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理工大学新校区三期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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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理工大学新校区三期建设项目

建筑设计方案招标

资格预审文件

招标人:长沙理工大学

日期:2006年7月27日

第一部分 资格预审须知

1、引言

长沙理工大学新校区三期工程项目已经湖南省发改委批准立项,并具备方案设计招标条件。为此长沙理工大学拟通过面向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优秀的、具有丰富的教育建筑设计经验的设计单位承担长沙理工大学新校区三期工程项目的设计任务。现热忱欢迎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设计单位报名参加资格预审。

1.1 项目概况 1.1.1项目名称:

1)、长沙理工大学新校区工科一号楼; 2)、长沙理工大学新校区工科二号楼; 3)、长沙理工大学新校区建筑艺术馆; 1.1.2项目性质:公用事业项目 1.1.3项目批准文号:

1.1.4项目地点:详见总体规划; 1.1.5项目规模:

1、工科一号楼建设面积为31000 m2(其中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8500 m2;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6000 m2;汽车与机械工程学院10800m2;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4900m2;2间200人公共阶梯教室800m2);

2、工科二号楼建设面积为30000 m(其中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11800 m;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6100 m2;交通运输学院5500m2;河海学院5800m2;2间200人公共阶梯教室800m2);

3、建筑艺术馆建设面积为20000 m(其中设计艺术学院12800 m;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5600 m2;2间200人公共阶梯教室800m2;展厅800m2);

1.1.6、总 投 资:约12150万元;其中:工科一号楼投资约4650万元;工科二号楼投资约4500万元;建筑艺术馆投资约3000万元;(项目总投资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1.1.7、建设周期:2007年1月~2007年12月 1.1.8、招标内容(分三个标段)

1)、长沙理工大学新校区工科一号楼建筑设计方案; 2)、长沙理工大学新校区工科二号楼建筑设计方案;

2

2

2

2

3)、长沙理工大学新校区建筑艺术馆建筑设计方案;

(注:一个设计单位只能对本项目的三个标段中的两个以下(含两个)的标段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按照投标人的实力情况确定投标标段的数量;)

1.2 招标人

长沙理工大学 1.3 招标组织的基本内容 1.3.1补偿费

对未中标但招标文件达到设计深度的投标人补偿费的支付方式:

工科一号楼标段:按排序第一名:人民币 叁 万元、第二名:壹万伍仟元(含

税)、第三名之后没有补偿费;

工科二号楼标段:按排序第一名:人民币 叁 万元、第二名:壹万伍仟元(含

税)、第三名之后没有补偿费;

建筑艺术馆标段:按排序第一名:人民币 叁 万元、第二名:壹万伍仟元(含

税)、第三名之后没有补偿费;

招标人在支付补偿后,有权部分借鉴投标方案的优点,用于中标方案的优化和深化设计。

1.3.2中标人没有补偿费,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项目设计合同,继续进行下一步

的设计。中标人应确保设计成果通过省、市、县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查。 1.3.3方案设计周期

自发标至回标约30天 1.4 招标组织单位的联系方式

名称:长沙理工大学新校区建设办公室、长沙理工大学基建处

地址:湖南省长沙县暮云镇高云村、长沙理工大学新校区建设办公室规划科 邮编:410114

联系人:肖剑 欧阳国辉 余亦文

电话:0731-5475202 0731-5475209(传真)

2、投标申请人的资格

2.1 投标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 2.2 投标申请人应有高等院校教学建筑设计经验。

2.3 投标申请人须向招标人提供能证明其具备参与投标标段的工程设计能力的

资料,以及负责和参与本项目的建筑师的资格和履历证明。

2.4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筑设计甲级设计资质,且一级注册建筑师的数量应在

6人以上(含 6 人)。

3、资格预审报名时间安排

2006年7月27日 发布资格预审文件;

2006年8月3~4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 投标申请人递交或传真《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申请人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详见本资格预审文件第二

部分)。注明“长沙理工大学新校区三期工程项目xx标段——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字样及投标申请人的名称,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

4.2 投标申请人应于2006年8月3~4日17:00时前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送

达本须知1.4款所述之联系地址。

4.3 投标申请人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照本资格预审文件的附件内

容要求提供资料。

4.4 投标申请人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签

字。

4.5 投标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报名所需的费用均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拒收

有以下情况之一存在或发生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被接受: 5.1 投标申请人或其成员有任何不正当地对招标人或资格预审工作施加影响的

企图和行为。

5.2 资格预审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提交的。 5.3 资格预审文件资料、盖章等不符合要求的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评审

6.1 招标人将组建由招标人代表、招标组织单位有关人员组成的资格预审评审委

员会,按6.3的基本评审因素对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评审,并最终三个标段各选出3~5家,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次建筑设计方案投标。

6.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评审的前提

投标申请人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和说明的真实性要负全责。 6.3 基本评审因素

6.3.1投标申请人的实力(包括经济实力、技术实力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信誉、

管理能力等);

6.3.2投标申请人的设计经验,尤其是与投标项目相类似的建筑设计经验; 6.3.3投标申请人拟派的首席建筑师及其他专业设计师的资格、设计经验及获奖

情况,尤其是与投标项目相类似的项目的设计经验。

6.4 招标人将于资格预审结束后,分三个标段分别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约3~5家,

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7、其它条款

7.1 解释权

本《长沙理工大学新校区三期工程项目建筑设计方案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属于招标人。 7.2 适用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有效期

本次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有效期为长沙理工大学新校区三期工程项目建筑设计方案招标的中标方案确定后的90天内。 7.4 其它说明

7.4.1凡参加本次长沙理工大学新校区三期工程项目xx标段的建筑设计方案招

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均被视为同意及接受本资格预审文件之全部内容及条款。

7.4.2本资格预审文件中涉及的“日/天”均为公历日历“天/日”。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bv5v.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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