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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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文书学习指南

【学习目标与要求】

1. 全面了解公证法律文书的概念、功用以及制作和运用的基本要求;

2. 能够熟练制作公证申请书、合同(协议)公证书、继承权公证书、学历公证书等文书。

【学习重点与提示】

学习重点:合同(协议)公证书、继承权公证书等公证法律文书的制作要求。 学习提示:

一、公证的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2条规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这一活动主要包括:公证事项的申请、受理;对公证事项真实性的核查;公证书的出具;公证书的送达、公证案件的归档。

二、公证机构的主要业务范围

(一)证明法律行为。法律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行为。证明法律行为是公证机构最基本、最主要的一项业务。主要法律行为有:各类经济合同;各种民事协议,如财产分割、婚前财产协议等;继承。制作的主要法律文书有:合同(协议)公证书、继承权公证书等。

(二)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如出生、死亡、亲属关系、婚姻状况、学历等。制作的主要文书有:学历、婚姻关系、亲属关系公证书等。

三、公证文书的概念及功用

公证文书,是国家公证机构在公证活动中依照法定程序和法律规定制作的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它主要是指国家公证机构根据法律规定和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出具的能够证明法律行为、法律事实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的证明文件。

公证文书以书面形式如实记载公证活动的全过程,是公证机关活动的结果,是对证明对象进行调查和证明结果的集中反映。它是一种特殊的书面证明,具有三个基本法律效力:证据效力、强制执行效力和法律要件效力。

(一)公证证明具有无可争议的法律证明力

公证的证据效力,是指公证书是一种可靠的证据,具有证明公证对象真实、合法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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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可直接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公证法》第36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公证机构是国家的司法证明机构,公证过程中,公证机构要对公证对象进行认真全面的调查、核实,只有公证机构确认需公证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是真实、合法的才给予公证。因此,公证证明具有无可争议的法律证明力,可以直接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证据效力是公证书最基本的效力。

(二)公证书具有强制执行力

《公证法》第37条第1款规定:“对经公证的以给付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因此,公证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债权文书以强制执行效力,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不再经过诉讼程序。

(三)公证书具有法律要件效力

《公证法》第38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未经公证的事项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依照其规定。”公证书的法律要件效力,即公证的法律行为成立要件效力,是特定的法律行为,只有经过公证证明才能成立并产生法律效力;如果不履行公证程序,则该项法律行为不能成立,不具有法律效力。

四、公证文书的分类

从我国目前公证工作的实际情况来看,公证文书的分类主要有以下几种。

1、根据公证文书的性质划分,可分为民事公证文书、经济公证文书、涉外公证文书。 2、根据公证机构的业务范围划分,可分为证明法律行为的公证文书;证明有法律意义事实的公证文书;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办理证据保全、提存及其他与公证有关的法律事务的公证文书。

3、根据公证书的格式划分,可分为定式公证书和要素式公证书。 (1)定式公证书

我国司法部曾于1981年制定了《公证书试行格式》,之后,司法部又于1992年制定了《公证书格式》(试行),该文件把公证书格式分为14类59式共110种,于1993年3月1日起试行。这14类公证是:合同、协议公证类;资格公证类;招标、拍卖、提存公证类;出生、死亡、生存公证类;姓名、住所、国籍公证类;学历、经历公证类;婚姻状况公证类;亲属关系公证类;未受到刑事处分公证类;赠与公证类;强制执行公证类;保全证据公证类;证明印鉴、签名属实类;其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公证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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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要素式公证书

2000年3月,司法部《关于保全证据等三类公证书试行要素式格式的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对保全证据、现场监督、合同(协议)三类公证书试行要素式公证书格式。”此格式自2001年1月1日起在全国各公证处全面推行。

五、制作公证文书的特殊要求

(一)认真审查出证条件,保证公证书的合法性

办理公证业务,首先应当认真审查出具的公证书是否真实、合法。由于公证证明对象不同,其出证条件也不同,因此承办公证员应严格把握公证条件,认真完成公证事项的审查工作。

(二)及时制作公证文书,保证出证效率

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及有关办证规则规定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要素式公证书格式的推行,无疑使公证文书更增加其证明力,更充分体现公证的价值,也大大增加了公证员的工作量。这就要求公证人员要具备相当高的法律素质、业务水平和文书写作水平。调查取证后,要及时制作公证书,保证出证效率。

