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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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操作规程

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升火前的检查和准备工作 一、内外部检查

1、锅筒内有无杂物,人孔、手孔是否封好,耐火砖墙及前后拱无严重裂缝和结焦。

2、锅筒、水冷壁管、集箱和对流管束应无裂纹和渗漏、变形,下降管绝热无破坏。

3、隔烟墙完整无损,炉排齐全无杂物。

4、煤层调节板齐平,起落灵活,刻度位置指示正确,耐火砖应牢固。 5、煤闸板应开关灵活,严密好用。

6、烟道内无积灰无杂物,烟道挡板严密,开关灵活,开关位置指示正确。

7、炉排变速机构和各种变速试车,使炉排转动正常为止。 8、在炉排转动中,检查炉排组合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排除。 9、各分段风室内无杂物,搬把牢固,开关灵活,位置正确,放灰板严密,开关灵活好用。

10、所有人孔门,看火门皆开户灵活,关闭严密。 11、所有的吹灰器都应灵活好用,吹灰机位置正确。 12、安全阀、水位计、压力表、温度计符合规定,齐全好用。 13、所有的阀门和旋塞都应开关灵活好用。 14、各操作部位要用良好的照明。

15、炉排前挡灰罩完好严密。 16、各种仪表齐全、灵敏。

17、各种电器设备安装试车合乎要求。 18、燃料、水源有足够的储备。 二、阀门的检查

1、所有冷门应完整,开关灵活,阀门是否在规定的位置,同时注意检查阀门应无堵板。

2、检查的同时应按规定位置进行调整。 蒸气锅炉:

(1)蒸气系统——主汽阀门[关]、母管截阀门[关]、锅筒空气阀门[开]、锅筒压力表旋塞[开]、压力表放水旋塞[关]、炉水取样阀门[关]。

(2)给水系统——省煤器进出口阀门、旁路阀门及排污阀[关]、空气阀门[开]、直通上水阀门[关]、锅筒进水阀[开]。

(3)水位计——汽、水旋塞[开],放水旋塞[关]。

(4)排污系统——锅筒排污阀[关],集箱排污阀及锅筒连续排污阀[关]。 (5)吹灰系统——各阀门[关] 热水锅炉:

(1)锅炉供回水管阀门[开]。 (2)循环泵进、出口阀门[开]。

(3)注水前打开各部位空气门,注满水后关闭。 (4)排污阀[关]。 (5)压力表旋塞[开]。

3、上水通风运煤及除灰设备的检查按《水泵运行规程》,《鼓引风机运行规程》和《运煤除灰设备运行规程》进行。

4、电气设备和热工仪表安全自锁装置的检查,各种电气设备安装试车合乎要求。

三、上水

1、经上述检查后确信正常,可进行锅炉上水。如系满水保养炉,应将炉水全部排除,重新往锅炉上水。

2、上水温度不超过夏90℃,冬60℃。上水速度不宜过快,1—2小时。 3、打开省煤器进口水门,当省煤器空气门有水出现时,关闭空气门,用省煤器进口或出口门调整上水,当锅筒内水位各式至水位计最低水位时停止上水,检查一下水位有无下降。

4、给水设备和管路检查完好,水泵、水处理设备完好。 5、准备燃料和引火物。 6、出渣出灰系统灵活好用。 升火 一、点火

1、锅炉升火前,应对燃烧室和烟道施行通风,对自然通风的锅炉应将烟道打开10—15分钟,对机械通风的锅炉,应起动引风机不少于五分钟。

2、打开省煤器帝通烟道挡板,关闭省煤器前后挡板,在炉排前部铺好木材,进行点火烘炉。不得用挥发性强的物质点火。

3、备用炉点火时待火着旺后,调整煤闸板打开煤槽闸门,开动炉排。 二、煮炉与烘炉

1、新安装或炉墙大修后的锅炉要煮炉。烘煮炉方法按锅炉安装使用说明书进行。

2、中修的锅炉并在新砌筑前后烘时,其烘炉时间不得少于7—15天,一般冷炉烘炉不得少于16小时。

3、烘炉时,温度应按规定的升温曲线缓慢升高,火焰保持在火床中间部位不得灭火或断火,根据升温情况,启动引风机,燃烧强度和温升可由省煤器出口烟温来控制。烘炉注意事项:

