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气溶胶施工组织计划

更新时间:2023-09-09 10:50: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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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规范要求

一、设备材料及施工标准

系统所有施工和材料所涉及的标准规范:产品标准、规范;工程标准、规范;验收标准、规范等完全符合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条例及规范,包括: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细则 3)高层建筑消防管理规则

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年版))。 5)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 6)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 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92 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9)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4717-93

10)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使用规范(中国工程标准化委员会标准) 11)气体灭火系统—物理性能和系统设计(ISO/CD14520-15) 国家或省规定的其他标准和规范,有新标准按新标准执行。 二、气溶胶气体自动灭火系统工程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功能要求

1、系统构成:本系统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灭火装置(S型气溶胶)等组成。

1.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由火灾探测器、气体灭火控制器、声光报警器、放气指示灯、紧急启停按钮及系统布线组成。

1.2灭火装置(S型气溶胶)由气溶胶发生剂、发生器、冷去装置(剂)、反馈元件、壳体等组成。

2、本工程的灭火系统设计分为自动、手动二种启动方式。

自动工况:即自动探测报警器,发出火警信号,自动启动灭火系统进行灭火。

手动工况:即自动探测报警,发出火警信号,经人工手动控制盒启动灭火系统进行灭火。

无论什么情况下达指令,自指令下达后可延时 30 秒或60秒启动灭火系统,以保证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从灭火区域撤离,自动灭火系统释放气溶胶灭

火剂时包括释放后相当长的时间内,绝对不允许有人停留在灭火区域内。

灭火系统动作释放灭火剂后,经检验确认火灾已经扑灭的情况下,打开通风系统,向灭火区域内送入新鲜的空气,废气排除干净后才允许人员进入。 二)系统参数及特点

工作环境要求温度范围:-20~+55℃ 相对湿度:≤95%RH 喷口温度:≤180℃ 喷射滞后时间:≤5s 壳体表面温度≤100℃

启动条件:DC24V 1A(最小启动电流700mA) 多台连接方式:串联

对防护区的要求:防护区应相对封闭。

灭火速度快,全方位灭火,不受火源位置影响。 通过气体灭火控制器控制从而实现自动灭火,无须人员值守。 运行储存于常压状态。 三)设计依据 序号 保护区名容称 积容积修设计密度设计用实际用(m3) 正系数 (g/m3) 量(kg) 量(kg) 四)安装和安全要求

1、穿管要求:信号线、控制线采用钢管内敷设沿墙、设备线应单独穿入金属管,严禁与其他系统传输线路。穿入同一管中,明配时,明配钢管应刷防火涂料。

2、电线穿钢管后在吊顶内或墙内暗敷设. 紧急启停按钮挂墙明装,其下沿距楼面高1.50m. 声光报警器挂墙明装,其下沿距楼面2.00m. 放气指示灯与警铃安装在门框上沿.

3、探测器安装在顶棚上,尽量居中均匀布置, 其边缘距下列设施的边缘宜保持在: a. 与照明灯具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0.2m. b. 与空调送风口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1.5m. c. 探测器周围0.5m内不应有遮挡物.

4、灭火控制器挂墙明装,下沿距楼面1.50m.

5、气溶胶灭火装置的喷口正前1.0m内,装置的背面、侧面、顶面0.2m内不应设置或存放设备、器具等。上盖不允许放置其它任何物品。灭火装置的安

装不受位置高低的影响,就地摆放时宜沿墙壁。 灭火装置严禁擅自拆卸,安装后不允许移动。灭火装置不宜安装下列位置:临近明火、火源处;临近进风、排风口、门、窗及其它开口处;容易被雨淋、水浇、水淹处;疏散通道;

6、安全要求

6.1防护区内应设火灾声报警器。防护区的入口处应设火灾声、光报警器和灭火剂喷放指示灯,以及防护区采用的相应气体灭火系统的永久性标志牌。

6.2防护区应有保证人员在30s内疏散完毕的通道和出口。防护区的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并能自行关闭;用于疏散的门必须能从防护区内打开。防护区内应配备专用的空气呼吸器或氧气呼吸器。

7、布线说明:

信号二总线:采用ZR-RVS线截面积>1.0mm2线;

DC24V电源二总线:竖井采用ZR-BV线截面积>4.0mm2 线; 平面采用ZR-BV线截面积>1.5mm2 线; 多线控制线:采用ZR-BV线截面积>1.5mm2 线。

三、本工程采用的消防报警系统为上海松江品牌,已要充分考虑系统的兼容性。

第二章:工程概况

1、 2、 3、 4、

工程名称:XX工程气溶胶气体灭火设备采购项目 业主单位:XXX 工程地址:XXX

安装范围:XX工程气溶胶气体灭火设备采购项目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气体灭火系统、相应的消防报警设备安装工程的供应、安装调试及质保 1)低温S型热气溶胶气体灭火系统:

