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汕尾市海丰县赤坑镇项目规划文本正文(调整稿2005-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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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海丰县赤坑镇土地整理项目规划设计报告

第 一 部 分

项 目 规 划

广东省海丰县赤坑镇土地整理项目规划设计报告

1 前 言

土地整理是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有效措施,是提高土地质量,促进土地集约化利用的重要手段。积极开展土地整理,对于缓解人地矛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防治水土流失,促进农村现代化建设、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为了更好地开展项目区土地整理,并且为项目的施工提供依据,编制本规划。本规划项目为国家投资土地整理项目。

1.1 项目建设背景

海丰县位于广东省东南部,属汕尾市管辖,属于农业山区县,也是我国红色革命老区之一。地处东经114°54′至115°37′之间,北纬22°42′至23°15′之间,北倚莲花山脉、南与汕尾市城区接壤(距汕尾市26公里),东与陆河县、陆丰市相邻,西北与惠东县交界。全县共有可供开发利用的土地后备资源278915亩,土地资源丰富,开发潜力大。

自改革开放以来以来,汕尾市、海丰县城乡建设发展迅速,建设用地量剧增,随着人口的增加,社会经济的发展,全市的人均耕地量低于广东省的平均水平,耕地紧张的矛盾比较严重,耕地保护亟待进行。从广东省全省情况来看,珠江三角洲等工业化和城市化程度较高的发达地区,土地资源贫乏,在可以预计的将来,需要大量的耕地补充指标。在广东省土地整理中心的指导下,全省范围内的耕地易地开发整理项目已有效地展开。因此,积极推进土地整理,适度开发宜农后备土地资源,对保持汕尾市乃至广东省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广东省海丰县赤坑镇沙港片土地整理项目是海丰县今年土地整理项目点。县、镇两级党委、政府及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为项目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保障,近年来开展广东省补充耕地易地开发和山、水、田、林、路、村综合整理,已取得了一些成效和经验,项目区已有的健全农业推广服务体系,为开展土地整理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开展土地整理项目,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是确保海丰县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和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的需要。

本项目位于海丰县东南部赤坑镇沙港片,是海丰县的粮食和蔬菜生产基地,区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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势平坦开阔,土地肥沃,种植各种农作物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与汕尾市辖区接壤,交通非常便利。但由于区内的机耕道路及水利设施没有完善,耕作田块布局凌乱,部分坑塘、果园荒废,水渠多年失修,严重影响区内农业生产的灌溉用水,造成区内部分耕地严重沙化,同时,缺乏有规划的田间灌排工程,部分区域排水不畅,粮食亩产逐年下降,丢荒弃耕的现象时有发生,浪费了大量的土地资源。因此,当地农民迫切要求政府部门对该区土地进行整理。

(2)是增加人均耕地占有面积,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耕种积极性的需要。 赤坑镇人口众多,人均占有耕地面积仅0.066公顷,劳动力闲置情况较为严重。海丰县政府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和劳力优势,计划在赤坑镇进行土地整理,以提高赤坑镇人均耕地占有面积,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耕种的积极性,保持全县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促进农业生产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3)是加快海丰县农业现代化建设步伐的关键工程。

该整理项目是海丰县投资规模较大的土地整理项目。海丰县是个革命老区,地方政府的经济实力非常有限,没有充足基金进行大面级的土地整理。因此,为争取上级部门对该项目的支持,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推进土地整理工作的开展,特申请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同意,并转报国土资源部,将海丰县赤坑镇沙港片829.739公顷土地整理项目列入国家土地整理项目,项目的成功与否对加快海丰县农业现代化建设举足轻重。此外,通过土地整理,项目区农田水利工程的兴建,强化水土保持效果,可改善农田生态环境。按农田水利工程标准建设,达到旱能灌、涝能排,土地的生态环境也大大改善,对建立稳定的农田生态系统,促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都有重要意义。整理后赤坑镇的美好田园风光也将为市民提供一个观光休闲的生态园。

(4)进一步推进广东省乃至全国的土地整理产业化积累经验,探索新路子。

1.2 项目建设目的

本项目区规划面积为826.739公顷。结合土地利用的特点及存在的问题,本次规划的目的为:

(1)全面贯彻执行《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落实《汕尾市海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海丰县赤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土地整理的要求,对项目区内的土地实施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理,提高耕地质量,增加耕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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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达到耕地保护,促进耕地占补平衡和总量动态平衡的目标。

(2)合理调整农业布局,广泛运用现代农业生产技术和机械化手段,使项目建设达到“四化”标准,即田块平整方格化,排灌系统硬底化,道路设施规范化,农田耕作机械化。发展农业规模经营,为实现农业产业化打下基础。

(3)项目全面完成后,预计新增耕地面积86.890公顷,新增加耕地面积占整理总面积的10.51%。新增耕地耕作层18厘米以上。粮食产量每亩达450公斤以上,耕地收益增加25%,耕地比例由原来的84.93%提高到95.44%。

(4)通过对农田的整理、改造,提高农田集约化,耕地机械耕种达80%左右,农业水利化水平达95%以上,防止水土流失,改进农业生产条件,保护生态环境,造福子孙后代。

(5)作为科技兴农战略的试点,为推广农业新科技和实现土地整理产业化探索新路子。

1.3 项目规划任务

项目的规划任务包括:

(1)进行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 (2)分析项目区基本情况;

(3)分析项目区土地整理潜力,包括水资源平衡分析、土地利用限制因素分析、土地整理潜力分析;

(4)制定项目区土地整理的目标、任务和方针; (5)确定土地利用布局; (6)落实土地整理指标;

(7)确定项目区主要工程布局与设计; (8)综合评价规划方案,进行可行性论证; (9)制定规划实施的相关政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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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项目规划依据

1.4.1相关规划与文件报告

(1)《广东省海丰县农业综合区域报告》; (2)《海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 (3)《海丰县赤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 (4)《海丰县统计年鉴(2002)》; (5)《海丰县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 (6)《2002海丰县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报告》; (7)《广东省海丰县第二次土壤普查报告书》;

(8)《广东省海丰县江河流域规划报告书(1997-2020)》; (9)《土地开发整理技术质量管理办法》;

(10)《2003年海丰县赤坑镇“土地分类”统计簿》; (11)《广东国土资源年鉴2002》。

1.4.2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评估报告

《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赤坑镇土地整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报国土资源部立项材料。

1.4.3行业技术标准

(1)《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试行)》;

(2)《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00); (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 (4)《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SL72-94); (5)《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 (6)《水闸设计规范》(SL265-2001); (7)《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J021-89); (8)《农田排水工程技术规范》(SL/T4-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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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6453.1-16453.6-1996)。

1.4.4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6)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开发整理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1998〕166号〗;

(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

(8)《关于切实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39号); (9)《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0]316号); (10)《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0]282号)。 (11)关于印发《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122号)

(12)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363号)

1.4.5相关调查、分析

(1)汕尾市海丰县赤坑镇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分析; (2)天然降雨量、地表水资源调查分析; (3)海丰县基本农田建设标准调查分析。

1.5项目建设期限

本项目的建设期限为一年, 2005年10月~200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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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区概况

2.1海丰县概况

2.1.1自然条件

海丰县位于广东省东南部,属汕尾市管辖。地处东经114°54′至115°37′之间,北纬22°42′至23°15′之间,北倚莲花山脉、南与汕尾市城区接壤(距汕尾市26公里),东与陆河县、陆丰市相邻,西北与惠东县交界。

