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部施工总管理办法2014-C-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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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部施工总管理办法 工程-C/2014-1
施工总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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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014-1
2014年 月 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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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部工作制度 工程-C/2014-1
乐 佳 投 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施 工 管 理 办 法
编制人:工程部 201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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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部工作制度 工程-C/2014-1
目 录
一、土建工程部分 ··························· 5 (一)总 则 ······························ 5 (二)现场质量、工期、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条例 ················ 5
〈一〉质量管理 ····································································································· 5 〈二〉进度管理 ····································································································· 7 〈三〉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 8 〈四〉工程部值班制度 ·························································································· 10 〈五〉应急事故处理程序 ······················································································· 11 〈六〉质量控制 ··································································································· 12
1.混凝土工程质量控制 ·················································································· 12 2.模板工程质量控制 ····················································································· 14 3.钢筋工程质量控制 ···················································································· 15 4.砌砖工程质量控制 ····················································································· 17 5.钢结构工程质量控制表 ··············································································· 18 6.幕墙工程质量控制表 ·················································································· 20 7.聚苯板材(聚苯颗粒)外墙保温质量控制 ······················································· 21 8.其它施工过程检验和试验管理制度 ································································ 23 9.装修工程质量控制 ····················································································· 25
二、安装工程部分 ·························· 29 (一)总说明 ································ 29 (二)分项说明 ······························· 29 (三)总包单位施工用电管理办法 ······················· 31
〈一〉总包单位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 31 〈二〉总包单位与指定分包单位的关系 ····································································· 31 〈三〉总包单位用电管理概述 ················································································· 32
(四)指定分包单位施工用电管理办法 ····················· 32
〈一〉指定分包单位与建设单位关系 ········································································ 39 〈二〉指定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的关系 ····································································· 33 〈三〉指定分包单位用电管理概述 ···········································································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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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内业资料部分 ·························· 35 (一)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 ·························· 40 (二)各工程阶段的资料要求 ························· 36
1.施工准备阶段 ··································································································· 41
2.施工过程阶段 ··································································································· 37
(三)分部工程的资料 ···························· 43
1.分部工程的划分······························································································· 43 2.分部工程验收 ·································································································· 43 3.甲方分包的分项工程资料 ·················································································· 43
(四)单位工程竣工资料 ··························· 38
附件一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 ········································································ 44 附件二
地面建筑工程竣工档案进馆内容一览表 ······························································· 45 附件三
报质监站存档资料 ·························································································· 42 附件四
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文件汇总表 ········································································ 43 附件五
主体结构工程质量文件汇总表 ··········································································· 44 附件六
幕墙工程质量文件汇总表 ················································································· 45 附件七
提交资料归档要求 ··························································································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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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建工程部分
(一)总 则
1、 为了把乐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地现场建设成为一流的标准化施工场地,提升公司及各施工单位的
良好形象,同时为了保质保量,确保安全施工的前提下尽量加快施工进度以保证工期,顺利完成合同任务,展现公司及各施工合作单位的良好的企业形象,实现最佳的综合效应,特制定乐佳广场施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2、 本办法适合所有承建我公司项目的施工单位,该办法作为工程承包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针对具体工程项目,现场监理可根据具体情况制订一些补充条款。
4、 施工单位违反本办法,现场监理责令整改,整改不合格的有权对施工单位处以适当的经济处罚。 5、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二)现场质量、工期、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条例
〈一〉质量管理 1、质量保证体系 1.1原则:
