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影响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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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科 毕 业 论 文

浅谈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影响

毕业设计(论文)原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说明

原创性声明

本人郑重承诺:所呈交的毕业设计(论文),是我个人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成果。尽我所知,除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方外,不包含其他人或组织已经发表或公布过的研究成果,也不包含我为获得 及其它教育机构的学位或学历而使用过的材料。对本研究提供过帮助和做出过贡献的个人或集体,均已在文中作了明确的说明并表示了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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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

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论文是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所取得的研究成果。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包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的成果作品。对本文的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本人完全意识到本声明的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

作者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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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导师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注 意 事 项

1.设计(论文)的内容包括:

1)封面(按教务处制定的标准封面格式制作) 2)原创性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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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论文主体部分:引言(或绪论)、正文、结论 7)参考文献 8)致谢

9)附录(对论文支持必要时)

2.论文字数要求:理工类设计(论文)正文字数不少于1万字(不包括图纸、程序清单等),文科类论文正文字数不少于1.2万字。

3.附件包括:任务书、开题报告、外文译文、译文原文(复印件)。 4.文字、图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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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设计类题目的图纸,要求部分用尺规绘制,部分用计算机绘制,所有图纸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规范。图表整洁,布局合理,文字注释必须使用工程字书写,不准用徒手画

3)毕业论文须用A4单面打印,论文50页以上的双面打印 4)图表应绘制于无格子的页面上

5)软件工程类课题应有程序清单,并提供电子文档 5.装订顺序 1)设计(论文)

2)附件:按照任务书、开题报告、外文译文、译文原文(复印件)次序装订

指导教师评阅书

指导教师评价: 一、撰写(设计)过程 1、学生在论文(设计)过程中的治学态度、工作精神 □ 优 □ 良 □ 中 □ 及格 □ 不及格 2、学生掌握专业知识、技能的扎实程度 □ 优 □ 良 □ 中 □ 及格 □ 不及格 3、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专业技能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 优 □ 良 □ 中 □ 及格 □ 不及格 4、研究方法的科学性;技术线路的可行性;设计方案的合理性 □ 优 □ 良 □ 中 □ 及格 □ 不及格 5、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期间的出勤情况 □ 优 □ 良 □ 中 □ 及格 □ 不及格 二、论文(设计)质量 1、论文(设计)的整体结构是否符合撰写规范? □ 优 □ 良 □ 中 □ 及格 □ 不及格 2、是否完成指定的论文(设计)任务(包括装订及附件)? □ 优 □ 良 □ 中 □ 及格 □ 不及格 三、论文(设计)水平 1、论文(设计)的理论意义或对解决实际问题的指导意义 □ 优 □ 良 □ 中 □ 及格 □ 不及格 2、论文的观念是否有新意?设计是否有创意? □ 优 □ 良 □ 中 □ 及格 □ 不及格 3、论文(设计说明书)所体现的整体水平 □ 优 □ 良 □ 中 □ 及格 □ 不及格 建议成绩:□ 优 □ 良 □ 中 □ 及格 □ 不及格 (在所选等级前的□内画“√”) 指导教师: (签名) 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评阅教师评阅书

评阅教师评价: 一、论文(设计)质量 1、论文(设计)的整体结构是否符合撰写规范? □ 优 □ 良 □ 中 □ 及格 □ 不及格 2、是否完成指定的论文(设计)任务(包括装订及附件)? □ 优 □ 良 □ 中 □ 及格 □ 不及格 二、论文(设计)水平 1、论文(设计)的理论意义或对解决实际问题的指导意义 □ 优 □ 良 □ 中 □ 及格 □ 不及格 2、论文的观念是否有新意?设计是否有创意? □ 优 □ 良 □ 中 □ 及格 □ 不及格 3、论文(设计说明书)所体现的整体水平 □ 优 □ 良 □ 中 □ 及格 □ 不及格 建议成绩:□ 优 □ 良 □ 中 □ 及格 □ 不及格 (在所选等级前的□内画“√”) 评阅教师: (签名) 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教研室(或答辩小组)及教学系意见