2.1、灭火方式:低温S型热气溶胶灭火系统,全淹没式。

2.2、灭火系统具备:自动和手动两种控制方式。自动和电气手动控制方式的转换在灭火主机上实现。

2.3、在无人值班的情况下应采用自动控制方式,在有人值班的情况下应采用电气手动控制,当有人发现火灾时,无论采用哪种控制方式,均可使用手动启动按钮,启动灭火系统释放灭火剂进行灭火。

2.4、自动控制方式:将灭火控制柜的控制方式选择键拨到“自动”位置时,整个灭火系统处于自动控制状态;这时,当任意一只火灾探测器接受火灾信号时,即发出火灾异常声、光信号。当感温、感烟两种火灾探测器同时接受火灾信号时即发出火灾异常声、光信号。经过30秒左右的延时,发出联动指令信号,关闭联动设备,然后发出灭火指令,启动灭火系统,释放灭火剂进行灭火。 2.5、电气手动控制方式:将灭火控制器的控制方式选择键拨到“手动”位置时,整个灭火系统处于电气手动控制状态:这时,当火灾探测器接受火灾信号时,即发出火警异常声、光信号。而不启动灭火系统释放灭火剂进行灭火。当值班人员检查火情,确需启动灭火系统补救时,可按下相应区域的手动启动按钮,即可启动灭火系统释放灭火剂进行灭火。

2.6、防护区外侧,设置手动控制盒。手动控制盒中,设置紧急启动和紧急停止两个按钮。当灭火系统处于自动或电气手动控制状态,报警系统未发出火灾警报,而人为地已发现火情,确需启动灭火系统进行灭火时,可按下紧急启动按钮,即可发出警声、光信号,关闭联锁设备,启动灭火系统进行灭火。当报警系统发出火警信号,在延时时间内,发现不需启动灭火系统释放灭火剂,可按下紧急停止按钮,终止启动程序。

2.7、每个防护区均应与外界完全隔断,防护区的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6h,门采用向外开,并可自动关闭的防火门,其出口处应有明显的安全出口标志,并应有排风设施。开口在报火警时应能自动关闭,电缆过墙孔洞,应采取防火堵料封堵。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1、自动报警:本工程接原大楼消防主机,内设一套火灾报警系统,采用集中报警,系统采用琴台式二总线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中心接地利用原引出接地扁钢,在扁钢上设接地铜排,从铜排引至各消防设备的接地线,选用ZR-BVR-2.5mm2铜芯软线。在建筑物每层消防电梯厅设层显示器,用来监视该层具有独立地址的火灾探测器,报警开关等,并具有报警显示功能。报警系统末端装置主要有:各楼烟感、地下室温感探测器、手报、人工电话、消火栓按钮、水流指示器、消防广播。

1.2 联动系统主要包括消火栓泵、喷淋泵、消防广播等系统的联动。 1.3、线路敷设:消防电源线总线采用KVV电缆穿G管敷设,消防报警及联动

回路总线采用KVV-6*1.5导线穿G管埋墙敷设。

第三章: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

1、项目质量体系

根据公司按ISO9002质量体系制定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要求,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质量体系,并保持有效运行。质量体系由项目领导层、职能管理层、专业实施层、班组实施层纵向系统和职能管理层、专业实施层的横向系统形成网络。项目总工是体系网络的核心,是项目质量活动组织者和直接责任者。

1.2质量体系岗位责任 1.2.1项目经理

●代表公司经理全面履行承诺。以科学的管理,负责的精神,认真的工作确保实现工程质量目标。

●在公司经理的领导和支持下,建立起受控于公司质量体系的项目质量体系,配备相适应的人力、财力、物资和信息资源,领导和监督体系的运行。保持项目质量体系与公司以及项目外部有关质量活动的衔接和协调。

●在主持工程施工全过程中,以工程质量为中心,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 依靠全体施工人员,严格贯彻公司质量手册、质量体系程序文件、国家有关施工规范、标准和其它有关的质量管理规定。

●接受业主、总包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协调和监督。 1.2.2项目副经理

●协助项目经理履行其质量职责

●对专业施工负责人和分管的职能负责人的工作质量负责。 ●参与项目质量策划,贯彻项目质量目标。

●支持并配合项目总工对项目质量活动的组织和领导。 1.2.3项目总工

● 在项目经理领导下主管项目技术和质量工作。对项目质量活动负直接责 任。

●主持项目质量策划,以企业质量方针和合同规定为依据,制订项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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