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设计详细要求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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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佳木斯职业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佳木斯职业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为使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资格审查

由学院学籍部门出具成绩总表,经审核完成所有教学计划规定的学科并及格率必须达到100%的学生方能进入毕业论文(设计)阶段: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工作 1、前期准备

(1)学院教务处及各系

①将《佳木斯职业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课题申报表》下发各相关系),由系组织相关教师申报毕业论文(设计)课题;经教研室讨论,系主任、学院领导批准后,以专业为单位按要求认真填写《佳木斯职业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②将确定的课题审核、汇总后公布,供学生选择。

③组织毕业班的学生学习《工作条例》,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开始前的动员工作。

④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选报毕业论文(设计)课题,并按专业填写《佳木斯职业学院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申请汇总表》,将表格返回到学院教务处。

2、过程组织

(1)组织指导教师开会,学习《条例》,布置毕业论文(设计)的有关工作安排。

(2)学院教务处将根据学生选题情况与相关院系领导和指导教师进行交换意见,依据双向选择原则,由系对学生选题情况进行合理调整与确定,并将确定结果通知学生。

(3)组织指导教师与学生第一次见面,由指导教师根据学生选题进行分组和课题辅导,提出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的要求。

三、毕业论文(设计)的检查

参照《条例》第三章及对毕业论文(设计)的规范性要求和工作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毕业答辩及成绩评定

参照《条例》的第五、六章的规定执行。 五、毕业设计工作总结

各系要对每次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总结,并将情况及时报教务处,教务处要对整体情况进行全面总结,结合《条例》和本《实施细则》提出更加完善的办法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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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流程

①公布每学期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和工作安排。 ②各系确定相关专业指导教师、拟定各自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并报教务处。 各系填写附件5、附件18 ③各系组织学生选题(自拟题需报指导教师审查、确认、签 名),根据实际情况在对学生选定的指导教师进行适当调整后再汇总交教务处。 学生填写附件7,各系填写附件6 ④指导教师根据学生选题填写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指导教师填写附件8 ⑤各系召开毕业论文(设计)动员会,指导教师与学生见面 并向学生下达任务书。 ⑥第一次检查、指导:指导教师检查学生开题情况,并予指导。 开题:学生调研,收集资料,撰写论文提纲或设计工作方案。 学生通过第一次检查、指导后,撰写论文初稿或进行初步设计。 指导教师填写附件9中相应栏目 ⑦第二次检查、指导:指导教师审阅学生论文初稿或初步设 计,提出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 学生通过第二次检查、指导,修改论文(设计)。 指导教师填表附件9中相应栏目 ⑧第三次检查、指导:学生提交论文(设计)正稿。指导教师审核学生的论文或全部设计及设计报告,使之成为定稿。 论文、设计报告打印装订(一式2份,交1份,本人保留1份),学生领取并填写“毕业论文(设计)登记表”中论文 (设计)简况。 指导教师填写附件9中相应栏目 学生填写附件10中相应栏目

⑨指导教师填写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记录表。 指导教师填写附件11 ⑩各系签收由指导教师交来的学生论文(设计)资料 11 指导教师根据检查、评审情况、程序运行情况(某些专业必须)和成绩评定标准,给出论文(设计)的过程成绩、质量初始成绩,并将学生名单和毕业论文(设计)资料及成绩记录表、成绩汇总表交教务处。 指导教师填写附件11中相应栏目 ⑿评审、答辩小组对学生论文(设计)进行最后成绩评定,并填写“毕业论文(设计)登记表”中相关栏目。 答辩小组填写附件12中相应栏目 ⒀各系同教务处、指导教师对学生论文(设计)资料进行整理。 资料收回清单见附件17 ⒁各系撰写本部门的工作总结并报教务处。 评审、答辩小组根据本专业论文(设计)情况,写出工作总结。 3

附件3:

佳木斯职业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

毕业论文(设计)是高等职业教育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在培养大学生探求真理、进行科学研究基本训练、提高综合实践能力与素质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体现。同时,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也是衡量学校教学水平、学生毕业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深化改革,规范管理,提高我校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教学质量,特制订《佳木斯职业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第一章 目的和整体要求

