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反避税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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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反避税案例:苹果星巴克菲亚特避税遭调查,转移定价成焦点

(2014-06-20 15:04:37) 转载标签: 苹果反避税

星巴克反避税 转让定价 反避税 爱尔兰

分类: 转让定价与反避税案例

志群按语:近年来,大型跨国公司的转让定价及避税问题一直备受关注。包括中国在内的多个国家和地区加强了转让定价和反避税管理。本次欧盟委员会的声明显示出了打击避税的决心。但在具体实施和调查上,反避税还是任重而道远,这不仅仅是单一的税法问题。 BTW,为什么还使用“转移定价”这个词呢?好歹按照既有法律统一成“转让定价”比较合适。

欧盟委员会日前发表的一则声明,掀起了打击跨国公司逃税避税运动的又一高潮。苹果、星巴克和菲亚特三家跨国公司遭到调查,爱尔兰、荷兰以及卢森堡三个国家也在被调查行列。欧盟打击跨国逃税避税的力度再次加大。 转移定价成为焦点

对于欧盟来说,正式调查企业是否存在不合理避税问题还是首次,重要的是,这对外界表明了欧盟对于跨国避税这一难题无法听之任之的态度。

调查行动由欧盟执行机构欧盟委员会负责,主要针对苹果公司在爱尔兰、星巴克在荷兰,以及菲亚特集团旗下的金融部门———菲亚特金融及贸易有限公司在卢森堡的税务活动进行深入调查。调查的重点在于这几家公司的“转移定价”安排,以确定它们的应税利润如何在各国之间分配。欧盟委员会竞争事务专员阿尔穆尼亚说,如果某些公司采取了并不反映市场条件的转移定价操作,这种安排可能有悖于国家补助方面的欧盟规则。

欧盟委员会在声明中表示,基于初步分析,欧盟有理由怀疑这三起案例中,受到相关国家当局保护的减税协议低估应税盈利,从而使相应公司获得优势。委员会还表示严重怀疑国家税务部门作出的决定,并称如果该委员会发现这些公司确实从国家补助中受益,这些公司可能会被要求返还不当利得款项。

的确,欧盟调查的这几家企业和国家在避税方面都有“前科”。

从历史上看,爱尔兰、卢森堡和荷兰都置身于避税天堂之列,这些国家为大企业提供了一个降低全球税赋的基地,政府在税收优惠问题上向大企业作出了保证,有时是在企业作出转移业务决定前提供的。

受到欧盟调查的苹果公司,去年就因为涉嫌避税遭到美国方面的调查。美国参议院委员会的一项调查披露,苹果宣称其在爱尔兰科克郡注册的公司为非任何国家的纳税企业,并已因此少缴税款数十亿美元。美国参议院小组委员会主席、参议员卡尔·莱文曾指出,爱尔兰是苹果的“避税圣地”。

据路透社报道,苹果在美国与其在爱尔兰的子公司达成协定,爱尔兰子公司获得对某些知识产权的权利,并进一步将这些知识产权授权给其他国家的分公司,帮助确保苹果在英国、法国等国家几乎不上报任何税收。据苹果的年度报告显示,苹果爱尔兰分公司此举使得去年苹果在非美国境内收入的实际税率仅为3.7%。目前,美国的企业所得税最高税率为35%,而爱尔兰的企业税率则仅为12.5%。还有媒体报道称,在美国,苹果为了规避总部加州8.84%的税率,在税率为零的内华达州设置了一个小办公室,雇用了寥寥几个员工,从而躲掉了加州和其他20个州课征的成白上千万美元税负。

资料显示,过去15年里,美国连锁咖啡公司星巴克在英国设立了800多家分店,却仅于2007年向英国政府缴纳了所得税,其余年份均报经营亏损。荷兰是星巴克的欧洲总部,星巴克仅在2012年缴纳了70万欧元的公司税。英国当局和税务专家认为,星巴克利用税收规则的漏洞转移了利润。英国税务专家分析,星巴克财务主管采用了复杂的避税工具组合导致税收流失,这些手段包括收取专利和版权费、资本弱化、转移定价等,把在英国获得的利润隐藏得无影无踪。英国指控星巴克将知识产权赋予其荷兰子公司,然后向其他子公司征收巨额专利费,这使得英国子公司看起来只有一点点利润甚至是没有应缴税利润。星巴克也坦承,该公司在英国的店铺确实“按公司规定”进行了会计处理,其中就包括向星巴克位于荷兰的欧洲总部支付商标使用权在内的专利费,抵消了部分英国税收。

