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轻工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
更新时间:2024-07-01 15:36: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轻工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
与防范指导手册
二○一六年二月
前 言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提高轻工行业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能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预防、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特组织编写了《轻工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
该手册结合了轻工行业企业的安全特点,针对易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生产作业场所、环节、部位和作业行为,依据国家、行业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通过吸取相关事故教训,运用对照经验法、类比法、事故分析法等方法,提出了轻工行业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的主要内容及其防范措施,供有关企业在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及制订防范措施中参考,供监管部门作为重点执法检查内容参考。
由于轻工行业门类众多,企业千差万别,加之编写时间和水平所限,本手册中难免存在不足之处,欢迎大家在参考使用的同时,多提宝贵意见,以便于及时改进完善。
—1—
目 录
一、谷物磨制、饲料加工…………………………………………………………………………………………………………………………………(1)二、植物油加工……………………………………………………………………………………………………………………………………………(3)三、制糖业…………………………………………………………………………………………………………………………………………………(6)四、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水产品加工五、淀粉及淀粉制品制造………………………………………………………………………………………………………………………………六、方便食品制造………………………………………………………………………………………………………………………………………七、乳制品制造…………………………………………………………………………………………………………………………………………八、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酱菜腌制九、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十、白酒制造……………………………………………………………………………………………………………………………………………十一、啤酒制造…………………………………………………………………………………………………………………………………………十二、葡萄酒制造………………………………………………………………………………………………………………………………………十三、果菜汁及果菜汁饮料制造………………………………………………………………………………………………………………………十四、皮革鞣制加工……………………………………………………………………………………………………………………………………十五、人造板制造………………………………………………………………………………………………………………………………………十六、家具制造业、地板制造…………………………………………………………………………………………………………………………十七、造纸和纸制品业…………………………………………………………………………………………………………………………………十八、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十九、玻璃制品制造……………………………………………………………………………………………………………………………………二十、陶瓷、搪瓷制品制造……………………………………………………………………………………………………………………………二十一、金属制日用品制造……………………………………………………………………………………………………………………………蔬菜加工水果和坚果加工—速冻食品制造、1—
冷冻饮品及食用冰制造………………………………(7)(10)(13)(14)(19)(24)(28)(32)(34)(37)(39)(42)(44)(46)(49)(51)(53)(55)
、、、………………………………………………………………………………………………………………
(续表)
序号
场所/环节/部位
较大危险因素
易发生的事故类型
主要防范措施
(1)爆炸性粉尘环境的电气装置符合防爆等级的要求。
(2)使用皮带、绞龙、刮板等输送设备时,应防止机械转动部位摩擦与碰撞,定期润滑,并采取防静电措施。
(3)在产生静电危险的设备和管道,应有防静电接地措施。(4)粉碎设备设施运行中应密闭,防止粉尘扩散。(5)动火作业应执行审批程序。
(1)应按爆炸性粉尘环境的要求对车间进行设计,应设泄爆口,并达到相应的泄爆面积。
(2)禁止使用易燃材料作为易爆粉尘建筑结构。
(3)建立粉尘清扫制度,应每天及时清扫附着在地面、墙体、设备等表面上的粉尘,避免粉尘堆积。
(4)易产尘地点应设置负压除尘措施,禁止采用正压吹扫。设置岗位粉尘扩散后应急处置措施。
(5)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应采取防雷、防静电措施;应有应急处置措施并定期演练。
依据
(1)摩擦、碰撞火花和静电等因素,容易引起豆粕粉尘爆炸。
其他爆炸
《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7440)
2
豆粕库、仓(平房仓)
(2)豆粕粉尘扬起后引发爆炸,存在伤亡扩大的危险。
其他爆炸
《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7440)
(三)成品
摩擦、碰撞火花和静电等因素,引起油罐爆炸。
(1)爆炸危险场所应设置相应的可靠避雷设施并定期检测。(2)在爆炸危险环境,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可靠接地。(3)安全操作规程应置放在作业场所。(4)动火作业应执行审批程序。
1油罐区
容器爆炸
—5—
三、制糖业
序号
场所/环节/部位
较大危险因素
易发生的事故类型
主要防范措施
依据
(一)结晶、粉碎、包装
(1)爆炸性粉尘环境的电气装置符合防爆等级的要求。
(2)使用皮带、绞龙、刮板等输送设备时,应防止机械转动部位摩擦与碰撞,定期润滑,并采取防静电措施。
(3)在产生静电危险的设备和管道,应有防静电接地措施。(4)动火作业应执行审批程序。
(1)应按爆炸性粉尘环境的要求对车间进行设计,设泄爆口,并达到相应的泄爆面积。
(2)禁止使用易燃材料作为易爆粉尘建筑结构。
(3)建立粉尘清扫制度。应及时清扫附着在地面、墙体、设备等表面上的粉尘,避免粉尘堆积。
(4)易产尘地点应设置负压除尘措施,禁止采用正压吹扫。设置岗位粉尘扩散后应急处置措施。