(1)配备有经验的司炉工。 (2)保持锅炉正常水位。

(3)经常检查炉墙、锅筒,集箱和各部膨胀情况,如发现炉墙裂缝或其他异常现象,应及时补救,并及时报告。

煮炉一般在烘炉后期,结合烘炉同时进行。

4、当水位由三分之一上升到三分之二时或汽压升到0.2—0.3Mpa应各定期排污点进行排污一次。

5、当锅筒压力升高至空气阀门冒出蒸汽时应关闭空气阀门,冲洗水位计和压力表一次,当压力达到到0.3Mpa或送汽前再冲洗一次水位表和压力表。

6、当锅筒压力升到0.2Mpa时拧紧一次各受压部位的螺丝,如锅筒人孔,联箱手孔,水位计,上水管和排污管法兰等。

三、并炉和送气

1、当锅筒压力升至低于母管压力一个表压时,打开主蒸汽管疏水阀门,销开主汽阀门进行暖管,然后缓慢打开主汽阀门,阀门开到斗后再回转斗

圈。

2、当锅筒压力低于母管0.05Mpa表压时,缓慢打开母管阀门,同时关闭主蒸汽疏水阀门。

3、并炉前后,由班长和司炉主持,立即校对安全阀,应有技术监督、保卫、动力部门有关人员参加进行校后铅封。其安全阀始启压力按《锅炉安全技术档案规程》调整,并记入安全技术档案。虽经并炉,如安全阀失灵或未经校对主要仪表不全时不准投入运行。

4、当单台锅炉运行时,送汽前要加强管道和分汽缸的暖管和疏水。 5、送汽后打开省煤器前后烟道档板,关闭旁通烟道挡板。 运行管理

一、经常注意观察下列参数:

1、最大负荷不得超过锅炉额定蒸发量;

2、水位应在正常水位线(水位计的二分之一处); 3、锅筒压力不超过规定的允许压力;

4、铸铁省煤器出口水温要比锅炉饱和蒸汽温度低30—50℃ 热水锅炉

经常注意压力和温度不超过允许规定数值,并根据室外气温的变化随时调整热水温度。

二、燃料调整

1、保持正常的燃烧工况,燃煤进行燃烧室后,应该离开煤闸板200—300毫米左右开始燃烧,保持火床齐平,及时调整各段风量,火焰均匀,要

求做到火焰澄黄,不跑火,不断火,风量颁布为一风室占1/15,二风室占4/15,三风室占8/15,四风室占2/15。

2、根据火床后部情况,及时放掉灰渣。 3、根据煤种变化调整煤层厚度。

4、根据锅炉负荷变化,随时调整炉排速度。炉膛负压1—3毫米水柱,不准向外喷火、喷烟。

5、锅炉排烟温度应控制在规定数值以下。

6、炉排上的燃煤应在距炉排后部老鹰铁400毫米前燃尽,如后部仍有红火应向回拨一米左右,使其继续燃烧。

7、发现炉膛结焦时,要打焦。焦块不得大于100毫米,以保证灰渣顺利下落进入出渣器。

8、炉温工均匀上升,免得回锅炉各部受热不同而损坏炉体。 三、冲洗、清洗及保养 1、水位计的冲洗方法

(1)打开放水旋塞冲洗汽连管、水连管和玻璃板。 (2)关闭汽旋塞,打开水旋塞,冲洗水连管。 (3)打开汽旋塞,关闭水旋塞,冲洗汽连管。

(4)关闭放水旋塞,慢慢打开水旋塞检查水位上升情况、正常时水位应有波动。

2、排污操作方法:

