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钓鱼岛问题和南海问题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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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的重要性

对人类而言,海洋与人类生活息息相关,紧密相连。那一览无际的蓝色大地,其所蕴含的生物、矿物、可再生能源及空间资源等都是我们无法想象的,其给我们的生活带来的价值更是无法估量的,由此可见海洋对我们人类的生活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以下为海洋对人类生活的重要性的相关数据及其表述。

覆盖地球表面71%的海洋,是太阳系其它星球所见不到的最为独特地理景观。尽管月球表面上的某些区域,也被人类冠以“风暴海”等地名,但事实上那里连一滴海水也没有。海洋是云雨的故乡、生命的摇篮、资源的宝库、人类生存与发展的“第二空间”。随着世界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类对资源的需求与日俱增,人口、资源、环境问题进一步加剧,海洋环境的研究,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以及海洋教育已受到各国普遍重视。海洋中含有丰富的资源。海洋生物资源、海水化学资源、海洋矿产资源、海洋能源以及海上航运交通皆对人类的生存发展和世界文明的振兴进步产生重大的影响。自古以来,人类对海洋开发利用就极其投入,随着世界技术革命的不断深入和陆地资源的日趋匮乏,开发利用海洋资源日益成为今后世界新的潮流。近些年来,人类对海洋的认识和开发利用的成就是以往任何时期都无法比拟的。海洋的多种资源和产生的巨大经济效益越来越引起人类的关注,实践证明,海洋是人类生产和生活不可缺少的领域,海洋对人类的影响随着时间的推移将会成倍的增长,海洋是人类社会持续发展的希望所在,正像众多专家预言的一样,未来世纪是人类的海洋世纪。

除了蕴藏丰富的海洋资源以外,辽阔的海域还是交通的通道、防御外敌入侵的天然屏障,开发利用海洋、发展海洋事业与人类的文明发展息息相关。特别是21世纪中叶,世界人口将达到60亿的高峰期,由于陆地资源人均占有量少,环境压力大,海洋客观上已成为世界后备资源基地及某些主要战略资源的接替区。大力发展海洋产业,是解决世界人口、资源、环境压力最现实、有效的途径之一。因此人类开发海洋资源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 1.海洋生物资源

鱼类资源 它是海洋生物资源中最重要的一类,如1981年世界海洋渔业捕获量为

6670万吨,鱼类为 5757万吨,占 89%。鱼类中以中上层种类为多,占鱼类捕获总量的70%左右。主要是鳀科(Engraulidae)、鲱科(Clupeidae)、鲭科(Scombridae)、鲹科(Carangidae)、竹刀鱼科(Scomberesocidae)、等的种类;底层鱼中,产量最大的是鳕科 (Gadidae),其次是鲆鲽类。 经济鱼类中年产量超过100万吨的约10种。这10种中,除

大西洋鳕(Gadus morhua)为底层或近底层种外,其余8种都是上层鱼类,它们是远东沙

瑙鱼(Sardinops melanosticta)、沙瑙鱼(S.sagax)、鲐(Pneumatophorus japonic)。在1981年,这10种鱼的产量占总产量的三分之一,可见它们的重要地位。 从捕获鱼类的

食物对象划分:以食海洋浮游生物的鱼类比例最大,约占75%;食海洋游泳生物的鱼类约占20%;食海洋底栖的鱼类约占4%;剩下的1%则食各种类群的生物。世界传统鱼类的资源开发已经比较充分,有些种的开发已经过度,遭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因此,要扩大鱼获量寄希望于发现和开发远洋、软体动物资源

是鱼类以外最重要的海洋动物资源。据不完全统计,1981年世界海洋软体动物资源采捕量约为469万吨,占捕获量的7.0%。资源尚未很好开发利用,仍有较大潜力。自70年代后期以来,双壳类的产量增长很快。

甲壳动物资源

1981年其产量为 310万吨,在捕获量中仅占5%。但在经济上很重要,特别是对虾类(主要是对虾、新对虾等属)和其他游泳虾类(主要是褐虾和长额虾科),1980年的产量已达170万吨,比1976年的130万吨,增长三分之一。蟹类产量也稳步增长,1975年约为40万吨,1981年已超过80万吨。浮游甲壳类每年约产45万吨,可望有大的增长。虾、蟹的市场价格超过鱼类的很多倍,是目前颇受重视的一个类群。由于它们的寿命短,再生力强,因而已成为人工增养殖的对象。哺乳类动物 包括鲸目各类鲸及海豚)、海牛目等。肉可食用,脂肪可提炼。其中鲸类年捕获量约2万头;

海洋植物

以各类海藻为主其中近百种可食用,还可从中提取藻胶等多种化合物。当前世界海洋动

物资源利用很不充分,捕捞对象仅限于少数几种,而多种海藻等资源均未很好开发利用;捕捞范围集中于沿岸地带,仅占世界海洋总面积7.4%的水域,却占世界海洋捕获量的90%

以上。每年有200亿吨碳转化为植物;海洋每年可提供鱼产品约2亿吨,迄今仅利用1/3左右。海洋生物资源进一步开发利用的途径为一开发远洋(如南大洋)和深海的鱼类,首先是水深200~2000米及更深处的资源。二开发级次较低的种类。三大力发展水域的增殖业(如放养鱼和虾等),实现海洋水产生产农牧化。 此外,鲸类的产量每年约 2万,也是不可忽视的海洋生物资源。

2.海洋矿物资源开发:

海洋蕴藏着极其丰富的矿 产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那么究竟有哪些海洋矿 物资源可供人们开发利用呢?

