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工作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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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工作的几点思考

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农业大国向工业大国转变, 这是我们常说的社会转型时期。在这一时期,社会利益分配发生了重大变化,个人之间利益差别越拉越大,产生了利益分配的矛盾和冲突,人们的社会价值导向呈现了多元并存的情况。一部分人往往注重自我和实现自我价值,缺乏良知和起码的社会责任感,如极端个人主义、拜金主义、玩乐主义等等,当其超常的物质欲望和精神欲望通过正常途径得不到满足时,便采取越轨的手段以求解决。因此,在人、财、物大量集中的城市,犯罪问题日益突出,社会治安形势也日益严峻。

一个城市在相同的历史时期,其犯罪率的高低,基本反映了社会的治安状况。改革开放之前,人们常常谈及低犯罪率的问题,其实并不是社会治安好的标志,而是生产力低下的表现。改革开放后,我国的犯罪率逐年上升,如果站在历史的高度来看问题,这应该是社会进步的表现。这在世界近代文明史上也不乏先例。不论是在十九世纪法、德、俄等国的工业革命初期,或者二十世纪发展中国家从农业社会转向工业社会的进程中,虽然各国社会、文化、政治和经济的特点有所不同,但却无一例外地出现了犯罪率激增的现象。可以说,几乎没有一个国家能够避免现代化进程的副结果,那就是“惊人的犯罪率增长的痛苦折磨”。美国社会学家谢利·路易丝在《犯罪与现代化》一书中说:“由于社会日

益城市化,曾经一度是城市居民生活的局部问题变成影响现代化生存的性质和阻碍许多国家未来发展进程的问题,犯罪已成为现代化方面最明显和最重要的代价之一。”因此,我国在改革开放状态下犯罪率相对上升也并非不正常,关键要看我们如何去遏制它。

在这一时期,公安机关如何去做好社会治安的控防工作?如何有效地打击犯罪?如何加强对队伍的建设?笔者从事警务工作十余年,对此进行了长期的思索,现就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重新评估公安机关的服务职能

公安机关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人民警察法》规定,公安机关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在此,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到,公安机关作为“公权”的行使机关,不仅肩负着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任务,还肩负着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等“私权”的任务。“公权”的行为集中表现在“保卫”、“维护”、“惩治”等具有国家权力特征的字眼上。

无可否认,“公权”的依 法行使,能更好的为“私权”服务。但要明确的是,并非任何“私权”都会得到“公权”的保护。“公权”的服务,应当是“维护、保护、预防、制止和惩治”等带有国家权力性质的行为。要得到“公权”的保护,“私权”必须是合法的,并且在法律、法规规定范畴之内,同时属于国家某种机关管辖的范围。事实上,公安机关的服务功能,正在偏离公安机关的工作任务,全社会的服务功能有向公安机关集中的趋势。有些地方的公安机关领导不切实际的打出了“有困难找警察”的口号,并对此大力渲染,无形中群众认为警察成了包医百病的灵丹妙药。邻里吵架、夫妻吵架,群众不找居委会,找警察;欠债纠纷不找法院,又是找警察。公安民警处理起来左右为难,疲于奔命,事实上警察对有些事情也根本无法处理。这种耗时、费力的工作,牵制了公安机关投入对社会治安控防的大量警力。浙江大学一位从事行政法学研究的教授认为,“模糊不清的承诺,其实是对滥用公共资源行为的一种纵容。警察是公共服务机构,他为个人提供服务时,应该是求助确实力所不及并且为‘急、难、险’的情况。”

我们并非否认公安机关的服务职能,为考虑达到公众的满意而进行的单纯服务等层面的优化警察勤务规划有必要,但在治安形势日益严峻的今天,我们有必要对公安机关的服务职能进行审慎的再认识。笔者认为,现阶段公安机关的服务应当主要围绕维护社

会稳定的主流任务而不是对个体公民某些“私权”的满足和服务,服务应当是对公民的“共同私权”的服务,服务应当是公安机关职权、义务范围之内的“便民、利民、为民”措施。公安机关从有些不必要的“服务”中解脱出大量警力对社会面进行控防,集中精力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改善治安环境,增加公众的安全感,这其实是对人民群众最大的服务,更能体现人民警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美、英等西方国家在城市化、工业化的进程中,针对社会犯罪激增的情况,从来都是以强化打击犯罪来服务社会公众,未见有号召警察来全方位满足公民个体“私权”的服务。我国在此社会转型、治安形势严峻时期,由警察来对社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是不现实的。

二、对公安机关现有体制模式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

现有的公安体制架构基本在沿用六七十年代的办公模式,虽然有些地方的公安机关进行过改革创新,但尝试得不够彻底,其实也是“换汤”式的改革,未能从根本上提高警队的战斗力,甚至改革之后战斗力有所削弱。旧模式在新形势下日益显露其弊端,主要表现在:配置警力不合理,机构分散,业务重叠,多头领导,公安资源浪费严重。这绝非危言耸听,只要我们审慎的对现有机构进行分析,不难发现上述弊端。如巡警的配置,现状是市局一级机构设支队,分局再设大队,大队下面设置中队,具体巡务由

中队负责。支队、大队两级各有办公机关及机关警务人员,而且人数众多。在关系上,支队对大队进行业务指导,分局则对大队直接领导。正是由于“指导”、“直接领导”的原因,造成了两级机关的生存空间,从而使得在这个空间中漂浮着大量的富余警力。我们试想,如果剔除了“指导”、“直接领导”,两级机关可以抽出多少警力?机关每年所使用的经费又可以节省多少?这个不难计算。长期以来,在公安部门有一个奇怪的现象:改革从未更断,措施不断更新,但效果却不理想,刑事案件仍然居高不下。这是什么原因呢?笔者认为,这是由于公安机关只关注公安资源的投入和使用,而对结果和投入缺乏相应的成本观念。则投入时“不计成本”,而对于投入以后产生的效益不能进行可行的测定和评价,因此就出现了警察部门内部存在大量的无效警力和负效警力。上述巡警的问题亦是基于这个原因。

警力隶属多头,难以集中使用,这是公安资源浪费的另一个重要现象。如在路上巡逻的警察,除了交警,还有巡警,甚至再有派出所的民警,三种警察分属不同部门,多头领导,警务安排各自为主,任务重复,难道这还不是浪费?唯物主义告诉我们,要形成拳头,必须五指收拢。这是“拳头理论”,也是常识。拳头的力量比手指的力量大,使用警力亦是同一道理。用“拳头理论”及“成本理论”来指导公安体制改革,将大部分的机关警力直接设置在最基层,充实第一线的警力,我们还会抱怨“警力不足”

吗?

“警力不足”是相对的概念。何谓“足”,何谓“不足”,没有统一的标准。从基层派出所的角度来看,搞基础警务工作,每天不断的忙,没完没了,加班加点,警力确是“不足”。但在有些机关部门,上班一杯茶,一份报纸,消闲自在等下班,这不止是警力“充足”,甚至是富余。所以,公安部门长期出现了劳动量两极分化的现象。我们用家庭理论来考察,一家五口人,如果大哥忙,兄弟还可以过来帮忙,大家分担,很快就把事情办完。但是,现在的公安机关部门之间只能是邻里关系,邻居帮忙与否不是义务,而是出于自愿。如果基层派出所作为一个家庭,其他机关部门即是邻居,警力长期得不到集中使用,问题的症结就出于此。我国现在流行的与发达国家警力万人比的数字攀比观念,这已经不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信息时代来临,世界各国正沿着“全球一体化”的轨道发展,我国亦不例外,因此,现代的警务工作出现了全新的理念。公民认为:政府的服务对象是社会公众,而供养政府及政府工作人员的所有经费又是取之于民的税收,作为有纳税义务的公民理性的思考是,既要从政府处获得高质量、全方位的服务,又不愿增加赋税。所以,公众的一致愿望是建立“小政府,大社会”的公共运作模式。基于公众的统一愿望,各国政府正在调整公共财政支出体系,精简机构及人员,以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警察部门作为政府最大的部门之一,各国政府亦在有

