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监察大队2012年度上半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打算江西东乡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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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监察大队2012年度上半年工作总结和

下半年工作打算

局办公室:

2012年上半年即将过去,回顾这半年中,在局党组要求下,本大队较好的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和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下面将本大队在2012年度上半年中的工作情况向局办公室做以下汇报:

一、上半年工作成绩

(一)抓好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根据我县目前经济快速发展与土地供需两者之间的矛盾,组织在全县上下开展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制定《2012年法制宣传工作实施方案》,重点宣传“3〃19”矿产资源宣传日,“4〃22”世界地球日,“6〃25”土地宣传日。特别在打击“三非”攻坚战期间,印发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以及便民措施的宣传材料2000余份,将以往单一的宣传方式改为固定场所、媒体报道、短信发送等形式进行宣传,丰富宣传内容,拓宽宣传渠道,扩大宣传氛围,加大宣传形式。将宣传面向基层,深入到群众,发放到企业,有效的提高广大群众充分认识保护和管理国土资源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开展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制止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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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资源违法行为。

1、坚持矿产资源动态巡查制度。主要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排查相结合的方式,配合地矿股对全县开采点进行了全面排查,对发现的疑似无证(越界)开采点,及时调查进行查处,有效的遏制了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上升势头,切实维护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

2、加大土地动态巡查力度。我队分成两个组天天巡查,没有双休日节假日,制定巡查路线,加大巡查范围,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和现场勘察记录,将各乡镇辖区内的基本农田变化、利用、执行情况做为重点巡查,严格贯彻落实基本农田“五不准”的执行情况,对当场发现的问题,就地依法制止解决,对已构成违法事实,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制定的《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及相关法律规定严肃查办。2012年上半年,发现违法用地1宗,面积43亩,(即:《江西东乡鑫勇实业有限公司》,已依法立案处罚款14.19万元),于2012年5月22日局结案。

3、坚持联合巡查执法制度。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形成执法合力,更好地打击各类违法乱占土地滥占建房行为,对各类违法违规占地建房的行为做到早发、早制止、早查处。2012年上半年,立案1宗,面积43亩,罚没款14.19万元,经依法处理后并结案。

(三)认真处理国土资源信访案件,妥善解决信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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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认真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妥善处臵群体性事件,有效的维护社会稳定。年初确定信访接待(打击 “三非”办),负责来信来访的接待工作,树立热情接待文明待客的工作态度,严格贯彻首问责任制。对各类信访案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和《信访条例》的有关部门规定及时加以处理,对出现的信访问题及时给予信访当事人书面答复和解决,做到来访有记录、问题有答复、处理有反馈。

2012年上半年,来信、来电、来访、来团约300余次/件,(其中形成文字材料并归档14件,登记15件,电话及时回复解答270余件),通过法制宣传和政策疏导,对来信来访的问题,全部得到处理和妥善解决,造成重复上访1件/户(打击“三非”冻结有手续建房,危房改建影响彩光权)。 (四) 认真开展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按国土部工作部署,在省总队和市支队的指导下,我队把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作为今年工作重点,并精心组织、部署实施。大队长多次主持召开了《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会议,确定了具体工作人员,落实了工作责任制,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步骤,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指导。结合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已初步掌握了违法用地情况,并陆续展开查处整改工作。

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下发后,我县共涉及21个图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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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面积406亩,(其中耕地面积39.12亩,林地366.88亩),国土部下发矿产卫片疑似违法图斑一个。

1、 图斑核查情况

(1)、农民建房有9个图斑,面积为105.44亩,(其中耕地10.05亩):

1杨桥殿镇宋塘村2宗25.68亩; ○

2小璜镇枫林村(职校以东)拆迁安臵用地5.16亩; ○

3邓家乡松湖村农民建房19.38亩; ○

4孝岗镇的西坪村1宗、大富社区1宗、长林村2宗、 ○

张坊村1宗,共5宗用地55.31亩。

(2)、工矿企业用地7个图斑,面积211.09亩,(其中耕地29.07亩):

1杨桥殿镇山下村宾鸿砖厂用地54.17亩; ○

2小璜镇孙家墩村《江西腾通实业有限公司》用地○30.34亩;

3虎圩乡堪头村华仁砖厂用地41.66亩; ○

4虎圩乡堪头村锦溪混凝土公司用地42.76亩; ○

5红亮垦殖场《荣胜雕刻厂》用地29.07亩,地类为○耕地;

