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资料整理归档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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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创建国家卫生城(浙江省卫生区)

资料整理归档的通知

各街道、社区、城中村、区直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浙江省卫生区)的资料收集工作,根据浙江省卫生区标准,我区创建“浙江省卫生区”的软件资料收集工作参照创建浙江省卫生城市(县城)的标准进行。经区创卫办整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归档时间: 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

二、归档内容:所有创建资料的收集整理必须以《省级卫生区标准》为依据,围绕标准要求,参照《浙江省卫生城市(县城)创建工作指南》实施。

三、归档要求:台账资料以A4纸为标准,发票凭据之类的用A4纸复印入档,3年资料按年份分别整理,2012年的资料要随工作日程同步收集。台账资料不要求装订,分年度按目录顺序摆放在档案盒内。

希望各相关单位接此通知后,加强与区爱卫办的联系,对照标准,认真做好创卫资料的台账收集工作。区创卫办将在7月份组织督查(区爱卫办:E-mail: lsldawb@126.com, 传真:2058186;联系人:姜丽雅,电话:2058186)。

附件:《莲都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省级卫生区)台账资料收集整理任务分解目录》

莲都区创建浙江省卫生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06月07日

附件1:

莲都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省级卫生区)

台账资料收集整理任务分解目录

一、共性台账资料

(一)基本情况 单位基本情况(简介)。 (二)组织管理

1.单位成立爱国卫生组织的两份文件:爱国卫生领导小组文件、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文件,创卫领导小组注明联络员或创卫办公室负责人员名单以红头文档为据;

2.创卫工作年度计划、总结,爱国卫生月活动方案、过程资料及活动总结; 3.创卫工作会议记录、大事记、工作记录、检查评比记录、活动照片。 (三)健康教育

1.健康教育领导机构(以红头文档或盖有公章的打印件为据);开展健康教育的有关规定和文件;

2.健康教育组织网络及专兼职人员名单(要显示姓名、部门、职务、学历、电话)及网络人员培训资料;

3.健康教育年度专项经费预算及实际投入使用的财务凭据;

4.年度健康教育工作计划、总结、活动过程性资料及刊出板报留存资料; 5.各行各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开展健康教育活动,职工卫生知识知晓率≥80%,收集健康教育通知、资料、照片或简报信息;健康教育资料制作、订购与发放登记;定期更换健康教育宣传阵地,每季度不少于1次;

6.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统计资料,针对性开展从业人员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的记录和资料;(企业资料)

7.开展单位职工定期体检及女工保健的文件通知及财务支出凭据; 8.职工健康知识知晓率调查方案、统计评价资料; 9.控烟工作领导机构文件; 10.控烟工作计划、制度、总结; 11.控烟宣传资料;

12.创建无烟单位的工作资料(会议室、办公室应有禁烟标志,不允许摆放烟灰缸)。 (四)病媒生物防治

1.除四害防制措施有关文件和经费; 2.除四害专兼职人员名单;

3.除四害工作计划、活动记录、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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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除四害药物采购、领取、发放登记;四害杀灭情况观测记录。 (五)环境卫生管理

1.卫生管理制度、卫生检查评比资料、监测资料、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检查的记录、图片、简报;

2.卫生保洁人员名单和工作责任;

3.厕所数量:男女蹲(座)位数、小便器只数(小便槽长度)、残座只数、所在的楼层位置;

4.日产垃圾及清运情况;

5.专业消杀机构交于单位的开展除四害服务的有关凭据资料; 6.绿化面积和保养制度; (六)有食堂的单位还应提供

1.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有效的健康证明及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2.卫生管理组织机构,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及岗位职责,食品卫生各项管理制度,检查记录;

3.食品采购索证和验收登记资料(采购食品原料的发票等购货凭据,向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批量采购食品时索取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及检验结果报告单、检疫合格证明等)。

二、区委办台账资料

1.常委会专题研究爱国卫生和创卫工作的有关通知和纪要; 2.区委领导检查爱国卫生和创卫工作的有关通知、讲话及图片等; 3.有关爱国卫生和创卫工作的通知、意见及规范性文档。