效地控制投入,以防止其不断膨胀。作为警察机构,一定要摒弃传统的扩充人员、加大投入的旧思维,而要从内部挖掘增加警力的潜力。我们公安机关一直以来亦进行精简机关人员之类的改革,充实了基层部分警力,但未抓住问题的本质,未起到解决基层警力不足的根本作用。现代的警务规划必须以效率、效益最大化为原则,警务安排中不能出现任何无效率和浪费现象,因此,公安机关必须痛下决心,对机关架构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砍掉没必要存在于市局、分局的二级机构,将人员、业务直接放在基层。粗略计算,以深圳为例,单是“巡所”一体化,就可以为基层派出增加近百分之一百的警力。这样规模的第一线基层警力,没有理由搞不好社会治安工作。

在日新月异的信息时代,西方国家的警察部门管理出现了全新的理念,称为“第五次警务革命”,这对我国公安机关的微观管理有极好的借鉴作用。他们主张通过市场机制来完善警察内务管理,其基本观点包括: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在管理上无本质的差别;私营部门管理具有优越性;借用私营部门管理模式来重塑警察形象。因此,成本预算成为警察局长必须首先要考虑的问题,即安排一个警力必须能发挥最大的效益。这要求警察局长不仅是警察工作的行家里手,而且还应是会精打细算的老板。事实上,这个理论在一些发达国家的警务规划中已经得到运用,如:警务安排执行严格的分班制度;警力安排根据警察工作量作弹性变

化;为节省警察投入,在安排内勤工作人员时招募一批有技术、待遇低的文职人员等措施。在指导警务外部工作时,他们用经济学的观点来分析警察机构长期存在的困境,提出了解决问题的独到办法。它认为“没有任何逻辑理由证明公共服务必须由政府官僚机构来提供”。既然警察机构内部问题重重且历次改革收效甚微,那么最好的出路是打破警察的垄断地位,建立公私组织之间的竞争,从而使公民得到自由选择的机会。

上述的警务理念,与警察的实际工作相联系,也许对传统的警察业务必须由国家警察包办的认识提出了挑战。但是一些发达国家已经把除属于国家警察权范畴的强制措施和执法活动外的警察管理、保护、救护、服务等职能交由社会其他组织来履行,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社会公众很满意。如果我们公安机关借鉴其合理的成分,对内勤人员亦使用社会招募的技术人员,并将警察的部分服务业务交由社会其他组织来履行,我们可以节约近三分之一的公安资源。

三、“最好的社会政策是最好的刑事政策”

这是德国犯罪学家李斯特说的话,在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一直被政府、犯罪控防专家奉为至理名言,亦是他们在进行犯罪预防工作时奉行的准则。他们认为,犯罪是一种社会现象,控制犯罪是

社会的责任,警察只是刑事司法系统的一部分,而刑事司法系统又是政府的一部分,所以仅仅依靠警察来控制犯罪是不可能的,而必须由政府乃至全社会共同参与。/犯罪问题没有国界之分,有共通的特点,笔者认为李斯特的这句话也应该成为我国对社会治安管理、犯罪预防的至理名言。

社会政策是一个宏观的概念,涉及政府对社会进行宏观调控,对自身行为、企业行为、公民行为进行规范,从源头对社会控制、治理、防范等等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它包括法律、法规、政府的所有成文文件等等,范围广大。众所周知,完善的社会政策,可以创造优良的社会环境,当然包括优良的社会治安环境。长期以来,我们政府在致力完善社会主义的法制体系,法治观念深入民心,这些都是社会政策日趋完善的标志。但是,在很多领域内,还存在法律的空白地带。地方政府在进行行政管理时,缺乏深入调研工作,并未制定或未完善地制定相关的社会政策,或者在制定有关政策时未综合考虑解决治安隐患问题,在源头上对社会治安的不稳定因素得不到有效遏制。政府要求公安机关对违法犯罪分子保持高压态势,严打一浪接一浪,专项治理运动一个接一个,往往是运动期间治安形势好转,运动一过即沉渣泛起。如抢盗机动车辆案件,公安机关不断的打击,案仍有增无减的发,这是什么原因?说明了我们的工作未抓住本质,即治标未治本。政府应对此进行深入调研。重视打击之外,重要的还是防,要“打防并

举”。当然公安机关的控防工作很重要,但最重要的还是对源头的防。卫星定位系统对机动车的防盗抢效果很好,为什么政府对机动车销售时不将之进行捆绑销售的立法?同样道理,房地产市场也应与室内红外线防盗系统进行捆绑销售。完善的控防措施必然可以遏制大量的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在英国,针对社会出现大量盗抢手机的案件,政府对手机进行了登记、凭登记牌转机、上网的立法,如果公民使用非经登记的手机,便可认定为刑事罪行,遏制了销赃市场,此类案件一下子大幅降低。这就是社会政策所起的积极作用。

关于西方国家重视犯罪预防的情况,在此不妨作一赘述,以期达到抛砖引玉之作用:

(1) 美国:60年代末,美国联邦政府建立了法律实施局。它的作用是把联邦的税收转给各州和地方政府进一步进行犯罪控制,以想尽对策来减少犯罪。1980年,美国又成立了“国家犯罪预防委员会”,它关心年轻人,重视宣传工作,强调犯罪预防会使美国人生活过得更美好。

(2) 瑞典:1974年,瑞典国会通过了一项法律,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国家犯罪预防委员会”。起初,该委员会的活动主要是研究与审判系统有关的问题,后来研究的重点逐步集中在犯罪预

防和对这些估计上,并把犯罪预防作为首要任务。它的第一个措施就是改进各个组织的犯罪预防方法,依靠社会力量同犯罪作斗争。它重视观察、分析及预测犯罪的发展,研究犯罪的起因、阻止犯罪的方法和估价,强调犯罪预防一定要形成组织,要重视调查研究,并且对实施的方法要进行评估。

(3) 荷兰:1986年,荷兰政府开始实施一项犯罪预防计划,它包括50多项系统工程。如为失业者提供看管自行车的工作,在商店协助警察打击扒手,举行女子自卫讲座等等工程。该国50多个市政府都成立有犯罪预防的协调单位,通过警察及不同的城市管理部门间的合作来寻找同犯罪作斗争的方法。

(4) 法国:1983年,法国建立了“国家犯罪预防委员会”,地方700个城镇和地区亦建立了犯罪预防委员会来预防犯罪。这些委员会的成员有选举出来的官员,地方基建、教育、劳动、司法长官、警察和一些私人组织的代表,他们探讨犯罪的原因,达成一致协议后采取合适的预防措施,同时实施许多预防犯罪的工程来控制犯罪。

(5) 加拿大:在该国,有关社会、卫生、住房和经济发展计划也被列入“社会安全网”的一部分,通过这些政策来预防某种具体的犯罪。如在80年代,卫生福利部接管了全国禁毒战略计划、

全国反对酒后开车计划和全国预防家庭暴力计划的预防犯罪领导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果。为建立一个更加安全的社会,加拿大政府还建立了预防犯罪的网络体系,通过了城市安全和预防犯罪的政策。这个政策包括由司法部、检察署、卫生福利部、国务部、劳工移民部和加拿大抵押住房公司建立的一项新的计划。这项计划起到了预防犯罪行动情报交换所的作用。

从上面有关国家的情况看来,政府在犯罪预防方面起了主要作用。因此,我们政府应积极借鉴其合理成分,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动机制,加强对社会治安、犯罪问题的调研工作,准确、及时地将动态信息反馈给政府决策层。政府要据此对社会治安进行通盘考虑,对可以预防的犯罪,政府要从宏观政策上设置防范障碍,增加社会投入,加大犯罪成本,进行综合治理,毕竟治理社会治安工作并不是公安一家的事。在西方国家,理性的公民均一致认为管理社会治安是全社会的事。我们政府在制定有关法律、法规时,再不能固守传统的“报复”性立法观念(如触犯了某条文,以犯罪论,处多少年徒刑。此即报复性立法),而要以犯罪预防的理念,在法律、法规中增加预防犯罪的条文,对社会治安控防加大立法力度。尽管立法时有可能触犯了部分人的利益,但如果对社会整体、对社会治安大环境有利,必然为广大群众所欢迎。

四、加强对警队的法治建设

对公安民警的行为进行规范,“根本大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针对警务人员的专业行为、业务行为还制定了专门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等等。另外,对于警务人员的操守亦规定了严格的廉政准则,各个警种还有相应的行为规章。地方的公安机关为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亦相应制定有关行为规范。公安民警作为政府公务员,还必须遵守公务员的有关准则。总的情况给人看来,为约束公安民警的行为,各种法律、法规、规章五花百门,琳琅满目,如同货架子,上面各种商品应有尽有。而且各种法律、法规、规章,存在着不同的处理标准,或者适用时存在多重性,这样极易导致“惩罚选择”:如追究某些人,不追究某些人;或者重追究某些人,轻追究某些人。有法治理念的人均认为:有选择的使用法律、法规,这是一种粗暴的专横的行为,这种行为远离法治的精神,其实是“人治”的表现。

笔者无意否认对人民警察加强管理的意义,毕竟公安民警是准军事性质的队伍。但是在我国日益提倡法治精神的今天,党中央反复强调依法治国的方略,公安机关作为政府最大的公务员队伍,是否更应加强依法治警?