1.1.1在签订合同后,施工单位应按合同要求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1.1.2施工单位要满足本公司开发项目的使用功能要求,并符合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及现行法规,质量
保证体系要与实现企业的目标一致。
1.1.3要满足施工与建设双方的需要,要取得最佳的社会效益。 2、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内容: 2.1制定明确的质量计划
根据合同要求的质量目标,制定相应的质量计划,要求:
(1)有提高工程质量的综合计划,有分项目、分部门的具体计划,形成一套完整的质量计划体系; (2)有检查、有分析;
(3)严格执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
(4)施工方在工程开工前必须依照工程的实际情况认真编写《施工组织设计》并报甲方、监理公司审批,内容必须切实可行,不得敷衍行事。 2.2建立和健全专职质量管理机构
专职质量管理机构是质量保证体系的中心,建立质量管理机构(小组),按相关规定配备专职持证的质量管理人员,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班组要有不脱产的质检人员,从上到下形成完整的质量管理组织系统。贯彻执行质量计划,按规定履行职责,进行分项、分部及单位工程的评定,向工程监理提供评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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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实现管理业务标准化、管理流程程序化
把重复发生、有规律的质量管理程序,按客观要求归纳,将处理办法订成制度,作为员工行动准则,使管理业务标准化。把管理程序处理过程所经过的各个环节、各管理岗位、先后工作步骤经过分析研究改进,定为标准的管理程序,使管理流程程序化,使全员工严格遵循统一的制度和程序。 2.4配备必要的资源条件
资源主要包括劳动力、施工机械设备和质量检测设备等。劳动力的配备按需要计划进行,做到供需平衡,既要总人数供需平衡,又要使各专业人数做到供需平衡。对劳动人员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其素质。机械设备选用不仅要考虑机械本身的技术条件和经济条件,而且还要与施工方法、工序、工期要求及平面布置等兼顾考虑。检测设备是检验工程施工质量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的不可缺少的资源条件。 3、质量管理细则
3.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必须持证上岗。 3.2严格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
3.3建立材料进场检验制度、施工挂牌制度、样板引路制度、过程三检制度、质量否决制度、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处理制度、工程质量保修制度等。 3.4成立质量管理小组、安全管理小组、治安管理小组。
3.5分项工程必须达到合同目标及规范规定的要求,不合格的分项工程不得进入下道工序,下道工序应保护上道工序的成品。 3.6不得转包工程项目。
3.7砼试块由现场监理按规定随机取样,施工单位按规定养护,由现场监理在试块上签字,如果试压达不到设计标号,则该批砼浇筑出的构件全部返工,并赔偿相应损失,甲方保留追加处罚的权利。 3.8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责任工长等项目管理人员不得无故缺席,施工作业时必须有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责任工长中至少一人在场。
3.9每周星期五上午检查工地现场,下午召开现场协调会。
3.10必须严格审查分包队伍力量,分包单位施工资质、人员资质必须满足本工程需要。各单位选择的分
包单位,必须经甲方工程部、成本部、总工办及项目负责人和监理单位审核签字同意后才能签订分包合同。杜绝质量意识差、技术力量差的班组入场施工,严禁再次转包。如发现进场施工单位和报送施工单位不符合的责令退场并处以10000元处罚。
3.11严禁使用假冒伪劣产品,进场材料必须报告并填报《材料进场报告单》。如弄虚作假,使用不合格材料责令整改并处以该材料总金额10倍的经济处罚。
3.12任何质量缺陷不得隐瞒监理、甲方代表自行处理,比如砼蜂窝、孔洞等,否则返工且罚款500元。 3.13严格按规定的质检体系进行质量自检并填报质量责任控制表,再请监理、甲方代表进行检查,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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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在自检中敷衍塞责、麻痹大意而造成施工错误时,罚款500元。
3.14未按设计图纸及国家相关规范、规程标准组织施工,无论有意还是无意,一旦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查出,必须无条件整改。整改仍不合格可处以10000元以内罚款,并保留继续处罚的权利。 3.15隐蔽工程检验资料必须在该隐蔽工程施工前及时填报,并报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检查完毕合格后及时签字,擅自施工监理、甲方代表有权拒签并且此部分隐蔽工程不予计量,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负责承担责任。
3.16进场材料必须满足设计图纸或甲方指定的品牌、规格、型号并具备材料合格证。按规定复检的材料进场必须复验,如未复验每发生一次罚800元,第一次进场的所有材料及之后与第一次进的材料相比产地、规格、用料等有变化的材料必须复验。
3.17采用新材料、新工艺的施工部位应提前提交施工技术措施,并实行“样板开路”。
3.18对施工重点、难点部位应采取事前控制,并制定一套详实、可行的技术方案经甲方、监理认可后方可施工,比如屋面渗水、管路、线盒周边空鼓、外墙堵洞、构造柱关模等。对施工中一些应预埋、预留的部位施工单位应明确责任,头脑清醒,不得出现错、漏现象。 3.19应做好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不得相互污染、损坏。
3.20安装工程的管路敷设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或设计变更的走向敷设,未经甲方、监理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必须严格按甲方技术变更管理流程执行。
3.21应执行上、下工序交接卡制度,经现场监理、甲方代表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下道工序应保护好上道工序的成品。如果不合格的分项工程进入了下一道工序,应立即返工整改,视情节轻重可处以10000元以内的罚款。
3.22每周例会上布置的的工作任务必须按时完成,否则每项罚款500元。
3.23施工单位必须尊重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的权威性,施工单位造成施工错误必须承担一切责任,不得推卸责任,如果不执行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指令,每发生一次罚500元,仍拒不执行者,加重处罚直至退场。
〈二〉进度管理
1、 要求施工单位根据合同要求,提出工程总进度计划(包括甲方要求完成的重大节点安排),监理工程
师对总进度计划是否满足规定的竣工日期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2、 在总的进度计划前提下,要求施工单位做出季度、月份工程各工种的具体计划与安排,并审查其可
行性,如发现施工过程中不能完成工程计划时,应检查分析原因,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调整计划和采取补救措施,以保证工程进度的实现。
3、 现场监理应建立工程监理日志制度,详细记录工程进度、质量、设计修改等问题。 4、 定期召开有关工程进度的协调会,对其中有关进度问题提出监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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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督促施工单位按月提出施工进度报表,交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确认,最后写出监理月报。 6、根据施工进度总计划,按分部、分项进行工程进度分解,根据分解情况确定季、月、周施工进度计划。 7、对实际施工进度与工程进度计划进行比较,当发现实际进度与工程进度计划有偏差时,及时通知施工单位采取有力措施,进行补救,保证实际施工进度始终与施工进度计划相符合。
8、 定期召开现场协调会,及时协调施工、设计、甲供材料供应、分包等单位的关系,积极主动地帮助
施工单位解决施工中的各种问题。
9、 凡未按规定时间报送资料的,每延迟一天处罚500元。
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 2、 3、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七牌一图,七牌一图必须按标准设置,并符合相关标准。 施工现场应有恰当的标语和安全警戒标志,进入施工大门需设置减速带。
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应当佩带证明身份的证卡、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否则处罚每人50元。此证卡内容及形式由施工单位拟定,并需告知甲方。
4、
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将所有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交由甲方、监理审定批准后,方能付诸实施,且在进入施工现场的明显位置设置现场总平布置图上墙。
5、
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进行封闭式围护设施作业,工地周边50米、出入口100米内无垃圾、污水,保持工地周边整洁,严格按照成都市环境与卫生管理规定执行。
6、
施工现场应确保进出道路畅通、平整、坚实,有回旋余地,沿路应设置喷淋设施,方便道路清理,未硬化的区域不得有裸露土出现,需采用绿化或者覆盖方式,施工现场应有可靠的排水措施,施工污水沉淀排入指定的地方,排水系统处于正常的使用状态。
7、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合理布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施工机具设备,减少二次倒运与搬迁,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材料堆码应有明显的标志、标牌,建筑物内外的零散碎料和垃圾、渣土应及时清理。楼梯踏步、休息平台、阳台处等悬挑结构上不得堆放料具和杂物。在施工作业面,工人操作应作到“活完料净脚下清”。
8、
建筑工程主体楼层上每层必须设置消防、降尘水源,设置增压泵,水源应能覆盖到楼层的各处,确保湿法作业,并于文明施工措施上明确如何保证使用。
9、
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10、
施工单位须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悬挂“每日重大危险源作业公示牌”,“无安全、质量事故时间表”。
11、
在工序开始前针对施工中的重点和难点挂牌,将施工操作的具体要求,如:钢筋规格、设计要求、规范要求等写在牌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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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内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方施工或者储存、使用燃料、易爆器材时,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防火”的原则。
