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7.21杭州市私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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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私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送审稿)

(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一、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杭州市是长江三角洲南翼的中心城市,是我国经济活力最强、发展潜力最大的城市之一,区域面积为1.66万平方公里,辖8个区、5个县(市),拥有800万人口,经济总量列全国大中城市第8位,先后获得了联合国人居奖、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建设创新型国家十强市”等荣誉称号。2009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达5098.66亿元,比上年增长10%,连续19年实现两位数增长,人均生产总值达到9292美元;财政收入1019.43亿元,比上年增长12%,人均可支配收入26176元,人均消费支出18595元。全市机动车保有量158万辆,机动车近年来一直以两位数的速度快速增长,2009年新增汽车21万余辆,增速超过13%,私人汽车保有量达71.87万辆,平均每百户居民家庭拥有汽车21.65辆。

二、产业基础

杭州拥有门类齐全、竞争力较强的汽车零部件产业,近年来汽车整车发展也取得积极进展。杭州作为国家第一批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在新能源汽车的研发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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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方面已有一定基础,取得了初步成绩,截止2010年6月,全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运行规模已经达到369 辆,其中,混合动力302辆、纯电动67辆。

(一)汽车整车制造企业。传统汽车产业是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基础。近年来,我市的汽车产业发展势头良好,现有汽车整车、改装车及专用车企业20家。目前,有4家企业的5个整车项目在我市35平方公里汽车工业园落户。吉奥微型汽车已于2009年11月正式投产,众泰汽车也于2010年6月底实现第一辆轿车下线,标志杭州市拥有了自己生产的轿车,东风裕隆汽车、青年汽车也将在2010年底实现下线。全市整车规划设计产能达到88万辆,所有项目达产后,将形成一个年销售收入达千亿元的产业。

(二)汽车零部件企业。我市汽车零部件制造业在国内具有很强的竞争力,有较高的知名度,已形成以万向集团为龙头,亚太机电、西湖汽车零部件等近300家企业组成的产业体系,拥有门类齐全的汽车配套产品,具备为整车配套的能力。我市汽车零部件企业中现有3家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3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009年,全市汽车零部件销售产值超过700亿元。我市汽车零部件产业的基础、规模和研发能力为新能源汽车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三)新能源汽车研发能力。我市万向、赛恩斯等新能源汽车企业注重自主研发和技术改造,在新能源汽车及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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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部件研发方面已形成了特有的优势,整车研究和集成化技术已得到行业专家的充分肯定。众泰汽车研发生产的2008EV是全国第一个获得工信部公告目录的纯电动轿车。1999年,我市万向集团就已开展新能源汽车的研发。万向电动汽车有限公司具有“电池-电机-电控-电动汽车”的技术研发平台,锂离子动力电池及PACK的研发、电动力总成的研发已处于国内外领先水平,动力电池已经实现产业化。目前,装配万向电池、电机、电控等关键零部件的车辆遍布全国19个省28个城市,共计500余辆的各种型号电动汽车应用在公交、电力、公务和物流等领域,累计运行里程为280万公里。

(四)新能源汽车制造能力。我市已有杭州益维汽车有限公司(众泰汽车)、杭州纽贝耳汽车有限公司等新能源汽车制造企业,万向电动汽车有限公司也具备纯电动汽车整车的制造能力。在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方面,已有万向电动汽车有限公司、赛恩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万家动力电源有限公司等一批研发机构和生产企业。目前,我市已投产和正在建设的新能源汽车及相关企业有10余家,锂离子电池的年生产能力为7000万安时。近两年,我市新能源汽车企业将投资50多亿元,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每年可生产新能源汽车2.5万辆,动力电池3.9亿安时,在动力电池、驱动电机、整车控制器、电机控制器、电制动和转向系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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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面将形成国内重要的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

(五)充电基础设施。我市拥有杭州大有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中恒电气有限公司、杭州铁城充电机有限公司等新能源汽车应用基础设施配套研发和生产企业。杭州市电力局下属的大有科技公司致力于充电站、充电设备的研发和电池租赁模式的探索,已获得国家电网公司的认可。国家电网公司已在系统内推广大有科技的电池成组技术和“移动电网”能源供给商业模式。截至2010年6月,我市已建新能源汽车充电站6座、充换电站1座、充电柱27台(套)。