(根据值班水质化验工通知进行排污,运行锅炉每班排污一次) (1)先打开第一个(距锅筒或集箱近的)排污阀门,后开第二个排污

阀门。

(2)排污完毕,先关第二个排污阀门,后关闭第一个排污阀门,再启闭一下第一个排污阀门。

3、注意事项:

(1)排污时应监视水位。 (2)排污前要通知其它运行炉。 (3)排污应在低负荷时进行。

(4)开排污阀门时操作应缓慢,经暖管后打开排污阀门。

(5)排污时各排污点应交替进行。注意不能同时打开两处排污阀门。 4、经常注意炉排等转动设备转动情况,保持良好的润滑和温升。发现掉炉排片时,应及时进行修理。

5、每周至少要对受热面进行吹灰一次,对烟管清扫一次,如积灰多,应适当加量。

(1)适当减少鼓风量,打开省煤器旁通烟道挡板,维持炉膛负压4—5毫米水柱,待吹省煤器时应关闭省煤器旁通烟道。

(2)吹灰前应对吹灰管进行疏水,疏水完毕关闭疏水阀门。按烟气流动方向,由第一排始逐个向后吹灰。

(3)吹灰时应在低负荷时进行。

(4)吹灰完毕,关闭风门,恢复正常运行。 (5)火管锅炉扫管在压火或低负荷时进行。 四、其它工作

(1)除尘器集灰箱手动放灰,每班至少放灰一次。

(2)各转动部分要保持良好的润滑,每班至少要检查一次,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3)炉排底部积灰,每班扒一次。 (4)炉前灰斗积灰随时放掉。 (5)每周试验安全阀一次。 (6)每周校对压力表一次。

(7)每季校对或检修安全阀一次。结果记入《锅炉安全技术档案》。 (8)按规定认真填写运行日记。 停炉

一、临时停炉(即压火) 1、减少通风量,降低负荷。

2、炉排由高速变为低速运行20分钟。关闭煤槽闸门待煤离开闸板400—500毫米时,停止炉排。

3、打开省煤器旁通烟道挡板,或打开省煤器再循环旁通水路。先停鼓风机后停引风机。

4、停炉时间,要监视汽温、压力、水位和省煤器水温。热水锅炉循环水泵,应继续运行至出口温度降到50℃以上,不再升高时才可停止。不可在压火后立即停泵,以防锅炉发生汽化。

5、压火时间过长,要注意缓火,以防煤斗烧坏。 二、紧急停炉(事故停炉)

1、关闭上煤闸板,机械炉排以最快速度将炉排的燃料排尽。 2、停止鼓引风机,打开省煤器旁通烟道档板,如系炉管爆破事故,引

风机可不停止。

3、炉排红火应迅速扒出用湿煤压熄火床。

4、保持锅炉水位,如严重缺水时,不得上水,需马上停止燃烧。哪种情况怎么停炉根据燃烧设备情况处理。

三、长期停炉 1、煤仓内存煤烧完。 2、减少风量,降低负荷。

3、煤离开闸板0.5米时,停止炉排转动。 4、炉排上煤层燃尽后,停止鼓引风机。 5、关闭主汽阀门,保持最高水位。

6、关严炉墙所有入孔门,看火门。7、24小时后开动炉排,放掉灰渣,清除风箱和灰斗口内积灰。

7、待水温降到70℃以下时方可放尽炉水。 8、做好停炉保养工作,冬季应做好防冻工作。 一般事故处理 一、满水处理

1、在正常运行中,当锅内水位升到看不见时,首先要进行水位的检查,确认水位过高,即适当减少给水。为了防止省煤器沸腾打开省煤器旁通烟道挡板,或开大省煤器再循环。

2、虽经上述处理,但水位仍不下降时,可适当打开下部排污进行放水,待水位降至正常水位时,关闭排污阀。

3、经过检查无问题时可继续运行。

4、严重满水,应采取紧急停炉。 二、缺水处理

1、在正常运行中,当锅内水位下降到看不到时,应首先进行“叫水”。若锅炉内有水,可继续增大给水,并检查各排污阀门是否严密,如发现问题立即报告班长。(对水位表通水孔低于最高火界的锅炉,缺水后应立即紧急停炉)。

