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证件管理(专卖师技能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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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证件管理

第一节 许可证办理

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

(一)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的特点:

1、法定性;2、前瞻性又称计划性;3、合理性又称科学性 (二)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的作用:

1、基本满足社会需要,适度便利消费者购买; 2、保障零售户的合法利润,提高自觉守法积极性; 3、依法准入市场,有序纳入专卖管理渠道。 (三)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的原则

1、依法依规原则;2、公平、公正、公开原则;3、市场导向原则;4、优化布局原则;5、便民利民原则;6、服务社会原则。

(四)合理布局调研的方法:1、文献资料调查法;2、访问调查法;3、市场观察法。 (五)合理布局调研的内容:

1、专卖管理信息方面:辖区内的许可证数量;停业零售户数及所占比例;持证户频繁变动的原因

分析;持证户数量与人口的关系(所占比例);城镇与农村持证户分布状况与关系;现时无证户的状况及存在的原因分析;现时学校周围零售户的状况;经营化工、油漆等易燃易爆产品的零售户经营卷烟的状况;下岗、残疾人士经营卷烟的比例;本地户籍人口与外地户籍人口经营卷烟的比例。 2、卷烟营销信息方面:辖区卷烟年度销量;按上一年年底的人口统计口径,核算人均卷烟销量;

按上一年年底有效零售户数,核算户均卷烟销量;按上一年年底有效零售户数,核算一至五类零售户的年均销售量;辖区零售户年度户均经营毛利水平;不同业态零售户的分类统计,及经营状况的比较;大型超市、连锁店占持证户的比例;零售户卷烟经营收入占总经营收入的比例等;辖区人均日吸烟量;吸烟人口的消费水平;每个零售点服务多少卷烟消费者;对烟草公司服务和货源供应满意度等。

3、辖区基本信息:辖区总人口;各镇、街道的人口以及细分到各村委会、居委会的人口;各镇、

街道、村委会、居委会下辖面积及相应人口密度;辖区人口中男女比例;辖区吸烟人口比例;辖区户籍人口、外来人口(含流动人口)的比例;辖区国内生产总值等经济发展指标;辖区户籍人口的收入水平、外来人口收入水平等。

(六)调研的指标

主要有:1、人口数量、交通状况、经济发展水平、消费能力。 二、合理布局规划的制定 (一)基本要求

1、内容合法。合理布局规划的具体内容不得与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实体内容相抵触。 2、程序合法。包括:一是开展调研,形成初稿;二是举行听证会,听取社会各方意见,并进行修订完善;三是到当地法制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二)合理布局规划制定的基本模式

1、距离模式。不足之处:一是实际测量工作存在一定的操作困难;二是具体距离标准的设定难以找到特别合适的数据支撑。 2、总量控制模式。不足之处:一是不做间距限制,容易造成一个区域的繁华地段卷烟零售点过于密集,而其它路段的卷烟零售点又过于稀疏的现象;二是操作性不强。 (三)合理布局规划制定的基本标准

1、以街道、小区功能为标准。主要适合于城市、乡镇的街道、小区。按照这种标准,把城市和乡镇分为商业区、工业区、居民区和街道住宅小区等若干个标准的功能小区,征对不同的区域有不同的消费能力,布局时应当区别对待,大多数地区通过规定零售户间距来进行布局,不同功能区域有不同的间距要求。 2、以消费层次和消费能力为标准。主要适合于一些特殊区域的经营场所。如大超市、大型商场、特殊经营服务场所(宾馆、酒店、娱乐场所)、车站、码头等。由于这些场所的消费层次相对较高,消费能力较强,对于烟草制品零售点的需求也较大,可以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标准进行布局。 3、以自然村的分布及人口数量为标准。适合于农村。在广大农村,自然村的分布比较分散,人口稀少,交通不便。这类情况如果按其他标准进行布局,可能会导致网络覆盖不能的空白村。

4、以卷烟零售业态分类为标准。主要适用于经济比较发达、市场比较开放的大型城市。这种标准以市场为导向,通过详细调研来确定规划期限内发证总量和各业态之间发证比例,并将发证数分配到各个业态类别,只要存在足够的发证指标,零售店的数量设置可以完全不受距离限制。 5、以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为标准。基于《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申请人的经营场所基于安全因素不适宜经营卷烟的和中、小学校周围这两种情况,不予设置卷烟制品零售点。