(5)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应采取防雷、防静电措施。
(1)除尘系统应按照粉尘爆炸特性采取预防和控制粉尘爆炸的措施,设置监控装置,选用降低爆炸危险的一种或多种防爆装置。
(2)除尘器应在负压状态下工作。
(3)除尘系统不得与带有可燃气体、高温气体、烟尘或其他工业气体的风管及设备连通。
(4)除尘系统的风管及除尘器不得有火花进入,风管内不出现厚度大于1mm积尘,风管的设计风速按照风管内的粉尘浓度不大于爆炸下限的25%计算。
(5)干式除尘器滤袋应采用阻燃及防静电滤料制作,运行工况应是连续卸灰、连续输灰。—6—
1
干燥机、包装机
摩擦、碰撞火花和静电等因素,容易引起粉尘爆炸。
其他爆炸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
2车间
车间粉尘扬起后引发爆炸,存在伤亡扩大的危险。
其他爆炸
《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7440)《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
3除尘系统
除尘系统未采取预防和控制粉尘爆炸措施,导致粉尘爆炸。
其他爆炸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
四、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水产品加工、蔬菜加工、水果和坚果加工、速冻食品制造、冷冻饮品及食用冰制造
序号
场所/环节/部位
较大危险因素
易发生的事故类型
主要防范措施
依据
(一)制冷
(1)必须根据制冷压力管道设计图纸中的制冷工艺设计说明,确定储氨单元的存氨量。
(2)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备案等。
(3)贮氨器、低压循环桶、气液分离器和中间冷却器均设超高液位报警装置,并应设有维持其正常液位的供液装置。(4)系统应设冷凝压力超压报警装置。
(5)制冷机房贮氨器等重要部位上部均应安装氨气浓度报警装置,当空气中氨气浓度达到100ppm或150ppm时,应自动发出报警信号,并应自动开启制冷机房内的防爆事故排风机。(6)制冷机房内事故风机及应急照明均应采用防爆型。(7)贮氨器上方宜安装水喷淋系统。
(8)氨制冷机房和设备间(靠近贮氨器处)门外应按有关规定设置消火栓,并采用开花水枪。
(9)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应至少配备正压式空气呼吸器2套,其他防护器具应满足岗位人员一人一具。非重大危险源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至少配备1套隔离式防护服、防毒面具及岗位人员一人一具橡胶手套、胶靴和化学安全防护眼镜。(10)制定落实液氨泄漏现场处置方案,每年不少于两次的应急演练。
(11)每半年对避雷设施进行一次检测。
液氨管线禁止穿过有人员办公、休息和居住的建筑物。—7—
1制冷机房
液氨储罐、压缩机、阀体、调节站等液氨泄漏。
中毒和窒息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修订)》(中国气象局令第24号)
《冷库安全规程》(GB28009)
《冷库设计规范》(GB50072)
2液氨管线
液氨管线超压破裂造成液氨泄漏。
中毒和窒息
(续表)
序号
场所/环节/部位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
较大危险因素
易发生的事故类型
主要防范措施
人员较多的生产场所的空调系统不得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应用其他介质进行二次换热或采用单独的环保型冷媒空调系统。
(1)快速冻结装置应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且作业间内作业人员数量不得超过9人。
(2)快速冻结装置上方的回气集管在车间吊顶上方应单独隔离或移至车间外。
(3)在快速冻结装置的出口处的上方应安装氨气浓度传感器,在加工间内应布置氨气浓度报警装置。当氨气浓度达到100ppm或150ppm时,应发出报警信号,并应自动开启事故排风机,自动停止成套冻结装置的运行,漏氨信号应同时传送至机房控制室报警。
(4)热气融霜用的热气管,应从制冷压缩机排气管除油装置以后引出,并应在其起端装设截止阀和压力表,热气融霜压力不得超过0??8MPa(表压)。如果需要采用热氨融霜工艺,必须设置有效的防止产生超压、液击的控制装置。
(1)制冷剂泵设置液泵断液自动停泵装置。泵的排液管上装设压力表、止逆阀。泵的排液总管上加设旁通泄压阀,防止蒸发器超压。
(2)库内风机线路按额定负荷一机一线,设置断路器、缺相保护和热保护等电器保护装置,并接地。
(3)穿过冷间保温层的电气线路应相对集中敷设,且必须采取可靠的防火和防止产生冷桥的措施。
(4)冷间内动力、照明、控制线路应根据不同的冷间温度要求,选用适用的耐低温的铜芯电力线缆,并宜明敷。—8—
依据
《冷库设计规范》(GB50072)
3
空调系统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系统。
中毒和窒息
4快速冻结装置
快速冻结装置液氨泄漏。
中毒和窒息
《冷库设计规范》(GB50072)
5冷库
冷库液氨管线超压破裂造成液氨泄漏。
中毒和窒息
《冷库设计规范》(GB50072)
(续表)
序号
场所/环节/部位
较大危险因素
易发生的事故类型
主要防范措施
(1)热氨融霜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超压,待系统内液氨回抽完全(压力降至零)后,方可向蒸发器管道供热氨。
(2)水冲霜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待蒸发器管道压力降至零后,方可用水喷淋,严禁关闭回气阀。(3)不得将热气直接注入低温液体中。
(4)使用热氨融霜的制冷系统宜采用自动化控制进行融霜,避免手动操作。
(5)避免多个大型蒸发器共用一套除霜方案。
依据
6融霜作业环节
违反操作规程,融霜作业间隔时间短,液氨回抽不彻底。
中毒和窒息
《制冷空调作业安全技术规范》(AQ7004)《制冷和供热用机械制冷系统安全要求》(GB9237)
—9—
五、淀粉及淀粉制品制造
序号
场所/环节/部位
较大危险因素
易发生的事故类型
主要防范措施
依据
(一)浸泡
(1)在作业点应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作业流程。
(2)车间设置通风措施,防止气体在低洼及生产区的边角处积聚。
(3)有限空间作业应执行审批程序。作业应先通风,再检测,合格后进行监护作业。
(4)人员操作及观察时,应防止正对设备、容器的孔洞。
(5)清罐作业前30分钟,应再次对有限空间有害气体浓度检测,做好记录,达标后方可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并配备监护人员。
(6)进入自然通风换气效果不良的有限空间,应采用机械通风,通风换气次数不能少于3~5次/h,并满足安全作业的条件。不能满足安全作业时,不得停止机械通风。
(7)作业人员和监护、救援人员,应能正确使用个体防护用具。
1玉米浸泡罐
亚硫酸浸泡形成二氧化硫积聚产生中毒危险。
中毒和窒息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程》DB33T707
(二)干燥
(1)爆炸性粉尘环境的电气装置符合防爆等级的要求。(2)应在干燥前设置金属磁选设备。
(3)使用皮带、绞龙、刮板等输送设备时,应防止机械转动部位摩擦与碰撞,定期润滑,并采取防静电措施。