依法治警不是停留在口头上的口号。如果只是口号,那么我们警察就会生活在“个人意志”之中,那么警察的每一个行动、每一个行为都将不是出于自己的良心的要求,不是出于道德感情的要求,不是出于法治精神的要求,而是为了符合“某个人的意志”,这样,警察的行为不是为了生活而生活,而是为了“某个人的意志”而生活。因此,依法治警首要解决的是,规范警察的行为要“依法而治”,而不是凭“某个人的意志”而治,“个人意志”必须通过“法”或严格的纪律制度来表现。广大民警迫切要求的是立法部门给民警制定一部严谨的可操作的完整的行为法典,而不是东一篇西一篇的行为规范。

在现实的队伍管理当中,传统的做法基本是对民警进行“填鸭”式的教育方式,这种方式亦远离法治的要义。笔者认为,抓队伍建设必须摒弃传统的教育观念,而要加强“本质教育”。在现阶段,可以说绝大多数的公安民警均认为,民警的行为规范是上面定下来要民警遵守的条文。这是公安民警对法律、法规本质认识的一个很大的误区,也是警察队伍久乱不治的原因之一。实际上,警察的行为规范是警察的公约,是自己的诺言。公安民警必须理解,行为规范是自己用来约束自己的一种东西,而不是人家用来约束自己的一种东西;行为规范是公安民警自己创造出来规范自己行为的,而规范创造的过程,即是全体公安民警民主的过程。如果公安民警理解了行为规范的本质,我们的公安队伍将具有无

比强大的战斗力。 论以德治警

江泽民同志在2001年初召开的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明确指出,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依法治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相辅相成,是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第三代领导集体最近提出的重要治国方略,是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丰富发展。\以德治国\贯彻到公安队伍建设当中,就是必须充分体现\以德治警\,它是和\依法治警\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是新时期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根本。笔者试就如何学习和掌握以德治警的理论内涵,并贯彻到当前公安队伍建设当中,从以下五方面做一些探讨。 一、认识社会主义\德治\观

我们今天所说的\德治\,是完全新型的社会主义的\德治\。它既植根于中华民族几千年的优良道德教育,又继承和发扬了我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优良传统。它是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站在代表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的高度,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德治\;是在肯定\法治\的重要意义基础上的\德治\;是把\德治\和\法治\看作同等重要的\德治\。总之,我们所说的\德治\是和古代的\德治\有本质区别的新的\德治\。

第一,我们所说的\德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制度下治国方略的一个重要方面。社会主义的\德治\把道德建设和道德教育提高到治国方略的高度。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从而决定了今天的\德治\不但不可能导向\人治\,而且,正由于它强调了从政者的道德品质,在选拔和造就干部中,更有利克服\人治\的弊端。

第二,社会主义的\德治\的根本目的,是要通过加强道德建设,把提高人的道德素质作为实现中华民族振兴的一个重要环节。正如江泽民同志所指出的,有了良好的道德素质,就能使人们自觉地扶正祛邪,扬善惩恶,就有利于形成追求高尚、激励先进的良好社会风气,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促进整个民族素质的提高。

第三,社会主义的\德治\,在道德建设上,强调\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为了更好地推进和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发展,我们应当特别强调为人民服务的重要,要充分发挥道德的说服力和感化力的功能,充分利用道德激励的方式,使\为人民服务\和\集体主义\在改善社会风气、协调人际关系、维持社会稳定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二、以德治警的重要意义

了解了社会主义\德治\观后,再让我们看看\德\的含义。所

谓德就是指人的思想道德品质,包括传统的伦理道德观念以及社会公德,从理论上来说,就是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德的概念从本质上要求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做一个高尚的人、纯粹的人、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 以德治警切中了当前队伍建设的根本,所谓以德治警,就是必须在公安队伍建设中,充分发挥思想道德教育的巨大作用。当前公安队伍中存在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固然与当前社会转型、经济转轨这一大的社会背景有关,但从主观方面来分析,就可以从思想根源上找到发生问题的必然性。其中带有一定普遍性的问题是:第一,一些民警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的冲击、侵蚀,淡化、背离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特权思想严重,颠倒了\主人\与\仆人\的关系,忘记了公安机关的性质和人民警察的职责,甚至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一些民警之所以发生\四难\、\冷硬横推\问题,个别民警之所以发生职务性违法违纪问题,其思想根源就在于此。第二,一些民警素质差,公然违背公民都必须遵守的社会公德和基本的伦理道德,道德意识淡薄,思想品质发生了偏差。公安队伍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了大量问题,除了极少数人思想蜕化变质外,绝大多数是由于道德思想上存在的错误和偏差造成。第三,一些民警特别是少数领导没有充分认识到加强民警的德育建设是一个重大的政治原则问题,关系到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兴衰成败,关系到党的事业的兴衰成败,从而导致缺

乏实事求是的勇气,不敢面对现实、反映现实,不能做到一切从实际出发,根据事物的本来面目和内在规律作出决策;有的甚至认为,搞点形式主义,成绩多说点,问题少讲点有利于鼓舞士气、增加群众的安全感。基于此,我们只有紧紧抓住队伍中的突出问题及其有共性的思想问题,从教育入手,有针对性地开展宗旨、思想路线和法制教育,才能固本强基,从根本上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抵御各种消极腐朽思想侵蚀的能力,更有效地预防队伍中各种问题的发生,这也是以德治警在新时期公安队伍建设中的具体体现。

三、把开展职业道德教育作为以德治警的核心

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重要的问题是在教育干部;同时,他们还指出,改革开放十年最大的失误是教育,我们实施以德治警就是要加强民警的道德教育,就是要求公安机关依据警察道德原则和规范,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民警实施系统的道德影响的活动;就是使警察道德原则和规范转化为民警内在品质,成为民警自觉的道德行为的关键。要加强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教育,努力做到以公正文明的执法取信人,以爱岗敬业的模范行为影响人,以一流的服务凝聚人,以崭新的职业精神风貌团结人。不断培养警察的理想人格,提高警察的道德觉悟和水平,发扬队伍群体的良好道德风尚,形成警察高尚的道德品质,都离不开警察道德教育,特别是对加快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更好地为公安保卫工

作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警察道德教育是公安队伍建设的基础和前提。

近两年来,我市公安机关深入开展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结合学习全国公安系统英模人物先进事迹,加强宗旨教育,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公安干警以江泽民同志\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题词精神为指针,着重树立干警良好形象。

一是要结合深化争做活动,大力开展对警察的职业理想教育。引导民警树立献身于人民公安事业的人生奋斗目标,使之正确认识人民公安事业在社会主义事业中以及社会生活中的地位、性质、职责、意义、服务对象等,从而激发他们献身人民公安事业的荣誉感、责任感和幸福感。如果没有这种职业认识、职业情感、职业信念,职业道德就失去了客观基础,警察道德教育也就成了一句空话。所以,引导人民警察热爱本职,忠于职守,恪守职业道德,树立坚定的职业理想是很重要的。