三、总体思路与试点目标

(一)总体思路

根据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总体部署,充分发挥杭州的产业优势、企业优势、人才优势、市场优势和环境优势,以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为基础,制定规划、落实政策、强化措施、完善配套,积极探索新能源汽车商业化模式和车载电能供应商业化模式,通过试点工作,建立和完善新能源汽车的技术创新、产业发展和市场开拓机制,为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探索路径、作出贡献。

(二)试点目标

进一步加快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试点工作,在公共领域和单位购买电动汽车的同时,引导私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探索新能源汽车营运的商业模式,提出符合杭州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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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杭州特色的电动汽车商业模式。加大技术创新和产业扶持力度,支持企业着力于纯电动汽车的开发,尽快跨越“改装车”时代,度过“城市代步车”时代,迎来新能源汽车大发展时代。到2012年底,杭州市实现私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达到20000辆的目标。

(三)节能减排效果

实现20000辆新能源汽车的运行目标,每年可减排9.2万吨CO2,实现电力削峰填谷6000万千瓦时,节约燃油2.9万吨。实施私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试点工作,将对杭州节能减排、改善环境、提高城乡居民的生活质量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四)对新能源汽车产业拉动作用

通过示范运行和产业扶持,实现新能源汽车乘用车10万辆、客车3000辆的产能,动力电池20亿瓦时(6亿安时)以上的生产能力,带动全市新能源汽车工业年销售产值 200亿元(包括充电设备)。

四、试点工作重点

(一)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超前规划、超前实施”的原则,为私人使用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创造良好的条件,消除使用者后顾之忧。充电站布点结合杭州的道路交通、车辆流向、车辆密度和合理的服务半径,纳入城市规划,做到“均衡合理、安全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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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统筹”。到2012年底,全市计划建成集中充电站4个,充换电站38个,电池配送中心145个,充电桩3500个。为消费者提供强大的、网络化的营运服务,保证新能源汽车高质量、方便的使用。

2010-2012年充电站建设计划表

2012年底前布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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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车辆销售模式探索

在示范试点阶段,构建以“电池租赁和整车租赁为主,整车购买为辅”的推广模式,随着电池技术、电池性能的不断提高,逐步扩大整车购买的比例,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实现试点目标。在“移动电网”基础上,杭州地区重点推行“裸车”销售的商业模式,“裸车”即为不包含电池系统的纯电动汽车,以相对较低的“裸车”销售价格来提高消费者购买电动汽车的积极性,消除购买者对电池的担忧。按照“示范先行、主动营销、扩大影响”的思路,首先在大企业、政府机关、大学、新能源汽车相关企业人员中进行推广,再向广大市民发展。

2010-2012年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行计划表

(三)充(换)电模式探索

能源供应商建立包括郊区集中充电站、市区充换电站、社区配送站及停车场(站)充电桩的多层次能源供给系统,构建覆盖全杭州的“移动电网”,为新能源汽车用户提供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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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的能源供给服务。依托“移动电网”体系,探索新能源汽车的售后增值服务和充电站的电网调峰增值服务,保证电动汽车能源供给系统的可持续经营。

先由市电力局根据杭州市的城市规划进行充电站(电池配送中心、充电桩等)布局、建设及营运,开展电池租赁业务,并做好旧电池回收利用和处理工作。充电站建设采用大中型结合,配以相应的电池更换网点,充电桩作为辅助充电和补电设备建于大型公共场所、车库和专用停车位。在杭建设的充(换)电设施均作为公共设施向社会开放,并服务于新能源汽车的用户。

(四)建立营运体系

成立新能源汽车营运监控中心,建立健全营运管理体系与制度(含充电站安全管理制度),通过远程智能监控系统和高效的保障团队保证新能源车辆正常、安全地运行。由政府支持(必要时政府直接参与投资)成立若干家新能源汽车营运公司(或电池租赁公司),负责新能源汽车的租赁经营和维护保障,提供能源供给服务。

(五)鼓励租赁企业发展

鼓励企业、投资机构或民资参与设立租赁企业。随着电池和整车租赁模式试点工作的进展,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租赁企业定期进行价格成本的审核并逐步降价,提出阶段降价比例与服务保障等促进消费者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措施。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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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订出台扶持租赁企业的优惠政策,减轻其经营负担。市私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试点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对租赁企业经营情况进行指导与监督,定期将相关的信息向社会公布,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根据试点实施情况,不断完善政策,对积极参与获得好评的租赁企业给予奖励,对投资不到位、推进新能源汽车进入私人领域工作不力的企业,停止政策支持。