(4)在产生静电危险的设备和管道,应有防静电接地措施。(5)干燥设备运行中应密闭,防止粉尘扩散,并设置超温预警监测报警装置。
(6)动火作业应执行审批程序。—10—
1
输送设备、干燥机
摩擦、碰撞火花和静电等引起粉尘爆炸危险。
其他爆炸
《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7440)
(续表)
序号
场所/环节/部位
较大危险因素
易发生的事故类型
主要防范措施
依据
2车间
车间粉尘扬起后引发爆炸,存在伤亡扩大的危险。
其他爆炸
(1)应按爆炸性粉尘环境的要求对车间进行设计,设泄爆口,并达到相应的泄爆面积。
(2)禁止使用易燃材料作为易爆粉尘建筑结构。
(3)建立粉尘清扫制度应及时清扫附着在地面、墙体、设备等表面上的粉尘,避免粉尘堆积。
(4)禁止采用正压吹扫。易产尘点应设置负压除尘措施,设置岗位粉尘扩散后应急处置措施。
(5)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应采取防雷、防静电措施。
《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7440)
(1)除尘系统内摩擦、碰撞火花和静电等因素,容易引起粉尘爆炸。
其他爆炸
(1)在产生静电危险的设备和管道,应有防静电接地措施。(2)设备、机架、管道的每段金属外壳间应采用跨接等方式,形成良好的电气通路,不得中断。
(3)吸风口应能有效控制和收集粉尘,其风速应根据粉尘特性合理选择,避免管道堵塞或不能有效吸尘。
(4)建立回收尘的收集、储存、处置的密闭措施,防止二次扬尘。
《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7440)
3除尘系统
(1)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除尘系统按工艺分片(分区)相对独立设置,所有产尘点均应装设吸尘罩,各除尘系统管网间禁止互通互连。
(2)应采取预防粉尘爆炸在除尘系统之间扩散的隔爆措施。一个除尘系统同时存在多个粮(料)仓设有多个吸风口时,则各个吸风口应分别设截止阀。—11—
《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7440)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
(2)除尘系统各吸风口相互连通,存在伤亡扩大的危险。
其他爆炸
(续表)
序号
场所/环节/部位
较大危险因素
易发生的事故类型
主要防范措施
(1)在作业点应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作业流程。
(2)必须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审批程序,办理有限空间作业票。(3)作业前,应先通风,现场作业人员在佩戴好防毒面具、安全带等防护用品的前提下,排净池内的物料;再检测,对池内硫化氢、氧气含量检测合格后方可作业;池口至少设两人进行监护,并能正确使用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等防护用品。(4)进入自然通风换气效果不良的有限空间,应采用机械通风,通风换气次数不能少于3~5次/h。通风换气应满足稀释有毒有害物质的需要。作业时,操作人员所需的适宜新风量应为30~50m3/h。
(5)监护和救援人员应能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具。
(6)作业时间超过30min时,必须重新进行池内气体检测。(7)作业结束后,清理干净池内工具、杂物,作业和监护人员签字保存记录。
依据
4
污水处理池清理
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气体(甲烷、硫化氢等)积聚。
中毒和窒息其他爆炸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程》(DB33T707)
—12—
六、方便食品制造
序号
场所/环节/部位
较大危险因素
易发生的事故类型
主要防范措施
依据
(一)油炸
(1)安全操作规程应设置在作业现场,并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识。
(2)油炸机应有油温过热自动保护和预警装置,严禁员工离岗、脱岗。
(3)油烟排放系统应建立现场可视监控、监测报警系统和定期清理制度,并确保执行到位。
(4)作业完毕应及时关闭加热设备,确保降温措施执行到位。(5)油炸锅配备二氧化碳自动灭火装置。(6)车间物理隔离严禁使用易燃材料。
1油炸机
温控及保护装置和油烟排放系统失效,违规操作等造成油料过热,存在爆炸危险。
火灾
其他爆炸
《肉类加工机械油炸机》(JB/T11068)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6号)
—13—
七、乳制品制造
序号
场所/环节/部位
较大危险因素
易发生的事故类型
主要防范措施
依据
(一)奶粉生产
1
糖粉投料、乳粉干燥、包装设备区域内的摩擦、碰撞和静电等因素,容易引起粉尘爆炸。
其他爆炸
(1)电气装置符合防爆等级的要求。
(2)安全操作规程应设置在作业现场,并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识。
(3)使用皮带、绞龙、刮板等输送设备时,应防止机械转动部位摩擦与碰撞,定期润滑,并采取防静电措施,每年定期检测。
(4)易产生静电危险的设备和管道,应有防静电接地措施。(5)设备在打开或清理时,应确保内部粉尘清除干净,动火业应执行审批程序。
(6)干燥设备设施运行中应密闭,防止粉尘扩散。
(7)压力喷雾干燥器主体应设置排风温度超温报警装置。干燥塔应有超温、超压报警系统。
(8)对干燥塔、旋风分离器等应有定期巡视制度并定期检查,做好记录。防止因塔内温度增高使残留的乳粉结焦引发事故。(9)鼓风机、引风机、高压泵等设备应安装减震器,并采用软接管连接。
(10)上下金属制卡子或法兰之间应用铜片或铜网编织导线做好跨接,形成良好的电气通路。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
—14—
(续表)
序号
场所/环节/部位
较大危险因素
易发生的事故类型
主要防范措施
依据
2车间
车间粉尘爆炸,存在伤亡扩大的危险。
其他爆炸
(1)安全操作规程应设置在车间作业现场,并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识。
(2)应按爆炸性粉尘环境的要求对车间进行设计,设泄爆口,并达到相应的泄爆面积;房顶应为轻质材料。(3)禁止使用易燃材料作为易爆粉尘建筑结构。
(4)建立粉尘清扫制度,落实班后清扫交接要求,及时清扫附着在地面、墙体、设备等表面上的粉尘,防止粉尘堆积。
(5)易产尘地点应设置负压除尘措施,禁止采用正压吹扫。设置岗位粉尘扩散后应急处置措施。
(6)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应采取防雷、防静电措施;设置岗位粉尘扩散后应急处置措施方案,并定期演练。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
3除尘系统
除尘系统未采取预防和控制粉尘爆炸措施,导致粉尘爆炸。
其他爆炸
(1)除尘系统应按照粉尘爆炸特性采取预防和控制粉尘爆炸的措施,设置监控装置,选用降低爆炸危险的一种或多种防爆装置。
(2)除尘器应在负压状态下工作。
(3)除尘系统不得与带有可燃气体、高温气体、烟尘或其他工业气体的风管及设备连通。
(4)除尘系统的风管及除尘器不得有火花进入,风管内不出现厚度大于1mm积尘,风管的设计风速按照风管内的粉尘浓度不大于爆炸下限的25%计算。