据英国《卫报》报道,对于企业的调查显示出他们似乎确实和当地的税务执行机构之间存在着特殊的协议。星巴克的英国首席财务官特洛伊·阿尔斯德曾于2012年告诉英国议会,该公司与荷兰有协议,可以以非常低的税率在当地运营。《卫报》还披露称,星巴克通过英国和其他地区的分公司对荷兰和瑞士的姐妹公司付款,而瑞士分公司再将销售给英国子公司的咖啡豆加价销售,并且在英国开展业务每年还需支付商标使用费,这使得英国当地公司的经营报表出现亏损。此外,苹果首席执行官库克去年告诉美国国会,创始人乔布斯在80年代就敲定了在爱尔兰的低税率。他表示,爱尔兰确实给予苹果税收方面的鼓励措施以吸引该企业去那里。不过爱尔兰政府拒绝承认有这样的情况。 短期结果难见分晓

欧盟的调查声势浩大,不过被调查方显然顽强抵抗,要查个水落石出并对其采取相应处理并非易事。

早在去年9月,布鲁塞尔就宣布正在调查爱尔兰、卢森堡和荷兰与跨国公司的税收协议。由于欧盟无权干预成员国税收制度,欧委会只能评估税收协议是否构成非法国家补助。 欧盟要求三国政府解释其税收裁决体系,并给出其与苹果、星巴克等若干企业达成的特定税收协议细节。这是非正式调查的开始。此后,这些国家表示,不时会收到欧盟委员会就税收等一系列问题提出的询问。

由于卢森堡没有对该委员会提出的提供税收机制信息的要求作出完全反应,而只是回复了欧盟所提的有关税收规定问题中的一部分,因此,此次欧盟委员会表示将针对卢森堡启动正式的侵权诉讼。欧盟委员会竞争事务专员阿尔穆尼亚称,在他们所需和要求提供的信息中,只收到了非常少的一部分,并且信息质量也不是最好的。

许多税务机构都会跟企业签订税收协议,但卢森堡早先就因让步程度超过多数国家而饱受批评。在卢森堡,企业税率为29%,并不算低,但企业实际支付的税率可能极低。 卢森堡政府虽然此前表示出与欧盟的合作态度,但是政府迄今仍拒绝提供一些相关文件,其理由是欧盟委员会对提供这些文件的要求是非法的。卢森堡已经就此进行了上诉。该国政府表示,采取复杂的程序能保护该国的相关立场,并称卢森堡并未对企业实施非法的国家补助。

爱尔兰政府则表示:“如果该委员会确定这些公司获得了非法的优厚待遇,并要求各国政府收回提供的福利,我们保留上诉到欧洲法院的权利。”

对于欧盟发起的调查,苹果公司辩称,它已支付所有应付的税款,并没有侵犯任何法律。此外,该公司表示税法也迫使其在海外持有的绝大多数资产为现金形式,否则需支付高昂的遣返税才能把这些钱转移回美国。苹果还否认从爱尔兰官员处得到了选择性优待,并表示从2007年起该公司在爱尔兰的税负增加了10倍。该公司在一份声明中称,苹果足额上缴了在欧洲的税款。

菲亚特集团拒绝就欧盟的税务调查发表任何评论。星巴克和荷兰政府也持同样的态度。 不过,欧盟并不愿轻易让步。欧委会表示,一旦收到三国以及三家公司的辩护说明,将进行仔细评判以便作出决定。

阿尔穆尼亚还表示,对于三家企业的调查仅仅是打击行动的第一步,追查那些“打擦边球”避税的公司的力度将进一步加大。欧盟对此的调查范围可能会扩大到其它国家和企业。 阿尔穆尼亚说,欧盟委员会已经要求其他两个欧盟国家提供相关信息:分别是英国(包括直布罗陀)和比利时,为此欧盟还可能开启新的调查。

此外,欧盟还将对九个欧洲国家进行所谓“专利盒子”安排的调查。

这种计划由英国政府在2013年4月开始实施。根据“专利盒子”安排,如果某一企业拥有英国知识产权局、欧洲专利局或其他国家的相关司局授予的专利,或者独家授权上述部

门授予的专利,那么该企业便可根据“专利盒子”计划申请较低的企业税率。如果某一企业获得了使用他人技术的许可,该企业或许也能从“专利盒子”计划中受益。当某一企业使用某个受专利保护的生产程序,或者提供某项使用专利手段的服务时,该计划也同样适用。 英国打算在2013至2017年逐步引入这一计划。计划设想,在2013财年,将覆盖60%有关的知识产权收益,到2017年4月该计划完全实施的时候,企业知识产权收益的税率将降低至10%。这对技术行业的企业而言无疑是个好消息,很多部门也将从中受益。 对此,欧盟表示,这些让企业能缴纳更少税收的计划可能正越来越违背欧盟税务规则。 国际合作期待升级

