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看当前反腐工作3

更新时间:2024-05-15 20:36: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从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看当前反腐工作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又遇到新的

挑战。中央领导同志在中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我们既置身于多极化、全球化与信息化的时代潮流之中,又面临西方发达国家在经济科技军事等方面占优势的压力和敌对势力对我实施“西化”、“分化”的图谋。我国正处在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和体制改革的过程中,诸多社会矛盾相互交织。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的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在更大范围和更深程度上参与国际竞争。这些因素的存在,给解决腐败问题增加了复杂性。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土壤和条件尚未消除,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一再发生,有些不正之风还比较突出,腐败问题仍然是人民群众十分关注的问题,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是政治制度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不但在当代,而且在我国古代的政治生活中都发挥着重要的地位。中国历史上监察制度的形成和发展,对中国各个历史时期的政治制度有着重要影响。中国古代就把它概括为“彰善瘅恶,激浊扬清”和“政之理乱”的关键。在当代,邓小平同志也同样强调了加强党和国家的监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并把它作为我们党防止和克服官僚主义和脱离群众等不良作风的重要措施之一。当然,由于当前我国的监察制度建设与中国古代的监察制度建设所面临的历史阶段、经济条件、根本政治制度、文化背景和国际条件根本不同,具体情况自然也就有所差别。这些差别事实上就构成了我们传统的一部分,当我们在进行社会主义监察制度建设的时候,这些传统将和外来经验一样成为我们必须考察和借鉴的内容。正是出于这样的考虑,我用较短的时间阅读了一些相关的书籍,通过阅读我对我国古代的监察制度有了更为深入的认识和理解,如《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史》中阐述了古代监察制度的发展与特点,指出了当今社会权力与腐败的问题,然后针对这一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只有确立并有效实现对各级政府的监督,才可能防止和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 一、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简介

中国是世界上最早建立监察制度的国家之一。早在先秦时期,就已经出现了针对政府机构和工作人员的监察活动,后来随着我国第一个封建王朝秦朝的建立以及封建制度在我国的最终确立,中国逐渐形成了系统的监察制度。中国监察制度数千年的发展过程,大致可以分为四个时期:先秦前的萌芽时期、秦朝至清朝的封建制度时期、清末至民国的半殖民半封建制度时期及1949年以后的社会主义制度时期。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由两大系统构成:一是御史监察系统,二是谏官言谏系统。其发展过程大致可分为下列四个时期: (一)萌芽时期

这个时期也是奴隶制时期和奴隶制向封建制的转型时期,在这个时期行政监察最显著的特点就在于监察活动的非制度化、非规范化。不管是从监察机构的设置上、监察人员的选拔任用上、监察法规的配备上看还是从具体的运作效果看,监察活动还处于萌芽状态。这主要是由当时的政治制度所决定的,在当时的奴隶制度下,实行的是分封制,国家是由一些松散的诸侯国所组成,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还没有出现。相对于君主的权力而言,各诸侯享有大量独立的权力,君主既无力也没有对其进行监察的能力和必要。甚至,我们都很难说这些诸侯及其所属的官员是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二)封建制度时期

这一时期监察制度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它体现了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的要求。为了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封建国家建立了庞大的国家机构和官僚体制,同时为了保证皇帝对整个国家机构和官僚体制的控制,为了皇帝的意志能贯彻到庞大帝国的方方面面,封建统治者相应的建立了规模同样庞大的御史机构(监察机构),以监察各级官吏的行为。因此可以说,作为一种系统化、制度化的监察制度的产生与发展是为适应封建国家的行政管理而产生的。 (三)半殖民半封建时期

这一时期,是从1840年至1949年。在这一时期监察制度的特点主要有:变化巨大、类型多样,不但具有封建监察制度的残余,而且还具有半殖民半封建性质、资产阶级性质和新民主主义性质的监察制度的存在;开始向西方学习,引进了西方国家的一些做法和制度,如清末模仿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议会监察制,设立了资政院和咨议局。 (四)社会主义时期

新中国监察制度的确立和发展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日益深化,我国的行政监察制度必然会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和更快的发展。

尽管中国古代监察制度设计十分精细严密,但是由于皇帝不放心臣下可又无力控制所有臣下,导致监察官系统内部或互相制肘或互相勾结,尤其是监察系统与行政和军事系统的官员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官官相护,包庇徇私,不了了之的事无法杜绝,根本不可能彻底铲除腐败。这种监察毕竟是为专制君主服务,并为其操纵的,归根结底逃不出人治的范畴。人治与法治根本性的冲突也因此已经决定了:无论多详尽完善的监察制度都受到最高统治者的好坏影响,权力以外的腐败虽然可以抑制,权力本身的腐败却无法抑制。 当今社会的权力与腐败问题