(5)干式除尘器滤袋应采用阻燃及防静电滤料制作,运行工况应是连续卸灰、连续输灰。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
—15—
(续表)
序号
场所/环节/部位
较大危险因素
易发生的事故类型
主要防范措施
依据
(二)制冷
(1)必须根据制冷压力管道设计图纸中的制冷工艺设计说明,确定储氨单元的存氨量。
(2)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冷库,应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备案等。
(3)贮氨器、低压循环桶、气液分离器和中间冷却器均设超高液位报警装置。并应设有维持其正常液位的供液装置。(4)系统应设冷凝压力超压报警装置。
(5)制冷机房贮氨器等重要部位上部均应安装氨气浓度报警装置,当空气中氨气浓度达到100ppm或150ppm时,应自动发出报警信号,并应自动开启制冷机房内的防爆事故排风机。(6)制冷机房内事故风机及应急照明均应采用防爆型。(7)贮氨器上方宜安装水喷淋系统。
(8)氨制冷机房和设备间(靠近贮氨器处)门外应按有关规定设置消火栓,并采用开式喷头。
(9)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应至少配备正压式空气呼吸器2套,其他防护器具应满足岗位人员一人一具。非重大危险源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至少配备1套隔离式防护服、防毒面具及岗位人员一人一具橡胶手套、胶靴和化学安全防护眼镜。定期进行液氨泄漏应急演练。
(10)制定落实液氨泄漏现场处置方案,每年不少于两次的应急演练。
(11)每半年对避雷设施进行一次检测。
液氨管线禁止穿过有人员办公、休息和居住的建筑物。人员较多的生产场所的空调系统不得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应用其他介质进行二次换热或采用单独的环保型冷媒空调系统。—16—
《冷库设计规范》(GB50072)
1制冷机房
液氨储罐、压缩机、阀体等液氨泄漏。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
《冷库设计规范》(GB50072)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修订)》(中国气象局令第24号)
23
液氨管线包装间、产品整理间
液氨管线超压破裂造成液氨泄漏。
空调系统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系统。
中毒和窒息
中毒和窒息
(续表)
序号
场所/环节/部位
较大危险因素
易发生的事故类型
主要防范措施
依据
4快速冻结装置
快速冻结装置液氨泄漏。
中毒和窒息
(1)快速冻结装置应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且作业间内作业人员数量不得超过9人。
(2)快速冻结装置上方的回气集管在车间吊顶上方应单独隔离或移至车间外。
(3)在快速冻结装置的出口处的上方应安装氨气浓度传感器,在加工间内应布置氨气浓度报警装置。当氨气浓度达到100ppm或150ppm时,应发出报警信号,并应自动开启事故排风机,自动停止成套冻结装置的运行,漏氨信号应同时传送至机房控制室报警。
(4)热气融霜用的热气管,应从制冷压缩机排气管除油装置以后引出,并应在其起端装设截止阀和压力表,热气融霜压力不得超过0??8MPa(表压)。如果需要采用热氨融霜工艺,必须设置有效的防止产生超压、液击的控制装置。
《冷库设计规范》(GB50072)
5低温库
液氨管线超压破裂造成液氨泄漏。
中毒和窒息
(1)制冷剂泵设置液泵断液自动停泵装置。泵的排液管上装设压力表、止逆阀。泵的排液总管上加设旁通泄压阀,防止蒸发器超压。
(2)库内风机线路按额定负荷一机一线,设置电器保护装置,并接地。
(3)穿过冷间保温层的电气线路应相对集中敷设,且必须采取可靠的防火和防止产生冷桥的措施。
(4)冷间内动力、照明、控制线路应根据不同的冷间温度要求,选用适用的耐低温的铜芯电力线缆,并宜明敷。
《冷库设计规范》(GB50072)
—17—
(续表)
序号
场所/环节/部位
较大危险因素
易发生的事故类型
主要防范措施
(1)热氨融霜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超压,待系统内液氨回抽完全(压力降至零)后,方可向蒸发器管道供热氨。
(2)水冲霜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待蒸发器管道压力降至零后,方可用水喷淋,严禁关闭回气阀。
(3)不得将热气直接注入低温液体中(尤其不能从液体下部注入热气)。
(4)使用热氨融霜的制冷系统宜采用自动化控制进行融霜,避免手动操作。
(5)避免多个大型蒸发器共用一套除霜方案。
(1)在作业点应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作业流程。
(2)必须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审批程序,办理有限空间作业票。(3)作业前,应先通风,现场作业人员在佩戴好防毒面具、安全带等防护用品的前提下,排净池内的物料;再检测,对池内硫化氢、氧气含量检测合格后方可作业;池口至少设两人进行监护,并能正确使用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等防护用品。(4)进入自然通风换气效果不良的有限空间,应采用机械通风,通风换气次数不能少于3~5次/h。通风换气应满足稀释有毒有害物质的需要。作业时,操作人员所需的适宜新风量应为30~50m3/h。
(5)监护和救援人员应能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具。
(6)作业时间超过30min时,必须重新进行池内气体检测。(7)作业结束后,清理干净池内工具、杂物,作业和监护人员签字保存记录。
依据
6融霜作业环节
违反操作规程,融霜作业间隔时间短,液氨回抽不彻底。
中毒和窒息
《制冷空调作业安全技术规范》(AQ7004-)《制冷和供热用机械制冷系统安全要求》(GB9237)
7
污水处理池清理
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气体(甲烷、硫化氢等)积聚。
中毒窒息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程》(DB33T707)
—18—
八、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酱菜腌制
序号
场所/环节/部位
较大危险因素
易发生的事故类型
主要防范措施
依据
(一)酱菜腌制、发酵
1
腌渍池、
发酵罐、发酵缸
通风不良,局部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积聚。
中毒和窒息
(1)在作业点应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作业流程。
(2)必须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审批程序,办理有限空间作业票。(3)作业前,应先通风,现场作业人员在佩戴好防毒面具、安全带等防护用品的前提下,排净池内的物料;再检测,对池内硫化氢、氧气含量检测合格后方可作业;池口至少设两人进行监护,并能正确使用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等防护用品。(4)进入自然通风换气效果不良的有限空间,应采用机械通风,通风换气次数不能少于3~5次/h。通风换气应满足稀释有毒有害物质的需要。作业时,操作人员所需的适宜新风量应为30~50m3/h。