2、虽经叫水水位计仍看不见水位的,应立即停止给水,进行紧急停炉关闭气阀。

三、锅炉受压原件损坏处理 1、注意保持水位。 2、紧急停炉。

3、燃烧室口内如有蒸汽,引风机不能停止运行。 四、省煤器的沸腾处理 1、减弱燃烧。

2、抬起省煤器安全阀进行排汽,打开省煤器旁通烟道,开大给水阀或增大循环水量。

3、如沸腾严重不能维持锅炉水位时,应关闭省煤器出口至锅筒阀门,打开直通锅筒上水阀门向锅筒供水,待省煤器出口水温降至规定标准后,恢复正常运行。

五、超压处理 蒸汽锅炉

1、减缓燃烧,增加给水。

2、抬起安全阀进行排汽。

3、上述处理后汽压仍不下降时应紧急停炉。

4、事后查明超压和安全阀未动作原因,报告有关人员予以排除。 热火锅炉

1、在轻微超温时,可打开泄放阀进行排汽。 2、减弱燃烧,慢慢补水。

3、严重超温超压时,要紧急停炉,扒出炉火,停止通风。 六、卡住炉排处理

1、立即停止工作炉排传运机构。 2、倒车重新启动。

3、倒车后仍不能启动,需停炉检查,排除故障。 七、停电处理

1、若夜间停电,应先点燃备用照明,注意监视锅炉水位、汽压或水温、水压。查明停电原因。

2、适当调整送汽阀门,保持锅炉汽压。

3、拉下各部位电源,用汽动给水装置上水维持锅炉水位。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起车前准备:

1、仔细检查与起重机直接相关的重要部件的完好情况(如:钢丝绳、吊钩、制动器等),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确认一切正常后,推合保护柜总闸,对各机构试运转几次,仔细检查各安全联锁开关及限位开关动作的灵敏可靠性;

3、司机在正式开车工作前,应对吊运工艺路线,指定位置及其周围环境了解清楚,并根据车速大小、运行距离、选择适宜的操作挡位及跟车次数、尽量避免反复启动、制动。 起车

1、起车稳。大小车启动应先回零位一次,当吊物向前游摆时,迅速跟车一次;

2、起车运行前应发出警告信号; 运行

1、运行稳:在大小车运行中如发现吊物有游摆现象,则可顺着吊物的游摆方向,迅速加速跟车,使车体跟上超前的吊物。

2、 遇到下列情况要发出警示信号 (1)靠近同层其他起重机时; (2)在起吊下降吊物时;

(3)调物在调运中接近地面工作人员时; (4)起重机在吊运通道上方调物运行时; (5)起重机在吊运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时。 3、不准用限位器作为断电手段。

4、严禁打反车制动,需要反方向运行时,必须待控制受柄回零车体停止后,再向反方向开车。

5、严禁吊运的货物从人头上方通过或停留,应使吊物沿吊运安全通道移动。

6、操纵电磁吸盘或抓斗起重机时,禁止任何人员在移动吊物下面工作或通过,应划出危险区并立警示牌。

7、 起重机司机要做到“十不吊” (1) 指挥信号不明确或违章指挥不吊;

(2) 超载不吊; (3)工件或吊物捆绑不牢不吊; (4)吊物上面有人不吊; (5)安全装置不齐全或动作不灵敏、失

效者不吊;

(6)工件埋在地下、与地面建筑物或设备有钩挂不吊;

(7)光线阴暗视线不清不吊;(8)棱角物件无防切割措施不调; (9)斜拉歪拽工件不吊; (10)六级以上强风不吊。 停车

1、停车要稳。在大小车到指定位置前,应将控制器手柄逐步拉回以使车速逐渐减慢,并有意识拉回零位后再短暂送电跟车一次,然后靠制动滑行停车。

2、 停车后要做好以下工作

(1)应使吊钩升至接近上极限位置的高度,不准调挂吊具、吊物; (2)将起重小车停放在主梁运离大车滑触线的一端,不的置于跨中部位;大车应开到固定停放位置;

