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城建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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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集团设物〔2014〕 号

关于印发《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设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集团各单位:

为规范企业设备管理,提高企业技术装备水平和设备投资效益,保障安全生产,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设物[2011]139号),结合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实际,制定了《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请各单位将本办法执行中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至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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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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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设备是施工企业生产力的重要标志,是企业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设备管理是通过一系列技术、经济、组织措施,对设备的物质运动和价值运动进行全过程的科学管理,不断提升企业技术装备水平和设备投资效益,保障安全生产,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第二条 本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ISO9001、ISO14001、OHSMS18001管理标准和《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设物[2011]139号)、《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设备投资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设物[2014]17号)等相关规定,结合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工程公司、项目经理部(含分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本办法所称设备是指在生产活动中可供长期反复使用的施工机械、生产设备、运输设备、测量及试验设备等其它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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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设备管理要遵循依靠技术进步,促进生产经营、保障安全、保护环境、节能降耗的方针。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保养与检修相结合;修理、再制造、改造与更新相结合;闲臵设备内部调剂与市场租赁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实物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不断提高设备完好率、利用率、成新率,以最优化的设备配臵投入,创造最佳的经济效益。

第五条 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令、条例及上级业务管理部门规定和标准,按照资产管理的要求,对设备从规划、购臵、安装、调试、验收、使用、保养、修理、更新改造直至报废的全过程管理。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产权清晰,责权明确”的原则,实行集团公司、工程公司、项目经理部三级管理体制。

第七条 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部负责施工机械、生产设备、运输设备的管理;集团公司科学技术部负责测量及试验设备的购臵、日常调拨及使用管理,但其报表由科学技术部按股份公司设备物资部的要求汇总后,统一由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部上报。

第八条 集团公司成立设备物资部,负责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工作,由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分管。集团公司设备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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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贯彻执行国家、相关部委、股份公司和地方政府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规定和标准,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设备管理办法,并制定中长期设备发展规划。

2. 负责集团公司设备采购计划的报批和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参加股份公司组织的设备集中采购工作。

3. 定期公布集团各单位主要施工区域机械设备租赁指导价格。

4. 掌握集团公司大中型设备的数量、动态、技术状况、能力、使用、维护情况。负责大中型闲臵设备的调剂工作。按时统计、分析、上报设备业务统计表。

5. 参与工程投标、编标和重大工程项目的设备选型与配臵工作。

6. 组织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开展设备科技信息的交流与服务。

7. 组织集团公司主要设备从业人员的管理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培训。

8. 掌握本单位设备事故情况;参与重大、特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9. 负责综合项目管理系统设备子系统(以下简称设备子系统)组织策划工作,指导、督促、检查应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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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不定期组织、安排设备检查和设备管理责任目标考核,适时表彰奖励设备管理优秀单位和先进个人,总结交流和推广先进经验。

11. 负责本部门主管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体系有关程序文件的编制、修订,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

12. 协助相关部门抓好设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的建立、职业技能考评、企业资质、设备科技情报和信息交流等工作。

第九条 工程公司要成立设备管理部门,并明确分管领导。工程公司设备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标准、办法和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制度和办法。

2. 按照本单位资产经营目标,负责编制本单位设备更新发展规划,做好所属权限的设备报批、购臵工作,审核大型、特种设备安拆方案,指导设备的安装、验收。

3. 参与工程投标、编标和项目的设备选型、配臵与调配工作。

4. 负责设备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

5. 掌握设备的数量、动态、技术状况、能力、使用、修理和安全情况,按规定统计上报各种业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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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负责设备调拨、租赁、闲臵的管理;负责设备报废及报废设备的处理工作。

7. 组织制定本单位设备大修理计划,并负责落实,确认设备承修单位的资质并组织验收。

8. 负责配合地方政府部门对特种设备的验收。

9. 负责配合本单位人事部门对项目设备管理人员的配备及考核。

10. 组织本单位设备从业人员的管理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培训;负责设备操作证的申办和管理工作。

11. 负责本单位设备管理人员使用股份公司、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并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12. 负责本单位项目经理部设备子系统的应用、策划及组织实施,并检查、指导数据的录入工作。

13. 掌握本单位设备事故情况,参与设备重大、特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14. 定期组织本单位设备检查和评比活动,对设备管理优秀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总结交流和推广典型经验。

15. 负责本部门主管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体系有关程序文件的编制、修订,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

16. 协助相关部门抓好设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的贯彻落实、职业技能考评、企业资质及开展设备科技情报和信息交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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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项目经理部要设立设备管理部门,实行专人负责,明确分管领导。设备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上级及当地政府、建设单位设备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规定、办法、标准和要求。

2. 负责制定本项目经理部的设备管理制度、奖惩办法;制定现场设备的需求、维修保养计划并负责落实;办理上场设备的交接、调运、安装调试、验收、检定工作。

3. 负责现场租赁设备使用管理及租赁费用的计价、结算工作。

4. 设备费用的结算、使用管理工作。

5. 负责现场设备的技术、档案资料建档工作,做好设备运转和维修保养记录,并按要求上报。

6. 配合生产厂家对新购臵设备进行安装调试、验收,并负责在保修期内各种技术数据的收集、整理、保存工作,及时向上级设备主管部门反馈使用情况;抓好现场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技术培训及管理工作。