(5)监护和救援人员应能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具。
(6)作业时间超过30min时,必须重新进行池内气体检测。(7)作业结束后,清理干净池内工具、杂物,作业和监护人员签字保存记录。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程》(DB33T707)
—19—
(续表)
序号
场所/环节/部位
较大危险因素
易发生的事故类型
主要防范措施
依据
(二)味精制造
(1)应根据液氨储罐、压力管道设计图纸中的工艺设计说明,确定储氨单元的存氨量。
(2)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氨单元,应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备案等。
(3)充装管道应选用万向液氨装卸臂(鹤管),禁止使用软管充装液氨。
(4)贮氨器上方宜安装可靠水喷淋、泄漏检测报警系统。
(5)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应至少配备正压式空气呼吸器2套,其他防护器具应满足岗位人员一人一具。非重大危险源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至少配备1套隔离式防护服、防毒面具及岗位人员一人一具橡胶手套、胶靴和化学安全防护眼镜。定期进行液氨泄漏应急演练。
(6)制定落实液氨泄漏现场处置方案,每年不少于两次的应急演练。
(1)液氨频繁充装时罐车和管道泄漏。
1
液氨(原料)
中毒和窒息
《冷库安全规程》(GB28009)
《冷库设计规范》(GB50072)
(2)液氨储罐区域无避雷设施或避雷设施不规范。
火灾
其他爆炸
每半年对避雷设施进行一次检测。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修订)》(中国气象局令第24号)
2发酵车间
液氨管线进入发酵车间泄漏。
中毒和窒息
(1)车间应安装氨气浓度报警装置,并与液氨管线快速切断阀、事故排风系统连锁。
(2)液氨管线禁止穿过有人员办公、休息和居住的建筑物。(3)人员较多的生产场所的空调系统不得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应用其他介质进行二次换热或采用单独的环保型冷媒空调系统。—20—
(续表)
序号
场所/环节/部位
较大危险因素
易发生的事故类型
主要防范措施
(1)在作业点应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作业流程。
(2)必须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审批程序,办理有限空间作业票。(3)作业前,应先通风,现场作业人员在佩戴好防毒面具、安全带等防护用品的前提下,排净罐内的物料;再检测,对罐内硫化氢、氧气含量检测合格后方可作业;罐口至少设两人进行监护,并能正确使用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等防护用品。(4)进入自然通风换气效果不良的有限空间,应采用机械通风,通风换气次数不能少于3~5次/h。通风换气应满足稀释有毒有害物质的需要。作业时,操作人员所需的适宜新风量应为30~50m3/h。
(5)监护和救援人员应能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具。
(6)作业时间超过30min时,必须重新进行罐内气体检测。(7)作业结束后,清理干净罐内工具、杂物,作业和监护人员签字保存记录。
依据
3发酵罐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时硫化氢、二氧化碳等气体集聚造成中毒或窒息。
中毒和窒息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程》(DB33T707)
(三)食醋生产
1
粉碎机、料仓等
摩擦、碰撞火花和静电等因素,容易引起粉尘爆炸。
其他爆炸
(1)爆炸性粉尘环境的电气装置符合防爆等级的要求。(2)应在粉碎机前设置金属磁选设备,并规范使用。
(3)使用皮带、绞龙、刮板等输送设备时,应防止机械转动部位摩擦与碰撞,定期润滑,并采取防静电措施。
(4)在产生静电危险的设备和管道,应有防静电接地措施。(5)粉碎设备设施运行中应密闭,防止粉尘扩散。(6)动火作业应执行审批程序。—21—
《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7440)
(续表)
序号
场所/环节/部位
较大危险因素
易发生的事故类型
主要防范措施
依据
2车间
粉尘扬起引发爆炸,存在伤亡扩大的危险。
其他爆炸
(1)应按爆炸性粉尘环境的要求对车间进行设计,应设泄爆口,并达到相应的泄爆面积。
(2)禁止使用易燃材料作为易爆粉尘建筑结构。
(3)建立粉尘清扫制度,及时清扫附着在地面、墙体、设备等表面上的粉尘,避免粉尘堆积。
(4)禁止采用正压吹扫。易产尘点应设置负压除尘措施,设置岗位粉尘扩散后应急处置措施。
(5)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应采取防雷、防静电措施。
《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7440)
3除尘系统
除尘系统未采取预防和控制粉尘爆炸措施,导致粉尘爆炸。
其他爆炸
(1)除尘系统应按照粉尘爆炸特性采取预防和控制粉尘爆炸的措施,设置监控装置,选用降低爆炸危险的一种或多种防爆装置。
(2)除尘器应在负压状态下工作。
(3)除尘系统不得与带有可燃气体、高温气体、烟尘或其他工业气体的风管及设备连通。
(4)除尘系统的风管及除尘器不得有火花进入,风管内不出现厚度大于1mm积尘,风管的设计风速按照风管内的粉尘浓度不大于爆炸下限的25%计算。
(5)干式除尘器滤袋应采用阻燃及防静电滤料制作,运行工况应是连续卸灰、连续输灰。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
—22—
(续表)
序号
场所/环节/部位
较大危险因素
易发生的事故类型
主要防范措施
依据
(四)污水处理
(1)在作业点应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作业流程。
(2)必须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审批程序,办理有限空间作业票。(3)作业前,应先通风,现场作业人员在佩戴好防毒面具、安全带等防护用品的前提下,排净池内的物料;再检测,对池内硫化氢、氧气含量检测合格后方可作业;池口至少设两人进行监护,并能正确使用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等防护用品。(4)进入自然通风换气效果不良的有限空间,应采用机械通风,通风换气次数不能少于3~5次/h。通风换气应满足稀释有毒有害物质的需要。作业时,操作人员所需的适宜新风量应为30~50m3/h。
(5)监护和救援人员应能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具。
(6)作业时间超过30min时,必须重新进行池内气体检测。(7)作业结束后,清理干净池内工具、杂物,作业和监护人员签字保存记录。
1
污水处理池清理
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气体(硫化氢、甲烷等)积聚。
中毒和窒息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程》(DB33T707)
—23—