⑥以国家烟草专卖局相关政策为标准。2010年,国家烟草专卖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草

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的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烟专[2010]234号),明确要求各地在修订合理布局条件时,不得根据当地总人口事先设定零售户持证总数;不得将电话订货、电子结算、物流配送作为发证条件;不得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作为核发零售许可证的前置条件;对于守法经营的社会弱势群体,应适当放宽办证条件,做好相关服务。(即:三个“不得”,一个“适当放宽”) 四、许可证办理工作监督检查的方法及要求(x)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上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并建立完善烟草专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和考评机制。

(一)许可证办理工作监督检查的方法(技能x简答)

1.书面检查。也指案卷评查。2.现场检查。3.书面检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 (二)许可证办理工作监督检查的要求

1.书面检查的要求。(合法 规范)

(1)案卷合法性检查的要求。是指行政许可文书的制作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与办理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主要分为实施主体的合法性和实施程序的合法性。(主体 程序)

对实施主体的合法性进行检查,要求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应当具有法定资格,在法定职权内和管辖区域内实施行政许可;同时,行政许可适用的依据应当符合法律规定,是否予以受理和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所适用的法律依据为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所适用法律、法规、规章的具体条款应当准确。(资 依 现 具)

对实施程序的合法性进行检查,要求实施行政许可应当按照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的法定程序进行。 在申请阶段,须有申请人提交的行政许可申请书和有关办理材料。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当场或5日内一次告知并送达补正通知书。在接收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时,应向申请人出具加盖行政机关印章的接收材料目录表。

在受理阶段,是否受理的决定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并应当制作受理或不予受理的书面通知。 在审查阶段,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形式审查和实地核查。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指派两名以上专卖执法人员在受理申请之日起一定期限内进行实地核查并填写书面核查意见。依法应当告知陈述、申辩权的,应当有告知书。依法应当告知听证权的,应当做出告知书及举行听证要求的相关的文书。审查决定应当按照受理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依法进行测量的,应当有测量的结论性意见。依法需要举行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在法定期限内组织。听证要符合法定程序,听证程序要有文书记载。

在决定阶段,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延期做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有延期的批准文书和告知申请人延期理由的书面通知。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必须符合法定情形,且应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

在送达阶段,送达要符合法定时限和方式。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通知书和行政许可决定书以及零售许可证正副本应当采用送达回证。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烟草专卖许可证正副本。其余出具给相对人的文书应当一式两份,分别签字盖章后一份出具申请人,一份存入案卷。

(2)案卷规范性检查的要求。主要分为文书种类的规范性和立卷归档的规范性。 文书种类的规范性:

一是要检查案卷文书的种类是否齐全 二是要检查案卷文书的填写是否清楚,人员签名是否全称、可辨,印章是否清晰,是否存在随意涂改的痕迹。 立卷归档的规范性:(技能挑错题)

一是要求行政许可案卷应当一事一卷,一卷一号;卷内文书应当将行政许可决定书和送达回证放在卷首,其余文书按照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的程序排列;不能随文本材料装订入卷的材料,应放入材料袋中,随卷归档,并在卷内备考表中注明;材料袋上应注明材料的名称、数量等内容;

二是要求行政许可案卷卷内文本材料采用阿拉伯数字逐页编写页码,正页的在右上角、反页的在左上角;卷内目录和卷内备考表应当填写规范,案卷装订无金属物,并符合档案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是要求行政许可案卷封面和封底应使用牛皮纸,封面和封底的内容应逐项按规定在电子文档中填写后套打,卷内备考表应打在封底的内侧;案卷中所有文本材料纸型大小为A4,过小的应衬纸粘贴,过大的应折叠整齐,破损的文本应及时修补或复制。 四是要求行政许可案卷应当在结案后30日内完成立卷归档工作,每年1月底前将有关案卷归入相应的许可证档案;行政许可卷宗的保管期限为30年。 2.现场检查的要求。(资格 布局) (1)持证户经营资格的核查要求。

对持证户经营资格的一般要求进行核查,主要是看其是否具备申请条件。 对持证户经营资格的特殊要求进行核查,(分 外 自 信)(技能简答题)

一是连锁经营企业在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时,应当由各个分店分别向所在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是外商投资的商业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不得从事烟草专卖品批发或者零售业务,不得以特许、吸纳加盟店及其他再投资等形式变相从事烟草专卖品经营业务; 三是不得利用自动售货机销售烟草制品; 四是不得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烟草专卖品。 (2)持证户合理布局的核查要求。(集 安 中 无)(技能简答题)

