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中国古典园林如何在当代的中国景观设计中应用

更新时间:2023-10-14 11:04: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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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中国古典园林如何在当代的中国景观设计中应用

题目很庞大,各位已经从各个角度对此话题进行讨论,我只补充几点拙见供各位参考和评述。 一。正名

话题中涉及到园林和景观两个关键概念,恐怕都不大容易说清楚,逻辑学上有“能指”和“所指”的区别,战国先祖也有著名的“名实之辩”,说到底,都是猜测在我们人类语言和它描述的万象之间存在怎样的关系,打趣点说,二者之间也许永远象恋爱中的男女那样:既不能完全结合,又不能彻底断绝。园林的贵族性/封闭性/艺术性以及景观的大众性/开放性/科学性等等各人提了不少,俞博士对景观的精确定义也着实下了番力气,但我个人以为两个概念的生命力都值得怀疑,景观稍好一些,园林的概念和实体都已有清晰的界定,无论作为一个词语,还是作为一个实体,它被赋予的那种内涵都导致这样一种铁定的对应关系:看到这种景象就会联想到这个词语,看到这个词语,就会联想到这种景象(有无古典修饰都无所谓,园林本身的几个特性综合起来就是古典性),因此我置疑谈论(古典)园林的应用本身:这种应用从逻辑上只能有一种推理方向,从操作上只能有一种模式:就是简单的复制与再现。舍此别无他途。

景观一词呢?也不容乐观。园林是因为概念与实体之间的联系过于确定而导致死亡,呵呵,不都说婚姻是情爱的坟墓嘛,景观一词则是因为过度不确定而导致解释的随意性和泛景观倾向,说不好,跟空间和文化等等一个下场。所以各位可以想象我们的处境有多尴尬:连一个对应的说得过去的专业概念都没有,整个一黑户嘛。没有概念,我们如何交流、操作,乃至说一句话,一个题目都会引起很多歧义,生存?还是毁灭?说还是不说?呵呵,所有私生的尴尬一时都冒将出来了。下面再谈景观的另一个技术上的尴尬。 二。类型与设计

前面开点关于园林和景观的玩笑,果真讨论呢?以我看,还是先解决理论难题再来实践。话说回来,应用的可能性肯定不能绝对否决,这要看应用和被应用的对象是什么了。我个人倾向于从类型学角度来做些考量,古典园林作品所有的精华内容,随意也好,自在也好,形散神凝也好,基本都可以归因于它是古代类型学方法的产物,工匠的伟大和渺小在类型学里都有很好的描述,而我们

目前的设计活动呢?几乎是和类型学本质相左的一种思维过程,帕丝卡所说的几何学思维嘛,在我看来最有趣的一个现象是彭一刚先生的尝试,他在那里用几何学原理来解释类型学产物,一切随意都成了刻意,一切匠心都成了设计,呵呵,居然一版再版,可见我们对几何学设计还是满麻醉的嘛。在建筑学、城市设计学领域里,类型学方法已经不是很新鲜的事情,而在我们作为的景观设计学里,我至少还没看到有谁尝试这方法,以我看来,谈论应用话题这似乎是最有希望的途径了。 三。理论和实践(续前)

老马们总说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但这种说法深究一下显得简单而粗糙,就某个时期某个事件的发展过程来说,这是不错的。具体到个人呢?每个人的才能总有偏向,类似赛维/舒尔茨等纯粹的建筑理论家是终生没有建筑实践的,而象某些出色的实践家大多缺乏系统的理论才能,当然实践中做受的制约比理论强得多,我接触过上至部委、省府,下至市府、基层的官员们,根深蒂固的本位思维是很令人无奈的,但理论的自由度明显大得多,我想不出有什么外部的力量能够阻止一个人思考……在实践无能为力的时候做些必要的理论探讨,做些理论准备,也算在朝在野各有侧重。所以我反对用实践难度来为理论苍白开脱责任的说法。这里面没有逻辑的必然性。实践被强奸不等于理论也被奸,当生活空间中充斥低劣模仿和各种媚俗/媚雅举动的时候,我们并没有理由放弃理论的精进与沉着,而且,也没必要因为用庸俗唯物主义的观念来给景观学的理论和实践两者分出高下,这也是我们在这里讨论的意义所在。卡西尔讲乌托邦的意义正在于对现实虚无的反叛,我看也适用于理论和清谈的意义。呵呵,俞博士的积极与消极也大抵可依此判断了。

sword:关于类型学,欢迎能够深入讨论,这个话题并不适合专门讨论某个专题。 四。关于景观

前面谈到对景观概念空泛化的担忧,实际上这个概念最致命的弱点还不止与此,从词源上说,它无疑是着重于视觉印象的一种表述,诚然,从视觉得到的信息占我们信息总量的80%强,在网络时代这个比例可能会更高,但现代艺术的发展过程显示:即使是视觉艺术品也不仅仅停留在单一的视觉传达,而我们营造的那些“室外环境”作品,更远不止于视觉,梅落.庞蒂有《知觉现象学》,帕拉斯玛著有《建筑七觉》,都是从各种感觉渠道论证一种综合的通感的艺术感知活动,而如果我们今天仅仅局限于原有的景观概念,而不发掘新的切合时代意义的内涵,那还是那句话,无论从逻辑推理,还是实际操作,都只能有一种方向:那就是被眼球经济所左右,沦为化装、美容之列实属必

