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培训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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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市昌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安全

教育培训会议纪要

时间:2015年3月21日 地点:办公室 主持人:葛成芳 主要内容:

1 安全生产布署

1.1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1.1.1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轻伤频率控制在3‰以内;无重大机械

设备与火灾事故。

1.1.2文明施工目标:争创文明达标工地。 1.1.3消防指标:消除现场消防隐患。 1.1.4安全管理达标。

1.1.5环境与职业健康指标:固体废弃物集中排放率95%,员工职业健康检测按公司规定办理。

1.2安全、环境管理方针和原则

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原则:“先防护后施工,不防护不施工”;“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创绿色环境,建文明氛围”。 1.3安全组织保证体系

组织以项目经理为首,由生产经理、安全、环保部长、总工、工长、各专业组等各方面的管理人员组成安全保证体系。成立施工现场建立安全文明施工领导小组。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和省市及企业安全生产法规。发展“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

1.3.1施工现场建立安全文明施工领导小组 组 长:葛成芳 副组长:葛长亮

组 员:葛刘庆、李用喜、宋俊国

1.3.2项目设安环部,有专职安环员2名,其中葛成芳为安环部长,负责项目的全面安全、环境管理工作;安环员负责现场日常安全施工巡视和检查工作、施工现场文明、环境、施工平面布置图的管理及现场垃圾清运工作。劳务承包队的兼职安全员负责外包队的安全施工、环境卫生及管理。 1.3.3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进入施工现场应戴安全帽,系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m以上的高处、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或工具等物件。

?各种电动设备应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才可启动使用。 ?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摆弄机电设备。

?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性能应完好,扒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1.4安全施工保证措施

贯彻管施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安全工作要常抓不懈,由项目生产经理牵头严格执行国家及河南省有关现场安全管理条例及方法。

建立严格的安全教育制度,坚持入场教育、坚持每周按班组召开安全教育研讨会、增强安全意识、使安全工作落实到广大职工上。新进场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教育、项目教育、班组教育。

强化法制观念,严格执行安全工作文字意识,双方认可,坚持特殊工种持安全操作证上岗制度。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胸前都必须佩戴安全上岗证,证明已经受过安全教育,考试合格。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

杜绝“三违”,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对于各种外架、大型机械安装实行验收制,验收不合格一律不允许使用。

建立定期安全大检查制度,经理部每月底组织各部门、分包方对现场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于日常检查,发现危急情况应立即停工,及时采取措施排除险情。并同时督促由劳务层组织对自身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的各种自我检查,自我检查要做到经常性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

发生事故要立即向上级报告,不得隐瞒不报,并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四不放过”是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做到“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验收人”。

必须把好安全生产措施关、交底关、教育关、防护关、检查关、改进关。 现场不准使用童工,对未成年工,不得安排从事有毒有害作业及特别繁重的体力劳动,禁止安排加班加点和夜班工作。

建设部规定:“严禁酒后上班”。 安全标识要按国家规定标识规范和到位。 1.5完善和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一项目应建立以下主要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检查制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 ?安全生产奖惩制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防火管理规定 ?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施工现场卫生管理制度 1.6遵守施工现场一般安全规定

(1)参加施工的工人,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服从指挥。

(2)架子工、电工、焊工、起重工、起重司机(指挥)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方可独立操作。

(3)按规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防护用具与安全防护设施,临街及下方人行道与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它隔离设施。距地面2m以上作业架子或操作平台要有防护栏杆及挡脚板或安全网。施工的通行道、脚手架、工作台、梯子、工具、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4)施工现场的洞、坑沟、进出口、升降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及阳台外侧边、框架楼层周边、层面临边、楼梯和走道两侧边、吊台两侧边等危险处应有防护措施和明显安全标志,夜间临人行道的坑洞应有红灯示警。 (5)坑槽施工,应经常检查边壁土质稳固情况,发现异常,人员要迅速撤离,并向主管领导报告,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6)机械、电气设备操作人员严格按规程操作,非专业人员严禁接触机械、电气设备。

(7)从事高空及特种候作业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有不适宜该项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该项工作。施工现场不得使用童工及老弱病残劳务工。 (8)操作时衣着要灵便、扣紧,思想集中,不得违章冒险作业,禁止在危险区域站立、通行。进出施工现场要走安全通道。

(9)高处作业所有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

(10)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6级以上、大雨、雾、雪等)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与起重作业。