13、
在施工现场内必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遇有治安突发事件,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汇报,不得延误和隐瞒。需要外来务工人员的,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有效证件。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施工区和生活区,做好宿舍的卫生及安全管理,作到窗明地净,生活用品叠放整齐,并做好宿舍安全用电及消防预防措施。
14、
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工人在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戴安全帽,安全帽的颜色应便于区分;专职安全员和塔吊指挥人员需佩戴红色袖标或黄色马褂,高度大于2m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作到高挂低用及牢固,设置必要的警戒,严禁高空坠物。施工单位工人不得从柱子钢箍上下,钢筋骨架无论其固定与否,不得在上行走,特别是梁筋,必须要“安全第一”。
15、
各施工单位要对施工现场的深基坑、高(大)模板、塔吊及垂直运输机械、脚手架、施工用电、临设及围墙等重点部位和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和监控,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16、
施工单位在土方开挖中如发现管道电缆及其它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赤露。在不放坡、挖深超过1.5米的土方施工中必须采取正确的经甲方现场代表、监理批准的护壁措施;外运土方时,应办理“渣土弃置许可证”,并做好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在出入口20米内应铺设草垫;在施工中,必须派人员清洁污染路面,在施工后必须对路面进行彻底的清洁。如在现场堆码土方,应距离围墙50cm,距离操作人员100cm以上;电缆两侧1m范围内应采用人工挖掘。
17、
施工单位在主体及装修施工时,必须做好外架的搭设和安全网的挂贴,其《脚手架搭拆方案》应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监理批准后方能实施,脚手架的搭设应遵守《脚手架搭设的安全要求》,特别需注意对只图施工方便、随意拆除外架连墙杆而影响脚手架安全的情况的监管。
18、
施工单位应对现场机具进行正常维护和定期保养。使用垂直运输机械(如塔吊、门字架等),必须检测合格(报监理部审查合格)并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证方能使用。相邻工地的塔吊,各施工单位应相互协调,不得发生塔吊碰撞事故。
19、
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应随时有施工负责人,不得存在无施工负责人的现象,如施工负责人不在,应指定临时负责人。
20、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责任工长在上班时,应准时来到施工现场,如有急事,应向甲方现场代表请假批准,我公司现场代表对其的考核结果,将作为处罚施工单位的一个重要依据。
21、 22、
在夜间施工时,施工单位必须有管理人员值班,管理人员值班名单应上报监理、甲方。 为了便于衔接,甲方实行现场周例会制度(时间:每周五下午两点半,地点:工地现场办公室)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责任工长必须准时参加,不得无故迟到或缺席,遵守会场纪律手机应调为静音否则一次罚款50元。每迟到一次,罚款200元。甲方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实行目标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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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每周例会时提出下周计划(包括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同时检查本周计划完成情况。
23、
在施工前,各施工工长应以书面形式向施工工人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文字记录,随时接受甲方现场代表、监理的监督。
24、
临时用电必须统一布置,实行三相五线制,重复接地接零保护。所有电器设备设置漏电开关,实施中全过程监督检查,确保及时发现并督促解决用电安全隐患,施工用电前必须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管理。
25、
各施工单位应根据季节的不同制定夏季和冬季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方案,对垂直运输设备、起重吊装设备、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各类施工脚手架、深基础(坑、槽)作业、人工挖孔桩、施工现场临边防护和消防安全等重点部位加强检查和防范。按照建委发相关文件加强安全文明施工和扬尘治理。
26、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要求制定建筑施工安全预案机制并进行演练,以求有备无患。同时根据夏季施工的特点,做好防暑工作,组织防汛应急预案演练,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
27、
现场设置样板展示区,其中包括:砌体、构造柱、模板、外墙装饰等,施工实行样板现行制度,施工样板应设置于同楼栋,并有明显的标志、标牌。
28、
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02)、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0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201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以及四川省、成都市、关于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要求和通知。
29、
对于出入口道路、宿舍、食堂、厕所、浴室、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要求、安全通道、楼梯防护、临边防护、电梯井防护、水平洞口防护、卸料平台等细节方面设置要求参照《成都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设施标准化图例》。
对于违反规范、规程和上述各条者,我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处以100-10000元的罚款。
〈四〉工程部、监理单位值班制度
为了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等进行更好地督促和管理,协调和解决施工中临时出现的问题,工程部、监理单位实行在建项目值班制度。
一、 从工程开始实施起,工程部员工都必须轮流参加值班; 二、 星期六、星期天、节假日是值班的关键时刻,必须留2人值班;
三、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应随时与带班领导及时沟通,重要工序应以视频和照片的形式报告至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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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领导处。
四、 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并保持工程部经理及相关人员的通讯联系;
五、 值班人员因公不在岗时,由工程部经理重新安排人员值班,对值班时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和
紧急情况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核实,并提出合理的切实可行的施工措施并督促实施,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汇报;
六、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甲方现场代表在其负责专业项目实施时,特别是工程的重要部位和质量
易波动部位施工时,不论当时是否轮到自己值班,都必须坚守在现场,严格执行监理职责,督促和监督施工单位保质保量完成工程;
七、 专业监理工程师、甲方现场代表在项目实施期间为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达到安全、文
明施工,即使晚上通宵值班,第二天也应照常打卡上班,坚守在现场;加班实行调休制度。 八、 增强安全意识,晚上和节假日施工必须重申和强调安全施工,如果出现安全隐患或事故,值
班人员应立即按公司文件关于“安全紧急事故处理”的程序进行处理,尽量减小事态发展,避免不利影响;
九、 施工值班时,现场如果出现质量隐患或质量事故,监理工程师、甲方现场代表必须立即报告
工程部经理、总监,并严格按研究的方案处理;
十、 值班人员如果出现离岗、脱岗,导致临时出现的问题未得到及时解决,按公司规定追究值班
人员的责任,并对关人员处以罚款。
以上各条款,希望工程部、监理单位各位员工严格遵守。
〈五〉应急事故处理程序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以及安全突发事故的妥善处理,现将安全紧急事故处理程序通知如
下,并请贯彻至各级管理人员和作业班组。
1、各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详细体现应急预案(包括安全、质量、消防等应急预案)。如有安全事
故发生后,施工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和项目经理必须以最快时间赶到施工现场组织处理。 2、约束自己的有关人员并疏离现场,不得在现场围观、起哄、闹事。
3、制订抢救和治疗计划,通知事故发生当事人的家属,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并将事态发展及处理进程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4、事故发生后事故主责单位全权负责救治和处理。
5、及时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明确事故责任,制订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并落实。 6、事故处理期间,施工单位有关人员24小时待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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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质量控制 1.混凝土工程质量控制
