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个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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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安全作业指导书 ................................................. 3 第一章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 3 第二章 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4 第三章 钢筋工安全操作规程...................................... 5 第四章 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 7 第五章 机械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 8 第六章 木工安全操作规程 ...................................... 10 第七章 圆盘锯安全操作规程..................................... 12 第八章 普通工(杂工)安全操作规程 ............................. 12 第九章 气焊(割)工安全操作规程 ............................... 13 第十章 装吊工安全操作规程..................................... 14 第十一章 起重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 20 第十二章 运输车辆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 23 第十三章 机动翻斗车安全操作规程 ............................... 24 第十四章 挖掘机安全操作规程 ................................... 25 第十五章 推土机安全操作规程 ................................... 28 第十六章 装载机安全操作规程 ................................... 31 第十七章 汽车式和轮胎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 31 第十八章 卷扬机安全操作规程 ................................... 34 第十九章 载重汽车安全操作规程 ................................. 34 第二十章 混凝土搅拌输送车安全操作规程 ......................... 36

第二十一章 空气压缩机安全操作规程 ............................. 38 第二十二章 发电机安全操作规程 ................................. 40 第二十三章 钢筋调直切断机安全操作规程 ......................... 42 第二十四章 钢筋切断机安全操作规程 ............................. 43 第二十五章 钢筋弯曲机安全操作规程 ............................. 44 第二十六章 点焊机安全操作规程 ................................. 45 第二十七章 对焊机安全操作规程 ................................. 46 第二十八章 焊、割设备一般安全规定 ............................. 47第二十九章 气焊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 48第三十章 打桩工安全操作规程 ................................... 52第三十一章 土方机械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 54第三十二章 管道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 56第三十三章 冲击式钻机安全操作规程 ............................. 58第三十四章 地质钻安全操作规程 ................................. 61第三十五章 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 ................................. 63第三十六章 移动模架安全操作规程 ............................... 66第三十七章 喷射砼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 73第三十八章 风钻安全操作规程 ................................... 75第三十九章 预应力施工操作规程 ................................. 76第四十章 衬砌台车安全操作规程 ................................. 78

安全作业指导书 第一章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所有绝缘、检查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它用,并定期检查、校验。 二、现场施工用高、低电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三、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四、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并使用干粉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五、多台配电箱并列安装,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结合处,不得摸连拉接螺孔。

六、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应防止有人触及正在测电的线路或设备。测定容性或感性设备、材料后,必须放电。雷电时禁止测定线路绝缘。

七、电流互感器禁止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短路或升压方式运行。 八、电气材料或设备需放电时,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用绝缘棒安全放电。

九、现场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越遮栏和从事修理工作。

十、人工立杆,所用叉木应坚固完好,操作时,互相配合,用力均衡。机械立杆,两侧应设溜绳。立杆时坑内不得有人,基坑夯实后,方准拆去叉木或拖拉绳。

十一、登杆前,杆根应夯实牢固。旧木杆杆根单侧腐朽深度超过杆根直径1/8以上时,应经加固后,方能登杆。

十二、登杆操作脚扣应与杆径相适应。使用脚踏板,钩子应向上。安全带应拴于安全可靠处,扣环扣牢,不准拴于瓷瓶或横担上。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禁止上下抛扔。

十三、变配电室内、外高压部分及线路,停电工作时: (一)切断所有电源,操作手柄应上锁或挂标示牌。

(二)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在设备两侧各相或线路各相分别验电。

(三)验明设备或线路确认无电后,即将检修设备或线路做短路接地。 (四)装设接地线,应由二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

时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五)接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多股软裸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六)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应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短路接地线。

十四、用绝缘棒或传动机械拉、合高压开关,应戴绝缘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以外,绝缘棒应有防雨罩,并有人监护。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

十五、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十六、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十七、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高度应不低于2.5m。易燃、易爆场所,应用防爆灯具。

十八、照明开关、灯口及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火线及零线。

第二章 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电焊机外壳,必须接零接地良好,其电源的拆装应由电工进行。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设有可防雨、防潮、防晒的机棚,并备有消防器材。

二、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三、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四、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和设备应切断电源。 五、焊接储存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应清除干净,将所有的孔口打开。

六、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七、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布或挡板等隔热措施。

八、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子接触,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应连接牢固。

九、更换场地移动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用手持焊线爬梯登高消除焊渣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十、多台焊机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零接地,并有隔光板。

十一、钍钨机要放置在密闭铅合内,磨削钍钨机时,必须戴手套、口罩,将粉尘及时排除。

十二、二氧化碳气体预热器的外壳应绝缘,端电压不应大于36伏。 十三、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

十四、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十五、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查许可后,方可施焊。

十六、工作结束后,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第三章 钢筋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钢材、半成品等应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制作场地要平整,工作台要稳固,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

二、拉直钢筋,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筋2m区域内禁止行人。按调直钢筋的直径,选用适当的调直块及传动速度,经调试合格,方可送料,送料前应将不直的料头切去。

三、展开圆盘钢筋要一头卡牢,防止回弹,切断时要先用脚踩紧。 四、人工断料,工具必须牢固。拿錾子和打锤要站成斜角,注意扔锤区域内的人和物体。切断小于30cm的短钢筋,应用钳子夹牢,禁止用手把扶,并在外侧设置防护笼罩。

五、多人合运钢筋,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钢筋堆放要分散、稳当,防止塌落。

六、在高空、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须搭设脚手架上和马道。绑扎立柱、墙体钢筋,不准站在钢筋骨架上和攀登骨架上下。柱在4m以内,重量不大,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柱在4m以上,应搭设工作台。柱梁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倒塌。

七、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设计规定摆放钢筋支架或马凳架起上

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支架或马凳。

八、绑扎高层建筑的圈梁、挑檐、外墙、柱边钢筋,应搭设外挂架或安全网。绑扎时挂好安全带。

九、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架降落到离地面1米以内方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十、冷拉卷扬机前应设置防护挡板,没有挡板时,应就卷扬机与冷拉方向成90°,并且应用封闭式导向滑轮。操作时要站在防护挡板后,冷拉场地不准站人和通行。

十一、冷拉钢筋要上好夹具,离开后再发开车信号。

十二、冷拉和张拉钢筋要严格按照规定应力和伸长率进行,不得随便变更。不论拉伸或放松钢筋都应缓慢均匀,发现油泵、千斤顶、销卡具有异常,应即停止张拉。

十三、张拉钢筋,两端应设置防护挡板。钢筋张拉后要加以防护,禁止压重物或在上面行走。浇灌混凝土时,要防止震动器冲击预应力钢筋。

十四、张拉千斤顶支脚必须与构件对准,放置平正,测量拉伸长度、加楔和拧紧螺应先停止拉伸,并站在两侧操作,防止钢筋断裂,回弹伤人。

十五、同一构件有预应力和非预应力钢筋时,预应力钢筋应分二次张拉,第一拉至控制应力的70~80%,待非预应力钢筋绑好后再张拉到规定应力值。

十六、机械运转正常方准断料。断料时,手与刀口距离不得少于15cm,活动刀片前进时禁止送料。

十七、切断钢筋刀口不得超过机械负载能力,切低合金钢等特种钢筋,要用高硬度刀件。

十八、切长钢筋应有专人扶住,操作规程时动作要一致,不得任意拖拉。切短钢筋须用套管或钳子夹料,不得用手直接送料。

十九、切断机旁应设放料台,机械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刀口附近的断头和杂物。钢筋摆放范围,非操作人员不得停留。