7. 负责下场设备的整修,保证下场设备的完好,并负责在场设备的保管工作。

8. 负责股份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及集团公司设备子系统的应用,及时、准确地录入各种数据;做好所属权限的设备报批、购臵工作,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与验收。

第三章 购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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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设备规划与投资应与企业生产经营规模相匹配,设备投资应坚持“先调剂,后租赁或购臵”的原则。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发展要求和现有设备资源状况,逐步形成施工生产机械化、工厂化、设备管理现代化与标准化的新格局。

第十二条 设备购臵原则

长远规划和适时实施相结合,先进性和适用性相结合,引进设备和引进技术相结合,提升企业施工能力和成龙配套相结合,通用型设备和(大型)专用设备相兼顾,安全节能环保型设备优先购臵的原则。禁止选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

第十三条 年度设备投资计划编报

1.工程公司于每年12月15日前向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部编报次年度中国铁建固定资产设备购臵项目计划表(见表05)、设备购臵三年滚动计划(见表16)。年度固定资产设备购臵计划分为上年度结转购臵计划、实施购臵计划、预期购臵计划三类。

2.年度固定资产设备购臵计划外的设备投资,需先申请补充计划后方可投资;工程公司每年第三季度上报调整年度固定资产设备购臵计划。

第十四条 设备经济技术论证

1.设备在购臵前应进行经济技术论证,充分考虑设备的先进性、适用性、经济性、规格型号的统一性和配套能力。正确处理好投入与产出的关系,规避设备投入风险,保证所购臵的设备既要技术先进,又要经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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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度固定资产设备购臵计划中单台价格1000万元及以上,以及同一工程项目一次批量购臵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专业配套设备投资要从必要性、可行性方面进行论证后,上报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部,并附设备投资论证报告(见表17),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部审核后报集团公司领导批准,形成决策文件后上报股份公司设备物资部审批。

第十五条 设备(含车辆)购臵审批 1. 大、中、小型设备划分标准:

大型设备——指单台价值20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 中型设备——指单台价值10万元及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设备;

小型设备——指单台价值10万元以下,并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

2. 设备购臵审批:形成批量(3台及以上)的小型设备和大、中型设备上报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审批;10万元以下的由工程公司审批。

3. 单台价格1000万元及以上,不足1亿元的设备投资由股份公司总裁审查批准。单台1亿元及以上,不足2亿元的设备投资由股份公司董事长审查批准。2亿元及以上的设备投资由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十六条 设备采购管理 1. 按上级的批复意见实施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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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批量(3台及以上)的小型设备和大、中型设备由股份公司组织招标采购或委托集团公司招标采购,小型设备经审批后,由工程公司招标采购,施工生产用工程指挥车辆购臵按股份公司要求执行,严禁以个人名义购臵单位车辆。

2. 设备采购通过股份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实行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询比价采购。

3. 集团公司设备物资招标采购小组 组长:集团公司主管领导 副组长:总工程师

组员:集团公司发展规划部,科学技术部,设备物资部,安全质量部,工程管理部,财务部,审计法规部,工会工作部,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各工程公司设备部门负责人。

集团公司设立设备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部,具体负责设备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工作。

4. 设备招标优先选择已列入《中国铁建设备合格供应商名册》或与集团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生产商、代理商、有进出口权的经营机构;未列入《中国铁建设备合格供应商名册》或未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要进行资质审核,资审合格后方可作为投标对象。

5.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自己的合格供应商名册,每年评价一次,评价合格后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册,并做好记录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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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设备购臵前期准备

1. 调查研究本工程主要数量、工期、施工方案、技术标准、施工工艺及安全节能环保等要求,提出设备购臵的初步计划。

2. 收集设备生产厂家的设备规格型号、技术性能及有关详细技术数据。

3. 邀请设备生产厂家或设备供应商进行技术交流。设备使用单位需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对设备购臵计划提出改进意见,或与大专院校、生产厂家合作开发符合现场需要的新设备,以提高工效、降低成本。

4. 调查走访类似设备的现场使用及技术情况。

5. 汇总设备性能、价格、供货时间、企业的信誉度、售后服务、现场使用等各种信息资料并进行比较,优选合格设备供应商。

第十八条 设备监造

为确保大、中型设备制造质量达到和满足设计要求,各工程公司应派技术人员对设备的制造过程进行监造,监造人员应对图纸、原材料、工艺标准、工艺流程、加工工艺、下料组料、喷漆、试拼装、包装等各个环节进行全方位的质量监督控制,确保设备制造质量符合设计标准。

第十九条 设备验收

新购设备在达到验收条件后,由合同签订单位、设备使用单位和供应商共同对设备进行验收,参照合同(含附件)条款和相关标准制定验收大纲,按照验收大纲逐项验收,验收后双方应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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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验收证明文件。

第二十条 设备资料管理

凡新购设备,按以下内容收集整理资料:

1. 设备的购臵合同、发票(复印件)、合格证、交接验收证明文件及有保存价值的凭证、技术资料存入设备档案进行分类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直至设备报废。

2. 集团公司设备部门负责保管的资料:

(1)大型设备、本级签定和集团公司支付货款的设备合同原件;

(2)大中型设备的发票扫描件和复印件; (3)集团公司付款的设备验收证明文件; (4)其它统计报表资料;

3. 工程公司设备部门负责保管资料:

负责所有设备的资料保存。主要有:购臵合同、发票扫描件及复印件、合格证、设备移交清单、验收证明文件、使用说明书、维修手册、零件图册、图纸等。

4. 项目经理部设备部门负责保管资料:

本单位设备的合格证、设备移交清单、使用说明书、维护保养手册、零件图册、随车工具、验收证明文件、图纸等。

第四章 固定资产管理

第二十一条 设备组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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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购设备通过现场验收,设备产权单位应及时根据验收证明文件和购货发票、审批表到财务部门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组成企业固定资产,同时建立设备台帐。

2. 对原有设备进行技术改造的,在通过验收后,新增的价值应按规定办理固定资产增值手续。

第二十二条 设备管理编码

凡构成本企业固定资产的设备要统一编号。编码规则按《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管理号码编制规定》(附件02)要求办理。

第二十三条 设备台帐管理

1. 各单位要及时建立设备台帐,定期(每季度一次)与同级财务、下级设备部门核对,做到帐、物、卡相符。

(1) 集团公司设备部门负责设备分类汇总。

(2) 工程公司设备部门按设备固定资产管理的要求逐台建立设备固定资产台帐,台帐主要内容包括管理号码、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出厂编号、数量、购臵日期、原值、净值、使用单位等信息。

(3) 项目经理部建立与工程公司设备固定资产台帐内容相似的临时台帐。

(4) 设备台帐应分别建立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台帐至少每季度更新、核对一次,各个时期的台帐要存档备查。

2.凡改变产权关系的设备,要及时做好交接和固定资产的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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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处理工作。

第二十四条 设备报废管理

1. 设备报废主要依据设备技术状况及资产状况确定,报废前由各工程公司设备部门进行技术鉴定,符合报废条件的,应填写《固定资产拆除、报废申请单》(附件07),批复后方可报废。

2. 需报废设备按分级管理权限逐级上报审批,大中型设备由集团公司审批,其它设备由工程公司自行审批,逐台填写《固定资产拆除、报废申请单》并分类汇总,于每年度的十一月十日前上报。未提完折旧、经技术鉴定需要提前报废的设备,按财务部门有关规定办理。

3.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设备应当报废:

(1) 经鉴定,大修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恢复和满足工艺要求的,或大修后虽然能恢复技术性能,但大修费用超过设备原值50%的。

(2) 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能耗高、尾气排放严重超标、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

(3) 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技术改造又不经济的。

(4) 人为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设备严重损坏,无修复价值的。

(5) 国家明令淘汰或禁止使用的。 4. 报废的设备应加强管理,具体要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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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暂时需留用的报废设备,对设备技术状况要进行鉴定和评估,确定留用时间并建立台帐,纳入正常管理范围。

(2) 不符合留用条件的设备,在批准后及时处理。 (3) 有严重安全缺陷或国家已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不得转让处理,此类设备可以按公开拍卖等形式处理;但不允许转让买卖。处理费用按财务规定及时入账。

5. 报废设备应尽量集中处理,处理要公开、公正、合规,符合国资委《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6. 测量及试验设备的报废按集团公司科学技术部规定执行。 7. 车辆的报废经批准后按当地政府及交管部门规定执行。严禁将报废车辆转卖个人使用而不变更过户。

第五章 设备的档案管理

第二十五条 设备档案管理

1. 各级设备管理部门都要建立健全设备管理档案,指定专人负责。

2. 各工程公司的设备管理部门应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技术和手段,对设备的档案进行管理。设备档案既要有纸质档案,也要有电子档案,以便查阅和保存。

3. 设备档案资料借阅时,任何人不得在借阅资料上涂改或抽换。

4. 设备调拨时,设备档案随机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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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已批准报废设备的档案资料,应装订成册,由设备部门留存或处理。

第二十六条 档案内容

1. 各工程公司应对所有设备建立设备档案,档案内容至少包括设备购臵合同、发票复印件、设备验收证明文件、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维修手册、配件目录、设备折旧记录、设备大修记录、重特大事故记录、设备调动记录等所有与设备有关的内容。

2. 项目经理部设备档案内容至少应有设备履历书、使用说明书、维修手册、配件目录、司机手册、设备维修保养记录、设备运转记录、检查检定记录、特种设备检验报告等。

第六章 统计报表管理

第二十七条 设备信息化管理

各级设备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信息化平台规范设备管理工作、提升管理水平,实现设备管理信息化。

1. 纳入综合项目管理系统的项目须按规定及时将数据录入系统。

2. 录入的数据要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影像资料(如设备的合格证、发票、设备照片、起重设备的安全检验合格证等证、照的扫描件)也要一并输入系统中。

3. 各工程公司的设备管理部门要定期对本公司各项目录入的数据进行检查、核实,确保每月结帐前当期的数据全面、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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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在条件成熟时,逐步利用GPS或北斗导航建立设备远程监控管理系统。

第二十八条 设备统计报表管理

做好设备统计报表工作。统计人员按时收集每台设备的原始记录资料,按股份公司报表制度和考核指标的要求填表上报。

1. 集团公司和各工程公司的设备管理部门应有专人负责设备统计报表工作,做到人员相对固定。

2. 设备管理各种报表,按要求及时准确上报。

3. 各种报表需加盖本单位印章后上报,同时上报电子版,数据必须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

4. 有关反映企业实力的报表要按档案管理规定的有效期限保存,不得涂改、丢失。

5. 测量及试验设备的统计报表由集团公司科学技术部汇总后,纳入设备统计报表,由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部统一上报。

