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是表意文字,早期的汉字是因义而构形的,也就是说

更新时间:2023-09-22 12:19:01 阅读量: 经管营销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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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语文古文教学中 运用因形求义应注意的问题

内容摘要:本文阐述了传统训诂学“以形说义”的训诂方法,以及使用这种方法应注意的问题和局限性。并结合大学语文课本文言文教学,说明如何应用这种方法进行文言文的字、词教学。 关键词:古文;教学;因形求义;注意问题

我国的汉字是表意文字,字的原始意义往往包含在字的构形当中,这一点,在小篆以前的古文字阶段表现得更为直接、明显;并且初民造字寓义于形还有一定的规律、条例可寻,这就是传统文字学所谓六书中的象形、指事、会意、形声等。汉字中的形声字占80%以上,其义符也为我们领悟词义提供了有利条件。我们完全可以通过汉字的形体结构特别是义符来探求、解说实词词义,即因形求义。

因形求义就是依循这些规律和条例对已经抽象化了的汉字形体进行分解剖析,正本溯源,推究和领会初民所造某字的构形意图,从而弄明白某字的初始含义。

教学中运用这种方法有重要作用,它可以使学生排除学古文的畏难情绪,并从中体味出汉字的魅力,从而增加学习古文的兴趣和阅读文言文的能力。古人作文喜欢用本字本义,而有些本字本义在现代汉语中已根本不用或很少使用了,这就是古文所以难读的原因之一。要解决这个难题,过好读古文的文字关,最重要的就是要懂得汉字的构形规律,学会因形求义的方法。学生有了这个基本功,问题往往能迎刃而解。比如,《诗经·豳风·七月》:“穹窒熏鼠,塞向牖户”。其中“向”和“户”如果分别用方向、住户等今义去解释显然讲不通,因此必须查本义。甲骨文向作

,象房屋墙上开有一方洞之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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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象半扇门页。所以向的本义是窗子(《说文》解为“北出牖”即北面的窗户),户的本义是门页,以此作解,疑难冰释。

但是教学中因形求义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因形求义首先要溯本,找到本字,应该尽可能以古文字(主要是甲骨文、金文、篆文)形体作依据。我国的汉字是古老而又经过多种形体演变的文字,人们为了便于记忆和书写,在使用过程中总是对汉字形体进行不断的整理、加工和改造,令其日趋规范化、符号化、整齐化和艺术化。这就使得每个字的“形象”在各个不同的演变阶段上有所不同或大不一样。甲骨文、金文最为近古其结构较多地保留着上古汉字象形、象意的形态,因而使我们从形体上比较容易看出初民造字的意图。所以因形求义能以甲骨文、金文作依据正确性就大。小篆是古文字的最后阶段,它的形体较之甲骨文、金文有的已经发生了讹变,如果因形求义只以小篆形体为依据,正确性自然就小些了。因形求义单据小篆尚且不行,单据已发生了根本变化的隶变之后的汉字形体自然就更不可取了。

如:《老子》中有“是以圣人去甚、去奢、去泰。”的语句,查《辞源》甚有五个义项:①厉害,过分;②超过;③很;④诚,真;⑤什么,怎么,无法解释《老子》话语的意思,因此必须查找本字。查金文作

,小篆作

。《说文》:“甚,尤安乐也。从甘匹,

耦也。”耦同偶,指配偶。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甘者饮食,匹者男女之大欲存焉,故训安乐之大。”这样才能准确翻译。

二、分析和判断要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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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首先判明所释字是属于六书中的哪一书,尤其要注意分别会意与形声,切不可把单纯的形声字当作会意字来看待。六书既是造字的规律、条例,那么这规律、条例的不同就是古人造字构形表意的意图有异。我们必须用不同的思路去体察、领会初民的意图才能奏效。比如,指事字必以象形为体。若不详查指事符号之所指,而按照“所象某形其字即为某物的本名”这个对待象形字的思路来对待指事字,那就把指事和象形合二为一了。

理解形声字可以运用因形求义的方法,如:页,甲骨文作 小篆作

,人头。《说文》:“页,头也。从(首),从儿(人)。”

相关的字有 “頭”、“额”、“颈”、“颊”、“颜”等;

颠,本义头顶。《墨子·修身》:“畅之四支,接之肌肤,华发隳颠,而犹弗舍者,其唯圣人乎!”;《诗·车邻》:“有马白颠”;《诗·采苓》:“首阳之颠”,后来写作“巅”。

顾,本义回头看。《庄子·秋水》“庄子持竿不顾。”《张释之传》:[王生]顾谓释之曰:?为我结袜。”