(11)梯子不得缺挡,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梯档间距不超过40cm,单梯斜度75°±5°为宜。

(12)现场取暖用火必须满足防火安全要求,并防止一氧化碳中毒。 (13)做到施工现场整洁、文明生产。

(14)严禁紧靠围墙堆放建筑原材料、半成品、设备和挖出的余土等。 (15)有权拒绝上级的违章指挥和不交待安全技术措施生产指令。 (16)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病者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17)起重物下方,人员不得停留和通行。

2. 各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2.1土方工程

(1)土方开挖前应制定边坡支护方案和土方开挖方案,以上方案必须经监理公司业主批准后方可实施。

(2)土方开挖速度不能太快,开挖过程中应对周围建筑物及支护进行观测,并将所观测成果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3)开挖过程中,现场应有人指挥,夜间必须有足够的照明,避免翻车。 (4)挖土作业严禁采取掏挖方法,基坑内作业应严格戴好安全帽。 (5)基坑回填土时,应先检查边壁是否安全可靠,用小车向槽内回填土时,不得撒把,拆除支撑应与回填进行协调一致。

(6)使用电动打夯机时,应有专人护线,并保证随时都能实行电源隔离。操作人员应穿戴好绝缘手套、绝缘靴。配电箱、开关箱应放置在安全、防雨适宜的地点,打夯时严防砸着电线、非电工、机械工、禁止检修机电设备。

(7)进入较深的基础工程施工,应搭设有护身栏杆的的安全通道,斜道板上的防滑条间距不得大于30cm,坡度不得大于1:3。

(8)在深基础及地下室或潮湿处所使用的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 2.2砌筑工程

(1) 在操作之前应检查操作环境是否符合要求,道路是否畅通,机具是否完好,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是否齐全,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才可施工。

(1)墙身砌体高度超过地坪1.2m以上时,应搭设脚手架,在一层以上或高度超过4m时,采用里脚手架支搭安全网,若采用外脚手架应设护身栏杆和挡脚板后方可砌筑。

(2)脚手架上堆料不得超过规定荷载,堆砖高度不得超过三皮砖,同一块脚手板上的操作人员不应超过2人。

(3)不准站在墙顶上划线、刮缝和清扫墙面或检查大角垂直等工作。 (4)不准用不稳固的工具或物体在脚手板面垫高操作,更不准在未经加固的

情况下,在一层脚手架上随意再叠加一层,脚手板不允许出现空头现象,不准用2×4cm木料或钢模板作立人板。

(5)砍砖时应面向外,注意碎砖跳出伤人。

(6)使用于垂直运输的吊笼、绳索具等,应满足负荷要求,牢固无损,吊运时不得超载。并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

(7)用起重机吊砖要用砖笼,吊砂浆的料斗不能装得太满,吊件回转半径范围内不得有人停留。

(8)砖料运输车辆两车前后距离平道上不小于2m,坡道上不小于10m,装砖时应先取高后取低处,防止倒塌伤人。

(9)人工垂直向上或往下传递砖块,架子上的站人板宽度应不小于60cm。 2.3楼地面工程安全技术

(1)进入现场应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2)操作时应穿胶鞋,以免水泥烧脚。

(3)夜间施工地面要有足够的照明,不得随便移动临时照明线,也不要把衣物等挂在电线上。

(4)在室内推运输小车时,特别是在过道中拐弯时要注意小车把挤手。 (5)清理楼地面的垃圾杂物等,不准由窗户、阳台、井道随意向下抛掷。 2.4.抹灰工程

※外檐装饰抹灰工程安全技术: (1) 进入现场应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2) 高处作业时,应检查脚手架是否牢固,特别是在大风及雨后作业。 (3) 对脚手板不牢和跷头板等及时处理,要铺有足够的宽度,以保证手推车运

砂浆时的安全。

(4) 在架子上工作,工具和物料要放置稳当,不允许随便乱扔。 (5) 用塔吊上料时,要有专人指挥,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时暂停作业。 (6) 严格控制脚手架施工荷载。

(7) 砂浆机应有专人操作维修、保养、电器设备应绝缘良好并接地。

(8) 不准随意拆除、斩断脚手架软硬拉结,不准随意拆除脚手架上的安全设施,

如妨碍施工应经施工负责人批准后,方能拆除妨碍部位。 ※室内水泥砂浆抹灰工程安全技术: (1) 进入现场应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2) 室内抹灰使用的木凳、金属支架应搭设牢固,脚手板高度不大于2m,架