教研室(或答辩小组)评价: 一、答辩过程 1、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要点和见解的叙述情况 □ 优 □ 良 □ 中 □ 及格 □ 不及格 2、对答辩问题的反应、理解、表达情况 □ 优 □ 良 □ 中 □ 及格 □ 不及格 3、学生答辩过程中的精神状态 □ 优 □ 良 □ 中 □ 及格 □ 不及格 二、论文(设计)质量 1、论文(设计)的整体结构是否符合撰写规范? □ 优 □ 良 □ 中 □ 及格 □ 不及格 2、是否完成指定的论文(设计)任务(包括装订及附件)? □ 优 □ 良 □ 中 □ 及格 □ 不及格 三、论文(设计)水平 1、论文(设计)的理论意义或对解决实际问题的指导意义 □ 优 □ 良 □ 中 □ 及格 □ 不及格 2、论文的观念是否有新意?设计是否有创意? □ 优 □ 良 □ 中 □ 及格 □ 不及格 3、论文(设计说明书)所体现的整体水平 □ 优 □ 良 □ 中 □ 及格 □ 不及格 评定成绩:□ 优 □ 良 □ 中 □ 及格 □ 不及格 教研室主任(或答辩小组组长): (签名) 年 月 日 教学系意见: 系主任: (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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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 和各项社会事业的不断进步,尤其是在当前收入差距不断拉大、物价不断上涨的现实背景下,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的问题越来越明显,全社会要求改革的呼声也日益高涨。税收不仅是国家筹集财政收入和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而且与每一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个人所得税更是承担着另一种独特重任——调节收入分配,直接涉及千万纳税人的切身利益。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改革已经拉开了帷幕, 我们必须以税制改革为契机,制定出一套适合我国国情、适合市场经济需要的个人所得税体系, 真正发挥个人所得税在我国税收中的重要作用。本文在前人研究基础上,追溯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发展历程,结合我国的现实状况,从多个方面分析了个人所得税体制存在的问题和改革的影响,并借鉴国际通行做法,为个人所得税改革的继续进一步深化,使其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的功能充分发挥,使我国向橄榄形社会转型更进一步提出相关理论建议。

关键词: 个人所得税;改革;影响;我国国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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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the national economy, and all social progress, especially in the current income gap pull ceaselessly big, price rising under the realistic background, personal income tax system in China problems become more and more obvious, the whole society calls for reform is also growing. Taxation is not only the national revenue and an important means of macroeconomic control, and with each individual life, personal income tax is assuming another unique responsibility -- regulating income distribution, directly relates to the vital interests of millions of taxpayers. In order to meet the requirement of the development of market economy, China's personal income tax system reform has been pulled open heavy curtain, we must take the tax system reform as an opportunity, to develop a suitable for China's national conditions, suitable for the needs of the market economy the system of individual income tax, real play of individual income tax in China's tax revenue in the important role of. On the basis of previous studies, retrospective individual income tax of our country 's development process, combining the reality of our country, analysis from multiple aspects of the personal income tax system existence the question and the impact of reform, and learn from international practices, personal income tax reform continue to deepen further, make the regulation of personal income distribution function into full play, make our country to olive shape social transformation further proposed theories suggest

Key words: Personal income tax; reform; effect; the national conditions of our

coun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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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引言?????????????????????????????5 2我国个人所得税相关内容????????????????????5 2.1个人所得税概念?????????????????????5 2.2我国个人所得说计算方法?????????????????6 2.3我国个人所得税纳税对象?????????????????6 2.4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税内容?????????????????7 2.5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历史?????????????????9 2.6我国个人所得税的主要功能????????????????10 2.7 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的不足错误!未定义书签。????????????11

3 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影响??????????????????13 3.1对工薪阶层的影响……………………………………………………13 3.2对国家财政收入的影响………………………………………………14 4完善个人所得税进一步改革的建议???????????????15 参考文献??????????????????????????18 致谢????????????????????????????19

1引言

个人所得税法自1980年实施以来,在调节收入分配、组织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国家税收收入中所占的比例也日益增加,其重要性逐渐凸显。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居民收入增加、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现行个人所得税制也逐渐暴露出一些突出问题,如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偏低、税率结构复杂等,无法起到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对此,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新条例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工资、薪金所得的减除费用上调至3500元,适用的超额累进税率减为七级,税率调整为3%至45%,这是自1994年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以来第3次提高个税免征额,2006年,免征额从每月800元提高到1600元;2008年,免征额从1600元提高到2000元。此次修法涉及的减税额是最大的一次。

