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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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几点思考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也是各级党委,包括机关部门党委(党组)建设的一个核心问题。机关部门党委(党组)能否正确地贯彻民主集中制,这不仅对于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部门的执行至关重要,而且对于提高党委(党组)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以及改进机关作风,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推进机关全面建设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当前机关部门党委(党组)在贯彻民主集中制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应当说,机关部门党委(党组)在贯彻民主集中制上近几年总体上是进步的。特别是通过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的学习贯彻,通过在全党开展的学习党章和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教育活动,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得到加强,党委班子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水平有了提高,中央的权威和上级的政令得到维护和畅通,对党员尤其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也逐步得到改进,等等。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当前机关部门党委(党组)在贯彻民主集中制上仍存在不少不如意不规范的地方,个别方面甚至差距更大。概括起来,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思想认识上有差距。一些党委成员对民主集中制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知之不多,理解不深,从而在思想认识上存在一些模糊观念。如有的认为贯彻民主集中制主要是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的事,在机关部门党委没有必要,有的部门领导在研究决定重大问题时把行政办公会混同于党委会,错误地认为反正都是领导班子这几个人,只要集中研究就行了,分不清党委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决定问题和行政会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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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领导人的最后拍板来决定问题的区别。因此常常以行政会代替党委会,从而削弱了党委会的作用和集体领导原则的贯彻。

二是执行制度上有差距。“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是党委内部议事和决策的基本制度,是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的重要原则,必须认真执行。单位的重大问题必须提交党委集体讨论,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这些都是党章和党的文件多次明确规定过的。但是我们有些党员干部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各种制度上就有点随心所欲,有的对自己有利的就执行,对自己不利的就放起来;有的难办的事,棘手的问题提交党委会,好办的事,认为是自己权力范围的事就不提交;有的党委经常以文件传阅,个人签字代替党委会,不经会议决定就形成党委决议,在贯彻民主集中制上采取实用主义态度。

三是作风建设上有差距。民主集中制不仅是党的重要制度也是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坚持和发扬民主集中制作风上,主要体现在“两个不够”上,即发扬党内民主不够和参与集体领导不够。有的党委研究重要问题,正副书记事先与委员不通气或很少通气,也不注意征求基层党员和党组织的意见;有的正副书记把行政职务带到党内来,开会先定基调先发言,使其他同志很难充分发表意见,个别单位领导甚至在党内搞“家长制”作风,压制民主,把“一票权”当成“拍板权”。另一方面,我们有的党委委员则缺乏全局观念,积极参与集体领导不够。跟自己分工有关的问题发表发表意见,跟自己不太紧密的工作就随会附和,不发表或少发表个人的看法,这些都属于不负责任,放弃原则的作风,结果自然影响党委的正确决策。

四是部分书记能力上有差距。我们有的部门党委书记是从行政主要领导岗位上调整过来的,对党务工作,对民主集中制的基本理论不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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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缺乏必备的知识;有的书记是从部门副职刚提任到书记岗位上的,要给过去的上级或同级当“班长”有后顾之忧,因此过分谨小慎微,遇事优柔寡断,不敢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有的责任性不强,对单位重大工作缺乏深入调查研究,开会研究没有主见,既不善于集中正确的意见,也不善于分析引导少数人的意见,使议题议而不决或决而不行,从而严重影响民主集中制的正确贯彻,也影响机关工作的推进,最终会影响机关对基层对群众的服务效率。

存在以上问题,原因应当是多方面的。但主要的,一是少数领导班子对民主集中制的基本理论缺乏学习教育。一些书记包括很多班子成员对正确贯彻民主集中制的重要意义、作用、基本内容以及经验教训缺乏必要认识。二是缺乏必要的制度规范。由于机关部门性质各异,差距较大,有的是党群机关,有的是政府机关,有的是地方党委政府直属的企事业单位机关。机关部门党委(党组)贯彻民主集中制缺乏科学可行,符合实际的议事规则和办事程序。三是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党性不强。在对待党和人民利益上缺乏大局观念,在对待部门利益上喜欢“打擦边球”,在对待个人利益上有亲有疏,喜欢搞庸俗的人际关系,分不清原则界限。四是指导和检查督促不够。有的上级领导对机关部门党委(党组)工作疏于指导,对于如何正确贯彻民主集中制,基本上是搞到什么程度算什么程度,缺乏认真的具体的指导和帮助。