子上堆放材料不得过于集中,存放砂浆的灰斗、灰桶等要放稳。 (3) 搭设脚手不得有跷头板,严禁脚手板支搭在门窗、暖气管道上。 (4) 操作前应检查架子,高凳等是否牢固,不准用2×4、2×8木料(2m以上

跨度)、钢模板等作为立人板。 (5) 搅拌与抹灰时,防止灰浆溅入眼内。 2.5门窗安装工程安全技术

(1) 进入现场应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2) 经常检查所用工具是否牢固,防止脱柄伤人。

(3) 安装上层窗扇,不要向下乱扔东西,工作时注意脚踩稳,不要向下看。 2.6钢筋砼过程与模板的安装与拆除安全。 (1)钢筋过程

1)展开盘圆钢筋时,必须卡牢,以防回弹伤人。

2)拉直钢筋时,地锚要牢固,卡头要卡紧,并在2m区域内严禁行人。 3)人工断料时,工具必须牢固,并注意打锤区域内不得站人。切断小于60mm长的短钢筋,应用钳子夹牢,严禁手扶。

4)制作成型钢筋时,场地应平整,工作台要稳固,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各机械设备的动力线应用钢管从地坪下引入,机壳应有保护零线。

5)多人运送钢筋时,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递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在建筑物内的钢筋要分散堆放。

6)在高空、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无操作平台应拴好安全带。

7)绑扎立柱、墙体钢筋,严禁沿骨架攀登上下。当柱筋高在4m以上时,搭设

工作台,4m以下时,可用马登或在楼地面上绑扎再整体竖立,已绑好的柱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倾倒。

8)绑扎、挑檐、外墙、边柱钢筋时,应搭设外挂架悬挑架,并按规定挂好安全网。

9)起吊钢筋时,下方禁止站人,待骨架降落至距安装标高1m以内方准靠近,并等就位支撑好后,方可摘钩。

10)冷拉钢筋时,卷扬起前应设置防护挡板。或将卷扬机与冷拉方向成900,且应用封闭式的导向滑轮,冷拉场地应禁止人员通行或停留。

11)冷拉钢筋应缓慢均匀,发现锚卡具有异常,要先停车,放松钢筋后,才能重新进行操作。 (2)模板安装

1)模板安装必须按模板施工设计进行,严禁任意变动。

2)下层楼板结构的强度,当达到能承受上层楼板、支撑和新浇混凝土的重量时,方可进行。否则下层楼板结构的支撑系统不能拆除,同时上下支柱应在同一垂直线上。

如采用悬吊模板、杵架支模方法,其支撑结构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3)当层间高度大于5m时,顺两层支架立柱间应铺设垫板,且应平整,上下层支柱要垂直,并应在同一垂直线上。

4)模板及其支撑系统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临时固定设施,严防倾覆。 5)支柱全部安装完毕后,应及时沿横向和纵向加设水平撑和垂直剪刀撑,并与支柱固定牢靠。当支柱高度小于4m时,水平撑应设上下两道,两道水平撑之间,在纵、横向加设剪刀撑,然后支柱每增高2m再增加一道水平撑。水平撑之间还需增加剪刀撑一道。

6)支模应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7)支设4m以上的立柱模板和梁模板时,应搭设工作台,不足4m的,可使用马登操作,

不准站在柱模板和梁模板上行走,更不允许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8)墙模板在未装对拉螺栓前,板面要向后倾斜一定角度并撑牢,以防倒塌。安

装过程要随时拆换支撑或增加支撑,以保持墙模处于稳定状态。模板未支撑稳固前不得松动吊钩。

9)安装墙模板时,应从内、外墙角开始,向相互垂直的两个方向拼装,同一道墙(梁)的两侧模板应同时组合,以便确保模板安装时的稳定,当墙模板采用分层支模时,第一层模板拼装后,应立即将内、外钢楞、穿墙螺栓、斜撑等全部安设紧固稳定。当下层模板不能独立安设支承件时,必须采取可靠的临时固定措施,否则严禁进行上一层模板的安装。

10)用钢管和扣件搭设双排立柱支承梁模时,扣件应扣紧,且应抽查扣件螺栓的扭力矩是否符合规定,不够时,可放两个扣件与原扣件挨紧。横杆步距按设计规定严禁随意增大。

11)平板模板就位时,要在支架搭设稳固,板下横楞与支架连接牢固后进行。 12)五级以上大风,应停止模板吊运作业。 (3)模板拆除

1)拆除时应严格遵守“拆模作业”要点的规定。

2)高处、复杂结构模板的拆除,应有专人指挥和切实的安全措施,并在下面标出工作区,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作业区。

