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称工作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福建省人事厅文件 闽人发〔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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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事厅文件

闽人发〔2002〕154号

关于职称工作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

各设区的市人事局、省直各单位、中央在闽各单位:

现就当前我省职称工作中的若干具体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关于我省党政机关分流或调入企事业单位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问题

为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福建省级党政机关人员分流有关具体问题的意见〉的通知》(闽委办〔2000〕81号)文件精神,现就我省党政机关分流或调入企事单位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问题,做出如下规定:

1、由我省各级党政机关分流或调入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所在单位工作需要和本人条件,按照规定的标准条件和工作程序申报评聘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体办法按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省人事厅《关于政府专业经济行政管理部门成建制转为经济实体和从国家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的通知》(闽职改字〔1995〕22号)执行。

其在党政机关工作期间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相应资格的年限,可视同为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

2、其学历要求按照拟申报系列(专业)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具备规定学历的应按照破格条件申报。

3、其专业技术职务外语按首次申报时的资格档次免试一个级别(高级或中级)。

军队转业干部在部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未评聘职务,转业到我省企事单位后,仍从事相同或相近的工作,需申报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按照以上规定执行。

二、关于援藏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问题 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或国家部委按照计划委派援藏,并拟在藏工作3年以上(含3年)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如基本符合晋升高一级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可按高一级职务介绍进藏。进藏后一年内提交相应的评审组织评审,如评审通过,其任职资一格取得时间可从批准进藏时间起算。有关单位应在其进藏工作前,帮助他们准备好必要的评审材料,并按规定程序向有关部门申报,本次申报时外语可免试。

三、关于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执业资格考试后,聘任专业技术职务问题 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与职称对应关系明确的执业资格考试,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聘任相应的专业技大职务。专业技术人员受聘担任相应的职务后,其任职资历可以作为申报晋升

相应高一级职务任职资格,以及报考需要相应任职资历的执业资格考试的依据。

四、关于实行申报材料公示制度,提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质量问题 为增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公开性、透明性,杜绝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的干扰,自 20O3年1月1日起各单位在申报材料和推荐材料正式上报前 应将经申报者本人填写并拟上报的《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在本单位张贴公示7天以上(含7天)。材料真实、符合申报条件、群众无异议的,方可推荐上报。所在单位应在该申报人员的推荐意见中,注明“已经公示(公示期为XX年XX月xx日至XX日)材料真实,符合XX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五、关于下放部分引进人员及军队转业技术干部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审核确认权限问题

为简化程序,更好地为用人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决定下放部分引进人员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审核确认权限。自本文件下发之日起,在外省(直辖市、自治区)或中央部委所属企事业单位评聘高级职务后,引进(调入)到我省各设区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及军队转业技术干部,其原有的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由各设区的市职改办直接予以审核确认,不再上报省各系列主管部门及省职改办审批。

下放审批权限后,各设区的市职改办在审批时应认真审核其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任职资格批准确认文件、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的原件,

对于材料完备、手续齐全的要及时审核确认。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确认后,由设区的市职改办凭审批后的《省外引进及军队转业专业技术干部任职资格审核确认呈报表》(应注明资格名称、专业名称、评审组织和确认时间),到省职改办统一换发新的资格证书。

省属单位引进(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审核确认工作,仍按原规定的程序执行。

二○○二年十一月十八日

主题词: 专业技术人员 职称 政策 通知

福建省人事厅办公室 2O02年11月25日印发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c0s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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