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龙滕化工有限公司使用土地为荒废的魏庄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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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龙滕化工有限公司使用土地为荒废的魏庄煤矿

1.总 论

滕州市龙滕化工有限公司使用土地为荒废的魏庄煤矿,总占地面积约18670m2,其中所有建筑(包括生产车间、办公用房)均利用原不魏庄煤矿已建设,本项目不新建建筑,只是进行一些生产线、储罐区等的建设,已建建筑面积为1441.5m2,总绿化面积2000m2,其余为厂区道路和预留空地,年产2000吨辛基酚产品。项目投产后,可安排50人就业,年实现营业收入5600万元。滕州市龙滕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滕州市木石镇,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内,西北距滕州市15公里,东南距枣庄市28公里。项目北面为废弃的厂房,西侧为洗煤厂,南面和东面均为农田。

1.1 评价等级和范围

表1-1 评价范围、评价等级表

1.2 评价标准

根据滕州市环境保护局意见,本评价采用的评价标准见表1-2、1-3。

表1-2 环境质量标准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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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3 污染物排放标准一览表

1.3 重点保护目标

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的保护目标见表1-3。

表1-3 重点保护目标一览表

2.工程分析

2.1拟建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性质、建设单位及投资

⑴ 项目名称:年产2000吨辛基酚生产项目 ⑵ 建设性质: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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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建设单位:滕州市龙滕化工有限公司

⑷ 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400万元,流动资金50万元 项目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详见表2.1-1。

本项目公用及辅助工程见表2.1-2。

表2.1-2 项目公用及辅助工程一览表

表2.1-3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成品贮存量一览表

3.环境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3.1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拟建项目属精细化工项目,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属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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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业,为企业创造较好经济效益。经查询项目不属于国家发改委第40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中的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为一般允许类。因此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3.2厂址选择的合理性

本项目位于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该园区位于滕州市木石镇,园区产业定位以煤化工及其下游精细化工产品为主,并适当发展与主导产业有关的机械加工业。本项目行业类别、清洁生产水平以及污染物治理技术水平符合企业入园要求。因此项目选址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的要求。 3.3污染物达标排放

本项目无工艺废气产生。仅有极少量的无组织废气以及导执油炉房产生的二氧化硫、烟尘废气。导热油炉采用轻质柴油为燃料,属清洁能源,因此产生的二氧化硫、烟尘排放量少,经25米排气筒排放,可以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级标准。对于无组织废气通过采取加强通风和管理,采用密闭性较好的设备等措施后厂界外也能达到无组织监控浓度要求。

拟建项目无工艺废水产生;间接冷却水全部循环利用,节约了水资源;厂区实行清污分流的原则,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于绿化、洒水抑尘等,不外排。对小沂河无影响。拟建项目建有事故水池,能够保证出现事故时事故水收集于事故池(钢混防渗结构)内,不会污染当地的地表水。

项目在设计时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且要求生产厂家按有关规定,将噪声控制在现阶段先进水平。同时对设备采用隔音、基础减振、合理布置等措施,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有效的避免扰民现象的发生。

拟建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进行了综合利用以及采取安全的处理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主要为精馏残液以及职工的生活垃圾。精馏残液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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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主要为C、H元素,燃烧后主要产生二氧化碳和水,不会生成其它有毒有害物质,因此作为导热油炉的燃料燃烧。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由此可见,拟建项目固体废物不外排,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

通过对项目存在的潜在危险、有害因素,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以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质可能发生泄漏进行分析和预测后,项目存在重大危险源,经采取有效地预防措施,项目发生风险事故的可能性很小,若发生风险事故,采取有效事故应急措施后,能够控制风险事故的发生范围,对外环境影响很小。项目环境风险水平达到可接受水平。 3.4总量控制

本项目将导热油炉房产生的二氧化硫4t/a作为总量申请指标,在滕州市环境保护局给该企业的总量范围之内。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绿化、洒水抑尘等,不外排。 3.5 清洁生产结论

根据项目工艺操作和安全的特点,提高自动化水平和集中控制水平,达到稳定的工艺参数,能够保证产品的质量、提高生产效率、降低劳动强度。项目原料转化率、产品收率、工艺路线、生产设备及控制过程中均处于国内先进水平。

项目在物料循环利用、污染物达标排放、固废综合利用及工艺过程控制和工艺设备等方面,均达到了清洁生产的要求。

4 结论和建议

项目为化工产品的生产,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厂址位于滕州市木石镇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符合产业园区总体规划;项目总体工艺及设备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属清洁生产工艺;各项污染治理得当,经有效处理后可保证污染物稳定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对外环境影响不大,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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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降低区域功能类别,并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较好。本项目已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经采取有效的事故防范,减缓措施,项目环境风险水平是可接受的。因此,从环保的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建议:

(1)提高全厂环保意识,建立和健全环保管理网络及环保运行台帐,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日常维修管理。

(2)建议项目废水排口及固废堆场应按照相应的环保规定及规范化整治要求完善;加强对化学品的妥善保管,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对企业的设备维护应纳入平时的工作日程;全厂树立良好的安全和环保意识,并采用严格的管理制度进行监督。

(3)项目已进行了安全评价,需按照“安评”的要求布置厂区各车间和进行危险化学品贮存、运输、使用,尽可能将事故风险降至最低。

(4)本评价报告,是根据业主提供的生产工艺、技术参数、规模、工艺流程、原辅材料用量及与此对应的排污情况为基础进行的。如果生产工艺、规模等发生变化或进行了调整,应由业主按环保部门的要求另行申报。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bu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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