题,本义额。《楚辞·招魂》:“彫题黑齿”,

颇,本义头偏,引申为凡偏差之称,《尚书·洪范》:“无偏无颇,遵王之义”。

硕,本义头大,引申为凡丰大之称。

陈过侯《说文提要·序》:“每见一字,先求其母,如山旁言山,水旁言水,此则万无移易者。因丁其偏旁所合之字,详基为何义,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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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为何声,虽不中,不远矣。”但是如果把大量的形声字当作会意字解,把形声字的形符和声符拿来“比类合谊”,就会出“水之皮为波”、“法度之言为诗”之类的笑话。

2、所据字形要正确,防止讹变、形变,伪造或误摹。汉字由繁趋简,其中同化、异化、讹化、位移、简化等则对古文字形体和结构进行了大刀阔斧地改造,对字源进行彻底的否定,使古文字的象形性特征基本丧失殆尽,趋于符号化,以致于有些字构形上未免有悖于“六书”,《说文》具,小篆作

, “共置也,从廾从貝省。古

以貝为货。”是许慎据形讹的小篆,误解,甲骨文、金文均作

从鼎从廾会意。本义为饭食,习见的“草具”、“太牢具”即其例,所以会出现“马头人为长,人持十为斗,虫者屈中也”的笑话,《六书通》、《康熙字典》不少“古文”也有伪字,因此要注意前人的错误。

三、分析得正确与否还要得到古代文献的印证,要参考工具书,以获得充分的证据。有些字的表义构件只是表示这些字字义的意义类别,也就是说,这些字的表义构件,已将它们的意义限定在某一个义类中,同时又有示音的构件表示读音。它们是在更概括的情况下作到了形义统一。如小篆的“桃”、“杜”、“桂”。它们都从“木”,说明它们的意义都和“树木”有关,“兆”、“土”和“圭”分别提示三者的读音。但这样通过分析字形结构所得出的本义是否正确,必须得到古文献数据的证明。

对于一个语文教师来说,仅仅依照课文注释或者教学参考资料等去讲课,显然是不够的。汉代许慎集前贤之大成,同时结合文献用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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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心研究二十余年,创造性地将当时通行的九千多字“分别部居”,逐一进行形体分析来推求字义,写成了中国文字学史上第一部有系统的伟大著作《说文解字》。这部书对很多字的析形释义切实精当,直到今天仍是我们研究古代的语言文字、阅读古书所必不可少的工具书。例如《说文》对“取”的说解是:“取,捕取也。从又从耳。《周礼》:‘获者取左耳’。《司马法》曰:‘载献 ,者耳也。’”上古之人在战争或畋猎中对被自己捕杀的敌人或野兽,必割取其左耳朵以便回去报功。原来初民造“取”字,就是对这种社会习俗的抽象化的写照。许慎通过分析字形并以文献资料为佐证,对“取”字的本义作了确不可移的解释。柳宗元《段太尉逸事状》:“太尉列卒取十七人,皆断关注槊上。”其取字正是用的《说文》捕取的本义。《说文》对先秦文字加以规范后,显示了字与字的密切联系,使我们看到了汉字较为严密的系统,《说文》对小篆字形与字意的讲解很多是适合现代汉字的。例如:

《七上.片部》:“片,判木也。从半木。”

但是《说文》因为仅据小篆来析形释义,也导致许多说解的错误。大体上可以这样说:凡小篆与甲骨文、金文形体相同相近者,其解多确,如向、自、弃、戒等;凡与甲骨文、金文有异或讹误者,其解多谬,如也、王、为、函等。正因如此,我们在因形求义时,既要参考《说文》,又不能限于《说文》,否则会有以谬传谬的危险。如《说文》:“行,人之步趋也。从彳从亍”,解释有误,查甲骨文、金文作“

”,像两大道相交,本义为道路。这可以从《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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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形体上的部分相同,又导致了它们在意义上的某些相关。因此,教学中让学生学会因形求义不仅为我们了解某一个字的本义提供方便,而且还有助于我们以简驭繁、举一反三地去把握有关字群的相关含义,从而能够使学生在学习中猜字义并用工具书翻译古文。但是认为现代汉字已是一堆没有理据的符号,可以随便讲,却是错误的,因此,必须注意以上问题。 参考文献:

1、裘锡圭《文字学概要》,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 2、唐兰《中国文字学》,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版; 3、唐兰《古文字学导论》,齐鲁书社1981年版;

4、高明《中国古文字学通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5、李学勤《古文字学初阶》,中华书局1985年版; 6、叶正渤《汉字部首学》,中国文联出版社2001年版;

7、董莲池《说文部首形义通释》,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8、蒋善国《汉字形体学》,文字改革出版社1959年版; 9、[清]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 10、洪诚《中国历代语言文字学文选》,江苏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 11、叶正渤、李永延《商周青铜器铭文简论》,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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