6. 报表种类及上报时间:

(1) 月报表:统计数据截止本月底,下月5日前上报上月的情况。

表06:中国铁建各集团公司新购设备情况统计表

(2) 季度报表:统计数据时间截至本季末,上报时间为下一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前。

表05:中国铁建固定资产设备购臵项目计划表 表06:中国铁建各集团公司新购设备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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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07:中国铁建固定资产设备购臵统计表 表08:中国铁建设备调剂明细表 表09:中国铁建大型设备动态统计表

表10:中国铁建客运专线专用施工设备台帐表

表12:中国铁建常规铁路架桥机、铺轨机机组管理台帐表 表15:综合施工机械化水平统计报表

(3) 半年报表:统计数据截至日期为6月30日,上报时间为7月5日前。

表11:海外设备实力统计表 表13:中国铁建盾构档案表 表14:中国铁建盾构实力统计表

(4) 年度报表:统计数据截至日期为本年度的12月31日,上报时间为下一年度的1月5日前上报。

表01:SG1设备资产统计汇总表 表02:SG2大型设备统计汇总表 表03:SG3设备专业人员统计汇总表 表04:SG4设备实力统计表

第七章 设备操作人员及证件管理

第二十九条 设备操作人员管理

1. 设备操作人员须经过岗前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机械设备操作证后,方可操作设备。严禁无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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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设备操作人员由各工程公司的设备部门进行造册登记,掌握各类操作人员的操作技能和操作水平,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操作人员的技能鉴定。

3. 根据施工生产需要,需从社会上招聘的设备操作人员,要严格把握招聘条件,持证上岗,按相关程序择优录用。

第三十条 操作证管理

1.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满足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并造册登记。

2.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当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当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相关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特种作业人员包括: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起重司机、司索、起重指挥、电工、电焊工、锅炉工、场(厂)内机动车辆操作司机等工种。

3. 地方政府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地方政府或行业的规定执行(如驾驶证、营运证等)。

4. 各单位应及时督促操作人员按时进行证件审验。

第八章 现场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

第三十一条 现场设备配臵原则

现场设备配臵要满足工程施工的需要,其配臵原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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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满足工程需要,略有备用的原则。

2. 调配、租赁、购臵、机械作业承包相结合,以调配为主的原则。

3. 设备的先进性与适用性相结合,以适用性为主的原则。 4. 根据工程进度要求,实行梯度配备的原则。

5. 标志性工程、窗口工程、技术含量高的工程特殊配臵的原则。

第三十二条 现场设备配臵要求

1. 统筹安排、优化配臵、保证重点、兼顾一般;配备设备的规格型号、性能和数量要与工程任务、使用条件相适应,并符合节能环保要求和安全使用规定。

2. 配备的设备要符合产品和相关方的要求,并满足产品质量、产品工艺对设备的要求。

3. 项目经理部必须确保首先使用公司内部设备,在自有设备不能满足要求的情况下,可租用设备或采用机械作业承包模式补充。各工程公司要认真做好闲臵设备的调剂工作,提高设备的利用率。

4. 同厂牌、同型号的设备应尽量集中使用。 第三十三条 设备安装要求

1. 设备安装分为工程自用设备安装和移交给用户的设备安装。自用设备安装一般为临时性安装,移交给用户的设备安装为永久性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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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特种设备应选择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拆除,制定符合施工现场实际的安拆方案,报工程公司相关部门审核、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3. 设备初次安装应由设备生产厂家(供应商)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负责指导安装,调试合格,运转(不少于48小时)正常后,双方办理好交接手续。

4. 移交设备办理交接手续时,安装图纸、技术文件资料和使用说明书应随工程同时移交。

5. 移交设备未移交前,项目经理部应做好防护、维护保养、保管工作,防止丢失和损坏。

6. 初次安装的设备,运转时逐步增加负荷直至达到额定负荷,并记录好各部位的运转情况,存档备查。

第三十四条 现场设备管理制度

各单位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要求制订下列几项现场设备管理制度:

1. 现场使用管理制度。 2. 现场维修保养制度。

3. “三定”(即:定人、定机、定岗位职责)制度。 4. 交接班制度。

5. 机棚、机库、站场安全管理制度。 6. 油水电使用管理制度。 7. 设备管理奖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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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现场设备管理标准

现场设备管理标准是考核施工现场设备管理好坏的主要依据,其考核内容参照《项目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标准》(附件8)。

第三十六条 设备操作原则

1. 设备的使用实行定机、定人、定岗职责,将设备的安全使用、维修保养、保管(包括随机工具和资料)工作落实到人。专人操作的设备实行司机岗位责任制;多人操作的大型设备实行司机长责任制,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填写运转记录。

2. 设备操作人员严格按设备《使用说明书》中的规定操作和维修保养设备。

3. 设备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料、润滑、液压等油品,进口设备用油应按制造商指定的品牌和型号使用。

4. 设备在冬季、高寒、高原、多尘和有腐蚀性气体等特殊条件下使用时,应采取相应技术措施,保证设备安全正常运转。

第三十七条 设备交接班要求

1. 交设备生产任务。即当班生产任务完成情况,生产要求或其它注意事项。

2. 交设备运转情况。即当班设备在使用中的工作状况,各种油品的消耗和准备情况,并清点随机工具和附件。

3. 交设备保养情况和存在问题。

4. 交班司机要做到:设备未擦拭干净不交;油水未补加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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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润滑作业未搞不交;运转日报单和交接班记录未填写好不交。