二十、钢筋机械上不准堆放物件,以防机械震动落入机体。 二十一、钢筋调直,钢筋装入压滚,手与滚筒应保持一定距离。机器运转中不得调整滚筒。

二十二、钢筋调直到末端时,人员必须躲开,以防甩开伤人。 二十三、短于2m或直径大于9mm的钢筋调直,应低速加工。 二十四、钢筋调直,钢筋要紧内贴挡板,注意放入插头的位置和回转方向,不得错开。

二十五、弯曲长钢筋时,应有专人扶住,并站在钢筋弯曲方向的外面,互相配合,不得拖拉。

二十六、调头弯曲,防止碰撞人和物,更换芯轴、加油和清理,须停机后进行。

二十七、钢筋焊接,焊机应设在干燥的地方,平衡牢固,要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导线绝缘良好,并在开关箱内装有防漏电保护的空气开关。

二十八、焊接操作时应戴防护眼镜和手套,并站在橡胶板或木板上。工作棚要用防火材料搭设,棚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并备有灭火器材。

二十九、对焊机接触器的接触点、电机,要定期检查修理,冷却水管保持畅通,不得漏水和超过规定温度。

三十、钢筋严禁碰、触、钩、压电源电线、电缆。

三十一、钢筋机械作业后必须拉闸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第四章 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一、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二、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三、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人工具袋(套)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四、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大雾、暴雨等)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桩作业。

五、用于高空作业的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30cm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60°~70°度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人字梯底脚要拉牢。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六、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桁条、挑架的挑梁和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专人负责。

七、混凝土工安全操作规程

八、混凝土运输车向料斗倒料,应有挡车措施,不得用力过猛和撒把。 九、用井架运输时,小车把不得伸出笼外;车轮前后要挡牢,稳起稳落。

十、浇灌混凝土使用的溜槽及串筒必须连接牢固。操作部位应有护身栏杆,不准直接在溜槽帮上操作。

十一、用输送泵输送混凝土,管道接头、安全阀必须完好,管道的架子必须牢固,输送前必须试送,检修必须卸压。

十二、浇灌框架、梁、栏混凝土,应设操作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上或支撑上操作。

十三、浇捣拱形结构,应自两边拱脚对称同时进行;浇圈梁、雨蓬、阳台,应设防护措施。

十四、不得在混凝土养护池边上站立和行走,并注意各处的盖板和地沟孔洞,防止失足坠落。

十五、使用震动棒、平板震动器应穿绝缘胶鞋,湿手不得接触开关,电线不得有破皮漏电现象,用电设备必须要有漏电开关。

第五章 机械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工作环境应干燥整洁,不得堵塞通道。

二、多人操作的工作台,中间应设防护网,对面方向朝着时应错开。 三、清洗用油、润滑油脂及废油渣及废油、绵纱不得随地乱丢,必须在指定地点存放。

四、扁铲、冲子等尾部不准淬火;出现卷边裂纹时应及时处理;剔铲工件时应防止铁屑飞溅伤人;活动板手不准反向使用;打大锤不准戴手套;大锤甩转方向不准有人。

五、用台钳夹工作,应夹紧夹牢,所夹工件不得超出钳口最大行程三分之二。机械解体要用支架,架稳垫实,有回转机构的要卡牢。

六、修理机械应选择平坦坚实地点,支撑牢固。使用千斤顶时,须用

直立垫稳。

七、不准在发动着的车辆下面操作。架空试车,不准在车辆下面工作或检查,不

准在车辆前方站立。

八、检修机械前必须先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应挂有“正在修理,禁止合闸开动”标志。非检修人员,一律不准发动或转动。检修时,不准将手伸进齿轮箱或用手指找正对孔。

九、严禁未拉闸断电,擅自检修机械设备或机具。

十、设备检修后应先接零接地,后接电源,未接零接地前,禁止送电试机。

十一、试车时应随时注意各种仪表、声响等,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停车。

第六章 木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模板支撑不得使用腐朽、劈裂的材料。支撑要垂直,底端平整坚实,并加以木垫。木垫要钉牢,并用横杆和剪刀撑拉牢。

二、支模应严格检查,发现严重变形、螺栓松动等应及时修复。 三、支模应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

四、支设4m以上的立柱模板,四周必须顶牢,可搭设工作台,系安全带,不足4m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五、支设独立梁模应设临时工作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梁底模上行走。

六、拆除模板应经施工技术人员同意。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硬砸或大面积整体剥落和拉倒。完工前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拆下的模板应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防止钉子扎脚。

七、锯木机操作前应进行检查锯片不得有裂口,螺丝应上紧。锯盘要有防护罩,防护挡板等安全装置,无人操作时要切断电源。

八、操作要戴防护眼镜,站在锯片一侧。禁止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手臂不得跨过锯片。

九、进料时必须紧贴靠山,不得用力过猛,遇硬节慢推。接料要待料出锯片15cm,不得用手硬拉。

十、短窄料应用棍推,接料使用挂钩。超过锯片半径的材料,禁止上锯。

十一、暴风、台风前后,要检查工地模板、支撑。发现变形、下沉等现象,应及时

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十二、现场道路应加强维护,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滑设施。

第七章 圆盘锯安全操作规程

一、锯片上方必须安装保险挡板(罩),在锯片后面,离齿10~15mm处,必须安装弧形楔刀,锯片安装在轴上应保持对正轴心。

二、锯片必须平整,锯齿尖锐,不得连续缺齿两个,裂纹长度不得超过20mm,裂缝末端须冲止裂孔。

三、被锯木料厚度,以锯片能露出木料10~20mm为限,锯齿必须在同一圆周上,夹持锯片的法兰盘的直径应为锯片直径的1/4。

四、启动后,须待转速正常后方可进行锯料。锯料时不得将木料左右晃动或高抬,遇木节要缓慢匀速送料。锯料长度应不小于500mm。接近端头时,应用推棍送料。

五、如锯线走偏,应逐渐纠正,不得猛扳,以免损坏锯片。 六、操作人员不得站在和面对与锯片旋转的离心力方向操作,手臂不得跨越锯片工作。

七、锯片温度过高时,应用水冷却,直径600mm以上的锯片在操作中应喷水冷却。

八、工作完毕,切断电源锁好电箱门。

第八章 普通工(杂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挖掘土方,两人操作间距保持2~3m,并由上而下逐层挖掘,禁止采用掏洞的操作方法。

二、开挖沟槽、基坑等,应根据土质和挖掘深度放坡,必要时设置固壁支撑。挖出的泥土应堆放在沟边1m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m。

三、吊运土方,绳索、滑轮、钩子、箩筐等应完好牢固,起吊时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四、拆除固壁支撑应自下而上进行,填好一层,再拆一层,不得一次拆到顶。

五、用手推车装运物料,应注意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和撒把溜放。前后车距在平地不得少于2m,下坡不得少于10m。

六、从砖垛上取砖应由上而下阶梯式拿取,禁止一码拆到底或在下面掏取。整砖和半砖应分开传送。

七、脚手架上放砖的高度不准超过三层侧砖。

八、车辆未停稳,禁止上下和装卸物料,所装物料要垫好绑牢。开车厢板应站在侧面。

九、砌挡墙搬运石料要拿稳放牢,绳索工具要牢固;两人抬运,应互相配合,动作一致;用车子或筐运送,不要装得太满,防止滚落伤人。

十、往坑槽运石料,应用溜槽或吊运,下方不准有人。

十一、在脚手架上砌石,不得使用大锤,修整石块时要戴防护镜,不准两人对面操作。

十二、工作完毕,应将工作面、脚手板等处清扫干净。

第九章 气焊(割)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施焊(割)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二、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进行。

