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消防专业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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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消防专业分包工程

消防工程施工方案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工程有限公司

目录

目录 (1)

第一章分项工程施工技术方案 (3)

第一节编制依据 (3)

第二节工程概况 (5)

第三节重难点分析 (6)

第四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方案 (7)

第五节消火栓系统施工方案 (19)

第六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方案 (25)

第七节电源监控及火灾漏电系统施工方案 (35)

第八节防火门监控系统施工方案 (39)

第二章项目组织架构 (41)

第三章质量目标及质量保证措施 (47)

第一节质量保证体系 (47)

第二节质量管理制度 (48)

第三节质量管理措施 (53)

第四节纠正及预防 (63)

第四章施工管理措施 (64)

第一节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64)

第二节现场文明施工措施 (70)

第三节环境保护措施 (75)

第四节雨季施工保障措施 (80)

第五节成品保护措施 (81)

第六节施工现场管理 (83)

第七节临时用水、电 (84)

第五章施工进度控制及保障措施 (87)

第一节工程总控计划 (87)

第二节劳动力计划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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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工期保证措施 (94)

第四节主要材料、机具、检测设备进场计划 (103)

第六章与其他单位的配合工作 (108)

第七章紧急情况处理、应急预案与风险抵抗 (112)

第八章工程保修承诺及措施 (117)

第一节工程保修承诺及措施 (117)

第二节培训计划 (122)

第三节备品备件管理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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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分项工程施工技术方案

第一节编制依据

一、编制说明

本公司将选派具有同类消防工程施工经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管理人员组成项目经理部,并选用综合管理素质和作业技能良好的作业队伍,以项目经理为核心,充分发挥企业和项目两个层次管理的整体优势,强化和优化过程管理、现场管理,以合同要求和业主需求为依据,以企业和项目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为保证,以专业管理和计算机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手段,对本消防工程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计划组织、管理、协调与控制,高效率地实现本消防工程项目的综合目标,实现对业主的承诺,满足业主的期望。

二、编制原则

1、遵守法律规定的原则

认真贯彻国家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方针和政策,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

2、方案优化的原则

科学组织,合理安排,优化施工方案是工程施工管理的行动指南。优先选用先进的施工技术,科学确定施工方案,认真编写各项实施计划,严格控制质量、进度、成本和安全施工。

3、安全第一的原则

在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中始终按照技术可靠、措施得力、确保安全的原则确定施工方案。4、优质高效的原则

加强领导,强化管理,优质高效。根据我们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承诺的质量目标,贯彻执行质量管理方针,积极推广和使用新技术,确保创优规划和质量目标的实现。施工中强化标准管理,加强内部核算管理,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5、确保工期的原则

根据招标文件对本工程的工期要求,编制科学的、可行的、周密的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实行网络控制,组织各工序之间的施工顺序,实施进度监控,特别要抓住重点控制工序和部位,确保实现工期目标,满足业主要求。

6、保护环境的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编制安全文明施工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以及防止噪声、粉尘及垃圾污染等的技术组织措施。

7、科学配置的原则

根据本工程的工程量大小及各项管理目标的要求,在施工组织上,科学配置施工要素,选派有施工经验的管理人员,组织专业化施工队伍,投入高效先进的施工设备,确保建设资金的周转使用,选用优质材料,确保人、财、物及设备的科学合理配置。

8、合理布局的原则

3

从合理利用临时用地、便于施工、搞好文明施工等多角度出发,合理调配工程材料进场的行进路线,合理规划空间布局。

三、编制依据

本施工组织设计依据国家、北京市现行规范标准,并结合我单位企业标准和成功的管理经验按照施工合同、业主要求和图纸编制而成。主要依据有:

(一)参考文件

**********项目消防工程施工合同。

(二)招标设计图纸

招标单位提供的消防系统图纸。

(三)主要规程、规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98-2009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2013

《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设计规范》 GB28184-2011

《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参考图集》 10CX504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2010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15-2010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 50974-201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84-2001 (2005年版)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140-2005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0-2005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1/687-2015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11/T825-2014

《住宅建筑规范》 GB 50368-2005

其它适用的最新国家规范和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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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项目消防工程

工程地点:

工程范围:本项目划分为两个组团,一组团为限价商品房,二组团为商品房。

本标段为一组团限价商品房包括1#~7#及配套建筑。地上15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约89900平方米。整个消防系统的供货及安装(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灭火器系统等);消防系统的调试、验收、移交及维保;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年03月14日