目前所知,大陆边缘浅海区域,除海底油气 外,可供人类开采的矿物资源约有2O种 其中 包括砂砾、贝壳石灰、文石泥、贵重珊瑚和砂矿。人们从海底表层直接开采的砂矿有:金红石、钛 铁矿、白钛石、锡石、锆石、独居石、磁铁矿、金、铂、金刚石等。 最大沉积矿床在阿特兰蒂斯II海渊,面积约56平方公里仅其上部表层 lO米层中,含锌达290万吨、铜 lOO万吨、铅8O万吨、银4.5万吨、金45吨,价值数十亿美元。人们通过钻孔、采用溶解采矿法获取硫磺和盐}通过海底采石获取重晶石。在近陆区或人工岛,通过挖掘通道开采煤矿和铁矿。海底 盐盆又是钾盐的重要来源,近年来,人们又在考虑在近海开采磷块岩。深海矿物资源主要有多金属结核 (台结壳)、金属硫化

物和红粘土人们最感兴趣的是多金属结核 其主要成分是锰、铁氧化物;镰、铜、钴、钼和钒也相对富 足。 3.海洋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

据专家估计,世界海洋能的蕴藏总量高达750亿千瓦,包括潮汐能、温差能、盐差能、海流能和波能。由于这些能源具有可再生性、永恒性、无污染、分布广、数量大等优越性,许多国家都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进行研究与开发。从目前水平看,海洋能之中潮汐能开发技术最成熟,已接近实用化并具有一定的商业竞争能力。不少国家已建成一定规模的潮汐能电站,如法国朗斯潮汐电站、俄罗斯基斯洛潮汐电站、我国的江夏潮汐电站等。波能技术也取得很大进展,日、美、英、加等国进行过国际合作波能发电实验,挪威曾建造500千瓦和350千瓦的波能电站,我国也已在导航灯标上推广使用小型波力发电装置。海洋温差发电、海流能和盐差能的研究与开发尚待进一步加强。

4.海水资源综合利用:

目前已有70多个国家和地区进行海水淡化技术开发研究,其中科威特、沙特阿拉伯、美国、日本等都把淡化海水作为解决淡水不足的主要办法,特别是科威特的淡水几乎全由海水淡化供应。海水淡化除过去主要采用的蒸馏法以外,利用渗透膜和分离膜淡化以及太阳能蒸馏法亦显出美好的前景。

海水还是含有多种可开发利用的元素的液体矿床。其中溶解着近80种元素,陆地上的天然元素在海水中不仅几乎都存在,而且有17种元素是陆地上所稀少的。现代技术已能对海水中溶解的卤素以及镁、钾等资源提炼制备。预计在21世纪中对海水中大部分资源特别是海水提锂、氚的研究将取得新的突破,从而为新能源开发提供燃料。 5.海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

首先,传统的海洋运输业在现代科技条件下有了新的发展。在世界上各种方式的运输中,海上运输起着主导作用,海洋为此提供了无数条不用维修的“天然铁路”。不仅洲际间往来大多依赖于船舶,而且近岸海洋在运输上也功不可没。海上运输成本低、运量大,如今超级油轮的容量可达50万吨以上,当这种油轮以15海里/小时的速度在海上航行时,相当于1万节满载的火车皮同时在轨道上奔驰。 其次是开发海上的生产、生活空间。诸如海上人工岛、海上工厂、海上城市、海上走廊、海上牧场、海上机场、海上油库、海上公园等。科学家预测,至迟到21世纪末,人类将有十分之一的人口移居海洋城市。

第三是海洋中和海底空间的开发利用。如在海底铺设电缆、建设海中隧道、海底隧道、水下航行、海底输油管道以及海洋合理倾废场等。

钓鱼岛问题的由来与现状:

一、钓鱼岛问题的由来

一般所说的钓鱼岛是指钓鱼列岛。钓鱼列岛是我国东海大陆架东部边缘的一组岛群,位于我国台湾省基隆市东北92海里处,由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北小岛5个岛屿和大南小岛、大北小岛、飞獭岛3个岩礁组成,总面积约63平方公里,其中以钓鱼岛为最大,其面积43平方公里。钓鱼岛是我国台湾省的附属岛屿,从海底地形和地质构造看,它同台湾诸岛一样属于大陆型岛屿,与日本琉球群岛的海洋型岛屿性质不一样。钓鱼岛周围海域水深平均在100-150米,与琉球群岛虽然相距只有73海里,但中间相隔着一条深达2000多米的冲绳海槽,而这条海槽构成中日海域的天然分界线。

