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波斯帝国的行省与总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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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波斯帝国的行省与总督

周启迪

波斯帝国是西亚、北非古代文明独立发展的最后阶段和集大成者。它不仅在征服战争的规模上和征服地区的广大辽阔方面大大超过了它以前的帝国(如埃及帝国和亚述帝国),而且在反映古代西亚、北非文明的成熟程度上也要比它们深刻得多。对被征服地区的统治方式和剥削方式即波斯帝国统治集团所实行的行省制度和赋税制度说明了这个问题。本文想谈谈波斯帝国的行省制度及与行省制度有关的行省总督问题。 一、波斯帝国的行省制度

波斯帝国的行省制度开始于大流士一世统治时期,这已成为定论。希罗多德说,大流士“在波斯做了这些事(即他与另外六人合谋杀死了高墨塔并镇压了高墨塔暴动,在波斯确定了君主专制的统治形式,而且由他自己当了国王)之后,他便把他的领土分成了20个波斯人称为萨特拉庇(Satrapy)的太守领地(希罗多德在说萨特拉庇时用的是archai和nomoi这两个字)。随后他又任命了治理这些太守领地的太守(即本文所说的总督,Satrap,希罗多德用的是archon),并规定每个个别民族应当向他交纳的贡金;为了这个目的,他把每一个民族和他们最接近的民族合并起来,而越过最近地方的那些稍远的地方,也分别并入一个或是另一个民族。”然后,希罗多德又叙述了大流士“如何分配他的太守领地和每年向他交纳的贡税”。(见希罗多德:《历史》Ⅲ,第89页)下面是他列举的20个行省的名单:(1)居住在亚细亚的伊奥尼亚人与玛格涅希亚人、爱奥里斯人、卡里亚人、吕奇亚人、米吕阿伊人和帕姆庇利亚人;(2)美西亚人、吕底亚人、拉索尼欧伊人、卡巴里欧伊人和叙根涅伊司人;(3)乘船进入海峡时位于右

侧的海列斯彭特人,普里吉亚人、亚细亚的色雷斯人、帕普拉哥尼亚人、玛利安杜尼亚人和叙利亚人;(4)奇里启亚人;(5)以阿姆披亚拉欧斯的儿子阿姆披罗科司在乞里启亚人和叙利亚人边界的地方所建立的波西迪昂市为始点,除开阿拉伯人的领土(因为他们是免税的),直到埃及的地区,包含在这区之内的有整个腓尼基、所谓巴勒斯坦、叙利亚和塞埔路斯;(6)埃及、与埃及接壤的利比亚、库列涅及巴尔卡(以上均属于埃及区);(7)撒塔巨达伊人、犍达里欧伊人、达迪卡伊人、阿帕里塔伊人;(8)苏撒和奇西亚人;(9)巴比伦和亚述的其它地方;(10)阿格巴塔拿和美地亚其它地区,包括帕利卡尼欧伊人、欧尔托科律般提欧伊人;(11)卡斯披亚人、帕乌西卡伊人、潘提玛托伊人及达列依泰人;(12)从巴克特里亚人的地方直到埃格洛伊人的地方;(13)帕克图伊卡、阿尔美尼亚以及直到黑海的接壤地区;(14)包括撒伽尔提欧伊人、萨朗伽伊人、塔玛奈欧伊人、乌提欧伊人、米科伊人及国王使所谓“强迫移民”所定居的红海诸岛的居民;(15)撒卡依人和卡斯披亚人;(16)帕尔提亚人、花拉子米欧伊人,粟格多伊人和阿列欧伊人;(17)玛提伊涅人、撒司配列斯人、阿拉罗狄欧伊人;(19)莫司科伊人、提巴列诺伊人、玛克罗涅斯人、摩叙诺依科伊人、以及玛列斯人;(20)印度人(希罗多德:《历史》Ⅲ,第90~94页)

在这个名单中,未包括免税的波斯,以及“不纳税而奉献礼物的人们”。希罗多德说:“??只有一个波斯府我没有把它列入纳税的领地。因为波斯人的居住地是免纳任何租税的。至于那些不纳税而奉献礼物的人们,则他们首先就是冈比西斯在向长寿的埃西欧匹亚人进军时所征服的、离埃及最近的埃西欧庇亚人;此外还有居住在圣地尼撒周边并举行狄奥尼索斯祭的那些人??奉献礼物的还有科尔启斯人和他们那直到高加索山脉的邻人(波斯人的统治便到这里为止。高加索山脉以北的地区便不臣属于波斯人了)。”(同上,第97页)