计划完工日期20**年09月30日

质量标准:合格(确保消防验收一次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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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重难点分析

由于本标段在1#楼地下一层设有一分消防控制室,所有线缆经此汇总后接入地下车库主消防控制室,且主消防控制室只设有报警主机,显示器以及手动控制盘设在门卫室,因此施工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1.各楼至1号楼分消防控制室的线路应在套管上标明来处、去处以及用途且标识应清晰准确;

2.各线路按线型及用途进行颜色分类,同一用途且同一线型线路应颜色统一,必要时可上双

套管,方便区分且避免墨色褪色;

3.应考虑最远端的线距,合理计算电压线损;

4.分消防控制室总接线箱应配端子说明图示;

5.分消防控制室到车库主中控室和分消防中控室到门卫室的线路要根据功能和线损综合考

虑,有些线路可就近取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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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方案

一、施工内容

本标段在1#-7#楼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7#楼采用消防控制中心系统,主消防控制室设置在商品房区,本区域在1#楼地下一层设置分消防控制室。主消防控制室能显示所有火灾报警信号和联动控制状态信号,并能控制重要的消防设备。系统包括火灾自警动报系统、消防联动系统(含总线联动控制盘和多线联动控制盘)、消防电话系统、应急广播系统。采用二总线智能化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每回路最大编码容量为200个地址。系统总线上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保护地址数不应超过32点。住宅楼首层弱电井内设置火灾区域报警器,用来监测各处具有独立地址编码的感烟、信号阀、压力开关、报警阀、防火阀、消火栓按钮等报警部位。本住宅工程高度不大于54米,因此仅在公共区域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集中报警控制柜还具有通过联网单元向商品房区消控中心报告功能。消防控制室设置直通外线的火警电话。厨房设置可燃气体探测器,其他公共场所均设置感烟探测器。

二、施工依据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2013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2010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1/687-2015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11/T825-2014

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委托书及相关专业提供的设计资料

其它有关标准图集

三、施工方法及技术要求

(一)施工准备

进场后,首先要根据原设计图纸对预埋线管进行符合性检查,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业主选定的产品的技术特点进行深化设计,然后进行其他的相关工作。

(二)施工流程

技术交底→样板施工→工艺样板点评→发现问题整改→线管检查、复核→电线、电缆敷设→校线→单体设备安装→控制设备安装→分系统调试→联动调试→消防检测→消防验收→竣工交付(三)施工工艺要求

1.布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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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选择导线: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及50V以下的供电和控制线路,应采用电压等级不低于交流300V/500V的铜芯绝缘导线或电缆。交流220V/380V以下的供电和控制线路,应采用电压等级不低于交流450V/750V的铜芯绝缘导线或电缆。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供电线路、消防联动控制线路应采用耐火铜芯电线电缆,报警总线、消防应急广播和消防电话等传输线路采用阻燃或阻燃耐火电线电缆。

2)穿带线

带线用Φ1.2~2.0mm的铁丝,头部弯成不封口的圆圈,以防止在管内遇到管接头时被卡住;将带线穿入管路内,在管路的两端留有20cm的余量。

当穿带线受阻时,采用两端同时穿带线的办法,将两根带线的头部弯成半圆形状,使两根带线同时搅动,使两端头相互钩绞在一起,然后将带线拉出。

3)扫管

将布条的两端牢固地绑扎在带线上,两人来回拉动带线,将管内的浮锈、灰尘、泥水等杂物清除干净。

4)带护口

按管径大小选择护口,在管子清扫后,将护口套入管子上。在电线管穿线前,检查各个管口的护口是否齐全,如有遗漏或破损均应补齐或更换。

5)放线及断线

放线前应根据图纸对导线的品种、规格进行核对,对导线质量进行检查。整盘导线放线时,将导线置于放线架上,避免出现死扣和背花。

剪断导线时,探测器底座的外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5cm的余量,入端处应有明显标志;手动报警按钮的外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0cm的余量,且在其入端部应有明显标志;箱体内导线的预留长度为箱体周长的1/2。

