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轨胶轮车管理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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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轨胶轮车管理考核办法

为加强三交河矿无轨胶轮车运行及维护管理工作,规范运行秩序,提高运输效率,保障运行安全,特制定无轨胶轮车管理规定,望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业务科室管理职责

1、机电科为胶轮车运行管理的业务部门。负责胶轮车运行管理制度的制订、运行措施的审查、运行事故的分析、胶轮车的年审;负责组织对胶轮车完好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制定胶轮车维修管理制度及完好标准,制定胶轮车大修计划,制定胶轮车维修内容及要求,办理外委修理相关工作,组织进行胶轮车故障的分析,组织进行新车及委外修理车辆的验收等工作。

2、调度室为胶轮车运行的监管协调部门。负责运行事故的分析,根据现场条件、车辆台数、施工队伍地点的变化等,对胶轮车运行区间、运行数量、乘坐单位人员等情况及物料运送工作进行协调和考核。

3、安全科为胶轮车运行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胶轮车运行和乘坐秩序的安全监督检查。

4、培训科负责胶轮车司机和维修工的培训工作。

二、胶轮车运行管理

1、机电科、安全科必须各明确一人负责本科室职责范围内胶轮车管理工作;胶轮车运输工区设专职副队长负责胶轮车的管理,并明确一名技术人员负责胶轮车技术管理工作。

2、机电科要加强无轨胶轮车的管理,每月必须对井下所有车辆的刹车系统、防爆系统、各种仪表、照明、喇叭等进行认真的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停止运行,处理完好后方可再投入运行,每年对全矿的

无轨胶轮车进行一次全面的年审。

3、必须建立无轨胶轮车管理台帐,做到帐、卡、物、牌四对照,建立健全无轨胶轮车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使用单位要对入井车辆建立管理档案,写清型号,车辆类型,车辆牌号及投运日期等,便于管理。

5、胶轮车司机必须持有相应机动车驾驶证并经过矿井基本理论知识及实际操作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无轨胶轮车司机上岗资格证,方可持证上岗。

6、胶轮车运输工区每班出车前及交接班前必须进行检查。检查时必须把刹车系统、转向系统、传动系统、轮胎的固定、油、水、气、照明等涉及安全的重要项目或部位作为重点。没有按规定进行检查并进行安全确认的车辆不得运行。

7、胶轮车运输工区胶轮车司机必须全员现场交接班并按交接班规定严格交接,上一班司机必须把车辆运行情况、车辆完好和线路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班须注意的事项等向接班人员交接清楚并在交接记录本上签字。

8、胶轮车运输工区为胶轮车运行和日常检修的主体责任单位。负责建立健全区队胶轮车管理规章制度,按矿规定要求完成胶轮车人员和物料的运输任务,做好胶轮车日常检查保养和修理工作,按规定设置并管理好胶轮车运行线路的安全防护设施、标志及声光报警信号并对胶轮车运输线路的路面维护等工作。

9、胶轮车运输工区必须建立胶轮车运行记录台账。胶轮车司机必须在运行记录台账上做好胶轮车运行记录,包括驾驶车辆型号、车辆编号、运输任务、正副司机姓名、运输类型等。

10、胶轮车的检查和运行执行包机制管理。

11、胶轮车运行线路实行封闭式管理(特殊地点不能封闭的另

行编制安全措施),胶轮车运行沿线除在胶轮车非运行时间段进行安全检查、检修维护、清理卫生等可以进入胶轮车道外,其他人员和车辆不得进入,如确需进入的须提前办理审批手续。

12、胶轮车运输工区必须编制完善胶轮车司机操作规程、检查维护操作规程、运行安全技术措施、运输物料及装卸车安全措施,并组织胶轮车司机进行学习培训、签字、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13、胶轮车运输区队值班人员要认真开好班前班后会。对胶轮车运行出现故障或影响的,必须班后组织分析。要按规定填写班前班后会记录和胶轮车运行情况记录。跟班人员要把胶轮车运行作为跟班工作重点之一,每班至少去一次胶轮车运行现场,出现影响人员运输或影响安全运行情况时,跟班人员必须及时到达现场,进行现场的组织协调或指挥。跟班人员必须填写当班与胶轮车有关的跟班记录。

14、特殊车辆(搬家车辆、10吨及以上铲车)必须配备专职副司机,严禁其他人员驾驶。

15、运行无轨胶轮车的巷道必须满足行人要求,行人巷道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打躲避峒,保证行人安全。巷道内的风水管路,电缆吊挂高度规定:大巷不得低于2.3米,其它巷道不低于2米,并紧靠巷帮;

16、行驶无轨胶轮车的巷道坡度必须符合下列规定:运行胶轮车的大巷坡度正常设计不超过5°,最大不得超过7°;辅助运输巷坡度不超过7°,条件特别困难情况下,最大坡度不得超过11°,但必须硬化,且长度不得超过30米,当运行胶轮车的巷道坡度达到7°时,其连续长度不得超过200米,同时必须采取防滑措施。