序号 控制项目 控 制 内 容 1.混凝土施工前,施工单位技术人员或实验人员,须对到场水泥、级配砂石、外加剂等原材料进行外观检验,并由监理工程师、甲方现场代表见证取样送检,并及时将试验报告送监准 备 1 工 作 理工程师、甲方现场代表,若有不合格品进行退货处理。原材料的堆放要有明确的产品标识。 2.混凝土浇筑前施工方应按施工规范对人员、机械、材料准备情况进行全面的自检。施工方需向作业人员(含搅拌站人员)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筏板大体积混凝土和后浇带等特殊部位须有详尽可行的专项施工方案。为避免混凝土施工中人员及机具的踩踏而使钢筋变形,须顺浇筑方向架设钢筋马凳并铺设操作跳板。 3.各层梁、板、柱、墙混凝土开盘前,施工方需向监理工程师、甲方现场代表提请《混凝土浇筑令》经甲方土建、水电的现场代表、监理共同检查并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浇筑,未申请擅自施工按1000元/次进行处罚。 施 2 应有专门人员随时检查模板的支撑及变形的情况,出现紧急情况时应及时暂停混凝土施工并进行加固处理,并及时通知监理、甲方代表到场。 4.梁、板混凝土浇筑时,操作人员须在搭设好的跳板上进行作业,钢筋工长需安排人员跟班作业,对变形走位的钢筋进行及时的修正。 5.柱、墙混凝土浇筑时,模板内要先用与混凝土内成分相同的水泥砂浆布底,防止墙、柱 1.混凝土施工须严格按施工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 2.输送管出料口与混凝土拌合站之间须有明确的信号指示或对讲设备进行联系以便控制布料节奏。 3.泵送混凝土须按《施工方案》的顺序连续、均匀地布料,严禁在混凝土某一处堆积过高造成模板和钢筋塌陷,且第一盘料(砂浆)不能集中浇筑在同一部位。混凝土浇筑时,施工方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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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混凝土“烂根”。 6.振动棒操作人员应掌握好落棒间距及振动时间,下棒要快,提棒宜缓,防止漏振、过振产生的蜂窝、麻面、反砂等现象。 7.施工时应尽量避免施工冷缝的出现,当由于不可预见的因素而必须留设施工缝时需提前通知监理、甲方现场代表,经允许后施工缝可留设在结构剪力较小的部位和便于施工的部位,并严禁留设在厨卫部位。在继续浇筑混凝土前,须按规定对施工缝进行凿毛、浇水润湿、刷水泥浆等处理,关键部位的施工缝还需留设加强钢筋。 8.筏基大体积混凝土施工须严格按照施工方案作好测湿、保温工作,并采取必要措施降低混凝土水化热,防止温度裂缝的产生。 9.混凝土施工中遇后浇带及混凝土标号不同时的部位需采用钢丝网隔断,并在混凝土初凝前将表面的浮浆清除,并满足《后浇带混凝土浇筑规程》。 10.施工方测量人员需随时对混凝土浇筑的标高进行严格控制,监理、甲方代表应在混凝土浇筑的过程中对混凝土的标高进行抽查,防止倒坡和不平整现象。同时施工方质量管理人员、监理必须对混凝土浇筑进行旁站,脱岗和漏岗按200元/次进行处罚。由于本工程楼层梁及天棚不抹灰,其混凝土表面应平整密实,一般项目的误差控制严禁超标。 11.混凝土施工应在浇筑点随机抽样,制作规定组数的混凝土试块,并在专用养护池内进行养护。混凝土试块的取样及送检需在甲方现场代表、监理的监督下进行。 13.混凝土面层应二次收面,表面拖毛,防止龟裂现象的产生。 14.甲方现场代表在混凝土施工时除随时监督浇筑质量外,还需抽查搅拌站的计量情况,并检查其搅拌记录。 15.混凝土应按规定浇水养护一周以上,夏季养护需保持混凝土表面的湿润,冬季养护需采用表面覆盖等保湿措施,柱墙拆模时间不宜过早,以防止对混凝土表面及转角处的损伤。 质量 混凝土表面平整度、垂直度偏差须达到规范标准。对混凝土缺陷的修补,施工方严禁擅自3 评定 处理,需经相关各方审批后方可实施。 内 4 业 资 1、施工前交监理、甲方代表备案的有: 1) 原材料合格证和试验报告; 2) 混凝土配合比报告;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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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 3) 钢筋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 模板分项工程验收记录; 5) 水电埋管隐蔽记录; 6) 混凝土施工方案; 7) 混凝土浇筑令。 2、施工后规定时间内提供监理、甲方代表备案记录的有: 1) 混凝土分项、分部工程验收记录; 2) 混凝土试块试压报告、抗渗试验报告; 3) 混凝土强度评定报告; 4) 回弹法检验混凝土抗压强度记录。
2.模板工程质量控制
模板工程是钢筋混凝土结构施工中复杂的工程,工作量大,直接影响整个建筑物的安全质量。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模板施工验收规范施工,掌握操作规程和质量评定标准,建立健全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组织施工。 序号 控制项目 准 1 备 阶 段 施 工 2 阶 段 控制内容 1、模板及其支架须符合选材和材质的要求。 2、保证工程结构和各构件形状尺寸和相互位置的正确。 3、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 4、接缝不得漏浆。 1、 竖向模板和支架的支撑应坚实平整有排水措施。 2、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当跨度等于或大于4M时,模板应起拱,起拱高度宜为全跨度的1/1000-3/1000。 3、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电线管盒,暗埋水管和预留洞均不得遗漏,安装必须牢固,位置准确。 4、柱接头不得有缩颈和胀模的拼接,柱墙底部模板不应漏浆。 5、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涂隔离剂,严禁隔离剂粘污钢筋和混凝土接头(施工缝),严禁油类等影响结构或妨碍装修工程施工的隔离剂。 6、厨房、卫生间、阳台、露台等降低部分,应固定牢固,防止变形移位,严禁将受力钢筋作为支架来固定。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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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禁止将模板支架与混凝土输送管及外架相连。 8、混凝土浇筑前,该层标高、轴线应有明显标识,作为甲方、监理、质检站验收的依据,也可作为混凝土浇筑的控制。 9、 混凝土浇筑时,施工单位必须有足够的专人对模板及支架等进行监护,保证混凝土成形内实外光。 10、 工序交验按以下程序进行: 1、模板及其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有关的规范要求; 模 3 板 拆 除 2、模板及其支架拆除时应以《模板拆除申请》的形式通知甲方、监理检查并经批准后方能拆除,并提供同条件养护混凝土试块的强度报告; 3、拆除模板时应注意混凝土表面及棱角的保护; 4、模板拆除时应统一指挥,设现场监护人,对电梯井道,临边口等部分模板拆除必须设防护隔离层,严禁上下抛掷。 1、预埋管件记录; 内 4 业 资 料 2、检查记录(模板底标高、轴线、垂直度、平整度),并经甲方、监理审核,无此检查记录,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否则按400元/次进行处罚。 3、模板分项验收记录; 4、模板(专项)施工方案; 5、模板拆除申请。
3.钢筋工程质量控制 返工整改满足要求 不合格 进入下道工序 合格 甲方现场代表审查 合格 施工单位自检 不合格 模板施工完成不合格 返 修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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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 序号 项目 1、 钢筋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和试验报告单,钢筋表面或每捆(盘)钢筋均应有标识(牌)。 准 备 1 工 作 2、 钢筋进场后应立即按批号抽取试样作力学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 原材、成型筋应按规格、品种挂牌分别堆码,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以免钢筋被锈蚀和污染。 4、钢筋制作前,应按照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的放样单进行试制作,经监理工程师、甲方现场代表检查无误后方可进行大批量制作。 5、钢筋不得随意代换,如根据实际情况必须调整时,须征得设计及监理、甲方现场代表同意。 6、施工前,应做好钢筋翻样,并拟定好施工顺序,绑扎交叉的先后次序,对具体操作人员作详细的交底,克服施工中的随意性。 1、 工人必须持证上岗,钢筋焊接前必须先试焊,合格后方可施焊。 施 2 工 2、 每批钢筋焊接完后,应进行自检,并按规定取样进行性能试验。所有钢筋连接接头(除绑扎外),应在甲方、监理见证下原位取样,送专业测试单位进行复试,确认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3、 钢筋绑扎完毕,应及时请甲方、监理验收,并做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 框架柱、剪力墙加强部位纵向钢筋的接头应采用焊接接头,接头位置不宜设在梁端、柱端的箍筋加密区范围内。当受力钢筋为焊接接头时,设置在同一构件内的接头应相互错开。 5、 钢筋的交叉点应绑扎牢实,板和墙的钢筋网,相交点全部扎牢,还必须保证受力钢筋不产生位置偏移。墙柱梁节点钢筋较密处,绑扎前应先放样找出施工顺序,保证节点绑扎质量。 6、 钢筋的接头位置:梁上部钢筋位于梁跨中部1/3范围内,梁下部钢筋在梁支座处搭接。板筋需接长时,板上部钢筋在跨中搭接,板下部钢筋在支座处搭接。在柱中竖向钢筋搭接时,角部钢筋的弯钩平面与模板面的夹角应为45度。 7、 梁和柱的箍筋,除设计有特殊要求外,应与受力筋垂直设置;箍筋弯钩叠合处,应沿受力钢筋方向错开设置。 8、墙板、柱子根据不同部位的保护层厚度要求,设置足够的保护垫块和对拉钢筋(片),保控 制 内 容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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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墙板钢筋网片和保护层的间距。钢筋保护层应按最新规范执行。应以箍筋直径外侧算,根据不同的部位,垫不同厚度的垫块。 9、楼板钢筋绑扎完成后应放置足够的垫块,为保证双层钢筋位置,应在上层网片下设置有效的支撑,保证上部筋平整和位置的准确。 10、严格控制插筋位置,采用增加定位箍及限位筋电焊固定措施保证插筋位置的正确。 11、凡钢筋焊接试样不合格时,取双倍样进行试验,如仍不合格的视为不合格品,须返工重焊。 1、施工前交监理、甲方代表备案的有: 1) 原材料合格证和试验报告; 内 2) 进场复检报告。 业 3 资 1) 钢筋分项工程验收记录; 料 2) 钢筋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 扫描法检验钢筋位置保护层记录。
4.砌砖工程质量控制