(六)落实政策措施

1、市财政根据私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每年安排相应的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电池租赁、整车租赁和整车购买、基础设施建设及电池回收处理等。

2、大力支持企业产品创新、技术攻关并形成产业体系,为私人购买和使用做好基础保障和技术支撑。市经委、财政局、科技局、发改委等部门进一步加大对新能源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技术研发的资助力度,重点支持产业化项目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的项目。

3、探索多种车辆销售模式和能源供给模式,对积极探索和创新商业模式的给予大力支持,对具有推广价值的商业模式创新单位给予奖励。

4、逐步完善杭州市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示范试点的整体规划、营运模式和管理体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体系、保障措施、应急方案和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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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积极争取国家新能源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共性技术研制和检测平台的建设。

6、为企业搭建技术研发公共平台,快速提高整车及零部件产品的研发能力,持续改进产品性能和降低成本,尽快提升本地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面向全国、走向世界的能力。

(六)监督检查

私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推广试点工作由市私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推广试点工作协调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合作,狠抓落实。本地各参与企业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制订各自的具体落实方案,并按月将工作落实情况报协调小组办公室。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对试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并与相关企业签订目标责任书,督促企业按总体目标要求开展工作、完成任务。市审计部门负责对国家和市财政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证

建立和完善杭州市私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试点的组织协调机构与推进体系,成立市私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试点工作协调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及市经委、财政局、科技局、发改委、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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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委、交通局、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质监局、城管办、公安交通警察局、电力局、城投集团、公交总公司、萧山区政府、余杭区政府等单位负责人担任成员,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委,加强办公室人员力量,落实工作经费。

协调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试点工作的整体协调与督促,制订、推进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对政策落实情况、基础设施建设及使用情况、营运管理情况、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的使用情况等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并做好相关日常工作。市科技局负责为车辆及关键零部件、能量供应站设施等领域的创新提供政策支持。市财政局负责研究和拟定有关示范推广的财政资助政策。市规划局负责充(换)电站建设的整体规划。市电力局负责基础设施与能源供给研究与建设,配合市规划局制订充(换)电站规划。市质监局负责配合科技局、电力局制订和实施充(换)电站、充电接口等的技术标准,并做好相关计量、质量检验监测工作。萧山区政府、余杭区政府负责组织协调本区域内的试点工作。

(二)具体政策

将私人领域使用新能源汽车试点作为一项创新的系统工程,在试点及产业化进程中统一规划,统筹协调,加强政策引导。杭州市财政共安排地方财政补贴资金91480万元(安排和使用计划详见附件),支持私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试点工作。杭州市在试点期内的具体政策与措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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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车辆购臵与使用补贴

在中央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市级财政主要针对用户的使用环节给予补贴,鼓励消费者使用新能源汽车,培育杭州新能源汽车消费市场。

(1)电池租赁模式。消费者购买不包含电池系统的纯电动汽车即“裸车”,电池向租赁公司租赁。对采用电池租赁模式购买纯电动汽车的消费者,每辆车按照0.5元/公里补贴电池租赁费,共补贴3年或6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即让消费者免费使用电池3年或6万公里。

(2)整车(带电池或不带电池)租赁模式。对采用整车租赁模式的消费者,给予整车租赁费用50%的补贴(最高1000元/月〃车),补贴时间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同时,租赁车辆享受3年或6万公里(以先到为准)免费充电或换电池。

(3)整车购买模式。根据车载电池容量,在国家补贴的基础上,地方财政再给予购车补贴。对于插电式混合动力车,电池容量超过15KWh的部分,给予3000元/kwh的补贴,最高3万元;对于纯电动汽车,电池容量超过20Kwh的部分,给予3000元/KWh的补贴,最高6万元。同时,对整车提供3年或6万公里(以先到为准)的免费充电。

(4)凡单位组织职工一次性购买新能源汽车在10辆以上的,每辆车给予补贴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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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人燃油车换购新能源汽车的,每辆车给予减排补贴3000元。

2、充(换)电设施建设补贴。对纳入规划的充(换)电设施建设,试点期间按其投资额(不含土地投入)的20%给予财政补助。

3、电池回收专项补贴。市财政对电池回收企业给予15元/kwh的电池回收处理补贴。

4、鼓励新能源汽车的使用

(1)对新能源汽车的使用出台优惠电费措施;

