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教育系统行风建设会议上的讲话

更新时间:2024-04-12 20:52: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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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教育系统行风建设会议上的

讲话

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这次会议我主要讲两点,一是通报我市学生资助工作开展情况;二是对于学生资助工作的具体要求。

郑州市教育局为了将资助工作做实做好,专门成立了以局长翟幸福同志为组长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了办公室,负责全市学生资助工作。

目前,我市的学生资助工作主要是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免学费政策等。

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执行比较早,从2005年春季正式启动,市财政局、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认真落实国家相关政策,已经日臻完善,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是从2010年秋季开始执行的一项新的政策,从目前的开展情况来看,总体是好的。下面我着重通报一下中等职业学校的国家助学金、免学费工作情况。

我市自2007年秋季实行国家中职资助政策以来,在省资助中心、市教育局党委的领导下,各县(市)区、各学校

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学生资助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以来,通过认真学习上级下发的关于资助工作的各项法规、政策,结合我市资助工作的实际情况,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狠抓工作制度建设,逐步理清了资助程序,使我市中职资助工作进一步得到了规范。

去年秋季学期,市资助办对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受助学生资格进行了集中复审工作,并对之前的一些遗留问题进行集中办理和解决。在集中复审过程中,大部分学校对学生资助工作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各种资助政策执行得比较坚决、到位。但是由于中等职业学校情况比较复杂,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下面我就这些问题给大家通报一下。目的有两个,一是提醒,二是规范。

一、学校在资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政策理解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高

部分学校对资助政策把握不准确,对资助工作的意义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 具体表现是:

1、没有按要求设立学生资助机构和安排专职人员管理。我们要求资助工作要至少配备两名人员,其中至少一人专职,并要求在办公条件上做到“五个一”,即一间办公室、一台电脑、一台打印机、一部电话、一组文件柜。(到现在仍有一些学校落实不到位)

2、负责资助的工作人员变动频繁,业务水平不高,资助政策缺乏连续性。

3、资助资金没有进行专户管理,存在不同程度的资金滞留情况。

4、个别县(市)区和部分学校财务部门、学籍管理部门与学生资助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和统一的管理,对学生是否在校不清楚、不删减,导致少数已经办理过退学手续的学生,仍然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

(二)资助政策的宣传上存在误区,力度不够 1、学校为了招生需要,存在招生简章上夸大资助金额和范围的现象;

2、学生不了解国家助学金、免学费的资助范围、资助标准和发放程序等。

3、个别学校的学生将国家助学和免学费当成了政府“阳光工程”的学费补助。

4、学校不设立举报投诉咨询电话(信箱),不能及时解答学生遇到的具体问题,导致学生利用网络或电话向国家、省和市级政府的投诉时有发生。

(三)办学行为不规范,随意扩大资助范围

个别学校为扩大招生规模,在不审批、不注册、不备案的情况下,只盲目追求联合办学的数量,不注重实际办学效果和教学质量,对教学组织、学生管理、学籍注册等工作不

够重视,有些工作不清楚、不明白,造成学校在省内外联办校和教学点的管理工作不够规范,最后导致在学生资助申报工作中扩大资助范围的现象发生。

(四)个别学校存在侥幸心理,投机取巧

1、重复上报学籍,重复申报国家助学金。学校将部分学生同时在教育部门和劳动部门注册双重学籍,通过双重渠道申报国家资助。

2、申报资助学生人数时存在随意性,个别学校基础审核工作不认真、不严肃,给全市资助工作的开展人为地增加了难度。

二、对于学生资助工作的具体要求 针对以上问题,提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一)加强机构建设,完善工作机制

市教育局已经在7月上旬下发了《关于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等职业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管理机构的通知》(郑教明电[2011]249号),明确要求各县(市)区、各学校要加强机构建设和管理,设臵专门机构和人员,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保障学生资助工作顺利开展。在工作机制上,要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受理工作机制,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二)加强资助政策宣传, 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各县(市)区、各学校要充分利用郑州市学生资助网、

专题会议、学校全体大会以及新生入学教育等多种宣传形式,结合年度招生、德育教学、开学教育等工作,广泛宣传学生资助政策,使党和政府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资助政策的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让广大学生及家长了解政策、理解政策、支持资助工作,确保助学金、免学费政策全面落实到位。

目前,我们已经投入资金26万元,为市直属包括民办学校在内的59所中职学校,统一制作了资助政策宣传板,并于8月上旬全部分发到了各学校。各学校要在学校显著位臵悬挂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栏和公示栏,同时利用校内广播、主题班会、板报、校内网络等多种方式和渠道,向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宣传国家资助政策的重大意义,并按照资助条件、资助标准、资助程序等相关政策,实行“阳光操作”,使资助工作深入人心,努力实现资助工作“零投诉”。

(三)进一步规范联办学校和校外设立办学点的助学金申请与发放

符合跨省及城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的学校招收的学生,在就读学校注册学籍,在联办学校备案。学生转学进入联办学校,由联办学校为其申报学籍,原就读学校随即注销其学籍,国家助学金均由学生所在地的就读学校负责申请发放。

未经郑州市教育局审批备案的联办学校或教学点的学生不得申请国家助学金。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中等职业

学校不得借联合办学的名义,随意设立分校或校外办学点,为学生申请助学金。

(四)以业务培训为抓手,加强资助工作队伍建设 今年4月底,我们已经召开了专门的全市中职资助政策培训会议。以后,我们会继续以类似的方式,不断的进行各类综合或单项的业务培训,县(市)区、学校必须高度重视,统一组织并安排人员参加。在选定具体资助工作人员时一定要通盘考虑,要和学校学籍管理工作、学生管理工作相结合,加强各项工作之间的沟通和联系。要加强财务管理,选用符合财务规定的人员担任财务管理工作。同时,我想再着重强调一下关于资助工作人员的要求:一是要选择头脑清晰、责任感强的业务骨干;二是决不能频繁更换具体经办人员。无论县区还是学校,都要把我们的资助队伍打造成一支政治素养高、工作能力强、有责任心的高层次管理队伍。

(五)加强档案管理,规范资助程序

各县(市)、区和各学校必须按照下发的管理制度等规定,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免学费的办理程序、发放办法、相关资助档案的管理。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及发放办法,对受资助学生信息、申报资助材料和账务往来票据凭证等原始材料进行整理归档,随时接受审计、监察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的监督。同时,我们也会组织人员深入学校,帮助学校建立和完善档案材料,规范资助管理工作。

(六)加大督查力度,建立奖惩机制

目前,我们正在讨论《郑州市学生资助工作考核办法》草案,制订考核细则,不定期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发现问题,查找不足。对于资助工作规范、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虚报受助学生人数,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或挤占、挪用、滞留资金的行为,一经查实,除收回资金、如实上报外,还将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对于严重违规的学校,将建议相关部门对其限制招生或停止招生。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同志们,过去一段时期,我们为落实学生资助政策付出了大量辛苦的劳动,虽然也有不规范的现象发生,但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随着国家对学生资助工作的逐步重视和规范,相信下一阶段的工作,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一定会做的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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