序 号 控制 控 制 内 容 项目 准 备 1 工 作 砌 2 2) 设计要求的洞口、管道、沟槽和预埋件,应于砌筑时正确留出和预埋,宽度超过300MM的洞口,应设钢筋砼过梁。 3) 检查选购的水泥,出具出厂合格证和试验报告;检查砂的质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 检查管理人员是否对操作人员进行了技术交底。 1) 砌砖前应将楼板等表面的砂浆和杂物清除干净,并浇水湿润(砖应在砌筑前一天湿润)。 1) 监督施工单位人员学习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操作规程及质量标准。 2) 检查选购的砖材的几何尺寸、平整度等的质量要求,出具出厂合格证和试验报告。 2、施工后规定时间内提供监理、甲方代表备案记录的有: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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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 3) 砌体表面的平整度、垂直度、灰缝厚度及砂浆饱满度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4) 墙面勾缝应横平竖直深浅一致,在勾缝前清除墙面的粘结的砂浆等。 5) 填充墙应与框架中的预埋的拉接筋连接,拉接筋的预留应按匹数杆设置位置(保证拉接筋与砖缝一致)。 6) 填充墙的顶面与上部结构接触处用45度的侧砖挤紧,且侧砖与下部的填充墙体的砌筑必须相隔3-7天。 7) 门洞立边240mm范围内用实心砖砌筑,小于100采用混凝土浇筑,外墙楼板上200mm内用实心砖砌筑。 8) 施工时必须做到工完、料尽、人走场地清。 9) 砂浆应随拌随用,水泥砂浆在搅拌后3小时内用完,如施工期间气温超过30度,必须在搅拌后2小时内用完。 10)砂浆标号以标准养护,龄期为28天的试块抗压后的试验结果为准。 11)砖墙中的构造柱处应留马牙槎。 12)砖墙砌筑过程中或砌筑完成后,须请甲方代表、监理现场检查,不合格者返工,直到合格为止。 1) 检查材料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资 2) 检查施工记录(砌体的垂直度、平整度、灰缝的饱满密实、轴线等),甲方代表、料 3 整 3) 检查砂浆试块的强度报告。 理 4) 检查质量评定记录。
5.钢结构工程质量控制表
序号 控 制 项 目 准 1
监理必须审查该记录。 控 制 内 容 1.学习并掌握钢结构工程有关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 2.检查施工单位的钢结构工程施工资质,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是否有相应的技术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控制及检验制度。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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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工 作 3.熟悉和本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合同和补充协议。 4.熟悉施工图纸,并组织有关单位参加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根据会审后的施工图、有关标准、设计变更等,要求施工单位认真仔细地做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技术资料,我方需对其进行评审,经评审合格后方可实施。 5.监督检查施工管理人员是否对施工操作人员进行了技术交底。 6.检查测量和检测仪器是否准备充分,是否是经计量鉴定,校准合格的计量器具。 7.检查钢材,连接球、螺栓、金属压型板及涂装材料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及抽样复检报告,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 8.检查焊缝抽样复检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焊接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9.检查焊工的上岗合格证书,持证焊工必须在其认可的范围内施焊。 1. 采用的原材料及成品应根据设计图纸、有关技术标准及合同中有关质量的条款进行现场确认验收。涉及安全、功能的原材料及成品应按规范规定进行复检,并需进行见证取样、送样。 2. 所有进场材料根据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吊装顺序进行分类堆放,以便吊装。 3. 在基础砼浇筑前,钢结构单位需配合土建单位进行地脚螺栓的预埋,地脚螺栓埋设的位置必须准确。并需用短钢筋和基础钢筋定位,以保证浇筑砼时不移位,施 工 过 2 程 控 制 在基础砼浇筑完后初凝前,需再次用经纬仪、水平仪、钢尺等校核地脚螺栓的位置是否正确,定位轴线、基础轴线和标高是否正确。 4. 当基础砼达到设计的75%以上时方可吊装。吊装需严格按照确定的吊装顺序进行,并做好临时固定。钢柱等主要构件的中心线及标高基准点等标记应齐全,钢柱、钢梁、檩条、墙梁钢梯等构件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要求。 5. 对运输堆放和吊装等造成的钢构件变形及涂层脱落应进行矫正和修补,钢结构表面应干净,结构主要表面不应有疤痕、泥砂等污垢。 6. 钢结构主体结构的整体垂直度和整体平面弯曲的允许偏差应在规范规定的范围。 7. 在形成空间刚度单元后,应及时对柱底板和基础顶面的空隙进行设计强度等取得的细石砼、灌浆料等二次浇灌。同时应进行安装偏差的检测,若超过设计或规范要求,需按规格进行校正。 8. 钢网架结构支座定位轴线的位置、支座锚栓的规范应符合设计要求,支承面顶板的位置、标高、水平度及支座锚栓位置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要求。 9. 钢网架结构安装完成后,其节点及杆件表面应干净,不应有明显的疤痕、泥砂等污垢,螺栓球节点应将所有连接缝用油腻子填嵌严密,并应将多余螺孔封口,钢网架结构安装完成后,其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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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网架结构总拼完成后及屋面工程完成后应分别测量其挠度值,且所测的挠度值不应超过相应设计值的1.15倍。 11. 连接梁、柱、檩条、网架等构件的紧固螺栓的紧固程度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12. 压型金属板成型以后,其基板不应有裂纹,有涂层或镀层压型金属板成型后,涂、镀层不应有肉眼可见的裂纹,剥落和擦痕等缺陷。其表面应干净,不应有明显凹凸和皱褶,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要求。 13. 压型金属板安装时应固定可靠、牢固,搭接长度和支承长度、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安装应平整、顺直、板面不应有施工残留物和污垢。屋面排水应畅通,细部构造要满足设计要求,以防漏水。 14. 防腐涂装前钢材表面除锈层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涂装时的环境温度和相对湿度应符合涂料产品说明书的要求,涂料、涂装遍数、涂层厚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构件表面不应有误涂、漏涂、涂层不应脱皮和返锈等。涂装完成后,构件的标志、标识、标记和编号应清晰完整。 15. 防火涂料的涂层厚度应符合规范和设计有关耐火极限设计要求的有关规定,防火涂料的粘结强度、抗压强度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涂装时基层不应有油污、灰尘和泥砂等污垢,不应有误涂、漏涂,涂层应闭合无脱层、空鼓、明显凹陷、粉化松散和浮浆等外观缺陷,乳突已剔除。 1. 检查原材料、成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性能检测报告。 2. 焊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及抽样复检报告。 内 3 业 资 料 3. 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技术交底等相关设计文件。 4.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5. 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见证检测项目检查记录。 6. 钢零部件加工、钢构件组装、钢构件预拼装质量控制记录。 7. 有关观感质量检验项目检查记录。 8. 隐蔽工程检验项目检查验收记录。 9. 自检、复检、交接检验记录。
6.幕墙工程质量控制表
序 号 1
控制 项目 主 控 制 内 容 1) 幕墙工程所使用的各种材料、构件、配件和组件的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要求;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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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 项 目 2) 幕墙与主体连接的各种预埋件、连接件、紧固件、后置埋件必须安装牢固,其数量 、规格、位置、连接方法和防腐处理应符合规范要求,后置埋件需进行抗拉拔试验且必须符合要求; 3) 幕墙的防雷装置必须与主体结构的防雷装置可靠连接; 4) 幕墙面材的品种、规格、颜色、光泽及安装必须符合设计及美观要求; 5) 各种变形缝、墙角的连接节点应符合设计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6) 幕墙结构胶和密封胶的打注应饱满、密实、连续、均匀、顺直、无气泡,宽度和厚度一致; 7) 幕墙开启窗的配件应齐全、防锈、美观,安装应牢固,安装位置和开启方向、角度应正确;开启应灵活,关闭应严密。 1) 幕墙的表面平整、洁净,无污染、缺损和裂痕,色泽均匀一致; 2) 幕墙的外露框或压条应平直、洁净、接口严密,安装牢固; 3) 幕墙的密封胶应横平竖直、深浅一致、宽窄均匀、光滑顺直; 4) 幕墙的防火、保温、防潮材料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填充应饱满、均匀、厚度一一 致,表面应密实、平整; 2 般 5) 幕墙上的滴水线、流水坡向应正确、顺直; 项 6) 石材幕墙接缝应横平竖直、宽窄均匀;阴阳角石板压向正确,板边合缝应顺直,凹目 凸线出墙厚度一致,上下口平直,边缘整齐; 7) 幕墙垂直度、平整度、相邻板材板角错位、阳角方正、接缝直线度、接缝高低差、接缝宽度必须符合幕墙允许偏差的规范控制要求。 1) 进场材料的合格证和复验报告; 资 2) 隐蔽记录和施工记录; 料 3 整 4) 淋水试验记录。 理 5) 铝材与结构胶的相容性试验。
7.聚苯板材(聚苯颗粒)外墙保温质量控制
7.1施工前准备阶段:
7.1.1施工单位正式施工之前,必须根据设计文件及相关规范标准并与甲方、监理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编制专项施工技术方案,方案中必须附结构计算书及安全保障说明,甲方、监理应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方可实施。
3) 拉拔试验;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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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材料进场后,甲方将组织监理等有关人员按照设计文件及相关规范标准进行检查验收,需复检的材料,进行抽样复检。
7.1.3墙体基面的尺寸偏差及处理必须符合相关验收规范规定,同时相关施工单位应进行书面签字确认。 7.2施工阶段:
7.2.1根据建筑立面设计和外墙外保温技术要求,在墙面进行弹(挂)控制线,以控制保温层的垂直度和平整度。
7.2.2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操作,保温层与墙体基层间必须粘贴牢固,无脱层、空鼓、裂缝;特别在变形缝、管道穿墙洞口、窗口、女儿墙、雨蓬等细部做关键处理。 7.2.3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提供的配合比进行聚合物砂浆胶粘剂配制和施工。
7.2.4粘贴网格布:网格布应横向铺设,压贴密实,不得有空鼓、皱褶、翘曲、外露等现象。搭接宽度左右不得小于100mm ,上下不得小于80mm 。
7.2.5聚苯板每块板材与墙面的总粘结面积不得小于40 % ,苯板必须与墙面粘结牢固,无松动和虚粘现象;聚苯颗粒浆料应分遍涂抹,其厚度和质量必须达到要求,待保温浆料达到强度后,方可进行抗裂砂浆的施工。锚固件的数量和深度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技术方案进行施工,同时严格参照建设方提供的外墙体中各种管线布置图进行锚固件施工,以防对管线造成损坏。
