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P-19工装管理程序(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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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天浩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编 号 版 本 页 次 QP-19 B 修改次数 00 1/4 工装、模具管理程序 1 目的

对工装、模具的设计、制造、验收、使用、维护等进行规范化管理,使工装始终处于受控状态,以确保产品质量。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工装、模具,包括夹具、模具、专用检具的管理。 3 职责

3.1 技术质量部负责工装、模具的设计、制造、验收以及工装设计资料的管理。 3.2 使用单位配合工装、模具的验收。

3.3 使用单位负责工装、模具的使用、维护管理。

3.4 技术质量部负责工装、模具的外协加工和复制,及外委维修。 4 工作程序

4.1 工装、模具的设计和更改

4.1.1 技检部按产品工艺需要进行工装、模具的设计、制定制作工艺和检验标准。 4.1.2 工装、模具的设计由技检部主管批准,图纸资料由技检部负责归档,并复制发放到

生产办公室。

4.1.3 工装、模具委外设计时,由技检部选择设计单位,按《文件管理程序》向工装、

模具设计单位提供产品图纸等相关资料。

4.1.4 技术资料的管理和更改按《文件管理程序》执行。 4.2 工装、模具的制造

4.2.1 技检部负责计算工装、模具制造的成本,初步核算价格并负责选择工装、模具制造厂家。技检部负责签订合同,财务部配合工作,合同内容必须包括:价格、交货期、使用寿命以及其它相关事宜。

4.2.2 与制造厂签订合同的同时,技检部应与其签订《工装技术协议》,协议内容必须包括技术要求。

4.2.3 由技检部按《文件管理程序》向制造厂提供产品图纸等相关资料。

4.2.4 技检部负责对工装、模具制造过程进行跟踪,生产部负责对工装、模具进度进行督促。

4.3 工装、模具的验收

4.3.1 工装、模具制造完后,由制造厂家附自检报告及样件交技术部、生产部开箱检验,

潍坊市天浩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编 号 版 本 页 次 QP-19 B 修改次数 00 2/4 工装、模具管理程序 技检部、生产部进行工装、模具验证,并填写工装、模具验证单。

4.3.2 使用单位领用验收合格的工装后,由生产部作好《工装管理台帐》和《工装履历表》

4.4 工装的使用管理 4.4.1 工装的标识

使用单位负责在工装显眼处作好状态标识,并打印上规定的编号,工装的状态分为“完好”、“待修理”、“报废”。如果工装处于不合格状态,必须将工装放于规定的区域。 4.4.2 工装的使用

4.4.2.1 所有工装在使用前,操作者必须检查其完好状态,在使用完后,必须进行清洁,保持工作面干净、无异物。

4.4.2.2 操作者使用工装时,必须认真检查工装是否完好,定位是否松动,异常时需向模具管理员反映情况,以便及时维修,保证产品质量。在使用过程中严禁敲打,避免工装变形而影响精度。

4.4.3 工装的定期检查和校准

4.4.3.1 使用单位的模具、夹具的定期检查按照产品工艺资料及《模具定期检查表》、《夹

具定期校检表》中规定的内容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

4.4.3.2 校准发现的不合格工装要及时进行维修,不能维修的工装按4.4.8要求报废。 4.4.4 工装的维修、冲压模具的刃磨

4.4.4.1 工装出现故障、冲压模具、冲压成品不合格(毛刺超差)时,使用单位应及时

填写《工装维修单》交与模具管理员。

4.4.4.2 能自行维修的工装则由使用单位维修,需要委托外修及刃磨时由使用单位填制

《工装维修单》,经生产部、技检部签字认可后实施。

4.4.4.3 使用单位应将工装的维修刃磨情况在《工装维修单》中进行记录。

4.4.4.4 根据工装的使用情况,模具管理员要求采取纠正措施时,则按《纠正和预防措

施管理程序》执行。

4.4.4.5 工装需报废时,则按4.4.8的规定执行。 4.4.5 工装寿命管理

4.4.5.1 使用单位负责编制工装、夹具的更换计划。

4.4.5.2 使用单位根据《工装管理台帐》、《工装履历表》、《工装维修单》工装管理员对

潍坊市天浩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编 号 版 本 页 次 QP-19 B 修改次数 00 3/4 工装、模具管理程序 工装使用次数实施记录等资料,对工装寿命进行管理。

4.4.5.3 当工装达到规定的使用寿命时,使用单位应及时通知技检部对其进行确认。技检部判定为仍可继续使用的工装,须重新规定使用寿命;对判定为不能使用的工装则按4.4.8之规定实施报废。 4.4.6 工装的封存和启封

4.4.6.1 对于在一段时间内停用的工装,由使用单位进行清洁保养后封存,并作“封存”标识。

4.4.6.2当封存的工装需重新启用时,由使用单位和技检部对工装进行检查或校准,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4.6.2 使用单位将封存和启封的情况记录在《工装履历表》中。 4.4.7 工装的复制

4.4.7.1 工装的复制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报告,技术总监签字认可,经副总经理批准后方能实施。

4.4.7.2 工装的复制制作要求按4.2程序执行。 4.4.8 工装的报废

工装不能使用须报废时,由使用单位填写《工装报废单》报技检部组织有关人员评审,报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废。 6 相关文件 序号 1 2

文件名称 《文件管理程序》

编号 QP-01

备注

《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程序》 QP-06

潍坊市天浩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编 号 版 本 页 次 QP-19 B 修改次数 00 4/4 工装、模具管理程序

7 质量记录 序号 1 2 3 4 5 6 7

文件名称

《工装验收单》 《工装履历表》 《工装报废单》 《工装管理台帐》 《工装维修单》 《模具定期检查表》 《夹具定期检查表》

文件编号 QR-56 QR-57 QR-58 QR-59 QR-60 QR-61 QR-62

保存期限

3 3 3 3 3 3 3

备注

编制/日期 批准/日期

审核/日期 受控状态 受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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