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关于考核认定中小学市级骨干教师与市级学科带头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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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教育局关于考核认定中小学市级骨干教师与市级学科

带头人的通知(2016)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福州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6.10.25 【实施日期】2016.10.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考核认定中小学市级骨干教师与市级学科带头人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学校: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闽政文〔2008〕344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福州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福州市高素质教育人才促进工程的意见 》(榕政综〔2015〕76号)的要求,为全面实施高素质教育人才促进工程,建立起名优骨干教师成长的激励机制,激励广大中青年教师为“争创省会一流教育”做贡献,经研究,决定在我市中小学教师中继续考核认定市级骨干教师与市级学科带头人。本年度具体考核认定对象、条件和考核程序及办法根据《福州市市级名优骨干教师考核认定办法(试行)》、《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省教师技能大赛获奖者奖励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1 / 8

一、考核认定对象

(一)市级骨干教师

福州市中小学(含教师进修院校、市职教中心,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特教学校,下同)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的教师,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均为市级骨干教师考核认定的对象(2020年12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人员不作为考核认定对象)。

1.获得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培训合格证书》满两年的教师;市级教研员任职满3年的教师;或参加过市级及以上组织的名优教师高级研修班、影子工程、名师访学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的教师;或担任过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培训班导师的教师。

2.身体健康,近5年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部门组织的教学技能竞赛、优质课评比中获得国家级三等奖,省级三等奖,市、县(市)区级一等奖及以上的中小学教师;指导学生在省级技能竞赛中获得一等奖的职业学校教师。职教教研员所负责专业的教师或学生近五年必须在省级技能竞赛中获得两次一等奖。

3.市名师工作室成员任期满两年的教师或市级学科教研工作室成员任期满两年的教师或县(市)区级名师工作室主持的名师。

4、获得省教师技能大赛特等奖、一等奖教师,可直接认定为市级骨干教师。 (二)市级学科带头人

福州市中小学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的教师,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均为市级学科带头人考核认定的对象(2018年12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不作为考核认定对象)。 1.已认定市级骨干教师或从事市级教科研工作5年及以上并具备高级职称的人员或获得省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培训合格证书的教师。

2.身体健康,近5年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业务机构组织的技能竞赛、优质课评比中获得国家级二等奖,省级一等奖及以上的教师;或参加过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部门组织的名优教师高级研修班、影子工程、名师访学,取得结业证书满两年的教 2 / 8

师;或指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部门组织的竞赛,获得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

的教师。职教教研员所负责专业的教师或学生在省级技能竞赛中获得三次一等奖或国家级竞赛中获得两次二等奖。 二、考核认定条件

(一)市级骨干教师考核认定条件 1、师德表现方面

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自尊自律,做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近5年来,年度绩效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其中至少有一年评为“优秀”。 2、学历职称方面

中学教师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学校专业技能课程教师必须持有与所任教专业(学科)相关工种的高级工及以上水平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教师系列之外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获得省教师技能大赛二等奖、三等奖的教师可不受职称限制。 3、教学工作方面

具有较扎实的学科专业知识,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发展潜能,在课程改革中能发挥带头作用,教学经验较丰富,教学效果良好,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在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领域中有一定的知名度。学生满意率达80%以上。能坚持在教学第一线工作,完成相应岗位教学工作量。 4、教科研工作方面

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科研能力,积极参与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的研究,在 3 / 8

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较好的成绩。

(1)课题研究。近5年,承担1项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课题,并取得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农村中小学教师应承担1项中心校及以上教育教学课题。从事教科研工作的人员,应参与并完成1项相应层级的教育教学课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学校参与职业教育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中,或在学校创建国家级改革发展示范校的过程中,认真完成所承担的工作,对创建与试点工作推进作出积极贡献。 (2)教学论文。近5年,撰写过2篇及以上本学科教学的论文,其中至少1篇收入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科研机构的刊物上汇编,另1篇收入县级及以上汇编。农村中小学教师至少有1篇论文收入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机构的刊物上汇编。从事教科研工作的人员,至少有1篇在具有CN刊号的教育类学科类学术刊物上发表。 5、示范辐射作用方面

(1)培青工作。积极承担培养青年教师的任务,培养过至少1名青年教师,在教学、教科研、技能大赛、优质课评比、论文评选等方面获奖。或承担各级各类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授课任务,积极参加扶持农村学校、薄弱学校等送教送培活动。

(2)公开课、示范课。近5年,在县级及以上开设过公开课、示范课或专题讲座,并受到同行的好评。或在县级及以上优质课评比、技能竞赛获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或指导学生在竞赛中获得市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农村教师在中心校及以上开设2次及以上教学公开课、示范课或专题讲座。 6、继续教育方面

