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合作定向开发安徽大学新校区教职工住宅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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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定向开发安徽大学新校区教职工住宅小区

合 同 书

甲方:合肥丹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安徽大学

根据甲乙双方2004年2月签定的《合作定向开发安徽大学新校区教职工住宅小区意向书》约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和双赢共荣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定向为乙方教职工开发住宅小区项目(以下简称合作项目)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总概况

1、甲方总体开发的项目位置:合经区九龙路和容城路以东、云外路以西、繁华大道以南、环湖路以北。

2、甲方项目总体开发的规划条件包括:

(1)项目命名为“磬苑”,项目总占地面积448013平方米,开发房屋为商品住宅及其配套;

(2)总建筑面积:约为716864平方米; (3)总体规划容积率约为1.59,

(4)总体绿化率约为47%,合作项目的绿化及其景观效果符合总体绿化景观效果;

以上(1)-(4)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为准,双方不得变动; (5)环境大配套建设周期(含公共设施部分)3--5年完成,合作项目内的环境建设和配套设施在安大教职工住宅交付使用时满足使用要求。

第二条 合作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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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作项目性质:安大教职工商品住宅。 2、合作项目楼幢位置(见附图)。

3、合作项目的总体规划条件:按照政府部门批准的总体规划,甲方保证合作项目的相对独立与相对完整。双方同意合作项目图示位置,不得变动。 4、合作项目的建筑形态为多层住宅,结构类型为异型框架。乙方教职工意向户型面积及数量需求分别为:建筑面积约110㎡套型为300套,建筑面积约135㎡套型为399套,建筑面积约160㎡套型为150套,建筑面积约180㎡套型为52套,总建筑面积约12万㎡(为最高购置面积,最终以房产部门测绘复审面积为准),房屋总套数约901套。

第三条 合作项目的建设周期

1、合作项目建设总周期为2-3年,从2006年 7 月 8 日起算。 2、合作项目分三期完成。

合作一期共9栋286套房屋,建筑面积约为35100平方米。甲方保证合作一期从乙方购房者交齐该期30%预付款及剩余的外墙外保温和断桥铝双层中空玻璃门窗增加的工程费用之日起半年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政府预售政策有变动时顺延),并保证从乙方购房者交齐上述费用之日起21个月内向乙方购房者交付房屋。合作二期共12栋369套房屋,建筑面积约为51015平方米;合作三期共10栋246套房屋,建筑面积约为34110平方米;均按合作一期约定方式执行。如乙方购房者不交齐二期或三期30%预付款及剩余的外墙外保温及断桥铝双层中空玻璃门窗增加的工程费用,合作二期或三期甲方不开工建设。

第四条 合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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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甲方负责合作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及销售,并以甲方的名义办理各项手续,开发资金由甲方承担。销售商品房相关的所有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2、乙方除利用自身的政策及条件推介教职工定向认购合作项目内的商品房外,还在合作期内组织收取乙方购房者购房总款的30%及剩余的外墙外保温及断桥铝双层中空玻璃门窗增加的工程费用,并统一支付给甲方。在乙方购房者与甲方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经甲乙双方确定的示范文本,下同)前,合肥海恒投资控股集团公司为甲方向乙方担保,以确保该款项的使用安全。 3、甲方在收到各期乙方购房者购房总款的30%及剩余的外墙外保温及断桥铝双层中空玻璃门窗增加的工程费用后3个月内,应按照本合同书的约定组织开工建设。在完善预售条件后一个月内,甲方与乙方购房者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乙方购房者购房款通过一次性付款或办理贷款(含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两种付款方式,向甲方支付剩余购房总款的70%。

4、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如以商业贷款方式支付购房款,乙方购房者应在7天内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如以公积金贷款方式支付购房款,乙方购房者应在一个月内办理完毕相关贷款手续。逾期视同违约,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相关约定执行。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合作项目,除确定套型外,有完全自主与独立的开发权; (2)合作项目开发完成后,甲方拥有独立的收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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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甲方不得将合作项目用于其他性质的开发;不含合作项目范围内商业配套。

(4)甲方提供户型供乙方选择,并在乙方签章确认后按规划设计要求进行商品房开发建设;

(5)甲方负责组织专人到乙方所在地签署个人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办理各项贷款和余款交纳手续;甲方不得更改乙方《购房通知书》上的购房者名单,并有义务只与乙方《购房通知书》上的购房者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

(6)项目在具体的合作过程中,甲方在与乙方购房者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负责对乙方提出的相关问题作出书面解释,并由乙方负责向购房者解释;

(7)本合同所涉及的合作项目定位、商品房销售限价、交付条件及总体配套等均是甲方应履行的义务;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前,甲方应按小区的规划要求完成合作开发建设范围内的公共设施;

(8)小区配套的中、小学及幼儿园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甲方将按照磬苑小区整体开发周期计划安排在3-5年内独立完成;

(9)甲方有义务向乙方解释磬苑小区整体规划和相关配套设施情况;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对合作项目的套型有确认权,对总体规划、建筑设计及变更有知情权;

(2)乙方对合作项目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工期有监督权; (3)乙方有权制定政策确定教职工选购合作开发房屋的面积和选购顺序,在乙方将确定的购房者名单交付甲方后,甲方与乙方购房者签订《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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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买卖合同》;

(4)为办好与小区配套的中、小学及幼儿园,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引进包括师资、管理等相关的优质教育资源。具体合作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5)乙方有引导教职工定向认购合作项目内的商品房的义务; (6)乙方有配合甲方进行商品房销售管理的义务;