九、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
序号
场所/环节/部位
较大危险因素
易发生的事故类型
主要防范措施
依据
(一)加氢环节(木糖醇、山梨醇等生产)
(1)爆炸危险场所电气设备应采用防爆型,线路穿金属管防护,或用阻燃硬塑料管保护。通讯设备使用防爆型。
(2)静电积聚危险的生产装置应采用控制流速、消除静电等措施,大于0??03欧姆的法兰应进行跨接。
(3)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保养,确保密封及润滑良好并做好记录;设备应避免撞击、摩擦和无润滑运行。
(4)氢气储罐防雷接地装置每半年至少检查、测量一次。
(5)静电危险场所的工作人员,外露穿着物(包括鞋、衣物)应具防静电或导电功能。
(6)动火作业应执行审批程序。
(1)必须根据制冷压力管道设计图纸中的制冷工艺设计说明,确定储氨单元的存氨量。
(2)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冷库,应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备案等。
(3)贮氨器、低压循环桶、气液分离器和中间冷却器均设超高液位报警装置。并应设有维持其正常液位的供液装置。(4)系统应设冷凝压力超压报警装置。
(5)制冷机房贮氨器等重要部位上部均应安装氨气浓度报警装置,当空气中氨气浓度达到100ppm或150ppm时,应自动发出报警信号,并应自动开启制冷机房内的防爆事故排风机。(6)制冷机房内事故风机及应急照明均应采用防爆型。(7)贮氨器上方宜安装水喷淋系统。—24—
1
制氢(氢气罐、管道输送)
氢气罐附近违章动火、摩擦、碰撞火花和静电等因素,引起爆炸。
其他爆炸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2158)
(二)制冷
1制冷机房
液氨储罐、压缩机、阀体、调节站等,液氨泄漏。
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修订)》(中国气象局令第24号)
《冷库安全规程》(GB28009)
《冷库设计规范》(GB50072)
(续表)
序号
场所/环节/部位
较大危险因素
易发生的事故类型
主要防范措施
(8)氨制冷机房和设备间(靠近贮氨器处)门外应按有关规定设置消火栓,并采用开式喷头。
(9)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应至少配备正压式空气呼吸器2套,其他防护器具应满足岗位人员一人一具。非重大危险源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至少配备1套隔离式防护服、防毒面具及岗位人员一人一具橡胶手套、胶靴和化学安全防护眼镜。定期进行液氨泄漏应急演练。
(10)制定落实液氨泄漏现场处置方案,每年不少于两次的应急演练。
(11)每半年对避雷设施进行一次检测。
23
液氨管线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
液氨管线超压破裂造成液氨泄漏。
空调系统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系统。
中毒和窒息
液氨管线禁止穿过有人员办公、休息和居住的建筑物。人员较多的生产场所的空调系统不得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应用其他介质进行二次换热或采用单独的环保型冷媒空调系统。
(1)快速冻结装置应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且作业间内作业人员数量不得超过9人。
(2)快速冻结装置上方的回气集管在车间吊顶上方应单独隔离或移至车间外。
(3)在快速冻结装置的出口处的上方应安装氨气浓度传感器,在加工间内应布置氨气浓度报警装置。当氨气浓度达到100ppm或150ppm时,应发出报警信号,并应自动开启事故排风机,自动停止成套冻结装置的运行,漏氨信号应同时传送至机房控制室报警。
(4)热气融霜用的热气管,应从制冷压缩机排气管除油装置以后引出,并应在其起端装设截止阀和压力表,热气融霜压力不得超过0??8MPa(表压)。如果需要采用热氨融霜工艺,必须设置有效的防止产生超压、液击的控制装置。—25—
《冷库设计规范》(GB50072)
依据
中毒和窒息
4快速冻结装置
快速冻结装置液氨泄漏。
中毒和窒息
《冷库设计规范》(GB50072)
(续表)
序号
场所/环节/部位
较大危险因素
易发生的事故类型
主要防范措施
(1)热氨融霜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超压,待系统内液氨回抽完全(压力降至零)后,方可向蒸发器管道供热氨。
(2)水冲霜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待蒸发器管道压力降至零后,方可用水喷淋,严禁关闭回气阀。
(3)不得将热气直接注入低温液体中(尤其不能从液体下部注入热气)。
(4)使用热氨融霜的制冷系统宜采用自动化控制进行融霜,避免手动操作。
(5)避免多个大型蒸发器共用一套除霜方案。
依据
5融霜作业环节
违反操作规程,融霜作业间隔时间短,液氨回抽不彻底。
中毒和窒息
《制冷空调作业安全技术规范》(AQ7004)《制冷和供热用机械制冷系统安全要求》(GB9237)
(三)污水处理
(1)在作业点应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作业流程。
(2)必须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审批程序,办理有限空间作业票。(3)作业前,应先通风,现场作业人员在佩戴好防毒面具、安全带等防护用品的前提下,排净池内的物料;再检测,对池内硫化氢、氧气含量检测合格后方可作业;池口至少设两人进行监护,并能正确使用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等防护用品。(4)进入自然通风换气效果不良的有限空间,应采用机械通风,通风换气次数不能少于3~5次/h。通风换气应满足稀释有毒有害物质的需要。作业时,操作人员所需的适宜新风量应为30~50m3/h。
(5)监护和救援人员应能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具。
(6)作业时间超过30min时,必须重新进行池内气体检测。(7)作业结束后,清理干净池内工具、杂物,作业和监护人员签字保存记录。—26—
6
污水处理池清理
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气体(甲烷、硫化氢等)积聚。
中毒和窒息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程》(DB33T707)
(续表)
序号
场所/环节/部位
较大危险因素
易发生的事故类型
主要防范措施
依据
(四)乙醇提取加工
(1)应安装乙醇浓度探测装置。(2)电器应采用防爆型。
(3)金属储罐必须设可靠的防雷接地,其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接地点沿储罐周长的间距不宜大于30m。
(4)对避雷装置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并做好记录。
(5)罐区或库区周围必须设置放静电消除器,进入罐区或库区的人员必须进行静电放电。
(6)储酒罐的进出酒管道要设置在罐体的底部,需要高位安装时,在罐体内部必须将管道引到罐体底部,并保证出酒口与罐体底部平行,且距底部不大于30cm。
(7)作业时操作人员应穿着防静电工作服,并使用防止产生火花的工具。