二是要开展职业责任心教育。职业责任心是指人们自觉认识到的,并自愿承担的对本职业的道德责任。职业责任心教育是人民警察道德教育的重点之一,就是要教育全体民警对本职工作认真负责,具有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把职业责任变成自觉履行的道德义务。这种态度体现在警察的职业行为中,就是一个警察忠于职守、兢兢业业,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遵守纪律、忘我工作,自觉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是要开展职业纪律教育。纪律是指在一个社会或一个集体组织中,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的业已确定的行为规范。警察职业纪律就是人民警察队伍的法规纲纪,它是根据国家法律和警察职业特点而制定的,在职业活动中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它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四句话:服从领导,听从命令,遵守制度,保守秘密。职业纪律是职业道德的内容,又是实施职业道德的保证。 四、通过加强道德教育促进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

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我们公安机关始终注重采取诸多措施协调警民关系。其中重要的措施就是制定道德规范,对民警进行道德教育,启发他们的内心自觉。新形势下,则更需要用以德治警的原则,来加强新时期的警民关系。

在制定与完善协调警民关系道德规范的基础上,各级公安机关要注重加强对民警进行经常性的道德教育。公安机关要利用队伍建设的大好时机,抓紧对民警进行警民关系的教育。特别是在我国改革开放、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各级公安机关特别要重视教育民警自觉抵御商品经济\等价交换\有偿服务\等原则对公安队伍产生的负面影响,坚持人民警察宗旨和职业道德的教育,要使警民之间的血肉联系和鱼水之情,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在新时期,我们更要注重警察职业道德对警民关系的巨大作用。在当前,首先要解决的,一是要帮助民警确立道德信念。警察的职业道德是对民警道德行为的具体要求,在处理与群众的关

系时,警察职业道德要求民警做到热爱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文明执法、办事公道,为民献身。这些道德规范以其特有的内容和作用,帮助民警确立忠于人民的道德信念。人民警察要搞好与群众的关系,必须有一定的道德信念作为行动的支柱。道德信念是人们对于某种道德理想和行为原则的正确性和正义性,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对某种道德义务的强烈责任感。它是深刻的道德认识,炽热的道德情感和顽强的道德意志的有机统一。一个人要想与他人和谐相处,表现出高尚的道德情操,就必须在道德认识的基础上,培养自己的道德情感,磨炼道德意志,继而确立道德信念。只有如此,才能在行为中始终一贯地恪守道德要求,养成良好的道德习惯。对于人民警察来说也是如此,警察与群众的关系要达到水乳交融的境界,就必须确立相应的道德信念,而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则是达到此目的的重要途径。二是帮助民警调适道德行为。人民警察在与群众交往时,确立起坚定的道德信念非常重要。不过,民警的道德信念属于道德意识的范畴,只有在工作实践中,把道德信念变成行动,才能显示出道德信念的力量。因此,警察职业道德在帮助民警确立道德信念的基础上,还要进一步调适民警的道德行为。

五、\德治\与\法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江泽民同志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要把依法治国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为社会保持良好的秩序和风尚营造高尚的思想道德基础。\把这一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到公安战线,就是要既讲法

治,又讲德治,依法治警,以德治警,建设素质一流、作风过硬的公安干警队伍,以确保公安机关实现维护社会治安,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神圣使命。

德法并举,是公安机关模范行使神圣职能的客观要求。公安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有专政和社会管理两项基本职能。专政职能通常是通过对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敌对分子、敌对势力的制裁和对构成社会不安定因素的改造,通过打击和预防各类违法犯罪,以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形式来实施的。而社会管理职能,则是公安机关依靠人民、保护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用民主的方式解决人民内部矛盾,以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形式来实现的。两种职能形式、作用对象不同,实施的手段与管理的方式也不同,但共同的东西是公安机关作为行为主体,离不开法治,也离不开德治。法通过强制的手段来约束人们的行为。从维护社会秩序,实现社会安定来说,法治是不可缺少的。而道德则不像法那样依靠强制性的手段,而是通过教育的导向,以其说服力和劝导力,以其对善恶的评价,通过社会舆论等主要形式对社会起作用。法与德作为上层建筑的两种不同形式,虽然对社会生活的管理和规范在表现形式上有所不同,但基本目的是一致的,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在司法实践上,如果说法重在用强制的手段给人们以惩罚约束和管制的话,德则重在通过教育提高人们的道德素质,使人们自觉地不去做违纪违法之事。从一定意义说,惩罚、约束是治标,而道德教育和建设才是治本。也就是

说,公安机关要保证自身职能行为对社会管理起到标本兼治的目的,就要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要一手抓法治,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一手抓德治,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道德素质修养,不断提高文明执法水平。

德法并举,是不断开拓公安工作新局面的需要。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特别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不断发展,公安的民主法制意识和思想道德建设的不断提高。这种提高,客观上要求公安机关不仅自身法的素养要不断提高,而且职业道德也要不断提高。公安机关服务的绝大多数对象是广大人民群众。对于公安机关来说,以什么样的姿态、什么样的方式为人民群众服务,是一个根本的问题。公安机关协调好自身与广大服务对象之间的关系,摆正服务主客体之间的关系,必须以法为准则;同时也要坚持以德协调的广泛性、普遍性原则。要保证公安机关正确、有效地履行职能,就要求广大公安干警紧密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基本方略,在继续加大学法、懂法、模范执法力度的同时,进一步重视和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进一步提高执法的文明程度。这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维护稳定对公安机关提出的迫切要求,是不断开拓公安工作新局面、全面提高公安干警整体素质、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沿着正确方向健康快速发展的客观要求。 德法并举,是加强和改进公安干警队伍建设的需要。广大公安干警的素质是好的和比较好的,这是主流。同时,也必须清醒

地看到,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和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无时不在以各种各样的形式影响着我们的公安队伍。公安机关是执法机关,处于各种利益和矛盾的焦点上。有些意志薄弱者经不起权力的考验和金钱的诱惑,利用手中之权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甚至滥用职权,贪赃枉法,欺压群众。这些人的所作所为,严重败坏了公安队伍形象,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望。事实告诉我们,搞好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必须坚持从严治警,严格执法执纪。从治本之策上考虑,尤其要加强广大公安干警职业行为规范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没有高尚的职业道德修养,就不可能秉公执法,文明执法,就不可能把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作为公安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德法并举,这是新时期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一条基本方针。贯彻好这条基本方针,公安工作才能不断进步,才能让党和政府放心,让人民满意。

“全国公安民警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的几点体会

12月25日“全国公安民警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通过与群众零距离的接触,面对面的交流,通过亲自参与协调、解决、处理问题,从内心深处受到震动,深切地感受到“大走访”是公安机关得民心、顺民意的民本之举,是保稳定、促工作的基本之策,是树形象、谋发展的根本之路,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际行动,是促进民警转变观念,改进作风的强大动力,是全面推进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在“大走

访”中有几点体会与大家共勉。

一、情要真。对人民群众是否有感情,是决定“大走访”成效的关键。“大走访”不但要走进群众家里,更要走进群众心里,与群众打成一片。没有真情感,群众就不会相信我们,也不会很好地配合我们的工作。要带着感情去、带着责任去,做到懂群众心理、懂群众语言、懂沟通技巧,能敲开门、能说上话、能交上心、能办成事。我们对待群众的感情要像对待自己的父母、兄弟一样,做群众的贴心人,将自己融入到群众中,以诚待人、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就会得到群众的接待、欢迎、理解和支持。一是带着感情走。我们要首先走访那些受到社会广泛同情、关注的孤寡老人、生活特困户,家庭遭灾遇难和有违法犯罪的不省心户,让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浓浓警民之情,感受到我们的真心实意。二是带着真情做。只要是真情付出,\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服务群众,帮助群众、做公民的好帮手、主心骨,广大群众就会支持我们,会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在走访中,我走访龙城区的高占礼家时,发现47岁的高占礼因患心脏病瘫痪在床,处于半植物人状态。爱人孙维贤原在朝阳汽车转向器厂工作,已下岗多年。23岁的女儿高莹莹毕业于中国医科大学,目前尚未找到工作。为供女儿念大学,高占礼卖掉了房子,搬到一亲友闲臵的房子居住,可就在女儿毕业典礼那天,他却突发心脏病住进了医院,先后花掉医疗费七、八万元。女儿本想在家庭生活能够维持的情况下,自己边打工挣些钱边读研深造,没想到家庭的灾难使她读