希罗多德说的大流士时代开始实行行省制度,这已为现代研究者所承认,但他列举的名单有两个问题。

一个问题是,按他的说法,大流士把他的领土分成了20个太守领地,即希罗多德认为他列举的名单是大流士时代的名单。但我们从大流士时代留下来的若干文献中看到,没有一个文献中列举的名单是与希罗多德的名单一致的。大流士的几个名单都比希罗多德的要多。

例如,大流士在《贝希斯吞铭文》中说:“下列诸省:波斯、埃兰、巴比伦、亚述、阿拉伯、埃及、沿海[诸省]、吕底业、爱奥尼亚、米底、阿尔明尼亚、卡帕多细亚、帕提亚、德兰吉安那、阿列亚、花剌子模、巴克特里亚、索格底亚那、干达拉、斯基泰、萨塔吉地亚、阿拉霍西亚、马卡,共二十三省归属于我,按阿胡拉·马兹达的旨意,我成为他们的国王。”(林志纯主编:《世界通史资料选辑》(上古部分),第187~188页)在这个名单中的波斯,按希罗多德不能算在行省之列;而巴比伦和亚述却又变成了两个行省;印度尚未征服也不算在行省之列,还有巴尔干的地区也未征服也未算在行省之列。因此,大流士的这个名单显然比希罗多德的名单要多。

再如,大流士的纳克希·鲁斯坦铭文(N):“大流士王说:靠阿胡拉马兹达之佑,我占领了从波斯到遥远的地区:米底、依兰、帕提亚、阿里亚、巴克特里亚、索格底亚那、花剌子模、德兰吉安那、阿拉霍西亚、撒塔吉地亚、犍陀罗、印度、饮豪麻汁的西徐亚人、戴尖顶盔的西徐亚人、巴比伦、亚述、阿拉比亚、埃及、亚美尼亚、卡帕多西亚、萨狄斯、爱奥尼亚、大海边的西徐亚人、斯库德拉、持盾牌的爱奥尼亚人、利比亚人、埃塞俄比亚人、马卡人、卡里亚人。我统治他们,他们向我交纳贡赋。凡我对他们所下的命令,他们都执行;凡我制定的法律,他们都遵守。”(李铁匠编:《古代伊朗史料选辑》,第50~51页)这里列举了29个名字,比起贝希斯吞铭文来多了6个,还未包括波斯在内。 第三个大流士的铭文:苏萨铭文(se):“大流士王说:靠阿胡拉马兹达之佑,我占领了从波斯到下述遥远的地区:米底、依兰、帕提亚、阿里亚、巴克特里亚、索格底亚那、花剌子模、德兰吉安那、阿拉霍西亚、撒塔吉地亚、马卡人、犍陀

罗、印度、饮豪麻汁的西徐亚人、戴尖顶盔的西徐亚人、巴比伦尼亚、亚述、阿拉比亚、埃及、亚美尼亚、卡帕多西亚、萨狄斯、住在海和海那边的爱奥尼亚人、斯库德拉(马其顿境内的某个地方)、利比亚、埃塞俄比亚、卡里亚人。”(同上,第53页)这里面列举的又只有27个,此铭文中的“住在海和海那边的爱奥尼亚人”在上一个铭文中是“爱奥尼亚人”、“大海那边的西徐亚人”和持盾牌的爱奥尼亚人。

最后,还有大流士的一个有锯齿的椭圆形一要塞花饰的铭文,其中列举了24个名字。在椭圆形的左边:(1)波斯,(2)米底,(3)埃兰,(4)阿里亚,(5)帕提亚,(6)巴克特里亚,(7)索格地亚那,(8)阿拉霍西亚,(9)德兰吉安那,(10)萨塔吉地亚,(11)花剌子模,(12)沼泽萨克和陆地萨克。右边是:(13)巴比伦尼亚,(14)亚美尼亚,(15)萨尔狄斯,(16)卡帕多西亚,(17)斯库德拉,(18)亚述,(19)哈戈尔,(20)克米(埃及),(21)切姆胡(利比亚)国家,(22)涅赫西(努比亚、库什)国家,(23)马卡(马卡兰),(24)信度。(《古代东方史文选》,1980年俄文版,第2卷,第36页)

