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2008年度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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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县2008年度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

工作总结

2008年,我县教育收费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精神和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教育发展与改革的大局,加大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力度,促进教育收费的规范化,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2008年度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总结如下:

一、今年工作基本情况及成效

(一)各级党委和政府重视情况

我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县直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坚持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和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加大教育投入并举,完善规范教育收费的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好已出台的方针政策,巩固已取得的工作成果;坚持学校收费工作透明公开,加强社会监督,推进教育协调公平发展。

(二) 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议工作情况

在每次开学前期,县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召开会议,进一步明确收费政策,增强各联席单位的责任意识,并将中小学收费工作列入学校年终目标管理考评的重要内容,明确校长是学校收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做到“谁主管、谁负责”。同时加强收费监督,开学注册期间,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成员派出12名检查人员,分3组对全县26所学校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当场给予纠正,从源头上杜绝乱收费现象的发生。

(三)今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深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各校严格按照县物价部门审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做好收费工作,及时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文件依据,发放“中小学教育收费明白卡”。

2、开展“价格服务进校园”活动,统一在全县各中小学设置了“价格服务进校园”公示牌,并将有关内容全部公示,促使了收费工作不断走向规范,也增进了学校与社会及学生家长的沟通,从而构建了和谐的校园环境。

3、开展创建教育收费规范校活动,对照创建活动的有关标准和要求,制定《开展创建收费规范校活动的具体意见》,并付诸实施。

4、严格执行高中招择校生 “三限”政策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借读生”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切实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把招生资格和计划、收费项目和标准、

学生入学条件和录取结果向社会全部公开。有关学校对招收“择校生”、“借读生”情况认真自查,进一步贯彻中央、省、市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有关文件精神,落实好高中阶段招生的“三限”政策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借读生”的有关规定。

5、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严禁学校组织有偿补课;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进一步加强对教辅材料征订等的管理。

6、各校设立教育收费监督员。今年经各基层学校推荐,教育局研究决定,同意聘任黄新华等26位同志为教育收费监督员,聘期两年(2008年7月——2010年6月)。教育收费监督员应履行的主要职责有:督促和检查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收费有关规定的工作情况;督促学校做好每学期收费的申报工作;督查学校收费是否按物价部门审批的项目、标准执行;了解学校收费动态,及时制止一切违规收费的行为;及时向主管局反馈学校收费的有关信息。建立教育收费监督员工作考评机制,要求各校教育收费监督员应根据职责要求积极开展工作,及时发现和制止学校乱收费行为,确保学校无违规收费的现象发生。教育局结合学校年度目标考评对监督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评,成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奖励,对于不履行职责,学校出现违规收费不予制止,导致不良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情节严重的应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教育收费监督员及时、准确地了解各校收费工作的动态,及时发现和制止学校乱收费行为,确保学校无违规收费的现象发生。

7、继续加强监督检查工作,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对涉及教育乱收费的案件,要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

8、加强农村中小学校寄宿生食宿改善工程实施的监督。为使农村中小学校寄宿生食宿改善工程这一民心工程做好做实,我县统一制定了配给方案和有关管理制度。各农村中小学校按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规定,实行公开招标方式做好食品采购工作。同时,教育主管部门经常性地深入学校检查督促这一工程的实施,确保政府这一投入能全额用于农村中小学寄宿生的生活改善。经统计,全县农村中小学校寄宿生3000余人,这项投入每年近200余万元。

(四)抓规章制度建设,进行规范化管理情况

1、强化责任考评。对全县26所学校颁发《2008年将乐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责任书》,将中小学收费工作列入学校年终目标管理考评的重要内容,明确校长是学校收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结合省教育厅“十条禁令”要求,按规定格式统一制作工作牌,机关干部、教职员工近2000人实现全体挂牌上岗。

2、核定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一步严格收费立项、标准审批管理工作,认真按照上级有关“一费制”收费精神,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明确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机制改革中坚决制止学

校乱收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3、执行收费公示。全县各校在注册时,向每位学生家长发放《收费明白卡》20000多张,列出所有收费项目及标准,并在各校设置收费公示牌,在将乐教育网上设教育收费公示专栏,及时向学生及家长公示有关收费文件,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投诉电话等,增强收费透明度,自觉接受学生家长的监督,接受社会监督。

4、加强收费监督。各校建立教育收费自查工作的长效机制,每月底前将当月收费自查情况填写在报告单内,并及时上报教育局;各校设立教育收费监督员,及时发现和制止学校乱收费行为,确保学校无违规收费的现象发生。

5、加强收费管理。收费一律使用财政印制的统一收费票据,认真填写好学生收费票据,收费的资金全部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并由教育会算中心统一进行核算。

二、工作主要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个别学校文件收费公示还有待于进一步规范。

2、保险部门有到个别学校办理保险业务。

三、下一步打算和明年工作思路

1、加强宣传,接受社会监督 。 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围绕国务院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等重大决策,切实做好宣传工作。县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的职能,有计划、有重点做好宣传和指导工作;要结合实际,制订年度宣传工作方案。实行量化管理,建立统计上报制度。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在全社会努力营造有利于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的良好氛围。

2、严格教育收费审批权限,稳定各学校收费标准 。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一步严格收费立项、标准审批管理工作,要加强对教育收费文件的清理工作,及时废止与现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不相符合的政策规定。 价格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学校收费标准的监管,切实稳定学校收费标准。

3、加强学校收费资金管理,完善学校资金使用公示制度和经常性审计及审计公告制度 。 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学校收费资金的管理。各校都要健全财务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合理编制预算,完善学校经费收入使用情况定期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监督。建立健全学校经费收入及使用情况的经常性审计及审计公告制度。严禁任何单位部门截留、平调、挪用学校收费收入。

4、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 。要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切实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把招生资格和计划、收费项目和标准、学生入学条件和录取结果向社会全部公开;继续坚持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以学校为单位计算,每个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要控制在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的30%以下,低于此比例的不得提高的原则;不得在“三限”政策之外以自费、旁听、借读、转学非计划生等任何名义招收学生高收费。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后一律不准再收取学费。

5、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积极稳妥地解决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 。要认真落实《义务教育法》,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积极稳妥地解决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

6、开展创建教育收费规范县活动。要在开展创建教育收费规范校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力度整治教育收费的不规范行为,力争2009年创建达标。

7、继续加强监督检查工作,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要将落实在全县农村免除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学杂费以及免费提供教科书的工作作为检查重点,确保财政投入资金安全有效。建立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督导工作的限期整改、结果公报和问责奖惩等制度。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合格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的报告制度和公报制度。要严肃纪律,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涉及教育乱收费的案件,要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不但要严肃追究当事入的责任,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要坚持检查通报、反馈制度。

将乐县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 2008年11月13日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crk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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