第一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教学目标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初步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培养优良的思想品质和探求真理的科学精神,提高综合素质。

第二条 毕业论文(设计)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能力的培养,并根据专业要求有所侧重:

1.综合运用知识能力:能将所学的知识和技能用于毕业论文(设计)中,对实际问题有较强的分析能力和概括能力;

2.应用文献资料能力:能独立检索文献资料,并恰当运用;

3.外文应用能力:能运用一门外文阅读、翻译本专业外文资料,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外文摘要;

4.技术经济分析能力:能对科技项目的课题进行初步经济分析; 5.创新能力:鼓励提出新的见解,有一定创新意识,对前人工作有改进或突破。

6.实验能力、计算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能理论联系实际,运用科学的研究方法,对工程实验问题进行分析、设计(实验)和计算,并能正确使用现有软件或根据设计题目要求编程上机;

7.设计、策划能力:能根据毕业论文(设计)要求提出研究方案,选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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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的研究方法和手段;

8.写作能力:论文书写结构完整、准确规范,语言表述清晰准确,参考文献引用正确,论文中使用的度量单位等符合国家标准。

第二章 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

第三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应符合培养目标,保证达到该专业(学科)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要求:

1.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的范围应符合学生在校所学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的实际情况,尽可能反映现代科学技术发展水平。毕业设计选题要注重课题的实用性与科学性,毕业论文的选题应注重其理论意义或实际价值。课题应尽可能结合生产、科研和实验的建设任务,促进教学、科研、生产的有机结合。

2.题目难易要适当,分量要合理,过程要完整,使学生经过努力能够完成。对于学习较好的学生,可适当加大份量与难度。

3.选题应一人一题,每个题目都必须先有充分的资料、文献、数据和规范等依据,同一科研课题多人合作完成的,参与的学生应有合理分工。

4.学校提倡各专业互相结合,不同专业的教师学生协同完成学科交叉领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开阔学生眼界,促进学科间的相互渗透。

第四条 下列情况的课题不宜安排学生做毕业设计: (1)课题偏离专业培养目标;

(2)课题范围过专、过窄或课题内容简单,达不到综合训练的目的; (3)课题范围过于宽泛或过难,在规定时间内难以完成或取得阶段成果。 第五条 毕业论文的备选课题由指导教师通过教研室讨论提出,各系负责对毕业论文(设计)的备选课题进行审查。审查后向学生公布,由学生自主选择。

第六条 课题确定后,指导教师应认真填写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于毕业设计的前一学期完成并落实到学生。同时报系备案。课题一经落实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须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变更原因,经系主任批准。

第三章 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与检查评价

第七条 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由讲师(工程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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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资历的教师不能指导毕业论文(设计),但可协助指导人员进行工作。原则上,每位指导教师同时指导学生不超过8名。

第八条 指导教师应认真负责做好指导工作。制定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并按其要求,按时进行指导、答疑等各阶段工作,按学校要求检查进度和执行情况,指导督促学生按时高质量地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

第九条 指导教师要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学生的诚信意识、勇于探求真理的精神及优良的品质。

第十条 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学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总结,并根据学生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设计(论文)质量写出评语,协助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归档工作。

第十一条 各系应加强设计报告(论文)的制度化管理,在设计论文(设计)开始以前必须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动员,组织师生学习《佳木斯职业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并明确职责要求,并分前、中、后三阶段进行检查。

(1)前期:各专业着重检查指导教师到岗情况,课题进行所必须的条件是否具备,课题安排是否合理,任务书是否下达到每一个学生。

(2)中期:各系组织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着重检查学风、工作、教师指导情况及设计(论文)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采取必要、有效的措施解决存在问题。各专业中期检查应有书面记录并报教务处备案。

(3)后期:进行最终评审及答辩前各专业着重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查。根据任务书及设计报告(论文)规范化要求,检查学生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组织对毕业论文(设计)文字材料的形式检查及软、硬件成果的验收。