三、区府办台账资料

1.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和《浙江省爱国卫生管理办法》,制定爱国卫生工作长远规划,定期研究和解决爱国卫生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将爱国卫生和创建卫生城市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建立目标责任制和奖惩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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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区长办公会、区长专题爱国卫生工作会及创卫会等,关于爱国卫生工作及创卫的通知、讲话、会议记录等;

4.区政府领导检查爱国卫生工作及创卫工作的有关报道、讲话、图片等; 5.有关爱国卫生和创卫工作的通知、意见及规范性文档。

四、区委宣传部台账资料

1.大型咨询活动记录及照片;

2.在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有健康教育专栏,有专人负责,有年度宣传计划、年终宣传总结、工作记录和群众反馈信息;

3.结合群众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开展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宣传活动,对卫生创建工作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和监督。

五、区发改局台账资料

1.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部资料;

2.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和《浙江省爱国卫生管理办法》,把爱国卫生工作列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

3.有辖区内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立项相关的档案资料。

六、区财政局台账资料

1.将爱国卫生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及时拨付到位; 2.专项列文病媒生物防制、农村改厕等专项经费,及时拨付到位。

七、区爱卫办(创卫办)台账资料

(一)基本情况 概况

(二)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1.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以红头文档为据);

2.创卫领导机构和爱卫办各成员单位的名单、职责分工文件(以红头文档为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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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十二五”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有创国卫工作安排论述); 4.创建省卫生区的规划、实施方案;

5.年度政府工作报告(有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安排论述); 6.人大、政协对创卫工作视查的有关资料; 7.区委、区政府领导对创卫工作的重要批示; 8.申请创建省卫生区的文件;

9.区人大、政府制定实施的爱国卫生工作管理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三)爱卫、创卫工作任务

1.区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关于爱国卫生(创卫)工作的讲话及工作调研、检查、参加活动的文件、简报、新闻报道等记录;

2.区爱卫会成立(调整)文件、相关工作制度;区爱卫会会议(活动)的纪要、记录;

3.区爱卫会办事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的文件或依据;工作经费的预(决)算及拨付到位的财务证明;办公条件的清单;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爱卫会组织机构及人员名单;

4.创卫、爱卫工作年度计划、总结;

5.每年下发的工作文件、区政府下发的目标管理考核指标文件; 6.每年的工作检查通知、检查方案、检查总结、检查记录、简报等文件; 7.每年创卫、爱卫表彰文件;

8.每年爱卫工作大事记;

9.创卫、爱卫工作照片(会议、大型活动、业务培训、日常工作,有前后对比,每组照片要有文字性详细说明,每张照片要有一个标题性简要说明);

10.开展专项整治、卫生创建、农村改水改厕、除四害、健康教育和卫生检查评比等活动相关资料;

11.受理市民群众投诉情况和处理情况(每年接受电话、来信等其它渠道投诉数量、处理数、处理率、整改数、整改率等)。

(四)健康教育

1.将健康教育纳入区政府卫生工作目标和考核的文件;区健康教育机构成立的文件,确定编制和现有人员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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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单位食堂管理符合食品卫生有关规定。职业卫生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对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学校卫生工作符合《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的要求:单位食堂卫生、学校食堂卫生、职业卫生等相关文件资料;

7.制定本区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食物中毒事件年度报表及《食品卫生事件报告卡》及其他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资料;

8.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应急人员、物资准备情况资料。 (三)传染病防治

1.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资料,包括:

(1)本区人大或政府制定和下达传染病防治规划;组织开展传染病监督执法检查资料;区政府下达关于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规定;

(2)区政府成立公共卫生(重大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案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健康教育应急预案,召开传染病防治的有关会议记录资料,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检查资料;

(3)区卫生局有年度传染病防治计划、总结、疫情报告、疾病监测资料,有覆盖城乡的疫情信息报告、监测网络资料;

(4)市疾控中心、区卫生监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文件、房屋建设布局、科室设置资料;

(5)市疾控中心、区卫生监督机构年度经费预、决算表、年度财务分析资料; (6)市疾控中心实验室设备装备、检验项目清单及同国家实验室建设标准对照资料;