(3)电磁吸盘和抓斗起重机,应将吸盘和抓斗放在地面上,不得在空中悬吊;

(4)所有控制器手柄应回零位,将紧急开关扳转断路拉下保护柜闸刀开关,关闭司机室门后下车;

(5)露天工作的起重机的大、小车,特别是大车应采取措施固定牢靠,以防被大风吹跑;

(6)司机在下班时应对起重机进行检查,将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及检查情况记录在交接班记录中,并交给接班人。

三、电梯操作规程(轿内按钮控制、自动平层、手动开门)

1、正常运行操作

(1)司机进入轿厢,闭合照明开关和电源开关,做好运行准备; (2)手动关好层门、轿厢门,注意层、轿门开关要接触好;

(3)按所要去的层站数按钮,电梯自动选择运行方向,自动启动运行。(4)到达欲选层站前,电梯自动减速,自动平层停车;

(5)手动打开轿厢门、层门,一次运行结束。 2、检修情况下的检修

(1)司机或维修人员进入轿厢,打开照明开关、电源开关,拨动检修开关,使电梯只能以检修速度运行;

(2)按应急(门锁短接)按钮,短接门锁电路,电梯能在层门、轿门不关闭的情况下以检修速度运行;

(3)检修运行时,司机要服从维修人员的指挥,上下呼应后,才允许启动电梯;

(4)根据电梯维修人员的口令要求,在按应急按钮的同时,按慢上或慢下按钮(有的电梯用最高层或最低层选层按钮代替慢上、慢下按钮),电梯即慢速向上或向下运行。层门、轿门都关闭时,不需要按应急按钮;

(5)根据电梯维修人员的口令,松下慢上或慢下按钮,电梯停车; 检修运行,也可由维修人员按轿顶检修箱上的慢上慢下按钮来控制; (6)电梯检修完毕后,全部开关都要恢复到正常运行位置并进行试车运行

(7)检修人员进入进入底坑或轿顶后,应关闭层门,以免他人坠入井道。严禁正常运行时不关闭层、轿门,按应急按钮启动电梯。

压力管道操作规程

压力管道操作规程由使用单位结合本单位压力管道实际特点自己制订,至少应包括:

1. 操作工艺控制指标,包括最高工作压力、最高或最低操作温度; 2. 压力及温度波动控制范围,介质成分,尤其是腐蚀性或爆炸极限等介质成分的控制值;

3. 岗位操作法,开停车的操作程序和有关信息事项; 4. 运行中重点检查的部位和项目;

5. 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的判断和处理办法、报告程序和防范措施; 6. 停用时的封存和保养方法。 7.

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

1、压力容器操作工必须持“证”方可独立操作。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

及容器技术特性、结构、工艺流程、工艺参数、可能发生的事故和应采取的防范措施、处理方法。

2.设备运行启动前应巡视,检查设备状况有否异常;安全附件、装置是否符合要求,管道接头、阀门有否泄漏,并查看运行参数要求,操作工艺指标及最高工作压力,最高或最低工作温度的规定,做到心中有数。当符合安全条件时。力可启动设备,使容器投入运行。 3.容器及设备的开,停车必须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分段分级缓慢升、降压力,也不得急剧升温或降温。工作中应严格控制工艺条件,观察监测仪表或装置,附件,严防容器超温、超压运行。 对于升压有壁温要求的容器,不得在壁温低于规定温度下升压。对液化气体容器,每次空罐充装时,必须严格控制物料充装速度,严防壁温过低发生脆断,严格控制充装量,防止满液或超装产生爆炸事故。对于易燃、易爆,有毒害的介质,应防止泄露、错装,保持场所通风良好及防火措施有效。