3)工作前应事先检查所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搬手等工具必须用绳链系挂在身上,工作时思想集中,防止钉子扎脚和从空中滑落。

4)遇六级以上大风时,应暂停室外的高处作业。有雨、雪、霜时应先清扫施工现场不滑时再进行工作。

5)拆除模板一般应采用长撬杠,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正拆除的模板上。 6)已拆除的模板、拉杆、支撑等应及时运走或是妥善堆放,严防操作人员因跌空、踏空而坠落。

7)在混凝土墙体、平板上有预留洞时,应在模板拆除后,随时在墙洞上做好安全护栏,或将板的洞盖严。

8)拆模间隙时,应将已活动的模板、拉杆、支撑等固定牢固,严防突然掉落、倒塌伤人。

9)拆除基础及地下工程模板时,应先检查槽(坑)土壁的情况。发现有松软、龟裂等不安全因素时,必须在采取防范措施后,方可下人作业,拆下的模板和支承杆件不得离槽(坑)上1m以内堆放,并随拆随运。

2.7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 高处作业的定义: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在高处作业中凡从事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操作平台及交叉等项作业时,都须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有关规定执行。 (2)高处作业的要求。

1)高处作业要设置安全标志,张挂安全网,并逐级作好高处作业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防护设施、否则,不得进行施工。

2)高处作业时,每年要进行一次体格检查,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病、癫痫病等不适合从事高处作业售货员的人员,不可安排从事此类工作。

3)高处作业时,要衣着灵便,但决不可赤膊裸身。脚下要穿软底防滑鞋,决不得穿拖鞋、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操作时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4)高处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5)施工过程中,若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设施有缺陷或隐患,务必及时报告并立即处理解决,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到,任何人不得毁损或擅自移位和拆除。确因施工需要而暂时拆除或移位的都要报经安检部门后才能动手拆除,并在工作完毕后即行复原。

(3)作业前,要对脚手架、工作台、通道、梯子、吊架、设备、工具等进行检查,确认完好,才准投入使用。发现缺陷隐患,应及时整改或报告领导处理。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4)攀登和悬空作业人员及搭设架子与安全设施的人员,要经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5)施工作业场所有可能坠落的物体应清理,拆除或加以固定,所用物料应堆放平衡,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拆卸下来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除,不得任意乱放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6)雨雪天进行高空作业,必须采取防滑、防寒、防冻措施,及时清除冰、霜、雪。

(7)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

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立即恢复。

(8)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临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2.8安全网、安全帽与安全带的安全技术要求

(1)安全网的材料要求:要求其比重小强度高,耐磨性好,延伸度率大和耐久性较强,此外还应有一定的耐气候性能,受潮受湿后其强度下降不太大。同一张安全网所有网绳都要采用一种材料,所有材料的湿干强力不得低于75%,禁止使用材料为丙纶的安全网。每张安全平网的重要一般不宜超过15kg,并要能承受800N的冲击力。 (2)安全网的尺寸

1)平网量最小伸出作业点2m以上,因此平网的最上宽度为8m 2)立网起的作用与防护栏杆类似,其最低高度应为1.2m。 3)安全网网目边长不得大于10cm (3)边绳、系绳、筋绳和网绳。

1)边绳的直径必须是网绳直径的两二倍以上,并不能低于7mm。

2)平网边绳和系绳断裂强力不能低于7354.5 N,立网不能低于2941.8N。 3)筋绳抗拉强力不超过2941.8N,两根筋绳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30cm。 4)网绳的断裂强力一般为1470.9N—1961.2N 5)安全网使用前必须经过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安全帽

1)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都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作业中不得将安全帽脱下。正确戴安全帽必须注意两点:一是安全帽由帽衬和帽壳部分组成,帽衬和帽壳不能紧贴,应有一定的间隙(帽衬顶部间隙为20~50mm,四周为5~20mm);当有坠物落到安全帽壳上时,帽衬可到缓冲作用,不使颈椎受到伤害,二是必须系紧下颚带;当人体发生坠落时,由于安全帽戴在头部,起到对头部的保护作用。

