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工程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工作参考手册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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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工程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

工作参考手册

2012年11月

目录

四川省工程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1 四川省经济和工程技术高级技术职务评审申报条件暂行规定……………2 四川省经济专业和工程技术高级技术职务评审申报材料规范……………6 工程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规范………………………………..10 四川省工程技术高级专业职务评审委员会工作纪律……………………..18 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20 高级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有关文件摘要…………………………………..28 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分参考表………………………..36 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分参考表…………………………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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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工程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

组成人员名单

(川职改办【2011】50号)

经省职改办同意,将“四川省电子工程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不再保留)并入“四川省工程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调整该高评委原“水电”专业为“能源电力”专业,将原“煤矿地质”专业分设为“煤矿”、“地质”两个专业。评委会组成人员如下(以姓氏比划为序):

主 任委员:王海林

副主任委员:张玉山、张晓燕、谭新亚

委 员:刘建明、孙 云、李劲松、李缉超、 何 虹、张启德、陈祥平、洪嘉 骆建国、黄安南、黄爱平、崔玉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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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经济和工程技术高级技术职务

评审申报报条件暂行规定

一、高级经济师基本申报条件

(一)符合《经济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应具有坚实的专业理论基础,熟悉国内外现代经济管理 方法和发展趋势。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经济工作实践经 验,能够解决重要经济活动中的实际问题,提出有价值的政策性意 见,在加强经济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方面贡献显著。 (三)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经济师任职资格并从事经济师工 作二年以上;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经济师任职资格并从事经 济师工作五年以上。1 992年1 2月31日之前评聘的经济师,必须具 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如果大学本科学历是评聘经济师之后取 得,则任职时间从取得学历时算起。

(四)任经济师以来,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至少1篇(第 一作者)。

(五)通过全国职称计算机B级和全国职称外语B级考试。 (六)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 二、高级工程师基本申报条件

(一)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具备下列部门之一的条件: 1.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①具有解决在生产过程、技术开发或综合技术管理中本专业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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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

②有系统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 内外现状和现代管理的发展趋势。

③有丰富的生产、技术开发与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在生产、技 术开发与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和社会、经济效益。 ④能够指导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研究、设计部门

①有独立承担重大技术创新、重要研究课题或有主持和组织重 大工程项目设计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领域的关键性技术问 题。

②有系统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 业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③有丰富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实践经验,取得过具有实用价 值或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研究、设计成果,或发表过有较高水平的 技术著作、论文。

④能够指导工程师、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三)任工程师以来,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至少1篇(第 一作者);个别实际工作经验丰富、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 ’ 未发表论文的,应提供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或成果转化业绩的行 业标准、发明专利、技术鉴定报告、技术可行性论证报告、技术创 新工作报告等材料,材料须经市(州)职改办或省级主管部门指定 的三位同行专家鉴定,且至少有两位专家间意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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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师工作二年以上:大学专科 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师工作五年以上。

(五)通过职称全国计算机A级和全国职称外语B级考试。 (六)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 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基本申报条件

(一)符合《关于切实做好恢复提商部分成绩优异的高级工程 师职务工资工作的意见》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2.在工程技术岗位上开展技术创新的业绩突出,并具备下列 条件之一:

(1)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一、二等奖,国家科技进 步特等奖、一等奖的主要贡献者。

(2)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三、四等奖以及国家科技 进步二、三等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特等奖、一等奖两项以上的主 要贡献者;

(3)在金省本专业领域内享有较高声誉和知名度; (4)任现职以来,主持开发、研制的新产品市场前景好,并 成为本行业的主导产品,其市场占有率在同类产品中名列前茅; (5)获得国家级优秀设计奖、优质工程质量奖、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等奖项一项或省级优秀设计、优秀工程质量奖、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等专业性奖项两项以上的主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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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

(6)主持的产品结构调整、升级换代适应市场需求,其主要技术指标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h且因此受到上级部门重奖的有 功人员(其奖励金额至少在1 0万元以上)。

(7)具有指导本专业其他高级工程师的工作,或培养、指导研究生的能力。

(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任高级工程师以来在公开学术刊物上发表能够反映本人 实际水平的专业论文至少1篇(第一作者)。

(五)通过全国职称计算机A级和全国职称英语B级考试。 (六)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 对于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符合《四川省五系 列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推荐条件(试行)》规定的,可不受学历、 资历、职务档次限制,推荐评审与其条件相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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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经济专业和工程技术高级技术职务