(一)钓鱼岛问题首先起源于近代以来日本实行的海上扩张政策和对我国领土的非法吞并

钓鱼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它是由中国人最早发现、最早开发利用和最早将其列入海防范围的。明朝永乐元年即1403年中国的一部记载航海经验的书籍《顺风相送》中就有钓鱼屿(即钓鱼岛)的明确记载。1562年明朝政府为打击倭寇、保卫海防,将钓鱼岛划入浙江提督胡宗宪所辖的7省防区。清代慈禧太后为嘉奖大臣盛宣怀,于1893年颁布诏书将钓鱼岛赐予盛宣怀作为采药用地。

1895年钓鱼岛被日本非法窃占,导致钓鱼岛问题的出现。1868年明治维新以后日本资本主义迅速发展,进行海上扩张是日本对外扩张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日本很快把台湾及其附属岛屿作为觊觎的目标。1884年日本政府对钓鱼岛进行秘密考察,并在1895年1月在中日甲午战争取胜前夕由内阁会议作出“决议”,将钓鱼岛先行窃占,“编入”日本版图并建立标桩。1895年4月日本强迫清政府签定《马关条约》,规定日本割占“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1900年日本根据英国《水陆军志》中“尖礁群岛”的称谓,将钓鱼岛称为“尖阁列岛”。

(二)二战后美国通过对钓鱼岛的“托管”和“归还”,为中日关系留下“领土疙瘩”

根据《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等国际文件的规定,钓鱼岛应归还中国。1943年2月中美英三国首脑发表《开罗宣言》,明确规定,“日本所窃取于中

国之领土,例如满州、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国,1945年7月《波茨坦公告》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须实施”。1945年日本战败接受《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中国有权收复一切被日本侵占的领土,作为台湾附属岛屿的钓鱼岛理应归还中国。

然而,战后美国对钓鱼岛进行强行托管,使钓鱼岛没有与台湾一起归还中国。1945年美国对日本进行军事占领,在冷战的国际形势下,美国排斥中国、苏联等国家,于1951年9月炮制片面的对日和约即《旧金山和约》。按照这个和约规定,美国对冲绳即琉球群岛进行行政托管,1953年12月25日美国琉球行政当局公布琉球群岛的“地理界限”,把本不属于琉球群岛的钓鱼岛划入所谓“琉球托管区域”,由美国进行“施政”,钓鱼岛被美军当作投弹的靶场。《旧金山和约》和美国的托管权并没有得到中国的承认,1951年9月18日中国外长发表关于对日和约的声明,指出“美国政府在旧金山会议中强制签定的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对日单独和约,不仅不是全面的和约,而且完全不是真正和约??中央人民政府认为是非法的,无效的,因而是绝对不能承认的。”

1971年6月17日日美达成《冲绳归还协定》,美国将占领和托管下的琉球群岛归还日本,然而1972年美国将冲绳归还日本的同时,把钓鱼岛划入“归还区域”,连同琉球群岛一起交给日本。这个行动引起中国政府和人民包括台湾同胞的谴责和抗议。1971年12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发表声明:“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北小岛等岛屿是台湾的附属岛屿,它们和台湾一样,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美国政府在‘归还’冲绳协定中,公然把中国的钓鱼岛等岛屿划入‘归还区域’,完全是非法的,这丝毫不能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钓鱼岛等岛屿的领土主权”。美国对钓鱼岛的“托管”并“交还”日本的行为给中日关系留下争端的火种。

从钓鱼岛的由来和历史发展可以看出,中国对钓鱼岛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中国的这一立场具有充分的历史和法律依据。钓鱼岛并不是日本所说的“无主地”,在19世纪末日本有人“发现”钓鱼岛之前,中国已经对钓鱼岛进行了数百年的主权管辖;日本的非法“占有”是侵略行为,而侵略是不产生主权权利的;日本也难以用所谓“时效”理论为其获得钓鱼岛主权提供任何法理依据。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日之间的任何条约和协定均没有改变钓鱼岛主权归属的法律效力。美国曾经在20世纪70年代就钓鱼岛主权归属问题澄清过自己的立场,承认向日本交还的是行政权而不是主权。1970年9月10日,美国国务院发言

人麦克劳斯基在记者招待会上说:“在归还冲绳时,美国将尖阁列岛在内的施政权归还给日本。但美国认为施政权和主权是两回事。如果在主权问题上产生分歧时,应由当事者协商解决。”所有这些情况说明,钓鱼岛是中国而不是日本的固有领土。