6)导线与带线的绑扎

当导线根数为2~3根时,可将导线的前端的绝缘层剥去,然后将线芯直接与带线绑回头压实绑扎牢固,使绑扎处形成一个光滑的锥体过渡部位,便于穿线。

当导线根数较多时,可将导线的绝缘层剥去,然后将线芯斜错排列在带线上,用绑线缠绕绑扎牢固,使绑扎处形成一个光滑的锥体过渡部位,便于穿线。

7)管内及线槽内敷线

管内布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装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所有火灾自动报警线路及50V以下的供电线路,控制线路采用热镀锌钢管,暗敷在不燃烧体墙内时保护墙体厚度不小于30mm,明敷的金属线槽或金属管线均应作防火处理。

在管内或线槽内的穿线,应在建筑抹灰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在穿线前,应将管内或线槽内的积水及杂物清除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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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金属导管、钢性塑料导管、电缆梯架或电缆槽盒穿越防火分区时,其缝隙应采用柔性防火封堵材料封堵,并应在贯穿部位附近设置抗震支架。

金属导管、钢性塑料导管的直线段部分每隔30m应设置伸缩节。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单独布线,不同电压等级的线缆不应穿入同一根保护管内,当合用统一线槽时,线槽内应有隔板分隔。广播线和消防电话线应单独穿管敷设或采用有隔板的金属线槽。

采用穿管水平敷设时,除报警总线外,不同防火分区的线路不应穿入同一根管内。

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用端子连接。

从接线盒、线槽等处引到探测器底座、控制设备、扬声器的线路,当采用金属软管保护时,其长度不应大于2m。

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管路的管口和管子连接处,均应作密封处理。

管路超过下列长度时,应在便于接线处装设接线盒:

金属管子入盒,盒外侧应套锁母,内侧应装护口;在吊顶内敷设时,盒的内外侧均应套锁母。塑料管入盒应采取相应固定措施。

当线路采用金属导管、钢性塑料导管、电缆梯架或电缆槽盒敷设时,应使用刚性托架或支架固定,不宜使用吊架,当必须使用吊架时,应安装横向防晃支架。

明敷设各类管路和线槽时,应采用单独的卡具吊装或支撑物固定。吊装线槽或管路的吊杆直径不应小于6mm。

线槽敷设时,应在下列部位设置吊点或支点:

线槽接口应平直、严密,槽盖应齐全、平整、无翘角。并列安装时,槽盖应便于开启。

管线经过建筑物的变形缝(包括沉降缝、伸缩缝、抗震缝等)处,应采取补偿措施,导线跨越变形缝的两侧应固定,并留有适当余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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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导线敷设后,应用500V兆欧表测量每个回路导线对地的绝缘电阻,该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20MΩ。

穿管绝缘导线或电缆的总面积不应超过管内截面积的40%,敷设于封闭式线槽内的绝缘导线或电缆的总面积不应大于线槽的净截面积的50%。

为满足导线和电缆的机械强度要求,穿管敷设的绝缘导线,线芯截面最小不应小于1mm;多芯电缆线芯最小截面不应小于0.5mm。

火灾报警器的传输线路应选择不同颜色的绝缘导线,探测器的“+”线为红色,“-”线应为蓝色,其余线应根据不同用途采用其它颜色区分,但同一工程中相同用途的导线颜色应一致,接线端子应有标号。

在同一线槽内的不同信号、不同电压等级的电缆,应分类布置;对于交流电源线路和联锁线路,应用隔板与无屏蔽的信号线路隔开敷设。

电缆沿支架或在线槽内敷设时,应在下列各处固定牢固:当电缆倾斜坡度未超过45度且水平排列时,在每隔1~2个支架土进行固定;在线路拐弯处和补偿余度两侧以及保护管两端的第一、二两个支架上进行固定;在引入仪表盘(箱)前300~400mm处进行固定;在引入接线盒及分线箱前150~300mm处进行固定。

8)导线连接

导线连接时,必须先剥掉绝缘层,去掉导线表面氧化膜,再进行连接、加锡焊、包缠绝缘。

导线接头必须满足下列要求:导线接头要紧密、牢固,不得增加导线的电阻值;导线接头受力时的机械强度不能低于原导线的机械强度;导线接头包缠的绝缘强度不能低于原导线绝缘强度;导线连接要牢固、紧密,包扎要良好。

9)接头包扎

首先用橡胶绝缘带将其拉长2倍,从导线接头处始端的完好绝缘层开始,缠绕1~2个绝缘带宽度后,再以半幅宽度重叠进行缠绕。在缠绕过程中应尽可能收紧绝缘带,缠到头后在绝缘层上缠绕1~2圈后,再进行回缠。回缠完成后再用黑胶布衔接好,以半幅宽度压边进行缠绕,同时在包扎过程中收紧黑胶布,导线接头两端用黑胶布封严密。

