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学生大学期间必读书目

更新时间:2023-04-22 13:25: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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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生大学期间必读书目!

大学一年级可读书目: 1.苏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制度是如何形成的》、《阅读秩序》、《送法下乡》]

[点介] 本书最大的价值当在法学“启蒙”。它会告诉你我们在观察法律现象是应该采取什么样的视野和方法,应该如何培养我们的学习和研究进路,以及,如何揭示常识、挑战既有的知识和观念。对于大学一年级的学生来说,读完此书,会感觉法律原来不像我们所想象的那么枯燥。后面的《送法下乡》一书可以说是第一本书的理论的进一步发展和具体运用,更加充实和饱满,虽然我还是觉得其《本土资源》一书最为重要。 2.俞吾金:《问题域外的问题》 [点介] 作为一本哲学知识和流派介绍的通俗读本,该书不仅可以把读者引入一片新的哲学天地,更重要的是,该书在开辟和拓宽学生的问题域上,特别在怎样形成自己的问题意识上,有着相当的帮助。如何提问、提什么样的问题,这是大学期间一直要注意训练的能力,它在很多时候比具体的知识要重要得多。 3.费孝通:《乡土中国生育制度》[《江村经济》] [点介] 今天我们离费先生写作此书的年代已经相去六七十年,但费先生于书中所做的对中国现状的分析对今天的中国仍然是那样的切中肯綮;费先生所具有的问题意识和文章风骨,我们今天仍然还差之甚远。每一个法律人都应该反思:法学的知识贡献在哪里? 4.吴思:《潜规则---中国历史中的真实游戏》 [点介] 透视中国社会实际运行的游戏规则。为什么在我们的正式制度外,还会有一套更为适用的潜在的规则?作者从历史中的故事投射到当今的现实。我们可以从中反思:法律在生活中真正起作用的条件上什么?法律的道德善恶与实际的利害格局存在什么样的关系?我们是在自我欺骗的冰山上生存,还是在苦涩的反省中奋起? 5.王小波:《沉默的大多数》[《黄金时代》]

[点介]这是一本清醒的书、理性的书、幽默的书和智慧的书。它带给我们的不仅是对人生和社会的洞察,更重要的是告诉我们什么是独立思考和判断的精神;什么是真正的人文关怀。作为法律人,也许此书给予我们的最大启迪是:缺乏对“沉默大多数”的关怀、缺乏某种“精神家园”的法律,是没有生命的法律。但是各位一定要记住:王小波的小说,特别是《黄金时代》,读起来更加让人回味。 6.安徒生:《安徒生童话全集》 [点介] 我们缺乏的正是一个安徒生笔下的童话世界,这个世界是一个真实的世界,是一个有着幸福与苦难、欢笑与泪水的世界。学习法律的人最怕的就是丧失一颗童心。对于那些没有读过安徒生的故事的人,我要告诉你们:走进这个世界吧,现在还来得及,它会使你们获得更健全一些。

7.伯尔曼:《法律与宗教》 [点介] 写得精彩,译得也精彩。探索法律背后的精神,支撑法律的东西。“没有信仰,法律它将形同虚设”。在中国既有的法律传统被打破的同时,我们应该如何寻找新的在法律下生活的传统?当然,读此书时,不要片面追求其中精彩的语句,更要注重起分析的思路和线索。 8.冯向:《木腿正义》 [点介] 我相信此书对于专事法律的同仁来说,应该是一个极好的启迪案本。作者凭借自身的文学学科的优势,游仞于法律和社会之间。对法律个案层层剥离,既立意深远,又视界宽广,不失为一本值得一读的好书。 9.梁治平:《法辩》[《新波斯人信札》、《书斋与社会之间》] [点介] 这里面主要汇集了梁先生于1980年代中后期在《读书》杂志上发表的系列文章,是其“用文化解释法律,用法律解释文化”的个案实践和言说。辩异、批判和理性思索融贯一气。对