海丰县属于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辐射强烈,热量丰富,年终温暖;由于海洋影响,水分来源充足,空气湿度大。多年年平均气温21.9℃,最高年平均气温22.5℃,最低年平均气温21.4℃,七月份为高温期,平均气温27.99℃,一月份为低温期,平均气温14.02℃,日最高气温37.4℃,日最低气温为-0.1℃,无霜期多年平均347天,多年平均日照时数为2034.7小时。

据海城站42年统计资料,多年平均降雨量为2409mm,在地区上分布不均匀,降雨量大致是自西北高山区向东南沿海方向递减;降雨量年内分配不均,雨季(4~9月)占全年降雨量85.7%,旱季(10~3月)占14.3%;降雨量年际变化较大,最大年降雨量为3727mm,最小年仅1411mm,两者相差2.64倍。根据海城站资料,多年平均蒸发量1251mm,相对湿度年平均为81.5%。全县多年平均径流深1600毫米,年径流总量26.2亿立方米(不包括地下径流),平均径流系数0.65。由于海丰县境内地表水较为丰富,未对地下水进行调查开发和利用,据估算全县地下水为5.22亿立方米。

据海城站资料,影响海丰县台风平均每年4次左右,出现最多的7~8月,占年台风次数的61.3%,历年台风最早出现在5月中旬末,最晚出现在12月初旬,台风带来暴潮。

海丰县属华夏陆台的一部分,山脉走向也为东北—西南的华夏式走向。成土母质种类较多,主要的成土母质为花岗岩、砂页岩、滨海沉积、河流沉积的细砂粘土。此外,还有石英岩、凝灰质岩及变质板岩等。砂页岩全县分布广泛,以莲花山脉为主,约占山地面积的70%。海丰县背山面海,西北部为莲花山脉环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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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西北高,东南低,自西北向东南倾斜的地势。全县陆地面积1750km2,其中山区占6.8%,丘陵台地占52%,平原占31.5%。全县东西长75 km,南北宽34 km,海岸线长137 km,地势北和西北为山区和丘陵,中南部为冲积平原,东西南部为台地。

根据县农业局1983年土壤普查资料,全县主要土壤类型为水稻土和赤红土。水稻土约占耕地面积的66.5%(其中山区占16.1%,平原占43.8%,沿海占6.6%),以潴育型水稻土(黄沙土)分布最广;赤红土约占耕地面积32.7%(其中山区占6.7%,平原占15.2%,沿海占10.8%),以花岗岩赤红土面积最大;而其他土类仅占耕地面积的0.8%。

2.1.2社会经济条件

海丰县是汕尾市辖区,据2002年海丰县统计资料,全县土地总面积1750平方公里,全县有19个乡镇、3个乡镇级农林场水库,244个村民委员会,1614个村民小组,42个居民委员会,387个居民小组。全县总户数158681,其中农业户93760户,渔业户数2867户,非农渔业户数62054户。全县总人口756739人,其中农业人口485534人,渔业人口15080人,非浓渔人口256125人,人口密度432人/平方公里。

海丰县耕地总面积23351公顷,其中水田18764公顷,旱地4587公顷。社会总产值(按当年价)1839096万元,其中农业322170万元,工业821144万元,建筑业132622万元,运输邮电业108190万元,商业185742万元,其他269228万元。国内生产总值(按当年价)813746万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10745元。工农业总产值1136624.9万元,其中农业总产值32217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785元(抽样调查)。

海丰县陆上交通方便,广汕公路、深汕高速公路横穿全县全境,成为全县陆上交通主干线,县通镇、镇通管理区已形成公路网络化,通车里程700公里。

海丰县背山面海,农渔业资源丰富、土地肥沃,水源充足,气候温和,农业条件优越盛产大米及其他经济作物,海洋捕捞、淡水养殖等都有。农业以种植水稻、甘薯为主,次为花生、蔬菜、甘蔗、大豆、黄红麻、烟叶、水果等。沿海有后门、小漠等渔港,盛产对虾、龙虾、鱿鱼、海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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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是革命老区,有海丰红宫、红场旧址、彭湃故居等纪念地。

2.2 项目区概况

2.2.1位置与范围

海丰县赤坑镇土地整理项目位于海丰县东南部赤坑镇的沙港片,距县城区约18公里,位于东经115°28'45''——115°31'04'',北纬22°51'34''——22°53'52''之间,总面积826.739公顷。项目整理范围包括沙大、长围、吉屿、下铺、石望5个村委会。

该项目西以长陇-围内-圣山连线为界,北以后溪、东溪河为界,东以流冲河、石望飞地、下铺飞地为界,南以外溪、大化河为界。

2.2.2地质、地形、地貌

项目区的土壤主要由海相沉积物、砂页岩和河流沉积发育而成,项目区地貌类型以平原为主,最大高程24米,最小高程16米,平均高程在20米左右(本地高程)。区内地势平坦开阔,交通水利设施纵横交错,有较好的排灌用水基础设施,为土地整理打下良好的基础。

2.2.3气候与水文

项目区属于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辐射强烈,热量丰富,年终温暖;由于海洋影响,水分来源充足,空气湿度大。多年年平均气温21.9℃,无霜期多年平均347天,多年平均日照时数为2034.7小时。多年平均降雨量为2409mm,降雨量年内分配不均,雨季(4~9月)占全年降雨量85.7%,旱季(10~3月)占14.3%;多年平均蒸发量1251mm,相对湿度年平均为81.5%。全县多年平均径流深1600毫米,年径流总量26.2亿立方米(不包括地下径流),平均径流系数0.65。由于海丰县境内地表水较为丰富,未对地下水进行调查开发和利用,据估算全县地下水为5.22亿立方米。据海城站资料,影响海丰县台风平均每年4次左右,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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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的7~8月,占年台风次数的61.3%,历年台风最早出现在5月中旬末,最晚出现在12月初旬。台风带来暴潮。

项目区内的水资源非常丰富,东溪、流冲河、大化河从项目区旁边经过,项目区附近有赤沙水库。

2.2.4土壤与主要农作物

项目区内由丘陵、山间冲积平原构成多样的土地类型。其土壤类型属潴育型水稻土,土层深度一般在60厘米以上,有机质丰富,土层深厚,适宜种植各种粮食作物和多种经济作物,为因地制宜,综合利用土地资源,发展多种经营,满足人们的物质和生活需要创造了有利条件。

项目区的耕地以种植水稻为主,兼种部分蔬菜、瓜果、玉米、豆米、蕃薯及其他经济作物;丘陵及村边地种植荔枝、龙眼、香蕉、芒果等水果;部分荒废地及未利用地生长的都是竹类、灌木为主。

2.2.5自然灾害

项目区自然灾害主要包括灾害性的气候以及由于自然和人为因素造成的水土流失。灾害性天气主要包括(1)暴雨:暴雨(指日雨量大于等于80毫米)是海丰县主要气象灾害天气之一,每年4至10月份均有出现。(2)台风:由于面临海洋,每年夏秋季都要受到台风的袭击。(3)干旱:由于降雨明显季节性变化,出现季节性干旱,如春旱和秋旱。