研的梦想彻底破灭了。我了解到这些情况后,对高家的生活境遇深表同情,希望家属要尽心竭力地照顾好病人。为尽快摆脱高家的生活困难,我立即与市内各大医院联系,尽力为女儿高莹莹找上工作。当天下午,我又亲自找到市中心医院、卫生局等有关部门领导向他们介绍了高家的情况,取得了几位领导的支持,确定她到朝阳市中心医院去工作。高家人得知高莹莹马上能够上班的消息后,全家人都激动不已,周围的群众也对公安机关给予好评。三是带着诚心办。我们在“大走访”中,要重承诺守信用,用诚信取信于民,凡承诺的事一定要办。如果不遵守承诺,走走过场,不仅会使“大走访”流于形式,还会失信于民,降低公安机关的威信、影响公安形象。

二、心要细。俗话说“细节决定成败”,“细微之处见精神”。“大走访”是弥合警民之间的感情差距、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的春风化雨之举。一句话、一个表情都有可能给群众造成很大的影响。为此,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送温暖、送平安、送服务的工作中,要真正了解群众想什么、盼什么,喜在哪、忧在哪,把那些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谋全、谋细,并采取措施把它们抓实、抓好,才能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人民警察为人民的真情厚意。一是细心谋划。走访前必须认真谋划,带着问题去走访,事先掌握走访对象的基本情况,是属于那种类型,比如是生活困难群众、\法轮功\习练者、重点上访户、“两劳释解\人员、还是治安积极分子。根据不同的对象做好

相应的思想、行为准备,采取各种强有力的措施,达到广泛征求意见、疏导群众情绪、化解社会矛盾、扶助困难群众、夯实群众基础的目的。二是细心倾听。认真倾听别人讲话就是一种尊重。我们走访的同志要放下架子,以平民的心态、平和的语气、平等的地位与群众“零距离”接触,有必要设立专门的走访记录,让走访者一接触就能感到自己被尊重、被理解,就能体会到公安机关为民办事的真心、关怀群众的爱心、解决问题的诚心、伸张正义的决心,在平等的交流中打开群众的话匣子,真正做到能做到“进得了门、谈得上话、交得上心”,在与群众接触交流中不断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切忌高高在上,盛气凌人,“摆官谱”,“抖威风”,加大群众的抵触情绪,破坏警民关系。三是细心分析。大走访、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从中可以测量出社会治安的真实状况;从中可以看到公安机关执法质量的好坏;从中可以检验公安队伍建设水平的高低。通过对大走访反馈的问题,我们要善于发现公安队伍在宗旨观念、工作作风、执法行为、内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发现公安机关在执法办案、破案攻坚、内部监督、民警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四是细心施策。大走访可以使同志们在第一时间内听到群众呼声,感受到群众疾苦,可以提高处理问题的效率,使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得到快速有效地解决。我们要有解决问题的决心和勇气,积极帮助群众解决一大批实际困难,排查化解一大批矛盾纠纷,排查整治一大批治安隐患,攻克一大批大案要案和多发性侵财案件,切实为人民

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把群众的困难解决好,把群众的利益维护好,人民群众必然拥护支持我们的工作。

三、腿要勤。“大走访”活动是固本强基的政权工程、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程、回报社会的民生工程,广大公安民警在当好主力军、捍卫者的同时要广开思路,争取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同舟共济,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因素,共同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一是勤走访。大走访是事关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课题和永恒主题。我们要有长期坚持走访的思想,自觉克服摆花架子、走形式、走过场的浮夸之风。经常利用休息时间,以朋友的身份,到群众家里坐一坐、聊一聊。往往一次登门、一段话语,就能温暖一颗心,感化一片人。通过交心谈心、以心换心,及时为群众民排忧解难,及时社会治安热点和急需解决的问题。二是勤联络。深入到群众中去,多了解群众的需求,多听取群众的真实想法和意见。除了自己积极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外,联系协调好方方面面的关系,营造“一家有事大家帮,一人有难八方援”的互动、联动氛围。在工作中注意处理好警务与非警务的关系,当群众利益和要求涉及其它职能部门应及时与其它部门联系,通过组织和上级党委尽力帮助人民群众解决好正当合法权益。比如,我市新华公安分局副局长樊俊阳到七道泉子镇山咀村四组的劳动教养脱逃人员张武家走访时得知,张武的父母都已70多岁,身体多病,一个哥哥,其嫂子因其家生活

困难到饭店打工后与他人跑了,现已离开这个家庭9年,把当年年仅5岁的侄女扔给了他的哥哥,哥哥也没有任何收入,16岁的侄女面临辍学的危险。张的父母长年没有细粮,哥哥已经有一年左右没吃过一块豆腐了,生活极为艰苦。将些情况向局长张志儒汇报后,张志儒当即与一个企业家联系,并于当天下午与企业家和分局班子成员再次来到张家。企业家听了张家的情况深表同情,当场拿出二千元现金捐赠,并表态只要孩子想上学每年给孩子二千元的学费,要是考上大学就供孩子上大学,同时还带去了大米、白面、豆油。张家已70多岁的老母亲流着眼泪要给民警们跪下,感谢公安机关对他这样一个违法在逃特殊家庭的关心,表示一定全力做在逃儿子的工作让其早日投案。三是勤汇报。公安“大走访”活动开始后,新华分局多次向龙城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了工作汇报,区委书记和区长当即表示要全力支持分局开展好大走访活动,随即责成两名主管副区长召开由区民政局、劳动就业保障局、新华公安分局和各乡镇街道书记参加的协调会议,要求相关部门全力支持分局开展好此项活动。

四、事要实。大走访\活动关键看成效,检验的标准就看它是否已经转化为推进工作的具体举措,达到了“维护社会稳定能力明显增强,执法质量明显好转,服务群众水平明显提高,队伍整体形象明显改观,人民群众满意率明显提升”的目标要求。一是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要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对群众反映的急事、特事、难事,

现场组织调度,现场明确责任,现场答复解决,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开展“大走访”以来,全市民警共向8345户生活困难的家庭捐款60余万元,捐献各种生活必需品折款20余万元。通过捐款捐物,为1000余户家庭解决了重大疾病救治、子女上学等燃眉之急。许多民警调动各种社会资源,为联系对象解决就业难的问题,帮助382个家庭摆脱了\零就业\的困境。二是实实在在地化解矛盾纠纷。全市公安机关在与人民群众的广泛接触中,答复人民群众非信访诉求和化解矛盾700余件。解决处理上三级交办的信访案件23起,处理我们自摆自查的信访案件62起。同时,广大民警还在到目前为止,通过真情感化,全市共有374名\法轮功\人员表示不再参与非法活动。三是实实在在建立一些治安联系点和堡垒户。通过“大走访”的深入,我们不断累积人民群众对我们的信任,赢得人民群众对我们的支持,通过密切警民关系,发扬光大专群结合路线,利用社会资源,整合社会力量,让老百姓真正成为公安机关的情报员、信息员、宣传员、安全员,充分发挥群众在安全防范、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方面的突出作用,切实增强公安机关预警和处臵的能力,调处纠纷的能力,主动服务的能力和打击预防犯罪的能力。四是实实在在发现解决、解决一些民警存在的实际问题。要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切实发现公安机关在政治素质、工作作风、业务水平、工作效率等方面与党和人民的要求存在着的差距。自开展“大走访”工作以来,基层公

安机关改变以往对待人民群众“冷、硬、拖”的工作作风,热情接待办事群众,依法解决信访问题,化解了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怨气。同时也暴露出基层公安机关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深刻感到公安民警提高个人素质和执法水平迫在眉睫”。