4.对于有内衬和耐火材料衬里的反应容器,在操作或停车充氮期间,均应定时检查壁温,如有疑问,应进行复查。每次投入反应的物料,应称量准确,且物料规格应符合工艺要求。

5.工作中,应定时、定点、定线、定项进行巡回检查。对安全阀、压力表、测温仪表、紧急切断装置及其它安全装置应保持齐全、灵敏、

可靠,每班应按有关规定检查,试验。有关巡视,检查、调试的情况应载入值班日记和设备缺陷记录。

6.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操作人员有权采取紧急措施停止压力容器运行,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和部门: (1)容器工作压力,工作温度或壁温超过许用值,采取各种措施仍不能使之正常时; (2)容器主要承压元件发生裂纹、臌包、变形、泄漏,不能延长至下一个检修周期处理时; (3)安全附件或主要附件失效,接管端断裂,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安全运行时; (4)发生火灾或其它意外事故已直接威胁容器正常运行时。

7.压力容器紧急停用后,再次开车,须经主管领导及技术总负责人批准,不得在原因未查清、措施不力的情况下盲目开车。 8.压力容器运行或进行耐压试验时,严禁对承压元件进行任何修理或紧固、拆卸、焊接等工作。对于操作规程许可的热紧固、运行调试应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范。 容器运行或耐压试验需要调试,检查时,人的头部应避开事故源。检查路线应按确定部位进行。 9.进入容器内部应做好以下工作: (1)切断压力源应用盲板隔断与其连接的设备和管道,并应有明显的隔断标记,禁止仅仅用阀门代替盲板隔断。断开电源后的配电箱、柜应上锁,挂警示牌; (2)盛装易燃、有毒、剧毒或窒息性介质的容器,必须经过置换、中和、消毒、清洗等处理并监测,取样分析合格; (3)将容器人、手孔全部打开,通风放散达到要求。

10.对停用和备用的容器应按有关规定做好维护保养及停车检查工作。必要时,操作者应进行排放,清洗干净和置换。

(压力容器使用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生产工艺的特点自己制订压力容器的安全操作规程。)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操作规程

厂内机动车辆使用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厂内机动车辆的种类自己制订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1.厂内车辆驾驶员应经质监部门考试合格后,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后方可独立驾驶。

2.出车前必须详细检查刹车、方向盘、喇叭、轮胎等部件是否良好。 3.驾驶员严禁酒后开车,行车时严禁吸烟,思想要集中,不准与他人谈笑打闹。

4.驾驶室内只许坐一人(随车实习时除外),车厢内及拖挂车上禁止乘人。

5.车辆只准在厂区及规定区域内行驶,凡需驶出规定区域时,必须经公安部门同意。

6.厂区行驶速度最高不得超过15km/h。在转弯、狭窄路、交叉口、出入车间的大门、行人拥挤等地方行驶速度最高不超过5km/h。

7.装载物件时,宽度方向不得超过车底盘两侧各0.2m,长度方向不得超过车长0.5m,高度不得超过离地面2m。不得超载。

8.装载的物件必须放置平稳,必要时用绳索捆牢。危险物品要包装严密、牢固,不得与其他物件混装,并且要低速行驶,不准使用拖挂车拉运危险品。

9.行车前应先查看前方及周围有无行人和障碍物,鸣笛后再开车。在转弯时应减速、鸣笛、开方向灯或打手势。

10. 倒车时,驾驶员应先查明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倒车。必要时应有人在车后进行指挥。

11.工作完毕,应做好检查、保养工作并将车辆驾驶到规定地点,挂上低速挡,拉好刹车,上锁,拔出钥匙。

12. 在装卸车的过程中严格按照车辆货物装卸的相关规定操作。

13、车辆不准超载使用。铲工件时,铲件升起高度不得超过全车高度的2/3。运行时铲件离地高度不得大于0.5米。

14、车辆在运行中和尚未停妥时,严禁任何人上下车和扒车、跳车。除司机室和拖车,车辆的其它部位严禁乘人。翻斗车驾驶室有人乘坐时,司机须向其讲清搬杆作用,防止误碰油压搬杆造成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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