(三)严格遵循文书格式,保证制作质量

制作公证文书是一项十分严肃、认真的工作,公证书必须按照司法部制定的定式公证书或要素式公证书格式的要求制作,不能草率行事,随意制作。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公证书应当按照司法部规定的格式制作。公证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公证书编号;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公证证词;承办公证员的签名、公证机构印章;出具日期。其中公证证词的内容是公证书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正确使用本国民族文字,维护国家主权

按照《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中国公证机构制作公证书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文字。在民族自治地方,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可以同时制作当地通用的民族文字文本。两种文字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学习情境1 公证申请书

【知识目标】

熟练掌握公证申请书的制作目的、文书内容及制作要求。

【能力目标】

能够规范地制作出一个具体的公证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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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证申请书的概念及制作依据

公证申请书是请求公证的当事人向公证机构提出对某事项进行公证请求时制作的法律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11条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公证程序规则》(2006年7月1日起施行)第17条规定:“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四)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五)申请的日期;(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现行的公证申请书有两种:一种是文字形式的公证申请书;一种是表格形式的公证申请表。

二、公证申请书实例

(一)文字形式的公证申请书

学历、职称公证申请书

申请人安以轩,女,1959年6月7日出生,现住山西省太原市西城区前门大街123号。 本人1979年至1983年在山西大学中文系学习毕业,获语言学学士学位;1984年至2003年在山西大学任教,教学卓有成效,被评定为教授职称,并授予高级职称证书,请予公证。

申请人:安以轩 2004年7月20日

(二)表格形式的公证申请书

国内民事公证申请表 姓名

刘静雅 别名 无 4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1985年 3 月29 日生于 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 文化程度 工作单位 现住址 居民身份证编号 申请公证内容 称谓 父亲 家庭成员及直系亲属 称谓 国内 外主要社会关系 l 2 提供 证明 材料 4 3 继承人的遗嘱。 伯父 姓名 刘洋 年龄 53 母亲 曹银 48 姓名 刘容 年龄 50 大学 婚姻状况 民族 回 职业 小学教师 班主任 未婚 政治面貌 党员 职务 青海省西宁市西关大街57号 (电话)0971—6317110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二十里铺 (邮政编码)810000 630114198503290384 继承权公证 现住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二西宁市公交公司司机 十里铺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二西宁市民政局会计 十里铺 现住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69号 工作单位及职务 西宁市机械厂工人 工作单位及职务 继承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签发的死亡报告单。 被继承人的遗产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产所有权证、存款凭证、股票;被全部合法继承人情况的证明。包括全部合法继承人有效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住址以及被继承人的关系。 5 申请人: 刘静雅 代笔人: 2009 年 4 月 12 日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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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证申请书内容分解

(一)文字形式的公证申请书包括首部、正文和尾部三个部分。 1、首部

首部包括文书名称和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文书名称,写为“公证申请书”。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地、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2、正文

正文包括申请公证的事项,公证书的使用目的,证据情况。 3、尾部

尾部注明附件的内容,申请人的签名、盖章,写明申请日期。 (二)表格形式的公证申请表填写较为简单,不再赘述。

四、制作公证申请书的注意事项

(一)制作公证申请书必须注意:第一,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第二,申请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第三,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第11条规定的范围;第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第25条的规定和该公证机构在其执业区域内可以受理公证业务的范围。

(二)公证申请书可由当事人自行制作,也可由他人代书。但文书所应包含的具体内容必须符合相应的要求。

(三)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申请公证的文书;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学习情境2 定式公证书

【知识目标】

熟练掌握定式公证书的制作要求及制作方法。

【能力目标】

能够根据不同的证明要求制作出一个具体的定式公证书。

一、定式公证书的概念及制作依据

定式公证书,是相对于司法部制定的要素式公证书格式而言的。定式公证书有固定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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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篇幅短小,文字简明,印制规范。

根据有关规定,公证书从2003年起由16开纸改为A4大小,由封面、证芯、封底组成,公证书格式由司法部统一规定。

《公证程序规则》第42条规定:“公证书应当按照司法部规定的格式制作。公证书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公证书编号;(二)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三)公证证词;(四)承办公证员的签名(签名章)、公证机构印章;(五)出具日期。”

二、定式公证书的格式

由于定式公证书的格式种类繁多,现选取常用的几种文书格式。

遗嘱公证书

(××××)×字第××号

兹证明×××(应写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和现住址)于××××年×月×日在×××(地点或公证处),在我和×××(可以是其他公证员,也可以是见证人)的面前,立下了遗嘱,并在遗嘱上签名(或者盖章)。