(8)严禁在易燃易爆区域动火。若确需在相应区域动火,必须严格审批程序,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动火区域与罐和管道全部隔离,并进行置换,经检测符合安全要求后,再按照作业程序审核后方可作业。
(9)酒精储运设备、酒精储罐及罐内所有金属构件均应接地,进出车辆应安装防火帽。
7
乙醇提取车间、乙醇蒸馏车间等酒精储存和使用场所(如黄原胶生产等)
摩擦、碰撞火花、静电,违规操作等因素,容易引起火灾及爆炸。
爆炸
《白酒工业劳动安全技术规程》(QBT1852)《酒厂设计防火规范》(GB50694)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2158)
—27—
十、白酒制造
序号
场所/环节/部位
较大危险因素
易发生的事故类型
主要防范措施
依据
(一)储存
(1)金属储罐必须设可靠的防雷接地,其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接地点沿储罐周长的间距不宜大于30m。
(2)对避雷装置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并做好记录。
(3)罐区或库区周围必须设置放静电消除器,进入罐区或库区的人员必须进行静电放电。
(4)储酒罐的进出酒管道要设置在罐体的底部,需要高位安装时,在罐体内部必须将管道引到罐体底部,并保证出酒口与罐体底部平行,且距底部不大于30cm。
(5)作业时操作人员应穿着防静电工作服,并使用防止产生火花的工具。
(6)严禁在易燃易爆区域动火。若确需在相应区域动火,必须严格审批程序,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动火区域与罐和管道全部隔离,并进行置换,经检测符合安全要求后,再按照作业程序审核后方可作业。
(7)酒精储运设备、酒精储罐及罐内所有金属构件均应接地,进出车辆应安装防火帽。
(1)白酒勾兑、灌装车间,以及酒精度大于或等于38度的白酒库应安装乙醇浓度探测装置。
(2)甲、乙类生产、储存场所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或独立的负压机械通风设施。机械通风的空气不应循环使用。
(1)禁止使用塑料机橡胶软管连接。
(2)酒精输入管应该在液面之下或容器底部不超过30cm。
(3)运输、装卸酒精的机动车辆应符合规定,并安装防火帽和消除静电装置。—28—
1
储酒罐区、原酒库等(酒精库)
(1)摩擦、碰撞火花、静电,违规操作等因素,容易引起火灾及爆炸。
容器爆炸其他爆炸火灾
《酒厂设计防火规范》(GB50694)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2158)
《酒精工业劳动安全技术规程》(QB1853)《白酒工业劳动安全技术规程》(QBT1852)
(2)酒库内通风不良引起乙醇气体积聚,形成爆炸危险。
容器爆炸其他爆炸
《酒厂设计防火规范》(GB50694)
2输酒环节
输酒过程中酒精输入管口未在液面之下的。火灾
容器爆炸
《酒精工业劳动安全技术规程》(QB1853)
(续表)
序号
场所/环节/部位
较大危险因素
易发生的事故类型
主要防范措施
(1)爆炸性粉尘环境的电气装置符合防爆等级的要求。(2)应在粉碎机前设置金属磁选设备,并规范使用。
(3)使用皮带、绞龙、刮板等输送设备时,应防止机械转动部位摩擦与碰撞,定期润滑,并采取防静电措施。
(4)在产生静电危险的设备和管道,应有防静电接地措施。(5)粉碎设备设施运行中应密闭,防止粉尘扩散。
(6)安全操作规程应置放在作业场所,动火作业应执行审批程序。(1)应按爆炸性粉尘环境的要求对车间进行设计,应设泄爆口,并达到相应的泄爆面积。
(2)禁止使用易燃材料作为易爆粉尘建筑结构。
(3)建立粉尘清扫制度。应及时清扫附着在地面、墙体、设备等表面上的粉尘,避免粉尘堆积。
(4)安全操作规程应置放在作业场所,禁止采用正压吹扫。易产尘点应设置负压除尘措施,设置岗位粉尘扩散后应急处置措施。
(5)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应采取防雷措施。
(1)除尘系统应按照粉尘爆炸特性采取预防和控制粉尘爆炸的措施,设置监控装置,选用降低爆炸危险的一种或多种防爆装置。
(2)除尘器应在负压状态下工作。
(3)除尘系统不得与带有可燃气体、高温气体、烟尘或其他工业气体的风管及设备连通。
(4)除尘系统的风管及除尘器不得有火花进入,风管内不出现厚度大于1mm积尘,风管的设计风速按照风管内的粉尘浓度不大于爆炸下限的25%计算。
(5)干式除尘器滤袋应采用阻燃及防静电滤料制作,运行工况应是连续卸灰、连续输灰。—29—
依据
(二)粉碎、制曲
1
粉碎设备、输送设备
摩擦、碰撞火花和静电等因素,容易引起粉尘爆炸。
其他爆炸
《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7440)
2车间
车间粉尘扬起后引发爆炸,存在伤亡扩大的危险。
其他爆炸
《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7440)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
3除尘系统
除尘系统未采取预防和控制粉尘爆炸措施,导致粉尘爆炸。
其他爆炸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
(续表)
序号
场所/环节/部位
较大危险因素
易发生的事故类型
主要防范措施
依据
(三)勾兑
(1)车间通风不良,乙醇浓度超标。
火灾
其他爆炸
(1)甲、乙类生产、储存场所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或独立的负压机械通风设施。机械通风的空气不应循环使用。
(2)甲、乙类生产、储存场所设置的机械通风设施应按二级负荷供电,其事故排风机的过载保护不应直接停风机。
(3)液态法酿酒车间、酒精蒸馏塔、白酒勾兑车间、灌装车间、酒泵房、酒精度大于或等于38度的白酒库、人工洞白酒库、食用酒精库应设乙醇蒸汽浓度检测报警装置。
《酒厂设计防火规范》(GB50694)
1勾兑车间
(2)摩擦、碰撞火花和静电等因素,容易引起爆炸。
火灾
容器爆炸其他爆炸
(1)爆炸危险场所电气设备采用防爆型,线路穿金属管防护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2)配电系统(设备、线路等)应防止带电部分裸露。(3)配电盘采取隔离、接地措施。
(4)作业时操作人员应穿着防静电工作服,并使用防止产生火花和静电的工具。
(5)严禁在易燃易爆区域动火。若确需在相应区域动火,必须严格审批程序,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动火区域与罐和管道全部隔离,并进行置换,经检测符合安全要求后,再按照作业程序审核后方可作业。
《白酒工业劳动安全技术规程》(QBT1852)
—30—
(续表)
序号
场所/环节/部位
较大危险因素
易发生的事故类型
主要防范措施
依据
(四)污水处理
(1)在作业点应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作业流程。
(2)必须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审批程序,办理有限空间作业票。(3)作业前,应先通风,现场作业人员在佩戴好防毒面具、安全带等防护用品的前提下,排净池内的物料;再检测,对池内硫化氢、氧气含量检测合格后方可作业;池口至少设两人进行监护,并能正确使用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等防护用品。(4)进入自然通风换气效果不良的有限空间,应采用机械通风,通风换气次数不能少于3~5次/h。通风换气应满足稀释有毒有害物质的需要。作业时,操作人员所需的适宜新风量应为30~50m3/h。