近5年,每学年应接受不少于72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并通过年度审核验证。职业学校专业技能课程教师参加企业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5个月,公共基础课程教师参加企业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2个月,并能认真做好企业实践日志和总结。 (二)市级学科带头人考核认定条件 4 / 8

1.师德表现方面

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自尊自律,做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近5年来,年度绩效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并至少有一次评为“优秀”。 2.学历职称方面

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并聘为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中学(含职专)教师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教学工作方面

具有扎实的学科专业知识,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在课程改革中能发挥引领、带头作用,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形成一定的教学风格,在本学科教育教学领域中有较高的名望。能坚持在教学第一线工作,完成相应岗位的教育教学工作量。学生满意率达85%以上。

4.教科研工作方面

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科研能力,积极参与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的研究,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突出的成绩。

(1)课题研究。近5年,主持1项县级或参与1项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机构组织的课题,并取得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农村中小学教师应承担1项县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从事教科研工作的人员,应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完成1项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课题。

(2)教学论文。近5年,撰写过2篇及以上本学科教学的论文,其中至少1篇在具有CN刊号的教育类学科类学术刊物上发表,另1篇收入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科研机构的刊物上汇编。农村中小学教师至少有2篇论文收入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 5 / 8

科研机构的刊物上汇编。从事教科研工作的人员,至少有2篇在具有CN刊号的教育类学

科类学术刊物上发表。 5.发挥示范作用方面

(1)培青工作。积极承担培养青年教师的任务,培养过至少3名青年教师,在教学、教科研、技能竞赛、优质课评比、论文评选等方面获奖。或积极参加扶持农村学校、薄弱学校等送教送培活动或承担3次各级各类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授课任务。

(2)公开课、示范课。近5年,在市级及以上开设过3次公开课或专题讲座,并受到好评。或在市级及以上优质课、技能竞赛获一、二等奖。或指导教师在教学竞赛中获得市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奖一次相当于上述公开课或讲座。农村教师在县级及以上开设1次教学公开课、示范课或专题讲座,从事教科研工作的人员应开设5次及以上相应层级的教学公开课、示范课或专题讲座。 6.继续教育方面

近5年,每学年应接受不少于72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并通过年度审核验证;其中应参加不少于72学时的理论研修(包括国家、省、市级高级研修等);至少研读2本教育教学理论专著,并撰写2本读书笔记。职业学校专业技能课程教师还应参加企业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5个月,公共基础课程教师参加企业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2个月,并认真做好企业实践日志和总结。 三、考核认定办法

我市名优骨干教师的考核认定采取量化考核的评价办法,从推荐人选中,按照学科申报人数和认定比例择优认定。量化考评实行百分制,根据考核认定的基本条件和要求,分成基本条件、片段教学、个人自述、现场答辩等四个部分评价内容制定量化考核标准,通过组织专家进行申报材料审核,现场片段教学、答辩考核等办法,对各项考核内容进行量化赋分,择优认定。获得省教师技能大赛二等奖、三等奖的教师,在考核认定 6 / 8

市级骨干教师时,无需参加片段教学、个人自述、现场答辩环节,以上环节量化赋分时

直接按满分计算。

已获特级教师、省教学名师、省学科带头人、市名师工作室领衔名师及以上称号的教师,不再参加市级名优骨干教师认定。 四、考核认定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个人申报,学校、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推荐的办法,具体程序为:

1.由本人申请,填写《福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认定考核表》或《福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认定考核表》,并提交有关材料,送审的论文、表彰、业绩成果等取得时间截止至2016年11月15日。

2.学校(中心校)对申请人填表内容及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并写出考核鉴定意见,并将申请人申报材料在校内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并由县(市)区教育局确定申报对象报福州市教育局。市属学校(单位)候选人申报材料送福州市教育局人事处。

3.福州市教育局组织学科专家对申报对象进行考核,择优认定。

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0日,材料报送地点: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面试考核、材料评审时间初定于12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联系人:黄宝同老师,联系电话:83373525。

附件:1.福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认定考核表 2.福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认定考核表 3.申请人应提供的证明材料清单

4.福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申报材料目录

5.福州市申报中小学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人员花名册(略) 7 / 8

福州市教育局 2016年10月25日

附件1

福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认定考核表

姓 名 政治面貌 毕业学校 毕业时间 所学专业 是否复评对象 培训起止时间 技能竞赛获奖 情况 师德表现 年度考核 2011-2012 2012-2013 等 级 荣誉称号及表彰奖励 主要表彰 奖励情况 (学时) 性别 职务 出生年月 职 称 是否农村学校教师 参加骨干教师培训的学 科 担任名师工作室成员时 间 2013-2014 授予单位 2014-2015 授予时间 2015-2016 照 片 学历(学位) 参加骨干教师 继续教育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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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c2s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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