二、机关部门党委(党组)正确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对策和途径 根据党章和党内的有关工作条例规定的精神,机关部门党委(党组)虽不是党的一级组织,但都是同级地方党委派出的办事机构(但在授权上因机关性质不同会有所不同),是一个部门实施思想、政治、组织领导的核心,同时协助行政领导人积极完成本部门的各项任务。因此,要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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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改进党和国家机关的工作,充分发挥部门党委(党组)的核心作用,就必须要紧紧抓住正确贯彻民主集中制这一关键环节。结合自己的学习和工作实践,我认为机关部门党委(党组)在贯彻民主集中制上必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去把握和加强。

(一)必须要加强学习,努力提高党委“一班人”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

贯彻民主集中制,首要的是“一班人”要有共同的思想理论基础,这是统一思想认识,充分发扬民主、正确实施集中的前提。在一个班子里,由于每个人的经历、能力、性格、品质、知识等方面的差异,必然会带来理论层次和认识水准的不同,从而必然会影响党委决议的形成和贯彻。而要缩小这个差异,就是要加强党委“一班人”的理论学习。一是要认真组织大家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在当前尤其要深入学习好党的十七大精神,不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和大局观念,不断提高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的自觉性。二是要完整准确地理解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内涵。要通过学习新党章和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三代领导核心等关于民主集中制的论述,学习党的文件关于民主集中制的一系列规定,从理论上弄清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和组织建设中的运用。民主集中制既是党委实施正确领导,实行科学决策的根本保证,也是集中群众智慧,调动群众积极性、创造性的根本方法。三是要自觉澄清各种模认识,把民主集中制作为自己行为的根本准则。在贯彻民主集中制上片面强调民主而忽视集中,或强调集中而轻视民主都是不可取的,民主与集中是辩证的统一。在机关部门尤其要妥善处理好民主集中制和行政领导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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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的关系,在党委内部实行民主集中制,主要目的是保证党委的科学决策和行动的统一,而行政领导人负责制所体现的主要是强化职责,统一指挥,有序运转,提高效率,决不意味着可以否定和取代民主集中制。两者从本质上讲是一致的,只有把民主集中制和行政领导人负责制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保证党委集体领导和正确决策的有效执行,也才能从制度上行动上增强党委班子成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必须要突出重点,集中精力抓大事议大事

机关部门党委(党组)贯彻民主集中制必须抓大事,既符合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也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必然要求。如果事无巨细,大小事情都由党委包揽,这既影响党委集中精力抓大事,也不利于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执行,甚至会造成责任不明,赏罚不清,出了问题板子打不到具体人身上的现象。因此,党委要正确贯彻民主集中制,就必须要确保把本单位建设中带方向性、全局性、长远性的大事议透抓好。一方面要明确什么是部门党委(党组)该抓的大事。根据党的有关坚持民主集中制的要求,以及机关部门的工作特点,党委要讨论决定的主要问题,一般可以归纳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组织的决议、命令和指示在本部门的贯彻执行;部门党员和干部职工的思想建设;部门中心工作任务的规划、措施和完成情况;干部的调配考核使用与人才队伍建设;重大项目经费预决算和大额度经费的使用;部门所属党群组织建设的重大问题;党委班子自身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其他关系部门长远建设的重大问题等八个方面。抓住了这些,就基本抓住了应抓的大事。另一方面必须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和程序议大事。党委抓大事必须议大事,议大事正是贯彻民主集中制关于集体领导原则的集中体现。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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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议大事的集体决策程序主要有哪些呢?①确定会议议题。什么重大事项需要提交会议研究,一般应由正副书记根据工作实际商定,也可根据委员的建议确定,在会上严禁临时动议。②做好会前准备。对确定的议题要“安民告示”,让每个成员都有时间进行思考和必要准备,对一些重要事情还应通过个别酝酿,加强沟通争取多数人的共识。但书记副书记不得把个人意见强加于其他成员。③民主讨论。民主讨论是集体领导的关键程序,凡确定的会议议题都必须经党委集体民主讨论,书记与委员在会上都是平等的一票,与会人员都应表明自己的态度和意见。④正确集中。根据会议讨论情况,书记应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适时进行集中或实行会议表决,以形成集体领导的意志。当两种意见相持或接近时,一般不要急于决策,应进一步深入讨论形成共识后再行决议。通过抓大事议大事,保证党委集体领导作用的正确发挥和党委决策水平的不断提高。