20世纪70年代,国际形势缓和,中日关系出现发展的良好机遇。考虑历史和现实,中国提出搁置争议原则。在中日建交和缔结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时两国领导人均有默契,即避开钓鱼岛问题。1972年田中首相访华,询问中方对钓鱼岛问题的态度,周总理表示两国关系正常化是最紧迫问题,这个问题以后再谈,田中对此表示同意。1978年两国签署和平友好条约时,双方再次约定不涉及这一问题。邓小平在赴日交换《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批准书时表示,这样的问题放一下不要紧,我们这一代缺少智慧,谈这个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下一代总比我们聪明,一定能找到彼此都能接受的方法。正是中国处理钓鱼岛问题既坚持原则又灵活务实的正确立场以及中日领导人的谅解与共识,使钓鱼岛争端得到缓解,中日关系得到继续发展。

南海问题的由来与现状

南海诸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一部分,从秦汉发现以来,历代中国人都去南海活动,进行开发。有资料记载,南海诸岛在唐代就已列入中国的版图。明代也将南海纳入行政管辖,派官员去巡视。上世纪二三十年代,日本和法国人曾来这里进行经济开发活动,当时,中国政府提出了交涉。二战中日本侵占南海诸岛,战后中国政府收回,派出了军舰、官员,将南海归入广东省管辖。在国际法上,这种行为就是行使主权的表示。当时,周围的国家没有提过异议。1958年,中国政府发表领海声明时曾明确宣告南海诸岛是中国的领土,对此,越南范文同总理表示赞同。但之后,情况有了变化。

1945年,国际社会开始建立大陆架制度,当时主要是指水深200米以内的海底区域,这是美国提出的。1958年,联合国制定了《大陆架公约》。与此同时,拉美国家又提出了200海里海洋权的要求。1973年开始的联合国第三次海洋法会议讨论了大陆架和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规定:大陆架按照大陆的自然延伸原则确定,同时,沿海国有权建立200海里专属经济区。

专属经济区位于领海以外,不是沿海国领土的一部分,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内有对自然资源的主权权利,以及对海洋科学研究、环境保护、建设人工岛等

事项的管辖权,被认为是沿海国管辖海域的一部分。而领海处于国家主权之下,但外国船舶享有无害通过权。《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岛屿作为一国的陆地领土,可以有12海里的领海和毗邻区,其中能够维持人类生活的岛屿还可以有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

所谓南海问题主要是指涉及南海的岛屿主权、海域划界和资源开发三方面的争议,争端方为中国,中国台湾、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和文莱,一般称之为‘六国七方’。”其实质就是中国与部分东南亚国家在南海地区主权归属上的争端,焦点是南海群岛的主权归属。

有关南海问题的争端最早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末,在此之前,并不存在南海争端问题。1969年,联合国一个专门调查委员会在南海周围海域进行石油资源的预测研究,认为南海海底可能是世界上蕴藏石油和天然气最丰富的地区之一。南中国海海底蕴藏着丰富的油气、矿产等资源,被称之为第二个“波斯湾”。再加上南海是世界上一条重要的海上国际运输航线,使南海具有重要的地缘政治价值和资源价值。一时间,南海的战略价值凸显。南海地区所蕴藏的战略价值使南海地区的周边国家对南沙诸岛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这些国家也纷纷以种种借口抢占和争夺我南沙诸岛。越南、马来西亚、菲律宾等国觊觎中国南海的油气资源,近些年来,他们侵犯中国主权的动作不断发生。越南曾声称在南沙“决不放弃一寸土地”,“不惜与中国一战”。马来西亚则在中国南沙地区大肆开采石油资源,并鼓动东南亚国家联合起来成立南沙集团,共同对抗中国或增加与中国谈判的筹码。菲律宾则根据所谓的“近邻原则”,“时效原则”,“安全原则”,以民间探险为呼,以政府介入为应,两者相互推动,相互促进。

20世纪80年代,为了和平解决本不存在任何主权归属问题的南海问题争端,中国政府提出了“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主张。但时至今日,南海问题不仅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反而变得异常复杂,中国在处理南海问题上也变得越来越被动。仔细审视南海问题复杂变化这一历史过程,不难发现,除了表面上的南海周边国家争夺天然气石油资源的因素外,还存在着一些其他深层次的原因,主要表现在: 首先,一些南海周边的东南亚国家片面利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法律漏洞,在抢占中国南海诸岛的同时,还谋求使他们的抢占行为合法化,扩大和保护其既得利益,1982年4月30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获得通过并付诸实施,从确立新的海洋秩序的层面来说,该公约的实施确实发挥了积极地作用。但同时,该公约规定:每一个国家有权确定其邻海的宽度,但必须限