年轻学生来说,读此书还可以学到如何读书、如何整理自己的心得体会的一些“潜移默化”的方法。《新》一书亦是早期和另外几个作者作的批判性著作;《书斋》一书是作者的文化随笔,写得轻松随意,也更见功力。 10.黄仁宇:《万历十五年》[《资本主义与二十一世纪》] [点介] 作者对历史的厚积薄发和驾轻就熟,对中国政治制度的谙熟洞然与透辟分析,都显示出其“史实”与“史识”的完美结合。文笔老辣,一气呵成。其对政治与道德关系的揭示、规则与生活状态的运作的阐说,对于我们了解传统和法律都有着极大的启迪。此书不可不读。 11.马克斯.韦伯:《学术与政治》[《社会科学方法论》] [点介] 作者对学术、政治,甚至人生三者之间关系的看法,实在可以廓清我们的许多认识。我们所处的是一个缺少虔诚和信念的时代,这影响着我们对自身的了解,我们竟不知道从事的职业除了谋生以外还有什么意义。本书可以告诉我们一些答案。 12.应星:《大河移民上访的故事》 [点介] 用“讲故事”的方法写的社会学著作。直面“移民”中国家和人民的权力运作,从中揭示政治控制的策略和游戏,又不乏对平民的生存状况的关注。无论从研究方法、研究问题的开辟和创新上,本书对沾沾自喜的法学中人来说,都是一记棒喝和警醒。 13.华勒斯坦等:《开放社会科学》 [点介] 对于每一个从事社会科学的学习者(在此包括法学)来说,对社会科学本身的性质及走向得有一个比较自觉的(虽然不一定是清醒的)把握。本书在这方面是极具挑战力的。它研究社会科学作为一种知识形态的建构;对社会科学的分工的质疑;从事社会科学的学术立场何在等问题。

本书短短七万言,薄薄小册子,但却比那些动辄数十万、百万言的著作要有价值得多,更具思想的包容量。 14.贺卫方编:《中国法律教育之路》 [点介] 学法之人,当对法律教育的历史、现状和发展有基本的了解。本书提供了这样一个了解的途径。不宁唯是,当我们对自己身处的职业教育的现状和社会的反差进行理性的反思和检讨的时候,我们首先要做的便是要对这个法律教育生态圈的运行有一个冷静的认识。此书的一个特点就是给我们提供了这样的视角。 15.梅因:《古代法》[萨维尼:《论立法与法学的当代使命》]

[点介] 历史法学派之代表著作。其重要之处不仅在于经由自己的研究勾画出法律发展的脉络,提出了法律“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的振聋发聩的命题。更在于,他在学术研究上的独立和怀疑的精神,对“自然平等”的流行话语的批判。一如梅因所说,我们最需要的也许是对新旧材料的不断审查,而不是盲信。后一本书亦是历史法学派的代表著作。 16.柏拉图:《游叙弗伦苏格拉底的申辩克力同》 [点介] 本书是苏格拉底审判与处刑的三篇著名对话。展示了苏格拉底是如何被判刑的,他对待神、知识、伦理、法律、死亡等的态度如何。读者从中受到其人格的震撼之余,还会进一步思考苏格垃底到底是怎样死亡的重大的政治和人生的问题。在对话和诘问中教给你智慧,这是本书的另一重要收益。 大学二年级可读书目 17.卡夫卡:《卡夫卡短篇小说选》 [点介] 卡夫卡思想的深度和语言的穿透力相信会让每一个读者发凉。对于伟大的作家来说,任何形容的言辞都是多余的。卡夫卡让我们意识到,我们正在失去那些人的宝贵的东西,失去以后,我们又将面对何种的生活。卡夫卡的一些有关法律的经典著述,是开启我们认识法律和现代、法律和人性的重要之门。

18.刘星:《法律是什么》[《中国法学初步》、《语境中的法学与法律》] [点介] 该书主要是对二十世纪英美法律理论的批判性的解读,和一般的国人写的介绍性的读物不

同。该书对其认为是重要的理论进行的深入细致的剖析。用语平实、例证简洁。在此基础上,作者意在抒发自己对法律的视角:我们对法律的看法往往是由我们的姿态决定的。 19.张文显:《法哲学范畴研究》 [点介] 这本书对法学自身的一些范畴的分析是谨严的,是中国法学规范化的和体系化的代表作。其提出和分析的许多概念和“权利-义务”模式对当下的法理学教材有很深的影响。就“学术”的标准看,本书虽然有一些政治化的烙印和某种建构的色彩,但从整体来看,仍是中国法学类的一本可供批判的优秀著作。 20.刘军宁:《共和?民主?宪政》 [点介] 一本“保守主义”自由观的中国化的“激进”之作。作者的立场自不待言,其用语的鲜明甚至“鼓动”,难免在一定程度上减弱了其学术的味道。自由主义实际上在中国还是一个敏感的问题,对于不了解自由主义的广大学生来说,“自由”的各种思潮实在不易把握和分辨,此书提供的是一种积极的进路,我们还应该有一种更全面和冷静的思考。

21.卡多佐:《司法过程的性质》 [点介] 他是一位优秀的法官,也是一位有深刻洞察力的学者。他的想法干净利落,简炼精当。他告诉我们他是如何判案的,法官不仅是“发现法律”,还应该是“创造法律”。他把创新和限制融贯一炉。他的热情和理智凸现出法律职业在他们这些人身上的崇高。卡多佐作为学者和法官的睿智与节制,使他赢得了应有的尊重。