第十二条 学生根据指导教师下达的任务书,完成设计(论文)各环节的任务:

a. 撰写开题报告、设计方案或论文提纲; b. 开展调研、查阅文献资料; c. 开展有关实验及数据分析; d. 撰写设计(论文); e. 论文(设计)评审或答辩;

f. 按要求将毕业设计(论文)成果、资料、电子盘等有关材料整理、装订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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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交院(系)教务办。

第十三条 学生必须严格遵守纪律,在指导教师指定的地点和时间进行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写作工作。未向指导教师和班长请假,因事、因病等原因原则上作为旷课处理。凡随机抽查三次不到者,评分降低一级。累计旷课时间达到或超过全过程1/3者,取消评审或答辩资格,并按“不及格”处理。

第四章 毕业论文(设计)的评审及答辩

第十四条 毕业论文(设计)完成以后,提交学院进行评审,选出优秀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答辩。答辩资格由各教研室根据毕业论文(设计)规范化要求组织审查。

第十五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评审、答辩的组织工作由各系整体负责。各专业成立评审或答辩小组。评审及答辩小组人数以3~7名具有指导教师资格的成员组成。

第十六条 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应由评审、答辩小组一名或一名以上教师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详细评阅,写出书面评阅意见,并根据课题涉及的内容和要求,以有关基本概念、基本理论为主,准备好不同难度的问题,拟在答辩中提问选用。

第十七条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时间安排一般为:学生讲解15~20分钟,教师提问10~20分钟左右。不参加答辩的毕业论文(设计)直接由评审小组裁定成绩。

第十八条 优秀毕业设计报告(论文)的评定由指导教师推荐,在专业或系的范围内进行大组公开答辩,根据答辩情况确定学生成绩。

第五章 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与材料归档

第二十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以学生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业务水平、工作态度、设计报告(论文)和图纸、实物的质量以及总体情况为依据。

第二十一条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采用五级记分制(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和评语相结合。成绩的评定由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评审小组分别评定成绩,再按加权求和后折算。

第二十二条 成绩的评定必须坚持标准,从严要求。“优秀”成绩的比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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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掌握在15%左右,不超过20%;“优秀”和“良好”的比例控制在50%以下,“及格”和“不及格”成绩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15%。凡工作态度差或未完成规定任务的学生,应从严评分,不得降低要求。具体评分标准由教务处另行规定。

第二十三条 设计报告(论文)成绩在评定全部结束后,经教研室审定,系领导批准,评定成绩报教务处备案。个别成绩评定稍超出控制比例的应书面说明原因,并报教务处审定。

第二十四条 毕业论文(设计)结束后,各系必须认真写出书面总结,总结的内容包括:

①毕业论文(设计)基本情况(包括任务完成情况、成果、成绩评定、突出的指导教师及学生情况,主要工作经验等)

②执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③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有显著效果的做法,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第二十五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资料保存

毕业论文(设计)、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图纸及软、硬件成果由各系自行保存,保存期三年。对于能够数字化保存的部分,应集中刻录成光盘保管。

第六章 其它

第二十六条 为了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每年按3%的比例开展创新毕业论文(设计)评选活动,同时,将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工作,学校将对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获奖的学生和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进行表彰。

第二十七条 优秀毕业论文(设计)选编工作。每年教务处根据各系推荐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审阅修订后,按照毕业论文(设计)规范化的要求和格式,统一装订成册,以便于存档、交流和学生查阅文献。

第二十八条 教务处负责总体协调全校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并负责依据本条例制定毕业论文(设计)评分办法和格式规范等方面的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 对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实行指导教师责任制,凡因指导教师把关不严或指导不力而出现毕业论文(设计)剽窃、抄袭等弄虚作假问题的,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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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教学事故处理。触及有关法律、法规时,按相关法律、法规或制度处理。

第三十条 本条例授权教务处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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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标准

