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能源金融一体化现状及发展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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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能源金融一体化现状及发展策略

能源金融,即是通过能源资源与金融资源的整合,实现能源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不断优化聚合,从而促进能源产业与金融产业良性互动、协调发展的一系列金融活动。能源和金融是经济发展的核心问题,4月24日,由中国开发性金融促进会和中国能源研究会共同发起的“能源金融俱乐部”正式启动,“能源金融俱乐部”旨在贯彻国家能源战略和产业政策,促进能源发展和金融深度融合,发挥开发性金融先锋先导作用,引领和组合各类社会资源,支持国家能源安全体系建设和能源企业健康发展。该俱乐部的成立是能源领域和金融界密切合作的重要创新,将为金融支持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变革、服务国家能源战略搭建新的平台与合作机制。

一、我国能源在全球能源消费中的地位不断上升

伴随经济的快速增长,我国能源消费和对外依存度都呈现加速增长的趋势。2013年我国能源消费总量达37.5亿吨标准煤,比上年增加1.3亿吨标准煤,同比增长3.7%,其中石油天然气占比达24%。从国际比较来看,2013年我国人均能源消费量约2.76吨标准煤/人,略高于世界平均水平,约为加拿大人均能源消费量的1/4;其中,人均煤炭消费量约1.83吨标准煤/人,超过世界平均水平的2倍,人均石油消费量约0.36吨/人,约为2012年世界人均石油消费量的60%,

加拿大的12%,美国的13.7%。从能源进口来看,2013年我国原油进口28195万吨,比2012年增加1092万吨,增长4.0%,煤炭累计进口3.27亿吨,比上年增长13.4%,石油对外依存度为58.6%,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

二、国际能源金融市场发展较为成熟

能源金融化是能源的金融属性产生、发展并不断深化的动态过程。能源金融市场最早形成于1886年,在威尔士的卡迪夫出现了世界上最早的能源交易所——煤炭交易所,它运用金融交易的管理模式对当时的煤炭交易商进行管理与运作。随后一个多世纪以来,金融市场的期货、期权等工具不断地应用在能源产品上,其中金融化程度最高的能源产品为石油。1978年11月,纽约商品交易所(NYMEX)推出世界上首个成功上市交易的能源期货合约——取暖油期货合约,随后成品油、原油、燃料油为基础的期货合约相继推出。

国际能源金融场内交易市场主要包括纽约商品交易所、伦敦国际石油交易所和东京工业品交易所三大场内交易所。其中,纽约商品交易所的能源期货和期权交易量占全球能源场内衍生品交易量的一半以上,西德克萨斯轻质低硫(WTI)原油是全世界交易量最大的商品期货;伦敦国际石油交易所的布伦特(Brent)原油期货占原油期货交易总量的40%左右。WTI原油和Brent原油是全球石油市场最重要的定价基准。当前国际能源金融不仅包括石油、天然气、煤炭和电力等传统领域,还包含碳交易市场与碳金融、能源税与碳税、能源效率市场、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投融资等新兴国际能源领域。发达国家

相应的能源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极为迅速,交易品种多,除了石油期货以外,主要还包括煤炭期货、电力期权以及新能源等多方面。

全球主要原油衍生品交易市场情况概览

所在主要市场 地 纽约商品交美国易所纽约 (NYMEX) 日历差价期权 桶 过)、个人投资者 在ICE 欧洲所在地有美元场内能源市场 国际石油交易所(IPE) 英国伦敦 布伦特原油期货、布伦特1000桶 原油期权 桶 他条件 经纪商(日籍)、交易东京工业品日本交易所东京 (TOCOM) 过经济商交易) 纽约港、海湾场外地区、西海岸 能源西北欧、地中市场 海、阿拉伯湾 新加坡市场 亚洲 欧洲 美国 外期权、其他能源衍生品 远期合约、掉期合约场 无标准 准化 非标无标准 中东原油期货 升 千升 人(不限国籍但必须通100千日元/商(日籍)、其他投资美分/期货欧洲所要求的其实体办公室、满足ICE 期权、WTI 轻质低硫原油1000桶 美分/(得到交易所审核通WTI 轻质低硫原油期货、主要交易原油商品 单位 美元清算商和企业投资者合约 报价 会员机制 资料来源: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课题组,全球能源格局下我国的能源金融化策略[J],国际金融研究,2012(4)

三、我国能源金融市场薄弱

我国能源金融市场的产品开发尚处于起步阶段。我国自1990年

建立期货市场后,1993年上海石油交易所推出石油期货业务,当时大部分期货经纪公司均可从事境外期货交易,但无序发展与监管不力导致石油期货交易被停止,所有期货经纪机构的境外期货业务也被叫停。2004年8月,燃料油期货品种180cst在上海期货交易所重新上市,成为中国发展石油期货的一个重要标志,到目前为止,燃料油期货是国内唯一的能源类型期货品种。国际上较为流行的多种能源期货、能源企业和能源产品的资金结算业务、能源产品的利率及汇率风险服务等目前还无法实现;国内金融机构能够提供的能源金融业务类型也较为单一,主要以中长期的能源信贷业务为主。我国最早开展石油期货的交易市场是南京石油交易所,但交易规模最大,影响最大的是上海石油交易所,在其于1993年推出石油期货一年以后,便已经超过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成为世界第三大能源期货交易市场,尽管如此,对于基础薄弱的我国能源金融市场仍面临着不少问题。

1、交易机制不成熟,缺乏定价权

目前中国缺少成熟的交易机制,对于能源交易基本上没有定价权,都取决于美国或者欧洲的定价。以碳排放为例,中国在碳排放交易方面已经成为巨大卖家,但碳排放权交易价格与国际价格落差甚殊。对于石油来说,国际石油市场价格主要受美国纽约商品交易所和英国伦敦石油交易所影响,作为全球第二大石油消费国和进口国,当前我国原油及其他主要石油品种的定价机制仍实行政府指导价格,中国在影响国际石油定价的权重上还不足0.1%。

2、融资渠道单一,开放程度低,产业发展引导功能不足

统计资料显示,2000-2010年期间,能源行业投资资金来源中,利用外资比例很少,金融机构贷款和自筹资金是我国能源行业最主要的融资渠道,2010年银行贷款和自筹资金的比重达到八成以上。而在自筹资金中,以地方政府的财政投资为主,股票和债券融资的比重不到1%。可以看出,我国能源行业的投融资渠道单一,开放度较差。根据我国能源发展的实际情况,单一的能源融资环境对我国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引导作用明显动力不足。目前我国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动力仍以政策推动为主,缺乏实质性的技术开发,多数投资者均以借助国家政策获得短期利益为目标。从长期来看,以政府推动为主体的新能源融资模式不利于我国能源产业的结构变革,完善的市场机制、多元化的投资渠道才能给予新能源行业以良性引导。

3、能源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落后,能源金融创新能力较弱 当前,发达国家的能源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迅速,交易品种多,主要包括石油期货、煤炭期货、电力期权以及新能源等多方面,而我国能源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处于起步阶段,市场规模较小,产品单一,燃料油期货是目前国内唯一的能源类型期货品种,单一的燃料油期货也使得我国在能源金融产品运作方面的经验极度匮乏。

针对全球能源产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诸如资源耗竭、环境污染、碳排放、新能源开发利用等一系列问题,欧美发达国家在不断进行能源金融产品的创新研发,一方面引导能源结构调整,另一方面可作为保护本国经济的有力武器。如近年欧盟频繁利用碳关税来限制中国的产品出口,2011年11月30日,欧盟气候谈判代表梅茨格更是在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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