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责于心保安全 履责于行促和谐 - 浅议推进落实“两个主体责任”

更新时间:2023-10-25 02:14: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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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责于心保安全 履责于行促和谐

——浅议推进落实“两个主体责任”

当前,我市处于建设两型城市和实现全面小康的关键期,在大投入大建设大发展的同时,也给全市安全生产带来了新的压力。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我市认真贯彻上级部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四降两升”为目标,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了持续平稳的良好态势。与去年同期相比,1-11月事故下降

****;死亡人数下降****;受伤人数下降****。虽然我市做了

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较大进步,但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仍然较为薄弱,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及部门的监管责任仍未完全落实到位。

政府是安全生产的监管主体,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只有两者责任落实到位,才能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市长曾经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语重心长的说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始终把握两个关键:一要责任上肩,二要监管到位。落实了这两条,安全生产就有了坚实的保障。这句话,正好深刻说明了切实推进落实“两个主体责任”的重要性。

一、明晰概念,全面把握落实“两个主体责任”涵义与现状

(一)企业负责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企业承担安全

生产的主体责任是由法律赋予的,由安全与生产的基本特征和企业的市场经济主体地位所决定的。企业不仅是生产经济的主体,更为主要的是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生产技术创新、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的主体和事故风险责任的主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能层层落实,直接关系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是否能落到实处,关系到安全生产的基础坚实与否。

从我市的实际情况来看,企业主体责任依然存在不少问题,难以全面履行。一方面,各级安全监管仍存在诸多需要改善和提高的地方;另一方面,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意识淡薄等因素,导致个别企业重经济效益轻安全投入、受利益驱动从事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针对这一现状,围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我市强力推进了几项举措,一是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二是推进企业安全生产风险自查自评体系建设;三是推进高危行业企业电子监测监控体系建设;四是推进烟花爆竹机械化生产进程;五是推进矿山企业“六大避险系统”建设。特别是全市第二轮安全生产责任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三大高危行业的安全生产责任险和风险抵押金“双轨运行”制度取得了显著成效。通过一系列举措,着力强化了企业的主体责任,着力于科技兴安体系建设和风险防范机制创新,

全方位提升了我市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政府监管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保障。《安全生产法》确定了政府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各级职能部门只有认真履行职能,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大执法监督和事故调查处理,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促使企业向更加规范、更加安全的轨道上发展。

我市高度重视政府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市委、市政府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县级人民政府和市直部门安全生产责任规定及行政问责暂行规定》,市政府和市安委办印发了安委会(办)工作的七项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责任机制得到了明晰。根据《长沙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更好的发挥了目标管理考核机制的工作“指挥棒”作用,通过规范对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和市直重点部门安全生产绩效评价内容、规范安全生产工作在乡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综合排名中的考核指标等手段,较好的确立了以落实监管责任为导向的考核机制。

(三)两个主体责任互为统一。企业负责是基础,政府监管是保障,两者互为统一,相辅相成。行使公共权力的各级政府及组成部门,在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中起到

推动、引导、协调和帮助的重要作用。企业作为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组织者和直接承担者,是企业安全责任的主体。企业落实安全责任,离不开政府监管;政府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离不开企业的配合,安全生产最终还要落实到企业。只有两者有机结合,同步推进,才能有效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抓住重点,切实把握落实“两个主体责任”的矛盾与问题

(一)基层政府监管体制不健全,落实不到位。目前,安全生产工作流行“以成败论英雄”的说法,每年的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的控制成了考核各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指标,忽视了安全生产工作的“延期效应”。一些基层政府没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没有摆正安全生产与发展经济的关系,强调经济发展,忽视安全生产。在制订工作计划时,缺乏安全生产工作的中长期计划,安全工作往往“照搬照抄”,说的多,做的少,工作陷于被动,也不乏应付之嫌。究其原因,是部分地方政府和行政首长对安全生产工作认识不够,研究思考太少,导致落实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无从下手, “一岗双责”体现在文件制订、会议传达上,政府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停留在文山会海,形式重于实效。

(二)利益至上,企业忽视社会责任。分析各类生产安全生产事故时总会发现,众多原因导致事故的发生:企业安

全生产责任主体认识不到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履行主体责任不认真、不负责;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不坚决、不得力;已经定的措施不落实,没有真正落实到企业;基础设施薄弱,管理混乱,违规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规律等。事实上,以上所有原因的背后,总会隐隐约约透露出安全与利益博弈的影子,企业为了追求利润,通过减少安全资金投入来控制成本,忽视社会责任,往往导致事故的发生。

三、多措并举,全面推动“两个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一)解决好当前安全生产监管“两个主体责任”体制和体系存在的问题。一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提高安全监管能力。全面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督管理模式、安全生产志愿者服务体系、企业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生产示范创建活动、三年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城市工业灾害预防治理机制、安全生产事故风险防范机制、安全生产计划执法和委托执法监管等八个管理创新项目,进一步理清思路,突出重点,加大投入,以管理创新提升监管能力;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理顺监管主体权责,解决好职能分工,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三是坚持安全就是生产力,安全就是效益,实现有安全保障的发展的基本观点,正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所处的历史阶段和面临的现实问题,建立科学的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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