然啊。

Nomad:应该是paradigm(原型)吧,在城市设计领域呢东南的王建国谈得多些,谈论类型学就不能不涉及建筑现象学内容,这方面沈克宁介绍的多些。但我未见专著。他提到的一些书我只读到一少部分,还是哲学根源部分居多,如能见到建筑专述,还请通告啊,呵呵。不过可以贴点心得。烦请各位仁兄指正。 关于类型学的一个比喻

现在西方建筑设计界通常认为认为有三种明确的可分类的设计方法,即①形式语言的构成法②拼贴法③类型法。所谓形式语言构成法主要借助抽象几何图示和形式构成规律作为基础,教少考虑社会、文化和历史传统诸因素。从文艺复兴以来这种设计手法呈上升趋势,至现代主义建筑运动时期达到鼎盛,现代建筑师和相当一部分后现代建筑师(如文丘里)甚至包括解构派(如艾森曼、屈米等人)都基本沿用几何或图案语言来构建作品,值得注意的是从形式语言入手的设计方法并没有基本准则可遵循,也没有设计的内在必然性,只是根据所谓的“形式美原则”,主要依靠所谓“灵感”、“天赋”,诸如莱特、哈蒂德等人的才气。

拼贴法则主要见于后现代古典主义建筑师如格雷夫斯、波菲尔、斯特恩等人的作品。 类型学方法,与前两者不同的是,它不是单纯从纯粹的形式语言或语言学角度的隐喻入手,而是来自社会文化和历史传统的积累,前工业时代或传统社会(在欧洲大约是17世纪前,在中国,则一直延续至19世纪)中,唯一的设计手段就是类型学方法。到工业建筑时期人们渐渐开始鄙视这种方法,认为它是陈旧、无生机的、保守,直到20世纪60年代随解释学、场所论以及现代城市设计概念的发展,人们开始重新认识类型学的价值 ———以上摘自沈克宁《三种设计方法》 个人意见:类型学方法的基本前提是要用文化延续性的认识取代对文化中断性的认识,那种狂飙突进的革命式的历史发展模式已经不和适宜,现代主义的历史观认为在任何阶段,文化实践都是仅仅能够从所在的历史位置上得到理解,从而是暂时的、仅适用某个特定的时代;而类型学则是基于这样的认识,即任何阶段的文化现象其意义都是重叠的,每个词句、每种艺术形式都有赖其他语句、其他形式的存在 。具体到建筑学领域,则由文化的延续、重叠而首先意识到的将是无法割裂传统与当代的联系,特别是意识到在古代社会,并没有独立的、象现代社会这么清晰的设计概念,古代工匠基本是沿用以前的,经过若干个世纪共同约定的一些形式和结构来实现他们的作品。这些形

式和结构所传达的意义也不象现代主义给我们灌输的那样,适用于那个时代,而是在最深刻的一些层次和方面蕴蓄着我们共同文化的根源性,很可能是可以普遍适用于所有世代的。可以据此做个简单的类比:雕塑是包含雕刻与塑造两种方法的一种艺术手段,想象雕刻过程,可以知道它是一种类似现代设计手法的,有相当的预想和计划性的一种创作;而通过黏土等软性材料来塑造一个形象的过程则是类似类型学的方法,是一个逐渐成形的,有相当模糊性的过程——层层的泥土在最初的骨架上逐渐覆盖,最后形成丰满的形象(当然,这个类比只是有助理解,只能到此为止,实际上塑的过程本质上并没有体现多少类型学的方法,它只是比雕刻方法更接近类型学)。

Nomad兄:帕斯卡(或译帕斯卡尔)在他的〈思想录〉开篇就谈到几何学思维,我个人认为可以简单地理解为雕刻式的思维,总有个预设的形象来引导,在一片空白中假想一个实体,彭一刚先生在他的〈古典园林分析〉里正是这样用雕刻来解释雕塑的,呵呵。 Nomad

虻兄:谢谢您的回复。依您所讲类型学应与刘先觉先生<现代建筑理论>第12章的题目无异,英文叫typology吧。前几年美国高校建筑学刊Midgard以此为题,作了一个特辑。请问沈克宁先生的《三种设计方法》是在那里发表的呢?彭一刚先生是在〈古典园林分析〉的那一个部份用雕刻来解释雕塑呢?(我只在<虚与实>一章找到一点点,很希望认真学一学。) 梅落.庞蒂《知觉现象学》一书我几年前买了一本,一直都看不懂,后来发现原来不是入门的东东,而里面的文章对我这样的初学者启发性比较大。建筑方面直接谈到现象学的就是Questions of perception: phenomenology of architecture,由Steven Holl, Juhani Pallasmaa, Alberto Perez-Gomez三位参加写作,在东京由A+U于1994年出版 (日文书名是Chikaku no mondai: kenchiku no genshogaku)。有一点想请教虻兄,为什么“谈论类型学就不能不涉及建筑现象学内容”呢? 很久以前

感谢虻兄带来的精彩而有深度的文章,看后收获良多。我要先消化消化,明天再来向虻兄请教几个问题。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c5m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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