(三)必须要改进方法,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原则 民主集中制,实质上就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和组织建设中的运用。贯彻民主集中制必须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一根本领导方法与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以促进党委决策科学化。

要实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改进党委的工作方法,必须要注意三点:一是要强化群众观念。要经常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的学习和教育,使“一班人”牢固树立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观点,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观点,党要依靠群众又要教育和引导群众前进等群众观点。要务必使党委班子成员明确,党员干部不论职务多高,权力多大,能力多强,都不能脱离人民群众。不相信群众,不依靠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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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将一事无成。二是要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党委是群众利益的代表,只有把群众的正确意见、群众的创造集中起来,形成的决策、决议才能得到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拥护,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因此,党委在讨论重要问题前,一定要深入群众,通过多种方式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真正把干部职工的智慧合理地集中起来,为决策提供依据。如我们广播电视台党委每年在确定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时,党委都要组织中层干部外出到省内外同行单位考察调研,回来后又召开来年工作思路研讨务虚会,充分听取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如台里今年推出的电视专题栏目《桐庐新干线》,在外宣上积极参加长三角新闻协作网等,台党委班子都是在听取干部职工建议后而决策定夺的。三是要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党委作出的决议是否科学,作出的决定要真正落实,最终都要依靠群众去贯彻执行,在实践中接受检验和评判。为此,机关部门党委(党组)必须要增强工作透明度,通过发文件,召开必要会议等方式,及时告知党委的决议和工作要求。特别是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上,要作出必要说明和解释,让干部职工多了解一些情况,为他们做好工作和参与监督提供必要条件。在贯彻落实中,党员领导干部还应主动深入基层,直接听取群众对决策执行情况的反映和意见,对合理化的建议应及时收集整理,反馈给党委,必要时可以作出必要的修正,从而保证党委的决策决议创造性地得以贯彻。

(四)必须要抓住关键,努力提高党委书记的素质和能力 党委书记是一班人的“班长”,在集体领导中负有主要责任。机关部门党委(党组)要正确贯彻民主集中制,就必须要提高党委正副书记的素质和能力。

一是要提高想全局把方向的能力。作为“班长”,不能把自己混同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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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的党员,要时刻提醒自己所肩负的重要责任。而首要的责任就是要维护党中央的权威,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关定向。做到经常关注党中央、国务院的最新精神和决策、指示,经常关注国际国内时事发展动态,经常关注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进展情况,经常关注本单位的倾向性问题,把上级指示与本部门本系统的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地提出党委工作的思路和目标。在当前,尤其要用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把抓中心与抓统筹、抓发展与抓和谐,抓长远与抓当前有机地结合起来,努力提高驾驭方向的水平。

二是要提高善于集思广益的能力。把“一班人”的意见集中好,形成科学决策,是正副书记必须具备的基本功。作为机关部门党委(党组)的决策,一般都是为把上级的决策在本部门如何贯彻落实而作出的。这种执行型的决策在形成之前,书记的主要精力应放在“吃透两头,搞好结合”上。注重引导“一班人”认真学习理解上级的指示,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找准工作落实的切入点。在讨论决定问题时,要充分引导大家解放思想,畅所欲言,各抒已见,努力挖掘每一个班子成员的聪明才智。如果意见不够系统不够一致时,书记要用更高更远的视野启发引导大家,去粗存精,加以完善。这样,就能使党委决策充分体现集体的智慧,从而保证决策的科学性。

三是要提高协调“一班人”关系的能力。一个书记如果不善于协调,没有“团结人”的能力,就无法保证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执行。往往一个部门,一个班子,大家在一起工作不可能没有一点矛盾。当书记的一定要敢于正视问题,善于下“毛毛雨”,及时消除小分歧,避免大隔阂。但在原则问题上又不能让步,不能出了问题装迷糊,不闹僵不管,闹僵了又管不了,造成集体领导软弱涣散。总结一些部门领导班子建设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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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训,我认为,在班子中主要要注意协调三种关系,首先要协调好正副书记之间的关系。党政领导一人兼的书记,对副书记的工作要多支持、多关心,重大问题要主动与副书记协商通气;党政领导分设的书记,开会要主动征求副书记既行政主官的意见,对会议议题要互相商量共同确定,反之,副书记对部门中的中心工作也要主动争取书记的支持,做到心往一处想,共带“一班人”。其次要协调好书记与委员之间的关系。正副书记要虚心友善,用人不疑,对委员要充分信任,放手让他们工作。对讨论重大问题,要认真倾听他们的意见,换位交心,真诚合作共事。第三,还要协调好委员之间的关系。书记对委员要出以公心,一视同仁,引导大家正确看待民主与集中,正确对待权力与分工,正确对待自己与他人。当委员之间发生矛盾,书记要主动了解情况,分析原因,帮助消除误会或分歧。特别是书记本人一定要豁达大度,谦虚谨慎,严以律已,宽以待人,用自己的模范行动把“一班人”团结在一起。