经查,遗嘱人的行为和遗嘱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6条的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公证处

公 证 员:×××(签名) ××××年×月×日

收养公证书

(××××)×字第××号

收养人:×××(应写姓名、性别、住址) 收养人:×××(应写姓名、性别、住址) 被收养人:×××(应写姓名、性别、住址)

兹证明被收养人×××的生父母自愿将×××(被收养人姓名)送给他人收养,收养人×××、×××愿意收养×××为养子(女)。

经查,该收养关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条的规定,其收养关系自公证之日起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公证处

公 证 员:×××(签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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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公证书

(××××)×字第××号

根据××中学××××年×月×日发给×××的第××号毕业证书,兹证明×××(男或女,××××年×月×日出生)于××××年×月至××××年×月在××市(县)××中学学习,于××××年×月高中(或初中)毕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三、定式公证书内容分解

定式公证书包括首部、正文(即公证证词)和尾部三个部分。 (一)首部

首部包括四部分内容:标题、编号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1、标题

写明“××公证书”。 2、编号

公证书编号由年度、公证处简称、公证类别代码、公证书编码组成,例如:(2004)京证民字第×号。

3、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如果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现住址;如果当事人是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要写明名称全称、营业执照编号、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等。

(二)正文(公证证词)

这是公证书的核心部分,包括公证证明的对象、公证证明的范围和内容以及证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等。

(三)尾部

写明公证机构名称和承办公证员的签名(或盖章);公证处印章;出证日期。

学习情境3 要素式公证书

【知识目标】

熟练掌握要素公证书的制作规范和制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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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目标】

能够熟练规范地制作出一个具体的合同(协议)公证书、继承权公证书。

一、要素式公证书概述

要素式公证书,是指公证书的内容有规定的必备要素,但其行文结构、文字表述等均由公证员酌情撰写。

2000年3月,司法部关于《保全证据等三类要素式公证书格式(试行)》,对保全证据、现场监督、合同(协议)三类公证书试行要素式公证书格式。《司法部关于推行继承类、强制执行类要素式公证书和法律意见书格式的通知》(司发通[2008]177号),对继承类、强制执行类公证书格式作了规定。

要素式公证书目前主要有:合同(协议)公证书、保全证据公证书、现场监督公证书、继承权公证书、强制执行公证书。下面,以合同(协议)公证书、继承权公证书为例进行讲解。

二、合同(协议)公证书

(一)合同(协议)公证书的概念及制作依据

合同(协议)公证书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确认,出具的公证法律文书。

合同(协议)公证,是常见的公证行为之一,主要是对合同(协议)的合法性进行公证。合同(协议)公证书具体适用于:《合同法》规定的15类有名合同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有名合同、协议;无名合同、协议;混合型合同、协议。

此类公证书在格式上分为三种:适用于一般合同或者协议的通用合同(协议)格式;适用于对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者转让合同的格式;适用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格式。

(二)合同(协议)公证书的格式(仅以通用合同格式为例)

通用合同(协议)公证书

(××××)×字第×号 申请人:甲方(基本情况) 乙方(基本情况) 丙方(基本情况)

公证事项:××合同/协议。 证词内容:

一、必要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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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全称或姓名、申请日期及申请事项。 2、公证处审查(查明)的事实。包括:

(1)当事人的身份、资格及签订合同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代理人的身份及代理权限; (3)担保人的身份、资格及担保能力;

(4)当事人签订合同(协议)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是否对合同(协议)的主要条款取得了一致意见;

(5)合同(协议)条款是否完备,内容是否明确、具体; (6)是否履行了法律规定的批准或许可手续。 3、公证结论

(1)当事人签订合同(协议)的日期、地点、方式等。 (2)当事人签订合同(协议)行为的合法性。 (3)合同(协议)内容的合法性。

(4)当事人在合同(协议)上的签字、盖章的真实性。 二、选择要素

1、合同(协议)标的物的权属情况及相关权利人的意思表示。 2、当事人对合同(协议)内容的重要解释或说明。 3、是否了解了合同(协议)的全部内容。 4、合同(协议)生效日期及条件等。 5、公证员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实或情节。 6、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三)合同(协议)公证书内容分解

合同(协议)公证书由首部、证词内容、尾部三部分组成。证词内容分为必备要素和选择要素。

1、首部

首部包括四部分内容:标题、编号、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和公证事项。 (1)标题