2)安全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2811《安全帽》的规定。

3)戴安全帽的高度为:帽箍底边至人头顶端的垂直距离为80-90mm,安全帽必

须能承受5000N的冲击力。

4)要正确使用安全帽,要扣好帽带,调整好帽衬间距(一般为4—5cm)。 5)购买安全帽,必须检查是否备有产品检验合格证,不准购买和使用不合格品。 (6)安全带

1)安全带应符合国家标准GB6095—80《安全带》规定的安全带的构造形式、材料、技术能和使用保管上的要求等。

2)高处作业人员,在无可靠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必须先挂牢后再作业,不系安全带是违法的、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准将绳打结使用,也不准将挂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钩子应挂在连接环上,当发现有异常时要立即更换,换新绳时要加绳套,使用3m以上的绳要加缓冲器。 3)在攀登和悬空等作业中,必须佩戴安全带并有牢靠的挂钩设施。

4)安全带不使用时要妥善保管,不接触高温、强酸、强碱或尖锐物体,使用频繁的绳要经常做外观检查,使用两年后要做抽检,抽验过的样带要换新绳。安全带的检验应按GB6096—85《安全带检验方法》进行,不得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产品。

2.1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1)施工必须按方案和规范JGJ46—200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技术规范》。凡直接从事带电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2)施工现场的临时变电所应为现场施工专用,不得与(低压)外电线路联络。 (3)临时变电所的进线侧额定电压不宜高于10kv变电所内应设置砂箱和绝缘灭火器,变电器室应有防水、排水措施。

(4)电缆配电路采用埋地和架空两种方法。埋地电缆应敷设与专用电缆沟槽内并每隔30m设“下有电缆”的提醒标志。

(5)室内配电线路和由绝缘导线、瓷瓶(塑料)夹等组成。接户线在档柜内不得有接头,进线外离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cm。

(6)现场电气设备使用必须有合格证和经安全部门检查认可,电气设备必须按规定和要求接地。

(7)现场电气设备必须在线路上设漏电保护器,逐级设置,逐级保护。

(8)施工中不得在高压线下施工,搭设作业棚或堆放物件、材料及杂物等,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高压架空线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塔吊的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架空线路的边线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4m。对达不到上述安全距离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措施包括:屏障、遮栏、围栏、保护网以及标志牌等,护防设施的搭设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高压线路额定电压(KV) 线路边至棚栏的安全距离 屋内 屋外 1—3 82.5 95 6 85 95 10 87.5 95 35 105 115 60 130 135 110 170 175 线路边至网状遮栏的安全距离 屋内 屋外 17.5 30 20 30 22.5 30 40 50 65 70 105 110 ① 电钻和电锤为40%断续工作制,不得长时间连续使用。

② 作业孔径在25mm以上时,应有稳固的作业的平台,周围应设有栏杆。 11)使用瓷片切割机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 作业时应防止杂物、泥尘混入电机内,并应随时观察机壳温度,当机壳温度过高及产生炭刷火花时,应立即停机检查处理。

② 切割过程中用力应均匀适当,推进刀片时不得用力过猛,当发生刀片卡死时,应立即停机,慢慢退出刀片,应在重新对正后方可再切割。 12)使用角向磨光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 砂轮应选增强纤维树脂型,其安全线速度不得小于80m/s。配用的电缆与插头应具有加强绝缘性能,并不得任意更换;

② 磨削作业时,应使砂轮与工作面保持15°~30°的倾斜,并不得横向摆动。 13)使用电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 作业前先根据钢板厚度调节刀头间隙量;

② 作业时不得用力过猛,当遇刀轴往复次数急剧下降时,应立即减少推力。 14)使用射钉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 严禁用手掌推压钉管和将枪口对准人。

② 击发时,应将射钉枪垂直压紧在工作面上,当两次扣动扳机,子弹均不击发

时,应保持原射击位置数秒后,再退出射钉弹;

③ 在更换零件或断开射钉枪之前,射枪内均匀不得装有射钉弹。 15)使用拉铆枪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 被铆接物体上的铆钉孔应与铆钉滑配合,并不得过盈量太大。

② 铆接时,当铆钉枪轴未拉断,可重复扣动扳机,直到断为止,不得强行扭断或撬断。

③ 当作业时,接铆头子或并帽若有松动,应立即拧紧。 (6)塔吊

1)塔吊的安装和拆除应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且装拆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3)起重机拆除前,应按照出厂有关规定,编制拆装作业方法、质量要求和安全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为拆装作业技术方案,并向全体作业人员交底。

2)起重机塔身升降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 升降作业过程,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看电源,专人操作液压系统,专人拆装螺栓。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平台。操纵室内应只准确性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信号;