这个铭文显然是在远征巴尔干的斯基泰人之前的,因而那些地方没有列入此名单中。

希罗多德的行省名单不仅与大流士的几个名单不同,也与薛西斯的一个铭文中列举的名单不同。薛西斯一世在帕赛波里斯的一个铭文中的名单是:“薛西斯王说:靠阿胡拉马兹达之佑,我成了从波斯到下述遥远地区的国王:米底、依兰、阿拉霍西亚、亚美尼亚、德兰吉安那、帕提亚、阿里亚、巴克特里亚、索格地亚那、花剌子模、巴比伦尼亚、亚述、撒塔吉地亚、萨狄斯、埃及、住在海边和海那边的爱奥尼亚人、马卡人、阿拉比亚人、犍陀罗人、印度人、卡帕多细亚人、大益人(住在里海以东的居民)、饮豪麻汁的西徐亚人、戴尖顶盔的西徐亚人、斯库德拉人、阿卡乌瓦卡人、卡里亚人、埃塞俄比亚人。我统治他们,他们向我交纳贡赋。凡我向他们所下的命令,他们都执行。凡我所制定的法律,他们都遵

守。”(李铁匠编:《古代伊朗史选辑》,第55~56页)等等。

G·G·卡麦隆在《波斯的行省及其相关的问题》一文中认为,大流士和薛西斯的这几个名单均非行省名单,因为,它们并不是列举的地方,而是一些民族的名字。最初,我也有这种想法,因为这几个名单中都既列举有地名,也有民族的名称,与我们现代所说的行省均与地方名称不同。但经过进一步考虑,现在,我认为在大流士的几个名单中,《贝希斯吞铭文》是在他改革之前公布的。如果肯定大流士的改革才确定了波斯帝国的行省制度的话,那么,《贝希斯吞铭文》的名单似乎可以被排除是行省名单表,虽然该铭文说到“下列诸省”,我们也只能把这话当做他统治下的一些地区来对待。另一个名单,即有锯齿形的椭圆形一要塞花饰上的铭文,未包括巴尔干部分地区,名单也较少,因此,似乎也可被排除在行省名单之外。

大流士的另两个名单和薛西斯的名单似乎可以算是行省名单,因为它与希罗多德的波斯不在行省之列的说法一致。

而希罗多德的名单却与这几个名单都不同。因此,如果同意希罗多德的名单确实是行省名单的话,那么,它绝对不是大流士时代的。

因此,有的学者认为,希罗多德的行省名单的时间应定在公元前5世纪中叶的阿塔薛西斯国王统治的时期,即希罗多德自己生活的时代。也就是说,希罗多德是根据他自己时代波斯帝国行省的状况列出的名单。但他为什么要说是大流士时代的呢?尚不清楚。

也有的学者认为,希罗多德的名单是根据赫卡泰乌斯(Hecataus)的书和地图拟定的。但库克不同意这种意见。我认为库克的意见有道理。因为希罗德自己亲身访问过波斯帝国的许多地方,他完全可以根据自己了解的当时行省的情况拟定名单,而不必根据别人的第二手、第三手的资料。

第二个问题是,不纳税的那些地区例如阿拉伯等是不是行省?因为它们毕竟在波斯人的统治之下,而且在大流士的几个铭文中提到了它们。这颇为费解。

这种军政分权的行省制度坚持下去没有呢?事实证明它没有坚持下去。在大流士之后,在薛西斯统治时期,一些地方的总督就已拥有了兵权。例如,在公元前480年薛西斯率军远征希腊时,就有一些总督率军随他远征;如率领马克罗涅斯人和摩叙诺伊科伊人的将领就是担任海列斯彭特的赛司托斯的总督、凯司拉米斯之子阿尔塔乌克特斯;指挥埃及海军的是薛西斯的兄弟、埃及总督阿赫明纳;基里基亚的国王斯维涅西指挥了该地的舰队。等等。