由于降雨年内分布不均,并受台风影响,出现大到暴雨,造成山洪暴发、洪涝灾害。另外花岗岩、砂页岩发育的赤红壤土体疏松,大暴雨、以及人为砍伐植被、不合理的农业耕作方式,均会导致严重的水土流失,对区域生态环境、农田以及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产生严重威胁。

2.2.6社会经济条件

本项目区是海丰县粮食生产基地之一,区内地势平坦开阔,土攘自然肥力较高,交通水利设施比较便利,种植各种农作物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本项目区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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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牧、副、渔五业俱全,以农业为主。农业又以种植业为主,农作物有水稻、玉米、木薯、蕃薯、马铃薯、蔬菜等;粮食以稻谷为主,辅以薯类、玉米及各类蔬菜,经济作物以花生、甘蔗等为主;水果类有柑、橘、橙、青梅、香蕉、荔枝、龙眼、芒果、杨桃等;畜牧业有牛、生猪、肉兔、三鸟等。

据海丰县2002年统计资料汇编,2000年末赤坑镇总人口69400人,农业人口61849人,占总人口的89.12%,农村劳动力人口27415人。耕地总面积2290.87公顷,其中水田占87.51%,旱地占12.49%,人均耕地面积0.033公顷,农村劳动力平均拥有耕地0.084公顷。赤坑镇工农业总产值40432.4万元(按当年价格),农业总产值21643.4万元,人均工农业产值5826元。项目区主要社会经济指标和各村的土地利用现状分别见表1—1和表1—2。

多年来,海丰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赤坑镇农业生态环境的改善,特别注意农民的命根田——沙港片(规划中的土地整理项目区)。近年来,已经逐步投入资金开展区内的道路、水利设施建设,区内的道路、水利设施纵横贯通,已经初步形成网络化,田块平整方格化初具规模,为土地整理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表1—1 项目区主要经济指标

指标 乡镇 行 政 村 沙大村 赤坑镇 长围、吉屿村 下铺村 石望村 总计 5个 人口(人) 6110 3892 2040 4200 16242 3000-4000 人均纯收入(元) 资料来源:赤坑镇提供2003年农村基层组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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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海丰县赤坑镇土地整理项目规划设计报告 表1—2 项目行政区的土地利用现状(单位:公顷)

村名 耕地 园地 0.500 1.000 0.080 0 1.580 林地 0.000 0.527 0 0 0.527 其它 农用地 73.487 13.520 19.400 8.773 115.180 建设 用地 18.840 8.947 2.393 2.060 32.240 未利 用土地 36.100 25.547 6.453 2.667 70.767 总计 445.03 299.51 80.85 100.06 1435.16 沙大 316.107 长吉 249.967 下铺 石望 合计 52.527 86.560 705.161 数据来源于2003年海丰县赤坑镇土地统计簿

2.3 项目区基础设施状况

2.3.1交通状况

从赤坑镇通往项目区村委的公路为硬底化的水泥路面,项目区内有部分沙石路面,其余都是土坯路。各田块之间大部分有道路连接,交通比较方便。

2.3.2排灌系统设施状况

项目区内的水源主要由东溪河、大化河、赤沙水库供给,通过从提水进入灌渠,供项目区农作物需要。项目区内的灌排渠、沟纵、横交错,基本完成自流灌溉的网络系统,为农业生产提供了有利条件。但灌溉区内的斗、农渠小部分硬底化,大部分仍为土渠,且布局零乱,相互独立,不成系统,特别是以前的沟渠布置未设置田间排水系统,田间排水不畅,部分区域雨季仍会积水,不利生产。

2.3.3电力设施状况

项目区的村庄稠密,电网密布,现架设有220V、380V的电网,50万伏电网从中部通过,电力资源充足,所有村庄都架设有三相220V的电源,架接电源位置非常方便,电力设施投资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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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生态保护设施状况

项目区的建设特别注重农业生态与环境保护相结合,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加强对农业生产所造成污染的监测,严禁使用长效高毒的农药,控制村庄及厂矿废水直接流入农田,防止村庄周边农田受到禽畜的影响。

2.4项目区土地利用结构

项目区内包括沙大、长围、吉屿、下铺、石望5个村委会,总面积826.739公顷。项目区内土地利用类别主要以耕地为主,面积702.160公顷,占该区土地总面积的84.93%;其它农用地面积约53.812公顷,未利用地70.767公顷。见表1-3。

表 1—3 项目区各类土地利用现状 类 型 耕 地 农用地 园 地 其它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土地 未利用地 其他土地 总 面 积 0 826.739 0 100.00 面积(公顷) 702.160 0 53.812 0 70.767 所占比例(%) 84.93 0 6.51 0 8.56 注:表中数据为2003年海丰县赤坑镇“土地分类”统计簿。

3 项目分析

3.1土地利用问题分析

3.1.1土壤肥力不高,生产力水平较低

土壤肥力是指土壤在多大程度上供应和协调作物所需营养条件和环境条件的能力,水分、养分、空气和热量是四大肥力要素。由于旱地土壤主要是由花岗岩母质发育而成,土质疏松,容易发生水土流失,土壤表层被冲刷,养分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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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供肥、保肥和保水能力弱。土壤肥力不高;水田土壤由于经常渍水,土壤长期处于还原条件下,容易出现铁、锰毒害,土壤生产力水平不高。

3.1.2基础设施不完善,不利于农业生产的正常进行

其一,项目区内地势低洼,排灌设施不完善,区外排水支沟年久失修,淤积十分严重,致使项目区内土地在雨季经常出现涝灾,这是影响项目区土地生产力的主要障碍因素;其二,项目区内道路主要为自然形成的土路,且大多数道路弯曲不平,宽窄不一,不利于农民生产和生活;其三,项目区内几乎没有树木,农业生态环境日趋恶化。 3.1.3土地利用率不高

项目区内还分布着荒废园地、废弃河涌、废弃水塘、未利用地等,土地利用率不高,限制了农业生产机械化程度的提高;原有水利设施比较落后,加上工程老化,年久失修,原有土渠渗漏严重,未能发挥水资源效益。

3.2新增耕地潜力分析

土地整理潜力来源主要有两个渠道,一是来源于未利用土地,二是来源于已利用土地的整理,包括由土地平整和田块统一规划而带来的田埂减少、零星坑塘和沟渠的平整、闲散废弃地的整理。海丰县赤坑土地整理项目的新增耕地将主要来源于其他农用地(包括废弃水面、坑塘、田埂、废弃沟渠、道路等)的整理。

新增耕地潜力分析如下: (1)未利用土地

整理区未利用土地共有70.767公顷,绝大部分为荒草地,没有裸岩石砾地和沙地等,可以全部开发出来作为耕地,可整理出耕地70.767公顷。

(2)其他农用地

项目区内有部分废弃坑塘、废弃水面,可以进行平整开发出来作为耕地;另外,对项目区内散乱沟渠、道路重新布置,使沟渠、道路用地系数降低,增加耕地面积,共计可整理出耕地16.123公顷。

以上整理区各类用地整理潜力合计为86.890公顷,占整理区面积的10.51%。 土地整理后,通过农田水利工程和土壤改良等措施,项目区耕地将建设成为标准农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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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4 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土地利用结构变化情况表