一是看烟草专卖许可证持证户所在的市场、街道、购物中心等,是否存在卷烟零售点过于集中的情况; 二是看烟草专卖许可证持证户的经营场所是否基于安全因素不适宜经营卷烟; 三是烟草专卖许可证持证户是否位于中、小学校周围; 四是烟草专卖许可证持证户是否属于无固定经常场所而在主干道两侧占道经营或流动的摊点. 3.书面检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要求。

五、许可证办理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x)

(一)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为的法定情形(未 索 违)(技能简答题)

第一,未依法受理、公示、告知及说明理由的行为; 第二,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行为; 第三,违法办理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的行为。 处罚种类:责令改正、行政处分和刑事处罚。 (二)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

1. 未依法受理、公示、告知及说明理由的行为的构成要件

(1)主体要件。该违法行为的违法主体是特定主体,必须是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才可成为该违法行为的违法主体。

(2)客体要件。该违法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管理制度和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3)客观表现。该违法行为客观表现为:一是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二是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三是在受理、审查、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四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全部内容,五是未依法说明不受理申请或者不发证理由。

2.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行为的构成要件

(1)主体要件。该违法行为的违法主体是特殊主体,必须是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才可成为该违法行为的违法主体。

(2)客体要件。该违法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管理制度和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3)客观表现。该违法行为客观表现为索取、收受了他人财物或者谋取了其他利益。 3.违法办理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的行为的构成要件

(1)主体要件。该违法行为的违法主体是特定主体,必须是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才可成为该违法行为的违法主体。

(2)客体要件。该违法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管理制度和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3)客观表现。该违法行为客观表现为违法办理了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

(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技能x)

1.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符 办 告 补 理)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3)在受理、审查、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4)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全部内容的; (5)未依法说明不受理申请或者不发证理由的。 2.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六十条规定,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或者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时,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或者超越法定职权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的; (2)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的。 六、许可证办理情况分析的相关知识

(一)烟草专卖许可证持证户的业态划分(Y)

1.烟草专卖许可证持证户业态的概念

烟草专卖许可证持证户业态就是烟草专卖持证经营户向确定的顾客群提供确定的烟草专卖品的具体形态,是持证经营活动的具体形式。

2.烟草专卖许可证持证户业态的类型(见表1-2)

表1-2 持证零售户的业态类型表

业态类型 食杂店 便利店 超市 商场 基本特征 以销售烟、酒、饮料、休闲食品及日杂货为主,独立、传统的无品牌形象的零售业态。 以开架自选为主,销售小容量应急性的食品、日用小百货等,以满足客户便利性需求为目的的零售业态。 以开架自选、消费者在出口付款为形式,满足消费者一次性购全大众化适用品需求的零售业态。 在一个建筑物内,经营若干大类商品;实行统一管理,分区销售;满足顾客对时尚、中高档商品多样化选择需求的零售业态。

烟酒店 娱乐服务 其他 以销售烟草制品、酒类商品为主的零售业态。 以提供餐饮、住宿、休闲、娱乐等服务场所的业态。 以经营各类非烟草制品为主的其他商品零售和服务形式,并不能归入上述6类业态的其他零售业态。 由于国家目前未对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持证户以外的烟草专卖许可证持证户业态进行明确划分,在自行建立烟草专卖许可证持证户档案时,还是有一些要素可以作为类型划分的参考因素的。(行 品 地 对 住 规)

(1)行为。是只生产、只经营,还是生产经营兼有。 (2)经营品种。是卷烟、烟机、辅料,还是其他种类。 (3)经营地域范围。是本地经营还是跨省经营。

(4)销售对象。是销售给生产企业、批发企业,还是零售户。 (5)企业住所。甲地或乙地。 (6)生产经营规模。大、中、小。

从以上所列要素中,可以选取一项或多项作为分类的指标,从而建立本辖区的生产经营类持证经营户业态分类标准,健全完善烟草专卖许可证持证经营户业态和相关信息档案。

(二)烟草专卖许可证持证户信息的归类建档(x)

1.建立烟草专卖许可证持证户信息档案的作用(饱 管 依)