10)线路检查绝缘遥测

线路检查:导线的连接及包扎全部完成后,应进行自检和互检,检查导线接头及包扎质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及质量标准的规定,检查无误后进行绝缘遥测。

绝缘遥测:采用500V、量程为0~500MΩ的兆欧表,对导线之间、线对地、线对屏蔽层等进行摇测,其绝缘电阻值不应低于20MΩ。遥测时注意不能带着消防设备进行摇测,摇动速度应保持在120r/min左右,读数时应采用1分钟后的读数为宜。

2.火灾探测器安装

1)火灾探测器与灯具的水平净距应大于0.3m;

2)与送风口边的水平净距应大于1.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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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与多孔送风顶棚孔或条形送风口的水平净距应大于0.5m;

4)与嵌入式扬声器的净距应大于0.1m;

5)与自动喷淋头的净距应大于0.3m;

6)与墙体或其它遮挡物的距离应大于0.5m;

7)在宽度小于3m的内走道顶棚上安装探测器时,宜居中安装。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

距,不应超过10m;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探测器至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安装间距的一半;

8)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当确需倾斜安装时,倾斜角不应大于450。

9)探测器的底座应安装牢固,与导线连接必须可靠压接或焊接。当采用焊接时,不应使用带

腐蚀性的助焊剂。

10)探测器底座的连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50mm的余量,且在其端部应有明显标志。

11)探测器底座的穿线孔宜封堵,安装完毕的探测器底座应采取保护措施。

12)探测器报警确认灯应朝向便于人员观察的主要入口方向。

13)探测器在即将调试时方可安装,在调试前应妥善保管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腐蚀措施。

3.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安装

1)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安装在明显和便于操作的部位。当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楼)

面高度宜为1.3~1.5m。

2)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安装牢固,不应倾斜。

3)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连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50mm的余量,且在其端部应有明显标志。

4.控制器类设备的安装

1)火灾报警控制器、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区域显示器、消防联动控制器等控制器类设备

(以下称控制器)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宜为1.3~1.5m,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落地安装时,其底边宜高出地(楼)面0.1~0.2m。

2)控制器应安装牢固,不应倾斜;安装在轻质墙上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3)引入控制器的电缆或导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配线应整齐,不宜交叉,并应固定牢靠;

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编号,并与图纸一致,字迹应清晰且不易退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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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子板的每个接线端,接线不得超过2根;

电缆芯和导线,应留有不小于200mm的余量;

导线应绑扎成束;

导线穿管、线槽后,应将管口、槽口封堵。

控制器的主电源应有明显的永久性标志,并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电源插头。

控制器与其外接备用电源之间应直接连接。

控制器的接地应牢固,并有明显的永久性标志。

4)消防控制室内各设备要按照设计要求安装到位。消防控制室内不允许穿过与其无关的线

路、管道,且不可装设与其无关的设备;消防控制室的地面为水泥地面,地面上敷设防静电地板。

5)机柜安装:先根据设计图要求在地面上弹线,从一端开始安装,逐台对准位置。并列安

装的机架要排列整齐,机架之间采用螺栓紧固联接,机架底座与地面之间的间隙,用金属槽钢支撑,槽钢要进行防腐处理。机架底座与地面悬空部位需加饰面,机架安装要做到横平竖直,机柜与墙面间留出散热空间。

6)根据提供设备厂家的技术要求,将消防主机、消防电话主机、备用电源和打印机等设备

逐台装入机柜内,上好螺栓,固定平整。

7)控制台的安装:控制台安装位置要符合设计要求,控制台应安放竖直,台面水平,附件

完整、无损伤,螺丝紧固,台面整洁无划痕;台内接插件和设备接触应可靠,安装要牢固。

5.模块和模块箱安装

1)同一报警区域内的模块宜集中安装在金属箱内。

2)模块设置于设备控制柜外,未集中设置的模块附近设置不小于100mm*100mm的标示。

3)模块(或金属箱)应独立支撑或固定,安装牢固,并应采取防潮、防腐蚀等措施。

4)模块的连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50mm的余量,其端部应有明显标志。将控制中心来的干线和