评审申报材料规范

为进一步规范完善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含部分提高职务工 资的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保证评审质量,特制定本规范。请各申报人员及单位严格按本规范申报材料。 一、评审材料

(一)评审材料是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主要依据,必须真实、可靠、无误。

(二)材料种类及报送份数。

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材料目录一一式一汾,粘贴于材料 包装袋封面;

2.《号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上报一份,申 报人员的主管部门留存一份);

3.《职称外语考试免试(放宽成绩)申请表》(通过职称外语考试的不用填写)一式两份,评审表上贴一份,另一份同其他材料装订成册: 4.《职称计算机考试免试(放宽成绩)申请表》(通过职称计算机考试的不用填写)一式两份,评审表上贴一份,另一份同其他 材料装订成册;

5.《专业技术人员主要业绩证明材料登记农》一式一份; 6.业绩材料。①“单位综合推荐意见”一‘式两份,内容包括任 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现时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现职以来从事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取得的主要业绩和贡献等。要求重点说明任现职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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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②任现职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一式一份(限3000字左右)。

7.破格申报人员须由省级主管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或市州职 改办为其出具符合破格规定条件的破格推荐报告。内容要针对符合 《四川省五系列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推荐条件(试行)》规定的 破格条件,进行专项说明。

8.中央在川单位委托评审的,应送委托书。

9.学历证书、现任技术职务中级资格证书、职称外语和计算机 考试合格证书或达到相应要求的证明复印件一式两份。职称外语、 计算机考试免试或放宽成绩要求的,需填报《职称外语(计算机) 考试免试(放宽成绩)申请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到龄免试的, 应送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外语“先评后补”人员需提供外语不 合格复印件一式两份。

获奖证书及其它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以上材料需将原件报高评委办公室审查。

1 0.提供本人发表的论文目录及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复印件。 其中最具代表性的论文(第一作者)至少1鹪,需附全文。未发表 论文的,符合通知规定的材料须由市州职改办或省级主管部门指定 的三位同行专家鉴定,且至少有两位专家同意推荐,并填写《申报 论文同行专家评议表》一位专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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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材料装订

(一)纸质材料包括两部分:

1.单独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直接在网上打印, 并由单位、各市(州)职改办或省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学历证书、 现任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 或达到相应要求的证明复印件一份,依次粘贴在《专业技术职务任 职资格评审表》第一页。破格申报人员的破格推荐报告装订于《专 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最后。

2.装订成一册的资料。按照《高级职称申报材料>封面和目录 要求进行装订。

3.所有材料统一规格为A4尺寸,双面打印,复印件须加盖单 位公章。如发现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律按《四川省高级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纪律》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弄虚作假的申报 人三年内不得申报高级技术资格,并将情况记入职称评审个人诚信 档案。

三、材料报送

(一)所有纸质材料信息必须与网上申报信息完全一致。 (二)评审过程中一律不再补充任何材料。评委要求提供相关 材料的,需注明申报时限(20XX年)、职务类别(教授级高工、高 级工程师)、专业组和编号,最好由专人送达商评办装入个人评审 材料袋中。

(三)申报者所提交需要审核的原件,在报送材料时,高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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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场审核后由报送材料入取回保管,不再放入材料袋中,以免遗失 (四)所有评审材料可一式两套,申报一套,单位或个人自留 一套备查。申报材料由各市州职改办和各省级单位派专人按高评办 规定的时间一次性报送,当面清点,完备手续。评审材料不齐或手 续不全者,一律不予受理。

(五)凡评审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每年评审工作结束后 . 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外,其余评审材料一律销毁, 不再保留、退还,请单位和个人自留原件,妥善保留相关材料。 (六)经评委会评审通过并报经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审批同意 的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要装入个人档案,作为 评审资格确认的重要基础材料,各汇总上报部门或个人应及时来领 取归档,未及时领取的,后果自负。

(七)各地各单位务必严格审查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的真 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按《四川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 格评审工作纪律》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弄虚作假的申报人三年内不

得申报高级技术资格,并将情况记入职称评审个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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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帘工作规范

为进一步完善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包括提高部 分成绩优异的高级工程师职务工资待遇),加强高级工程师职务评审委员会建设,改进评审工作程序,统一评审工作步骤,建立正常的评审工作秩序,确保评审工作客观、公正,保证评审质量'制定本工作规范。