(5)监护和救援人员应能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具。
(6)作业时间超过30min时,必须重新进行池内气体检测。(7)作业结束后,清理干净池内工具、杂物,作业和监护人员签字保存记录。
1
污水处理池清理
硫化氢、甲烷(沼气)等有毒有害气体积聚,造成爆炸、中毒。
中毒和窒息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程》(DB33T707)
—31—
十一、啤酒制造
序号
场所/环节/部位
较大危险因素
易发生的事故类型
主要防范措施
(1)设备设施、仪器、仪表、安全附件等符合相关压力设备标准规范,按规定定期检测。
(2)建立压力容器技术档案,并在有效检验期内使用。(3)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4)二氧化碳容器应避免受热和在日光下曝晒。
(1)必须根据制冷压力管道设计图纸中的制冷工艺设计说明,确定储氨单元的存氨量。
(2)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冷库,应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备案等。
(3)贮氨器、低压循环桶、气液分离器和中间冷却器均设超高液位报警装置。并应设有维持其正常液位的供液装置。(4)系统应设冷凝压力超压报警装置。
(5)制冷机房贮氨器等重要部位上部均应安装氨气浓度报警装置,当空气中氨气浓度达到100ppm或150ppm时,应自动发出报警信号,并应自动开启制冷机房内的防爆事故排风机。(6)制冷机房内事故风机及应急照明均应采用防爆型。(7)贮氨器上方宜安装水喷淋系统。
(8)氨制冷机房和设备间(靠近贮氨器处)门外应按有关规定设置消火栓,并采用开式喷头。
(9)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应至少配备正压式空气呼吸器2套,其他防护器具应满足岗位人员一人一具。非重大危险源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至少配备1套隔离式防护服、防毒面具及岗位人员一人一具橡胶手套、胶靴和化学安全防护眼镜。定期进行液氨泄漏应急演练。—32—
依据
(一)发酵
《食品添加剂液体二氧化碳》(GB10621)
1
二氧化碳储罐、分装
二氧化碳储罐爆炸。
容器爆炸灼烫
(二)制冷
1制冷机房
液氨储罐、压缩机、阀体、调节站等,液氨泄漏。
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
(续表)
序号
场所/环节/部位
较大危险因素
易发生的事故类型
主要防范措施
(10)制定落实液氨泄漏现场处置方案,每年不少于两次的应急演练。
(11)每半年对避雷设施进行一次检测。
中毒和窒息
液氨管线禁止穿过有人员办公、休息和居住的建筑物。(1)用氨场所应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识。
(2)车间应安装氨气浓度报警装置,并与液氨管线快速切断阀、事故排风系统连锁。
(3)液氨管线禁止穿过有人员办公、休息和居住的建筑物。(4)人员较多的生产场所的空调系统不得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应用其他介质进行二次换热或采用单独的环保型冷媒空调系统。
依据
2液氨管线
液氨管线超压破裂造成液氨泄漏。
3
发酵车间、滤酒工段
用氨设备、液氨管线超压破裂造成液氨泄漏。
中毒和窒息
《冷库设计规范》(GB50072)
(三)污水处理
(1)在作业点应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作业流程。
(2)必须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审批程序,办理有限空间作业票。(3)作业前,应先通风,现场作业人员在佩戴好防毒面具、安全带等防护用品的前提下,排净池内的物料;再检测,对池内硫化氢、氧气含量检测合格后方可作业;池口至少设两人进行监护,并能正确使用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等防护用品。(4)进入自然通风换气效果不良的有限空间,应采用机械通风,通风换气次数不能少于3~5次/h。通风换气应满足稀释有毒有害物质的需要。作业时,操作人员所需的适宜新风量应为30~50m3/h。
(5)监护和救援人员应能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具。
(6)作业时间超过30min时,必须重新进行池内气体检测。(7)作业结束后,清理干净池内工具、杂物,作业和监护人员签字保存记录。—33—
1
污水处理池清理
硫化氢、甲烷(沼气)等有毒有害气体积聚,造成爆炸、中毒。
中毒和窒息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程》(DB33T707)
十二、葡萄酒制造
序号
场所/环节/部位
较大危险因素
易发生的事故类型
主要防范措施
依据
(一)储存
(1)露天金属储罐必须设可靠的防雷接地,其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接地点沿储罐周长的间距不宜大于30m。
(2)对避雷装置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并做好记录。
(3)罐区或库区周围必须设置放静电消除器,进入罐区或库区的人员必须进行静电放电。
(4)储酒罐的进出酒管道要设置在罐体的底部,需要高位安装时,在罐体内部必须将管道引到罐体底部,并保证出酒口与罐体底部平行,且距底部不大于30cm。
(5)作业时操作人员应穿着防静电工作服,并使用防止产生火花的工具。
(6)严禁在易燃易爆区域动火。若确需在相应区域动火,必须严格审批程序,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动火区域与罐和管道全部隔离,并进行置换,经检测符合安全要求后,再按照作业程序审核后方可作业。
(7)酒精储运设备、酒精储罐及罐内所有金属构件均应接地,进出车辆应安装防火帽。
(1)勾兑、灌装车间,以及酒精度大于或等于38度的白酒库应安装乙醇浓度探测装置。
(2)甲、乙类生产、储存场所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或独立的负压机械通风设施。机械通风的空气不应循环使用。
(1)不允许使用塑料机橡胶软管连接。
(2)酒精输入管应该在液面之下或容器底部不超过30cm。
(3)运输、装卸酒精的机动车辆应符合规定,并安装防火帽和消除静电装置。—34—
1
酒精储罐、葡萄蒸馏酒(白兰地)储罐
(1)摩擦、碰撞火花、静电,违规操作等因素,容易引起爆炸。
容器爆炸其他爆炸
《酒厂设计防火规范》(GB50694)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2158)
《酒精工业劳动安全技术规程》(QB1853)《白酒工业劳动安全技术规程》(QBT1852)
(2)酒库内通风不良,引起乙醇气体积聚,形成爆炸危险。
容器爆炸其他爆炸
《酒厂设计防火规范》(GB50694)
《酒精工业劳动安全技术规程》(QB1853)《白酒工业劳动安全技术规程》(QBT1852)
2输酒环节
输酒过程中酒精输入管口未在液面之下的。火灾
容器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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