(2)在景区、机关、超市及市政公用停车场站设臵一定比例的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免费停车;

(3)新能源汽车不受机动车双休日单双号限行的限制。

(4)新能源汽车在试点期间免收四自工程费480元/年〃辆。

5、对进入本市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整车、电池、电机、电控等)销售价格和租赁价格予以备案,保证消费者以合理价格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

(三)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单位及技术标准

充电站建设先以国家电网公司为主,同时允许其他国有或民营企业在符合杭州市布局规划和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杭州市建设的充电设施执行国家和行业的标准。在杭州销售或租赁的新能源汽车车载充电器及控制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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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充电接口等应标准化和通用化,电压平台应满足杭州市新能源汽车运行管理的要求,防止损害消费者利益。

(四)车辆维修服务保障

在杭州运行的新能源汽车必须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对发生故障的车辆需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并需提供整车及关键零部件定期检测维护等服务。在保修期内,由车辆生产厂家直接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保修期外的维护修理仍由车辆生产厂家负责,费用由使用者自理。对车辆生产厂家和关键零部件生产厂家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保障等,按国家标准和规定(免费维修2年或6万公里,其中动力电池等关键零部件质保期为5年或10万公里)进行监督。

(五)试点车辆信息采集和处理

建立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运行数据、维修保养和故障检测处理的信息平台系统,并与国家新能源汽车远程监控系统有效对接,实现数据共享。在杭州销售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必须安装我市指定的车载数据采集系统。由市协调小组办公室(或其委托的公共机构)对车辆运行状态实施监控管理和数据采集,利用远程智能监控管理系统监控各运行车辆关键总成的实时工况,所采集的数据定期反馈给车辆生产厂家和技术支持保障联盟组织分析处理,以便车辆生产厂家提高车辆的各项性能和可靠性。车辆生产厂家要定期组织技术人员及专家进行座谈与总结分析,并将总结与结论性的报告上报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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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协调小组办公室。

(六)运行管理制度

建立新能源汽车故障和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制订故障应急处理办法,加强运行监控和指挥调度系统的应用,对故障、事故车辆及医疗救护等车辆进行应急处理。制订能源供应站操作管理规范和规章制度、新能源汽车的使用及维护保养管理规范、新能源汽车安全操作措施。

(七)电池回收处理

由能源供应商牵头,具体由电池生产企业作为回收责任主体,对销售的电池提供正常的售后服务,并负责对电池回收处理和再利用。电池生产企业从产品销售款中固定提取报废回收专项资金,地方财政给予适当补贴,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制订回收电池的整套流程与措施,避免二次污染。

(八)科普宣传措施

市协调小组办公室牵头联系企业、院校建立新能源科普基地,设立杭州市新能源汽车教育培训中心。市民可免费到教育培训中心参观和体验,增进广大市民对新能源汽车的认知,引导私人对新能源汽车的消费愿望。搭建新能源汽车试点交流沟通平台,开展科普宣传及推广展示,定期举办学术会议、专家讲座、新能源汽车论坛。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府机关和教育系统等宣传资源,加深公众对新能源汽车的了解,倡导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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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资金安排及使用计划

根据国家财政部等四部委《关于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的通知》,结合杭州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试点计划,经初步测算,杭州将申请中央财政补贴12亿元。

一、中央财政补贴计划

中央财政补贴计划

二、地方财政补贴

根据私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计划、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及相关补贴标准测算,杭州地方财政共安排补贴资金91480万元,用于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试点工作。

1、地方财政用 (购)车补贴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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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表共计补贴资金75330万元。补贴标准为:电池租赁模式补贴3万元/辆;整车租赁模式补贴1000元/月〃车,2010-2012年分别按照25个月、20个月、10个月计算,整车租赁模式如采用电池租赁的,还给予电池租赁补贴3万元/辆;整车销售模式按照3万元/辆的购车补贴计算,同时每辆车还能得到6万公里充电补贴(按照5400元/辆核算);道路通行补贴为杭州市四自工程费480元/辆*年;企业团购补贴按3000元/辆补贴;个人换购补贴3000元/辆补贴。

(2)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地方补贴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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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充电站、充电桩按投资额的20%给予补贴。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coa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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