要素式公证书名称统一使用“公证书”字样,不能写成“××公证书”这样具体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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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类别代码为“国内民事”、“国内经济”、“涉外民事”、“涉外经济”等,办证量较少的公证处可以不用公证类别代码,办证量较大的公证事项可以采用专门代码。如,“京证融字”、“京证房字”,分别表示北京市公证处办理的金融公证和房产公证。

(2)编号

编号包括四项内容:年度、公证处简称、公证类别代码、公证书编码,例如:(2004)京证民字第×号。

(3)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申请人即申请公证的双方当事人、关系人及法定代理人。如果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现住址,外国人的写明国籍;如果申请人是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要写明名称全称、营业执照编号、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等。

(4)公证事项

应单列一行,简要写明公证证明对象的名称或类别,例如,“公证事项:××合同”。 2、正文

证词部分由必要要素和选择要素构成。

(1)必备要素。①申请人全称或姓名、申请日期及申请事项。 ②公证处审查(查明)的事实。包括:

当事人的身份、资格及签订合同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代理人的身份及代理权限;担保人的身份、资格及担保能力;当事人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是否对合同的主要条款取得了一致意见;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内容是否明确、具体;是否履行了法律规定的批准或许可手续。

③公证结论。包括:

当事人签订合同的日期、地点、方式等;当事人签订合同(协议)行为的合法性;合同(协议)内容的合法性。当事人在合同(协议)上的签字、盖章的真实性。

(2)选择要素

①合同标的物的权属情况及相关权利人的意思表示。 ②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重要解释或说明。 ③当事人是否了解了合同的全部内容。 ④合同生效日及条件等。

⑤公证员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实或情节。

(四)合同(协议)公证书实例与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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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证 书

(2006)琼证字第29 号

申请人(甲方)方 兰,女,1966年1月5日出生,身份证:5203661××××××××

韩正昆,男,1964年7月16日出生,身份证号:3202151964×××××××× 申请人(乙方)赵建民,男,1980年4月25日出生,身份证号:2443361980××××××××

公证事项:房屋买卖合同

方兰、韩正昆自称两人是夫妻关系(以下共同简称甲方)欲将登记在方兰名下的、位于秀英区61号6号楼801房的房产出售给赵建民(以下简称乙方),为预防合同纠纷,双方特于二OO六年三月一日来到我处,申请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

双方向我处出示了身份证、户口本原件;由海口市民政局制发的编号为××××××的《结婚证》原件;由海口市房产管理局2005年6月10日制发的编号为××××××××的《房屋权属证书》原件;向我处提交了经甲乙双方共同磋商,甲方执笔起草的房屋买卖合同草稿一份。

本公证员对甲乙双方提供的上述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后,确认双方具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受理了双方的公证申请,并将前述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后存卷。

受理当日,本公证员向甲乙双方讲述了办理公证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并向双方提供了《公证权利义务告知书》。双方全面阅读并了解了告知书内容后,分别在告知书上签字确认。

本公证员围绕双方房产买卖合同的商定,分别与甲乙双方进行了交谈询问,对商品房二次买卖过程中甲乙双方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和法律后果在询问笔录中做了重点告知。

根据甲乙双方的买卖意愿,本公证员重点核实了当事人提交的以下证据材料: 1、甲方出示的方兰和韩正昆的身份证件:方兰和韩正昆提交的均为某公安局制发的第二代身份证,通过我处的二代证读卡器识别信息检查,该身份证的信息无误。经本公证员与本人比对,人证相符;甲方提交的户口本记录韩正昆是户主,方兰是户主的妻子;甲方提交的结婚证与登记部门核实无误;上述证据材料相互印证了方兰和韩正昆的身份真实,是夫妻关系。

2、编号为××××××××的《房屋权属证书》:本公证员和公证人员齐明于2006年3月8日到海口市房管部门查询了上述产权证的登记情况,并制作了核实工作记录,确认此房产为方兰以个人名义所购商品房,产权登记于方兰名下,该房产无限制处分的登记或已出售给他人的预告登记情况,产权状况完整。该房为贷款购买,贷款已还清并解除了抵押登记。

3、甲方经公证员提示补充提交的某物业管理公司出具的确认出售房产无拖欠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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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费、车位费与物业公司有纠纷的事件证明和公共维修基金缴存证明:本公证员已同物业公司联系,进行了核实。