制在从按照本公约确定的基线量起不超过12海里的界限。并规定专属经济区是指从测算邻海基线量200海里,但在确定“专属经济区”界限区域时,却忽视了对“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进行明确的规定。这样一来,“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就可以存在多条分界线,这为那些“专属经济区”重叠的国家产生冲突,埋下了隐患。文莱曾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的200海里“专属经济区”为由,对位于南海群岛南部的南通礁提出声称。菲律宾、马来西亚也宣称南沙群岛的部分岛礁位于他们所谓的大陆架上,对这些岛礁也提出声称。而实际上,他们的说法并不符合国际法和海洋法的规定,根据国际法的基本原则:陆地支配海洋,中国对南海诸岛享有领土主权是毫无争议的。陆地支配海洋,意思是说,只有某个国家对该岛礁拥有主权,才能对该岛礁周围的海域提出声称,反之则不能提出声称。对于南沙群岛的岛礁,其自古就是中国的领土,中国享有无可争议的主权。所以,从国际法的角度来看,即便这些岛礁与中国的海岸线相距甚远,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等国的做法也是站不住脚的。3

其次,美日等区域大国利用南海问题的争端,牵制中国的崛起,企图将南海地区纳入美国的全球战略轨道。随着中美关系的不断改善,以及双方依赖的不断加强,在遏制中国崛起上,美国所能抓到的把手越来越少。对于美国来说,介入南海问题不失为一个有效可行的举措。长期以来,美国在战略上一直非常重视南海,但在策略上却相对滞后,在南海问题上并未给中国制造太多麻烦。但随着中国的不断崛起以及对南海利益需求的不断上涨,美国的顾虑也日益加重。其南海政策也由“间接介入”转向“积极介入”。近年来,美国不断与东盟国家举行联合军演,改善与东盟国家的关系,就是其政策转向就是最好的例证。对于日本,作为唯一一个曾经大规模侵占过南中国海的国家,日本长期以来一直对该地区局势的发展表现出高度的关注,成为该地区安全格局变动中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毫无疑问,中国是日本在东亚地区的最大战略竞争对手,围绕着钓鱼岛以及东海大陆架的主权归属问题,中日两国进行着积极的相当激烈的博弈。而此时,介入南海争端,在南海问题上向中国施压,以此求得中国在钓鱼岛及东海大陆架上立场的松弛,对日本来说是万利而无一害。其实,很显然,日本必定要好好利用这次机会,以获得更大利益。美日的算盘就是将南海问题国际化,他们可以介入南海问题,从而他们从中谋得利益。

再次,对于我们自身而言,过去我们在南海问题上的举措存在着不少弊端,在客观上为某些国家提供了可称之机。20世纪80年代,邓小平在谈及南海问

题上讲到:“一个办法是我们用武力统统把这些岛屿收回来;一个办法是把主权问题搁置起来,共同开发,这就可以消除多年积累下来的问题。”中国采取了“搁置争议,共同开发”①。虽然在“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原则下,南海问题也取得一些成效,比如说《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的签署,但与此同时,中国在南海问题上也正逐渐走入一种困境。一方面,东南亚的某些国家根本无视中国提出的“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主张,一直不断侵占中国领土岛礁,损害中国利益;另一方面,中国却不能拿出很好的举措,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利益被一点点的吞食。可以说现在只是中国是在单方面执行“搁置争议,共同开发”这一原则,而其他国家根本对中国的“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主张置若罔闻,如若中国继续罔视这一现象,那么中国的南海利益将会受到更大的侵害。以后再解决南海问题将是难上加难。 二、南海问题的现状

自南海诸岛争端产生以来,南海周边的部分东南亚国家也逐步加快了其抢占中国南海诸岛的步伐,,南海问题也变得异常复杂。形成了当前“六国七方”对峙和角逐的局面,“四国五方”的军事占领的武装割据局面。目前南海问题争议方多达七个,包括中国大陆、中国台湾、越南、马来西亚、文莱、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上述七方所占岛屿所形成的犬牙交错局面,使得彼此间的利益难以协调。南海问题复杂化的趋势看似不可阻挡。此外,随着美日等区域外大国的介入,南海问题的国际化倾向也日益凸显。对中国来说,解决南海问题更加棘手。 (一)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在南沙实际控制的岛屿

南沙群岛最早由中国发现并命名,中国并一直对其行使着主权,这一点在国际社会上一直是予以承认的,二战期间,日本发动侵华战争,占领了中国大部分领土,其中就包括中国的南海地区。二战结束后,根据战争后期所签署的《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等国际文件,其中规定,日本将包括南沙群岛在内的中国领土归还中国。1945年10月25日,中国国民党政府收复了台湾,之后又正式收复了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1946年11月24日,由国名党将领姚汝玉率领的“永兴”舰抵达西沙群岛的主导——永兴岛,并竖起“海军收复西沙群岛纪念碑”。12月12日,由林遵率领的“太平舰”到达南沙群岛的主岛,对它以“太平岛”命名,并在岛上竖立“南沙群岛太平岛”的碑石。随后,中国政府的接收人员又到达了中业岛,西月岛和南威岛,并立碑为证。目前,太平岛仍在中国台湾的管辖之下。中国大陆真正开始“关注”南海诸岛开始于20