五、礼要端。在实践中,要不断建立和完善同人民群众打交道的职业要求和行为规范,区分不同执法环境,统一执法语言,统一动作规范,切实做到言行文明、举止得当。要准确把握当前社会心理的变化和执法对象的感受,讲究方式方法,尽可能融法、理、情于一体,取得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和公安民警的理解和支持。一是塑造礼貌待人、热情服务的文明形象。在走访中,要注意讲究仪表、举止端庄、警容严整;在交往的过程中,做到热情谦逊、谈吐文明、和蔼可亲,通过优美的语言、文明的举止和热情的服务态度,树立警察的文明形象,做到说话亲一点、嘴巴甜一点、笑容多一点、腿脚勤一点、脑筋活一点、眼睛亮一点,做到进得了门、见得了人、说得上话、交得了心。二是塑造爱民为民、淳朴踏实的实干形象。要实实在在地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爱民、利民、便民服务活动。要说实话、办事实、多帮忙,少张扬。三是塑造知礼仪、重法度的清廉形象。在严格管理、严格执法、严格纪律的同时,民警要学会掌握群众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原则,掌握民族、宗教方面的政策和知识,把握群众工作的规律,学会群众工作的方法。四是塑造惩治违法、打击犯罪的威严

形象。要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及时组织侦破各类重大恶性案件,严密防范和打击“两抢”、入室盗窃、盗强机动车等多发性犯罪,切实担当好人民的“保护神”,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六、法要新。“大走访”活动是一项全新的思想实践、工作实践、社会实践,有广阔的施展空间和舞台。我们要积极开拓创新,吃透\大走访\的就是实质和要求,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创造新经验、打造新亮点。一要创新走访形式。研究和探索符合时代特点,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走访方式。比如,组织“元旦警民联欢会”,向群众发放“幸福安全记10条”宣传单,护送夜晚单身行走的女性回家,“假日预约服务”等。二要创新活动载体。要发挥警种的龙头作用,各个警种要结合岗位和职能确定走访重点,比如监管系统走访在押人员及家属、交警走访出租车行业和营运公司、刑警走访打击处理人员等等。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一方面要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全局摆布的责任;另一方面要率先垂范地进社区、下村屯。三要创新先进典型。各级领导干部要有培养、树立典型的意识,抓好典型的发现环节以敏锐的眼光、独特的视角,从纷繁的情况中发现独特的亮点,从共性的东西中发现独具特色的个性,及时发现和掌握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方面的典型。一旦典型的旗臶树起来、标杆立起来,就要集中精力抓好典型经验的学习、宣传和推广,确保广大民警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从而达到典型引路带动群体的目的。四要

创新活动内涵。“大走访”绝对不是仅限于访贫问苦,为群众做一些好人好事。而是要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根据人民群众的意愿去创新思路,根据人民群众的需求改进工作。要从源头上解决执法不公正、不规范问题,不断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要始终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工作重点,出台便民、利民举措,为民谋利,争取民心。 七、督要严。搞好“大走访”必须全“长”齐动、全警联动,必须在“督”字上下功夫,狠抓落实。一是领导严办。各级领导同志要把其作为牵动整个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大事来抓。率先垂范,亲历亲为,带头深入基层,带头深入实际,带头深入群众,带头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坚决克服摆花架子、走形式、走过场的浮夸之风。二是专项严督。各级公安机关加强专项督察,经常听取督察工作汇报,提出指导意见。针对走访过程中暴露出的实际问题,召开调度会、督办会,及时进行通报,对好的表扬、差的批评。三是责任严追。凡因走访不热情、处理问题不及时或者其它人为原因造成群众不满,产生负面影响的,依法、依纪、依规严肃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用创新精神和务实作风推进“大走访”

当前,“公安民警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正在全国公安机关深入开展。通过调查发现,一些基层单位和民警不同程度地存在主动性不强、方法不多、效果不明显的问题,影响了“大走访”活动的深化。为此,笔者认为,必须坚持创新的精神和务实的作风,

解难题、求突破、见实效,特别要在以下几方面努力: 一、在影响民警走访的“四种障碍”上求突破

大走访活动能否顺利开展关键是看民警以一种什么样的姿态投入其中。因此,必须引导民警自觉积极参与,从我做起,克服四种障碍,做到真走访、真落实。

一要克服不想走访的思想障碍。有的民警思想不够敏锐,对开展大走访活动的目的和意义认识不足,存在着与己无关的思想,总是感到这次走访活动就是常规工作,按部就班,思想懒惰。对此,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必须进行深入的思想动员,给予“当头棒喝”,警醒民警要从党和国家发展稳定的高度出发,把“大走访”活动作为新形势下的超常规工作,树立“走访出和谐、“走访出稳定”的思想观念,从而把全警的思想始终统一到公安机关的政治和社会责任以及公安部党委的部署要求上来。 二要克服不敢走访的心理障碍。有的民警对走访存在畏惧的心理,怕出毛病,怕言多有失,怕犯错误,怕群众拒绝。归结一点,就是信心不足、顾及个人的得失。要克服这种心理掌碍,关键是各级领导要营造一种宽松的良好环境,带头访,并鼓励民警大胆说、大胆问、大胆干、大胆访,培养民警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正确对待荣辱关,不被个人得失所拖累,以充足的信心和扎实的作风,投入“大走访”的洪流之中。

三要克服不懂走访的认识障碍。有的民警参与热情很高,风风火火地走访,但没有结合公安队伍和本岗工作实际,使走访活

动流于表面和形式;还有的民警急于出成果,把出新招、奇招当作工作重点,没有把走访的重心放在服务和爱民上,仅仅是为了走访而走访。对此,必须认识到“走访是具体的服务”、“走访融爱民实践为一体”,从而紧紧围绕服务大局和群众,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在此基础上推陈出新,创新举措,不断深化“大走访”活动。

四要克服不会走访的能力障碍。有的民警思路不够开阔,方法不够丰富,不知道从哪里着手进行走访,抓不住群众的心理,甚至不知道应该向走访对象说些什么。对此,必须对走访对象和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梳理,采取立项的方法,增强走访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要向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民警、治保人员学习,掌握群众工作方法和群众所需、所盼,在走访中做到“进得了门,说得上话,交得了心,摸得着实际情况,解决得了具体问题”,从而通过走访活动提高自己群众工作水平,让社会各界互惠共赢。

二、在实现工作方式的“四个转化”上抓落实

大走访活动能否取得预期实效根本在于抓落实。因此,必须改进一般化的工作方式和工作状态,贴紧民警的实际工作和群众的具体困难,扎扎实实开展工作。

一要化“务虚”为“落实”,走访务求实效。要使大走访活动不走过场,真正达到预期目的,关键在于组织时必须把实际工作和实际问题融合在一起,赋予大走访活动以具体目标和实际内

公安,在行动上支持公安,在评价上满意公安。通过密切警民关系,真正利用社会资源,整合社会力量,充分发挥群众在安全防范、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方面的突出作用,让老百姓真正成为公安机关的情报员、信息员、宣传员、安全员。

为此,全市公安机关要紧紧抓住和充分利用“大走访”活动这一难得的契机,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认真查找和反思我们在执法理念、执法行为、警务机制、警务水平等方面存在的不适应之处,回应和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有针对性地推出便民、利民、惠民措施,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尽力方便群众生产生活。每一位公安民警都要“深怀爱民之心、多谋爱民之举”,立足工作实际,进一步改进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坚持从小事做起、从细节做起,努力做到帮助一个人,温暖一家人,影响一群人。通过一件件小事的办理、一件件难事的解决,积累人民群众对我们的信任,赢得人民群众对我们的支持,赢得人民群众对我们的真情。

三、大走访要确保访出公安民警对人民群众的感情

毛泽东同志在1934年写有《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时至今日,已经70多年过去了,学习起来我们依然感触颇多。文章告诫我们,要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最重要的是“解决群众的生产和生活的问题、盐的问题、米的问题、房子的问题、衣的问题、生小孩子的问题,解决群众的一切问题。”毛泽东同志70多年前的谆谆教诲,今天仍然是打开群众心扉的一把“金钥匙”。真正的执法水平就是同群众接触的水平,真正的工作能力就是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大走访是公安机关深思熟虑之举、和衷共济之举、春风化雨之举,也是有组织地弥合警民之间的感情差距、锤炼公安民警爱民护民自觉性和责任心的学习实践之举。搞好大走访活动,关键是接近群众有真感情,服务群众有真行动。