根据甲乙双方提交的上述证据材料、双方与本公证员谈话中确认的事实,可知:登记在方兰名下、位于秀英区61号6号楼801房的房产(房产证号)是方兰和韩正昆的夫妻共同财产,该出售房产产权完整,没有限制出售的登记。甲乙双方在订立协议时均具有法律规定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就《房屋买卖合同》的条款经多次磋商达成了一致意见。

兹证明甲乙双方于2006年3月10日在本处,在本公证员面前,在前面的《房屋买卖合同》上签名。双方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条的规定,合同上方兰、韩正昆和赵建民的签名均属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省滨海公证处 公 证 员: 吴山 二OO六年三月十日 评析:

商品房买卖合同公证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种合同(协议)公证事项。它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房屋所有人将个人所有或数人共有的住宅卖给买方,并接受买房价款,双方为此签订协议的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该文书属于要素式公证书。本公证书中,申请人信息全面,对审查的事实表述清晰、证据的认定充分,必备要素明确,项目齐全,充分体现了公证文书的公证性和严肃性。

(五)制作合同(协议)公证书的注意事项

1、首部格式要规范统一

合同公证书属于要素式公证书格式,其标题名称要统一使用“公证书”三个字,不再写具体名称。年度和编号都要用阿拉伯数字,公证处和公证类别代码要准确写明。如“京证房字”,表示北京公证处办理的房产公证。编码,应以年度为单位编排,同一公证处在同年度办理的同类公证的编码必须按出证时间连续下去,不得间断,也不得重复。

2、正文用语要简明流程

要素式合同公证书是一种全新的文书,其书面布局既要相对集中,又要保持适度的空间。在制作时,要对事实表述清楚明白,相关内容要注意时间顺序和逻辑关系,用语要规范、简明、流畅,切忌冗长。文字简明、准确、易懂,用词规范,语句通顺,对事实表述要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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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注意相关内容组合时的时间顺序和逻辑关系,适用法律要准确。

要素式公证书是最能体现公证员素质的公证文书。这种文书要求对证明对象的研究分析必须是具体的、完整的,对法律的适用必须从实体法到程序法整体考虑。

三、继承权公证书

(一)继承权公证书的概念及制作依据

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继承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我国《继承法》将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继承公证也分为法定继承公证和遗嘱继承公证。

根据《司法部关于推行继承类、强制执行类要素式公证书和法律意见书格式的通知》(司发通[2008]177号),规定了公证机构制作继承权公证的参考格式。

(二)继承权公证书的格式

公 证 书

(××××)××字第××号

申请人:基本情况

委托/法定代理人(基本情况) 被继承人:基本情况 公证事项:继承权 证词内容 一、必备要素

(一)继承人姓名、申请日期、申请事项。 (二)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

(三)公证机构向当事人告知了继承权公证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 后果。

(四)公证机构查明(审查核实)的事实,包括: 1、被继承人的死亡时间、地点。 2、继承人申请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情况。

3、经向所有继承人核实,被继承人生前是否立有遗嘱、遗赠扶养协议。

4、被继承人的全体继承人,有无死亡的继承人;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代位继承情况及其他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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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继承人中有无丧失继承权的情况。 6、有无放弃继承权的情况。 (五)公证结论 1、法律事实、理由。

2、被继承人遗留的个人财产为合法财产。 3、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

4、被继承人的遗产由何人继承、如何继承。 二、选择要素

(一)被继承人的死亡原因。

(二)继承人提供的主要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三)适用遗嘱继承的,当事人是否了解遗嘱的内容。公证机构经向所有继承人核实,用于遗嘱继承的遗嘱为被继承人所立的最后一份有效遗嘱。

(四)对遗嘱见证人、执行人、遗产的使用人、保管人等事项的说明。

(五)根据遗嘱信托办理继承权公证的,应当根据遗嘱的内容,列明受托人应当承担的义务。

(六)根据《公司法》、《保险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有关继承的特别法的规定办理继承权公证的,写明特别法的具体适用。

(七)被继承人生前未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情况,继承人对此所作的意思表示。 (八)公证员认为需要告知的有关继承的其他法律规定。 (九)公证员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实或情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市××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三)继承权公证书内容分解

(一)首部

继承权公证书首部内容同样要遵循要素式公证书的写法,具体可参照合同(协议)公证书。

(二)正文

同样由必备要素和选择要素组成。

必备要素:

1、继承人姓名、申请公证日期、申请事项。表述为:“×××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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