三、施工现场禁止使用乙炔发生器,只能使用乙炔瓶或液化石油气瓶。 四、氧气瓶、乙炔瓶或液化石油气瓶、压力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

五、氧气瓶、乙炔瓶(液化石油气瓶)不得放置在电线的正下方,乙炔瓶或液化石油气瓶与氧气瓶不得同放一处,气瓶存放和使用间距必须大于5m,距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的距离,不得少于10m。检验是否漏气,要用肥皂水,严禁用明火。

六、氧气瓶、乙炔瓶应有防震胶圈和防护帽,并旋紧防护帽,避免碰撞和剧烈震动;并防止曝晒。

七、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带有乙炔和氧气时,不准放在金属容器内,以防气体逸出,发生燃烧事故。

八、不得手持连接胶管的焊枪爬梯、登高。

九、高空焊接或切割时,必须挂好安全带,焊接周围如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有专人监护。

十、严禁在带压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带电设备应先切断电源。 十一、在贮存过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时,应先清除干净,并将所有的孔、口打开。

十二、铅焊时,场地应通风良好,皮肤外露部分应涂护肤油脂。工作完毕应洗漱。

十三、工作完毕,应将氧气瓶、乙炔瓶气阀关好,拧上防护罩。 十四、压力表及安全阀应定期校验。

第十章 装吊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熟识和掌握装吊工一般知识及作业对象的操作技术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经培训教育考试合格,持有安全操作合格者,方可独立操作。

二、检查作业场所的环境、安全设施等,确认符合有关安全规定,方可进行作业。作业时,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手套、救生衣等。

三、掌握和检查所使用工具、设备的性能,确认是否完好,方可使用。 四、检查作业场所的电气设施是否符合安全用电规定,夜间作业是否有足够的照明和安全电压工作灯。

五、尽量避开双层作业,确属无法避开时,应对下层采取隔离防护措施,确认完善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六、在使用起重机械作业时,应严格遵守有关机械的安全操作规定,不得要求司机违章起吊。

七、钢结构拼装遇到螺栓孔错位时,应用尖头工具校正孔位,严禁用手指头在孔内探摸,以防挤伤。

八、起重作业

(一) 起吊重物件时,应确认所起吊物件的实际重量,如不明确时,应经操作者或技术人员计算确定。

(二) 栓挂吊具时,应按物件的重心,确定栓挂吊具的位置;用两支点或交叉起吊时,吊钩处千斤绳、卡环、起重钢丝绳等,均应符合起重作业安全规定。

(三) 吊具栓挂应牢靠,吊钩应封钩,以防在起吊过程中钢丝绳滑脱;捆扎有棱角或利口的物件时,钢丝绳与物件的接触处,应垫以麻袋、橡胶

等物;起吊长、大物件时,应栓溜绳。

(四) 起吊细长杆件的吊点位置,应经计算确定,凡沿长度方向重量均等的细长物件吊点栓挂位置可参照以下规定办理:

1. 单支点起吊时,吊点距被吊杆件一端全杆长的0.3倍处。 2.双支点起吊时,吊点距被吊杆件端部的距离为0.21乘杆件全长。 3. 如选用单、双支点起吊,超过物件强度和刚度的允许值或不能保证起吊安全时,应由技术人员计算确定其起吊支点数和吊点位置。

(五) 物件起吊时,先将物件提升离地面10~20cm,经检查确认无异常现象时,方可继续提升。

(六) 放置物件时,应缓慢下降,确认物件放置平稳牢靠,方可松钩,以免物件倾斜翻倒伤人。

(七) 起吊物件时,作业人员不得在已受力索具附近停留,特别不能停留在受力索具的内侧。

(八) 起重作业时,应由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的人担任指挥信号,指挥时应站在能够照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所发信号应实现统一,并做到准确、宏亮和清楚。

(九) 起重作业时,司机应听从信号员的指挥,禁止其他人员与司机谈话或随意指挥,如发现起吊不良时,必须通过信号指挥员处理,有紧急情况除外。

(十) 起吊物件时,起重臂回转所涉及区域内和重物的下方,严禁站人,不准靠近被吊物件和将头部伸进起吊物下方观察情况,也禁止站在起吊物件上。

(十一) 起吊物件时,应保持垂直起吊,严禁用吊钩在倾斜的方向拖拉或斜吊物件,禁止吊拨埋在地下或地面上重量不明的物件。

(十二) 起吊物件旋转时,应将工作物提升到距离所能遇到的障碍物0.5m以上为宜。

(十三) 起吊物件应使用交互捻制交绕的钢丝绳,钢丝绳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异常现象,应及时降低使用标准或报废。卡环应使其长度方向受力,抽销卡环应预防销子滑脱,有缺陷的卡环严禁使用。

(十四) 当使用设有大小钩的起重机时,大小钩不得同时各自起吊物件。

(十五) 当用两台以上起重机同吊一物件时,事前应制定详细的技术措施,并交底,必须在施工负责人的统一指挥下进行,起重量分配应明确,不得超过单机允许重量的80%,起重时应密切配合,动作协调。

(十六) 起重机在架空高压线路附近进行作业,其臂杆、钢丝绳、起吊物等与架空线路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规定距离,如不能保持这个距离,则必须停电或设置好隔离设施后,方可工作。如在雨天工作时,距离还应当加大。

九、高处作业

(一) 高处作业前,应系好安全带,穿好防滑软底鞋,扎紧袖口,衣着灵便;凡从事2m以上高处作业人员,须定期进行体检,凡不适合高处作业者,均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二) 高处作业前,应检查作业点行走和站立处的脚手板、临空处的栏杆或安全网,上、下梯子,确认符合安全规定后,方可进行作业。

(三) 作业过程中,如遇需搭设脚手板时,应搭设好后再作业。如工作需要临时拆除已搭好的脚手板或安全网,完工后应及时恢复。

(四) 高处作业所用的料具,应用绳索捆扎牢靠,小型料具应装在工具袋内吊运,并摆放在牢靠处,以防坠落伤人,严禁抛掷。

(五) 安放移动式的梯子,梯子与地面宜成60~70度,梯子底部应设防滑装置。使用移动式的人字梯中间应设有防止张开的装置。

(六) 搭设悬挂的梯子,其悬挂点和捆扎应牢固可靠,使用时应有人定期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七) 如必须站在移动梯子上操作时,应离梯子顶端不少于1m,禁止站在梯子最高一层上作业,站立位置距离基准面应在2m以下。

(八) 禁止在万能杆件构架上攀登,严禁利用吊机、提升爬斗等吊送人员。

(九) 严禁在尚未固定牢靠的脚手架和不稳定的结构上行走和作业以及在平联杆件和构架的平面杆件上行走,特殊情况下必须通过时,应以骑马式的方式向前通行。

(十) 安全带应挂在作业人员上方的牢靠处,流动作业时随摘随挂。 (十一) 施工区域的风力达到六级(包括六级)以上时,应停止高处和起重作业。

(十二) 在易断裂的工作面作业时,应先搭好脚手板,站在脚手板上作业,严禁直接踩在作业面上操作。

十、工地搬运作业

(一) 搬运物件时,走行姿势要正确,两腿要摆开,单人负重不得超过80kg,多人抬运长、大物件时,步伐应协调,负重要均匀,每人负重不得超过50kg.