(7)市疾控中心人力资源资料;人才培养计划和近两年现场流行病学、实验室检验等人才培养实施情况资料;

(8)市疾控中心开展传染病监测计划、方案、记录、总结;

(9)市疾控中心开展慢病、健康危害因素、消毒质量、地方病等监测计划、方案、记录、总结;

(10)卫生监督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计划、总结、监督检查记录、处罚案卷等;

(11)传染病防制宣传、培训、演练、应急处置、应急储备等资料。 2.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资料,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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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文件及领导、责任科室人员名单;

(2)建立公共卫生科、院感科、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感染性疾病科,有文件,有人员配备、办公设备清单和经费预算;

(3)制定传染病管理制度、传染病登记报告管理制度、传染病隔离消毒制度等;传染病管理的年度工作计划、工作记录、总结资料;

(4)传染病登记的门诊日志;传染病报告卡收集齐全;近三年疫情网络直报和分析资料;开展院内疫情报告检查、漏报检查、工作考核、奖惩资料;

(5)医院开设预检分诊点、肠道门诊、发热门诊的文件、制度、规范;设置布局、流程、标志;工作记录;人员、设施清单;

(6)医院职工传染病防治知识资料,传染病防治和院内感染应急预案、演练资料; (7)肠道门诊、不明原因疾病监测等报表和资料。 3.医疗废弃物、医源性污水处理排放资料,包括:

(1)医院医疗废弃物、污水处理的组织,分管领导及具体负责人名单;有关管理制度、处理流程及工作记录;

(2)医疗废弃物、污水处理制度和规定,处理流程及工作检查记录,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记录及上岗证;

(3)医疗废物收集、储存、运输、处理的记录;

(4)医源性污水处理站建设和处理工艺流程资料;污水处理记录、定期进行总余氯、粪大肠杆菌、致病菌监测资料;市疾控中心或市区环保局每季度抽样监测资料。

4.疫情网络直报和疫情报告资料,包括:

(1)本区疫情网络直报管理规定或制度,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2)全区网络直报各报告点的基础情况(包括人员、设备配备清单); (3)年度网络直报情况分析;各单位的报告覆盖率、报告及时率、及时审核率资料;

(4)开展网络直报和疫情漏报情况检查的方案、记录、总结:全区每年上、下半年各一次;城区每季度一次,对不符合要求或出现漏报情况有整改措施资料;

(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报告分析资料,监督检查记录、总结、行政处罚案卷等监督管理资料;

(6)市区疾控中心月、季、年度疫情资料分析;对重点疾病有专题分析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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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根据本区实际和上级要求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处理应急预案或技术方案;制定本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健康教育应急预案。疫情处理应急队伍名册;每年开展一次以上应急培训、应急演练的方案、记录、小结;应急物质设备贮备清单;

(8)近两年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处理案卷,报告和调查处理审批单;初始、进程、结案报告;现场调查处理记录和分析资料;工作总结、技术总结、评价报告;

(9)每年开展一次以上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处理工作检查的方案、检查记

录、总结。

5.免疫规划资料,包括:

(1)区卫生行政部门免疫规划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工作总结;

(2)区卫生行政部门认定本辖区预防接种点文件;预防接种人员培训、上岗证分发记录;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情况;

(3)预防接种门诊管理制度、规范,疫苗名称、接种方法、注意事项的公示、告知资料;

(4)预防接种门诊儿童接种卡、册登记资料;儿童迁入迁出出资料、预防接种反应监测、报告、调查、处理、随访资料;

(5)预防接种门诊疫苗管理制度,疫苗出入库账册;冷链管理制度,冷链测温记录;

(6)制定并落实区流动人口管理办法,开展流动人口调查、搜索适龄儿童,开展流动儿童查漏补种的方案、记录、工作小结;

(7)制定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或规定、查验方案、记录、小结;

(8)五苗单苗接种率、五苗全程接种率资料;全区每年一次、城区每半年一次开展接种率调查的方案、记录、总结等资料;