个税改革的整体趋势是使纳税人的税负普遍减轻,并对国家财政税收收入产生极大影响。因此,探讨个税改革的影响对于推动我国个人所得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有着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本文试图理论分析及统计数据对个人所得税改革作出全面、详细、客观的阐述,进而探讨目前个税体制中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寻找解决和完善的途径,以期不断丰富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改革理论,推动个人所得税体制的不断完善。

2 我国个人所得税

2.1 个人所得税的概念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所得的,以及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均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实施,中国内地个税免征额调至3500元。2011年11月10日,财政部公布数据,1-10月个人所得税收入累计5347.49亿元,提前两个月超额完成2011年全年目标。

2.2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总工资)-(三险一金)-(免征额)}X税率-速扣数=个人所得税。 以总工资5105元为例,三险一金105为例 {5105-105-3500}X3%-0=45元 2011年9月1日起调整后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1500元 3% 0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 10% 10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4500元至9000元 20% 55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9000元至35000元 25% 100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 30% 275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 35% 550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80000元 45% 13505 2.3个人所得税纳税对象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

港、澳、台同胞。

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

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2.4人所得税征税内容

个人所得税分为境内所得和境外所得。主要包括以下11项内容: 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包括四个方面: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城乡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及其他行业的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二)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营业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三)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既个人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四)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税所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象、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济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纸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这里所说的“作品”,是指包括中外文字、图片、乐谱等能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的作品;“个人作品”,包括本人的著作、翻译的作品等。个人取得遗作稿酬,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税。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作者将自己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税。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是指个人的存款利息(国家宣布2008年10月8日次日开始取消利息税)、货款利息和购买各种债券的利息。股息,也称股利,是指股票持有人根据股份制公司章程规定,凭股票定期从股份公司取得的投资利益。红利,也称公司(企业)分红,是指股份公司或企业根据应分配的利润按股份分配超过股息部分的利润。股份制企业以股票形式向股东个人支付股息、红利即派发红股,应以派发的股票面额为收入额计税。 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

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财产转让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自有财产给他人或单位而取得的所得,包括转让不动产和动产而取得的所得。对个人股票买卖取得的所得暂不征税。 偶然所得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取得的所得是非经常性的,属于各种机遇性所得,包括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含奖金、实物和有价证券)。个人购买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奖券、中国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0000元的,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10000元的,应以全额按偶然所得项目计税(截止至2011年4月21日的税率为20%)。

其他所得 除上述10项应税项目以外,其他所得应确定征税的,由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国务院财政部门,是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 2.5人所得税征收历史

1980年9月10日,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至此方始建立。 1986年9月, 针对我国国内个人收入发生很大变化的情况,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规定对本国公民的个人收入统一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

1993年10月31日,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的修正案,规定不分内、外,所有中国居民和有来源于中国所得的非居民,均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11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把个税法第四条第二款“储蓄存款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项目删去,而开征了《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2002年1月1日,个人所得税收入实行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享。 2003年7月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公布了一份名为《我国居民收入分配状况及财税调节政策》的报告,建议改革现行的个人所得税税制,适度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同时对中等收入阶层采取低税率政策。

2005年10月27日, 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再次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免征额1600元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2007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自2008年3月1日起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

2011年9月1日起施行,工资、薪金所得的减除费用上调至3500元,适用的超额累进税率减为七级,税率调整为3%至45% 。

2.6个人所得税的主要功能

税收职能由税收的本质所决定,是其作为一个经济范畴所具有的内在功能。税收的功能具有内在性、客观性和稳定性特征。个人所得税作为一个重要的税收范畴,其基本功能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组织财政收入功能

个人所得税以个人所获取的各项所得为课税对象,只要有所得就可以课税,税基广阔。因此,个人所得税便成为政府税收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组织财政收入是个人所得税最早在西方国家产生的主要原因,也是个人所得税的一个基本功能。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自1980年产生以来,无论从绝对额还是从相对额来说,都以极快的速度增长。2001年以来,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已超过消费税收入,成为第四大税种。

(二)公平收入分配功能

个人所得税是调节收入分配、促进公平的重要工具。在累进税率下,随着个人收入的增加,个人所得税适用的边际税率不断提高,即对低收入者适用较低的税率征税,而对高收入者则按较高的税率征税。累进税率有利于改变个人收入分配结构,缩小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之间的收入差距。