四要提高“抓落实”的能力。党委决议形成之后,关键就是要抓好落实。主要是要抓好三个环节:第一,要明确责任。党委会对决议的落实必须要明确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到班子成员。主官对分管的工作要进一步认真谋划,对工作要提出明确的具体目标。第二,要主动支持。党政主官在工作落实中要做到密切协作,主动配合。特别是书记除抓好党务工作落实外,要大力支持行政领导人的工作开展,对行政领导抓的工作要主动当好“配角”,及时做好工作进展过程中的思想工作,努力为中心工作任务的完成提供思想保障和精神动力。同时,行政主官对党务工作也要主动关心和支持,并要带头参加各项学习教育活动,带头做好思想工作。其他班子成员应增强对主官负责的观念,积极负责地做好分管的工作,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第三,要转变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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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落实一定要像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所强调的那样,“定下来的事情就要雷厉风行、抓紧实施,部署了的工作就要督促检查、一抓到底,重要环节要身先士卒、靠前指挥,一步一个脚印地把我们的事业推向前进”。党委正副书记、党政主官一定要牢记胡锦涛总书记的这些教诲,身体力行,自觉实践。有了这种良好的作风,工作落实就会事半功倍,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水平就会大大提高,领导班子的整体作用就会发挥得更好,机关部门的建设和为发展大局服务的效能也必将提速提效,达到一个新的高度。

对机关部门党委(党组)正确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几点思考

·姜春龙·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也是各级党委,包括机关部门党委(党组)建设的一个核心问题。机关部门党委(党组)能否正确地贯彻民主集中制,这不仅对于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部门的执行至关重要,而且对于提高党委(党组)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以及改进机关作风,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推进机关全面建设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着重就机关部门党委(党组)如何正确贯彻民主集中制谈几点不成熟的看法,以与大家共同商榷。

一、当前机关部门党委(党组)在贯彻民主集中制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应当说,机关部门党委(党组)在贯彻民主集中制上近几年总体上是进步的。特别是通过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的学习贯彻,通过在全党开展的学习党章和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教育,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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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修养得到加强,党委班子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水平有了提高,中央的权威和上级的政令得到维护和畅通,对党员尤其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也逐步得到改进,等等。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当前机关部门党委(党组)在贯彻民主集中制上仍存在不少不如意不规范的地方,个别方面甚至差距更大。概括起来,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思想认识上有差距。一些党委成员对民主集中制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知之不多,理解不深,从而在思想认识上存在一些模糊观念。如有的认为贯彻民主集中制主要是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的事,在机关部门党委没有必要,有的部门领导在研究决定重大问题时把行政办公会混同于党委会,错误地认为反正都是领导班子这几个人,只要集中研究就行了,分不清党委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决定问题和行政会是以行政领导人的最后拍板来决定问题的区别。因此常常以行政会代替党委会,从而削弱了党委会的作用和集体领导原则的贯彻。

二是执行制度上有差距。“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是党委内部议事和决策的基本制度,必须认真执行。单位的重大问题必须提交党委集体讨论,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这些都是党章和党的文件多次明确规定过的。但是我们有些党员干部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各种制度上就有点随心所欲,有的对自己有利的就执行,对自己不利的就放起来;有的难办的事,棘手的问题提交党委会,好办的事,认为是自己权力范围的事就不提交;有的党委经常以文件传阅,个人签字代替党委会,不经会议决定就形成党委决议,在贯彻民主集中制上采取实用主义态度。