22.王铭铭、王斯福编:《乡土社会的秩序、公正与权威》 [点介] 本书聚集了一些法学和社会学的学者的研究。学者们对中国乡土社会的判断与描述,以及对其中的秩序状况的把握与解释,为以后的研究留下了许多令人深思的问题。就法学来讲,本书的研究取向是一个很好的尝试,遗憾的是如今再没见后续性的研究,不足以造成真正的学术气势。这是一本好书,也是我们借此反思中国的学术传统如何营造的一本书。 23.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 [点介] 综合运用多种研究方法:历史的、比较的、实证的等。探询法律的性质和精神,视野宽广,气度优雅。也是启蒙时期的代表著作,阐述了自然权利观和三权分立等思想。虽然作者的“分类和框架”与他提倡的社会考察的方法有某种裂痕,但这恰好是优秀著作的标志——确立了一个“范式”,供后继者超越。 24.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

[点介] 本书与前一本书气质上有很多相似之处。作者对美国社会的分析和对民主的洞见,充分展现了他横溢的才华。作者对自由的理解,值得我们进行长久的反思。关于美国法律职业和法律信仰的论述,对于我们今天的法律建设,仍是宝贵的思想财富。 25.梁治平:《寻求自然秩序中的和谐——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清代习惯法—— 社会与国家》[]

[点介] 中国法律史研究中具有“范式”意义的著作。开辟了新的研究领域,更重要的是方法运用上的自觉。它是事实描述式的,也是文化的同情和辩异式的。重要的不是作者对多种史料的采用,而是对这些史料的解释。重要的也不是他是否解决的问题,而是他提出问题的方式本身。 26.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 [点介] 和前一本书一样,也是法史研究上的经典。

本书作者的功力深厚,语言平实。从社会学的视角切入。当然,社会学的方法本身也有多种,本书可能还属于“规范社会学”的进路。而且,由法律的分析透视中国的社会,这一学术取向本身就让人尊敬。 27.哈特:《法律的概念》 [点介] 分析法学的代表著作。作者对语言与法律的关系有特殊的敏悟,提出和讨论了一系列当代法学的重要概念,对二十世纪乃至今后的西方法学有深远的影响。本书的翻译稍微有些问题,但整体上还是可读的。作为

一个主要研究哈特的人,我建议大家都多关注本书和哈特的其他著作。 28.奥斯丁:《法理学的范围》[凯尔森:《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 [点介] 是分析法学的经典文献。受实证主义的影响,奥斯丁恪守“应然法”与“实然法”的分离,试图把法律当成一种真正的科学。提出了主权、命令、制裁的法律模式。我们应该重新理解分析法学。在今天,分析法学的初衷(法律的独立)似乎已经受到了极大的扭曲(法律的意识形态化)。后书亦是分析法学代表作,但气质上与哈特的和奥斯丁的已是大不相同。记住:分析法学者内部的差异也许比分析法学和其他学派的差异还大。所以,读一本书时,重要的是看其问题,而不是“标签”。

29.德沃金:《认真对待权利》[《法律帝国》、《自由的法》] [点介] 作者早期的代表作和成名作。本书系统阐述的作者的权利观。是当今研究权利问题的重要著作。作者在书中对规则、原则和政策等的分析对我们深化对法律的理解有很大的启示。我们怎样关怀和尊重人的权利?这始终是令人深思的问题。 30.埃尔曼:《比较法律文化》 [点介] 在比较法里,这是本简洁而有特色的著作。作者更关心的是决定不同法律制度的内在的思想、观念等层面。易言之,本书是从文化的角度分析不同的法律和传统。从论述方式上,本书也不同于其他的比较法著作,而是按涉及的问题,综合论述各个法系。 31.江山:《中国法理念》 [点介] 作者在中国法学界是独树一帜的。他很幸运,没有受什么现代西方产业化学术体制的“污染”,因此,他对中国法的现实和理想的解读必然是浸淫着真正的中国式思考的。也因如此,他的法律观是我们这些着眼于“现代世界“的法律人所不具备的。这是一本难得的称得上有“思想色彩”的中国人写的书。 32.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 [点介] 在中国影响颇大的综合法学著作。书的前半部分简要介绍了西方法思想的历史,后半部分论说了作者认为重要的一些法理学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以自然法为立场的综合法学观。该书的价值之一也许是它对中国1980年代中期以来的法理学的影响。从学术史和语言翻译史的角度,对本书倒也可以有一些有趣的研究。中国大学法学学生大学期间必读书籍(二)大学三年级可读书目 33.凯利:《西方法律思想简史》