(9)本区开展AFP、疫苗免疫成功率、针对性疾病等免疫监测的方案、监测记录、总结资料;免疫针对性疾病个案调查、血清学诊断和疫情分析资料;

(10)免疫规范信息化建设资料。 6.重大传染病、暴发疫情控制资料,包括:

(1)艾滋病防治资料,包括:包括建立区艾滋病防治领导组织及开展活动的文件资料;中长期防治规划、年度计划和总结。干预工作队、医务人员、重点人群、高危人群培训、自愿免费咨询监测、经费情况资料;开展高危人群干预、业主培训、安全套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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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美沙酮替代、自愿免费咨询监测、实施四免一关怀政策、对HIV感染者管理、抗病毒治疗、平时和防治日宣传的资料;初筛实验室建设和质量控制资料、开展重点人群、高危人群筛查、监测资料;开展不同人群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公益广告等资料;

(2)结核病防治资料,包括:结核病防治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年度工作会议、业务培训、任务下达和年度目标管理资料。市对区、区对乡镇检查督导和定点诊治单位痰检质控资料,防痨人员培训资料。实行结核病免费查治和经费使用情况资料。督导率、发现率、治愈率、查痰率、转诊率、转诊到位率、病人追踪率等汇总资料。平时和宣传日宣传活动的资料;

(3)血吸虫病防治资料,包括:本区血防工作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开展春秋季查螺灭螺,年度重点人群、流动人口、耕牛查病,每年开展血防培训、会议、检查,血防联防,血防宣传等资料。开展晚血病人管理、可疑病人治疗资料;输入性疫情、疫点调查处理资料;

(4)乙肝防治资料,包括:本区乙肝防治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年度工作会议、业务培训、任务下达和年度目标管理资料;儿童乙肝预防接种、查漏补种、乙肝预防接种检查督导资料;开展乙肝免疫成功率监测和人群感染情况监测资料;对医务人员进行培训资料;开展宣传和健康教育资料;

(5)重点传染病(禽流感、非典、霍乱、鼠疫等)防治资料,包括:区年度防治计划、督导检查、工作总结资料。区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资料。疫情监测、报告、调查、处理等资料。召开工作会议、开展业务培训和健康教育资料。

7. 辖区内无非法行医,无虚假非法医疗广告:对非法行医、虚假非法医疗广告进行整治的相关文件资料。

(四)病媒生物密度监测

1.本区建立病媒生物危害监测评估体系及执行监测评估体系的单位、人员、职责资料;

2. 本区开展病媒生物监测的经费和器械清单;

3.主要病媒生物种类和消长规律监测的本底资料、数据分析资料;

4. 本区鼠传播疾病和虫媒疾病监测、防控工作资料;近两年未发生病媒性传染病暴发流行的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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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区除四害其中一项未达标项目密度不超过国家标准的3倍的监测数据及自我考核资料;

6.区主要病媒生物孳生地分布、数量、特征的调查及进行综合治理资料; 7.本区统一使用灭鼠剂、杀虫剂和器械的名录、领用登记和相关财务凭证;采用新技术、新方法和绿色环保,高效低毒药械的相关资料;

8.本区开展卫生杀虫剂抗性监测的文件和实验室等的技术资料,前三年药械使用情况资料;

9.开展病媒生物防治宣传技术培训、防治活动、监督检查、资料; 10.所用药械的合法证件、说明和质量检测报告; 11.应急准备的文件、要求及相关资料; 12.四害密度监测资料;

13.除四害药物抗性调查及使用情况。 (五)社区卫生服务

1.医疗机构职业许可证、职业医生注册登记、执业医师证书;

2.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文件、管理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质量管理规定;

3.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料,社区健康体检档案,定期随访记录等资料; 4.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六位一体”工作计划、考核、总结; 5.辖区居民家庭健康档案和慢性病病人日常管理资料; 6.健康教育档案,包括工作计划、活动记录、工作总结等; 7.医护人员接受健康教育理论、疾病防治知识培训记录和考核资料;

8.对病人及其家属实施针对性知识宣传的工作记录及留存资料;卫生知识知晓率调查方案及统计评价资料;