5. 交、接班司机要做到:接班司机在接班时要按时到达接班地点,交班司机必须做好交班准备工作。接班司机未到时,交班司机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6. 交、接班司机共同登记好交接记录,双方签字认可。 第三十八条 设备作业环境管理

1. 设备在施工过程中,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浓度和向自然水域排放污染物的有害物质含量,应低于国家规定排放标准,并符合当地环保部门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2. 在市区和人口密集的地区施工时,应调整好施工工序,噪音高的设备在夜间应停止使用。

3. 混凝土搅拌、运输、输送设备要设有固定的清洗场所,清洗后的水要进行沉淀,以便再次利用,不得直接排放到水体和土壤中。

4. 沥青搅拌站的粉尘排放应达到国家标准。

5. 设备在进行土石方作业时,为防止尘土飞扬应配备洒水车,定时对施工现场进行洒水,以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保证施工人员和相关人员的健康。

6. 隧道施工时,要选用通风、除尘效果好、低污染的设备和噪音低的空气压缩机。

7. 有计量装臵的设备在使用前要进行测试和标定,确保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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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并定时进行复测。

8. 设备维修保养需清洗部件时,应使用环保型的清洗剂,特殊情况下需用柴、汽油清洗时,清洗后的废油应进行回收,严禁用柴、汽油洗手。

第九章 修理与配件管理

第三十九条 维护与修理

按照“养修并重、预防为主”的原则,有计划地对设备进行保养,使设备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性能和整洁的外观。

1. 设备检修要求

(1) 按设备检修规定和要求,按月编制设备检修计划。 (2) 根据设备运转原始记录,设备运转达到检修规定时间后对设备进行检查、技术鉴定。

(3) 针对检查中设备的技术状况确定修理等级,明确责任人,规定修理时间,制定修理目标。

(4) 对检查中发现需小修和项修的设备,由使用单位组织操作人员、修理技工实施修理。

(5) 对检修中发现,确需大修的设备,按大修有关规定申请大修,报工程公司设备部门审批。

(6) 对已批复大修的设备应由工程公司委托具有大修能力的单位承修,并做到:

① 已批准送修的设备不得拆换原机零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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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设备外观清洁,资料齐全,办理大修交接手续。 ③ 大修竣工的设备应符合大修验收标准。 ④ 认真做好各种记录。 2. 设备保养

保养一般分为:日常保养、定期保养和特殊保养。其内容是:清洁、紧固、调整、润滑、防腐,简称“十字作业”。

(1) 日常保养:指设备使用前、使用中的检查和使用后的保养,由操作人员负责完成。

(2) 定期保养:保养的间隔周期和保养内容,应按厂方说明书规定进行。

定期保养在维修保养间实施,由操作人员和维修保养人员共同完成。

(3) 特殊保养:包括设备的磨合保养、换季保养、暂时停用保养和长期封存保养。

① 磨合保养,即新设备和大修后的设备在磨合期内的保养。 ② 换季保养,指年最低气温在零度以下地区,入夏与入冬前,进行的季节性保养。

③ 暂时停用保养,即对使用后需停放一段时间的设备进行的检查和维护性保养。

④ 长期停用(封存)保养,设备停用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的,应按规定办理封存,封存的设备应指定专人定期检查、维护,保持设备状态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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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保养,由操作人员和专业维修人员共同完成。 3. 设备润滑

(1) 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规定,熟悉设备润滑部位及润滑要求,采购、加注合格的润滑油脂,确保设备润滑质量。

(2) 严格按照润滑周期要求,定期更换润滑油,清洗或更换润滑油滤芯,保证设备的各润滑部位有足够的润滑油脂。

(3) 司机在每班工作前,必须检查润滑油的液面高度,发现不正常时要查明原因,予以排除,防止造成设备事故。

(4) 大型、进口设备应按要求进行油样化验,分析掌握设备磨损程度及油品质量,保证设备润滑效果。

(5) 大型设备润滑实行“五定”,即:定人、定点、定质、定时、定量,切实做好润滑工作。

4. 修理等级

修理的目的是对有形磨损进行补偿,恢复其设备技术性能和精度,是保证设备技术状况良好,运转安全可靠的重要技术措施。设备修理分为大修、项修、小修和特修。

(1) 大修:是恢复性修理,是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修复和更换被磨损的全部零部件,大修后的设备要全面恢复设备的技术性能和安全要求,恢复外观,主要几何精度(能力)达到出厂标准。

(2) 项修:是对设备某个部件、总成或多个部件的修理,对其中丧失精度或达不到要求的进行有针对性的、不受周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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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按需定项修理,修复的部件性能要满足或达到产品原设计要求。

(3) 小修:是维持性修理,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清洗、调整、修复或更换磨损的零配件。

(4) 特修:一般是由事故造成的修理。 5. 设备大修

(1) 由各单位设备部门按照计划修理的要求和设备实际运转技术状况,编制设备年度大修理计划,并按规定审批后由工程公司设备部门实施。项修、小修、特修由设备使用单位实施。

(2) 设备送修前,应由设备管理单位与承修单位正式签订《设备修理合同》。

(3) 设备修理应以项修或总成修理为主,减少单机大修次数。

(4) 设备修理后要记录在设备档案中。

(5) 做好保修期内的运转记录,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机,保护好现场,收集好资料(如记录、照片、录像等)并及时向设备部门报告或向设备供方反映,不得擅自拆卸。