从历史中不难得知:权力是腐败的来源。现如今,产生腐败的原因虽然来自社会、制度、经济、环境、道德、社会心理等多个方面,但权力滋生腐败已是一个颠簸不破的事实,腐败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营私舞弊,利欲横流、世风败坏等问题,由于旧社会习惯势力和专制思想的影响,在一部分干部中仍然存在特权观念,特权现象,主要表现形式有,居功自傲,言论和行动不受党纪国法的约束;独断专行,实行家庭制;用人唯亲,排斥异已;开后门,拉关系;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特殊化等,这些特权的膨胀,必然是腐败现象的发生 现阶段我国社会上存在的四种腐败基本形态,都与特权直接相关。

(一)权钱交易:在当前市场经济环境中,腐败案件一半以上发生在经济领域,权钱交易成为腐败的主要表现形式:中移动重庆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沈长富,在任职期间先后利用担任重庆市电信局无线分局局长、重庆市电信局副局长、重庆移动总经理、重庆移动董事长等职务便利,在设备供应、股份转让、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不当利益,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3616万余元,作为地方上权倾一时的移动公司一把手,并担任过政协委员,还是全国人大代表,在他那里,权力却变成了谋私的特权。

(二)权权交易:一种是我用权力帮你办好这件事,你用权力帮我办好那件事,互为方便,互得利益。中央规定,领导干部子女不得在自己管辖之下经商做买卖,那么就演变为我的子女到你那里经商、做官,你的子女到我这里经商、做官,互相照顾。另一种是买官卖官,我花钱从上级那里买来一个权,然后利用这个权力

再把一些权力卖出去,不顾礼义廉耻,其中不少人上当受骗,如果不首先把公共权力演变为特权,怎么可能拿来为自己的私利做交易?

(三)权色交易:这些年来被查处的贪官中,他们包养的情妇,并不是纯粹两情相悦的情人关系,而是互相利用的权色交换关系。官员看中的是美色,情妇看中的是权力。所以,一旦权色交易的关系建立起来,官员帮助、庇护情妇经商办企业或给予其他利益,便成为普遍现象,如目前网络上给全国官员包二奶所定的九项冠军: 1.数量奖:江苏省建设厅长徐其耀,共有情妇146位。 2.素质奖:重庆市委宣传部长张宗海 ,常年在五星级酒店包养漂亮未婚本科女大学生17人。 3.学术奖:海南省纺织局长李庆善,性日记9 5本,标本236份。 4.青春奖:四川乐山市长李玉书,20个情人年龄都是16到18岁。 5.管理奖:安徽省宣城市书记杨枫,用知识管理,有效管理77名情人。 6.挥金奖:深圳市沙井银行 行长邓宝驹,仅\五奶小青\,800天花了1840万元,平均每天23万元,每小时1 000元。 7、团结奖:福建省周宁县委书记林龙飞,为其22名情人共办群芳宴,并设30万元的佳丽奖。 8.和谐奖 :海南省临高市城管大队长邓善红,有6个情人,6个孩子,对此原配夫人根本不信。 9.干劲奖:湖南省通信局局长曾国华,面对5位情人立誓:保证到60岁时,每人每周性生活不少于3次 。他们共同演绎出一幅贪官集淫乱、权乱于一体的\群魔乱舞图\! (四)纵权享乐:公共权力属于人民,本该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然而一些领导干部却把公权变成了自己的特权,成为追求享乐、奢侈浪费的工具。温家宝分析民调中有115宗民众共鸣严重的都是呼吁、控诉、抗议,是随时发生的定时炸弹,并举出每天发生的统计数字: 其中;每天数以万计人次要求游行、示威、集会维护人权,争取政治、经济、社会、教育等应有的权利; 每天有数以十万次计的民众上访、信访;每天数以七万次的党、政干部挥霍、侵吞人民财富于享乐; 每天数以百万计的资金、资產流出境外,进入当官的及其家属的口袋; 每天领导干部都在说假话,说空话,弄虚作假,混日子,发横财。此为多年前统计,迄今的数据肯定还不止。