9.医院组织医务人员上街、进社区和单位开展健康宣传、咨询、讲座等活动记录和留存资料;

10.传染病管理档案,包括网上直报、活动记录等; 11.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记录; 12.有关消毒记录;

13.医疗机构设立健康教育组织机构、工作网络的文件,有关健康教育工作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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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品流通许可证、从业人员有效的健康证明及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2)卫生管理组织机构,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及岗位职责,食品卫生各项管理制度,检查记录;

(3)食品采购索证(采购食品时索取的生产者的卫生许可证及检验结果报告单、检疫合格证明等;经营声称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必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许可批准文件)和验收资料;

9.政府组织的多部门对无相关证照户综合整治资料。

十四、区食药监局台账资料

1.市区政府制定的有关食品安全的管理办法或规范性文件; 2.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和考核的文件或资料; 3.区食品安全工作规划;

4.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制度或规定; 5.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资料;

6.区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工作过程、工作总结;

7.当地各有关职能部门贯彻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开展食品安全管理的具体工作计划和总结;

8.各监管部门监督监测汇总资料;

9.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工作过程、工作总结; 10.本区食品安全宣传培训资料(声像、图片、画册、教材、挂图、小册子等)。

十五、区教育局台账资料

(一)教育主管部门台账资料

1. 建城区学校一览表及分布、学校卫生室设置、人员一览表;

2.校园健康教育有关政策、工作规划、方案、实施情况总结:中、小学校健康教育组织、年度计划、工作总结,健康教育教材、教案、课时安排、活动记录,卫生墙报宣传留存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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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市区颁发有关卫生管理、健康教育工作、传染病防治的文件、制度、检查记录等;

4.学科教学计划、健康教育师资培训、有关健康教育会议等资料;

5.每学年根据《学校健康教育评价方案》对中、小学校健康教育工作进行评价的资料;

6.区教育部门组织开展学生健康教育评价的方案、考评记录和统计总结(学校保留自评资料);

7.本区中、小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健康行为形成率调查方案及统计评价资料,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80%、学生健康形为形成率≥80%(学校保留备份);

8.城区小学生蛔虫感染率监测方案及统计评价资料。 (二)学校台账资料

1.学校有关健康教育组织、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2.健康促进学校评审相关资料;

3.学校学科教学计划、健康教育教材、教案、课时安排情况; 4.开展各类健康教育活动的照片、资料;

5.学校要设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或黑板报,定期更换内容,并以图文的形式存档(健康教育宣传栏每学期更换不少于3次,黑板报每学期度更换不少于1次的);

6.学生健康体检、管理资料(包括相关汇总表、健康体检评估报告); 7.学生健康知识、健康行为调查方案、调查表和评价资料;

8.学校卫生监督、监测:市疾控、监督所、食药监局等所开展的监督监测资料,包括桶装水或二次供水相关合格证明的收集;

9.传染病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晨午检制度、因病缺课、因病退休学等相关表格;

10.预防接种证查验:查验制度、表格、查漏补种的相关汇总等资料;

11.中、小学校健康教育开课率100%,每年依据《学校健康教育评价方案》进行自我评价,自评得分要求在85分以上;开展自我评价的城、郊区中、小学校数为100%;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学校健康教育有课程安排和教学计划,每周不少于0.5课时;有专(兼)职的任课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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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每学年开展学生健康教育课的测试,及健康教育评价。学生现场健康教育知识测试:现场随机抽查50名左右的学生进行健康知识的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的测试(资料要按学年装订成档案);

13.学校要组织学生、教职员工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形式包括健康教育课的教学交流、专题讲座、师资培训、主题班会、知识竞赛、电化教育和组织学生参与社会上各种有益健康和宣传健康的公益活动。

十六、区文广新体局建档资料

1.每年的播放计划、总结;

2.抗(救)灾防病期间新闻报道和相关知识报道有关资料记录;

3.本区广播、电视、报纸设置健康教育栏(节)目及时段;具体宣传内容的存档资料;群众反馈信息资料;

4.各新闻媒体开展“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的计划及宣传记录; 5.各新闻媒体配合“创卫”活动的宣传报道资料。