(二) 使用的抬杠和绳索,必须质量良好,无横节疤、裂纹、腐朽等。 (三) 搬运氧气瓶等压力容器时,严禁用肩扛,应两人抬,并轻抬轻放,切勿放在靠近油脂或烟火的地点。

(四) 采用胶轮平板车推运料具时,严禁溜放,推行姿势应正确,速度不宜过快,小车间隔距离:平道宜在2m以上,坡道应在10m以上,不得在二台车之间穿行。

(五) 采用托板、滚杠拖拉机械设备时,所经过的道路应平整、坚实。托板和滚杠应安置妥当,拖拉时,作业人员应站离拖绳一定的距离,手脚不应放在滚杠的附近,以防被滚杠辗伤。

十一、起重工具

(一) 根据起重量和施工安全要求选用千斤顶,使用前应了解其性能和操作方法,经试顶确认良好,方可使用。

(二) 千斤顶应安放在有足够承载能力而又稳定的地面或建筑物上。上、下接触面之间,应垫以木板或麻袋等防滑材料。

(三) 千斤顶的放置,应对正被顶物件的中心位置,当同时使用二台以上的千斤顶进行操作时,不得超过允许承载能力的80%,须使各台千斤顶受力的合力作用线与被顶工作物中心吻合,以防千斤顶负重后发生倾斜。

(四) 千斤顶安置好后,应将物件稍微顶起,确认无异常时,方可继续起顶。

(五) 千斤顶工作时,不得超过额定高度,随着物件的升高而逐步增加支承垫块,物件下降时,应边落边抽出支承垫块,严禁一次抽出多块。垫块每次加抽不宜超过2~3cm,千斤顶每次起落完毕后,应立即旋紧保险箍。

(六) 千斤顶起落时,必须缓慢的进行,几台千斤顶同时起落时,必须保持同步均匀起落,不可一个快一个慢。

(七) 当起顶又长又高的工作物件时,应在两端交替起落,即一端垫实和两侧支承牢靠后,在另一端起落。严禁两端同时起落,以防顶翻工作物而发生事故。

(八) 千斤顶工作时,应由专人观察压力表的工作情况,如发现压力值突然增大时,要立即停止作业,待查明原因,处理好后,方可继续作业。

(九) 卷扬机安装应牢固平稳,方向正确,并符合设计。如底部用螺栓或电焊连接时,螺栓应上足拧紧,电焊质量应良好,采用地垄等方式固定卷扬机时,地垄受的拉力要有符合规定的安全系数,并捆扎牢靠,方向顺直。使用时须严格执行《卷扬机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

(十) 用电动卷扬机起重时,应指定司机和信号员(指装吊工操作的卷扬机),并经安全技术和安全操作培训,方可上岗操作,但不得随意更换司机和信号员。

(十一) 卷扬机的钢丝绳“打梢”时,宜使用链条或钢丝绳,应按规定打好扣或上紧夹头,“打梢”人员必须站在钢丝绳余段的外边,距卷筒一米以上为宜。

(十二) 卷扬机卷筒上的钢丝绳,应依次靠近,排列整齐,留在卷筒上的钢丝绳不得少于3圈,卷扬机卷绕钢丝绳时,不得用手引导,严禁人员在绳旁停留或跨越正在工作的钢丝绳。

(十三) 滑车、吊钩应根据起重量选用,无重量标志的滑车、吊钩应经计算或试验确定,并要符合规定的安全系数。

(十四) 滑车、吊钩使用前,应检查轮轴、钩环、撑架、轮槽、拉板、吊钩等有无裂纹或损伤,配件是否齐全,转动部分是否灵活,确认完好方可使用,吊钩如有永久裂纹或变形时,应当更换。

(十五) 滑车、吊钩固定的位置应牢固可靠,方向正确、吊具拴挂好后应封钩。

(十六) 在使用两轮以上的滑车时,滑轮间的几根钢丝绳必须彼此平行,不得有扭转的情况,钢丝绳进出滑车的两面要作明显标记,便于观察滑轮的转动方向和转速的情况,以防各滑轮的转动方向不一致,造成绳子扭转,磨损钢丝绳和消耗拉力。

(十七) 起吊物件时,待物件提高10~20cm,暂停起吊,检查滑车,钢丝绳是否塞牙、跳槽等,确认无异常方可继续起吊。

(十八) 应根据物件的重量选用倒链滑车,使用前应检查轮轴、吊钩、链条、大小滑轮等是否良好,转动部分是否灵活,确认完好,方可使用。

(十九) 倒链滑车栓挂点应兼顾,并捆扎牢靠,吊钩应封钩,起吊物件时,应先缓慢收紧吊具,待物件稍离地面并经检查确认无异常,方可继续起吊。

(二十) 用倒链滑车起吊物件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适当的位置,脚不得伸入被吊物件垂直下方,严禁将头伸入被吊物件的下方观察情况。

(二十一) 不得用倒链滑车吊钩斜拉、斜吊物件,也不得起吊重量不明的物件。

(二十二) 绑扎扒杆所用的木料,应根据起重量大小选用,事先要详细检查,如有大的木节、伤痕、木纹扭曲等不得使用。一般情况下圆木大小的直径以20~25cm为宜。

(二十三) 人字扒杆顶端交叉处根据起重量不同要求,用符合规格的钢丝绳捆绑牢

(二十四) 靠;扒杆下部系以绊脚绳,并用木楔垫平扒杆脚,扒杆上应每隔30~40cm钉以木条或绊脚绳,便于作业人员上、下。

(二十五) 扒杆使用前应按规定进行试吊,确认扒杆、地垄、缆风绳、卷扬机的等无异常,方可使用。

(二十六) 人字扒杆顶端,应拴好缆风绳,缆风绳应成45°~60°角,如吊重量较大时,可在后缆风绳中间加一副滑车组,用以调正扒杆的前倾角度。

(二十七) 钢丝绳、卡环的使用,按出厂的规格说明书,无规格说明书的钢丝绳,应做拉力强度试验确定合格,方可使用。

(二十八) 根据起吊物件的重量选用钢丝绳和卡环,使用前宜经计算决定。钢丝绳的允许承载力可用下面的简单公式来确定:

钢丝绳的允许承载力=直径(毫米)×直径(毫米)×4.5(公斤) (二十九) 钢丝绳的报废断丝标准和磨损,应符合规定要求,起吊重的结构或重大部件时,宜使用新钢丝绳。

(三十) 钢丝绳在编结成绳套时,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该绳直径的1.5倍且不得短于30cm,用绳卡连接时,必须选择与钢丝绳直径相匹配的卡子,卡子数量和间隔距离,应根据不同钢丝绳直径按规定使用。

(三十一) 钢丝绳禁止与带电的金属(包括电线、电焊钳)相碰,以防烧断。

第十一章 起重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各种起重机应装设标明机械性能指示器、限位器、载荷控制器、联锁开关等,轨道式起重机应安置行走限位器及夹轨钳,使用前应检查试吊并办理签证手续。

二、钢丝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尾部卡牢,工作中最少保留三圈以上。

三、两机或多机抬吊时,必须有统一指挥,动作配合协调,吊重应分配合理,不得超过单机允许起重量的80%。

四、操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

五、起吊时,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起重臂、物件必须与架

空线保持安全距离。

六、起吊物件应拉溜绳,速度要均匀,禁止突然制动和变换方向,平移应高出障碍物0.5m以上,下落应低速轻放,防止倾倒。

七、物件起吊时,禁止在物件上站人或进行加工,必须加工时,应放下垫好并将吊臂、吊钩及回转的制动器刹住,司机及指挥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八、起吊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九、起吊重物严禁自由下落,下落时动作应缓慢。