6孝岗镇河山村《嘉佳陶瓷厂》用地4.39亩; ○

7詹圩镇梅家村养鸡场用地8.7亩。 ○

(3)、公路、水坝、学校、敬老院基础设施和公益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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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用地图斑4个,面积为89.47亩:

1杨桥殿镇金坑水库坝扩建用地13.3亩; ○

2杨桥殿镇愉怡敬老院扩建用地4.63亩; ○

3孝岗镇河山村乡村公路2个图斑用地61.85亩; ○

4黎圩镇黎阳村,黎圩中学新建教学楼、修建道路用○地9.69亩;

(4)、矿产卫片图斑1个

部下发的矿产卫片疑似违法图斑位于王桥镇章峰村,矿区面积为12.78亩(0.00852平方公理)。

2、用地说明

(1)、农民建房有9个图斑,面积为105.44亩,(其中耕地10.05亩),均未办理用地手续;

(2)、工矿企业用地7个图斑,面积211.09亩,(其中耕地29.07亩),杨桥宾鸿砖厂54.17亩为合法用地,其余6个图斑156.92亩均为违法用地。

(3)、公路、水坝、学校、敬老院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图斑4个,面积为89.47亩,均为违法用地。

(4)、矿产卫片图斑1个:部下发的矿产卫片疑似违法图斑位于王桥镇章峰村,矿区面积为12.78亩(0.00852平方公理)。该矿区于2011年4月25日公开挂牌出让,因受江西东乡—德兴地区铜金矿整装勘查区重叠,根据《国土资源关于设立首批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整装勘查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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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第10号),确定的整装勘查区内矿业权空白区,当时暂停受理新立采矿权申请的限制,未配号发放采矿许可证,为了维护挂牌采矿权人合法利益,经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县国土局颁发了临时采矿许权可证,2012年5月8日,经市局与省厅协调后成功上号,省厅现已颁发采矿权许可证,因此,该矿区为有证开采。

3、整改情况

(1)、农民建房非法占用土地

农民建房9个图斑,非法占地面积为105.44亩,(其中耕地10.05亩)。

我县正在开展打击“三非”整治行动,对符合一户一宅条件的将尽快组织材料报批并完善用地手续,不符合条件的将依法进行拆除后复耕、复绿;

(2)、工矿企业用地

工矿企业用地7个图斑,总面积211.09亩,(其中耕地29.07亩):杨桥殿镇山下村宾鸿砖厂用地54.17亩,属于合法用地;其余156.92亩我局已立案在调查处理当中;

(3)、公路、水坝、学校、敬老院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

公路、水坝、学校、敬老院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图斑4个,面积为89.47亩,均未办理用地手续,对此,我局已立案在调查处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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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矿产疑似违法图斑

对国土部下发的矿产疑似违法图斑,经县国土局核查,位于王桥镇章峰村,矿区面积为12.78亩(0.00852平方公理)。该矿区于2011年4月25日公开挂牌出让,对此,我局将严格按照批准权限、开采范围,进一步加强监控管理。

4、处理建议

(1)、农民非法占地建房9宗,总面积为105.44亩,(其中耕地面积10.05亩)均为违法用地,涉及到4个乡镇,分别为:

1杨桥殿镇2宗,面积为:30.22亩, ○2小璜镇1宗,○

面积为5.16亩, ○3邓家乡1宗,面积为19.38亩, ○4孝岗镇5宗,面积为55.31亩。

处理建议:建议由属地乡政府、村、组和国土所严格按照规划要求,组织材料报批。

2、工矿企业用地7个图斑,总面积211.09亩,(其中耕地29.07亩),违法用地6个图班,面积为156.92亩,涉及到6个乡镇场和园区,分别为:

1杨桥殿镇1宗,宾鸿砖厂用地54.17亩(合法用地);○

2红亮垦殖场1宗,《荣胜雕刻厂》用地29.07亩(耕地);○

3小璜镇1宗,《江西腾通实业有限公司》用地30.34亩; ○

4虎圩乡2宗,堪头村华仁砖厂用地41.66亩、堪头村锦○

溪混凝土公司用地42.76亩;○5孝岗镇1宗,河山村《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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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陶瓷厂》用地4.39亩;○6詹圩镇1宗,梅家村养鸡场用地8.7亩。

处理建议:对占用耕地的按12元/㎡处罚款,占用其它土地的按7元/㎡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10亩以上或10亩以下分别追究科级或科级以下干部各一名)。以上用地对照规划图,全部符合规划,将尽快组织材料报批,