制约当今社会权力腐败的建议

我们社会出现的形形色色的腐败现象与我们的民主和法制不健全,没有切实实行依法行政的重要关系。我们的某些领导干部缺乏民主和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淡薄,甚至践踏民主,破坏法制,干些专横非法的事。好大喜功,好阿谀奉承,好一言堂,容不得不同的意见,唯我独尊,大权独揽,高高在上,目无组织,目无党纪国法,权力欲膨胀,特权思想严重,办事缺乏正当的行政程序、法律程序。凡事由长官一人说了算,写条子、打招呼、办事缺少公开性、透明性,搞“暗箱操作”,导致徇私枉法、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权色交易、腐败现象就产生了。 (一)依法行政是反腐败的关键:我们必须运用民主和法制的手段来制约权力、防治腐败。邓小平在反腐倡廉问题上,提出了用法制手段。在廉政问题上,他讲到“对于干部和共产党员来说,廉政建设要做大事来抓。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现在实行依法治国,重要的是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制约权力。 (1)依法配置权力资源。建立稳定的合理的权力制度,建立国家机关的工作范围和责任制度,使国家机关权限分工、权力取得规范化、法律化。

(2)依法制约权力主体。使权力行使者受到制度和法制的规范和约束,废除终身制,实行任期制、轮岗制、民主评议制、选举制。邓小平指出:“任何领导干部的任职都不能是无限的。”

(3)依法监督权力的运行。依法建立权力运行的监控制约机制。通过公众参与、

审议、质询等方式监控权力,防止权力的滥用和专权。

(4)依法监督矫正权力的滥用。对权力滥用,以权谋私者,通过弹劾、罢免、撤销、制裁的方式来矫正权力的滥用。邓小平指出:要健全领导制度、规范权力制约活动,“关键是要健全干部的选举、招考、任免、弹劾、轮换制度”,设置罢免制度,他指示“凡是搞特权、特殊化,经过批评教育又不改的,人民就有权依法进行检举、控告、弹劾、撤换、罢免”、“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代表会议有权对单位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有权向上级建议罢免本单位的不称职的行政领导人员。”

依法行政是保证我们办事的公开性、公正性、民主性,有效地防范腐败的产生的关键。官吏的任免、选举、重大事项的决策、重大项目的招标、投标等必须按照正当的行政程序、法律程序进行,向社会公开,增加公众参与性,保障公民的参政权、知性权、监督权。防止官员的专断擅断,防止“暗箱操作”,防止程序不公可能产生的腐败现象。

(二)加强司法监督是反腐败的后盾:以严厉法律的惩治贪污腐败分子,慑于法律的威严使欲贪污腐败者不敢贪。加大对腐败分子的惩治力度,发挥党纪国法的特殊预防功能。不仅对涉嫌犯罪者要一查到底,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规经商等违反党纪政纪者也要从严惩处,决不姑息。应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全面的清理检查,可采取公告形式,督促投案自首,鼓励检举揭发,从而震慑犯罪分子,纯洁干部队伍,坚决堵住腐败这一黑洞。

(三)加强社会监督是反腐败的保障:权力的运行受到社会的监督,可以有效防止权力运行中产生的专权擅断,以权谋私的腐败现象。社会监督包括党派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司法监督等。发挥第“三只眼”的作用,使腐败现象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法国的孟德鸠指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因此,“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 邓小平指出:“要有群众的监督制度,让群众和党员监护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凡是搞特权、特殊化,经过批评教育又不改的,人民就有权依法进行检举、控告、弹劾、撤换、罢免,要求他们在经济上退赔,并使他们受到法律、纪律处分。对各级干部的职权范围和政治生活待遇,要制定各种条例,最重要的要有专门机构进行铁面无私的监督检查。”权力的运行需要制约和监督,监督是制约权力、抵制腐败和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手段。权力制约的内在依据在于权力源泉的人民性。政府的权力来自人民的授权,人民有权监督政府,使政府不敢懈怠,防止权力的滥用、专横、跋扈,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腐败的核心问题,表现为权力的腐败,而决策又是权力的核心源泉,加强对决策权的监督,制约,又是反腐倡廉的有力举措。十六大报告强调要“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到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要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应发挥从大、纪委、行政监察、司法、新闻、舆论及人民群众等对各级各部门政府决策的监督作用,建立环境与发展重大决策的监督机制。 总结

通过以上的论述,我们可以知道腐败问题的严重性和腐败防治的可行性。腐败、是现代社会政治的瘟疫,是国家权力的蛀虫,要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发挥从大、纪委、行政监察、司法、新闻、舆论及人民群众等对各级各部门政府决策

的监督作用,建立环境与发展重大决策的监督机制。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逐步加大治本的力度,在体制转轨、结构调整和社会变革的历史时期,反腐倡廉既要从严治标,又要着力治本,把治标与治本统一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进程中。要继续保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强劲势头,依纪依法查处各种腐败行为,严惩腐败分子;要从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入手,切实纠正以权谋私、与民争利等直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要适应形势发展和斗争深化的要求,逐步加大治本力度。要立足教育,着眼防范,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堤防。通过发展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健全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要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把反腐倡廉寓于各项重要政策措施之中,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brs7.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