(1)可以掌握某种烟草专卖品在某一地域的生产经营数量是否饱和,为下一步同类型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发放提供依据,进行合理化布局,科学、合理地分配资源。 (群具个(政理2期情流数方则档(档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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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立户有经,内案区证情烟业游风辖档卷营按“”内户况无歌加户烟在零立售烟户区 舞油,零出违售辖户查)籍“(三)编制烟草专卖许可证办理工作报表的要求(技能x简答()数 内 编 流)

1.数字真实。2.内容完整。3.编制及时。4.流转保密。 (四)烟草专卖许可证办理情况分析报告的撰写(x)

1.烟草专卖许可证办理情况分析报告的概念

烟草专卖许可证办理情况分析报告,是指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运用科学的经济理论,以现实和历史的计划、统计等资料以及有关原始记录和调查材料为依据,对全国或某一个地区的烟草专卖许可证办理情况进行系统、客观的分析、总结所形成书面报告。

2.烟草专卖许可证办理情况分析报告的格式 (1)标题。

(技能x简答题)(2)正文。正文主要分三个部分进行撰写,一是生产经营类许可证的办理情况,包括:①全国(省、市、区、县等)许可证办理的总体数量;②各种申请类型的办理情况及相关分析。二是零售类许可证的办理情况,包括:①全国(省、市、区、县等)许可证办理的总体数量;②卷烟零售户占全国或当地人口数量的比例及相关分析;③卷烟零售户在全国或当地的城镇、农村的分布情况及相关分析。三是存在问题或工作建议。 (3)落款。落款一般有两项内容:一是标明撰写分析报告的单位名称或人员姓名;二是标明分析报告成文的具体日期。

3.烟草专卖许可证办理情况分析报告的撰写要求(数 统 问)()(技能x简答题) (1)数据材料要客观、真实。(2)统计分析要科学、全面。(3)问题建议要准确、合理。

第二节 准运证办理

一、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监督管理

(一)准运证办理过程的监督管理(x)

1.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为的法定情形(建 受 监)(技能x) (1)未能建立和公开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管理制度。例如:签发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机关未能依据《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规定建立健全有关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管理制度;签发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烟草专卖局没有将签发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权限、条件、程序以及工作人员的职责和办理过程进行公开。

(2)未能依法受理、签发和管理准运证。例如:签发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经办人和批准人应该严格按照《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等规定,及时受理、签发和管理准运证;如果遇到因办理差错而作废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签发机关应当将及时收回,并存档备查。(技能考点,注意时限和权限)

(3)未能依法监督管理准运证使用情况。 2.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

(1)主体要件。该违法行为的违法主体是特定主体,必须是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才可成为该违法行为的违法主体。

(2)客体要件。该违法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管理制度和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3)客观表现。客观主要表现为:①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②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③在受理、审查、发放准运证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④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全部内容;⑤未依法说明不受理申请或者不发证理由;⑥违法发放准运证;⑦对合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进行违法扣留。(技能简答题) 3.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1)违反《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签发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机关,由上级烟草专卖局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理:①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②取消被授权或者受委托签发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资格;③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处理。(通改 取 移)(技能考点) (2)违反《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签发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经办人和批准人,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理:①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②取消经办人或者批准人办理或批准签发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资格;③行政处分;④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处理。(技能考点) (3)烟草专卖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合法运输烟草专卖品进行非法扣留。因烟草专卖执法人员滥用职权、非法扣留造成当事人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行政责任。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二)准运证使用过程的监督管理(x)

《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明确规定: 1、申办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应该真实、完整; 2、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应随货同行,证货相符,并只能在有效期限内使用1次; 3、在运输烟叶、复烤烟叶、卷烟过程中,鉴章的购销合同(出口合同除外)原件应与烟草专卖品准运证一起随货同行; 4、运输货物的规格、等级、数量、发货地和到货地以准运证的数据和标注为准; 5、使用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货物抵达目的地时,调入方验货无误后,应及时在准运证上加盖“货已收讫”印章 ,并上网确认; 6、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致使在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有效期内不能完成运输的,申请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在准运证有效期满前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更换手续。(技能简答题考点) 1.违法行为情形(非 确 无)

☆★(1)以隐瞒或者欺骗等手段非法取得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行为,指申请人通过隐瞒或者欺骗等手段非法取得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行为; (2)未及时办理到货确认的行为,指调入方没有及时加盖“货已收讫”印章并上网确认的行为; ☆★(3)属于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的行为: ①末办理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的; ②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没有随货同行的; ③重复使用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