如果说,在薛西斯时期总督拥有兵权是因为希波战争的缘故的话,即只是在战时才有的话,那么,在公元前5世纪中叶以后,即希波战争以后,即使在平时,总督也握有了兵权了。如曾任吕底亚和爱奥尼亚总督的蒂萨弗尼斯,他同时也兼任小亚西部的波斯军队的司令官,他在希腊世界的雅典和斯巴达为争夺希腊霸权而进行的伯罗奔尼撒战争后期同斯巴达结盟,使雅典遭到失败。

总督拥有兵权的另一个,也是最为突出的一个例子是公元前5世纪末的大流士二世之子、阿塔薛西斯二世之弟小居鲁士。他取代蒂萨弗尼斯担任了吕底亚、大弗吉尼亚及卡帕多细亚的总督,兼全部小亚西部的军事司令官。

公元前399年,腓尼基城市起义,波斯帝国派去镇压的军队是由河外省总督维列西亚和基里基亚总督马吉亚指挥的。等等。

为什么民事与军事分权的制度在大流士之后不能坚持下去呢?可能有这样几个原因:(1)最初是由于希波战争的需要;(2)许多总督是王子或皇亲国戚,大概他们被认为是可靠的;(3)各地常有反波斯的起义,为了方便总督镇压起义,维持地方治安;(4)分权制造成的总督与司令官之间的互相攻击这种负作用也可能削弱了波斯人的统治,因而一些行省便恢复了行政权与军权的统一。等等。 总督再度拥有兵权,其后果如何?这在波斯帝国中后期虽方便了各地总督镇压时有发生的起义;但负作用更加明显,那就是各地总督间的混战,乃至总督反叛中央。

例如,小居鲁士不仅控制了波斯帝国的小亚西部的军权,而且还以反对蒂萨

弗尼斯和比西狄人为借口,私自秘密招募军队,包括招募希腊雇佣军,图谋夺取王权。色诺芬在《长征记》中详细地叙述了小居鲁士秘密募集军队的情况,以及终于酿成了公元前401年的小居鲁士的叛乱的经过。这次叛乱虽以小居鲁士被杀,因而叛乱遭到失败而告终,但它造成了严重的后果:一是严重打击了王权的威信,削弱了帝国的实力;二是向希腊人暴露了波斯帝国内部的虚弱,为后来马其顿亚历山大下决心东征波斯帝国起了重要作用。

又如,小亚地区的卡帕多西亚若干地区的总督达塔姆,他曾是阿塔薛西斯二世的贴身警卫,后来在公元前378年成了总督,并镇压了帕伏拉贡王公奥提斯的叛乱,因而获得了国王的赞赏,阿塔薛西斯二世给他送去了大量的军队以犒赏他。他利用国王的信任,开始吞并相邻的地区,从而成了从塔富尔到黑海的很多地区的总督。从公元前373年春天开始,他对国王表示了不驯服。他的反对国王的活动得到了弗里吉亚总督阿利奥巴尔桑纳的公开支持,雅典人也支持他,并派去30艘战舰和8,000雇佣兵。甚至阿塔薛西斯的女婿、爱奥尼亚总督奥隆特也投到了叛乱者方面去。这次叛乱由于各地的支持者都有自己的目的而四分五裂,最后遭到失败(见丹达马耶夫:《波斯帝国政治史》第245~246页)。 再如,在阿塔薛西斯三世统治时期(公元前359-338年),即波斯帝国崩溃前夕,弗里吉亚总督阿尔塔巴兹指挥了小亚的波斯军队。当时小亚各总督都拥有雇佣兵,阿塔薛西斯三世命令他们解散雇佣兵,其他人都服从了,唯有阿尔塔巴兹不从,并发动了反对国王的叛乱,他得到了米西亚总督的支持(同上,第249页)。等等。

波斯帝国的行省制度在巩固波斯帝国统治方面起过重要作用,实践表明,它是对被征服地区进行统治和剥削的有效形式,因而为以后的罗马帝国广泛采用。 但是,有关波斯帝国行省制度的问题在我国还研究得不多,甚至资料的搜集还很不够。这有待于我们的努力。

转自《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1995年03期第74-80页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c0g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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