[点介] 法律思想史的另一种写法。以“问题史”代替“英雄谱”,注重探索思想的知识社会学的分析。加之作者的文学功力和看问题的敏锐,使得本书给我们带来了一个比较“原味”的法律思想的餐饮。从的翻译上看,在翻译界“伪劣产品”漫天的今天,本书是难得的优秀和杂实的本子。 34.雷蒙.阿隆:《社会学主要思潮》 [点介] 本书全面、系统地探索了社会学的七位大家孟德斯鸠、孔德、马克思、托克维尔、涂尔干、帕累托和韦伯的思想。作者本身就是一位富于魅力的社会思想家,他不仅要努力把握这些社会学家的基本思想,也不忘记这些社会思想与哲学观念及政治思想的内在关联。 35.罗素:《西方哲学史》[《哲学问题》] [点介] 哲学史方面的著作是太多了,但这本是经受时间的洗礼的。罗素先生在书中显现出一种从容幽雅的气质,并时时不忘对某个哲学家调侃上几句。我想,这样的气度是“沉重有余,深度不足”的国人所欠缺的。本书写法和体系上是属于正统的,也是非常实在的。 36.冯友兰:《中国哲学简史》 [点介] 作者本来还有一本更全面的《中国哲学史》。这本最初是写给外国人看的。但从另外一个层面看,本书读起来更为精当。这可当作一本入门的书,但同时又可以常读常新。作者在书中提出的关于人生境界的看法,对我们也是大有启示的。 37.季卫东:《法治秩序的建构》 [点介] 作者的治学进路和思考进路都深深体现了某种宏大和理性的情怀。书中对当代西方法理学说和域外(特别是日

本)法治经验的绍介,都无不透露出作者自身对中国法治建设的问题关切。该书论证谨言,学术色彩浓。 38.梁启超:《梁启超法学文集》 [点介] 作为法学家的梁启超对中国法学的开创性贡献理应为青年学生所了解和认识。梁启超涉猎广泛,思想敏捷,对中国的社会现实和实践有深切的体验。其行文恣肆汪洋,论辩雄浑有力。至于其理论和实践中实际存在的裂痕,诸位在读该书时须具有同情的理解,从而正确认识:一个人的贡献之大小,一定要与所处的时代结合考察。 39.博西格诺等:《法律之门》 [点介] 这本书的块头是大了一点。不过,作为一本教科书式的著作,本书涉及了当代法律的几乎所有的重要领域。富于启发而又不乏生动;重在训练思维而又无正襟危坐之感。可以说,此书正是一步一步地把学生带入法律殿堂。

有趣且有分量,这是我对该书的总的评价。和国内大量充斥的“垃圾教材”相比,优劣自判,不必多言。 40.刘小枫:《沉重的肉身》[《拯救与逍遥》、《现代性社会理论绪论》]

[点介] 对现代性伦理的一种新的解读。弘扬个体主义的伦理叙事观。顺着刘小枫的指引,我们会进入一个有些神秘、有些飘渺、但又无比真实的世界。我们要做什么样的人?我们的道德是一个什么样的现状?我们的怎样去把握生命?我们又如何看待艺术与人生?读完此书,在慨叹之余,你一定会有沉甸甸的收获。 41.涂尔干:《社会分工论》[《自杀论》、《社会学方法的准则》、《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 [点介] 作者乃与马克思、韦伯齐名的社会学思想大家。本书是作者确立自己思想理路的开山之作。书中提出了“社会团结”、“集体意识”、“社会分化与整和”等重要概念,对“机械团结”、“有机团结”、“压制性制裁”、“恢复性制裁”等二元划分及历史规律进行了探讨。 42.加达默尔:《真理与方法》 [点介] 本书志在阐明哲学诠释学的基本特征,使得诠释学从认识论和本体论转向了方法论。该书认为:理解和解释依赖与主体的前见所构成的视域和当下视域的融合。该书在思想上具有的穿透力是毋庸置疑的。对于学习法律的人来说,能够为“解释学”作出的贡献当在“应用”方面,而这恰是当今我们在研究法律解释和法律方法问题时要注意的。 43.贺卫方:《司法的理念与制度》[《具体法治》、《法边馀墨》] [点介] 该书体现了作者进入司法研究以来的重要思考。作者的风格独特,思想敏锐,并善于把西方的制度和理论和中国司法改革的实践结合起来。作者在收入几篇重要的长篇论文之外,还收入了许多短小机智、曾经有广泛影响的篇什。作为知识分子和制度改革者的积极推动者的双重角色,作者的行动给我们树立了一个可供分析的样本。后两本书同样敏锐和有趣,特别是后一本书,充满浓郁的人文修养,在我看来也许更值得一读。 44.梁治平:《法律的文化解释》 [点介] 是当代中国法学研究中最具备学术意识的一本书。作者持什么样的文化立场在我看来倒不是非常重要,重要的是作者如何以自己的学术实践做到自我的总结、批判和反省。如果我们的学术都能建立在这样的一步步的积累和批判的基础之上,我相信这才是中国学术的真正希望。本书是一本“编”的书,和时下流行的许多“编著”两厢对照,读者会有很多感叹和判断。