④证货不符,超出或者少于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规定数量、品种或者规格的部分; ⑤使用过期、涂改、复印、传真、伪造、变造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 ⑥利用隐瞒、欺骗等手段取得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的; ⑦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又无法提供在当地购买烟草专卖品的有效证明的;

⑧持有烟草专卖品准运证但实际改变到货地点的,或者运输烟叶、复烤烟叶、卷烟过程中鉴章的购销合同原件(出口合同除外)没有随货同行的;

⑨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的其他行为。 2.违法行为责任追究

(1)未及时办理到货确认行为的处理。调入方没有及时加盖“货已收讫”印章并上网确认的,应当对有关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员和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2)以隐瞒或者欺骗等手段非法取得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行为的处理。申请人通过隐瞒或者欺骗等手段非法取得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应当由原发证机关收回或者撤销其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行政责任;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处理。(技能考点) (3)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行为的处理。《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①无准运证或者超过准运证规定的数量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的,处以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非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超过5万元或者运输卷烟数量超过100件(每1万支为1件)的;被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两次以上的;抗拒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实施检查的;非法运输走私烟草专卖品的;运输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利用伪装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的;利用特种车辆运输烟草专卖品逃避检查的;其他非法运输行为,情节严重的。③承运人明知是烟草专卖品而为无准运证的单位个人运输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④邮寄、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超过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限量一倍以上的,依照①的规定处罚。

在对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活动进行检查和处理过程中,可以采取下列措施:(技能简答题)

①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涉嫌从事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活动和场所进行检查,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②对涉嫌非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及其运输工具进行暂存检查,但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 ③对涉嫌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的有关合同、发票、帐册、单据、记录、文件、业务函电和其他资料等进行查阅、复制; ④对涉嫌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的当事人、嫌疑人、证人进行调查和询问。 二、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办理情况分析

(一)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办理情况分析报告的概念 (二)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办理情况分析报告的格式(x)

包括标题、正文和落款等几个部分。其中分析报告的标题主要有两种:完整式标题、简要式标题。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办理情况分析报告的正文较常见的写法是由情况、特点、分析、建议等几个部分组成。落款一般有两项内容:一是标明撰写分析报告的单位名称或人员姓名;二是标明日期。

1.卷烟准运证签发情况分析报告结构

(1)标题。标题一般为:卷烟准运证签发情况分析报告

(2)正文。正分包括:①XX年全国(或某地)卷烟准运证签发情况分析,其中包括:全国(或某地)卷烟准运证签发情况和特点;②XX年全国(或某地)卷烟调运情况分析,其中包括:全国(或某地)卷烟调运情况(基本情况、工业企业调出卷烟情况、商业企业调入卷烟情况、XX牌号卷烟调运情况)和特点;③XX年全国(或某地)卷烟到货确认情况,其中包括:卷烟到货确认总体情况、过期确认情况、非完整确认情况。

(3)落款。落款一般有两项内容:一是标明撰写分析报告的单位名称或人员姓名;二是标明日期。

2.烟叶准运证签发情况分析报告结构

(1)标题。标题一般为:烟叶准运证签发情况分析报告

(2)正文。正分包括:①XX年全国(或某地)烟叶准运证签发和烟叶调运情况分析,其中包括:烟叶准运证签发情况和烟叶调运情况;②XX年全国(或某地)烟叶到货确认情况分析。

(3)落款。

(三)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办理情况分析报告的撰写要求

1.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办理情况分析报告的特点(分 说 目)

①分析性。分析报告不仅要将各种数据进行定量、定性、定时的分析,以便找出相互间的关系,而且还要从不同的侧面、角度对宏观和微观的、全面和局部的、有利和不利的因素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比较说明,这样才能综合地反映出一个时期以来的准运证办理情况。因此,分析性是准运证分析报告的主要特点。②说明性。报告中必须对所涉及的办理情况、指标、数据等进行详细的说明,以此揭示准运证办理情况的变化规律,为准运证签发机关提供管理的依据。③目的性。写分析报告的最终目的在于准确地指出准运证签发和管理工作存在

的得失,从中寻找提高准运证签发和管理工作方法和措施,从而使准运证管理在坚持依法的情况下不断提高管理的实际效果。

2.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办理情况分析报告的撰写要求(技能简答题)

撰写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办理情况分析报告的要求是:①数据材料要客观、真实;②统计分析要科学、全面;③问题建议要准确、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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