单位:公顷 开发整理后结构变化 开发 地类 整理 前面积 耕地 园地 林地 牧草 其他 地 农用地 37.689 37.689 -16.123 农用地 工矿 仓储 用地 建设用地 住宅 用地 交通 水利 运输 设施 用地 用地 未利用地 未利 其他 用土地 土地

0 0 -70.767 农 用 地 耕地 园地 林地 702.16 702.16 牧草地 其他农 用地 工矿仓 储用地 建设用住宅用 地 交通运 水利设 施用地 未利用地 未利用 土地 其他土 地 53.812 16.123 地 输用地 70.767 70.767 开发整理后面积合计 826.739 789.050 +86.890 前后增减面积

3.3 灌溉水源分析

海丰水资源十分丰富,雨量充沛。全县多年平均降雨量为2409毫米,多年平均径流深为1600毫米,年径流总量多年平均26.2亿立方米。项目区内的水资源非常丰富,东溪河、流冲河、大化河从项目区旁经过,赤沙水库位于项目区附近。项目区水源大大满足区内四季农业生产用水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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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水土平衡分析

3.4.1 需水量估算

项目区总面积为 826.739公顷,土地整理后耕地面积为789.050公顷。 按照《国家投资土地整理项目质量验收标准》要求,项目区旱地灌溉保证率P=75%,水田灌溉保证率P=90%。灌溉定额采用广东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所1999年编制的《广东一年三熟灌溉定额》中表5-1各站一年三熟设计净灌溉定额表可知,当p=90%时,海丰县砂壤土净灌溉定额为848立方米/亩,根据《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其渠系利用系数为0.7,则毛灌溉定额为1211.4 立方米/亩。

据《广东一年三熟灌溉定额》各站设计灌溉定额典型年表,海丰县设计灌溉定额枯水年的典型年为1967.4-1968.3,再由枯水典型年灌水量年内分配率,计算出项目区各月所需总灌溉水量(项目区总耕地面积789.050公顷)和平均流量Q,列表如下:

表1-5 P=90%枯水年典型年灌水时段分配表

月份 降雨量月分配(%) 灌水量分配率(%) 每亩用水量(m3) 总用水量 (万m3) 平均流量Q (m3/s) 1.000 0.285 0 0.597 0.403 0.900 1.059 0.133 0.564 0.500 0 0 0.457 259.23 76.31 0 159.87 108.04 233.20 283.60 34.59 151.19 133.96 0 0 1439.87 218.1 64.2 0 134.5 90.9 196.2 238.6 29.1 127.2 112.7 0 0 1211.4 18.0 5.3 0 11.1 7.5 16.2 19.7 2.4 10.5 9.3 0 0 100 4 10.7 5 19.6 6 9.5 7 7.2 8 31.3 9 6.1 10 0.4 11 0.1 12 0 1 0.7 2 4.8 3 9.6 全年 100

由上表可以看出,项目区耕地全年需水总量为1439.87万立方米,保证率P=90%时项目区最大需水量在10月,其总水量为283.6万立方米,月平均最大流量是1.059立方米/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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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 供水量估算

项目区内的水资源非常丰富,全县最大河流黄江以及东溪河从项目区经过,而项目区周围的赤沙水库P=90%的年可供水量达5000万立方米,东溪河、流冲河、大化河多年平均流量大于2.0立方米/秒。

3.4.3水资源平衡分析

项目区周围的赤沙水库P=90%的年可供水量达5000万立方米,东溪、流冲河、大化河多年平均流量大于2.0立方米/秒。项目区耕地全年需水量为1439.87万立方米,月平均最大流量是1.059立方米/秒。可见,项目区供水量远远大于需水量,完全可以满足灌溉用水需要,灌溉区内的斗、农渠经过整理后可以达到自流灌溉的网络系统。

3.4.4灌排方式分析

从项目区的水资源赋存状况和当地的种植、灌溉习惯看,项目区的水资源以地表水资源利用为主,需要对现有主要灌溉渠道作清淤处理,从公平灌渠的沙港分渠、东溪河引入项目区干渠,修建田间灌溉渠道,灌溉渠道建设均采用浆砌砖,以满足项目区的用水需要。

项目区地势平坦开阔,排涝沟纵横交错,贯穿项目区,排水便利。排水方法主要是开挖排水沟排水,将区内涝水引出项目区外。排水沟建设硬底化,以满足排水区的排水需要。

3.5 环境影响分析

3.5.1对环境的有利影响

(1)项目区目前地块零乱,基础设施薄弱,通过项目整理建设,改善水利、交通条件,可以增强农田灌排能力,改良土壤肥力,促进土地可持续利用。

(2)项目实施后主要从事农业生产,属无污染型工程。开发整理过程中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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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考虑水利和生态建设,不仅不会造成新的水土流失,相反,还可以有效治理水土流失。

(3)项目完成后,农田林网网格化,可以减小风速,降低水土流失,改善农田的小气候。

3.5.2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在项目实施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定程度的粉尘、废油、废水污染土地的现象,还有一定弃土、弃石,同时还会有一定程度的噪音扰民。要加强对工程施工期的管理,尽量减少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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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项目规划方案

4.1规划目标

(1)该土地整理项目,保障新增耕地面积占整理面积的10%以上; (2)全面规划、综合整治,完善项目区水利、道路、防护林网等基础设施的配套程度,提高农田集约化、机械化、水利化水平;

(3)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田生态环境,改良土壤,增加耕地收益,使农民摆脱长期以来靠天吃饭的状况;

(4)调整土地产权关系,保障土地权属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项目区社会稳定;

(5)提高土地质量,增加可利用土地和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率; (6)防止水土流失、改善项目区生态环境。

4.2 规划原则

土地整理项目规划的总原则是土地整理项目规划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理专项规划,按照土地整理规划与设计、水利、农业等相关行业标准或规范的要求,根据项目区所存在的主要矛盾,因地制宜,进行全方位的规划设计,达到提高土地质量,增加耕地面积,改善生态环境,改善农民生产和生活条件的目的。

4.2.1项目区边界划分原则

项目区片边界划分要求各片区的地貌类型和整理类型整体一致,并保持行政界线和主要地物形态、界线的相对完整性;为了尽可能地增加土地整理的有效规划建设面积,在保障必要的生态防护的前提下,对于在边界边缘没有必要整理和目前尚无能力整理的地类,列在整理范围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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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土地平整原则

按照土地平整的相关要求,根据骨干沟渠、道路的走势和高程,因地就势,以田块和格田为单位进行土地平整。

4.2.3 工程布置原则

根据项目所具有的主要矛盾,结合当地生产传统和习惯,在工程技术上可行、经济合理,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兼顾的前提要求下,统一整理,统一布置。首先满足交通和排水要求,田间路、生产路和排水系统整体配套。其次是充分利用现有渠道,布局灌溉系统,结合当地实际,采用灌排分设方式。再次是因地就势,全部采用自流灌溉。最后是根据地方实际,建设田间道路两旁的护路林等防护林带工程。

4.2.4土地利用规划原则

土地利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理专项规划。尽可能地增加耕地面积并集中连片;在邻近居民点和交通、灌溉便利的地块布局蔬菜用地,其他耕地用于水田和其他耕作用地;田块内部均按照格田设计,实际使用时可以根据土地承包和组织形式以及农民的耕作习惯和市场需要,按照所选择的作物对相关田块进行适当调整。

