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高处作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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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项目

承包单位: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合同号:JS2-2-JL-15001

监理单位: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编号:J2212/B005/ 0001/1703

B-005

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公司注:1、监理规划与标段、(子)单位工程开工报告同步申报,监理实施细则与分项开工报告同步申报。

2、本表与审核单同时使用。

3、本表由监理单位呈报两份,批准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各留一份。

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项目

宁波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土建工程TJJL2212标段

监理实施细则

(高处作业)

内容提要:

工程概况

编制依据

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监理单位(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目录

一、工程概况 (1)

二、编制依据 (2)

三、高处作业的基本要求 (2)

四、安全监理工作流程 (5)

五、安全监理工作方法 (5)

1.安全监理事前控制 (5)

2.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控制 (6)

六、安全监理检查(抽查)及控制要点: (7)

1.临边防护 (7)

2.洞(孔)口防护 (8)

3.攀登作业 (8)

4.悬空作业 (8)

5.操作平台与交叉作业 (9)

七、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主要的工作措施 (9)

1.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 (9)

2.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主要内容 (10)

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一、工程概况

宁波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工程高架段位于镇海区,线路自2号线一期工程终点站后向东南沿宁镇公路路中继续敷设,于金丰路口西侧设高架站五里牌站。出五里牌站后沿宁镇公路向东北继续沿路中高架敷设,于大运路和俞范东路之间由高架转入地下,高架与地下以U型槽连接。高架段(含U型槽及明挖暗埋段)设计起始里程K28+655.059,设计终点里程(明挖暗埋段终点里程)K32+149.871(起止点里程均以上行线为代表),全长约3494.8米。

本标段包含:清水浦站后-五里牌站区间、五里牌站、五里牌站-电厂站前明挖暗埋段(含U型槽、明挖段)的施工(含设备安装配合、装修配合、验收、缺陷责任期修复、保修期保修等)。清水铺站-五里牌站区间起点:K28+655.059、终点:K30+527.339、全长:1872.28m,现浇简支梁、连续梁、连续刚构呈东西走向,沿宁镇公路路中向东前行,绕城高速以西段,线路两侧有零星的厂房;绕城高速以东段,有蛟川街道,线路两侧有密集的居民局宅区、厂房,下穿500kv 高压线、铁环北路线,上跨绕城高速等

五里牌站起点:K30+527.339、终点:K30+647.208、全长:120m,高架三层侧式车站,规模120×23.4m位于宁镇东路与金丰路交叉口的南侧,西侧为保亿风景九园,东侧为五里牌菜市场

五里牌站-电厂站区间高架段起点:K30+647.208、终点:K31+735.308、全长:1088.1m现浇连续梁、简支梁、连续刚构、拱桥道路两侧有秘籍的居民居宅区,北侧为蛟川街道,南侧为五里牌村;生产、生活条件便利、管线影响较多,施工前需进行迁改.

五里牌站-电厂站区间U型槽段起点:K31+735.308、终点:K32+019.871、全长:284.6m明挖区间全场约415m,基坑宽度约为11-20m,开挖深度0.744-14.004m。

五里牌站-电厂站区间明挖暗埋段起点:K32+019.871、终点:K32+149.871、全长:130m。

本工程涉及的高处作业主要有:钢管扣件式脚手架、碗扣式满堂脚手架、钢管柱贝雷梁支架及深基坑施工作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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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编制依据

1、国家与本市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

2、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4、《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手册》(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

5、《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6、《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防护标准化手册2015修订版》

7、该工程有关合同、文件及技术资料;

8、经批准的《监理规划》;

9、经审批的各专业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三、高处作业的基本要求

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高度是指作业区各作业位置至相应坠落高度基准面之间的垂直距离中的最大值。在2~5米时为一级高处作业,在5~15米时为二级高处作业,在15~30米时为三级高处作业,在大于30米时为特殊高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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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3.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4.凡在坠落高度2米以上位置进行的施工作业,应使用脚手架、脚手板、防护围栏、挡脚板、梯子、吊架及安全带。施工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坚固、牢靠。

5.高处作业高度超过15米时,应在施工作业位置垂直下方4米处架设一层安全网。

6.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必须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合格者才能上岗。

7.高处作业所用工具、材料严禁投掷、上下立体交叉作业,确有需要时中间需设隔离设施。

8.高处作业人员严禁骑坐在脚手架的栏杆上或踏在、骑坐未安装牢固的设备、管道、模板或其他构件上。

9.高处作业应设置可靠扶梯,作业人员应沿着扶梯上下,不得沿着立杆或栏杆攀登;

10.在雪天、雨天应采取防滑、防冻措施。凡水、冰、雪应及时清除。当风速大于10.8米/S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气象下,不得进行露天高处作业和吊装作业。

11.夜间进行高处作业,必须有足够照明。楼梯、空洞与邻边等处应设明显的标志。

12.高处作业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作业前加以检查,验收确认其完好,方可进行高处作业施工。

13.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所需料具及安全质保体系和相应的责任制必须列入工程施工方案。

14.高空作业人员与地面联系需设通信装置并指定专人负责。

15.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主要受力杆件必须进行力孛计算,构造上应符合现行相应规范要求。

16.因施工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报监理审核认可,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立即恢复。

17.施工过程中若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设施有缺陷和隐患时,安全监理应发联系单,必须及时解决。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时,安全监理应立即发出停作业通知。隐患消除,经复查合格发复工指令。

18.安全防护设施和操作设施完成后,应按类别与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规定和有关法规、规范及安全评定标准要求逐项加以检查和验收。另外,随着工程施工向上进展,高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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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ci6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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