跨国公司利用税务规则漏洞进行避税近年已广为人知。自2008年以来,针对通用电气、星巴克、谷歌[微博]、苹果和亚马逊[微博]等大型跨国公司避税的报道和指责不绝于耳。据美国《华尔街日报》报道,美国公共利益研究组织(PIRG)的研究显示,包括通用电气、苹果、辉瑞制药和微软[微博]在内的排名前100位的美国上市公司,2012年存放在海外的利润高达近1.2万亿美元。根据研究机构TaxJusticeNetwork的研究报告,这类全球避税行动每年所逃漏的税款可能超过3万亿美元。

然而全球打击避税进展却十分有限。由于避税除了惠及这些少交税的跨国大企业外,对于有避税天堂身份的国家来说也有诸多好处。牵涉到多重利益,要做出改变自然难上加难。 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各国政府都在积极吸引外国投资,很多国家制定了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在高科技产业方面尤其如此。在欧元区债务危机之前,爱尔兰便是依靠这种政策取得巨大经济成功的典范。但正因如此,在全球范围内造就了许多“税收洼地”。此外,税收政策不统一,为合法避税增加了可能性,造成大量税收流失。

想要彻底改革国际税收体系、堵住税收漏洞、打击跨国避税,必须要实现全球合作,而这并不容易做到。其中的根本原因在于,每个国家都希望在遏制他国避税的同时无需触动本国利益。

近年来,各国政府合作打击避税运动取得了不少进展。2013年6月,G8峰会签署了包含10点内容的《厄恩湖宣言》,承诺改革国际公司税制,其中包括将打击逃税以及空壳公司的隐秘所有者,呼吁全球税务机关自动共享信息等。与此同时,G8还敦促各国改革那些让跨国公司能够将利润转移到国外以实现避税的政策,并要求这类公司报告“它们在哪里缴纳了何种税赋”。英国首相卡梅伦还希望各国采取行动提高“实益所有权”的透明度,并建立集中化的企业注册。

一个月后召开的G20峰会上,由经合组织在G8峰会勾画的蓝图基础上起草了包括15个要点的国际税收改革行动计划,彻底改革跨国企业纳税规则以修复避税漏洞,加强跨国公司税收监管。方案对于电子商务也有了更多的关注。会上还建议为跨国公司建立一套评级机制,按照企业偷税、漏税、骗税、洗钱和与政府合作态度进行1-4级的评等。2013年8月

底,中国加入这一全球共同行动,并在经合组织总部所在地巴黎签署《税收事务行政互助公约》。

欧盟方面,2013年在税务治理工作上取得了巨大进展,其中包括弥补公司征税体系漏洞、对数字经济征税达成共识、推出打击增值税欺诈的措施等。

爱尔兰在去年作出了让步。财长麦克尔·诺南表示,他将确保在爱尔兰注册的企业不能将税务局所在地填为无。荷兰政府为了平息外界批评,也公布了打击避税的政策,包括承诺主动与其他国家税务当局分享税收判决,尤其是当企业在双边条约下可能不符合减税规则之时。卢森堡财政部长承认,对于银行存款信息自动交换的大趋势将不予反对。

2014年3月,欧盟28个成员国均承诺实施银行信息自动交换。此前一直拒绝接受新规定的卢森堡、奥地利两国改变了态度。至此,即便逃税者在境外设立账户,政府也能获得其相关信息并据此追讨税款。这将增加税收透明度,弥补之前的法律漏洞。

2014年5月6日,经合组织34个成员国,以及中国、巴西、新加坡等13个国家在经合组织年度财长会议上共同签署了《税务事项信息自动交换宣言》,承诺执行经合组织制定的“银行间信息自动交换新标准”,协议将于2015年底开始执行。这项新标准的使用对象不仅是富豪个人,也包括企业。

目前,欧盟正努力采取措施要求大公司披露在开展业务的各个国家的纳税情况。负责企业监管事务的专员米歇尔·巴尼尔今年5月表示,根据欧盟的监管规定,从2015年开始,银行需要按国家报告利润、纳税情况和补贴情况。这一规定也将被拓展至其他行业。美国和欧洲也达成协议,要求矿业和石油公司向资源丰富的国家公布纳税和其他支出情况,以打击腐败行为。丹麦已发布大企业在该国纳税情况的信息。

打击避税行动已经从少数大经济体开始逐渐扩散到全球其他国家,一场国际税收体系的深刻变革将拉开大幕。不过,从宣言到实施还有漫长的过程,只有当那些置身于协议外的国家也被纳入监管范围,打击避税才能真正取得实效。 相关链接

转移定价手法和欧盟的国家补助规则

路透社称,本次欧盟调查的重点放在让苹果等企业获益的税制方面。除苹果公司外,谷歌和微软等科技公司也通过在爱尔兰注册分公司,并将这些分公司的“税籍”归为百慕大群岛,从而将海外税率降至个位数。