4.2.5 规划的公众参与原则

为保障规划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尽可能广泛地争取公众参与。规划设计过程中,对规划和设计方案征求当地农民、水利、农业和环保等部门的意见,对项目区内农村社会经济和农户进行实地调查。

4.3 规划标准

海丰县赤坑土地整理示范项目的规划标准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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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土地开发整理标准(TD/T1011~1013—2000)的基础上,提出适合本项目的规划标准。

4.3.1 国土资源土地开发整理行业标准

(1)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目的标准 ①防洪:能抵御五十年一遇的洪水;

②灌溉:灌溉保证率达到90%,做到排灌分设,排灌系统配套,主要灌溉渠道硬底化;

③治涝:五十年一遇日降水量2天排干,24小时降雨量280mm不受浸; ④治渍:地下水位离田面50厘米。 (2)土壤条件

土壤耕作层18厘米以上,土壤有机质含量达2%以上,全氮0.18%以上,土壤理化性状好,砂粘比例适中,30%沙土,70%粘土。

4.3.2 田块标准

在保护好环境、不影响农业生产和节约投资的情况下, 尽可能地增加有效耕地是本项目土地开发平整的基本原则。

根据田块面积、机械作业要求、灌溉排水以及防治风害等要求,同时考虑地形、地貌的限制,耕作田块的规格长边取为200~240m,宽取80~120m。耕作田块内部设计:土地平坦区格田长度为50~60m,宽度为40米,格田田面高差为±3cm。格田之间以田埂为界,埂高为40cm,田面坡度为1:500。土壤类型及理化性质一致。田块面积一般控制在2.8公顷左右,田块内格田面积一般控制在3~5亩;在田块的规划设计过程中,均按照格田标准设计,在具体生产实践中,可以根据具体的市场和土地经营、管理和组织形式选择适合的作物再对相应田块进行适当调整。

4.3.3 灌排水工程标准

结合地形及当地现有成熟的灌排模式,经现场察看,并听取地方意见,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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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田间输水渠道全部采用灌排分设,田间道两边布置斗渠,生产道两旁布置农渠,斗渠与农渠垂直布置,农沟布置在两个生产道之间,直接排入斗沟再汇入支沟,这样可以有效地节约土地,方便管理,并大大提高土地利用率。沟渠布置应紧密结合地块形状及地形条件,尽量平顺,减小起伏和转折点,并力求做到长度最短,最大程度减少投资。

由于项目区的现有沟渠布置不合理,灌溉效率差,根据项目区将原有沟渠全部整理后,重新布置全部的沟渠,其输水斗渠渠底比降采用i=1/2500,农渠采用i=1/2000;对应斗、农沟设计渠底比降采用i=1/2500和i=1/1000。所有的斗、农渠和农沟都是用浆砌砖衬砌,斗沟采用土沟。其灌排渠沟断面尺寸根据实际灌排面积计算确定。

排水沟主要用来承担项目区内涝水的排出任务,并汇流在项目外容泄区域,有效地降低地下水位,控制地面径流。在本工程中,骨干排水沟尽量利用原有的排水河道,并汇流到项目区外,斗、农级排水沟承担田间的排水任务。对于原有排水沟的弯曲段,结合当地的地形,采用裁弯取直的方法,并对原有的排水沟进行疏浚,降低排水沟糙率,提高的排水能力。

田间斗沟均采用五十年一遇洪水排涝标准设计。根据《农田排水工程技术规范》SL/T4-1999的要求,本稻作区设计暴雨的历时和排出时间采用1d降雨2d排出。

跨越灌溉支渠和排水支沟以上的田间道及生产道,需架设桥梁作为交叉建筑物。本工程的桥梁采用板梁式,单跨长度5米。桥墩采用Mu60M7.5浆砌石支撑,桥梁按汽-10级标准设计,桥板采用C25钢筋混凝土预制板。

当灌排渠沟需要穿越道路或机械下田、且断面较小时(一般小于2m),需设过路涵洞(简称路涵)或涵管作为交叉建筑物。本工程所规划的斗沟路涵、斗渠路涵和斗渠下地涵均采用盖板涵,路面宽分别为6m和2m两种,路涵断面宽分为120cm和110cm两种,涵高为120cm。洞底和边墙均采用Mu60M7.5浆砌石结构,盖板为C25钢筋砼盖板。本工程所规划的农沟路涵、农渠路涵、农沟下地涵、农渠下地涵、田间道过水涵和生产道过水涵均采用C25钢筋砼涵管,内径分60cm和50cm两种,管壁厚6 cm,单根管长为1m。

斗农毛门分别位于输水斗渠、农渠及毛渠的渠首,斗门和农门宽度视对应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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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的宽度而定。毛门位于末级输水渠道上,毛门开设密度原则上50m一处,并与规划的格田数量对应。

4.3.4 道路工程标准

项目区道路分主要田间道和生产路二种。

主要田间道路是连接村与村之间的道路,一般结合项目区现有路面布置,道路标准高,且为项目区内主要田间道路,考虑到当地的经济条件和发展要求,道路规划砂石路面。砂石田间道路面宽4m,厚15cm,路基素土夯实,厚30cm,路面高出地面45cm。生产路是为人工田间作业和收获农产品服务的,设计路面宽2.0m,路面为砂石路,表层为10cm厚的砂石层,其下用素土夯实,厚30cm,其路面高出地面40cm。

田间路一般沿斗渠道的一侧布置,田间道的两侧为落羽杉的绿化带。生产路沿农渠布置,根据需要,在路的另一侧紧邻布置一条排水沟。

4.3.5 水土保持工程标准

为保护主要灌溉渠(沟)、排水沟渠和田间道路,便于农民田间生产作业,本次设计沿主要田间路的两侧临渠道一侧各布置一行护岸、护路防护林,株距2米,以保持水土,树种选择落羽杉。

4.4项目工程总体布局

项目区总体布局是区区的机耕道路相通,水利设施是三面光渠道,主干渠道与斗毛渠交织成网,形成自流灌溉的网络系统,田块平整达到方格化,综合整理达到“四化”标准。

4.4.1 土地平整工程

根据项目区土地现状及利用方向,结合田块面积、机械作业要求、灌溉排水等要求,本项目区土地平整设计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平整不规则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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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进行灌排渠沟布置,设计典型田块,并尽量实现“田成方,路成网,林成行、渠归整”的农业生态园格局;二是利用原有沟渠的灌排水体系,完善田间灌水系统设置,设计各田块尽量整齐划一,并突出“田、水、路、林、村”功能配置,最大限度地节约耕地;三是平整部分坑塘、田埂、废弃沟渠、废弃园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四是对废弃居民点进行拆迁平整;五是开发利用未利用地,恢复土地原貌,完成土地的再利用。

4.4.2道路工程

项目区需完成4米宽的砂石田间道20.08公里,2米宽生产道64.07公里,健全项目区道路网络设施。生产路垂直田间道布置,间隔250-350米,以满足每个田块与田间道之间的交通联系。

4.4.3灌排水工程

此次整理过程中,将完成的农田水利工程主要包括修建三面光的斗渠19.49公里,农渠41.33公里,斗沟19.39公里,农沟35.90公里,配置斗农毛门953座,路涵1022座。渠、沟两侧用浆砌砖,水泥砂浆批荡,底部用混凝土浇筑。斗渠沿田间道一侧布置,农渠沿生产路两侧布置,农沟布置在生产路之间,农沟间隔为250-350米。上下级输水渠道(排沟)相互衔接,形成完善、系统的排灌网络体系。