十、严禁斜吊和吊拔埋在地下或凝结在地面、设备上的物件。 十一、起重机停止作业时,应将起吊物放下,刹住制动器,操纵杆放在空档,切断电源,并关门上锁。

十二、所有操作司机必须遵守相应起重机的安全操作规程。 十三、履带式起重机

(一) 发动机启动前应分开离合器,并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上,同机操作人员互相联系好后方可启动。

(二) 吊物行走时,臂杆应放在履带正前方,离地面高度不得超过50cm,回转、臂杆、吊钩的制动器必须刹住。接近满负荷时,严禁臂杆与履带垂直。起重机不得作远距离运输使用。

(三) 行走拐弯时,不得过快过急。接近满负荷时,严禁转弯,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四) 用变换档位起落臂杆操纵的起重机,严禁在起重臂未停稳时变换档位,以防滑杆。

(五) 拖运起重机,履带要对准跳板,爬坡不应大于15°,严禁在跳板上调位,转向及无故停车,臂杆要放到零位,各类制动器应刹住。 十四、轮胎式、汽车式起重机

(一) 禁止吊物行驶。工作完毕起腿,回转臂杆不得同时进行。 (二) 汽车式起重机行驶时,应将臂杆放在支架上,吊钩挂在保险杠的挂钩上,并将钢丝绳拉紧。

(三) 汽车式全液压起重机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作业前应将地面处理平坦放好支腿,调平机架,支腿未完全伸出时,

禁止作业。

2. 有负荷时,严禁伸缩臂杆,接近满负荷时,应检查臂杆的挠度。回转不得急速和紧急制动,起落臂杆应缓慢。

3. 操作时,应锁住离合器操纵杆,防止离合器突然松开。

十五、龙门吊机、桅杆吊机、电动葫芦

(一) 龙门吊及桅杆吊机上平台应设1m高的防护栏杆或挡板,操作人员应从专用梯上、下。

(二) 两机同时作业,相距间距应不少于3m。 (三) 起重机台驶近限位端时,应减速停车。

(四) 作业中若遇突然停电,各控制器应放于零位,切断电源开关,吊物下面禁止人员接近。

(五) 工作完毕,应将吊钩升起,桅杆吊机吊钩要挂牢。水上及江边起重机还应根据天气情况,采取避风措施。

第十二章 运输车辆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有关规定,证、照齐全,不准驾驶与证件不符的车辆,严禁酒后开车。

二、发动前应将变速杆放到空档位置,并拉紧手刹车。

三、发动后应检查各种仪表、方向机构、制动器、灯光是否灵敏可靠,并确认周围无障碍物后,方可鸣号起步。

四、涉水时,如水深超过排气管,不得强行通过,并严禁熄火。 五、在坡道上被迫熄火停车,并拉紧手制动器,下坡挂倒档,上坡挂前进档,并将前后轮楔牢。

六、通过泥泞路面时,应保持低速行驶,不得急刹车。 七、车辆陷入坑内,如用车牵引,应有专人指挥,互相配合。 八、载重汽车

(一) 气制动的汽车,严禁气压低于0.25Mpa时起步,若停在坡道上,气压低于0.4Mpa时,不得滑行发动。

(二) 货车载人,应按车辆管理部门规定执行,任何人不得强令驾驶员违章带人。载人车辆的安全装置必须良好。

(三) 装载构件和其他货物上路时,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厢20㎝,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得超过4m,长度前后共不得超过2m,超出部分不得触电,并应摆放平衡,捆扎牢固,

如装运异形特殊物件,应备专用搁架。

(四) 运输超宽、超高和超长的设备和构件,除严格遵守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外,还必须事先研究妥善的运输方法,制定具体的安全措施。

九、自卸汽车

(一) 发动后,应检试倾卸液压、机构。

(二) 配合挖土机装料时,自卸汽车就位后,拉紧手刹车。如挖斗必须超过驾驶室顶时,驾驶室内不得有人。

(三) 卸料时,应选好地形,并检视上空和周围有无电线,障碍物及行人。卸料后,车斗应及时复原,不得边走边落。

(四) 向坑洼地卸料时,必须和坑边保持适当距离,以防边坡坍塌,确保安全。

(五) 检修倾卸装置时,应撑牢车厢,以防车厢突然下落伤人 (六) 自卸汽车的车厢内严禁载人。 十、牵引车

(一) 牵引车与平板车的联结必须牢固。 (二) 经常检查制动装置确保安全可靠。

(三) 牵引车应缓慢运行,最高时速不超过5km/h,通过平交道口时,应有人维持交通秩序。 十一、机动翻斗车

(一) 向坑槽或砼集料斗内卸料时,应保持适当安全距离并设置档墩,以防翻车。

(二) 车上严禁带人,转弯时应减速,注意来往行人。

第十三章 机动翻斗车安全操作规程

一、行驶前,应检查锁紧装置并将料斗锁牢,不得在行驶时掉斗。 二、起步时应平衡,不得突然加大油门,不得用二、三档起步,应从一档起步。不得用离合器处于半结合状态来控制车速。

三、上坡时,当路面不良或坡度较大时,应提前换入低档行驶;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转弯时应先减速;急转弯时应先换入低档。

四、翻斗车制动时,应逐渐踩下制动踏板,并应避免紧急制动。

五、通过泥泞地段或雨后湿地时,应低速缓行,应避免换档、制动、急剧加速,且不得靠近路边或沟旁行驶,并应防侧滑。

六、翻斗车排成纵队行驶时,前后车之间应保持8m的间距,在下雨或冰雪的路面上,应加大间距。

七、在坑沟边缘卸料时,应设置安全挡块,车辆接近坑边时,应减速行驶,不得剧烈冲撞挡块。

八、停车时,应选择适合地点,不得在坡道上停车。冬季应采取防止车轮与地面冻结的措施。

九、在坡道上停放时,下坡停放应挂上倒档,上坡停放应挂上一档,并应使用三角木楔等塞紧轮胎。

十、严禁料斗内载人。料斗不得在卸料工况下行驶或进行平地作业。 十一、内燃机运转或料斗内载荷时,严禁在车底下进行任何作业。 十二、操作人员离机时,应将内燃机熄火,并挂档、拉紧手制动器。 十三、作业后,应对车辆进行清洗,清除砂土及混凝土等粘结在料斗和车架上脏物。

第十四章 挖掘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挖掘机司机,应遵守一般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 二、挖掘机在工作前,应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一) 向施工人员了解施工条件和任务。内容包括:填挖土的高度和深度、边坡及电线高度、地下电缆、各种管道、坑道、墓穴和各种障碍物的情况和位置。挖掘机进入现场后,司机应遵守施工现场的有关安全规则。

(二) 挖掘机在多石土壤或冻土地带工作时,应先进行爆破再进行挖掘。

(三) 按照日常例行保养项目,对挖掘机进行检查、保养、调整、紧固。

(四) 检查燃料、润滑油、冷却水是否充足,不足时应予添加。在添加燃油时严禁吸烟及接近明火,以免引起火灾。

(五) 检查电线路绝缘和各开关触点是否良好。

(六) 检查液压系统各管路及操作阀、工作油缸、油泵等,是否有泄漏,动作是否异常。

(七) 检查钢丝绳及固定钢丝绳的卡子是否牢固可靠。

(八) 将主离合器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上,起动发动机(若是手摇起动要注意摇把反击伤人;若系手拉绳起动,不可将拉绳缠在手上)。检查各仪表、传动机构、工作装置、制动机构是否正常,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始工作。