十七、区农业局台账资料

1.对农药、兽药销售实施监管资料; 2.对农药、兽药使用实施监管资料; 3.对食用农产品农药、兽药监测资料; 4.销售的蔬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资料; 5.开展安全使用农药、兽药的宣传资料;

6.区家禽家畜宠物管理资料、无违规饲养家禽家畜及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的资料;

7.屠宰检验检疫台账。

十八、区统计局台账资料

1.近三年城市年鉴、统计年鉴、城市建设年鉴; 2.建成区人口数及分区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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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专业统计调查机构或中介组织提供的群众对卫生创建活动和城市卫生状况满意率抽样调查方案及调查报告资料。

十九、经商局台账资料

1.辖区企事业基本情况一览表;

2.开展各企事业环境卫生检查、评比等过程性资料; . 3. 重点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

4、屠宰场设置、屠宰管理监督检查资料。

二十、区国土局台账资料

1.爱国卫生(包括对储土地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总结; 2.政府储备用地土地基本情况;

3.市区颁发的政府储备用地、闲置土地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措施。

二十一、区质监分局台账资料

1.爱国卫生(包括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2.食品安全工作规范、文件、计划、制度、检查、总结及资料材料;

3.对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监管的计划、总结,被检查单位名册、检测情况及资料材料; 4. 食品生产单位基本情况档案;

5.食品生产企业应现场提供的资料,包括:

(1)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有效的健康证明及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2)卫生管理组织机构、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及岗位职责、食品卫生各项管理制度,检查记录;

(3)卫生行政部门对生产企业建筑设计的预防性监督审查资料;

(4)食品原材料采购索证(采购食品时索取的生产者的卫生许可证及检验结果报告单、检疫合格证明等)和验收资料;

(5)生产全过程的卫生质量检查记录及每批次产品检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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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出厂检验记录。

二十二、区水利局台账资料

1.城区河道现状图; 2.城区河道管理相关资料。

二十二、区环保分局台账资料

(一)综合材料

1.上一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关于点位认证的文件(环保重点城市由环保部认证); 2.近两年内未发生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证明; 3.市区领导重视环境保护相关资料;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演练资料; 5.环境统计年报;

6.上一级环保主管部门提供未发生物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证明; 7.开展各项环境污染整治方案及效果。 (二)空气质量

1.城市空气监测点位的上级环保主管部门的认证批复; 2.全年空气质量日报统计表; 3.空气质量监测和质控原始数据。 (三)饮用水质量及污水集中处理 1.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报表; 2.《城市建设统计年鉴》;

3.城市污水处理厂接纳的工业废水接管证明;

4.环境监测部门对各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的定期监测报告(全年不少于4次); 5.环境监测部门和污水处理厂水质监测质控原始记录; 6.水量平衡及人均日用水量合理性分析材料; 7.市政上、下、雨水管网图(由建设部门提供);

8.全年饮用水源水质监测结果和达标情况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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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供水部门供水情况年报表; 10.统计年鉴;

11.实验室分析和质控原始记录; 12.有关饮用水保护的工作总结。 (四)烟尘控制

1.炉窑灶等的企业档案、台账,包括由当地环境监测部门提供的监测结果; 2.新建烟尘控制区要求提供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抽测报告、验收意见和批复文件; 3.已建成烟尘控制区提供复测报告; 4.上级监测站抽测结果; 5.市区内清洁能源的使用情况;

6.政府在控制大气污染方面采取的措施和行动。 (五)噪声监测

1.噪声监测点位认证批复; 2.噪声监测结果统计表; 3.噪声监测仪器检定证书; 4.噪声达标区建设历史台账;

5.现场原始记录(打印条或记录表)。 (六)危险废物处置率≥95%

1.危险废物处置情况明细表(注明每一种危险废物的名称、产生单位、产生量和处置单位、处置方式、处置量等);

2.送往外地区(市、县)焚烧处置的危险废物要有接收单位证明及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

3.危险废物(工业和医疗)处理(或处置)场的环评和验收报告; 4.有关的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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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bto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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