(三)经济调节功能

微观上,个人所得税对个人的劳动与闲暇、储蓄与投资、消费等的选择都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宏观上,个人所得税具有稳定经济的作用:其一,自动稳定功能或“内在稳定器”功能,指个人所得税可以不经过税率的调整,即可与经济运行自行配合,并借这种作用对经济发生调节作用;其二,自动调节功能,指在经济萧条或高涨时,采取与经济风向相逆的税收政策,对个人所得税的税率、费用扣除、税收优惠等进行调整,实行减税或增税的政策,从而使经济走出萧条或平抑经济的过度繁荣,保持经济的稳定。

2.7所得税制度存在的不足

税收负担不公平,税率结构不合理

现阶段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采用的是分类税制。分类税制, 是将个人的全部所得按应税项目分类, 对各项所得分项课征所得税。其特点是对不同性质的所得设计不同的税率和费用扣除标准, 分项确定适用税率, 分项计算税款和进行征收的办法。这种模式, 广泛采用源泉课征, 虽然可以控制税源, 减少汇算清缴的麻烦, 节省征收成本, 但不能体现公平原则, 不能很好地发挥调节个人高收入的作用。随着经济的发展, 个人收入构成已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这种情况下, 继续实行分类税制必然出现取得多种收入的人, 多次扣除费用、分别适用较低税率的情况, 使个人所得税对高收入者的调节作用甚微。这样不但不能全面、完整地体现纳税人的真实纳税能力, 反而会造成所得来源多、综合收入高的纳税人不用纳税或少纳税, 所得来源少的、收入相对集中的纳税人却要多纳税的现象。

免征税额标准不科学、不合理

个人所得税未考虑纳税人赡养老人、家庭负担、子女抚养和教育等因素,不符合国际惯例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都考虑了纳税人的特殊情况,允许在税前扣除家庭成员的赡养费、抚养费、子女教育经费等,体现了文明社会的人文精神和公平原则。而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采用统一的扣除标准,虽然操作简便,但忽视了纳税人家庭负担等特殊情况,在统一扣除额下造成了纳税人的税负不平等现象。如三口之家,一个月收入6000 元,负担2个无收入家庭

成员的纳税人;另一个夫妇两人月收入均为3000 元,负担1个无收入家庭成员。虽然同是月收入6000 元,但体现在税收、教育及医疗等负担上却完全不同,前者要比后者负担重的多。现阶段我国社会保障程度还比较低,在这种情况下,随着医疗、养老、子女教育、抚养等支出的不断上升,一些家庭的负担将更加沉重。

税收征管制度不健全, 征管手段落后

我国目前实行的代扣代缴和自行申报两种征收方法, 其申报、审核、扣缴制度等都不健全, 征管手段落后, 难以实现预期效果。自行申报制度不健全, 代扣代缴制度又难以落到实处。税务机关执法水平也不高, 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到了税款的征收。税务部门征管信息不畅、征管效率低下。由于受目前征管体制的局限, 征管信息传递并不准确, 而且时效性很差。不但纳税人的信息资料不能跨征管区域顺利传递, 甚至同一级税务部门内部征管与征管之间、征管与稽查之间、征管与税政之间的信息传递也会受阻。同时,由于税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缺乏实质性的配合措施(比如税银联网、国地税联网等) , 信息不能实现共享, 形成了外部信息来源不畅, 税务部门无法准确判断税源组织征管, 出现了大量的漏洞。同一纳税人在不同地区, 不同时间内取得的各项收入, 在纳税人不主动申报的情况下, 税务部门根本无法统计汇总, 让其纳税, 在征管手段比较落后的地区甚至出现了失控的状态。

税源控管、征管难度大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个人所得由单一向多元化发展,由公开向隐蔽化发展,由相对集中向分散化发展。随着这种现象的逐渐扩大,也造成个人所得税税源难以控管,使征管工作出现难征、难管、难控的现象。加上征管力量单薄,现代化手段跟不上,处罚难度大等因素,使个人所得税难以足额征收到位。近几年个人所得税的增长主要是税务机关通过规范一些收入水平较高的大型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工资、薪金代扣代缴工作取得的,而对个体户、私营企业主、演艺明星和建筑承包人等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还远远不够。据有关资料反映,在个人所得税收入中,来自工资、薪金所得的比重逐年上升。相比之下,个体户经营所得的比重则呈下降的趋势。这也反映出这部分所得征收难度大,偷漏税比较多的现状。