(九) 发动机起动后,严禁有人站在铲斗内、臂杆上、履带和机棚上。 三、挖掘机在工作中,应注意下列安全事项:

(一) 挖掘机工作时,应停放在坚实、平坦的地面上。轮胎式挖掘机应把支腿顶好。

(二) 挖掘机工作时应当处于水平位置,并将走行机构刹住。若地面泥泞、松软和有沉陷危险时,应用枕木或木板、垫妥。

(三) 铲斗挖掘时每次吃土不宜过深,提斗不要过猛,以免损坏机械或造成倾覆事故。铲斗下落时,注意不要冲击履带及车架。

(四) 配合挖掘机作业,进行清底、平地、修坡的人员,须在挖掘机回转半径以内工作。若必须在挖掘机回转半径内工作时,挖掘机必须停回转,并将回转机构刹住后,方可进行工作。同时,机上机下人员要彼此照顾,密切配合,确保安全。

(五) 挖掘机装载活动范围内,不得停留车辆和行人。若往汽车上卸料时,应等汽车停稳,驾驶员离开驾驶室后,方可回转铲斗,向车上卸料。挖掘机回转时,应尽量避免铲斗从驾驶室顶部越过。卸料时,铲斗应尽量放低,但又注意不得碰撞汽车的任何部位。

(六) 挖掘机回转时,应用回转离合器配合回转机构制动器平稳转动,禁止急剧回转和紧急制动。

(七) 铲斗未离开地面前,不得做回转、走行等动作。铲斗满载悬空时,不得起落臂杆和行走。

(八) 拉铲作业中,当拉满铲后,不得继续铲土,防止超载。拉铲挖沟、渠、基坑、等项作业时,应根据深度、土质、坡度等情况与施工人员协商,确定机械离便坡的距离。

(九) 反铲作业时,必须待臂杆停稳后再铲土,防止斗柄与臂杆沟槽两侧相互碰击。

(十) 履带式挖掘机移动时,臂杆应放在走行的前进方向,铲斗距地

面高度不超过1米。并将回转机构刹住。

(十一) 挖掘机上坡时,驱动轮应在后面,臂杆应在上面;挖掘机下坡时,驱动轮应在前面,臂杆应在后面。上下坡度不得超过20°。下坡时应慢速行驶,途中不许变速及空挡滑行。挖掘机在通过轨道、软土、粘土路面时,应铺垫板。

(十二) 在高的工作面上挖掘散粒土壤时,应将工作面内的较大石块和其他杂物清除,以免塌下造成事故。若土壤挖成悬空状态而不能自然塌落时,则需用人工处理,不准用铲斗将其砸下或压下,以免造成事故。

(十三) 挖掘机不论是作业或走行时,都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如必须在高低压架空线路附近工作或通过时,机械与架空线路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附表一所规定的尺寸。雷雨天气,严禁在架空高压线近旁或下面工作。

附表一

线路电压 等级 1KV以下 1-20KV 35-110KV 154KV 220KV 垂直安全距离 (米) 1.5 1.5 2.5 2.5 2.5 水平安全距离(米) 1.5 2.0 4.0 5.0 6.0 (十四) 在地下电缆附近作业时,必须查清电缆的走向,并用白粉显示在地面上,并应保持1米以外的距离进行挖掘。

(十五) 挖掘机走行转弯不应过急。如弯道过大,应分次转弯,每次在20°之内。

(十六) 轮胎挖掘机由于转向叶片泵流量与发动机转速成正比,当发动机转速较低时,转弯速度相应减慢,行驶中转弯时应特别注意。特别是下坡并急转弯时,应提前换挂低速挡,避免因使用紧急制动,造成发动机转速急剧降低,使转向速度跟不上造成事故。

(十七) 电动挖掘机在连接电源时,必须取出开关箱上的容断器。严禁非电工人员安装电器设备。挖掘机走行时,应由穿耐压胶鞋或绝缘手套的工作人员移动电缆。并注意防止电缆擦损漏电。

(十八) 挖掘机在工作中,严禁进行维修、保养、紧固等工作。工作过程中若发生异响、异味、温升过高等情况,应立即停车检查。

(十九) 臂杆顶部滑轮的保养、检修、润滑、更换时,应将臂杆落至地面。

(二十) 夜间工作时,作业地区和驾驶室,应有良好的照明。 四、挖掘机工作后,应将机械驶离工作地区,放在安全、平坦的地方。将机身转正,使内燃机朝向阳方向,铲斗落地,并将所有操纵杆放到“空档”位置,将所有制动器刹死,关闭发动机(冬季应将冷却水放净)。按照保养规程的规定,做好例行保养。关闭门窗并上锁后,方可离开。 五、挖掘机可做短距离自行转移时,一般履带式挖掘机自行距离不应大于5公里。轮胎式挖掘机可以不受限制。但均不得做长距离自行转移。 六、挖掘机可做短距离自行转移时,应对走行机构进行一次全面润滑,行驶时,驱动轮应在后方,走行速度不宜过快。

七、挖掘机装卸车时,应由经验丰富的装吊工指挥。装卸过程中,挖掘机在坡道上严禁回转或转向。装车时若发生危险情况,可将铲斗放下,协助制动,然后挖掘机缓缓退下。

第十五章 推土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推土机的操作应遵守一般安全技术要求的有关规定。

二、绞盘式推土机钢丝绳的安全技术要求,应符合起重机械的一般安全技术要求。

三、推土机使用前的准备工作,应参照挖掘机使用前的准备工作办理。 四、推土机工作中,应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一) 发动机起动后,严禁有人站在履带上或推土刀支架上。 (二) 推土机工作前,工作区内如有大块石块或其它障碍物,应予以清除。

(三) 推土机工作应平稳,吃土不可太深,推土刀起落不要太猛。推土刀距地面距离一般以0.4米为宜,不要提得太高。

(四) 推土机通过桥梁、堤坝、涵洞时,应事先了解其承载能力,并以低速平稳通过。

(五) 推土机在坡道上行驶时,其上坡坡度不得超过25°,下坡坡度不得大于35°,横向坡度不得大于10°。在陡坡上(25°以上)严禁横向

行驶,纵向在陡坡上行驶,不得做急转弯动作。上下坡应用低速挡行驶,并不许换档。下坡时严禁脱挡滑行。

(六) 在上坡途中,若发动机突然熄火时,应立即将推土刀放到地面,踏下并锁住制动踏板,待推土机停稳后,再将主离合器脱开,把变速杆放到空档位置,用三角木块将履带或轮胎楔死,然后重新起动发动机。

(七) 推土机在25°以上坡度上进行推土时,应先进行填挖,待推土机能保持本身平衡后,方可开始工作。

(八) 填沟或驶近边坡时,禁止推土刀越出边坡的边缘,并换好倒车档后,方可提升推土刀,进行倒车。

(九) 在深沟、陡坡地区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

(十) 土机在基坑或深沟内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基坑与深沟一般不得超过2米。若超过上述深度时,应放出安全边坡。同时,禁止用推土刀侧面推土。

