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县小额公共资源交易实施细则

更新时间:2023-11-26 05:17: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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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小额公共资源交易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县小额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管理,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机制,根据桐庐县监察局、桐庐县招管办联合下发的桐招管[2008]4号?关于印发?桐庐县乡镇(街道)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对象和范围

1、对象: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库管委、开发区管委会、县级机关及所属各单位。

2、范围:

①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库管委、开发区,凡使用公共资金,估算造价在30万元(不含)以下1万元(含)以上的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土地、森林、渔塘等各类集体资源承包、租赁,卫生保洁、山林看护等各类资源服务管理,大宗物资采购,国有(集体)资产有偿转让或使用。

②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及所属单位,凡使用财政性资金,估算造价在10万元(不含)以下1万元(含)以上的所有项目。10-30万元项目鼓励进入县招投标服务中心交易,各部门纪检组织负责参与监督。

3、凡使用财政资金的采购应按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组织领导

1、各单位应建立以行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建立专门的工作班子,明确具体工作人员,对本单位的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组织、统一协调。领导小组及具体工作人员名单报县纪委(监察局)和县招管办备案。

2、各单位纪检监察组织负责监督检查,实施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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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县招管办对全县小额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会同县纪委(监察局)纠正和查处各类违纪违规行为。

三、交易的程序和要求

1、申请:业主应及时向所在单位“领导小组”提出交易申请,经“领导小组”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

2、公告:

①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库管委、开发区的项目应在村本级、乡镇政府的政务公开栏上以及县招投标中心网站分别公开发布招标公告。

②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及所属单位的项目应在本单位的政务公开栏和县招投标中心网站上公开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的内容须经“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方可发布。 3、报名:凡符合交易条件的予以报名,报名时间不得少于三个工作日,报名时间可与公告时间同步实施。

4、评定办法: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评标办法可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现场抽签法”等方式之一。集体资源承包、服务管理等项目可采用“公开竞价”等方式。货物采购可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价等方式。对于经二次公告但报名仍不足3家的工程项目,在报本单位“领导小组”批准后,由业主确定承包单位,承包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对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或少于3家供应商参加投标的,经本单位“领导小组”批准,可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5、评标:评标小组(公开竞价小组、询价小组)由“领导小组”按规定组建,人数为3人以上单数。特殊项目的评标小组(公开竞价小组、询价小组)可从县级专家评委库中抽取。评标小组(公开竞价小组、询价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向业主提供书面评标报告,推荐出合格的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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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选人,并由评标小组(公开竞价小组、询价小组)全体成员签字。

6、中标通知:中标人确定后,应在原招标公告发布的场所进行中标公示,公示期限为三个工作日,期满无异议的,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须送各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备案。

四、合同和档案管理

1、合同签订: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天内,业主和中标人应签订书面施工合同和廉政合同。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分包。

2、建设项目的施工管理:施工单位必须按合同认真组织施工,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必须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由业主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报“领导小组”。工程量变更必须经“领导小组”把关。

3、项目结算与审计:项目决算时须提供“申请表”、“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验收合格证明”、“项目决算书”等材料报“领导小组”初审后,由各单位财务结算中心统一结算。结算价款在3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必须进行审计并将审计报告一并报“领导小组”。

4、档案管理: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按规定将全部档案进行归档。 各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相应配套的管理制度。

本实施细则由县公共资源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县监察局负责解释。

附件一:?小额公共资源交易评标办法? 附件二:?桐庐县小额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申请表? 附件三:?桐庐县小额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标公告?

附件四:?桐庐县小额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投标报名表? 附件五:?廉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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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小额公共资源交易评标办法

一、建设工程 1、随机抽签法

招标人必须在开标前5日,将招标文件、工程预算造价、工程中标价等(中标价应集体讨论决定)发给投标人。

(1)审查确定有效标:开标后由招标人依法组织的评标小组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通过的为有效标;审查未通过的为无效标。

(2)随机抽签确定中标人:根据有效投标人的投标顺序编号,随机抽签确定与编号对应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2、最低投标价法

招标人必须在开标前5日,将招标文件、工程预算造价、投标报价上限等(投标报价上限应集体讨论决定)发给投标人。

(1)审查确定有效标:开标后由招标人依法组织的评标小组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对各投标人投标报价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通过的为有效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为无效标。

(2)确定中标人:有效标内最低投标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人;若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相同的中标候选人时,则用随机抽签的办法抽取中标人。

3、合理低价法

招标人必须在开标前5日,将招标文件、工程预算造价、投标报价上限等(投标报价上限应集体讨论决定)发给投标人。超过投标报价上限的标书为无效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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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查确定有效标:开标后由招标人依法组织的评标小组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对各投标人投标报价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通过的为有效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为无效标。

(2)确定中标参考价:计算所有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中标参考价,中标参考价四舍五入保留至元。

(3)确定中标人:等于中标参考价的投标报价为中标人;若没有等于中标参考价的投标报价,则确定低于且最接近于中标参考价的投标报价为中标人;当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相同的中标候选人时则用随机抽签的办法抽取中标人。

二、公开竞价

1、成立公开竞价小组:由“领导小组”按规定成立三人以上单数的公开竞价小组。

2、设定保留价:召开公开竞价领导小组成员会议,设定最低(承包)或最高(服务管理)保留价。

3、公开竞价确定中标人:通过公开竞价,各类集体资源的承包,在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的基础上,以最高标价中标;各类集体资源的服务管理,在达到或低于保留价的基础上,以最低标价中标。

三、询价采购

1、成立询价小组:由“领导小组”按规定成立三人以上单数的询价小组。

2、询价:询价小组要求被询价的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3、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被询价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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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cq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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