45.克尔凯郭尔:《恐惧与战栗》 [点介] 我对这本书情有独钟。我被作者“孤独的”气质和宗教的体验所吸引。也许我们会遗忘一切,但不能遗忘自己作为人本身的存在。作者被认为是存在主义的先驱,他对生命的无奈和痛苦的洞察,让我们重新理解生命的幸与不幸。

46.罗尔斯:《正义论》 [点介] 本书被誉为是二战后“伦理学、政治哲学领域中最

重要的理论著作”。本书涉及法学、伦理学、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诸领域,对正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剖析,以“无知之幕”和“原初状态”的理论预设为前提,提出了“作为公平的正义理论,并论述了正义分配的平等自由原则和机会公平与差别原则。也是自由主义的重要著作。 47.帕斯卡:《思想录》 [点介] 这本书曾经伴随我度过许多个寂寞而无眠的夜晚。作者说:人是一根脆弱的芦苇;作者还说:人的全部尊严在于思想。作者说了很多的话,这些话是别人不可能说出来的。作者在捍卫人本身,这是一片真正的思想的海洋。

48.威廉?巴雷特:《非理性的人——存在主义哲学研究》 [点介] 该书对存在主义的主要问题和存在主义的主要人物克尔凯廓尔、尼采、海德格尔和萨特进行了梳理和分析,把存在主义作为一种反理性主义的非理性思潮,详细阐明了存在主义的历史发展脉络。本书采用的叙述方式本身就是存在主义的,它会把你带入这一领域的浓厚的氛围当中。 大学四年级可读书目 49.柯武刚、史漫飞:《制度经济学》 [点介] 我们生活在一个制度的世界里,对制度本身的考量就尤其值得关注。本书对制度经济学派作出了最新的概括与总结,并对制度的特性、制度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制度的演进、制度的结构等做了比较全面的论述。生动有趣,深入浅出。“制度”问题作为一个人类社会的基本问题,值得开掘的地方还有很多,在理论上也是大有可为的。 50.萨拜因:《政治学说史》 [点介] 说实话,欲真正了解西方的法律思想史,还很难找到好的读物。但从政治思想史进入法律思想史,也是一条途径。在政治学说的介绍上,萨拜因的这本书是值得推荐的一本。和施特劳斯的同名著作相比较,本书更加平和与雍容。特别在论及社会主义的政治学说上,本书的分析是切中肯綮的。 51.顾准:《顾准文集》 [点介] 有时候,我们真不好批判中国学者的有价值的书了。这本书对马列经典和古希腊政治制度的解读,实际上已经教会我们许多如何严谨治学的方法。更重要的是,本书带给我们的是一种面对真理的态度,独立思考的态度以及做人的风骨。中国需要在什么样的意义和条下,才能产生真正的思想呢?这是本书给我们留下的一个沉重的思考。 52.昂格尔:《现代社会的法律》 [点介] 本书作者是批判法学的代表。

本书虽然还不算作者在批判法学上的代表之作,但也可以看到作者的许多批判法学的立场和方法。本书从历史演变和社会转型的层面对法律的透视,为我们洞察人类社会的组织形态、法治发展等提供了有益的启发。作者是反自由主义的法治的,但他对法治的解剖,比那些专事法治理论的人来说,实在要深刻得多。 53.吉尔兹:《地方性知识》 [点介] 也许我们对待知识的观念需要一些改变,也许我们真的正在历经某种相对和多元的过程。我们不得不对自身的处境从不同的方面做出解释。吉尔兹就是在这里作出了他的贡献。他从阐释人类学的原理出发,宏扬地方性知识,确立了“深度描写”的认知方式。 54.道格拉斯?凯尔纳、斯蒂文?贝斯特:《后现代理论》[利奥塔:《后现代状态》] [点介] 后现代已经成为我们当下的生活状态,是现代的批判和延续。本书对后现代的理论进行了比较客观和冷静的批判性介绍,着力分析了福柯、德勒兹、博德里拉、利奥塔等后现代的思想家,并探讨了一些后现代的困境和出路,有助于我们了解后现代的各种思潮。 55.拉德布鲁赫:《法学导论》、《法律智慧警句集》 [点介] 作为一名新康德主义者,拉德布鲁赫的两元论思想对法律思想界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他注重人在法律世界中的价值和尊严,终其一生