(6) 大修(项修)的设备应按走合期减载、限速、减量进行使用,加强维护,待走合期满后方可满负荷作业。

6. 大力推广和应用设备故障诊断技术以及监测仪器、仪表的应用,实行预防性维修。

第四十条 配件供应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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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配件采购,要严格把好“订货、检验”关,严禁假冒伪劣配件购入,影响使用和损坏设备而导致事故。

2. 设备使用单位应修建合理占地的配件库,并配备一名配件保管员对配件进行管理。

3. 为保证施工任务的顺利完成,配件储备应做到经济合理,既要满足现场使用,又不要造成库存积压。

4. 建立健全帐、卡和清查盘点制度。进出料要收发有据,帐物相符;定期检查保养,做到无丢失、无损坏、无锈蚀、无霉烂、无变质;对价值高、精密度高和保存期限较长的配件应重点检查。

5. 搞好燃油的沉淀过滤工作,新购入的燃油须经沉淀后方可使用。

6. 配件收发必须手续完备,凭证齐全,发料有据,先进先发,发陈存新,合理轮换。

7. 修旧利废、交旧领新。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对旧件采用修、改、代的原则,做到物尽其用。

第十章 经济管理

第四十一条 设备资产评估

1. 资产评估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资产的评价和估算。它不仅具有市场性、预测性,而且还有较大的动态性和很强的技术性、专业性。

2. 设备资产评估可运用设备重臵价值法、帐面净值法、帐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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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值系数调节法、物价指数法、市场法、预期收益法和因素综合计算法对设备进行逐台评估和鉴定。

3. 旧设备在配臵到项目、出租、报废和有偿转让之前,可进行设备资产评估,确定设备的现行价值和成新率,按现行价值和成新率收取使用费和内部租赁费,并可依此来考核操作人员的工作业绩,并作为报废设备收回残值依据。

4. 设备资产评估可作为制定单台设备经济技术指标考核依据。

第四十二条 单机核算

设备单位对使用设备应进行单机核算,实行操作者的收入与设备技术状况、设备效益、操作技能和服务质量挂钩,设备单位定期进行考核,节奖超罚。

第四十三条 责任成本

1. 设备的使用成本构成,是由设备的不变费用和可变费用两方面组成:

(1) 不变费用:施工机械包括折旧费。运输车辆包括:折旧费、各种保险、运管费、审验费、车船使用税等。

(2) 可变费用包括额定职数的操作人员费用、燃料动力费用、经常性维护费用、附属油品费用、安装拆卸费用等。

2. 成本的核算与考核

(1) 设备使用单位要建立设备责任成本核算制度,要对单机、单车油材料消耗以及完成工作量建立台帐并逐月进行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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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据实奖罚。

(2) 工程公司的设备管理部门会同成本管控部门要定期进行考核分析,不断完善设备责任成本核算机制。

第十一章

设备的租赁管理

第四十四条 设备租赁是提高设备利用率、减少设备投入的有效途径,各单位要根据自己的施工区域实际,有条件的要成立内部设备租赁分公司,实行设备集中管理,统一内部租赁使用,闲臵外租,充分发挥设备效能,提高设备利用率、完好率,保证设备使用安全,防止重复购臵。

第四十五条 租赁方式

设备租赁方式分为项目经理部从公司内部设备租赁分公司租赁使用(简称内租)、项目经理部从外部租赁市场租赁使用(含劳务队自带设备)(简称外租)和设备租赁分公司对外出租(简称出租)三种方式。出租设备要按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合法、合规手续。

设备租赁可采取按台班租赁或按月租赁的方式,零星使用的设备可实行外租,按台班租赁;长期使用的通用设备,要尽量实行内租,按月租赁。

第四十六条 设备租赁原则上要先内后外,即:先在集团公司内部调剂,租用本单位内部设备,在本单位设备不能满足的情况下可租赁外部设备,严禁租赁内部职工集资购臵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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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条 租赁设备的审批

1. 对于预计租赁期限在一周以上的设备外租,租赁设备前必须按规定进行审批,大型设备的外租须报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审批;中、小型设备的租赁报工程公司审批。

2. 租赁设备的申报、审批内容包括:租赁设备的使用地点、进退场时间、规格、数量、租赁价格等信息(附件06)。

第四十八条 租赁合同及发票

1. 租赁设备前,设备的出租方和租用方应签订租赁合同,以明确双方的义务和责任。参照《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示范文本)(附件11)相关条款和内容制定。

2. 外租设备必须提供足额的租赁费增值税发票,内租设备可按内部成本核算列支。

第四十九条 租赁设备的管理

1. 工程公司应加强设备租赁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监督、检查、纠正违规租赁设备的现象。

2. 租赁设备进场前,现场设备管理人员应对设备进行检验,设备技术性能应符合合同约定,状况良好,各种手续齐全,操作人员操作技能熟练,配备操作人员数量能满足现场施工需要且符合持证上岗要求。

3. 外租设备进场后应按对设备进行编码管理,视同本单位自有设备严格管理,严禁以包代管。

4. 现场要有专职人员对租赁的设备进行调度,对于油料由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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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方承担的,要定期对租赁设备的油料消耗进行考核,以防超耗。

