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资审文件正文 - 图文

更新时间:2024-06-07 23:00: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招标投标格式文本五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

资格审查文件

赣建 招字2016第 号

招标项目:仙女湖观巢镇派出所办公楼、食堂工程 招 标 人:新余市仙女湖区观巢镇人民政府(章) 法定代表人:张宏扬 (章) 联 系 人:刘先生电话:13879057908 编制时间:2016.6.20

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

二○一三年电子版

说 明

1、资格预审工作由资审委员会(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建) 负责实施;

2、资格后审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3、资格审查必须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和实事求是的原则;

4、招标人要求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招标人应当根据拟招标项目工程类别的实际情况,严格按照《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资格审查监管办法》(赣建字[2013]1号)文件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设定类似工程业绩的两项指标;

5、招标人提出的类似工程业绩有合同金额要求的,投标申请人递交的类似工程业绩材料中标合同金额达到招标项目合同估算价80%即为符合;招标人提出的两项指标类似工程业绩(除合同金额外),有其他数值指标要求的,投标申请人递交的类似工程业绩材料中所对应的数值指标按四舍五入取整的原则,达到80%即为符合;

6、招标人在本文件自行设臵的条件中,其约定内容表述不明确,执行有争议的,按有利于投标申请人的原则

处理 ;

7、本表由招标人填写;

8、本文件属“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材料之一。

一、投标资格审查须知 (一)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采用: □ 资格预审; ? 资格后审。 (二)前附表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设计单位 工程立项 批准文件 到位资金 建筑面积 建筑高度 招标方式 计划开工 日 期 仙女湖观巢镇派出所办公楼、食堂工程 观巢镇行政中心北面 杭州华茗设计有限公司新余分公司 仙发改字【2016】工程总投资 约250万元 29号 约105万元 约1762.72m22 15m 结构 层数 框架 3 本项目投资 约210万元 公开招标 质量要求 合格 2016年 月 计划竣工 2016年 月 日 日 期 日 房屋建筑工程施投标单位资质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工总承包三级及等级要求 资格要求 及以上 以上 投标资格 网上传递资审文五 大 员 新证且专业对审查文件 件1份 资格要求 口 份 数 投标资格审查文件递交 审查时间 单位 地点 时间 仙女湖风景名胜区观巢镇人民政府 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 月 日 09:30前 2016年 月 日 09:30 (三)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1、该工程招标人已按有关规定完成了项目批准、招标告知、

公告等手续及投标报名,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工程招标范围:

本项目土建、水电安装、普通装饰。 2、标段的划分:

(四)投标资格审查条件:

投标申请人应满足资格条件,并应提供下列证件及材料。 1、提供具备被授予合同资格和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相关材料。

2、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营业执照。

4、企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外省进赣企业应当提供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指资格后审)。 6、拟派的施工项目经理或者负责人姓名。

施工项目经理必须由本单位的与招标项目同一专业类别的注册建造师担任,并附建造师注册证书(园林绿化项目为项目经理证书,下同)和本人身份证。拟派施工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有在建项目的应符合承接工程项目的有关规定。

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各项业绩指标已按80%折算□ 各项业绩指标未按80%折算,由投标人、评标专家按四舍五入原则自行折算。 注:凡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招标项目对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投资规模在500万元(含)以下(专业工程300万元以下,含300万元)的工程建设项目,资格审查条件中不得设臵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b、36个月内获得过省级优良工程奖一项; c、48个月内获得过省级杜鹃花工程奖一项; d、60个月内获得过部级优良工程奖一项;

e、24个月内获得过设区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奖一项; f、36个月内获得过省级安全文明工地奖一项; g、60个月内获得过部级安全文明工地奖一项。 □D、投标项目经理3年内无处罚、6个月内无不良行为记录。

注:招标人可选合格条件中所表述的金额“500万元”、“5000万元”是指“本次招标金额”;“无处罚”、“无不良行为记录”应理解为未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良行为记录”。

