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清理闲置和无效资产领导小组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12-06 22:27: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关于成立清理闲置和无效资产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闲置和无效资产的管理,盘活公司资源,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根据集团公司下发的《关于清理闲置和无效资产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及基准日

清理范围:公司拥有的各类流动、非流动资产。 清理基准日:2013年6月30日。 二、清理内容

公司的闲置和无效资产。闲置资产是指已停用三个月(含)以上且短期不需用或者已被新购置具有同类用途资产替代的资产(不包括正在进行周期性修理或季节性停用或为生产运营合理备用的资产)。无效资产是指不能参与生产经营,不能对企业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做出贡献的资产。

重点对固定资产、存货等进行认真清理核对,固定资产清理由生产技术部负责,存货清理由物资部负责

三、清理组织机构 组 长:*** 副组长:*** ***

成 员:生产技术部、物资部、财务资产部、综合部、党群工作部部室主任及各分场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清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务资产部,负责日

常组织协调工作。 具体职责与分工:

1.各资产的使用和保管部门负责资产的清查工作。 2.财务资产部负责汇总统计各部门资产清查统计汇总工作。 3.党群工作部负责对清理处置工作中相关文件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

四、清理工作安排

(一)清查阶段(7月15日-8月10日)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明确责任,充分认识到开展闲置和无效资产清理工作的重要性,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清查工作以自查为主,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认真组织清查工作,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真实、彻底,确保整个清查工作能扎扎实实推进,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3.各部门于2013年8月10日前将清查结果上报清理办公室。 (二)制定盘活方案(8月10至8月15日)

财务资产部会同相关部门,组成会审小组,听取各部门清理情况和处置意见的汇报,汇总、分析各部门上报的清理结果,制定清理处置方案,上报清理领导小组,8月15日将制定清理处置方案上报集团公司。

(三)实施操作阶段(8月16日至10月31日) 1.根据集团公司审批下发的盘活或处置方案执行。

2.财务资产部在清理过程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律及公司有关规定,做到依法、合规,各项资产的财务处理要严格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及时做好相关资料收集及纳税抵扣申报工作。

(四)总结阶段(11月1日至11月15日)

对实际操作情况及实施结果进行总结,对实际操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积累的工作经验进行总结提炼,将行之有效的做法形成长效机制。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clgt.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