在公安机关信息化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和谐警民关系建设这三大任务中,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居于基础性、前导性和决定性地位。大走访受益的不仅是人民群众,更大的受益者将是我们公安机关广大民警。只要心甘情愿地走、积极主动地走、坚持不懈地走,我们就会看清自己在人民群众眼中的形象,摆正人民群众在我们心中的位臵,接受人民群众的教育和洗礼,进一步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从源头上解决执法不规范问题。广大民警要通过与基层、与相关部门、与各类困难群体的坦诚交流,以“懂群众心理、懂群众语言、懂沟通技巧,会化解矛盾、会调处纠纷、会主动服务、会宣传发动”为标准,在走访中经受锻炼,在走访中提高素质,真正培养锻炼做群众工作的本领。

总之,大走访是任重道远的永恒课题,全市民警要走向社区农村,走近人民群众,持续推进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确保形成党群心连心、警民心贴心的浓厚氛围和生动局面,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公安工作,进一步改善和提升队伍形象,争创晋中公安的新辉煌。

悟古人“七善”思想 谈民警自身建设

借中国的哲学之父,2500多年前我国伟大的思想家老子在其《道德经》里曾就理想人格的塑造作过著名的“七善”论述,即“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政善治,事善能,动善时。”世事万变,真理不变,在各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公安队伍建设的今天,2500多年前的“七善论”对公安民警的自身建设仍具有很强的参考与借鉴作用。

居善地:即人要善于选择居住的地方。引伸开来可以理解为人要十分注意选择自己经常光顾的地方。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因交友不慎而一失足成千古恨的例子我们已经听过很多。因此,公安民警经常光顾的地方不应该是歌厅、舞池、酒吧、浴场等声色犬马、物欲横流的地方,结交的朋友也不应该是酒色

之徒。反之,要努力培养高尚的思想情操,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即使并不一定要“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但是也应该尽量与善者交,与仁者交,与智者交。单位领导应该重视、掌握民警8小时以外的生活动态,加强与民警家属的联系和沟通,弘扬警营文化,引导民警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居善地”还要求每一位公安民警摆正自己在单位里的位臵。不同分工的领导干部,不同岗位的民警都能找准自己的坐标,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真正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对一级负责,警令畅通,干警融洽,相互扶持的工作氛围。

心善渊:即让心灵和智慧深沉得象深渊一样。这就要求公安民警拒绝浅陋,拒绝平庸。要加强学习,用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用知识美化自己的心灵。当今社会,资讯发达,各种快餐文化,垃圾文化充斥社会的每一个角落,不读书或少读书已成了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每一个公安民警必须对这一现象引起高度的重视。“行万里路,读万卷书”就是使心灵和智慧深沉的最好方法,前者是实践,后者是理论,两者相辅相成,互为印证。要提倡多读书,读好书。既要学习法律等专业知识,也要学习政治理论,既要掌握最新的时事要闻,又要静下心来读读经典著作,既要重视学习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讲究“学必切之于实用”,让学习为工作和现实斗争服务,也要学会欣赏和享受人类社会的各种先进文化遗产,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和幸福观。要反对“不求甚解”,善于探索、钻研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及时总结工作、生活中的得失,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实践,推动个人素养的螺旋式上升。

与善仁:即与人交往要仁爱。群众路线是公安工作的根本路线之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人民警察的根本宗旨,公安工作说到底就是跟群众打交道的工作。现实中,少数民警以管人者自居,混淆了公仆与国家主人之间的关系,“四难”现象和“冷硬

横推拖”行为屡禁不止,与人民警察的性质和宗旨背道而驰。“与善仁”要求广大民警始终怀着对群众深厚的感情为群众办事实、办好事。道家思想倡导辩证地“守弱”和“处下”,在与老百姓日常交往中,公安民警不妨放下架子,借鉴一下道家的思想,切实纠正将自己凌驾于群众之上的作法。此外,公安工作的特点也决定了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战斗整体,战友之间要以“仁”相待。领导干部要视民警为兄弟,关心爱护民警的心理、身体健康,为民警的工作、生活尽量创造良好的环境。民警要理解、体会领导的工作意图和难处,充分履行自己的职责,主动为领导分忧解难。民警之间要如同手足,相互帮助,形成合力。

言善信:就是言出必行,讲信用。“千金不如季布一诺”讲的是汉朝有一个叫季布的侠士十分重信用,只要他承诺的事情,千金不可动摇。公安民警作为执法者和党的方针政策的贯彻者更要“言善信”。首先要在思想上与各级党委保持一致,熟悉并切实贯彻各项法律、政策,不搞阳奉阴违。一些民警在单位开展政治思想教育时表态发言铿锵有力,体会文章淋漓尽致,自我剖析透彻到位,可却没有真正做到言行一致,而是说一套做一套。其次,向老百姓承诺过的事要“一诺千金”。一些民警答应老百姓的事情,能拖则拖,甚至找种种理由推托其辞,久而久之,老百姓在办理公安民警职责范围内的事情时也千方百计找熟人,拉关系,严重影响了社会风气。个别单位喜欢唱高调,将一些自己能力和职责范围之外的事情在没有经过认真论证前就轻易向社会承诺,结果却不能兑现,到头来民警有怨言,群众有骂言。这些不守信的行为和承诺不仅不会提升队伍形象,反而损害了公安机关的权威和信用。

政善治:原意是指成功的人要善于治理政治。对于公安民警来说,就是要善于治理家庭、科学打理本职工作,对于领导干部

来说还要善于带队伍。家和万事兴,事业的成功离不开家人的支持。故人云:“修身、齐家、平天下”,可见家庭和谐的重要性。本职工作是每一位公安民警的主业,离开本职工作夸夸其谈其他任何事情都是多余的。在社情日益复杂的形势下,公安民警要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就必须具备铁的工作纪律,过硬的个人素质和无私的奉献意识,要“平时能看得出来,关键时刻能站得出来,生死关头能豁得出来”,要讲究工作方法和执法艺术,苦干加巧干,尽量统一执法行为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各级领导干部是公安队伍建设的领头羊,要把队伍建设作为公安工作永恒的主题和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来对待。要充分发挥领导自身的榜样作用,敢于向民警喊响“向我看齐”的口号;要善于倾听广大民警的心声,真心实意地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要敢抓敢管,牢记“严是爱,宽是害”、“宁听骂声不听哭声”,对单位里出现的各种不正之风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决说“不”,培养和树立队伍正气。

事善能:即要重视培养自己的能力。出色的工作业绩离不开突出的工作能力。能力的培养是多方面的,也是循序渐进的,不同的警种、不同的岗位对公安民警的能力要求也是不尽相同的,所以首先要求领导干部在安排工作岗位时要因人而异,结合民警的能力和特长科学安排。“二十公”要求公安领导干部着重提高“四个能力”,即提高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提高准确把握大局的能力,提高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和提高严格公正执法的能力。党的十六大提出要进一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这些都是全体民警努力的方向。当前,一些地方警民关系紧张,公安工作的群众满意率不高,最重要的原因就是部分民警与群众缺乏沟通或是作群众工作的能力低下。一些民警的执法行为即使是为群众自身的安全和利益着想,但由于与群众打交道的方法不正确,宣传、解释不到位,工作方法机

械、简单,不仅得不到群众的理解和配合,反而导致群众不满,可见如何提高作群众工作的能力至关重要。

动善时:即行动要善于抓住时机。有道是,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善于抓住机会的人才是善于掌握命运的人。对公安民警来说,办理每一起案件,处理每一件事情都应该懂得抓住最佳时机。犯罪现场的证据稍纵即逝,所以要快速出警,科学开展现场勘查;“两抢”案件要力争抓现行,所以要科学部署、调配街面警力,在第一时间控制犯罪嫌疑人;对案件侦查、羁押期限的监督越来越严格,所以要在规定时限内妥善处理好各项工作,以免造成被动。“动善时”还要求每一位公安民警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上级保持高度的一致,围绕、服从于本单位不同时期的中心工作。在面对繁重的日常工作时,要善于区分轻重缓急,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先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紧迫先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找准处理事情的最佳时机,有重点、有计划地开展工作,以提高工作效率,达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公安民警是公安工作的主体,是作好一切公安工作的基石和前提,只有切实提高公安民警的自身素养,完善公安机关队伍建设的体制,强化监督,加强公安民警能力建设,才能为公安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保障。公安民警在工作、生活中能够掌握上述“七善”,那么离成功也就只有咫尺之遥了。 精细化管理: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理念和实践

