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少先队员等考评条例

更新时间:2023-08-21 07:07:01 阅读量: 高等教育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少先队员等考评

条例

一、三好学生条件及考评办法。

(一)条件。

自觉执行《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同学中起到模范作用,并能在全面提高素质的基础上发挥特长。

1.思想品德好。

(1)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关心国家大事,注意学习时事政策。政治课成绩优秀并做到理论联系实际。

(2)热爱集体,关心他人,主动为集体服务。

(3)有正确的劳动观点和良好的劳动习惯,积极参加各项劳动,如公益劳动、家务劳动、生产劳动、劳动技术课及社会实践活动等,具有艰苦奋斗的精神。

(4)具有正确的审美观点和健康的生活情趣。

(5)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6)校内外有突出事迹受表彰者。

2.学习好。

(1)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注意发挥自己的特长,有创造精神。

(2)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方法,学习成绩优良。

“成绩优良”指:语文、外语、数学三科学年总评成绩优秀(85

分以上),其他各科学年总成绩良好(75分以上);或指某一方面在全国性各类竞赛中名列前六名,或在XX市竞赛中名列前三名(特指市教育局承认的国家、市级各类竞赛)。其他各学科成绩良好。

3.身体好。

(1)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课外文体活动。

(2)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心健康。

(3)体育课成绩优良《体育课成绩按综合评分法计算),或具有专长,在市区体育竞赛(指得到市区批准的竞赛)中成绩突出。

因病残免修体育课的学生(必须具有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应做到努力参加力所能及的锻炼,体育课成绩可的情考虑。

(二)考评办法。

1.根据条件,由班主任和班委会提名,年级组研究同意后,连同申报材料上交政教处。

2.政教处综合各方面意见,提出“三好学生”名单,报校行政会讨论,由校长批准。(三)奖励。

1. 全校召开表彰大会,颁发奖状。照片上光荣榜,奖励记入档案。

2. 在升学时,根据国家教委有关政策和学校规定,予以加分。

二、优秀学生干部条件及考评办法。(一)条件。

1.基本符合三好学生条件。

(1)“思想品德好“和“身体好“均达到三好学生标准。(2)学习成绩良好。

2.积极主动地完成学校、年级、班级交给的工作任务并能任劳任

怨,成绩突出。

3.在工作中敢于坚持原则,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4.评选的范围应是班(包括团支部)、校(团委、学生会)的学生干部。

(二)评选办法。

1.个人写出总结,经交流后,由班主任、班委会(包括团支部)、年级、校(团委、学生会)推荐,进行综合评议。年级组研究同意后,连同申报材料上交政教处。

2.根据条件,政教处综合各方面意见,提出“优秀学生干部”名单,报校行政会讨论,由校长审批。

(三)奖励。

1. 全校召开表彰大会,颁发奖状。照片上光荣榜,奖励记入档案。

2.在升学时,根据国家教委有关政策和学校规定,予以加分。

3.评选三好学生和优秀干部的注意事项。

(1)评选时应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认真进行。

(2)要认真填写登记表,“操行评语”或“主要事迹”应具体详尽。

(3)要全面掌握条件,不能以“学习成绩好”代替“三好”,对某一方面有特长的学生可进行单项表彰。

(4)对于原来基础略差,但经过努力进步明显的学生评选时要

一视同仁。

(5)在评选过程中要实事求是,不得涂改成绩,严禁弄虚作假,要切实保证质量。

三、优秀共青团员条件及评选办法。

(一)条件。

1. 基本符合三好学生条件。

(1)“思想品德好”和“身体好”均达到三好学生标准。

(2)学习成绩良好。

2. 政治素质优。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关心时事政治,重视政治理论学习,积极上进,严格要求自己,坚持原则,明辨是非,正义感强,有责任心,是集体建设的骨干。

3. 组织观念优。主动按时交纳团费,经常向团组织汇报思想,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积极进行年度团籍注册。

4.团员意识优。认真履行团员义务,广泛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5. 模范作用优。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及各项规章制度,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努力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6. 热心关心帮助同学,按要求完成联系人工作,保证新团员的发展质量。

7.关心支部和班级建设,主动为集体工作出力献策。

(二)评选办法。

1. 个人写出总结,由班主任、团支部推荐,进行综合评议。

2.年级组研究同意后,连同申报材料上报政教处审批。

(三)奖励。

1. 全校召开表彰大会,颁发奖状。

2.记入本人学籍档案。

四、优秀少先队员条件及评选办法。

(一)条件。

1.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作风正派,积极参加学校、年级、班级以及少先队组织的各项活动,有一定自觉、自治、自理的能力,对班集体、年级和学校建设有一定贡献。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刻苦努力,肯于钻研,有一定的学习方法,主科期中期末考试成绩平均在 90 分以上,副科不低于 80分。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成绩良好,广播操、眼保健操认真规范。

4.模范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学习、工作、纪律、体育锻炼等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个人操行等级为优。

5.对所负责的社会工作(班委、课代表、小组长、值日生等)完成出色,成绩明显。

(二)评选办法。

1.各小队提名,中队委员会讨论,征求班主任、年级组长意见后,报大队委员会和学校团委审批。

2.优秀少先队员每人交一份个人总结并认真填写优秀少先队员登记表。

3.各中队按少先队员总数的 25%的比例进行评选。

(三)奖励。

1.全校召开表彰大会,颁发奖状。

2.记入本人学籍档案。

五、文明学生标兵条件及评选办法。

(一)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校规》,德育量化考核成绩优良的。

2.在文明礼貌、遵纪守法、爱护公物、学雷锋等活动中取得明显成绩或有突出表现的。

3.学习成绩良好的。

4.担任团支委、班委会委员、科代表,工作积极、负责、有成效的。(二)评选办法。

在学期总结的基础上,经同学提名,班主任、班委会通过,年级组长同意,报政教处审核批准。

(三)奖励。

1.全校召开表彰大会,颁发奖状。

2.记入本人学籍档案,

六、进步学生标兵条件及评选办法。

(一)条件。

1.原有基础较差,在学校教育帮助下,对自己的缺点不足或不良习惯有了较深刻的认识。

2.本学期在行动上有了很大改进,思想、学习、行为表现上有了突出进步,受到老师和同学们的一致好评。

(二)评选办法。

1.个人写出思想总结,经同学提名,班主任、班委会通过,进行综合评议。

2.年级组研究同意后,连同申报材料上报政教处审批。

(三)奖励。

1. 全校召开表彰大会,颁发奖状。

2.记入本人学籍档案。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c1yi.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