5. 督促出租单位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

第五十条 对于闲臵的设备,在不影响本单位施工的情况下,各单位要积极协调,对外租赁,以提高设备利用率。

第十二章

机械作业承包管理

第五十一条 机械作业承包商的设备是项目生产要素的必要补充,应纳入项目设备管理范畴,按照自有设备的管理要求,加大监督和管理力度,促进项目施工生产有序平稳推进。

第五十二条 机械作业承包合同中应附承包商设备明细表(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能力、出厂年月、技术状况、人员、证件等),见《机械作业承包合同》(示范文本)(附件12)。

第五十三条 设备进场验证

1. 设备来源验证。项目设备部门要严格验证机械作业承包商设备的来源,以防止弄虚作假而获取施工资格,给后期施工埋下隐患。

2. 设备技术状况及有关证件验证。要求上场的设备生产能力符合合同约定,技术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臵齐全,节能环保,各种手续齐全,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3. 特种设备验证。机械作业承包商自带的特种设备,应按《特种设备管理条例》严格把关,必须取得当地相关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全使用许可证等相关证件,操作人员应持有有效操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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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4. 设备技术状况差,或特种设备及操作人员无有效证件的一律不得使用。

第五十四条 现场管理

1. 经验证合格、进入施工现场的设备,应按项目自有设备进行统一管理。机械作业承包的设备也应统一编码,加强安全使用管理。

2. 项目经理部设备管理部门对机械作业承包商自带的设备要建立设备台帐,并对设备的维护保养情况及安全性能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整改到位。

第十三章

海外设备管理

第五十五条 海外工程项目经理部设备管理人员要掌握工程所在国或者地区有关设备使用管理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熟悉设备进出口有关规定,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设备管理工作要按照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管理。

第五十六条 设备资产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四章

安全管理

第五十七条 设备安全管理目的和原则

设备安全管理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设备事故的发生,保证生命财产安全。必须继续贯彻“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和“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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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条 自有设备、租赁设备、机械作业承包商提供的设备实行进场安全准入制度。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一律不准使用。

第五十九条 各级设备部门要制订、完善各类设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六十条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熟知技术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设备操作人员有权拒绝违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任何指挥或指令。

第六十一条 作业安全风险较大的大型设备(如铁路混凝土箱梁提、运、架设备,铁路、公路T梁架桥机,隧道掘进机、盾构、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汽车起重机等),使用单位应制定安拆、施工作业专项方案。

第六十二条 起重机械、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场(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以及铁路自轮运转设备和铁路营运性车辆,要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铁路自轮运转设备相关管理规定等办理检验手续,在取得有效使用许可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六十三条 凡设有安全保护装臵(安全阀、熔断器、力矩限制器、限位器、警报器)及安全指示装臵的施工设备,都必须定期进行检验、调校,确保安全有效。

第六十四条 设备事故等级界定

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或使设备的质量和技术性能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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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影响正常使用的,均为设备事故或故障。

设备事故分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三类,未构成事故的均为设备故障。

1. 一般事故

(1) 修复费用在五万元及以上,十万元以内; (2) 设备连续停机时间在五天及以上。 2. 重大事故

(1) 修复费用在十万元及以上,三十万元以内; (2) 设备连续停机时间在十五天及以上或对外造成影响的。

3. 特大事故

(1) 修复费用在三十万元及以上;

(2) 设备连续停机时间在三十天及以上或对外已造成严重影响的。

事故修复费用只计算直接发生的人工、材料费用或因事故报废的设备价值。

第六十五条 设备事故处理方法

设备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停止设备运转,抢救伤员,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报告设备管理部门和单位领导。

第六十六条 设备事故上报时间及处理权限:

一般事故:应于事故发生后一日内报项目经理部,由项目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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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部负责处理,并报工程公司业务部门备案;

重大事故:应于事故发生后及时上报工程公司设备部门,由工程公司负责处理,并上报集团公司备案;

特大事故:应于事故发生后及时上报集团公司设备部门,并上报股份公司备案。

第六十七条 设备事故处理原则

1. 对设备事故处理要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性质、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查处不放过,职工未受教育不放过,没有整改措施和制定预防措施不放过。

2. 各级设备部门和设备管理、操作人员,都要做好设备事故的记录、统计、分析、总结工作,摸索事故规律,制定防范措施。

3. 对设备事故隐瞒不报和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从重处罚。

第十五章

第六十八条 目的

设备专业技术培训要有长远规划。应坚持为推进生产经营,技术进步,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服务,按照不同岗位、不同的需要,采取多渠道和多种形式,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必备专业知识的更新和能力的培训,不断提高设备管理专业人员的业务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

第六十九条 常规教育

教育与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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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经常性教育。设备基层单位为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和人员安全,应经常对设备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常识教育,做到警钟长鸣。

2. 遵章守纪教育。加强对设备操作人员的劳动纪律和当地政府的法律法规教育,做到设备在施工作业过程中服从指挥,注意保护好环境。

3. 工前教育。设备操作人员在值班之前,设备单位领导对安全和完成任务情况提出要求,并说明注意事项。

第七十条 技术培训内容和形式

1. 各单位要制订设备培训计划,采取外培、内培、以会代训、定期培训和短期轮训等多种方式,加强培训,同时定期召开设备会议,促进相互交流,不断提高设备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

2.岗前培训。各级应积极配合教育培训部门对拟上岗的操作和维修人员利用企业技工(或外部)学校,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地进行系统培训。对新购进的设备,可采取请进来方法在现场对操作、维修人员进行操作维护技能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培训。