思考事实公正与现象公正、表面理性和客观理性。他把严肃的理论思考、虔诚的爱心和充满凝重与智慧的语言融贯在一起,为我们奉献出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 56.马克斯.韦伯:《论经济与社会中的法律》[《经济与社会》、《经济、诸社会领域及其权利》、《民族国家与经济政策》、《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 [点介] 法律社会学是韦伯的社会理论大厦的一个部分。韦伯对于现代社会的困境的揭示体现在法律上便是法律的“形式合理性”与“实质合理性”之间的矛盾。韦伯对法律职业本身的分析也同样富于洞见。在读韦伯的书时,一定要和他的其他社会理论结合起来,才能体悟韦伯的用心:如何通过理解法律更好地理解社会。 57.波斯纳:《法理学问题》[《道德和法律理论的疑问》、《法律与文学》、《超越法律》、《性与理性》] [点介] 波斯纳实用主义法律观的集中体现。对于我们的法理学的借鉴意义在于:我们如何形成自己是法理学的问题意识,法理学应如何拓宽自己是问题视野;法理学的关注和现实社会中的法律是不是暌违不同的?本书中波斯纳对法律解释的观点,以及和他的法律经济学相比所表现出的联系与差别,都值得我们注意。 58.孔飞力:《叫魂》 [点介] 本书围绕1768年的“叫魂”的巫术大恐慌,分析这一事件的前因后果,深刻挖掘其背后的政治和文化的意义,揭示对国家正统信仰的挑战和维护后面的各种权力的纠葛,展现皇权、官僚体制和司法体制之间的错综复杂的关系从而带领读者完成了一次法律史的旅行。我对以“讲故事”来书写历史的方式总是很推崇。本书在这个意义上确实堪称佳作。 59.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法律、立法与自由》、《致命的自负》]

[点介] 作者以“无知观”为前提,认为在自然秩序和理性建构的秩序之外,人类社会所具有的真正是秩序状态是一种自生自发的秩序。继承和发展了进化论的理性主义观,强调一种以个人主义为内核的消极自由主义思想。 60.伯尔曼:《法律与革命》 [点介] 本书以11至13世纪欧洲法律的发展为线索,向我们展现了教会法、封建法、庄园法、商法、城市法、王室法之间相互对立斗争的精彩场面,认为这些不同的因素共同促成了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本书积四十年的思考为一炉,采纳传统与革命的视角,试图在马克思和韦伯之外另劈坦途。从翻译上本书在国内法学界也是难得的优秀译本。本书不可不读。 61.约翰.赞恩:《法律的故事》 [点介] 法律是人类历史的缩微,“法律与我们同在”。可能谁也没有想到,法律的历史竟是从蚂蚁的故事开始的。本书的叙事方式让人吃惊;本书的法律进化的历史观也许并不让人赞同,但本书告诉我们的道理:法律的命运和我们的命运竟是如此生死相连,法律中竟演绎了那么多的感人和震撼的故事等,却会让我们甚感欣慰和终身难忘。

62.福柯:《规训与惩罚》[《疯癫与文明》、《知识考古学》、《性史》、《福柯访谈录》、《必须保卫社会》] [点介] 这是福柯关于刑罚史的研究。和福柯的其他所有的“历史”研究一样,他意在对历史作全新的阅读。福柯说,刑罚风格的转变并不一定意味着文明的进步,而是一种统治的方式和权力技术的运用的改变。权力和身体、监狱和训诫的关系在福柯的视野里无一不是意味深长。监狱在创造罪犯;训诫是这个时代的精神,福柯在对我们既有的观念致命一击的同时,也让我们的思想从新复活。 63.杜赞奇:《文化、权力与国家》 [点介] 本书以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为个案,以“国家政权建设”和“权力的文化网络”这两个概念为中心,以文化和权力的关系为出发点,以对各种象征符号的评说为理路,探讨了现代化背景下的权力运作模式和传统的文化认同等问题。作者所运用的社会史的研究方法尤其值得我们学习和品味。 64.考夫曼、哈德默尔:《当代法哲学和法律理

论导论》 [点介] 本书在对当代法律哲学和法律理论的一些最前沿的问题进行介绍的同时,更重要的是,一如作者所述,本书不是“教义学”的无批判式,而是哲学的反思和批判式的。把书中所论及的问题和其他英美法理学者的问题,以及我们所关注的法理学问题对照,我们的确会发现诸多有趣的学术差异,这种对比恰好是促进我们的法学的知识积累与更生的重要途径。

《法律之门》

美国各大学法学院比较通用的一本法律教科书。

对于法学入门很不错,了解什么是法律。

少看点概念,多看点法条,然后再回头看概念,应该就好理解一点了

学好英语,练好钢笔字

大三有很多司法考试讲座,都是一些商业机构来学校办的,其中不乏名师,但是听过几次后,窃以为这种讲座不仅和法学理论学习搭不上边,也和法律实践没有任何关系,一直在讲一些死记硬背的重点,口诀,解题技巧,把一些很重要的理论知识删减删减再删减,如果你问他这里难道不重要么?他会回答那很重要但你不要看,司法考试不考!考我们也有窍门!不用看这个!