世纪80年代。1988年3月后,中国大陆陆续在南沙群岛控制了七个岛礁:渚碧礁、南薰礁、东汀礁、赤瓜礁、永暑礁、华阳礁和美济礁。 越南对我南沙群岛的侵占

越南对我南沙群岛的侵占始于1956年,自此之后,南海争端就成为影响中越关系的一个重要的负面因素。在国际局势或地区局势不断剧烈轰动的情况下,越南屡屡以舆论宣传和军事占领等方式,挑起与中国的南海争端,使两国关系的发展面临着严峻的考验。5

1956年,当时的南越政府派出一支海军小分队在南威岛登陆。1958年,越南总理范文同致函周恩来总理,承认中国对西沙、南沙拥有主权。1973年,南越政府把南沙群岛并为其福绥省的一部分,之后,又将该地区的石油勘探权授予几家外国公司。1974年,越南总理范文同又公开声明支持中国的西沙群岛自卫反击战,不过这次南越又占领了南沙群岛的五个岛礁:鸿麻岛、南威岛、南子岛、景宏岛和安波沙洲。1975年,越南统一后,则完全改变了其在南海问题上的既往立场,北越军队接管了原先由南越控制的南沙岛礁。“在70年代中后期和80年代初,越南又先后发飙了四个白皮书和一些论著,宣称我南沙群岛和西沙群岛就是越南的“长沙”和“黄沙”群岛,欺骗国际社会。”2001年2月,越共中央在一个边防委员会会议上通过决议,决定在南沙群岛上建立地方政府机构。同年4月,越共九大批准的10年经济计划中决定在“关系国家安全的群岛”建立新的住宅区。2007年初,越共中央十届四中全会通过《至2020年海洋战略》,将过去其一直强调的海洋经济战略,上升为一种以“海洋强国”为目标、“靠海洋经济致富”为途径。将发展海洋经济与保卫海洋“主权和权益”密切结合的长远、全面的海洋战略。随着这一战略的付诸实施,越南加大了侵占我领土,攫取我海洋资源的力度,导致了近年来中越两国在南海问题上摩擦分歧不断。

到目前为止,越南已占据我南海岛礁达29个,具体为:南子岛敦谦沙洲、鸿麻岛、景宏岛、南威岛、安波沙洲、染青沙洲、中礁、柏礁、毕生礁,西礁、无乜礁、日积礁、大现礁、东礁、六门礁、南华礁、舶兰礁、奈易礁、鬼喊礁、琼礁、蓬勃堡礁、广雅礁、万安礁、西卫礁、李准礁、人骏礁、金盾暗沙、奥南暗沙。在这些被越南占据的岛礁中,越南不但驻有军队,还设有各种军备设施,在一些较大的岛屿上,甚至设有机场、无线电雷达、气象站等。近年来,

越南方面又有向上述某些岛屿“移民”或开发为旅游圣地的举动。越南在侵占我南海利益上日益加深。菲律宾对我南沙群岛表现出兴趣开始于其独立后不久,但在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并未采取过十分过激的举措,只是小有波动,直至1971年南海地区被报道藏有丰富的石油资源后,菲律宾才正式对太平岛提出声称,并要求中国台湾撤走在诸岛上的驻军。在此之后,菲律宾加快了侵占我南沙群岛的步伐。1978年6月,菲律宾发布了第1596号总统法令,把南沙群岛的33个岛礁沙洲面积达64976平方海里的海域称为“菲律宾领土的一部分,并对之实行了行政管理”,而且还把侵占的我诸海域的群岛命名为“卡拉延群岛”。2009年,菲律宾出台2699号法案,首次把“卡拉延群岛”与黄岩岛列为其国土。2011年,五名菲律宾议员登上我南沙群岛的中业岛,并插上菲律宾国旗进行主权宣示,严重侵犯我领土主权。

截止到目前,菲律宾一共侵占我南沙群岛的岛屿达9个,分别为南鈅岛,中业岛、北子岛、马欢岛、费倍岛、西月岛、双黄沙洲、司令礁、仁爱礁。当前,菲律宾在南海的岛礁领土主张包括两部分,一是,将我国南沙群岛的一部分岛礁命名为所谓的“卡拉延群岛”,主张属于其领土;二是,主张中国的黄岩岛也归其所有。2012年初,围绕黄岩岛的归属问题,中菲爆发了严重的争端,菲律宾无端声称黄岩岛的主权归其所有,从国际法的角度来讲是根本站不住脚的。在前面,本文从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出发,已经毫无异议的表明了中国对南海诸岛享有领土主权。菲律宾此举也普遍反映了近年来东南亚的某些国家对中国崛起所表现出的一种不适应、不成熟、急躁的态度。

马来西亚侵占我南沙群岛的举动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1979年,马来西亚出版了一张新的领海和大陆架疆域图,将我南沙群岛东南部的12个岛礁划入其声称范围,这12个岛礁分别是安伯沙洲、安渡滩、柏礁、司令礁、光星礁、簸箕礁、榆亚暗沙、南通礁、卢康暗沙、南海礁、皇路礁、弹丸礁。自1983年起,马来西亚已先后占据了我弹丸礁、光星仔礁、南海礁、榆亚暗沙、簸箕礁这五个岛屿。