火灾报警器及其它的控制线路分别绑扎成束,分别设在端子板两侧,左边为控制中心引来的干线,右侧为火灾报警探测器和其它设备来的控制线路。

5)隐蔽安装时在安装处应有明显的部位显示和检修孔。

6)模块箱内的模块按厂家和设计要求安装配线,合理布置,且安装要牢固、端正,并有用途

标志和线号。模块分散安装在控制设备现场的模块箱内,应牢固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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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各模块的进、出线应有明显标志。

8)模块箱的出入穿线孔要作封堵等保护措施。

9)模块箱用金属膨胀螺栓固定挂墙明装,安装高度为距顶0.3m。安装时要做到端正、牢固,

不得倾斜。

10)压线前要对导线的绝缘进行摇测,合格后再按设计和厂家要求压线。

6.短路隔离器

每只总线短路隔离器保护的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模块等消防设备的总数不应超过32点。在总线穿越防火分区时,需在穿越处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

7.火灾应急广播扬声器和火灾警报装置安装

1)火灾应急广播扬声器和火灾警报装置安装应牢固可靠,表面不应有破损。

2)火灾光警报装置应安装在安全出口附近明显处,距地面1.8m以上。光警报器与消防应急疏

散指示标志不宜在同一面墙上,安装在同一面墙上时,距离应大于1m。

8.消防专用电话安装

1)消防电话、电话插孔、带电话插孔的手动报警按钮宜安装在明显、便于操作的位置;当在

墙面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宜为1.3~1.5m。

2)消防电话和电话插孔应有明显的永久性标志。

9.消防设备应急电源安装

1)消防设备应急电源的电池应安装在通风良好地方,当安装在密封环境中时应有通风装置。

2)酸性电池不得安装在带有碱性介质的场所,碱性电池不得安装在带酸性介质的场所。

3)消防设备应急电源不应安装在靠近带有可燃气体的管道、仓库、操作间等场所。

4)单相供电额定功率大于30kW、三相供电额定功率大于120kW的消防设备应安装独立的消防应

急电源。

5)所有消防用电设备均采用双路电源供电并在末端设自动切换装置。消防控制室设备还要求

设置蓄电池作为备用电源。

10.火灾报警系统接地装置的安装

1)消防系统接地利用大楼综合接地装置作为其接地极,设独立引下线,引下线采用BV-1*25㎜

2PC25,要求其综合接地电阻小于1欧,并应采取防止地震时被切断的措施。

2)交流供电和36V以上直流供电的消防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接地保护,接地线应与电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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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接地干线(PE)相连接。

3)由消防控制室接地板引至各消防设备的接地线,应选用铜芯绝缘软线,其线芯截面积不应

小于4mm2。

4)系统采用控制器单点接地方式,将系统中控制器的接地点连接在同一点,由该连接点接入

屏蔽地线连接端。系统中的总线、通讯线、广播线、对讲线等均不得与任何形式的地线或中性线连接,以防止设备的误动作。

5)接地装置施工过程中,分不同阶段做电气接地装置隐检、接地电阻摇测等质量检查记录。

6)系统安装完毕后,组织技术人员仔细检查、核对线路的敷设及接线正确与否,检查元件安

装是否正确。所有感烟探测器、报警按钮等探测器,所有设备要试验测试合格,单体模拟试验测试联动设备等输出信号完全正确后,才能与主机的接口进行连接,使信号进入主机。(四)系统调试

1、基本要求

1)只有在系统已按照设计要求全部安装完毕、工序检验合格后,才可能全面、有效地进行各项调试工作。

2)系统调试的基本条件,要求具备完整的技术资料及调试必需的其他资料,系统的水源、电源、气源均按设计要求投入运行。

3)系统调试之前应按设计要求查验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备品备件,以及系统线路。

4)系统调试之前应对系统中的火灾报警控制器、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电气控制装置、消防设备应急电源、消防应急广播设备、消防电话、传输设备、消防控制中心图形显示装置、消防电动装置、防火卷帘控制器、区域显示器(火灾显示盘)、火灾警报装置等设备分别进行单机通电检查。

2、调试

1)调试前应切断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所有外部控制连线,并将任一个总线回路的火灾探测器以

及该总线回路上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等部件连接后,方可接通电源。

2)按现行国家标准《火灾报警控制器》GB 4717的有关要求对控制器进行下列功能检查并记录,

控制器应满足标准要求:

检查自检功能和操作级别;