7.2.6板材安装完毕后,施工单位应组织质检人员进行自检,并形成文字记录,建设方、监理方将抽查复检,合格后方可进行底层(面层)聚合物砂浆抹灰。
7.2.7全部抹面胶浆和网格布铺设完毕后,至少静置养护24h,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7.2.8抗裂砂浆抹面完成后,其表面应平整、洁净,接茬平整、无明显抹纹、线角,分格缝顺直、清晰,面层无粉化、起皮、爆灰等现象,墙面所有门窗、孔洞、槽等位置和尺寸应正确,管道背面抹灰平整,滴水线(槽)流水坡向正确,线(槽)顺直。
7.2.9饰面砖与外保温层的粘结必须牢固,强度必须符合《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110_2008)要求。
7.2.10面层涂料的底腻子应与胶浆面层具有相容性,且平整度达到外墙涂料施工的要求。
7.2.11外墙抗裂砂浆施工完,交接下一道工序前,施工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检查并形成检查验收记录,建设方、监理方抽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7.2.12保温施工中,应加强成品和半成品的保护工作,防止损坏。 7.3内业资料 1.施工技术资料: 1.1施工方案 ; 1.2技术交底。 2.质保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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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保温隔热系统材料报审表及现场见证取样送检单;
2.2保温隔热板、锚固件、胶粘剂、界面剂、玻纤网格布产品合格证及出厂检测报告及现场抽样复检报告;
2.3锚固件抗拔强度试验报告;
2.4保温隔热系统传热系数型式检验报告;
2.5外墙外保温隔热系统性能指标及耐气候试验检测报告; 2.6外墙外保温隔热系统饰面砖粘结强度检测报告。 3.施工记录:
3.1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及附图; 3.2工序交接记录。 4.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4.1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检验批的划分按外墙面积1000M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0M按一个检验批计算);
4.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4.3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4.4观感质量验收记录。
8.其它施工过程检验和试验管理制度 8.1放线检验
根据公司提交的并经有关部门审查的规划平面图,测量施工工程图定位轴线是否与规划及现场实际情况相吻合,及时办理《施工放线记录》。若有问题即时反馈给甲方工程部解决。 重要工程或施工放线较为复杂的工程,应由专业测绘单位进行复线。 在正式施工之前,须通知规划部门到现场进行规划验线并办理有关手续。 8.2验槽检验
根据结构施工图,挖至设计标高时,应通知质监站、地勘单位、设计单位代表、监理单位一起对基槽、坑进行验槽,检验土质是否与地勘报告是否吻合,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形成《地基验槽记录》。 8.3土方工程
8.3.1总包单位进场后应对所施工区域进行方格网测量,并向甲方提交测量记录; 8.3.2总包单位应配合土方施工过程中的标高及轴线放线操测; 8.3.3土方挖至设计标高后,由总包方负责钎探。 8.4楼地面分部(分项)工程 8.4.1基层(找平层)分项工程
8.4.1.1 查基层是否清理干净,均匀密实;
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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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2.2抄平,找出地面的标高(贴灰饼或冲筋),若地面有坡度和排水要求,应坡向地漏;施工方应按三检制管理,并形成操测记录报甲方、监理检查鉴认;不按此执行,按400元/次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8.4.2.3 找平层具备施工强度后,乙方应对按检验批验收记录检查并形成记录报甲方、监理验收; 8.4.2.4检查面层色泽是否一致,有无翻砂、空鼓、裂缝等现象,表面是否平整。 8.5 整体楼地面分项工程 8.5.1检查配合比及试验报告;
8.5.2抄平,找出地面的标高(贴灰饼或冲筋),若地面有坡度和排水要求,应坡向地漏;施工方应按三检制管理(1. 自检 一道工序完成在进入下道工序前,该施工班组首先对照规范和企业作业的样板进行自检并做出文字记录。2. 互检 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有工长组织项目专业负责人,质量检查员和下道工序施工班组长相互检查。例如钢筋安装、模板安装工程完成,混凝土浇筑施工班组也应参加检查,确保上下工序的衔接。3. 交接检 凡上一道工序的工作成果将被下一道工作成果覆盖,完成后无法检查和证实的那一部分工程必须进行交接检查,交接检查的书面形式有两种,一种是交接检是隐蔽工程验收,另一种是 以中间验收单或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证明书形式,形成书面文件,隐蔽工程交接验收是指在施工单位自检互检基础上报监理单位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形式书面记录双方签名认可,另一种是以分部分项质量验收证明书的形式,如桩基子分部工程完成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形成书面文件,不能以施工单位的自要检代替交接检验,未经交接检验验收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并形成操测记录报甲方、监理检查鉴认;不按此执行,按400元/次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8.5.3面层具备施工强度后,乙方应对按检验批验收记录检查并形成记录报甲方、监理验收 8.5.4地面色泽是否一致有无空鼓、裂缝现象;并检查表面平整度等检验项目。 8.6屋面分部(分项)工程
8.6.1屋面找平层、保温(隔热)层分项工程:首先应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和配合比报告;找平层用坡度尺检查坡度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是否按规定设置了排气孔;保温隔热层应检查构件合格证或试验报告;检查水泥砂浆面层有无脱皮、翻砂现象及平整度,分格缝宽度是否一致。
8.6.2油膏嵌缝、细石砼屋面分项工程:首先应检查产品合格证、配合比和试验报告;用外观目测检查和尺量检查油膏嵌缝是否严密,粘结是否牢固,有无开裂现象等,盖缝条宽度是否达到要求;细石混凝土面层施工前应抄平,找出地面的标高(贴灰饼或冲筋),按设计坡度和排水要求,坡向地漏及排水口;施工方应按三检制管理,并形成操测记录报甲方、监理检查鉴认;不按此执行,按400元/次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检查细石混凝土层是否平整、均匀、厚度一致、有无裂缝缺陷;闭水无渗漏。 8.7防水工程
8.7.1由施工单位根据工程特点就不同部位、不同做法与甲方、监理沟通后编制专项方案; 8.7.2甲方对防水专项方案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8.7.3对管洞周边进行处理(分两次浇筑混凝土至低于地面2CM,在管洞周边留宽2CM,深1.5CM的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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槽,在槽内嵌油膏),对防水基层处理达到防水施工要求(基层干燥、密实、阴阳角处理成R型且为圆弧、泛水基层达到设计要求);
8.7.4防水基层检查及交接(形成检查记录,总包单位、防水单位、甲方、监理四方签字认可),未按此执行,按400元/次进行处罚且返工按程序重作;
8.7.5按专项方案组织施工,先作样板,待甲方、监理确认后,再大面积施工,特别要注意细部施工,甲方、监理实行旁站监理;
8.7.6达到规定时间后,作闭水试验,总包单位、防水单位、甲方、监理共同检查确认; 8.7.7保护层或面层施工后,应再次作闭水试验检查有无渗漏且需四方方签字确认; 8.7.8交房后再出现渗漏,按10000元/处进行处罚,在工程款中扣除。
9.装修工程质量控制
9.1基本原则:
9.1.1装饰装修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应遵循安全、美观的基本原则,在设计与施工中必须贯彻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安全、防火、环保、建筑、电气、给排水等现行标准和技术规程。 9.1.2装饰设计施工必须确保建筑物原有安全性、整体性,不得任意改变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不得破坏建筑物外立面,若需开安装孔洞,在设备安装后应按原有外墙装饰效果修整。
9.1.3在选材时应优先采用节能型、阻燃型和环保型装饰材料及用具,采购的装饰材料质量应符合该产品有关标准的质量要求和设计要求,供货单位应提供产品质保书或检验报告。施工前,必须对材料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1) 装饰不得随意改变排水立管、给水管道、地漏、便器的位置。 9.2抹灰
①在施工以前,首先要对抹灰基层进行检查,洒水湿润 ,达到要求;
②吊线贴灰饼保证大面平整,阴阳角及房间方正,附抄测记录并经签字认可;无签字记录按400元/处予以处罚。
③抹灰应分层,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应采取防裂措施,抹灰层与基层及抹灰层与抹灰层之间粘结牢固,无脱层、空鼓、面层无爆灰和裂缝;
④大面积抹灰应设分隔缝,缝的宽度和深度应均匀,表面光滑,棱角整齐;
⑤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其线(槽)整齐顺直,内高外低,宽深大于等于10MM。 ⑥表面应洁净、接槎平顺、线角顺直、粘接牢固、无脱层、无爆灰和裂缝等缺陷。 9.3墙面镶贴及裱糊
①墙砖及壁纸进场材料的检验及施工前应选材(防止色差、尺寸误差较大等缺陷); ②铺贴墙砖或壁纸时,应先排板,经确认后方可大面积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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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镶贴应牢固,表面平整干净,无漏贴错贴;缝隙均匀,周边顺直,砖面无裂纹、掉角、缺楞等现象。采用自然光线下目测的方法验收。
④用小锤在砖面上全数轻轻敲击,无空鼓。
⑤墙面安装玻璃或镜子时,应保证其安全性,边角处不得有尖口和毛刺,潮湿区域应作特殊处理。 ⑥裱糊工程的基体应干燥,表面应平整,不同材质基层的接缝处应粘贴接缝带。
⑦壁纸、墙布必须裱糊牢固,表面色泽一致,不得有气泡、空鼓、裂缝、翘边、皱折、斑污和胶痕。各幅拼接横平竖直,距1.5米正视不显拼缝。
⑧壁纸、墙布与天花线、踢脚线、贴脸板紧接,不得有缝隙,其边缘平直整齐,不得有纸毛、飞刺。 ⑨阴阳角垂直,棱角分明,阴角处搭接顺光,阳角处无接缝。 9.4地面镶贴 (1)地砖 1.1
施工前应对其规格、颜色进行检查,砖表面不得有划痕、缺楞掉角等质量缺陷。尽量减少非整砖,
且使用部位适宜,有突出物体时应按规定进行套割; 1.2 1.3 1.4
镶贴前应先排板,经甲方、监理确认后方可大面积施工; 采用大厂水泥(防反碱)作粘结材;
铺贴应平整牢固、图案清晰、拼缝顺直宽窄一致、无污积和浆痕,表面色泽基本一致,接缝均匀、