文莱对我南沙群岛提出声称主要起因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20世纪90年代,文莱以《海洋法公约》规定的200海里专属经济区为由,对我南沙群岛的南通礁提出声称,之后,文莱于1998年出版一张地图,将其所谓的大陆架延伸到南沙群岛的南薇滩。不过与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三国不同的是,文莱没有对其所声称的岛礁予以占据。

印尼在所有与中国在南海存在争端的东南亚国家中是比较特殊的一个,原因是因为其是唯一一个没有对南沙群岛的部分岛礁提出领土要求的一个。中国与印尼所存在的南海争端主要是指双方的海域争议问题,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关于专属经济区的规定,如若印尼以其纳土纳群岛为基线来划定专属经济区,那么其专属经济区就进入了中国的南海断定线之内。近年来,随着在纳土纳群岛发现了丰富的天然气团,印尼也不断以各种方式来对该争议海域进行主权宣示。

美国、日本等主要区域外大国对南海问题的介入

谈及当前影响南海局势走向的境外因素,美国是一个我们不得不说的话题。近年来,东南亚的某些国家在南海问题上屡屡敢于与中国叫板,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美国在背后为其撑腰,他们的如意算盘是摄于美国与东南亚国家的友好关系以及美国庞大的军事实力,中国不敢在南海问题上采取使用武力等过激行为,基于此,他们试图将南海问题复杂化、扩大化、国际化,利用国际舆论向中国施压,以谋取私利。而他们的此举正中了美国的下怀,在遏制中国的崛起的过程中,南海问题一直是美国实施战略的切入点。美国当然会把握某些东南亚国家的意图,既可以遏制中国的崛起,又可以从中渔利。从美国近年来在南海问题上的态度和举动,不难发现,“美国现在想要加强在亚太地区的政治经济和军事存在。中国的实力在上升,如果美国不加强它在该地区的实力,就等于是相对下降,美国希望维持在东亚的主导权,而不想与中国分享。然而,美国心里想要加强在东亚的存在,但面临着物质实力的力不从心。第一,经济上正处于困难时期。第二,军事上美国正在进行着三场战争,无法向东亚增兵。这就造成了一种困局:美国希望加强在这里的政治、经济和军事上的存在,却心有余而力不足。”不过,中国决不能对美国掉以轻心,美国近年来屡屡与东南亚国家举行联合军演,足见其对南海的重视。中国应当关注和重视美国在南海问题上的一举一动。

冷战后日本开始从战略上逐步介入南海地区,设法借助美日同盟,插手南海地区事务,以扩大在该地区的影响力。日本此举的目的就是使中国深陷南海问题,使南海问题久拖不决,牵制中国的发展,减少中国在东亚地区的影响力。 根据《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等国际文件的规定,日本将其侵占的中国领土归还中国,其中包括中国的南海地区,日本也承认了中国对南沙群岛的主权。中日建交期间,日本也再次重申这一立场。80年代,随着日本经济的发

展,日本国内能源需求剧增,由于“日本资源匮乏,一次能源消费的95%依赖进口”。其主要能源石油的进口主要经南中国海运抵日本,南中国海航线一度被日本视作“生命线”。基于此,日本开始加大对南中国海的关注度。冷战后,日本将成为政治大国确立为其主要战略目标,而在其后来,中国的发展给其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在此背景下,为了遏制中国日渐强大的影响力,日本开始设法插手南海地区事务。1995年,日本在中菲美济礁岛争端中的政治介入,就是日本态度转变的最好例证。近年来,日本更是在各种场合,表达其对南沙群岛的关切之意。日本此举的目的无非就是从南海问题上积累对付中国这一长期战略竞争对手的经验,并实现借助南海争端牵制中国的目的。因此,现在看来,日本会积极介入南海问题中去,从中获益。

此外,对于印度这个国家,其前国防部长费尔南德斯就曾称:“从阿拉伯海的北海到南中国海,都是印度的利益范围。对东亚和东南亚这些与印度有着天然密切联系的地区给予更多的关注是十分重要的,相信‘东向外交政策’将开启印度外交的新时代。”印度“东扩”到南中国海地区,必然会以某种形式影响南中海争端。印度自1991年提出“东进”政策,积极介入南中国海争端,加强在南中国海地区的政治、经济和军事活动,给这一争端的解决带来新的复杂度和难度。“印度的安全考虑参数已明显超越南亚地理定义的范围,南亚经常是定义印度安全的一个含糊范畴,就印度的面积、地理位置、贸易联系和经济规模而言,印度关注的安全环境以及潜在的安全考虑包括从海峡到马六甲的印度西边、南边和东边地区,西北边的中亚,东北亚的中国和东南亚”。但基于印度本身实力及其与东盟、美日的矛盾,印度“东进”对南中国海争端的影响有限。