3、公路、水坝、学校、敬老院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图斑4个,面积为89.47亩,均为违法用地。涉及到3个乡镇,分别为:

1杨桥殿镇2宗,金坑水库坝扩建用地13.3亩,愉○

怡敬老院扩建用地4.63亩;○2黎圩镇1宗,黎圩中学新建教学楼、修建道路用地9.69亩;○3孝岗镇河山村1宗,园区公路建设2个图斑用地61.85亩;

处理建议:对金坑水库坝加固扩建用地13.3亩,经调查,是为了满足需要,服务群众的原则,本着尊重历史加固灌溉基础设施用地情况,暂时不做处理。对愉怡敬老院扩建用地、黎圩中学新建教学楼、修建道路用地、和园区道路建设用地,按7元/㎡处罚款,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即:科级以下干部2名,科级干部1名,10亩以上或10亩以下分别追究科级或科级以下干部)并组织用地材料进行用地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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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打击“三非”攻坚战成效显著

在县委、县政府的高位推动下,我县开展打击“三非”攻坚战,已进行了六个半月,此次打击“三非”攻坚战的工作目标明确,思路清晰,举全县之力治“三非”之乱,打击“三非”的行动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组成的15个私人建房调查、核查工作组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打击“三非”攻坚战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有序地开展工作。目前已全面完成宣传发动、调查摸底、核查和甄别阶段的工作任务,特别是去年12月23号、31号两次大规模拆违行动,拉开了东乡县打击“三非”行动幄幕,拆除苗圃、大富源、张坊村共8栋、土地面积1050平方米、建筑面积2100平方米的非法建筑,达到了拆除一处、震慑全县的效果,彻底打击了“三非”行为的嚣张势头,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三非”攻坚开展情况主要体现在“行动快、措施硬、成效好”三个方面。一是行动快。去年12月9日,全县召开开展打击 “三非”攻坚战行动动员大会后,“三非”办公室、宣传组、办案组、清理组、执法组、督查组和15个挂点包村工作组人员迅速到位,并能按照各自分工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按照“三包、包定”原则,即包宣传、包调查、包稳定,定责任、定时间、定目标,各挂点包村工作组深入现场,发动群众,宣传政策,宣传发动迅速到位:各乡镇、责任单位迅速选点,在主要街道、路口醒目位臵张贴了宣传标语220条,在各村(社区)、村小组人口密集地散发张贴了《东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打击“三非”攻坚战行动的通告》、《东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打击“三非”攻坚战行动致全体市民的公开信》各2万余份,并将规划区农民一户一宅、危房改造审批程序等政策法规编印1.8万多份发到各责任单位和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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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方便工作组进村入户时解释政策,让群众明白了解政策,各责任单位根据挂点村组大小也将《通告》和《公开信》复印,做到一户一份进行上门宣传,为打击“三非”攻坚战行动创造良好的氛围;县广播电台开设了开展打击“三非”攻坚战行动专栏,宣传了政策法规、及时报道了工作动态。“三非”办公室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督促指导协调各工作组开展工作,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截至目前,“三非”办公室编发简报8期,出台政策性文件6件。基本做到每周一期/件,将各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工作动态及时通报并发至县四套班子领导和全县各责任单位。孝岗镇、邓家乡、圩上桥镇、虎圩乡、岗上积镇、红星垦殖场、红亮垦殖场7个乡镇场在全县开展打击“三非”攻坚战动员大会后,均及时召开党政联席会进行专题研究,制定下发了实施方案,并召开村书记、村主任、村小组长会议进行了动员,大力支持配合调查、核查工作组开展工作。办案组从全县“三非”动员大会召开后,加大工作力度,由纪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单位组成的联合办案组迅速行动,对党员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与“三非”行为进行全面清查,查处了一批“三非”案件,共调查案件14起,其中:纪委调查案件8件,已(拟)立案16人(其中已立案10人,拟立案6人),移送公安局1人;公安局调查案件3件,刑事拘留1人;检察院调查案件3件,移送起诉3人;法院受理3起,1起判决,2起送达起诉书。清理组已制订了“三非”处罚及规费征缴工作方案。督查组坚持对打击“三非”攻坚战行动进行每日督查,使“三非”苗头得到有效遏制。二是措施硬。为确保调查摸底工作的准确,加快工作的进度,“三非”办公室制定了工作督查、工作报告等制度,制作了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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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cg5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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