板块无裂纹、掉角和缺棱,用小锤在地面上轻轻敲击,无空鼓,采用自然光线下目测的方法验收。 1.5
有排水要求的地砖镶贴坡度应满足排水,顺向地漏,与地漏结合处应严密牢固,24小时蓄水试验
无渗漏;厨、卫地面防水层四周与墙体接触处,应向上翻起,高出地面不少于250MM。 (2)地毯
2.1 基层必须平整、干燥、清洁、无油污。
2.2 地毯应固定牢固,毯面平整,不起包,不凹陷,不打皱,不翘边,拼缝处密实平整,图案连续,绒面顺光一致,表面干净,无油污损伤。 2.1
地毯收口合理、顺直,收口压条牢固美观。
9.5木制品 (1)细木制品
1.1所用的木材含水率不得大于12%,不得使用腐朽虫蚀的木材,外表用料不得有死结、虫眼和裂缝; 1.2细木制品制成后宜刷防潮底油一遍,成品表面洁净、无污染、色泽一致;
1.3面板应表面平整,木质纤维不应脱胶,变色和腐朽,板面如涂刷透明漆时,相邻板面的木纹和颜色应近似,目测观感无明显变化;
1.4面板如用钉子固定,钉距为80-150mm,钉帽打扁并进入板面0.5- 1mm, 钉眼用油性腻子抹平; 1.5细木制品的加工尺寸正确,表面平整光滑、拐角方正、线条顺通、木纹 清晰、颜色一致、嵌合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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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无明显挂胶和外露钉帽等缺陷;
1.6细木制品安装应与基体连接牢固,位置正确;
1.7窗台板和窗帘盒与基体连接牢固,表面平整、棱角方正,其两侧伸出窗洞以外的长度要一致,在同一房间的应按相同的标高安装窗台板或窗帘盒,并各自保持水平;
1.8各种木线条和踢脚板应平整地固定于墙上或木基层上,其接头和阴阳角应连接紧密,在同一水平线上交圈,接口上下平齐;木护墙表面应平整光洁,棱角方正,线条顺直,颜色一致,不得出现裂缝开胶现象,与踢脚板连接无缝隙;踢脚板应平直,光洁、接缝严密、出墙厚度一致;
1.9细木制品与基层必须镶钉牢固,无松动,衬板与面板必须粘结牢固,不得出现起层、起鼓现象; 1.10挂镜线、顶角线等木装饰线对接时,宜采用 45度加胶坡接,接头处不得有错缝、离缝现象;装饰线要求顺直均匀一致,紧贴墙面,交圈收口正确。 9.6内墙涂料
①涂料工程所用的涂料和半成品,均应在其有效期内使用;
②涂料工程所用腻子的塑性和易涂性应满足施工要求,腻子应与基体结合坚实、牢固,不起皮、不粉化、不裂纹,厨房、浴室及厕所应使用具有耐水性能的腻子。采用滑石粉腻子时应掺入适量的白水泥或白乳胶,以增加其强度和粘结性。腻子干燥后,应打磨平整光滑、并清理干净;
③基层缺棱掉角处用1:3的水泥砂浆修补;表面麻面及缝隙应用腻子填补齐平。基层表面上的灰尘、污垢、原墙面上的各种涂料应清除干净,泛碱部位宜使用酸性溶液中和清洗;
④涂料表面应颜色一致,不得有掉粉、起皮、透底、漏刷、泛碱、收色、流坠、疙瘩等现象; ⑤施涂涂料不得污染门窗、灯具、墙裙、踢脚板、木线条等;
⑥油漆应光亮(哑光漆除外)、光滑、颜色一致、刷纹通顺;混色油漆工程严禁脱皮、漏刷和反锈。 9.7外墙涂料
①外墙基层检查,必须由外墙涂料施工单位、总包单位、监理、甲方四方签认,书面确认和交接; ②基层处理,要求牢固(无空鼓、裂缝)、干燥(含水率小于8%)、清洁(无浮尘油污)、弱碱性(清除)、平整(剔平打磨);
③腻子层处理,补平凹面、蜂窝、孔洞、打磨,靠角(阴阳角)、打磨,大面整平、打磨;其腻子的批盖应分遍进行,达到打磨后表面平整;注意保养腻子二三天;
④底漆施工,采用抗碱底漆,涂刷后在基层上形成涂膜,底漆施工4小时后方能进行面层施工; ⑤ 遮蔽、分隔、勾线;
⑥外墙漆二道,施工时自上而下进行,涂刷均匀;表面达到无泛碱、咬色,正视刷纹通顺,无流坠、疙瘩,装饰线、分色线干直; 9.8外墙金属氟碳漆
①外墙基层检查,必须由外墙涂料施工单位、总包单位、甲方、监理四方签认,书面确认和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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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专用找平腻子三遍,要求牢固(无空鼓、裂缝)、干燥(含水率小于8%)、清洁(无浮尘油污)、弱碱性(清除)、平整(剔平打磨); ③覆盖抗裂网格布、玻纤网满布;
④刮强力腻子 、弹性腻子,分层批盖,达到表面平整,并养护2天; ⑤刮防潮外墙腻子;
⑥环氧底漆一道 :环氧底漆(含固化剂),喷涂后形成涂膜; ⑦遮蔽、切割分隔、勾缝、定型; ⑧氟碳金属漆二道: 含固化剂、稀释剂;
⑨氟碳漆罩光漆一道:含固化剂、稀释剂,施工时自上而下进行,表面达到平整、无流坠、疙瘩、阴阳角方正,颜色均匀,无色差,分格缝连续、均匀、顺直、宽度和深度一致。 9.9门窗
①门窗应进行先深化设计,经甲方技术总工及监理部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门窗及零配件质量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半成品进场必须进行检验(材质、厚度、型号是否与选用的一致),门窗应选用耐腐蚀、防锈的不锈钢或镀锌零配件及固定件,边框与预埋铁件连接,其数量、位置、埋设方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②门窗安装必须牢固,横平竖直,高低一致,外观无变形、开焊、断裂现象;
③门窗框与洞口周边的留缝宽度应宽窄一致,框与墙体缝内腔应嵌填饱满,缝隙外槽口用密封胶封严,严禁用水泥砂浆作边框与墙体间的填塞材料,表面平整光滑、无裂缝;工程完工后,应作淋水试验,外墙门窗无渗漏;
④门窗扇应开启灵活、无倒翘、阻滞及反弹现象,关闭后密封条应处于压缩状态;纱窗或纱门应开关灵活,关闭后与门窗配合交接处接缝严密;
⑤门窗安装后外观质量应表面洁净,无划痕、碰伤、锈蚀;涂膜平整光滑、厚度均匀、无气泡。 9.10吊顶
①吊顶龙骨不得扭曲、变形,安装好的吊顶龙骨应牢固可靠,四周水平允许偏差为±5毫米; ②吊顶内主龙骨的吊筋与电线管的吊筋应分开,电线管不能直接放在主龙骨上; ③重量大于3公斤的灯具或吊扇不得与吊顶龙骨联结,应另设吊钩;
④吊顶罩面板与龙骨应连接紧密,表面应平整,不得有污染、拆裂、缺棱、掉角、锤伤等缺陷,接缝应均匀一致,压条顺直、无翘曲现象,罩面板与墙面、窗帘盒、灯具等交接处应严密;
⑤纸面石膏罩面板一般用镀锌螺钉固定在龙骨上,钉头应涂防锈漆。粘贴的罩面板不得有脱层,搁置的罩面板不得有漏、透翘现象。 9.11软包
①软包工程的防腐、防火处理应符合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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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软包工程的木框、衬板的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钉粘严密、牢固,不得松动; ③软包制作尺寸正确,楞角方正,填充饱满、平整,饰面松紧适度,手感舒适; ④软包安装平顺,紧贴墙面,色泽一致,接缝严密,无翘边和褶皱; ⑤软包表面应清洁、无污染,拼缝处花纹吻合,无波纹起伏。
二、安装工程部分
(一)总说明
1、充分的、全面的熟悉掌握施工图纸,密切配合衔接相关交叉工程,做好图纸会审,明确改动变化的所有项目,确定掌握施工内容。
2、施工前提供材料品牌及材料的进场计划单。
3、施工前,各施工工长应以书面形式向施工工人作好安全技术交底,并作好文字记录,随时接受甲方现场代表、监理的督查。
4、施工过程中,及时提供所有进场材料、设备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质证明材料,及时填写材料报审表并经监理、甲方、现场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5、设备、器具安装完成后,做好标识及成品保护、。
6、开关、插座面板、灯光源、灯罩、配电箱(柜)等安装好后,对表面的装饰盖、箱体、柜体等做必要保护,防止水泥浆、腻子、乳胶漆等污染。
7、所有预留的管接口必须及时清理及封堵。 8、每道工序完成后必须做到工完场清。
(二)分项说明 类别 电 气 工 工 程 名 称 规范要求 1、管材、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主材必须经甲方认质、认价,经确认后方可组织进场,未经确认程序进场的材料,一经发现,已使用的必须拆除,未使用的一律退场,同时处以1000元/次的罚款。 2、所有现场用材料进场后,必须报监理、甲方一起检查确认,并做好报审表。严禁使用劣质材料,不得以抢工期为由紧急放行。并由施工单位按ISO9001质量标准进行管理,甲方、监理有权随时不定期会同施工单位进行各项检查。 3、材料进场要做到合理性、计划性、有组织性(主材、附件、配件、辅材配套等)。 4、施工机具必须完好、齐备,在施工中保证运行良好,做好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得野蛮操作,保证工程的安全、质量。 5、检查包括材料的合格证、准用证、检验报告等资料。若发现疑点各方必须查明,必要时抽样送权威部门检验,检验费用由采购方承担,对检验不合格者处以500——3000元/次的罚款。 材料要求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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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 防雷接地焊接 隐 蔽 部 分 1、建筑结构内防雷钢筋的焊接必须对钢筋大小、焊接长度、焊缝的密实等严格实施,并密切配合土建施工。钢筋用圆钢双面焊接,焊接长度不得小于6倍D。 2、防雷带、支架、避雷针等焊接处做好防腐,遇到伸缩缝的做煨弯处理。 3、屋面防雷带(女儿墙上防雷带必须做在抹灰层内)施工与土建密切配合,不得影响防水等其它项施工,做好屋顶引下线及测试点。 4、等电位联结线缆的大小:最小截面积必须满足主干线16mm2,支线6mm2。 5、等电位盒安装位置准确,平直稳固,盒内接线端牢固可靠,盒体清洁无污物。 6、接地电阻测试隐蔽记录、试验记录、施工记录、自检记录,记录及时。 预埋的照明、动力、弱电等进出户钢性套管位置、尺寸、标高准确无误。如预留错误(或者漏埋)后期开洞等所产生的相关费用概由施工单位负责, 并经设计单位同意同时出具相关手续后方能开孔、洞或者槽,还要根据情况追究其责任,同时给予相应的处罚200-500元/次)。 预留的线管洞、桥架孔洞等,保证放线位置、尺寸准确,中心一致,严禁改动结构修扩洞口。违者罚款100-500元/洞。 1、线管埋设时必须做到顺直,绑扎稳固,管内清洁无杂物;完工后做好管路走向标记。 2、线盒固定牢固、平整、清洁卫生。线管及线盒在经甲方、监理检查后方可隐蔽。 3、混凝土浇筑时,必须有人在现场值守,发现移位、损坏情况及时处理。 4、管接头及线盒连接处粘接固定牢靠,无形变损坏。 5、墙上配管、接线盒、配电箱的管口、接头必须保证一致,箱、盒固定平整规范牢固,管子进入箱、盒处时必须加入盒锁扣并顺直排列整齐,安装尺寸准确。 6、过墙套管必须平直,安装牢靠,出墙位置均匀一致。 7、桥架支架必须顺直,分布均匀,做好防腐、表面处理及与桥架的可靠连接。 8、墙体上预留管洞密切配合土建,严禁事后开洞。 1、做好穿线管清理、扫管,清除管内污物积水,金属管、盒做好防腐,核验穿管导线型号、规格、绝缘等级无误后,按相序色标穿线。 2、桥架内电缆、电线敷设时,应保证排列整齐,做好标识,并对桥架内线缆进行管内、线缆敷设 桥架内 捆扎,尤其是竖向桥架,必须保证桥架内电缆在桥架上附着。管内、桥架内线缆严禁有绞拧、接头、铠装压扁、护层断裂和表面严重划伤等缺陷。电缆弯曲半径必须满足规范要求。 3、电缆头制作时,注意剥切时不得伤及芯线及绝缘层,制作规范,做好进箱处处理(热缩管的套用、胶泥封堵进线孔等),与设备连接的相序标志应明显、正确,预留适当备用长度。 4、所有电线、电缆穿金属管道时要作好保护。 出户套管预留 穿楼层通道预留 板、墙体内线管、线盒预埋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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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配电箱(柜)到货时,应首先检查型号、规格满足设计、规范要求,做好安装前准备工作(如配电箱开孔、柜体基础砌筑等)。 配电箱柜安装 间、设备 2、柜基础要平整、结实,线缆沟清洁、无杂物便于线缆敷设。 3、安装配电箱(柜)时,严格按施工规范操作,保证安装正确、牢固、美观,操作使用方便。 