三是作风建设上有差距。民主集中制不仅是党的重要制度也是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坚持和发扬民主集中制作风上,主要体现在“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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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不够”上,即发扬党内民主不够和参与集体领导不够。有的党委研究重要问题,正副书记事先与委员不通气或很少通气,也不注意征求基层党员和党组织的意见;有的正副书记把行政职务带到党内来,开会先定基调先发言,使其他同志很难充分发表意见,个别单位领导甚至在党内搞“家长制”作风,压制民主,把“一票权”当成“拍板权”。另一方面,我们有的党委委员则缺乏全局观念,积极参与集体领导不够。跟自己分工有关的问题发表发表意见,跟自己不太紧密的工作就随会附和,不发表或少发表个人的看法,这些都属于不负责任,放弃原则的作风,结果自然影响党委的正确决策。

四是部分书记能力上有差距。我们有的部门党委书记是从行政主要领导岗位上调整过来的,对党务工作,对民主集中制的基本理论不甚了解,缺乏必备的知识;有的书记是从部门副职刚提任到书记岗位上的,要给过去的上级或同级当“班长”有后顾之忧,因此过分谨小慎微,遇事优柔寡断,不敢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有的责任性不强,对单位重大工作缺乏深入调查研究,开会研究没有主见,既不善于集中正确的意见,也不善于分析引导少数人的意见,使议题议而不决或决而不行,从而严重影响民主集中制的正确贯彻,也影响机关工作的推进,最终会影响机关对基层对群众的服务效率。

存在以上问题,原因应当是多方面的。但主要的,一是少数领导班子对民主集中制的基本理论缺乏学习教育。一些书记包括很多班子成员对正确贯彻民主集中制的重要意义、作用、基本内容以及经验教训缺乏必要认识。二是缺乏必要的制度规范。由于机关部门性质各异,差距较大,有的是党群机关,有的是政府机关,有的是地方党委政府直属的企事业单位机关。机关部门党委(党组)贯彻民主集中制缺乏科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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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实际的议事规则和办事程序。三是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党性不强。在对待党和人民利益上缺乏大局观念,在对待部门利益上喜欢“打擦边球”,在对待个人利益上有亲有疏,喜欢搞庸俗的人际关系,分不清原则界限。四是指导和检查督促不够。有的上级领导对机关部门党委(党组)工作疏于指导,对于如何正确贯彻民主集中制,基本上是搞到什么程度算什么程度,缺乏认真的具体的指导和帮助。

二、机关部门党委(党组)正确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对策和途径 根据党章和党内的有关工作条例规定的精神,机关部门党委(党组)虽不是党的一级组织,但都是同级地方党委派出的办事机构(但在授权上因机关性质不同会有所不同),是一个部门实施思想、政治、组织领导的核心,同时协助行政领导人积极完成本部门的各项任务。因此,要加强、改进党和国家机关的工作,充分发挥部门党委(党组)的核心作用,就必须要紧紧抓住正确贯彻民主集中制这一关键环节。结合自己的学习和工作实践,我认为机关部门党委(党组)在贯彻民主集中制上必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去把握和加强。

(一)必须要加强学习,努力提高党委“一班人”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

贯彻民主集中制,首要的是“一班人”要有共同的思想理论基础,这是统一思想认识,充分发扬民主、正确实施集中的前提。在一个班子里,由于每个人的经历、能力、性格、品质、知识等方面的差异,必然会带来理论层次和认识水准的不同,从而必然会影响党委决议的形成和贯彻。而要缩小这个差异,就是要加强党委“一班人”的理论学习。一是要认真组织大家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和胡锦涛同志最近在中央党校发表的“6·25”重要讲话,不断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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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和大局观念。二是要完整准确地理解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内涵。要通过学习《党章》和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三代领导核心等关于民主集中制的论述,学习党的文件关于民主集中制的一系列规定,从理论上弄清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和组织建设中的运用。民主集中制既是党委实施正确领导,实行科学决策的根本保证,也是集中群众智慧,调动群众积极性、创造性的根本方法。三是要自觉澄清各种模认识,把民主集中制作为自己行为的根本准则。在贯彻民主集中制上片面强调民主而忽视集中,或强调集中而轻视民主都是不可取的,民主与集中是辩证的统一。在机关部门尤其要妥善处理好民主集中制和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关系,在党委内部实行民主集中制,主要目的是保证党委的科学决策和行动的统一,而行政领导人负责制所体现的主要是强化职责,统一指挥,有序运转,提高效率,决不意味着可以否定和取代民主集中制。两者从本质上讲是一致的,只有把民主集中制和行政领导人负责制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保证党委集体领导和正确决策的有效执行,也才能从制度上行动上增强党委班子成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必须要突出重点,集中精力抓大事议大事