成绩类别 评定依据与标准 备 注 1.依据: (1)学生的完成态度和投入的时间、精力情况。 论文(设计)过程成绩 (2)学生接受指导的情况和独立分析、完成情况。 (总分30分) (3)学生运用基本技能获取、利用信息的情况。 2.标准: 大致分上、中、下三档,上档24-30分;中档18-23分;下档0-17分; 由指导教师评定。 1.依据: (1)论文(设计)的理论运用与分析的正确性和实践证实情况。 论文(设计)质量成绩 (总分70分) (2)论文(设计)的创新情况。 (3)论文(设计)结构的合理和条理清晰情况。 (4)论文(设计)的规范性情况。 2.标准: 大致分上、中、下三档,上档56-70分;中档42-55分;下档0-41分。 两项成绩相加后≥90分的为“优”; 80分≤总评成绩<90分为“良” ;70分≤总评成绩<80分为“中” ;60分≤总评成绩<70分为“及格” ;总评成绩<60分为“不及格”。 由指导教师评定 总 评 成 绩 (满分100分) 注:1、论文(设计)过程成绩低于18分的学生不能提交论文(设计)。 2、专业指导教师在审核中发现质量问题或违纪情况,要进行成绩调整或相应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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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指导教师资格审查表

填表日期: 姓名 所在部门 职称 所学专业 学历 拟指导专业 教师主要工作经历及科研成果: 教师签字: 系审核意见: 系主任签字: 教务处审批意见: 教务处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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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佳木斯职业学院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汇总表

系 别: 年级、专业: 填表日期:

序号 学 号 姓 名 论文(设计)题目 指导老师 类型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注:按专业、年级、层次填写,不同专业不能填在同一张表上。 填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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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职业学院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表

系别、班别: 姓名 题 目: 自拟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学生,还需填写下列栏目 目 标: 主要内容及相关技术(≥500字): 学号 年级、专业 已有的准备工作: 参考资料: 指导教师审查意见: 指导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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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职业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学生姓名 指导教师 学号 职称 年级专业 联系电话 (E-mail) 论文(设计)题目 任务目的与要求 参考资料 进度安排 年 月 日起到 月 日止,共计 周。具体安排如下: 1、搜集资料及论文提纲或设计方案确定: 2、完成论文初稿或初步设计: 3、撰写论文正稿或设计报告及全部设计: 4、预答辩并提交论文(设计)资料: 5、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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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9

佳木斯职业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检查情况记录表

系、分院: 学生姓名: 学 号: 专 业: 年 级: 题 目: 指导教师: 检查指导 顺序号 检查、指导内容 检查、指导意见 指导老师 签名 检查、指导 时间 检查学生的论文第一次 提纲或设计方(开题检查) 案,提出修改、 完善的指导性意见 审阅学生论文初第二次 稿或初步设计,(初稿检查) 提出修改、完善的指导性意见 审核学生完成的第三次 论文(设计)正(正稿核定) 稿和提出定稿意见 附件10

附件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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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0

毕业论文(设计)登记表

论文(设计)题目: 系 别: 年 级: 学 生 姓 名: 学 生 学 号: 指 导 教 师: 专 业 负 责 人:

佳木斯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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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 表 说 明

一、《毕业论文(设计)简况》由学生本人填写。内容包括:毕业论文(设计)的依据、原理、过程和内容简介;自己通过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后的收获、体会及论文(设计)存在的问题。

二、《指导教师评语》内容包括:学生的工作态度和投入时间、精力情况;运用基本技能获取、利用信息的情况;学生对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分析、解决问题和进行创新的能力;论文(设计)的质量情况。

三、《评审、答辩教师评语》内容包括:论文(设计)的质量、论文(设计)表述的正确性、合理性和规范性;主线和重点的把握情况;所学知识的融合情况;回答问题的准确度、完整度和速度。

四、填写时一律用钢笔,字迹清楚,内容简明扼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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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一、毕业论文(设计)课题: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内容与要求: 三、参考资料: 四、毕业设计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进度安排: 周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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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预定目标及检查方式