3.岗位培训。对在岗的各类、各个级别的设备操作和维修人员进行“应知、应会”培训。使所有操作、维修人员懂得本级别的应知、应会具体内容和技术要求,得到进一步提高技术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

4.更新知识培训。各级设备部门协同教育培训部门有计划地抓好设备专业技术干部知识更新和拓宽知识面的培训,使他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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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任现代化设备管理和新技术的要求,实现“镀金”计划。

5.以老带新、以师带徒培训。主要是对新上岗的操作和维修人员,使他们尽快掌握和熟悉最基本的操作和维修技能。

6.新技术、新技能培训。对已经有一定设备操作、维修技能的人员急需掌握新技术、新技能,重点在机械、微电子、液压、故障诊断、监测仪器等方面的应用技术,得到能胜任操作、维修进口设备的技术水平。可采取“送出去”的方法进行培训。使关键岗位上的操作维修人员迅速掌握一门或两门新技术、新工艺,达到短期“充电”目的。

7.操作多种设备的培训。操作两种以上的设备人员,在调换操作新设备之前必须经过培训。

8.特殊工种培训。特殊工种(如压力容器、起重工、电工、电焊工等)应参加当地有关部门的培训,并获得操作证书。

9.考察观摩学习。以提高设备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和设备的配臵能力,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每年组织1-2次考察观摩活动(本企业或国内其他行业),取长补短、增长知识和见识。

第十六章

检查评比与奖罚

第七十一条 各单位应根据集团公司工作安排,每年有计划、有领导、有组织地开展设备检查。设备使用单位应定期进行设备的技术状态、维修、保养情况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集团公司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或不定期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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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条 设备检查内容及标准

1. 设备检查内容参照《项目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标准》(附件09)和《单机完好评定标准》(附件08)的有关条款,按照《工程公司设备物资管控主要绩效指标考核标准》(见附件13)实施。

2. 设备单机技术状态等级的确定: 设备单机技术状态分为一、二、三、四级。

一级设备:符合完好标准,主要精度和能力达到原出厂时的标准。

二级设备:符合完好设备检查内容之规定。

三级设备:达不到完好设备检查内容之规定(有缺陷、带病运转或停机待修)。

四级设备:待报废设备。

一、二级设备为完好设备,三、四级设备为不完好设备。 3. 班组设备评比标准

(1) 完成任务好:应做到高效、优质、低耗、服务好,经济效益明显。

(2) 技术状况好:设备运转应经常处于完好状态,技术性能达到规定要求,机容整洁,随机工具部件及附件资料等完整齐全。

(3) 使用好:能认真执行以岗位责任制为主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合理使用,正确操作,运转记录齐全准确。

(4) 保养好:按照保养规程,做到精心保养,按设备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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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搞好清洁、润滑、调整、坚固、防腐。

(5) 安全好: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做到文明施工,无设备等级事故。

第七十三条 表彰与奖励

1. 设备的评优工作在每年的设备检查或抽查后进行,设备管理优秀单位的表彰和奖励工作,集团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各工程公司每年不得少于一次。对评出的设备管理工作优秀单位、先进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2. 设备基层单位或项目经理部应每季度进行一次评比,每年不得少于两次,并给予表彰奖励。

3. 获得股份公司、省部级、国家级的设备管理优秀单位和个人,集团公司将给与表彰和奖励。

4. 各单位要广泛开展群众性的设备管理评优竞赛活动,定期组织评比,促进和推动设备管理适应现代化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

第七十四条 处罚规定

1. 对不执行设备管理规定,造成设备管理混乱、设备失修、设备事故等,影响施工生产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书面报上一级设备主管部门。

2. 对设备基层单位(项目经理部)设备管理和操作人员,因工作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造成重、特大事故的,依照中铁城建集团有关资产保全监管规定按程序给予行政处分并按经济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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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情况处以相应罚款。

第十七章

附则

第七十五条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应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修订设备管理办法或细则。

第七十六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七十七条 本规定由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01、设备管理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计算公式

附件02、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管理号码编制规定 附件03、大型(特种、精密仪器)设备管理规定 附件04、设备购臵审批表

附件05、新增乘坐车辆购臵审批表 附件06、外租设备申报表

附件07、固定资产拆除、报废申请单 附件08、单机完好评定标准

附件09、项目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标准 附件10、设备司机责任合同(示范文本) 附件11、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附件12、机械作业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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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3、工程公司设备物资管控主要绩效指标考核标准 表01、SGB1设备资产统计汇总表 表02、SGB2大型设备统计汇总表 表03、SGB3设备专业人员统计汇总表 表04、SGB4设备实力统计表

表05、中国铁建固定资产设备购臵项目计划表 表06、中国铁建各集团公司新购设备情况统计表 表07、中国铁建固定资产设备购臵统计表 表08、中国铁建设备调剂明细表 表09、中国铁建大型设备动态统计表

表10、中国铁建客运专线专用施工设备台帐表 表11、海外设备实力统计表

表12、中国铁建常规铁路架桥机、铺轨机机组管理台帐表 表13、中国铁建盾构档案表 表14、中国铁建盾构实力统计表 表15、综合施工机械化水平统计报表 表16、固定资产设备购臵三年滚动计划表 表17、设备投资论证报告

抄送:集团公司领导,机关各部门,存档。

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 2014年1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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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cm2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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