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手机使用管理办法

更新时间:2024-05-02 07:52: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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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手机终端使用管理办法

为使公司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更好地在日常工作中得到应用,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工作效率,为公司工作人员配备移动终端APP程序开展工作。为了更好使用工作手机,加强手机使用管理,经研究特制定本办法,具体如下:

一、手机终端使用用途

手机终端在发放之日开通使用,根据工作要求使用手机终端,不能作为私人通讯工具,不许私自将工作手机借由他人使用。

二、手机终端使用话费规定

1、公司为全体工作人员办理移动手机卡,基础费用每月 138元,包含200分钟通话费和1.7G流量,费用由公司向街道申请专项经费,专款专用。

2、手机终端使用实际费用超出指定套餐标准,确属工作原因产生话费超标,必须凭话费清单及本人书面说明,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方可报销。

三、工作手机使用约定

1.原则上公司配备手机终端所有权属于公司,因工作需要由使用的个人保管,如有丢失或人为等其他原因损坏的,由丢失人自行购机;

2.工作人员在领取手机时需签字登记,手机终端均属公司财产,所有权归公司,不得过户、转套餐,不得据为己有。

3.所有手机按照国家“三包”规定享受售后服务,请使用人员保管好相关资料,以备后用。手机出现故障或其他异常情况时,统一找公司分管处理,私自维修者公司不予承担费用。不在保修范围内且人为损坏的,必须由手机使用者在最短时间内自行修理并承担所有费用。

4.使用工作手机,必须保持工作时间内通信畅通。由于自身原因(退网、改号、拒接、不应答、或手机损坏等)造成通信不畅,影响工作联络而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5.所有配备手机人员应妥善保管并爱惜手机。 四、工作手机回收或更新

如中途发生人员变动或中途离职等情况,手机终端由公司收回重新分配。若丢失的或损坏的根据使用情况作出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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