4.4.4防护工程

根据项目区的地理位置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在区内田间道两旁每隔2米种防护树一棵,共种植树木20081棵。林带与道路平行延伸,既可保护生态资源,又可达到美化环境的效果。

4.5 规划后土地利用结果

根据土地利用布局和工程布局,项目区整理后耕地面积增加86.89公顷,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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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比例由整理前的84.93%增加为95.44%;详见表1-6。

表1-6 项目区整理前后土地利用结构变化情况表

名称 地类 农 用 耕 地 园 地 规模(公顷) 前 702.160 53.812 70.767 0.000 826.739 后 789.050 37.689 0.000 0.000 826.739 增加 86.890 -16.123 -70.767 0.000 0.000 前 84.93 6.51 8.56 0.00 100.00 比例(%) 后 95.44 4.56 0.00 0.00 100.00 0.00 增加 10.51 -1.95 -8.56 地 其它农用地 未利未利用土地 用地 其他土地 小 计 4.6 土地权属调整

4.6.1土地权属现状

项目区的建设,规划整理的面积826.739公顷,其中沙大村委会381.673公顷;长围和吉屿村委会283.799公顷;下铺村委会63.267公顷;石望村委会98.000公顷。据调查,区内的土地全部属于集体土地,各自然村之间的土地权属非常清楚,无争议。

由于区内的道路,水利建设及部分田块的合并,导致土地的界址、权属发生了变化。因此,在充分考虑当地各种土地因素的条件下,对土地权属进行重新调整,以便协调参与者之间利益的互相冲突,适应农业技术和土地整理的要求,达到合理利用土地和改善土地利用条件,降低经营成本,实现农业机械化,提高经营管理效率的目标。

4.6.2权属调整的原则和依据

权属调整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权属调整必须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有利于耕种和规模经营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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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项目区内的零碎地块较大,完全调整具有相当大的难度,权属调整时,必须切合实际,考虑群众的接受程度,尽量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发生。调整时以有利于耕作和规模经营为原则,合理化调整那些不利于耕作和机械化生产的地块,主要是小地块和插花地等。

(2)产权清楚、无争议的原则

项目区产权调整应以产权清晰、无争议为原则,产权清楚就是有双方认可的指界文件及产权证明,且群众接受。

(3)公平、公正、自愿原则

在调整时还要遵循公平、公正、自愿原则,否则即使用权产权暂时调整了,但纠纷仍然未解决,这有悖于整理的初衷。只有做到公平、公正,才能使群众支持,而只有群众自愿参加,才能解决纠纷。在权属调整过程中,群众的参与很重要,没有群众的民主参与,很难实现公平、公正和自愿。

(4)等价交换原则

在交换过程中,要以土地的经济价值为基础,实行等价交换,有条件的可对农地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的价格进行交换。

4.6.3土地权属调整方案

项目工程竣工后,由国土、镇政府、村委会和村民代表根据土地整理前丈量、核定各自的四至面积,对各自然村的土地进行就近的权属调整,并对权属调理后的土地重新登记造册,现场代表签字认证件,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变更登记手续,方便今后农业生产和管理,避免各自然村之间土地的权属纠纷。

各村民小组土地总面积基本保持不变。

根据各自然村现状地类面积,按整理过程中的贡献分配开发整理后的耕地。 各自然村权属分界以新的路、渠、田埂作为分界,采用取直割补的办法平衡,并就近调整,飞地调整则通过置换完成调整。

对原有权属界线不直、互相碶入的地段结合新建道路、田块规划进行调整。可以对采取转换的方式,使产权以规划路为界,既可截弯取直,又利于生产,起到了明晰产权关系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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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新增耕地部分,经政府部门确认后,根据各自然村的情况,可以留给集体承包,也可以直接分给农民。

减少耕地是因公共设施如道路、水利等工程建设占用耕地,造成耕地面积减少,本着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分摊,也可与新增耕地一块分摊。在规划时要充分考虑各集体对公共设施的贡献程度。此外,也可以对整理区的土地进行评价,根据等价交换的原则,将整理区界线打乱,对耕地进行重新分配调整,这样做的好处是为土地的规模经营和可持续利用打下基础,但会带来很大的工作量,涉及面广,增加工作的难度。

另外,为补偿修筑产业道路、水利等公共设施建设所占用的土地,可以划出不高于15%、不低于5%比例的整理后的耕地面积作为补偿。

4.7 投资估算

4.7.1投资估算依据

本项目工程投资估算主要参照广东省水利、公路和国家投资土地整理有关预算定额标准,具体依据为:

(1)《广东省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细则》(省水利厅) (2)《广东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省水利厅) (3)《治理工程预算定额》(交通部)

(4)《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程》(国土资源部) (5)《土地开发整理验收规程》(国土资源部)

(6)参照本市同类工程项目预算定额标准(即广东省易地开发工程项目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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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2投资估算、总额及季度投资

项目区土地整理工程项目的建设,根据各项整理的综合估算,共需投入资金1696.15万元,单位面积投资1367.7元/亩。(详见附表11、附表12)

4.7.3投资进度计划

项目区土地整理工程项目的建设,根据各项整理的综合估算,整个项目的资金投入计划分三个季度实施,2005年第第四季度投资713.97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42.09%,开始进行土地平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农田水利工程,于12月底完成土地平整工程;2006年第一季度,投资661.6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9.01%,完成田间道路工程,继续进行农田水利工程;第四季度,投资320.5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8.90%,完成农田水利工程及其他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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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规划方案评价

5.1 社会效益评价

5.1.1增加耕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率

项目区内目前有一定比例的退化牧草地、其他农用地(包括废弃的坑塘、田坎、沟渠等)和未利用土地,土地利用率不高。通过土地整理可以重新组织土地利用,增加耕地面积,以达到提高土地利用率的目的。经测算,项目实施后,项目涉及村耕地总面积由原来的702.160公顷增加到789.050公顷,新增耕地86.890公顷,新增耕地比率达到10.51%。 5.1.2改善耕地质量,提高耕地产出率

本项目实施以后,土地得到平整,田块规整成方,水利设施配套完善,田间道路和农田防护林成网,区内所有的耕地将成为“旱能灌、涝能排”的标准农田;使项目区农田成为旱涝保收的稳产高产田,光、热、水资源利用率得到提高,作物产量也可提高,再加上大力推广和使用有机肥料和生物肥料,耕地质量将得到全面提高,从而增加耕地产出率。 5.1.3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

项目实施后,将形成完善的田间道路系统和灌排系统,有利于推进规模化和专业化经营,使其紧靠珠江三角洲的区位优势得到充分发挥,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另一方面,项目实施后,农民可充分利用完善的农业生产设施,发展多种经营,降低生产成本和风险,从而增加收入。 5.1.4 增强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意识

经过田、水、路、林的综合整治,使项目区建设成为海丰县土地整理示范项目区,将增强项目涉及村镇广大人民群众、各级政府和国土管理部门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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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增加就业机会,促进社会稳定

项目实施后,耕地面积的增加、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可为项目区内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就业机会;通过合理、合法的土地权属调整,避免“插花地”的出现,可以减少今后土地利用过程中可能引发的各种纠纷,有利于保持项目区的社会稳定。