□2、招标人采用《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资格审查监管办法》(赣建字[2013]1号)附件2《优选评分法》,经资格审查优选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序前15家参与投标;投标申请人不足15家的,按不少于20%的比例淘汰排序在末位的投标申请人;当投标申请人不足7家时,改用合格制法进行资格审查。

□3、其它要求 。

(二)资格审查合格投标申请人数量超过35家时,招标人约定在开标会开始之后,开启投标人递交的技术标和商务标之前,从所有资格审查合格(不含未递交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合格投标申请人)的投标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家(不少于15家)投标单

位参加投标。(本条款暂不使用)

(三)投标申请人应当在《投标资格送审文件》相应的栏目中如实填报本企业和投标项目经理近36个月内是否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和6个月内是否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不良行为记录。

(四)招标人对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选择内容1.2.3.

?1、有《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资格审查监管办法》(赣建字[2013]1号)第二十五条第(一)项失信行为的;

?2、有《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资格审查监管办法》(赣建字[2013]1号)第二十五条第(二)项合同履约不合格行为的;

?3、在以往的工程施工过程中,因投标人合同履约失信被建设单位清退的。

(五)招标人按《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资格审查监管办法》(赣建字[2013]1号)第二十九条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时出示的荣誉和业绩进行考察,弄虚作假的取消投(中)标资格。招标人对投标人进行考察的,按以下选择约定2

□1、资格审查合格后进行考察; ?2、中标后进行考察。

三、投标资格审查及送审材料格式和材料递交

(一)投标资格预审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资审委员会负责,资审委员会成员须从专家库(技术类)中随机抽取,招标人不派代表参加

资审委员会。资审委员会成员人数为三人及以上单数组成,资审委员会专家的抽取参照《评标办法》的规定执行;

资格预审时招标人随机抽取技术类专家人,组成资格审查委员会。

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后审的程序按《招标文件》6.2.2条款执行。 资格审查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招标人,但解释内容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精神的除外。 (二)招标人采用《合格制法》进行资格审查的,投标申请人递交的类似工程业绩资料齐全,或者提交的类似工程业绩达到招标人要求类似工程业绩规定指标80%(指类似工程业绩材料符合本《资格审查文件》说明第5条规定,下同)的。资(评)审委员会应当与建设工程招投标应用信息数据库比对,一致的,认定为合格。

投标申请人应当对建设工程应用信息数据库中本单位信息负责,及时报送和更新相关信息,保证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递交的类似工程业绩未达到上述要求的,资(评)审委员会对投标申请人递交的类似工程业绩按以下方式进行审查:

①招标人要求投标申请人递交类似工程业绩的,投标申请人应当按要求递交。递交的类似工程业绩未达到招标人要求,不满足类似工程业绩规定指标80%的,资(评)审委员会应当认定为资审条件不符合,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②招标人要求投标申请人递交类似工程业绩的,投标申请人递交的类似工程业绩资料不全(指不能够反映其类似工程业绩的指标和内容要求的,下同),不满足类似工程业绩规定指标80%。资(评)

审委员会应当认定为资审条件不符合,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③招标人要求投标申请人递交类似工程业绩的,经资(评)审委员会网上核对,投标申请人递交的类似工程业绩与指定网站公示的信息应当一致。不一致的,经询标,不能合理澄清、说明理由的,资(评)审委员会应当认定视同弄虚作假,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④招标人要求投标申请人递交类似工程业绩的,投标申请人未递交类似工程业绩材料,资(评)审委员会应当认定为该投标申请人未响应《资格审查文件》的要求,其《投标资格送审文件》退回,按拒收处理。

(三)招标人采用《优选评分法》进行资格审查的,投标申请人递交的类似工程业绩资料齐全,或者递交的类似工程业绩达到招标人要求类似工程业绩规定指标80%的。资(评)审委员会应当按优选评分标准计分。

投标申请人递交的类似工程业绩未达到上述要求的,资(评)审委员会对投标申请人递交的类似工程业绩按以下种方式进行审查:

□①招标人要求投标申请人递交类似工程业绩的,投标申请人应当按要求递交。递交的类似工程业绩未达到招标人要求,但满足类似工程业绩规定指标80%的,资(评)审委员会应当按照优选评分标准计分。

□②招标人要求投标申请人递交类似工程业绩的,投标申请人递交的类似工程业绩资料不全,不满足类似工程业绩规定指标80%。资(评)审委员会应当认定为资审条件不符合,按资格审查不合格

处理。

□③招标人要求投标申请人递交类似工程业绩的,经资(评)审委员会网上核对,投标申请人递交的类似工程业绩与指定网站公示的不一致,资(评)审委员会应认定视同弄虚作假,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④招标人要求投标申请人递交类似工程业绩的,投标申请人未递交类似工程业绩材料,资(评)审委员会应认定为该投标申请人未响应《资格审查文件》的要求,其《投标资格送审文件》退回,按拒收处理。

(四)评审委员会对投标申请人递交的类似工程业绩材料审查方法

评审委员会在评审投标申请人递交的类似工程业绩或者荣誉时,应当凭业绩材料以及表彰文件(或者证书)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并以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投标应用信息数据库登录的信息为准;投标申请人提供外省项目的荣誉奖、优良工程奖和类似工程业绩的,应当是在外省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站上公示并可查询的,并以网上公示的信息为准。

投标申请人应当在《投标资格送审文件》中填写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内容,附类似工程业绩主立面照片(或者照片的扫描件),并注明查找类似工程业绩的网站地址和查找路径。

(五)采用2013年《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示范格式文本》。

(六)投标申请人应当按本《资格审查文件》的要求编制《资格审查送审文件》,对所有须递交审查的材料进行扫描。按省公共资源交

易系统房建和市政工程子系统运行的要求和规定,将编制完成的《资格审查送审文件》和所有材料的扫描件按本《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须知要求按时上传到规定的网站(本工程招标项目的网址)。 (七)资格审查时,投标申请人应当将所有证件(书)原件随身携带,以备专家评审时审查,未提供证件(书)原件的,评标(审)委员会应当认定为不响应《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按自动弃权处理。资格审查结束后,所有证件(书)原件应当当场退回。

(八)未按规定时间递交的资格(预、后)审材料,招标人有权拒收。

(九)资格后审审查结果,应在开标现场公布。

四、本工程拟采用下列第三种评标方法

□ (一)最低投标价法; □ (二)综合评估法; ? (三)报价承诺法; □ (四)

注:本条(一)、(二)、(三)种方法为《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评标办法》 (赣建招[2014]4号) 规定推荐的评标方法。 五、招标人的其它要求 (一)招标人对合法分包的要求

1、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的承包方式:

? 施工总承包:( □允许 ? 不允许)专业工程分包,允许分包的内容:

□专业施工承包。

2、依法进行施工分包的,应当严格执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4号)的规定。

3、专业工程分包:采用总承包方式招标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企业自行完成。根据“除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分包外,分包专业工程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的规定,招标人允许总承包企业对专业工程进行分包的,投标人应当将拟分包的专业工程内容、专业分包企业情况在投标资格送审文件中说明,中标后在施工合同中约定。

招标人不得向总承包企业(投标人)指定专业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不得在一个招标项目中同时接受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总承包企业(投标人)的专业分包。

招标工程项目中的暂列金额(指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暂估价(包括专业工程暂估价、材料或者设备暂估价),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必须进行招标,禁止将达到招标规模的暂列金额、暂估价的工程项目进行违法分包。

4、采用专业工程招标的,专业承包单位可以对所承接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

5、劳务作业分包:允许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二)招标人自行设臵拒绝投标人投标的条款:

?1、在以往工程施工中,因投标人原因,合同履约失信于本招标人。

□2、。 (三)其它要求:

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招标代理单位 招标代理: (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招 标 单 位 意 见 招标人: (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招投标监管机构签收意见 招投标监管机构: (单位章) 签收人: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bst6.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