(十一) 推土机推树时,应注意高空杂物和树干的倒向。

(十二) 推土机推围墙或屋顶时,用大型推土机墙高不得超过2.5米;用中、小型推土机墙高不得超过1.5米。

(十三) 在电线杆附近推土时,应保持一定的土堆。土堆大小可根据电杆结构、掩埋深度和土质情况,由施工人员确定。土堆半径一般不应小于3米。

(十四) 施工现场若有爆破工程,爆破前,推土机应开到安全地带。爆破后,司机应亲自到现场察看,认为符合安全操作条件后,方可将机械开入施工现场。若认为有危险时,司机有权拒绝进入危险地段,并及时请示上级。

(十五) 数台推土机共同在一个工地作业时,其前后距离不得小于8米,左右距离不得小于1.5米。

(十六) 推土机在有负荷情况下,禁止急转弯。履带式推土机在高速行驶时,亦应禁止急转弯,以免履带脱落或损坏走行机构。

(十七) 工作时间内,司机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十八) 推土机在工作时,严禁进行维修、保养,并禁止人员上下。 (十九) 夜间施工,工作场所应有良好的照明。 (二十) 在雨天泥泞土地上,推土机不得进行推土作业。

五、推土机工作后,应将外部灰尘、泥土、污物冲洗擦拭干净,按例行保养对机械进行检查、保养、调整、润滑、紧固。将机械开到平坦安全地方,推土刀落地,关闭发动机(冬季并应放净冷却水),锁闭门窗后,方可离开。

六、推土机越过浅滩时,应预先检查水深和河床情况,并检查后桥底部螺丝是否紧固,以防泥水进入。

七、推土机不准做长距离走行。其走行距离,一般不应超过1.5公里。 八、推土机不得当吊车,绞盘和地垅使用。

九、推土机不得用于搅拌白灰、推白灰、烟灰及压石方等工作。

第十六章 装载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装载机司机的一般安全技术要求,参照一般土石方机械的一般技术要求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装载机工作前,应作的准备工作,参照挖掘机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装载机在工作中应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一) 刹车、喇叭、方向机应齐全、灵敏,在行驶中要遵守:“交通规则”。若需经常在公路上行驶,司机须持有“机动车驾驶证”。

(二) 装载机在配合自卸汽车工作时,装载时自卸汽车不要在铲斗下通过。

(三) 装载机在满斗行驶时,铲斗不应提升过高,一般距地面0.5米左右为宜。

(四) 装载机行驶时应避免不适当的高速和急转弯。

(五) 当装载机遇到阻力增大,轮胎(或履带)打滑和发动机转速降低等现象时,应停止铲装,切不可强行操作。

(六) 在下坡时,严禁装载机脱档滑行。

(七) 装载机在作业时斗臂下禁止有人站立或通过。

(八) 装载机动臂升起后在进行润滑和调整时,必须装好安全销或采取其它措施,防止动臂下落伤人。

(九) 装载机在工作中,应注意随时清除夹在轮胎(或履带)间的石渣。

(十) 夜间工作时装载机及工作场所应有良好的照明。 四、装载机工作后应注意下列安全事项:

(一) 将装载机驶离工作现场,将机械停放在平坦的安全地带。 (二) 松下铲斗,并用方木垫上。清除斗内泥土及砂石。 (三) 按日常例行保养项目对机械进行保养和维护。

第十七章 汽车式和轮胎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起重机的准备工作和起重作业除应严格执行履带起重机的有关规定外,根据汽车、轮胎起重机的特点,还需注意以下几项:

(一) 轮胎气压应充足。

(二) 在松软地面工作时,应在作业前将地面填平、夯实。机身必须

固定平稳。

(三) 汽车起重机不准吊重行驶或不打支腿就吊重。

(四) 轮胎起重机不打支腿工作时,轮胎的气压应在0.7MPa左右。起重量应在规定不打支腿的额定重量范围内。

(五) 轮胎起重机作业时,必须作短距离行走时,应遵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执行。重物离地高度不能超过0.5米,重物必须在行走的正前方,行驶要缓慢,地面应坚实平整。严禁吊重后作长距离走行。

(六) 当起重机的起重臂接近最大仰角吊重时,在卸重前应先将重物放在地上,并保持绳拉紧状态,把起重臂放底,然后在脱钩,以防止起重机卸载后向后倾翻。

二、行使过程中,汽车起重机的起重臂不得硬性靠在拖架上,拖架上必须垫约50毫米的橡胶快,吊钩挂在汽车前端保险杠上不得过紧。轮胎起重机应将吊钩升到接近极限位置,并固定在起重臂上。

三、全液压汽车起重机还必须遵守下列各项规定:

(一) 发动机启动后将油泵与动力输出轴结合,在待速下进行预热,液压油温达30才能进行起重作业。

(二) 在支腿伸出放平后,即关闭支腿开关,如地面松软不平,应修整地面,垫放枕木。检查安全可靠后在进行起重作业。

(三) 吊重物时,不得突然升降起重臂。严禁伸缩起重臂。 (四) 当起重臂全伸,而使用副臂时,仰角不得小于50℃。 (五) 作业时,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工作半径,亦不得斜拉起吊。并禁止在前面起吊。

(六) 一般只允许空钩和吊重在额定起重量30%以内使用自由下落踏板。操作时应缓慢,不要突然踏下或放松。除自由下落外,不要把脚放在自由下落踏板上。

(七) 蓄能器应保持规定压力,低于或大于规定压力范围不仅会使系统恶化,而且会引起严重事故。

(八) 在现场不得吊着重物行走。

(九) 除上述规定外还应严格按说明书有关规定执行。

四、汽车式和轮胎式起重机必须遵守起重机械的一般安全技术规定。

第十八章第十八章 卷扬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作业前准备

(一) 安装时,基座必须平稳牢固,设置可靠的地锚并应搭设工作棚。操作人员的位置应能看清指挥人员和拖动或起吊的物体。

(二) 作业前检查卷杨机与地面固定情况,防护措施,电气线路,接地线,制动装置和钢丝绳等全部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 使用皮带和开式齿轮传动的部分,均须设防护罩,导向滑轮不得用开口拉板式滑轮。

(四) 以动力正反转的卷扬机,卷筒旋转方向应和操纵开关上指示的方向一致。

(五) 从卷筒中心线到第一个导向滑轮的距离,带槽卷筒应大于卷筒宽度的15倍,无槽卷筒应大于20倍,当钢丝绳在卷筒中间位置时,滑轮的位置应与卷筒轴心垂直。

(六) 卷扬机自动操纵杆的行程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 二、作业中注意事项

(一) 卷筒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如发现重叠和斜绕时,应停机重新排列。严禁在转动中用手、脚拉踩钢丝绳。钢丝绳不许放完,最少应保留三圈。

(二) 钢丝绳不许打结、扭绕,在一个节距内断线超过10%时,应予更换。

(三) 作业中,任何人不得跨越钢丝绳,物体(物件)提升后,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卷扬机。休息时物件或吊笼应降至地面。

(四) 作业中,司机、信号要同吊起物保持良好的能见度,司机与信号员应密切配合,服从信号统一指挥。

(五) 作业中如遇停电,应切断电源,将提升物降至地面。 三、作业完后注意事项

(一) 作业完毕,应断开电源,锁好开关箱。 (二) 提升吊笼或物件应降至地面,清整场地障碍物。

第十九章 载重汽车安全操作规程

一、载重汽车操作必须遵守运输机械的一般安全技术要求。

二、严禁超重、超长(车身前后2米)、超宽(车身左右0.5米)、超高(从地面

算起4米)装运。超长物件,在托运时,要与有关部门协商,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起运。