5.2 生态效益评价

项目实施将使区内生态环境大大改善。结合骨干沟渠的统一布置,加强了护岸、护坡防护林的建设,使生态防护较之整理以前更有规则、更有秩序。项目实施后,将一改现有田块零星破碎,利用率低的状况,会极大地提高土地集约化利用水平;对整理范围内的废弃坑塘、沟渠填平整治,在适宜的地方新建沟渠,促进排灌畅通,有利于防洪排涝。通过完善排灌系统,提高土地生产能力,增强作物的抗病、抗倒能力,减少化学肥料及农药的施用量,对减少环境污染起到重要作用;通过实施冬种和轮作,增加土壤有机质,有效地促进农田生态良性循环项目实施将明显改善项目区的生态景观。项目完成后,将出现一个“田成方、路成框、渠成网、林成行”的现代化生态高效农业园区,可以有效抑制水土流失,降低风沙影响,使项目区的生态环境和农田小气候得到较大程度的改善。

5.3 经济效益评价

项目区交通便利,土地整理后种植结构是以高效、稳产的粮食作物为主,同时发展多种经营。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净增耕地86.890公顷。

(1)生产期年纯收入

通过土地整理和农田标准化建设,水稻年亩产可增加80-120公斤,亩增产值约100元;在目前项目区多为一年两造的种植制度基础上,可增加一冬种作物,如冬种蔬菜等,按种植蔬菜计算,亩产400公斤,则每亩可增加收入200元,合计每亩可增加产值300元。则项目区生产期每年增加收入:

△P=300×789.05×15 = 355.0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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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总投资 K=1696.15万元 (3)年费用 ①折旧费

工程经济使用寿命按30年计,则年折旧费为: C1=1696.15/30=56.54万元 ②维修费及运营费管理费

此项费用包括工程维修费、管理人员工资等,取净效益值的3%计: C2=1696.15×0.03=50.88万元 合计每年支出: C=C1+C2=107.42万元

考虑土地整理属于国家投资工程项目,在计算投资回收期时采用静态投资回收期计算公式计算,则静态投资回收期:

T=K/(△P-C)= 1696.15/(355.07-107.42)=6.84年≈7年

就此而言,耕地经营管理的直接经济效益是十分显著的。同时,项目区土地整理将建立良好的高效生态农业系统,采用作物良种和先进的经营管理技术和模式,并以此为契机,调整项目区所在乡镇的农业结构和经济结构,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促进地方经济的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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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项目实施措施

6.1 组建管理机构

为了加强对海丰县赤坑土地整理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海丰县国土资源局成立了“海丰县赤坑镇土地整理项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下列成员组成:

组 长:陈增新

副组长:林木辉 吴克城 施流德

成 员:吴伟琦、许良新、曾诗贤、卓凛波 下设办公室:主任由曾诗贤兼任 成员:陈成耐 陈秋鸿 曾昭美

6.2进行宣传发动

土地整理项目规划是一项复杂的综合性规划,几乎涉及农业生产和农村、城镇经济发展的各个方面,为保障规划的合理性和科学性,本项目的实施需要对项目的内容和利弊进行广泛宣传,充分调动公众的积极性。

(1)成立土地整理工作领导小组。

为保障项目规划设计和实施建设的顺利进行,海丰县特别成立了海丰县赤坑土地整理工作领导小组,用以协调本次规划与其他相关部门规划的关系。

(2)对农民的宣传发动。

对农民进行耐心和热情的宣传发动,告知土地整理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项目区内的机耕道路及水利设施没有完善,耕作模式凌乱,很多鱼塘、果园荒废,水渠多年失修,严重影响区内农业生产的灌溉用水,造成区内部分耕地严重沙化,粮食亩产下降,丢耕弃荒现象时有发生,浪费了大量的土地资源;进行耕地整理后,一来可完善区内的农田灌溉设施,可以全面实现农业耕作机械化、农田方格化和标准化,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发展农业规模经营,实现农业产业化打下基础;二来,土地整理后,可增加耕地面积,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预计耕地收益将增加一倍以上;而且项目实施后,还可防止水土流失,改进农业生产条件,保护生态环境,造福子孙后代。因此,该项目是与农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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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为民工程的实证。

(3)项目的设计和实施过程中需要农民的参与和支持。

在项目区原始数据的收集和项目实施工程过程中,争取到当地农民的支持和帮助,激发他们主动参与到项目过程中。在原始数据的调研时,有了农民的参与,会使数据更可靠,进程顺利。在整理过程中由于区内的道路,水利建设及部分田块的合并,导致土地的界至、权属发生了变化,涉及到一些土地权属的纠纷问题,需要农民理解和支持。由于项目在施工过程会较长,会对农民正常的耕作产生影响,但这是不可避免的,需要广大当地农民的需要和支持。

总而言之,有效的宣传发动可以得到各级主管部门和领导的关心和支持、可以协调好与其它部门的关系,更能获得广大农民的理解和积极参与,从而使土地整理项目的顺利进行。

6.3建立管理制度

6.3.1工程建设管理

(1)建立项目法人责任制和工程招投标制度。

(2)具体项目所有中标承建单位,都必须经过项目领导小组的严格审查。审查合格后与海丰县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签订协议书和质量保证书,明确建设项目的地点、内容、规模、资金额度、质量与效益要求后,才予以按协议实施。

(3)严格按照项目规划和项目进度计划组织实施。 (4)通过监理公司对项目进行监理。

(5)项目建设完成后由海丰县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及国土局组织初检验收,写出书面报告,报县政府审核后,申请上级国土部门正式验收。

(6)建立和健全项目各项建设有关的管理制度。

6.3.2资金使用管理

根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结合项目区的实际情况,研究落实具体的实施办法。总的要求是做到四个坚持:坚持实行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截留,不挤占挪用;坚持按照规定的开支范围支出,力争不突破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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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额;坚持严把资金流转渠道,层层设立专账,实行一支笔审批;坚持项目资金决算制度,严格资金审计,确保项目资金落到实处。项目资金拨付由施工单位根据工程进度提出申请,经工程监理单位审查后,报县土地整理中心审批,中心在拨付资金之前,必须对上期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6.3.3土地权属管理

土地整理必然涉及到土地权属的变更和调整,牵涉到国家、集体和农户个人的利益。因此,土地整理必须在“尊重历史、照顾现实、有利生产、有利稳定”的原则下,做好土地权属调整工作,确保各土地权属主体的利益。土地权属变更后,要及时进行变更登记。

6.4 调整土地权属实施措施

(1)成立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县政府办、县国土资源局、镇政府、村委会和村民代表组成,工作小组办公室可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工作小组的任务是提出产权调整方案,解决纠纷,接受群众信访,工作小组是临时性机构,完全是兼职的、服务性的。

(2)在土地整理工作开展之前,应做好现有土地资源的产权登记工作,核实国有土地、集体所有土地及各单位、个人使用土地的数量、质量、分布、用途,查清各土地使用者的权属状况,对整理区的土地登记进行限制,非特殊情况不得进行变更土地登记。土地整理工作中一定要注意保护土地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既要避免国有土地资产的流失,也不可随意平调集体和个人使用的土地。

