1开展“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更新时间:2023-06-06 02:50: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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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为加大对“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的专项整治力度,结合我县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三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 “准、狠、韧”的标准,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深入解决影响发展环境突出问题,确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着力解决党政机关、行政执法单位和窗口行业单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能、改进干部作风、规范行政行为,优化我县经济发展环境,为深化改革、加快振兴、率先小康提供有力保障。

三、整治内容

(一)整治任务

坚决纠正机关工作人员对待群众来访服务态度生硬、推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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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皮现象,扎实推进“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

(二)整治措施

1、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推进政府职能转换,政务服务质量提升,政务环境明显好转。一是进一步简政放权。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工作部署,进一步精减和下放审批权。二是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审批环节,压缩时限,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推行即时审批,限时审批、超时问责。改革前置审批和评审方式,逐步实行联合审批或并联审批。切实解决办事难、审批慢等问题。三是进一步推进电子政务工作。以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应用为载体,加强对行政审批日常监管,督促各级各部门审批项目100%网上办结。以“无情”的电脑来管控“有情”的人脑,防止在审批环节出现“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行为。

责任人: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

责任单位:党政机关、窗口行业单位

完成时限:2014年9月10日前

2、加强行政执法综合整治。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推进依法执法、文明执法。一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建立行政执法回访制度,以涉及检查、收费、处罚为重点,加强对行— 2 —

政执法的监督检查。二是开展收费专项检查。县纪委监察局会同县财政局、县物价局,开展规范收费专项检查,清理、规范、取消一批收费项目,降低一批收费标准,查处一批乱收费典型案件,从源头上防止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等行为发生。

责任人: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2014年9月15日前

3、积极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一是推进阳光行政。推进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等领域的信息公开。督促各职能部门在门户网站上公开行政审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的目录、法定依据、办事流程、规范权力运行制度体系和工作情况。二是规范工作行为。督促各单位高度重视机关作风建设,严明工作纪律,提高服务质量,塑造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三是加强投诉监督。健全机关效能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问题投诉件督办、投诉人回访、投诉办理通报等制度,加强网络投诉受理。

责任人: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完成时限:2014年9月25日前

四、方法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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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动员部署(2014年9月10日前)

1、请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要求,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2、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按要求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自查自纠(2014年9月24日前)

1、对照承诺服务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规范行政执法、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等制度落实情况开展全面自查。(请于9月25日前将自查材料报送县纪委(径送效能办)。

2、各部门、各单位根据自查发现的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整改,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切实在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办事效率、依法行政、廉洁自律等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3、县纪委监察局会同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以规范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推行网上政务服务等为重点,围绕集中治理和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对各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开展督查。

(三)整改提高(2014年9月25日前)

1、根据日常督查、随机抽查、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各部门、各单位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方案,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并在规定期限内报送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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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部门、各单位从制度层面进一步加强工作监管,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3、县纪委监察局联合相关单位对各级各部门组织开展复核检查,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认真筹划部署,严密组织实施。各部门、各单位 “一把手”为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强化保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各责任部门要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协作,严格按职责要求抓好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监督检查。为促进工作落实,各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要坚持日常检查与专项督查、动态督查相结合,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县纪委监察局将对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情况要开展专项效能监察。

附件:整治对象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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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整治对象分类

一、执法部门62个

公安局、交管大队、检察院、法院、司法局、交通运输局、公路分局、审计局、安监局、消防大队、矿管局、环保局、建设局、房产局、城管局、人防办、农机局、国土资源局、稀土局、煤监局、林业局、森林公安局、水利局、人口计生委、水保局、物价局、卫生局、文广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教体局、食品药品监督局、烟草专卖局、气象局、科技局、财政局、发改委、民政局、扶贫和移民办、人保局、盐务局、城投公司、商务局、工信局、旅游局、果业局、运管所、拆迁办、自来水公司、城管大队、环卫局、粮食流通服务中心、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农医中心、农保局、医保局、社保局、劳动就业局、商务综合执法大队。

二、党政机关25个

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委农工部、开发区管委会、县人武部办、县直属机关工委、县委党校、县总工会、县委老干局、县接待办、团县委、县信访局、县编委办、县档案局、县统计局、县妇联、县科协、县工商联、县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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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窗口行业单位29个

安监局、财政局、教体局、药监局、农粮局、物价局、水保局、农机局、民政局、发改委、水利局、商务局、安基山、计生委、文广局、国土局、矿管局、人防办、工信局、房产局、建设局、气象局、环保局、卫生局、人保局、城管局、交通局、林业局、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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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cu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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