17、运行胶轮车的大巷和盘区集中运输巷的道路必须使用混凝土硬化,硬化厚度不小于250mm,中间必须加不低于Φ16mm钢筋或Φ10mm钢网。顺槽巷道根据现场情况决定是否硬化,但必须保证路面

平整、无淤泥、积水,质量符合《无轨胶轮车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规定要求。

18、无轨胶轮车不得进入回风巷、专用回风巷、无全负压通风巷道和微风、无风区域行驶。

19、运行无轨胶轮车的巷道应使用不燃性材料支护,巷道内禁止出现冒顶区,有冒顶区的必须采取充填措施,防止瓦斯积聚。

20、无轨胶轮车司机必须配备便携式甲烷监测报警仪,对巷道内的瓦斯进行实时检查,当巷道内的瓦斯浓度超过1.0%时,必须停止运行并熄火,同时每台车辆必须至少配备二台灭火器。

21、无轨胶轮车运输必须实现定位跟随系统或“信集闭”调度系统,各错车场之间、弯道处、交叉口的信号实现闭锁。

22、无轨胶轮车运输系统要装备通信系统,无轨胶轮车司机要配备通信设备,并能与井上、下调度站保持畅通。

23、无轨胶轮车运行巷道空气污染检测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并做好测试记录。检验标准符合《煤矿矿用防爆柴油机车技术检验规范》要求。

24、井下必须设有无轨胶轮车检修的峒室,峒室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井下机电设备峒室有关要求,配备防火设施。峒室应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25、井下检修车辆时,必须在检修峒室内进行,严禁在其它地方拆卸检修车辆。检修车辆时,车内导线出现破口或短线必须更换同绝缘等级导线,严禁包扎。车辆检修完好后方可运行。

26、无轨胶轮车运行线路和各乘车点的交通安全标志必须齐全,所有乘车人员必须在乘车点候车,严禁人车运行途中随意停车上下人员。由各队安监人员负责维护乘车秩序,严禁抢车、挤车、超员乘坐。

27、无轨胶轮车司机要严格按信号行车。错车执行“空车让重车,

小车让大车,料车让人车,下坡车让上坡车”的原则。严禁在坡度较大的地段错车和停放车辆。

28、同一线路,同一方向行驶两辆无轨胶轮车的距离不得小于100米。

29、运输支架、重特大型材料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贯彻执行。

30、无轨胶轮车司机必须按车辆性能,技术要求进行操作和装载,不得超负荷过载,超速运行。行驶途中,司机必须要时刻观测各种仪表的显示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否则不准开车。

31、必须在井下设立调度站,对井下车辆运输调度指挥,做好车辆运行记录,对每一台车辆的运行情况必须记录清楚。

32、未硬化道路应适时进行喷雾降尘,保证无轨胶轮车运行环境良好。

三、无轨胶轮车保养维护管理

1、机电科须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负责胶轮车的维修管理工作,并建立胶轮车维修档案。

2、机电科要根据不同车型制定胶轮车矿内部维修保养明细及标准、委托修理和保养规定及标准。

3、胶轮车运输工区队要设专职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负责胶轮车维修工作,并根据矿内部保养维修明细及标准配备相应资质和数量的胶轮车维修工。

4、胶轮车运输工区队必须制定胶轮车维修工作的日常检查、日常维护保养、内部定期保养和内部维修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同时做好记录。日常检查应落实检查责任制(具备条件时应实行检查包机制),每天对所有运行胶轮车必须至少全面检查一次;维修应实行项目负责制。所有检查、保养、维修记录必须建档留存,并专人管理。

5、新进胶轮车要按说明书要求进行新车走合,并留存相关记录。 6、车辆使用的柴油、机油、润滑油、液压油等必须按使用说明书中要求选用。

7、胶轮车加柴油应采用加满油交班的方式。加油须做好记录。柴油中发现有水或其它杂质等现象时必须停车处理,并班后组织分析。

8、添加机油前必须使用合格的滤网过滤干净。不同牌号、不同厂家的机油不得混用。

9、冬季必须按规定使用合格的防冻液。严禁用水代替防冻液。 10、防爆栅栏必须每天清理一次,废气处理箱及补水箱每周清洗一次。

11、胶轮车投入使用后应严格按规定进行日检、周检、月检、半年检、年检,每次检查要做好相应的记录。

12、胶轮车应进行定期保养。保养分为一级保养(走合期后每隔1500公里进行一次)、二级保养(走合期后每隔4000公里进行一次)和三级保养(走合期后每隔10000公里进行一次)。