跨境专利使用费、转移定价和区域总部选址是跨国企业用来避税的常见手段。一些跨国公司试图在税率较高的国家减少所申报的利润,而这主要通过定价转移来实现。这正是此次欧盟调查重点。

所谓转移定价是指跨国公司内部,在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销代产品,提供商务、转让技术和资金借贷等活动所确定的企业集团内部价格。这种安排允许企业将应税利润从其一个分支机构转移至另一个分支机构,通常是在不同国家的分支机构之间通过对商品和服务进行收费来实现转移。定价时并不根据市场供求变化和独立竞争原则来确定,而是依从于内部战略目标和利益最大化原则来制定。通过集团内部债务融资以及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转移定价,跨国公司很容易就能将收入转移到低税率国家。欧盟委员会认为转移定价安排会低估应税利润,给企业减少税收支出提供漏洞。专家们表示,这种定价方式可有助于公司将纳税额降到最低程度。

而当前一些国家的惯例已经使税收在很大程度变成了跨国公司的一种自愿行为。跨国公司经常利用各国间法律法规的差别来降低纳税额。所谓税收规则,是各个税收执行当局需要纳税者所执行的相关规则。如果一项税收规则中,成员国税务当局未能根据市场条件,反映正常的竞争条件,而接受企业分支机构的酬报,从而给企业更多的优惠待遇,这就是一种选择性规则。

国家补助是国家或通过国家财政给予特定企业的优惠措施。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适度的补助可以发挥有利作用,弥补市场调控的不足。但无度的补助也可以破坏市场竞争的良性秩序,需要进行法律规范。欧盟对国家援助在一般性禁止的基础上,有若干豁免,需要通过一定程序,进行行政审查。根据欧盟的国家补助规则,如果成员国的税收规则是公平无偏的,那么当局不能采取措施允许某些公司支付少于应交税款的税负。一旦有选择性规则产生,企业将得到不同待遇,将扭曲竞争。

要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大力推动立法,促进企业纳税透明化;应要求企业逐一披露其在各个国家的利润和纳税情况。

欧盟委员会竞争事务专员阿尔穆尼亚认为,在当前公共预算紧张的背景下,大型跨国公司缴纳合理的税收尤为重要。专员奥瑞达斯·塞麦塔表示,一个公平的税收竞争是必不可少的,有利于确保单一市场的完整性、公共财产的可持续性以及公司之间竞争条件的同等性。(来源:经济参考报2014年6月)

所谓转移定价是指跨国公司内部,在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销代产品,提供商务、转让技术和资金借贷等活动所确定的企业集团内部价格。这种安排允许企业将应税利润从其一个分支机构转移至另一个分支机构,通常是在不同国家的分支机构之间通过对商品和服务进行收费来实现转移。定价时并不根据市场供求变化和独立竞争原则来确定,而是依从于内部战略目标和利益最大化原则来制定。通过集团内部债务融资以及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转移定价,跨国公司很容易就能将收入转移到低税率国家。欧盟委员会认为转移定价安排会低估应税利润,给企业减少税收支出提供漏洞。专家们表示,这种定价方式可有助于公司将纳税额降到最低程度。

而当前一些国家的惯例已经使税收在很大程度变成了跨国公司的一种自愿行为。跨国公司经常利用各国间法律法规的差别来降低纳税额。所谓税收规则,是各个税收执行当局需要纳税者所执行的相关规则。如果一项税收规则中,成员国税务当局未能根据市场条件,反映正常的竞争条件,而接受企业分支机构的酬报,从而给企业更多的优惠待遇,这就是一种选择性规则。

国家补助是国家或通过国家财政给予特定企业的优惠措施。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适度的补助可以发挥有利作用,弥补市场调控的不足。但无度的补助也可以破坏市场竞争的良性秩序,需要进行法律规范。欧盟对国家援助在一般性禁止的基础上,有若干豁免,需要通过一定程序,进行行政审查。根据欧盟的国家补助规则,如果成员国的税收规则是公平无偏的,那么当局不能采取措施允许某些公司支付少于应交税款的税负。一旦有选择性规则产生,企业将得到不同待遇,将扭曲竞争。

要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大力推动立法,促进企业纳税透明化;应要求企业逐一披露其在各个国家的利润和纳税情况。

欧盟委员会竞争事务专员阿尔穆尼亚认为,在当前公共预算紧张的背景下,大型跨国公司缴纳合理的税收尤为重要。专员奥瑞达斯·塞麦塔表示,一个公平的税收竞争是必不可少的,有利于确保单一市场的完整性、公共财产的可持续性以及公司之间竞争条件的同等性。(来源:经济参考报2014年6月)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bpl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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