使控制器与探测器之间的连线断路和短路,控制器应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短路时发出火灾报警信号除外);在故障状态下,使任一非故障部位的探测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控制器应在1min内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并应记录火灾报警时间;再使其他探测器发出火灾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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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号,检查控制器的再次报警功能;

检查消音和复位功能;

使控制器与备用电源之间的连线断路和短路,控制器应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

检查屏蔽功能;

使总线隔离器保护范围内的任一点短路,检查总线隔离器的隔离保护功能;

使任一总线回路上不少于10只的火灾探测器同时处于火灾报警状态,检查控制器的负载功能;

检查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功能,并在备电工作状态下重复检查;

3)采用专用的检测仪器或模拟火灾的方法,逐个检查每只火灾探测器的报警功能,探测器应

能发出火灾报警信号。

4)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施加适当的推力使报警按钮动作,报警按钮应发出火灾报警信号。

5)消火栓系统出水干管上的低压压力开关、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的流量开关或报警阀压力

开关等信号直接启动消火栓泵。由消火栓按钮的动作信号作为火灾报警系统和消火栓系统的联动触发信号,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消火栓泵的启动。并能在消防控制室及水泵房手动控制消火拴泵。

6)使消防联动控制器分别处于自动工作和手动工作状态,检查其状态显示,并按现行国家标

准《消防联动控制系统》GB16806的有关规定进行下列功能检查并记录,控制器应满足相应要求:

自检功能和操作级别。

消防联动控制器与各模块之间的连线断路和短路时,消防联动控制器能在100s秒内发出故障信号。

消防联动控制器与备用电源之间的连线断路和短路时,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能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

检查消音、复位功能。

检查屏蔽功能。

使总线隔离器保护范围内的任一点短路,检查总线隔离器的隔离保护功能。

使至少50个输入/输出模块同时处于动作状态(模块总数少于50个时,使所有模块动作),检查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最大负载功能。

检查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功能,并在备电工作状态下重复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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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将区域显示器(火灾显示盘)与火灾报警控制器相连接,按现行国家标准《火灾显示盘通

用技术条件》GB 17429的有关要求检查其下列功能并记录,控制器应满足标准要求:

区域显示器(火灾显示盘)能否在3s内正确接收和显示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的火灾报警信号。

消音、复位功能。

操作级别。

对于非火灾报警控制器供电的区域显示器(火灾显示盘),应检查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功能和故障报警功能。

8)可燃气体控制器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GB16808的

有关要求进行下列功能试验,并应满足标准要求。

自检功能和操作级别。

控制器与探测器之间的连线断路和短路时,控制器应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

在故障状态下,使任一非故障探测器发出报警信号,控制器应在1min内发出报警信号,并应记录报警时间;再使其他探测器发出报警信号,检查控制器的再次报警功能。

消音和复位功能。

控制器与备用电源之间的连线断路和短路时,控制器应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

高限报警或低、高两段报警功能。

报警设定值的显示功能。

控制器最大负载功能,使至少4只可燃气体探测器同时处于报警状态(探测器总数少于4只时,使所有探测器均处于报警状态)。

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功能。

9)在消防控制室与所有消防电话、电话插孔之间互相呼叫与通话,总机应能显示每部分机或

电话插孔的位置,呼叫铃声和通话语音应清晰;消防控制室的外线电话与另外一部外线电话模拟报警电话通话,语音应清晰;检查群呼、录音等功能,各项功能均应符合要求。10)以手动方式在消防控制室对所有广播分区进行选区广播,对所有共用扬声器进行强行切换,

应急广播应以最大功率输出;对扩音机和备用扩音机进行全负荷试验,应急广播的语音应清晰;对接入联动系统的消防应急广播设备系统,使其处于自动工作状态,然后按设计的逻辑关系,检查应急广播的工作情况,系统应按设计的逻辑广播;使任意一个扬声器断路,其他扬声器的工作状态不应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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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检查系统中各种控制装置使用的备用电源容量,电源容量应与设计容量相符;使各备用电

源放电终止,再充电48h后断开设备主电源,备用电源至少应保证设备工作8h,且应满足相应的标准及设计要求。

12)检查应急电源的控制功能和转换功能,并观察其输入电压、输出电压、输出电流、主电工

作状态、应急工作状态、电池组及各单节电池电压的显示情况,做好记录,显示情况应与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相符,并满足要求。