13、车辆维修分大、中、小修,小修及部分中修由胶轮车运输工区负责进行,大修及部分中修由机电科负责。车辆每两年至少进行一次大修。

14、矿内部日常保养和维修工作由专职维修工进行。

15、井下维修应在专门维修点进行,不能在专门维修点进行维修的必须制定专项维修安全措施,并不得影响其他车辆安全运输,严禁在斜坡上维修胶轮车。

16、维修车辆时必须使车辆可靠制动并把车辆车轮掩牢。 17、车辆运行途中出现故障需要维修时,必须在车辆不受损害影响的情况下把车拖至安全可靠便于维修的平巷内进行。

18、实行胶轮车故障停车分析制度。除明显不涉及安全和人为操作因素,且没有影响运行并当班可以修好的小故障外,其它因故障停车的一律进行故障原因分析并进行责任认定及处罚。胶轮车运输工区内部能够维修的由胶轮车运输工区组织分析,报机电科认可备案;运输工区维修不了须委托机电科办理委外修理的,胶轮车运输工区必须及时汇报机电科,由机电科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故障原因分析并根据故障原因进行相应处罚。故障原因应分出:①正常磨损损坏。②非人为因素损坏。③检查不力损坏。④维修不及时损坏。⑤配件或部件质量原因损坏。⑥维修质量原因损坏。⑦非恶意操作不当损坏。⑧恶意操作造成损坏等。

19、胶轮车运输工区必须根据胶轮车的使用状况搞好胶轮车配件准备工作。供应科必须对配件质量严把验收关,不得因配件影响胶轮车正常运行。

20、无轨胶轮车检查、维护和保养必须做到: (1)日检:

日检项目有:车体状况、各种油位、制动系统、液压系统、冷却系统、燃油系统、各种仪表、各类过滤器、排气净化器、照明系统、喇叭、灭火器,排气系统及保护系统等。

(2)周检:

除日检项目以外,还应包括发动机、发动机停机实验。各种轴承、散热器、风扇及皮带各种传动系统、轮胎、对进、排气栅栏清洗等。

(3)月检:

除日检和周检项目以外,主要是对发动机、进、排气系统各种调节阀等进行清洗、更换和保养。

(4)半年检:

每半年对车辆进行一次中修。 (5)年检:

每年对车辆进行一次全面维修。

21、检修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各种检修记录,并妥善保管,以备检查。

22、车辆大修完毕,必须进行防爆性能检查,制动性能测试,经机电科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入井使用。

23、机电科每周至少进行一次胶轮车完好情况的检查及对胶轮车运输工区队日常检查和内部维修保养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安全科每周进行定期对胶轮车完好和维修保养方面的安全监督检查。

四、考核办法

1、科室及运输工区没有按本管理办法要求明确人员分管或分工负责胶轮车运行或维修工作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措施、管理台帐和记录及现场硬件等与本管理办法的不符的,限本管理办法下发后十五天内达到本管理办法要求,否则每拖一天罚单位正职100元。 2、胶轮车司机每班出车前及交班前不按规定对胶轮车进行检查、胶轮车维修工每天不对运行胶轮车按规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查记录及现场检查),每次罚责任司机或维修工50元。因不按规定进行检查而造成生产或安全事故的,按事故分析进行处罚。

3、胶轮车司机不按规定要求进行全员现场交接班、没有按规定项目和要求交接清楚、没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字的(查现场和记录),每次罚责任司机50元。

4、胶轮车司机不按规定填写胶轮车运行记录的,每次罚50元。

5、胶轮车司机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发车的,延误超过规定时间误差,每分钟罚责任司机10元。

6、运货胶轮车不按申请单中的内容要求或不听从矿调度指挥,影响物料运输的,按矿非伤亡事故处罚规定每影响一分钟处罚10元,并按规定落实到责任人。

7、内部维修不了需进行委外修理的,维修各种手续的办理时间、维修及验收时间不得超过上述规定要求,否则每超一天罚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单位负责人各100元。

8、因检查维修不到位造成事故的,按事故进行分析处罚。 9、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严重“三违”处罚,入驻“三违”学习班学习。

(1)翻越胶轮车乘车点或沿线护栏的; (2)强行拦截运行中的胶轮车的; (3)车辆运行中将身体探出车外的; (4)车辆没有停稳打开车门强行下车的; (5)车辆已经启动又强行打开车门强行上车的; (6)破坏胶轮车设备或防护设备的;

(7)胶轮车维修工严重违反胶轮车维修规程规定的; (8)乘坐运货胶轮车的;携带火工品乘坐胶轮车的; (9)甩掉保护运行胶轮车的;

(10)无胶轮车驾驶操作证或证件过期的,擅自开车者; (11)司机未佩戴瓦斯检测仪的; (12)未按规定装车,超载、超速的;

(13)通过风门、弯道、联巷口、人员密集区域未鸣笛示警、减速慢行的;

(14)违反矿井运输其它管理规定的。

10、司机不按操作规程和规定开车、开车前不进行安全确认的,乘车人不按规定乘车的,维修工不按维修操作规程和规定检查维

修胶轮车或不填写检查记录的,按一般“三违”处理,并罚款50元。

11、发现或分析定性为向机车燃油箱中加水及杂物者、故意破坏胶轮车或故意破坏性操作者,由机电科组织拿出事故处理意见。

12、机电科做好周、月检胶轮车检查记录,机电科每年组织胶轮车年审工作,年审通过集团审核的对运输工区奖励20000元,相关单位人员奖励15000元。

六、其它相关规定

1、本管理办法与上级规定要求不符者,以上级规定为准。 2、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胶轮车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caw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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