这种学习方式原本是为一些有法学功底的人梳理系统知识,为没有法学功底的人采取急救的措施,结果我发现很多大一大二的同学也跑去听,说实话他们什么都没学过,听了这些讲座,该会对法律产生什么想法呢?有次有个学弟问我问题,我把书指给他看,他说这里司法考试又不考不用看的,现在的孩子都在想些啥?都以为司法考试通过了就是个法律人了么?

我提醒那些刚接触法学的学弟学妹,不要过早的解除司法考试讲座,司法考试教材也少看,虽然条例清晰,但作为应试的教材,系统性和理论性远远不及专业教材.

要想基础打的好,每一门都选一本合适的教材(我比较喜欢法律出版社的教材)细细的读上几遍,大一大二有的是时间,到了大三你会发现你的基础已经比较夯实了,可以在换些深点的教材换着看,对比着看(比如民法可以看看王泽鉴的书,刑法看看张明楷的专著),如果考研可以对着指定教材看,如果司法考试,就对照司法考试教材看看重点知识点以及司法部出题的观点(有时教材会有很多学说观点,这是留意一下司法考试采那种观点)

总之,不要过早接触司法考试,现在这些机构,为了保证通过率无所不用其极,应试性太强不利于法学修养提高.

过司考是很有必要的,如果过不了,就不能吃这碗饭。一个法律人,首先想到的就是如何用法律安身立命,否则连混饭吃的地步都达不到,还谈那些空虚的理论有什么用呢?说到底,法律应该是一门实用的学科,纸上谈兵,可以选择文史哲。

把法学理论学好,宏观上把握住法学宗旨和发展,运用于法学实践才会有理有据顺畅贯通。现在我们国家的法律灰白区还很多,试问一个只学了法条高分通过司法考试的律师或法律从业者如何处理层出不穷变化千断的社会法律事务?近几年司法考试放水太多,导致很多法学专业的学生都奔着法律专业的培养方向走了,难道对于法学教育不是一种浪费吗?司考迟早要改革,朝着更高层次的人才目标去培养必是趋势,所以更希望大家把法学基底夯实。勿趋利跟风!

我那届法学专业毕业140多个人。其中14人保送研究生,另外6人考上了研究生,还有2个有钱的出国了。其余的八成人都选择了就业。跑到人才市场一看,虽然学校算是全国前几位的,但就业上并不沾很大的光。基本都要靠自己和家庭,学校牌子用处不大。

其中大约六成的人都考了公务员,第一年考上了四成的样子,第二年考上了二成的样子。基本都是地方公务员,国家的考进两个。地方公务员并不好做,很多时候得忍耐。当然如果有关系背景的就比较好,升迁也快。还有就是会拍马,会喝酒,会交际是很好的,当然文笔好也是很不错的。

法学的就业95%以上依靠关系,地方公务员在面试的时候必须100%动用关系,可以说笔试过后就是关系的比拼,国家公务员因为很少有人有这么大的背景,关系倒是少,但更难考。地方公务员一般竞争比例在一比二十到三十的样子,国家的更高,必须冲进去才有口饭吃。

去做律师的人很少,记忆中有四个人选择了律师,但后来其中一个转考了研究生,一个一年后退出了律师行业,改到了一家担保公司工作。还做律师的就两个。

其他杂七杂八的有去银行的一个,还有一个去了保险公司,一个是国有企业。这三人都是运气和实力兼具的。

至今处于飘荡状态的大约还有一成左右的同学,他们在QQ上是沉默的。艰苦的准备着从就业的围城突围,做的活也是杂七杂八,都是努力考公务员和司法考试。如果突围了,他们会很高兴的宣布自己到什么地方,多联络什么的。大家也会高兴一下。

基本上一个总结就是:要有关系。没关系就得熬,要么在律师行业熬,或者改行做其他的。

刨去公务员事业单位不算,我们就业时候基本工资大约在800——1500元的水平。

其中律师行业可能需要熬五年,如果在大律所的话,五年后也能达到3000元的水平,接下来就是自己的造化了。

银行现在也比较难进,进去的人主要的考验是拉贷款,有年任务指标。也就是让人家把钱存到自己的银行里面来。当然如果老爸老妈当官的话倒也比较方便,有人卖面子给你,把钱存过来。个人觉得经济系法律系应该开设一门银行拉款学,专门讲怎么拉贷款,以及如何喝酒陪聊拉关系。