(3)土地整理后,要确保原土地承包人的使用权益,以土地整理前后土地评估结果为依据进行土地再分配,保证土地质量得到提高,数量应有所增加。涉及土地所有权、使用权调整的,负责整理的单位应当组织协调各方签订所有权和使用权调整协议,涉及国有土地的,须经县以上土地管理部门同意。所有权、使用权的调整协议报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作为土地所有权、使用权调整的依据。

(4)土地整理后的农用地分配,坚持参与整理各方土地总面积不变和集中连片、便于利用的原则,参照土地综合评价结果,按项目区内各组织的原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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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以标准田块为基本单元,根据整理后的渠路等线状地物重新确定权属界线,确认边界四至,埋设界桩。

(5)土地整理后新增耕地可由原所有权主体承包给种粮大户或单位使用,实行规模经营;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招标承包,但原所有权主体内的个人和单位拥有优先承包权。

(6)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根据土地权属调整结果,依据[1995]国土[法]字第184号通知进行权属变更登记与核发土地证书。

(7)涉及所有权调整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整理前的权属调整协议重新勘定地界,并登记造册,发放土地所有权证书。

(8)涉及农民承包地调整的,由乡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据整理前与承包人签订的协议重新调整并登记造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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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部 分

项 目 工 程 设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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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工程建设概况

1.1 项目建设任务

工程设计的主要任务是,依据项目区的土地利用现状,结合作物的种植情况,提出项目区土地平整、农田水利工程、道路工程、农田生态林建设等工程规划和设计的具体内容,为项目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科学依据。

1.1.1 土地平整

(1) 田块标准:田块形状以长方形的格田为主,格田长度设计为50~60米左右,宽度为40米左右,每块格田面积为3~5亩。

(2)施工方法:土地平整采用深翻,尽量使表土仍覆盖于表层,以保持原表土的肥力。挖填按分单元、分块和整体平衡逐级优化考虑,每块田块尽可能半挖半填,使平整工程量尽可能小,运程短。

(3)工程量:平整土地土方量为63837立方米,土方开挖回填土方量为17548立方米。

1.1.2 农田水利工程

规划修建三面光的斗渠19.49公里,农渠41.33公里,斗沟19.39公里,农沟35.90公里,配置斗农毛门953座,路涵1022座,水闸5座,桥梁2座,泵站7座。渠、沟边墙用浆砌砖,水泥砂浆批荡,底部为C20砼底,斗沟为土沟。

1.1.3 田间道路工程

规划修建4米宽的田间道17.495公里,2米宽生产道69.638公里,健全项目区道路网络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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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林网和生态环境工程

规划在区内田间道路两旁每隔2米种植防护林,田间道两旁种植绿化树木共20081棵。

1.2项目区水文地质情况

海丰县多年平均径流深1600毫米,年径流总量26.2亿立方米(不包括地下径流),平均径流系数0.65。由于海丰县境内地表水较为丰富,据估算全县地下水为5.22亿立方米。项目区内的水源主要由东溪河、大化河、赤沙水库供给,通过从提水进入灌渠,供项目区农作物需要。项目区内的灌排渠、沟纵、横交错,基本完成自流灌溉的网络系统,为农业生产提供了有利条件。

项目区的土壤母质主要由海相沉积物、沙页岩和河流沉积组成。

1.3工程类型与数量

在充分研究项目区的地形条件和现有的排灌设施,并充分争取当地水利部门专家的意见后,提出项目区的设计方案。项目区全部实行灌排分设的灌排方式。项目区内渠沟设置均按自流自排的方式完成输配水。按照输配水系统的功能设置需要,全项目区共布置有泵站、桥梁、防潮闸、渡槽、路涵、斗农毛门等6种类型的建筑物。全项目区共布置灌溉斗渠18条,总长19.49公里;农渠108条,长41.33公里,排水斗沟18条,总长19.39公里;农沟113条,总长35.90公里,泵站7座,防潮闸5座,桥梁2座,田间道17条,总长度20.08公里;生产道路82条,总长度64.08公里;配置斗农毛门953座,路涵1022座。渠、沟边墙用浆砌砖,水泥批荡,底部为C20砼板;斗沟为土沟。

2 项目工程设计

2.1设计依据

(1)《广东省海丰县赤坑镇土地整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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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00); (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 (4)《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SL72-94); (5)《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 (6)《水闸设计规范》(SL265-2001); (7)《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J021-89); (8)《农田排水工程技术规范》(SL/T4-1999);

(9)《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6453.1-16453.6-1996)。

2.2 土地平整工程设计

土地平整目的是通过平整土地,削高填低,连片成方,适应农业机械耕作的需要,并通过改善农田灌溉条件,建设高标准农业园区,达到提高土地质量,建设高产稳产农田的根本目的。

根据项目区土地现状及利用方向,结合田块面积、机械作业要求、灌溉排水以及防治风害等要求,本项目区土地平整设计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平整不规则田块,重新进行灌排渠沟布置;二是利用原有沟渠的灌排水体系,新挖斗沟、农沟、斗渠和农渠等灌排水工程,完善田间灌水系统设置,设计各田块尽量整齐化一,最大限度地节约耕地;三是平整坑塘,进行荒地整理,提高土地利用率。

同时考虑地形、地貌的限制,耕作田块的规格取为宽80~100米,长度为200~240m,典型田块以一条完整的农渠控制范围进行设计,一个田块内部靠多条输水毛渠完成向格田内的供水;土地平坦区格田长度为50~60米,宽度为40米,格田田面高差为±3cm。格田之间以田埂为界,埂高为40cm,埂顶宽为20cm,田面坡度为1:500,向灌水方向倾斜。

结合项目区地形、地貌特点,按不同地形特征和灌排方式,按灌排分设的灌排方式进行典型田块布置。根据上述原则,项目区内土地平整工程量主要包括:回填废弃坑塘和旧沟渠工程量,其回填深度从0.3~0.8米不等,原有田块的归并及田埂搬迁工程量,对坑洼滩地按照设计灌水要求完成的覆土工程量。以上土地平整均需符合设计灌水的田面高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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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块平整针对的是项目区末级渠道控制范围内的田块内部的平整,田块内部高程一致,并不追求整个项目区的统一高程,这样既符合水田建设的标准,实际运作中也便于操作。

2.3 道路工程设计

道路设计主要是为了满足项目区的生产生活而设的。项目区道路分田间道路和生产路二种。

田间道主要为作业机械向田间转移及为机器加油、加水、加种等生产操作过程服务的,路面宽4.0m,路面设计为砂石路面。其中砂石路面田间道路面厚15cm,路基素土夯实,厚30cm,田间道路面高出地面 45cm。

生产路是为人工田间作业和收获农产品服务的,设计为砂石路面,路面宽2.0米,路面厚10cm,路基素土夯实,厚30cm,路面高出地面40cm。

田间道一般沿斗渠的一侧布置;生产路沿农渠布置,根据需要,在路的另一侧紧邻布置一条排水沟。

全项目区共布置田间路17条,长度20.08公里;生产路82条,总长度64.08公里。详见表2—1。

表2-1 道路工程设计表

道路分类 级 别 砂石路面 4m 17 20.08 砂石 4 砂石 15 素土夯实 30 生产路 2m 82 64.08 砂石 2 砂石 10 素土夯实 30 路面宽 数 量 (条) 总 长 度(公里) 路 面 路面 设计 第一层 第二层 材 料 路面(m) 铺筑材料 厚度(cm) 铺筑材料 厚度(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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