机关部门党委(党组)贯彻民主集中制必须抓大事,既符合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也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必然要求。如果事无巨细,大小事情都由党委包揽,这既影响党委集中精力抓大事,也不利于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执行,甚至会造成责任不明,赏罚不清,出了问题板子打不到具体人身上的现象。因此,党委要正确贯彻民主集中制,就必须要确保把本单位建设中带方向性、全局性、长远性的大事议透抓好。一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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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明确什么是部门党委(党组)该抓的大事。根据党的有关坚持民主集中制的要求,以及机关部门的工作特点,党委要讨论决定的主要问题,一般可以归纳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组织的决议、命令和指示在本部门的贯彻执行;部门党员和干部职工的思想建设;部门中心工作任务的规划、措施和完成情况;干部的调配考核使用与人才队伍建设;重大项目经费预决算和大额度经费的使用;部门所属党群组织建设的重大问题;党委班子自身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其他关系部门长远建设的重大问题等八个方面。抓住了这些,就基本抓住了应抓的大事。另一方面必须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和程序议大事。党委抓大事必须议大事,议大事正是贯彻民主集中制关于集体领导原则的集中体现。那么,党委议大事的集体决策程序主要有哪些呢?①确定会议议题。什么重大事项需要提交会议研究,一般应由正副书记根据工作实际商定,也可根据委员的建议确定,在会上严禁临时动议。②做好会前准备。对确定的议题要“安民告示”,让每个成员都有时间进行思考和必要准备,对一些重要事情还应通过个别酝酿,加强沟通争取多数人的共识。但书记副书记不得把个人意见强加于其他成员。③民主讨论。民主讨论是集体领导的关键程序,凡确定的会议议题都必须经党委集体民主讨论,书记与委员在会上都是平等的一票,与会人员都应表明自己的态度和意见。④正确集中。根据会议讨论情况,书记应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适时进行集中或实行会议表决,以形成集体领导的意志。当两种意见相持或接近时,一般不要急于决策,应进一步深入讨论形成共识后再行决议。通过抓大事议大事,保证党委集体领导作用的正确发挥和党委决策水平的不断提高。

(三)必须要改进方法,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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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集中制,实质上就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和组织建设中的运用。贯彻民主集中制必须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一根本领导方法与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以促进党委决策科学化。

要实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改进党委的工作方法,必须要注意三点:一是要强化群众观念。要经常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的学习和教育,使“一班人”牢固树立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观点,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观点,党要依靠群众又要教育和引导群众前进等群众观点。要务必使党委班子成员明确,党员干部不论职务多高,权力多大,能力多强,都不能脱离人民群众。不相信群众,不依靠群众,我们将一事无成。二是要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党委是群众利益的代表,只有把群众的意见、群众的创造集中起来,形成的决策、决议才能得到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拥护,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因此,党委在讨论重要问题前,一定要深入群众,通过多种方式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真正把干部职工的智慧合理地集中起来,为决策提供依据。如我们广播电视台党委每年在确定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时,党委都要组织中层干部外出到省内外同行单位考察调研,回来后又召开来年工作思路研讨务虚会,充分听取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如台里今年推出的电视专题栏目《桐庐新干线》,在外宣上积极参加长三角新闻协作网等,台党委班子都是在听取干部职工建议后而决策定夺的。三是要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党委作出的决议是否科学,作出的决定要真正落实,最终都要依靠群众去贯彻执行,在实践中接受检验和评判。为此,机关部门党委(党组)必须要增强工作透明度,通过发文件,召开必要会议等方式,及时告知党委的决议和工作要求。特别是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上,要作出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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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明和解释,让干部职工多了解一些情况,为他们做好工作和参与监督提供必要条件。在贯彻落实中,党员领导干部还应主动深入基层,直接听取群众对决策执行情况的反映和意见,对合理化的建议应及时收集整理,反馈给党委,必要时可以作出必要的修正,从而保证党委的决策决议创造性地得以贯彻。