三、装载物品要捆绑稳固牢靠。防潮物品在阴雨天运输须加盖雨布。 四、载货汽车不准搭乘无关人员。因工作必须搭乘人员时。其所在位置须稳妥,不得在货物间或货物与墙板间隙内。更不许攀爬在货物上、驾驶室顶上、引擎盖及挡泥板上。搭乘人员后不得超高。

五、圆形物件应尽可能直立装运,如必须躺到装运时须采取措施,防止滚动。

六、装载易燃品、危险品或爆炸品的车辆除必要的行车人员外,不准搭乘任何其它人员。

七、加挂拖车时,起步要慢,要底速行驶,尽量避免紧急制动。拖车上必须有制动器。

八、配合起重机装卸货物时,司机应离开驾驶室。

第二十章 混凝土搅拌输送车安全操作规程

一、混凝土搅拌输送车的汽车部分应执行汽车一般安全技术要求的规定。

二、混凝土搅拌输送车的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制动液、冷却水等应添加充足,质量应符合要求。

三、搅拌筒和滑槽的外观应无裂痕或损伤;滑槽止动器应无松驰和损坏;搅拌筒机架缓冲件应无裂痕或损伤;搅拌叶片磨损应正常。

四、应检查动力输出装置并确认无螺栓松动及轴承漏油等现象。 五、启动内燃机应进行预热运转,各仪表指示值正常,制定气压达到规定值,并应低速旋转搅拌筒3~5min,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装料。

六、搅拌运输时,混凝土的装载量不得超过额定容量。

七、搅拌输送车装料前,应先将搅拌筒反转,使筒内的积水和杂物排尽。

八、装料时,应将操纵杆放在“装料”位置,并调节搅拌筒转速,使进料顺利。

九、运输前,排料槽应锁止在“行驶”位置,不得自由摆动。 十、运输中,搅拌筒应低速旋转,但不得停转。运送混凝土的时间不

得超过规定的时间。

十一、搅拌筒由正转变为反转时,应先将操纵手柄放在中间位置,待搅拌筒停转后,再将操纵杆手柄放至反转位置。

十二、行驶在不平路面或转弯处应降低车速至15km/h及以下,并暂停搅拌旋转。通过桥、洞、门等设施时,不得超过其限制高度及宽度。

十三、搅拌装置连续运转时间不宜超过8h。

十四、水箱的水位应保持正常。冬季停车时,应将水箱和供水系统的积水放净。

十五、用于搅拌混凝土时,应在搅拌筒内先加入总需水量2/3的水,然后再加入骨料和水泥按出厂说明书规定的转速和时间进行搅拌。

十六、作业后,应先将内燃机熄火,然后对料槽、搅拌筒入口和托轮等处进行冲洗及清除混凝土结块。当需进入搅拌筒清除结块时,必须先取下内燃机电门钥匙,在筒外应设监护人员。

第二十一章 空气压缩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开车前应作好如下准备工作:

(一) 保持油池中润滑油在标尺范围内,并检查注油器内的油量不应低于刻度线值。油尺及注油器所用润滑油的牌号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规定。

(二) 检查各运动部位是否灵活,各联接部位是否紧固,润滑系统是否正常,电机及电器控制设备是否安全可靠。

(三) 检查防护装置及安全附件是否完好齐全。 (四) 检查排气管路是否畅通。

(五) 接通水源,打开各进水阀,使冷却水畅通。

二、长期停用后首次起动前,必须盘车检查,注意有无撞击、卡住或响声异常等现象。新装机械必须按说明书规定进行试车。

三、机械必须在无载荷状态下起动,待空载运转情况正常后,再逐步使空气压缩机进入负荷运转。

四、正常运转后,应经常注意各种仪表读数,并随时予以调整,主要数据范围如下:

(一) 润滑油压力应在0.1~0.3MPa,任何情况下不得低于0.1MPa。 (二) Ⅰ级排气压力为0.18~0.2MPa,不得低于0.16MPa ;Ⅱ级排气压力为0.8MPa,不得超过0.84MPa。高压空气压缩机排气不得超过说明书

规定值。

(三) 风冷空气压缩机排气温度低于180℃;水冷应低于160℃。 (四) 机体内油温不得超过60℃。

(五) 冷却水流量应均匀,不得有间歇性流动或冒气泡现象。冷却水温度应低于40℃。

五、工作中还应检查下列情况:

(一) 电动机温度是否正常,各电表读数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 (二) 各机件运行声音是否正常。

(三) 吸气阀盖是否发热,阀的声音是否正常。 (四) 各种安全防护设备是否可靠。

六、每工作二小时,需将油水分离器、中间冷却器、后冷却器内的油水排放一次,储风桶内油水每班排放一次。

七、空气压缩机在运转中发现下列情况时,应立即停车,查明原因,并予以排除。

(一) 润滑油终断或冷却水终断。 (二) 水温突然升高或下降。

(三) 排气压力突然升高,安全阀失灵。 (四) 负荷突然超出正常值。 (五) 机械响声异常。

(六) 电动机或电器设备等出现异常。

八、正常停车时应先卸去负荷然后关闭发动机。

九、停车后关闭冷却水进水阀门。冬季低温时须放尽气缸套、各级冷却器、油水分离器以及贮风筒内的存水,以免发生冻裂事故。

十、如因电源终断停车时,应使电动机恢复启动位置,以防恢复供电,由于启动控制器无动作而造成事故。

十一、以电动机为动力的空气压缩机,其电动机部分的操作须遵照电动机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以内燃机为动力的空气压缩机,其动力部分的操作须遵照内燃机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空气压缩机停车10日以上时,应向各摩擦面注以充分的润滑油。停车一个

月以上作长期封存时,除放出各处油水,拆除所有进、排气阀并吹干净外,还应擦净气缸镜面、活塞顶面,曲轴表面以及所有非配合表面,并进行油封,油封后用盖盖好,以防潮气、灰尘浸入。

十四、移动式空气压缩机在每次拖行前,应仔细检查走行装置是否完好、紧固。拖行速度一般不超过20公里/小时。

十五、空气压缩机所设贮风筒及安全阀、压力表等安全附件必须符合铁道部有关压缩空气贮气筒安全技术的要求。

十六、空气压缩机的空气滤清器须经常清洗,保持畅通,以减少不必要的动力损失。

十七、空气压缩机若用于喷砂除锈等灰尘较大的工作时,应使机械与喷砂场地保持一定距离,并应采取相应的防尘措施。

第二十二章 发电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以柴油机为动力的发电机,其发动机部分的操作按内燃机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发电机启动前必须认真检查各部分接线是否正确,各连结部分是否牢靠,电刷是否正常、压力是否符合要求,接地线是否良好。

三、启动前将励磁变阻器的阻值放在最大位置上,断开输出开关,有离合器的发电机组应脱开离合器。先将柴油机空载启动,运转平稳后再启动发电机。

四、发电机开始运转后,应随时注意有无机械杂音,异常振动等情况。确认情况正常后,调整发电机至额定转速,电压调到额定值,然后合上输出开关,向外供电。负荷应逐步增大,力求三相平衡。

五、发电机并联运行必须满足频率相同,电压相同,相位相同,相序相同的条件才能进行。

六、准备并联运行的发电机必须都已进入正常稳定运转。

七、接到“准备并联”的信号后,以整部装置为准,调整柴油机转速,在同步瞬间合闸。

八、并联运行的发电机应合理调整负荷,均衡分配各发电机的有功功率及无功功率。有功功率通过柴油机油门来调节,无功功率通过励磁来调节。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c0c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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