② 升降应在白天进行,特殊情况需在夜间作业时,应有充分的照明; ③ 风力在四级及以上时,不得进行升降作业。在作业中风力突然增大达到四级时,必须立即停止,并应紧固上、下塔身各连接螺栓;

④ 顶升前应预先放松电缆,其长度宜大于顶升总高度,并应紧固好电缆卷筒。下降时应适时收紧电缆;

⑤ 升降时,必须调整好顶升套架滚轮与截身标准节的间隙,并应按规定使起重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并将回转机构制地动住,当回转台与塔身标准节之间的最后一处连接螺栓(销子)拆卸困难时,应将其对角方向的螺栓重新插入,再采取其它措施。不得以旋转起重臂动作来松动螺栓(销子); ⑥ 升降时,顶升撑脚(爬爪)就位后,应插上安全销,方可继续下一动作; 升降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扭力紧固,液压操纵杆回到中间位置,并

3.10防火安全措施

(1)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和管理

1)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施工现场放置消防器材处,应设置明显标志,夜间设红色警示灯,消防器材须垫高放置、周围3m内不准存放任何物品。 2)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3)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烧堆放、仓库、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域。

4)施工现场的道路应畅通无阻,夜间应设照明,并加强值班巡逻。 5)不准在高夺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6)土建开工前应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与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消防栓、砂、铁锹等。

7)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10m,易燃易爆物品距离不得小于30m。

8)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m。

9)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完整而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10)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①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者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工作业;施工现场明火作业,操作前必须办理用火证,经现场有关部门(负责人)批准,并经现场有关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做好防护措施并派专人看火(监护)后,方可操作,用火证应限当天本人在规定地点使用。 ③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④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有易燃、易爆物时,不得进行焊、割;

⑤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或未排除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⑥用可燃材料做保温层、冷却层、隔间、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的前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⑦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⑧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和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之前,不准焊、割。

⑨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⑩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11)冬季施工采用煤炭取暖,应符合防水要和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2)施工现场火灾事故的管理

1)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以最快的速度组织抢救。

2)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并会同消防单位进行现场斟察工作。

3)施工现场电气发生火情时,先切断电源,再使用砂土、二氧化碳、“1211”或干粉灭火器灭火,不得用水及泡沫灭火器进行灭火,以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4)每日作业完毕后或焊工离开现场时,必须确认用火已熄灭,周围已无隐患,电闸已拉下,门已锁好,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焊、割作业不准与油漆、喷漆、木材加工等易燃、易爆作业同时上下交叉进行。高处焊接下方应设专人监护,中间应有防隔板。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区、特别是在易燃、易爆区物周围、严禁吸烟。

(3)施工现场仓库的防火 1)易燃仓库的设置

①易着火的仓库应设在水源充足、消防车能驶到的地方,并应设在下风方向。

②易燃露天仓库四周应有不小于6m的平坦空地作为消防通道,通道上禁止堆放障碍物。

③贮量大的易燃仓库,应设两个以上的大门,并应将生活区、生活辅助和堆场分开布置。

④有明火的生产辅助区和生活用房与易燃堆垛之间,至少应保持30m的防火距离。有飞火的烟囱应布置在仓库的下风地带。

⑤易燃仓库堆料场与其他建筑物、铁路、架高电线的火间距,应按《建筑

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⑥易燃仓库堆料场应分堆垛和分组设置,每个堆垛面积为:木材(板材)不得大于300m2,稻草不得大于150m,锯末不得大于200m2堆垛与堆垛之间应留3m宽的消防通道。

⑦对易引起火灾的仓库,应将库房内、外按每500m2的区域分段设立防火墙,把建筑平面划分为若干个防火单元,以便考虑失火后阻止火势的扩散。 2)贮存

①对贮存的易燃货物应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②稻草、锯末、煤等材料的堆放垛,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并应经常注意堆垛内的温湿度变化。发温度超过380C,或水分过低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其自然起火。

③在易燃物堆垛附近不准生火烧饭,不准吸烟。 (4)易燃仓库的装卸管理

1)拖拉机不准进入仓库,堆料场进行装卸作业,其他车辆进入仓库或堆料场装卸时,应安装符合要求的火星熄灭器。

2)在仓库或堆料场进行吊装作业时,其机械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防产生火星,引起火灾。

3)装过化学危险的车,必须在清洗干净后方准装运易燃和可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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