(四)必须要抓住关键,努力提高党委书记的素质和能力 党委书记是一班人的“班长”,在集体领导中负有主要责任。机关部门党委(党组)要正确贯彻民主集中制,就必须要提高党委正副书记的素质和能力。

一是要提高想全局把方向的能力。作为“班长”,不能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的党员,要时刻提醒自己所肩负的重要责任。而首要的责任就是要维护党中央的权威,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关定向。做到经常关注党中央、国务院的最新精神和决策、指示,经常关注国际国内时事发展动态,经常关注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进展情况,经常关注本单位的倾向性问题,把上级指示与本部门本系统的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地提出党委工作的思路和目标。在当前,尤其要用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把抓中心与抓统筹、抓发展与抓和谐,抓长远与抓当前有机地结合起来,努力提高驾驭方向的水平。

二是要提高善于集思广益的能力。把“一班人”的意见集中好,形成科学决策,是正副书记必须具备的基本功。作为机关部门党委(党组)的决策,一般都是为把上级的决策在本部门如何贯彻落实而作出的。这种执行型的决策在形成之前,书记的主要精力应放在“吃透两头,搞好结合”上。注重引导“一班人”认真学习理解上级的指示,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找准工作落实的切入点。在讨论决定问题时,要充分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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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解放思想,畅所欲言,各抒已见,努力挖掘每一个班子成员的聪明才智。如果意见不够系统不够一致时,书记要用更高更远的视野启发引导大家,去粗存精,加以完善。这样,就能使党委决策充分体现集体的智慧,从而保证决策的科学性。

三是要提高协调“一班人”关系的能力。一个书记如果不善于协调,没有“团结人”的能力,就无法保证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执行。往往一个部门,一个班子,大家在一起工作不可能没有一点矛盾。当书记的一定要敢于正视问题,善于下“毛毛雨”,及时消除小分歧,避免大隔阂。但在原则问题上又不能让步,不能出了问题装迷糊,不闹僵不管,闹僵了又管不了,造成集体领导软弱涣散。总结一些部门领导班子建设的经验教训,我认为,在班子中主要要注意协调三种关系,首先要协调好正副书记之间的关系。党政领导一人兼的书记,对副书记的工作要多支持、多关心,重大问题要主动与副书记协商通气;党政领导分设的书记,开会要主动征求副书记既行政主官的意见,对会议议题要互相商量共同确定,反之,副书记对部门中的中心工作也要主动争取书记的支持,做到心往一处想,共带“一班人”。其次要协调好书记与委员之间的关系。正副书记要虚心友善,用人不疑,对委员要充分信任,放手让他们工作。对讨论重大问题,要认真倾听他们的意见,换位交心,真诚合作共事。第三,还要协调好委员之间的关系。书记对委员要出以公心,一视同仁,引导大家正确看待民主与集中,正确对待权力与分工,正确对待自己与他人。当委员之间发生矛盾,书记要主动了解情况,分析原因,帮助消除误会或分歧。特别是书记本人一定要豁达大度,谦虚谨慎,严以律已,宽以待人,用自己的模范行动把“一班人”团结在一起。

四要提高“抓落实”的能力。党委决议形成之后,关键就是要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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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主要是要抓好三个环节:第一,要明确责任。党委会对决议的落实必须要明确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到班子成员。主官对分管的工作要进一步认真谋划,对工作要提出明确的具体目标。第二,要主动支持。党政主官在工作落实中要做到密切协作,主动配合。特别是书记除抓好党务工作落实外,要大力支持行政领导人的工作开展,对行政领导抓的工作要主动当好“配角”,及时做好工作进展过程中的思想工作,努力为中心工作任务的完成提供思想保障和精神动力。同时,行政主官对党务工作也要主动关心和支持,并要带头做好思想工作。其他班子成员应增强对主官负责的观念,积极负责地做好分管的工作,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第三,要转变作风。抓落实一定要像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所强调的那样,“定下来的事情就要雷厉风行、抓紧实施,部署了的工作就要督促检查、一抓到底,重要环节要身先士卒、靠前指挥,一步一个脚印地把我们的事业推向前进”。党委正副书记、党政主官一定要牢记胡锦涛总书记的这些教诲,身体力行,自觉实践。有了这种良好的作风,工作落实就会事半功倍,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水平就会大大提高,领导班子的整体作用就会发挥得更好,机关部门的建设和为发展大局服务的效能也必将提速提效,达到一个新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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