(7)为不冲击甲方磬苑的商品房销售市场,乙方在对外宣传房价时应保证与甲方统一。乙方在签定本合同后3个月内,向合肥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限制转让函,限制乙方购房者所购商品房交付后三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8)本合同书签订满三个月,乙方购房者第一期的选房权利终止,并由乙方提供第一期的购房人员名单、房号和具体价格;

(9)乙方购房者因自身原因在房屋交付前退房的,除支付甲方违约金外,所退房屋仍由乙方负责在退房同时购买。

第六条 合作项目房价

1、 根据甲乙双方2004年2月签定的《合作定向开发安徽大学新校区教职工住宅小区意向书》约定,甲方向乙方教职工销售合作项目的商品房平均价格为1650元/ m2,即其中一期商品房的平均售价为1620元/ m2,二期多层商品房的平均售价为1650元/ m2,三期多层商品房的平均售价为1680元/

2m(以上价格均不包含外墙外保温及断桥铝双层中空玻璃门窗增加的工程费

用)。有资格购房者名单和每期每套房屋的具体价格由乙方书面确认后交于甲方执行。

根据目前国家相关规定及合肥市新调整的住宅设计中的保温节能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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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要求,经甲乙双方确认,外墙外保温及断桥铝双层中空玻璃门窗增加的工程费用为151元/ m2(见补充协议)。故乙方购房者在与甲方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最终一期商品房的平均售价为1771元/ m2、二期商品房的平均售价为1801元/ m2。为避免建材价格上涨,双方约定第一、第二期购房户在交付30%购房预付款时,将增加的外墙保温和节能铝合金门窗工程费用剩余的70%款一并交付给甲方。第三期所增加的外墙保温和节能铝合金门窗工程费用,待该期住宅建设具备交付30%预付款条件时,根据市场建材价格双方核算再定,原定的商品房三期意向书约定价格1680元/ m2(此价格不包含外墙外保温及断桥铝双层中空玻璃门窗增加的工程费用)不变,三期的平均售价为意向书约定价格加双方认可的外墙保温工程费用。

2、甲方按乙方书面确认的房屋套型及面积进行开发建设,甲方交付给购房者的最终面积以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产权面积为准,并作为每套房屋最终结算依据。

3、房屋产权登记所涉及的相关税费按政府统一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由购房者承担。甲方应代乙方购房者办理产权登记(乙方购房者不需要者除外,但办理银行按揭的购房者必须由甲方代为办理产权登记)。入住后的相关配套设施费用(天然气工程及开户费1600元/户、有线电视开通费350元/户)均由乙方购房者在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一次性交付甲方;宽带及电话的开通费均由购房者自理。其他与合作项目相关或配套等的费用均包括在前述的平均销售价中。

第七条 房屋交付时间及交付标准

1、乙方分期一次性付清该期购房总款的30%及剩余的外墙外保温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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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铝双层中空玻璃门窗增加的工程费用给甲方后,甲方在三个月内组织开工建设,开工后18个月内确保该期商品房经验收合格并交付乙方购房者。 2、交付标准

(1)外围环境,以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文件为准;合作项目范围内符合总体规划要求。

(2)房屋内部交付标准:房屋套型是经乙方确认的套型;内墙、阳台为毛坯(水泥砂浆粉刷,不刷白);顶棚为结构毛坯,地面为水泥砂浆拉毛;厨房、卫生间无装修、装饰,预留卫生洁具和冷热水供水管及安装接口(不安装洁具和龙头),强电、弱电(有线电视、电话、宽带)到户并预留接线盒(不安装面板),天然气管道到户。入户门为中档防盗门、户内无门,单元楼道门设可视对讲,门窗为断桥铝合金窗双层中空玻璃,所有门窗均配纱扇;外墙外保温。

(3)单元楼梯间公共区域按图纸设计要求施工。

由于政策法规或行政命令的原因 造成的延误、因不可抗力因素(如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乙方的原因造成延期的,甲方可延期交房。

第八条 开工计划安排

根据项目现有情况,并经双方协商,具体合作项目开工计划如下: 1、一期:于2006年上半年开工建设,开工幢数9幢,其中110㎡ 户型234套;180㎡户型52套。合计套数286套。乙方于本合同生效后15日内向甲方支付购房总款的30%及剩余的70%外墙外保温及断桥铝双层中空玻璃门窗增加的工程费用。

2、二期:于2006年下半年开工建设,开工幢数12幢,其中135㎡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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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321套;160㎡户型48套。合计套数369套。乙方于本合同生效后15日内向甲方支付购房总款的30%及剩余的70%外墙外保温及断桥铝双层中空玻璃门窗增加的工程费用。

3、三期:于2007年6月30日前开工建设,开工幢数10幢,其中110㎡户型66套;135㎡户型78套;160㎡户型102套。合计套数246套。乙方在2007年3月31日前向甲方支付购房总款的30%及剩余的70%外墙外保温及断桥铝双层中空玻璃门窗增加的工程费用。在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执行的前提下,甲方如能提前开工建设,应提前3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甲方支付该期购房总款的30%及剩余的外墙外保温及断桥铝双层中空玻璃门窗增加的工程费用。

第九条 关于物业管理的约定

合作项目的物业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书是甲方与乙方购房者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前提条件,如有争议,最终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 2、本合同书为甲乙双方各自履行的依据。

3、本合同附件:乙方对房型的确认函、项目总平面规划图、合作项目区域位置图、双方确认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样本。

4、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签定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一条 本合同书一式陆份,甲、乙方各执两份,担保方合肥海恒投资控股集团公司执两份。自合同双方及担保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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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担保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9

年 月 日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cf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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