精细化管理: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理念和实践内容摘要:精细化管理,是公安机关应对信息化时代背景下日益动态复杂社会治安形势、满足人民群众丰富多元的公共安全服务需求及加强自身建设的必然选择。公安机关实施精细化管理,必须牢固树立成本理念、效率理念、系统理念、协同理念、务实理念、创新理念、科学理念、人本理念,并致力于推进公安管理体制变革、强化警

务目标管理、优化警务运行机制、实施警务闭环管理和提升队伍管理水平。

关键词:公安工作 精细化管理 理念 实践

管理是重要的生产力,管理出效益。在信息化时代背景下,适应日益动态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和人民群众丰富多元的公共安全服务需求,公安机关应认真学习借鉴精细化管理理念,全面实施精细化管理,大力提升警务工作效能,切实履行肩负的重大政治社会责任,努力实现公安工作的科学发展。 一、精细化管理概述

“精细化”,“精”指精耕细作、精益求精,“细”即细节、细致入微之意。所谓精细化管理,是指“通过规则的系统化和细化,运用程序化、标准化、数据化和信息化的手段,使组织管理各单元精确、高效、协同和持续运行并努力实现组织目标最优化的管理理念、管理技术和管理文化”。精细化管理,其精髓是崇尚“细节决定成败”信念,强调科学管理、精细操作,反对粗浅的乃至粗放式管理的弊端;其基本原则为立足专业、注重细节和科学量化;其主要特征是精、准、细、严。精细化管理,是建立在精确管理、细化管理、量化管理等常规管理的基础上并突破常规管理的单一模式将常规管理引向科学、系统、深入的管理模式,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管理所占用的资源消耗和降低管理成本、最大化提高工作绩效的管理方式,是社会分工精细化以及服务质量精细化对现代管理的必然要求。

发端于上世纪中叶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精细化管理,鉴于其在工商管理领域所取得的巨大成功,伴随着新公共管理的兴盛,它逐渐渗透、融合并广泛应用于政府机关等公共事务管理部门。面对当前公安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公安机关应努力顺应党和国家关于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契机,抢抓机遇,大胆改革,锐意创新,认真借鉴吸收精细化

管理理念并全面实施精细化管理,使公安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各个领域均实现精细化管理目标,以最大限度地提升警务工作效能,实现公安工作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公安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相对于应然状态的精细化管理理想目标,目前,公安机关无论在业务工作抑或队伍建设管理中,尚较大程度地存在着因循守旧、墨守成规的保守主义,表里不一、虚假浮夸的形式主义,好大喜功、急功近利的功利主义以及放任自流、无所作为的自由主义等粗浅的、粗放的管理弊端,管理不精、不细、不严、不深、不透,管理效能低下、效果不佳,制约了警务效能的充分发挥释放,阻滞了公安工作的科学发展,亟需认真加以改进。 具体而言,当前公安管理工作中主要存在着以下突出问题。 (一)公安管理体制障碍

由于牵涉利害关系的错综复杂,公安管理体制改革举步惟艰、进展不大,存在着制约警务发展的根本性体制障碍缺失。一是未能从公安机关的特殊性质职能出发,千篇一律地按照普通行政机关的层级标准要求来设臵机构,纵向层级较多,链级过长,易导致信息流转失真、指挥不畅、执行力衰减。二是片面强调职责分工细化,以及部分的由于扩权升格冲动,公安机关内部普遍存在着机构细分臃肿、职能交叉重叠、管理幅度过宽的弊端,以致人浮于事、机构运转不畅、工作协调不顺,一些部门甚至出现官多兵少、工作难以为继的窘境。 (二)警务目标管理缺失

“目标是组织预定在一定时间和空间内所要取得的最后结果,是组织为之奋斗以争取实现的一种未来状态,是组织及其成员行为的导向坐标。”组织目标,尤其是一些全局性、基础性、长远性、根本性的战略目标,对组织实现科学发展具有重要的支撑保障甚至决定作用。在近年来的公安工作实践中,公安机关先后提

出并组织实施了社区和农村警务、情报信息主导警务战略、“三基”工程建设以及信息化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建设和谐警民关系“三项建设”等重大警务战略目标,对公安工作的长远发展发挥了重要的引领和促进作用。但总的来看,在目标的组织管理方面仍存在着比较明显的缺陷:在目标的设定上,宏观叙事、抽象概括的成分多,微观分析、具体部署的成分少;务虚的成分多,实质性内容少;定性成分多,定量成分少;可随意曲解甚至任意裁量的成分多,刚性可操作的成分少,因此易导致目标的虚化、泛化,指导实践作用不够突出。在目标的组织实施过程中,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考核和奖惩激励手段,更由于日常警务工作中受到接二连三的专项行动、名目繁多的非警务活动及其他形式主义活动的干扰,导致目标模糊化、边缘化,削弱了目标有效实现的广度、深度和力度。 (三)警务运作机制不畅

传统警务思维方式和工作模式根深蒂固,信息化主导的科技型、集约型警务机制未能从根本上得以确立。在警务决策方面,凭经验决策、凭个人偏好决策的现象屡见不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水平有待提高。在警务指挥方面,指挥层级多、链条长,指挥方式陈旧老化,指挥效率不高,实现不了快速反应。在警务实施过程中,部门之间、警种之间乃至同一部门内不同岗位之间协作意识不强、衔接配合不力、整体联动性较差,警务执行效果不佳,协同作战、合成作战能力尚待整合加强。在治安防控方面,习惯于大规模、撒网式的人海战术以及临时性、突击型的专项行动,警务行为的常态化、精确性不足,未能实现精确预警、精确防控、精确打击;警务活动的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程度不高。 (四)资源使用效益不佳

警务资源是人、财、物等要素的有机统一体,资源的有限稀缺决定了科学、合理、优化配臵使用资源的重要性。基于公安管理

体制和警务运行机制上述先天性不足,导致日常警务运作中资源消耗存在着巨大的“黑洞”。同时,由于受根深蒂固的官僚思想和凭经验行事的主观主义影响,资源管理过程中缺乏对资源优化配臵的应有关注和资源使用效益的精确度量,导致资源往往未能得到最优化合理配臵使用,资源匮乏和浪费现象并存,综合使用效益不佳。此外,因为公安机关的公共部门性质,行政资源的使用过程中,存在着比较普遍的“公地观念”,节俭办事意识不强,行政成本一直维持高位运转,始终未能走出高投入、低产出的困境。

(五)队伍建设管理不善

公安机关在处理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关系上,一直存在着“一手硬、一手软”或者是“硬的不够硬、软的依然软”的现象,队伍建设管理成为影响和制约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软肋”,在队伍的精细化管理方面存在着较大的改进和提升空间。就管理者角度而言,由于现代管理科学知识和技术手段的匮乏,兼之人治作风比较盛行、规则意识远未普遍形成,领导者的科学、民主、规范管理队伍的能力总体不强。就民警队伍而言,虽然历经三年为期的苦练基本功并采取多种形式的培训工作,但培训教育针对性不强、适应实战效果不佳、成效不够明显,民警综合能力素质总体不强依然是个比较突出的问题;绩效评估制度不尽完善,考核的激励导引作用发挥不够,存在着干多干少、干好干不好一个样甚至是多干不如少干、干得好不如干不好的怪现象,民警工作积极主动性尚待培育提高,工作潜能有待进一步挖掘;以及队伍内部的团结力、凝聚力不高,等等。 三、公安工作实施精细化管理的理念分析

理念产生思路并决定行动取向。在实施精细化管理过程中,公安机关必须坚持科学的思维方式,拓展警务改革思路,破解警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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