手动启动应急电源输出,应急电源的主电和备用电源应不能同时输出,且应在5s内完成应急转换;

手动停止应急电源的输出,应急电源应恢复到启动前的工作状态;

断开应急电源的主电源,应急电源应能发出声提示信号,声信号应能手动消除;接通主电源,应急电源应恢复到主电工作状态;

给具有联动自动控制功能的应急电源输入联动启动信号,应急电源应在5s内转入到应急工作状态,且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应不能同时输出;输入联动停止信号,应急电源应恢复到主电工作状态;

具有手动和自动控制功能的应急电源处于自动控制状态,然后手动插入操作,应急电源应有手动插入优先功能,且应有自动控制状态和手动控制状态指示。

13)操作显示装置显示完整系统区域覆盖模拟图和各层平面图,图中应明确指示出报警区域、

主要部位和各消防设备的名称和物理位置,显示界面应为中文界面;使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分别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和联动控制信号,显示装置应在3s内接收,准确显示相应信号的物理位置,并能优先显示火灾报警信号相对应的界面;使具有多个报警平面图的显示装置处于多报警平面显示状态,各报警平面应能自动和手动查询,并应有总数显示,且应能手动插入使其立即显示首火警相应的报警平面图;使显示装置显示故障或联动平面,输入火灾报警信号,显示装置应能立即转入火灾报警平面的显示。

14)手动操作防火卷帘控制器的按钮,防火卷帘控制器应能向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防火卷帘启、

闭和停止的反馈信号;用于疏散通道的防火卷帘控制器应具有两步关闭的功能,并应向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反馈信号。防火卷帘控制器接收到首次火灾报警信号后,应能控制防火卷帘自动关闭到中位处停止;接收到二次报警信号后,应能控制防火卷帘继续关闭至全闭状态;用于分隔防火分区的防火卷帘控制器在接收到防火分区内任一火灾报警信号后,应能控制防火卷帘到全关闭状态,并应向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反馈信号。

15)防烟系统的联动控制应由加压送风口所在防火分区内的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或一只火灾

探测器与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作为送风口和加压送风机启动的联动触发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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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并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相关层前室等需要加压送风场所的加压送风口开启和加压送风机启动。

16)消防联动控制器应具有发出联动控制信号强制所有电梯停于首层的功能。电梯运行状态信

息和停于首层的反馈信号,应传给消防控制室显示,轿厢内应设置能直接与消防控制室通话的专用电话。

(五)系统验收

1、系统验收前,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将对建设方进行操作、管理、维护人员配备情况检查。

2、系统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向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并附由我公司交付的下

列技术文件:

1)系统竣工表。

2)系统的竣工图。

3)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调试报告。

5)管理、维护人员登记表。

6)系统验收前,我公司进行施工质量复查,复查包括下列内容:

消防自动报警系统的主电源、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装置等安装位置及施工质量;

消防电设备的动力线、控制线、接地线及火灾报警信号传输线的敷设方式;

火灾探测器的类别、型号、适用场所、安装高度、保护半径、保护面积和探测器的间距等;

各种控制装置的安装位置、型号、数量、类别、功能及安装质量;

3、系统验收包括下列内容:

1)消防自动报警系统装置:包括各种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区域报警控制器和集中报

警控制器等。

2)灭火系统控制装置:包括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等固定灭火系统的控制装置等。

3)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控制装置。

4)通风空调、防烟排烟及电动防火阀等消防控制装置。

5)火灾事故广播、消防通讯、消防电源、消防电梯和消防控制室的控制装置。

6)报警自动联动、手动及需要硬线控制设备的手/自动控制及所有联动设备的信号监测。

7)现场实际报警点位与CRT的报警显示图功能,事件显示、记录、打印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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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消火栓系统施工方案

一、施工内容

本标段在1#-7#楼设有消火栓系统及手提式(磷酸铵盐)灭火器。

由用地北侧的市场环路、南侧的黄亦路上两条不同的市政给水干管上引入两根DN200mm的给水管作为本工程水源,并在室外形成环状供水管网,室外消防由室外环状供水管网提供。引入管上分别设置低阻力双止回阀型倒流防止器;日常资用水头0.18MPa。