毕 业 论 文 (设 计) 简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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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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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对学生完成论文(设计)的评语及相应成绩: 成绩类型 过程成绩 (满分30分) 质量成绩 (满分70分) 指导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得分 评审、答辩小组答辩评语及相应成绩: 成绩类型 质量复审成绩 (总分100分) 评审、答辩教师(签名): 评审、答辩组长(签名): 得分 年 月 日 系意见: 总评成绩: 成绩等级: 系公章: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评审、答辩小组抽查情况及结论: 评审、答辩小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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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1

佳木斯职业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记录表

系 别 : 学号 姓名 时间 专业年级 论文(设计)题目 指导教师对学生论文(设计)的评语: 成绩: 等级: 指导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评审小组审核情况及结论: 专业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学院意见: 公章: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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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

佳木斯职业学院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

年级、专业: 经办人: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学 号 姓 名 题 目 成绩 等级 教务处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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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职业学院 毕 业 论 文(设 计)

论文设计题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指 导 老 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 生 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 生 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专

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系 别 、 班 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佳木斯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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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规范要求

1.封面 (使用统一封面,样式见附件)。 2.标题:要求简要、明确,一般不超过20字。 3.目录。

4.摘要:简要概括论文的观点和主要内容。中文摘要在300字左右,英语专业的外文摘要在250个实词左右。

5.关键词:3-5个。 6.引言或绪论。

7.正文:按章节层次排布。正文中的图和表按章编号置于相应位置。 8.结论。

9.致谢(必要时)。 10.参考文献:

列出3篇以上的参考文献或论文所在网址。格式要求如下: ①著作: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时间、页码。 ②论文:作者、论文篇名、刊号、年、卷(期)、页码。

毕业论文(设计)正文小4号字,采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某些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还需提供相应的程序设计清单及软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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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4

毕业论文(设计)程序运行测试表

系、分院 学 号 毕业 设计 题目 测评 内容 姓 名 测试时间 组 长 评审小组 成 员 1、软件 2、硬件 3、系统 4、其它 测评方法简述 测评项目记录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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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5

学 生 须 知

1.学生应认真学习《工作条例》、《工作规范》,根据个人学习情况和相对熟悉或感兴趣的专业内容,从学院公布的选题一览表中选定论文(设计)题目,也可自拟题目。

2.学生可与学院安排的指导教师联系毕业论文(设计)相关事宜。 3.学生须填报的资料参见附件十六。

4.严格按照学院每学期公布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的通知”和指导教师下达的《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的要求,依照《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流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

5.不许抄袭,不许请人代完成,不得将他人文章简单拼凑。

6.毕业生遵照统一规定时间安排,参加学院组织的论文检查和提交论文(设计)资料。过程成绩合格后,按时填写《毕业论文(设计)登记表》(统一发放,样式见附件十)。

7.学生因私、因病等原因不能按时进行毕业论文(设计)或评审、答辩,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系核实、批准、报教务处备案后,随下一批学生进行。

8.每位学生在规定的完成学业年限内最多允许参加两次毕业论文(设计)和评审,且第二次参加须按有关规定缴纳重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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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6

毕业论文(设计)学生须提交材料清单

1) 毕业论文正稿或设计报告(有毕业设计的要附毕业设计源程序光盘); 2) 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附件8); 3) 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表(附件7) 4)毕业论文(设计)登记表(附件10);

5) 毕业论文(设计)各次检查情况记录表(附件9); 6) 毕业设计程序运行项目测试表(附件14); 7)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记录表(附件11); 8)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附件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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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7

毕业论文(设计)存档材料清单

1) 毕业论文正稿或设计报告(有毕业设计的附毕业设计源程序光盘); 2) 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附件8); 3) 毕业论文(设计)登记表(附件10);

4) 毕业论文(设计)各次检查情况记录表(附件9);5) 毕业设计程序运行项目测试表(附件14); 6)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记录表(附件11); 8)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附件13)。

9)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汇总表(附件6) 10)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汇总表(附件18)11)指导教师资格审查表。(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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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8

佳木斯职业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汇总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姓名 性别 职称 专长(专业) 所在系部 30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bw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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