外贸这个行业,基本上就是接客户单子,然后和工厂打交道,督促其及时交出合格产品。现在这年头,工厂收款之前是孙子,拿钱后就是太爷,所以督促还是颇费心思的。

保险公司主要做理赔,一般是配合律师去做一些下手活,干活得勤快,现在都是一周六天干活,早上八点到晚上六点。工资一开始是两千的样子,慢慢做,做几年大概会涨。

其他的杂七杂八的就不说了,看个人能力和家庭关系。法律本科就业基本上就这样子,现在不知道如何了。

当年报考法学的一些过来人,实际上还是比较勤奋的,至少我看到就是这样。但社会上,能力是一回事情,就业又是一回事情。

法学就业在今后还是处于一种难堪的状态,原因在于:

一、我国从现在到今后不需要很多的法律人才。这是由于社会经济和制度环境大势决定的。不能用法治理论去套出一个美好前景,然后说法律人才需求量很大。

二、法律专业扩招不会改变。600所学校设立了法学专业,成绩好的学生不报考,成绩差的学生也会去报考。故法学专业毕业就业今后还是会处于一个招生失控的混乱阶段。

三、法律专业的水平高低,在学术上表现为论文,但实务上表现为你有多大权。掌握权力就是掌握法学的发言权,甚至包括法学理论的发言权。这从司法考试出现的第一道简答题就可以看出来。就算你是法学博士毕业,条理清晰严密无比,但你的话的影响力,不如一个历史系本科毕业的掌权的人的对案件的判断,你有权,你的一句话比博士一万句还管用。由于可以从事学术的人很少,故经过实务实践后,就会发现关系才是硬道理。法学具有依附上层建筑性,因此只要你吃这口饭,你就要依附上层建筑。夸夸其谈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以外的法治理论,除了让你痛苦迷茫,没有什么好处。我认识的一位法官还为此被严厉批评,差点丢了饭碗。文章都为稻梁谋,法学现在和过去的儒家学说其实没两样,报考的就业出路就是做官,在肚子决定嘴巴的情况下,不得不大力批判在学校里学到的法学知识。

同时,由于法律专业的上述特性,导致学校好坏毕业的学生差别不大。没有关系的北大毕业的法学生和有关系的一般学校毕业的法学生,实际上在就业上差距并不明显。

三、法学的岗位除了律师门槛相对低一些(不需要太厉害的家庭背景),其他岗位要进去基本都需要一定的家庭背景。律师更需要圆滑和世故,建立人际关系比提高自身修为更重要,不是光读好书就可以。因此,对于秉持读书改变命运的人来说,选择律师可能还要经受一种心理冲击:关系改变命运。这种心理痛苦对读书越好的人来说哦,冲击越大。我个人一般对进入律师行业持否认态度,原因是太难了。很多时候,对行业的远景分析,要好于自身的艰苦摸索。一个成功的律师后面有九十九位牺牲者,这个行业的高淘汰率,对于追求稳扎稳打的人来说,不是好的选择。这就像炒股,你用青春作为投资,选择这个律师股票,看看会不会涨。当然对于风险追求者来说,可以选择律师。也有人买中股票,发了大财,但这是少数人。事实上,现在毕业选择从事律师的,基本都是被生活逼迫的,自愿的很少,但不管是自愿加入的还是被逼迫的,我认识的同学朋友做新手律师都因为压力巨大而在动摇,毕竟最低五年的负收入期和未来的不确定性的确能动摇人。我不敢对他们说坚持就是胜利,只能说,为了生活你就得坚持下去,因为大家都在生存,为了吃饭请坚持。看看打工的人,他们抗沙包也在活,动物也在活,你要生存,你也得拿出勇气活。我有时候不由得感叹,法律这个行业,实在是对人的一种摧残。

四、8000一月的律所必须相当之好,这样的律所估计在全国都不多,现在律所很少给固定的底薪,特别大的顶尖所才会给固定的一份工资。一般如果做非诉讼业务,混的好的话也有高的月薪,但这必须是外语十分之好媲美外语专业才行。当然做大企业的法律顾问也有很高的收入,但这种境界,不是光靠努力就可以达到的。我无意否定努力的意义,但对于一个选择人生的人来说,必须有一定的长远规划,结合个人条件考虑自己的未来发展方向,否则摸着石头过河,等到了河中心,想回头也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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