4、预留箱洞位置准确,尺寸无误,功能清晰。 5、所有接线盒内必须清洁、美观。 1、电气器具、设备、灯具、开关、插座、电机等电气设备货到现场时,应首先检查型号、规格满足设计、规范要求,做好安装前准备工作(如配电箱开孔、灯具接电气设备等安装 功能设备 线等级的核实等)。 2、安装时严格按施工规范操作,保证安装正确、牢固、美观。 3、设备基础图必须及时提供给土建施工单位。 4、设备试运行严格按程序操作,记录及时。 1、在预留预埋时,必须对放线尺寸进行复查,形成记录,确保预埋管道、套管(包括刚性、柔性防水套管)等标高、位置准确。如预留错误或者漏埋后期开孔、洞或者槽等所产生的相关费用概由施工单位负责,。并经设计单位同意同时出具相关手续后方能开孔、洞或者槽,还要根据情况追究其责任,同时给予相应的处罚(100-500元/次)。 2、套管(包括刚性、柔性防水套管)符合规范要求,预留孔洞尺寸、位置、标高(注意坡度)必须准确无误、固定牢固。管与套管间周围间隙均匀,封堵密实,表面光滑。 3、在混凝土浇筑之前必须通知监理、甲方检查。混凝土浇筑时,施工人员必须在现场值守,发现预埋件移位、变形及时处理。 4、暗埋排水管道必须经灌水试验检查,且灌水试验合格,记录完整,再经各方签字确认后,方可隐蔽,不得事后补签。 5、暗埋给水管道必须经水压试验,且水压试验合格,形成试压记录,再经各方签字确认后,方可隐蔽,不得事后补签。 6、因放线不准造成管道无法安装而导致的土建返工费用由施工方自理,造成其它相关损失的除赔偿损失外,将对施工单位予以再处500元/次的罚款。 7、暗埋管必须横平竖直,固定牢靠,隐蔽前做好试验,隐蔽后做好标记。 给 排 水 工 程 给排水 隐蔽部分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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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材、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主材必须经甲方认质、认价,经确认后方可组织进场,未经确认程序进场的材料,一经发现,已使用的必须拆除,未使用的一律退场,同时处以1000元/次的罚款。 2、材料进场后,必须报监理、甲方一起检查确认,并做好报审表,严禁使用劣质材料,不得以抢工期为由紧急放行。并由施工单位按ISO9001质量标准进行管理,甲方、监理有权随时不定期会同施工单位进行各项检查。 3、材料进场要做到合理性、计划性、有组织性(主材、附件、配件、辅材配套等)。 4、施工机具必须完好、齐备,在施工中保证运行良好,做好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得野蛮操作,保证工程的安全、质量。 5、检查包括材料的合格证、准用证、检验报告等资料。若发现疑点各方必须查明,必要时抽样送权威部门检验,检验费用由采购方承担,对检验不合格者处以500——3000元/次的罚款。 1、主管位置正确,管卡配套位置准确,伸缩节固定完好。 2、 主管控制阀便于操作、拆卸。 3、 主管上支管三通位置准确,水表和表前控制阀必须试压后才能安装,同时形成阀门试验记录。 4、管外径在25mm以下给水管的安装,管道在转角、水表、水龙头或角阀及管道终端的100mm处应设管卡,管卡安装必须牢固。 5、排水管道必须准确留设坡度。 6、管道支吊件制作安装应保证牢固、美观、排列整齐。安装支吊件、阻火圈应特别注意上层楼板防水。 7、施工过程中,随时对排水管口进行临时封堵。 8、安装中注意与土建施工的配合,严防穿楼板处漏水,尤其是穿管的套管与管之间的间隙。 9、施工单位各工种和各分包施工单位必须对已施工的管道做好成品保护,保证交工时管道的整洁完好。 所有管道施工完成后,由施工单位自检,自检完成后通知监理、甲方一起进行冲洗、通水、灌水、通球试验,并做好各种记录,若发现不合格及时处理。如不按时记录将处以100元/次的罚款。 类别 工 程 名 规范要求 称 给排水 材料要求 给排水 管道施工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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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预留、预埋时,必须对放线尺寸、位置进行复查,形成记录,确保预埋、预埋洞口的标高、位置准确。如预留错误或者漏埋后期开孔或者洞等所产生的相关费用概由施工单位负责,。并经设计单位同意同时出具相关手续后方能开孔或者洞,还要根据情况追究其责任,同时给予相应的处罚(100-500元/次)。 2、预留、预埋洞口(包括人防预埋套管)符合规范要求,预留孔洞尺寸、位置、标高(注意坡度)必须准确无误、固定牢固。风管与预留洞口之间周围间隙均匀,封堵密实,表面光滑。 3、在混凝土浇筑之前必须通知监理、甲方检查。混凝土浇筑时,施工人员必须在现场值守,发现预埋件移位、变形及时处理。 4、因放线不准造成管道无法安装而导致的土建返工费用由施工方自理,造成其它相关损失的除赔偿损失外,将对施工单位予以再处500—1000元/次的罚款。 预留的风管道、风口等孔洞,保证放线位置、尺寸准确,中心一致,严禁改动结构修扩洞口。违者罚款100—500元/洞。 通 风 与 采 暖 工 程 隐 蔽 部 分 穿楼层管道预留 1、管材、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主材必须经甲方认质、认价,经确认后方可组织进场,未经确认程序进场的材料,一经发现,已使用的必须拆除,未使用的一律退场,同时处以1000元/次的罚款。 2、材料进场后,必须报监理、甲方一起检查确认,并做好报审表。严禁使用劣质材料,不得以抢工期为由紧急放行。并由施工单位按ISO9001质量标准进行管理,甲方、监理有权随时不定期会同施工单位进行各项检查。 材料要求 3、材料进场要做到合理性、计划性、有组织性(主材、附件、配件、辅材配套等)。 4、施工机具必须完好、齐备,在施工中保证运行良好,做好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得野蛮操作,保证工程的安全、质量。 5、检查包括材料的合格证、准用证、检验报告等资料。若发现疑点各方必须查明,必要时抽样送权威部门检验,检验费用由采购方承担,对检验不合格者处以500——3000元/次的罚款。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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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风管位置正确,管卡配套位置准确,伸缩节固定完好。 2、主、支管控制阀便于操作、拆卸。 3、主、支管道上三通位置准确,管道上控制阀必须试压后才能安装,同时形成阀门试验记录。 4、风道施工必须横平竖直,固定牢靠及符合相关设计和规范要求,风口及管道支吊件制作安装应保证牢固、美观、排列整齐。 5、施工过程中,随时对风管及风口进行临时封堵。 6、安装中注意与土建施工的配合,严防穿楼板处漏水,尤其是设备用房。 管道施工 7、施工单位各工种和各分包施工单位必须对已施工的管道做好成品保护,保证交工时管道的整洁完好。 8、设备基础图必须及时提供给土建施工单位。 9、设备试运行严格按程序操作,记录及时。 10、设备必须做接地保护且不大于4欧姆。 11、所有管道施工完成后,由施工单位自检,自检完成后通知监理、甲方一起进行通风、漏光及风压试验,并做好各种记录,若发现不合格及时处理。如不按时记录将处以100元/次的罚款。 1、在预留预埋时,必须对预埋件的尺寸进行复查,形成记录,确保预埋件标高、位置准确。如预留错误或者漏埋后期开孔或者洞等所产生的相关费用概由施工单位负责,。并经设计单位同意同时出具相关手续后方能开孔或者洞,还要根据情况追究其责任,同时给予相应的处罚(100-500元/次)。 2、预埋件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预留孔洞尺寸、位置、标高必须准确无误、固定牢固。 3、在混凝土浇筑之前必须通知监理、甲方检查。混凝土浇筑时,施工人员必须在现场值守,隐蔽部分 发现预埋件移位、变形及时处理。 4、因放线不准造成预埋件及箱(盒)无法正确安装而导致的土建返工费用由施工方自理,造成其它相关损失的除赔偿损失外,将对施工单位予以再处500元/次的罚款。 5、预埋件必须横平竖直,固定牢靠,隐蔽前做好试验,隐蔽后做好标记。 6、设备基础图及平面布置图必须及时提供给土建施工单位。 1、主材及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主材必须经甲方认质、认价,经确认后方可组织进场,未经确认程序进场的材料,一经发现,已使用的必须拆除,未使用的一律退场,同时处以1000—5000元/次的罚款。 2、材料进场后,必须报监理、甲方一起检查确认,严禁使用劣质材料,不得以抢工期为由紧急放行。并由施工单位按ISO9001质量标准进行管理,甲方、监理有权随时不定期会同 施工单位进行各项检查。 材料要求 3、材料进场要做到合理性、计划性、有组织性(主材、附件、配件、辅材配套等)。 4、施工机具必须完好、齐备,在施工中保证运行良好,做好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得野蛮操作,保证工程的安全、质量。 5、检查包括材料的合格证、准用证、检验报告等资料。若发现疑点各方必须查明,必要时抽样送权威部门检验,检验费用由采购方承担,对检验不合格者处以500——3000元/次的罚款。 电 梯 工 程 34
工程部工作制度 工程-C/2014-1
1、电梯材料开箱时,应通知甲方及监理部人员现场按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进行验收。井道定标准线,导轨、对重、轿厢、厅门、电梯电机及附件安装必须横平竖直,固定牢靠并符合相关设计和规范要求。 2、电气装置安装(包括配管、配线、设备接地保护、通电试验及调试等)。 3、安装中注意与土建施工的配合并做好自身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电梯施工 4、施工单位各工种和各分包施工单位必须对已施工的管道做好成品保护,保证交工时管道 的整洁完好。 所有工序施工完成后,由施工单位自检,自检合格完成后通知监理、甲方一起进行试验,并做好各种记录,若发现不合格及时处理。如不按时记录将处以100—500元/次的罚款。合格后报相关质检部门验收并取得相关验收报告。
(三)总包单位施工用电管理办法
为更好的使工程项目顺利进行,使工地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保障工程的施工工期、施工质量。特制定以下施工用电管理办法,请总包单位予以重视并遵守: 〈一〉总包单位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1、按总包合同要求,建设单位提供施工用总电源点,总包单位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施工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在接通施工用电前,总包单位必须报送专项施工用电方案,并完善相关手续(如通电前箱、柜的试验记录、用电申请等),确定固定用电管理人员,做好技术交底记录,严格按《施工用电管理规范》(见附件)操作。
3、所产生的电费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在工程的整个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用电管理责任均由总包单位负责。
4、在建设单位代表、现场监理及政府相关部门的日常管理中,发现有违规操作,有不配合工作的行为,口头提出限期整改无效的,处以罚款500——1000元/次;书面提出限期整改无效的,处以罚款1000——5000元/次;此罚款直接从工程款中予以扣除。在整改期间所产生的其它损失(如停电整改等)概由总包单位承担。
5、工程项目箱变及施工现场所有的临时用电由总包负责(包括箱变的看守、维护及管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日常维护、巡视及监督工作)。
〈二〉总包单位与指定分包单位的关系
1、总包单位必须无条件提供建设单位所指定的分包单位的施工用电,并负责全面管理,并对在施工过程中的用电事务负责。
2、指定分包单位所产生的费用按每月用电量计费直接由总包单位负责抄表审核,甲方从指定分包单位的每月工程款中扣除(甲方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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