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流程及收费事项

更新时间:2024-03-29 14:40: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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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流程及收费事项

一、 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流程: 1、

报批方案阶段

①提供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的申请报告原件一份。(由原划拨地土地使用者提供)

②城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必须提供长沙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已完成了拆迁安置补偿的证明材料。

③原为划拨地的,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一份、原用地审批单原件一份、红线图原件一份。

④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⑤涉及特殊情况准许委托交易土地使用权的,应提供招标或拍卖、挂牌出让的委托书。属于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用地应提供上级政府批准意见;省属单位应提供省国土资源厅及省财政厅联合批文原件。

⑥规划定点蓝线图原件二张及规划设计条件书原件。 ⑦其他附件。(会议纪要、领导批文及其他有关文件) ⑧地籍测绘成果原件一份、地籍调查表原件一份;上好坐标的1:500—1:2000地形图原件三份;属于部分转让的,还

需提供剩余土地地籍测绘成果和地籍调查表原件各一份。 ⑨土地估价报告。 2、实施阶段

将以上资料及报批方案阶段形成的资料上报,进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 3、发证阶段 ①土地登记申请书

②受让方的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报价单和成交确认书原件一份。

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红线图原件。 ⑤地价款和各种税费付款证明。

⑥由交易中心负责更换的受让方地籍测绘成果和地籍调查表原件

4、发件

①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红线图 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③国有土地使用证 二、 收费事项

根据长沙市国土资源局及直属单位行政事业性、服务性收费标准,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需支付下列费用:

① 用地管理费,由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支付,城区规划区内按9元∕平方米、城区规划外按6元∕平方米收取。

② 耕地开垦费,是经批准占用耕地但不能或不具备补充耕地条件的,及补充耕地验收不合格的非农业建设项目的单位或个人支付,水田按18元∕平方米、旱田按12元∕平方米收取。

③ 防洪保安资金,由城镇和工矿区非农业建设征用土地的单位或个人按800元∕亩收取。

④ 土地信息咨询服务费,由用地者按用地面积(含规划路幅面积)支付。面积小于10000平方米的,按0.55元∕平方米收取,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但小于20000平方米的,按0.3元∕平方米收取,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但小于50000平方米的按0.2元∕平方米收取,面积超过50000平方米的,按0.1元∕平方米收取。 ⑤ 宗地图件绘制服务费,住宅每套100平方米以内的按80元∕每套收取,100平方米以上的按100元∕每套收取。非住宅用房按120元∕每套收取。 ⑥ 土地测量费,按地籍测绘面积收取。

⑦ 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转让、抵押:按成交额计费,500万以下按3‰收取,500万—1000万的,按1‰收取,1000万以上的按0.5‰收取。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bzl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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