消防水池及泵房设于地下车库内,水池中储存2小时室内消火栓用水量及1小时车库自动喷洒系统用水量。消防水池有效容积不小于216m3,设计补水时间不大于48小时。泵房中设室内消火栓系统加压泵两组(商品房与限价房消防泵各一组),限价房消防泵流量:15L/s,扬程:107m,功率:37KW;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加压泵一组,流量:30L/s,扬程:67m,功率:45KW。

在本组团最高处3#楼屋顶设一座消防专用水箱,贮水容积不小于18m3。水箱最低水位高于所有消防系统最不利的灭火设施高度。限价房消火栓系统不满足静水压力的要求,在水箱间设置屋顶增压稳压装置。

地下消防水池、屋顶消防水箱应设置就地水位显示的装置,并应在消防控制中心或值班室设置水池(水箱)水位的装置,同时应有最高和最低报警水位。消防泵应由有管理权限的工作人员手动停泵,不应设置自动停泵的控制功能。

1#-7#限价房室内消火栓系统不分区,采用环状管网供水;由地下车库消防水泵房的限价加压泵提供给水;消火栓充实水柱不小于13m,栓口动压按≥0.35MPa设计。室内消火栓系统供水采用临时高压制。3#楼屋顶设置消防专用水箱(有效容积18m3)及消火栓系统增压稳压装置保证最不利消火栓在准工作状态时的静水压大于0.15MPa。室内消火栓间距不大于30m,消火栓布置除住宅满足一股水柱外,其他部位均满足两股水柱同时到达室内任何部位。(住宅高度小于54m 且每一个单元设置一部疏散楼梯)本工程室内消火栓均采用DN65mm单出口消火栓。包括:箱体、QZ19mm直流水枪一支;DN65mm、L25m衬胶水带一条;报警按钮及指示灯一只。其中首层配套公建、二层文体活动站的消火栓箱须配置JPS0.8-19自救式消防卷盘一套。消火栓加压泵可由加压泵出水管上设置的压力开关、屋顶水箱出水管上的流量开关直接启动消防水泵,也可以在消防控制中心或泵房内手动启、停;当主泵发生故障时,备用泵自动投入,并同时向消防控制中心报警。3#屋顶设置一试验用消火栓;消火栓栓口压力大于0.5MPa的楼层(13层及以下),采用减压稳压消火栓。住宅部分按轻危险级A类火灾配1A手提式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除住宅及门厅外均按中危险级A类火灾配2A手提式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其中电气用房按中危险级E类火灾配2A手提式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

二、施工依据

1、施工图、技术要求及业主要求

2、有关规范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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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15-2010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2014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 50974-2014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140-2005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67-2014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98-2009

《住宅建筑规范》 GB 50368-2005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DB11/T825-2014

工程材料和设备采购备案信息京建法2007、722号,2007、101号

材料和设备采购备案批“组”项目表

3、建设单位提供的建筑周围市政条件资料

4、建筑和有关工种提供的条件图及设计资料

三、施工技术措施

(一)施工准备

施工前仔细核对图纸,确保所预埋套管的标高和位置准确无误,所有管道与风管或排水管在坐标和标高上没有冲突,确定管道排列合理,有吊顶的地方与装修公司协调配合,若管道要先于吊顶安装时,得到甲方/监理发出预定高度的指令后方可进行。

(二)资料报验

在施工前,将所有管材、配件、阀门、过滤器、法兰、金属软管、沟槽件、消火栓等的资料或样品报甲方/监理审批,审批通过的产品才能采购;所有设备由具有至少五年生产本产品历史的厂商提供;所有材料,设备和产品,无论国产或进口,均为无瑕的全新产品,并应符合中国国家所颁报现行标准的技术质量鉴定文件并获得产品合格证。

所有材料和设备进场前应向甲方和管理公司申报,落实保存场地和管理措施;进场时,请甲方或管理公司的监理人员一起对型号、质量、数量等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办理进场手续。

①所有配管材料具有制造厂的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书。

②管子、管件在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要求其表面:

a、无裂纹、缩孔、夹渣、折叠、重皮等缺陷。

b、无超过壁厚负偏差的锈蚀,凹陷及机械损伤。

c、有材质标记。

③凡按规格作抽查的,如有不合格,应按原规定加倍抽查,如还有不合格,则应全部进行检查。

④钢管外径及壁厚尺寸偏差应符合部颁标准,检测可在管子两端进行。

(三)施工资料送审

管道施工时,还根据施工进度,向甲方/监理提交以下资料,待审批通过后才能施工或交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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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ce5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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