我的见解

过去的三十余年间里,为了服务于经济发展的大战略,中国在南海问题上采取了“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政策,但此举却给中国的主权带来了严重损害,南海周边的一些东南亚国家利用一些国际规约的漏洞侵占中国领土,曾经共同达成的南海政策如今只有中国在单方面的执行,过去的那种寄希望通过加强与周边国家的经济关系来解决边界分歧的途径成为空谈,一切为经济发展服务也成为南海主权争端长期不能得到解决的思想障碍。“搁置主权可以成为共同开发的基础,但共同开发却不可能成为解决主权争端的基础。”未来,在解决南海争端上,我们可以借鉴上海合作组织的经验,着手解决南海主权争端谈判,而不要无限期拖延,这对中国弊大于利。另外“中国应该对菲律宾、越南等国

家的南海政策动向保持高度关注,尤其要注意其将南海问题国际化的诉求,并在第一时间内进行双边沟通,以避免南海问题的国际化。”

积极应对区域外大国对南海争端的介入,保持南海问题的“区域性” 美日等区域外大国在南海有着巨大的利益存在,未来我们不能指望美日在南海问题上会袖手旁观,美日势必会加大对南海争端的介入力度。从当前形势看,未来通过双边途径解决南海问题的可能性不会很大,这就需要中国早日做好准备,应对美日的介入,在多边框架下解决主权争端。不过在多边框架下,我们仍尽可能的发挥主观能动性,将美日因素降低在最低程度,最大限度的保持南海问题的“区域性”色彩。另外,在对待南海问题上,两岸应加强合作、共同对外,因为两岸在南海问题上谋求合作,符合两岸的根本利益,既有利于维持中国的海洋权益,又有利于推动两岸关系的和平发展,未来如若两岸加强在南海的合作,南海问题将更容易得到解决。

寻求双重应对区域外力量和区域内力量对南海地区渗透的政策

一方面,中国应该以灵活务实的姿态,积极主动加强与区域外各方力量的战略对话和合作,寻求共同利益的增长点,夸大交流和对话的渠道,建立高层和各级战略对话机制,增信释疑。求合作,促进共同发展。但是,中国必须防范美日等大国的将南海问题国际化带来的后果,考虑到目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南海发展的形势,中国必须认真研究南海问题,应对将南海问题国际化的策略;另一方面,中国应力争促进区域安全机制的建立。中国应在加强双边对话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地区多边对话机制,促进地区多边建立信任措施的发展,通过政府或非政府间的各种安全对话渠道, 增进各国间的相互信任和理解,促进地区和平与稳定;坚持“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睦邻友好”的方针和“睦邻、安邦、富临”的政策,加强与东盟国家的合作,努力消除“中国威胁论”的影响。对于区域外力量对南海地区的渗透和区域内力量对南海地区的深入,中国应积极寻求应对之策,做好双手准备。

切实推进共同开发,缓解地区能源不安全感

邓小平曾经提出过“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办法来解决中国南海问题,当年讲“共同开发的无非是那个岛屿附近的海底石油之类,可以合作经营嘛,共同得利嘛。不用打仗,也不要好多轮谈判。”①但在实践中,中国与相关国家的油气合作开发进展不力,例如马来西亚对中方提议的共同开发反应积极。相反,

越南和马来西亚等国纷纷展览西方油气公司在中国的历史性权利线(九段线)内进行联合开采,意图使油气开发问题国际化,借经济利益撬动区外政治力量介入。

南海的能源潜力是共同开发进展缓慢的一个原因。在中国与南海诸岛经济迅速发展的背景下,对能源的焦虑持续上升,这就使有关各方对共同开发能源带来的相对收益极为关注。特别是随着越南等国在南海所获取的能源资源在其整个国家能源供给量中所占比例不断上升,它们也许认为共同开发可能带来的损失会大于单边侵占所得到的好处。因此,中国必须改变相关方关于利益得失的评估,让其意识到相关方肆意单独对南海油田的开发所付出的代价远远高于收益。因而,在共同开发问题上,只有得到相关方的认可才能如期展开。对此,这既要求中国有足够的实力来保障自己所主张的权益得到相关方的认可,同时也要做好和相关方的沟通,使相关方认识到这一点。只有相关方对其收益和代价有了较为平衡的认识后,共同开发政策才有可能真正付诸实施。所以,中国切实推进共同开发,努力通过共同合作,沟通相关国家对能源问题的认识和探讨共同的解决之道,使各方都能在能源问题上有较充分的安全感。

南海问题争议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仍会不断地显现,南海问题的解决考验中国人民的外交政策和法律举措,但需坚持利用和平方法合理解决争议的原则。如何避免南海问题争议恶化和升级,是一个需要认真应对的重大问题。为此,我国采取综合性的政策和措施予以处理,包括制定国家海洋发展战略,制定和完善海洋法制,特别应完善组织机构(例如,设立国家海洋事务委员会)和海洋法制,以提升解决海洋问题的效率和能力,此外,为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发展军事力量也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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