偷税现象比较严重

据中国经济景气监测中心会同中央电视台《中国财经报道》对北京、上海、广州等地的七百余位居民进行调查, 结果显示, 仅有12% 的受访居民宣称自己完全缴纳了个人所得税, 与此同时, 有将近24% 的受访居民承认只缴纳了部分或完全未缴纳个人所得税, 是完全缴纳者的两倍。由于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时间短暂, 公民纳税意识淡薄。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实行代扣代缴和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的征收方式, 并以代扣代缴的方式为主。一些代扣代缴义务人出于自身利益,采取各种方式帮助纳税人分解收入偷逃税款; 应当自行申报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以及个体工商户多数申报不实; 多渠道取得收入的纳税人几乎无人主动自行申报。

对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处罚力度不足

我国现行税收征管法规定, 对偷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给予不缴或者少缴税款五倍以下的罚款。由于税务机关只注重税款的查补而轻于处罚, 致使许多人认为偷逃税即便被查处了也有利可图。据统计, 近几年, 税务机关查处的税收违法案件, 罚款仅占查补税款的10% 左右。另一方面, 在税收执法过程中, 由于没有规定处罚的下限, 税务机关的自由裁量权过大, 因而人治大于法治的现象比较严重, 一些违法者得到庇护时有发生。所有这些都客观上刺激了纳税人偷逃个税的动机。

3 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影响

3.1 对工薪阶层的影响

2011年9月1日起实行的新个人所得税征收办法的主要变化是:起征点由每月2000 元提高到3500元;工薪所得税率合并为7级,取消15% 和40%两档税率,最低一档税率由5% 降为3%;减轻个体工商户的税负,调高个体工商 户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税率级距。

此次调整对低收入者没有起到较大的减负作用,根据财政部公布的数据,中国72% 的人月工资收入是位于2000 元个税免征额之下的,免征额的提高及级 差被放大,他们得到益处不多。这次税改最大的受益者,应属中端工薪阶层,对相当一部分达不到缴纳个税免征额的工薪收入者来说,提升免征额反而使他们的相对利益下降。减轻了工薪阶层的负担新个税起征点由2000元提至3500元一批

法律法规于 2011 年 9 月 1 日正式施行。月工资薪金所得在3500 元以下的群体将不涉及个税。经过此次税法修改,纳税人数从8400 万人减少至约2400 万人,有约6000 万人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公布,2011年10 月,个人所得税收入 352.37 亿元,受提高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影响,本月个人所得税减收明显显现 从环比看,本月个人所得税比9 月份减少99 亿元,环比下降 22% 9 月份政策减收效应已有所显现,个人所得税已比8 月份减收 33 亿元, 10 月份与 8月份相比,收入相应减少130 亿元左右,使绝大部分的工薪所得纳税人在享受提高减除费用标准的同时进一步减轻税负。某企业职工王某2011年8月、9月分别取得单位支付工资、奖金等5000元(已扣除三险一金),王某在计算8月份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应按照老税法的规定,适用2000元的费用扣除标准,以5000-2000=3000元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在计算9月份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应按照新税法的规定,适用3500元的费用扣除标准,以5000-3500=1500元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加大了高收入者的征收力度。中国富人的税收负担在世界上是最轻的,只有通过政府的税收强制手段才是完成调节的最有效方。修改个人所得税法,是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的重大举措,社会方方面面广泛关注修改后,进一步降低了中低收入者的税负,适当增加了高收入者的税负,体现了高收入者多缴税 中等收入者少缴税,低收入者不纳税的原则。

但事实上对高收入人群也没有真正增加多少税负,此次个税法修订对级次级距也进行了调整,体现了国家加大对高收入者调节力度的态度。由于目前的调整仍仅限于针对工薪所得,但收入分配差距主要来自资本收入和资本升值,在收入来源趋于多样化的时代,真正的高收入者没有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我国个税征收的对象主要是劳动收入,个人所得税收入主要来自拿工资的人。个税事实上变成了工资税。高收入人群工薪所得之外的收入很难被监测,所以此次个税改革对高收入人群的影响并不是很大。

3.2个人所得税改革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影响

个人所得税改革对国家财政收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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