一、评审材料

(一)评审材料是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主要依据'必须真实、可靠、无误。

(二)材料种类及报送份数。

1.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表和担任现职务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各1份。

2.任现职(技术职务)以来的代表作1-2篇。选择最能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和学识水平的论文、论著、学术报告、专题技术(学术)或成果总结等。如系合作或集体完成,应具体说明本人承担的内容和所起的作用。

3.最高学历证明、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有效期内)、中级职称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考试合格证书)、获奖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其它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各一份。

4.单位综合推荐意见材料(包括任期内政治思想、工作态度、现时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业绩和贡献等),一式2份。

5.中央在川单位委托评审的,应送委托书。

(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填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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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部打印,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清楚、端正。

2.“封面”及“基本情况”的各个栏曰必须金填,不留空白;无内容就填写“无”。

3.“工作经历”从参加工作起连续填写,起止时间要连贯,不能间断。

4.任现技术职务前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各页必须填写,不能留整页空白。内容较多的可以附页;没有内容的就写“无”。

5.“考试成绩及答辩情况”由高评委填写。

6.“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单位推荐意见”均应填写较详细的内容和明确的结论意见,必须要有负责人签字、填写确切日期和加盖单位公章。“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和“基层单位意见”由所在单位填写;“呈报单位意见”由所在市、州职改领导小组或省级厅局填写。

二、报送程序

(一)申报人将本人的申报材料报本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二)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对个人申报材料逐一审查核实,经单位领导研究同意,分别写出单位的综合推荐意见,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有关栏曰签署意见后,按行政隶属关系逐级上报。

(三)以市州和省级厅局为单位将评审材料汇总,逐一审核并在“评审表”审核栏签章后,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将评审材料直接报送工程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高评办”)。

三、材料接受

(一)材料收受工作由“高评办”负责。“高评办”指定专人接收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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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

(二)高评办负责对评审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初审重点是: 1.是否属于评审任职资格的范围。包括系列、专业、职务名称、所在单位的行政隶属关系、委托函(中央在川单位)、各类证件复印件是否与原件相符等。

2.材料种类是否齐全、份数是否足够。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内各栏曰内容是否填写齐全、规范,推荐手续是否齐备、正确。

4.各种证明材料是否齐备、真实叮信,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是否在有效期内。

(三)高评办将初审合格的材料按评委会所设专业组分类存放。材料接收工作结束后,分专业组将申报人的基本情况填入<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然后将评审材料及有关表格、资料分发给负责审阅材料的同行专家。

四、评审

评审工作由工程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采取会议形式进行,评审工作包括答辩、同行评议、评审会议等环节。

(一)答辩

1.答辩是对申报人员进行面对面的考核方式,是评审组织进一步了解评审对象的一种有效方法,也是评审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

2.答辩对象。参加答辩的人员是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未达到规定任职年限或越级晋升人员;或者由高评委及专业组认为需要答辩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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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答辩工作由专业组负责进行。

(1)专业组秘书按高评办确定的名单通知答辩人参加答辩。 (2)按答辩对象的具体专业划分若干答辩小组,由专业组组长或专业组成员担任答辩小组的答辩主持人。每一答辩小组必须有3名以上(含3名)专业组成员或临时聘请的同行高级专家参加。

(3)答辩小组审阅答辩人的评审材料,针对答辩人的不同情况,分别拟定答辩题目和确定答题时限。答辩不出偏题、怪题,重点应放在了解其掌握有关专业学识水平、本专业国内外动态等,也可通过答辩核对有关情况。

(4)实施答辩。答辩主持人应将答辩要求、答题时限等向答辩人交待清楚。在答辩过程中,应作好答辩记录。答辩主持人和同行专家可针对回答问题情况和需要对其申报材料作进一步了解的可以临时提问。

(5)答辩小组研究拟定答辩结论意见。答辩意见包括:答辩的主要题目及回答情况、临时提问中的重要问题及回答情况、评语、结论。答辩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答辩不合格者不再继续评审;答辩合格者,只在本次评审时有效;答辩优秀者,下一次评审时,可免于答辩。

4.答辩主持人负责将答辩意见写进评审表的“答辩情况”栏并签名。 (二)同行评议

1.同行评议是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同行评议工作由高评委的专业组负责。

2.专业组负责审查评审材料,如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可通知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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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改正、补充或经高评办退回。

3.同行专家集中审阅材料。每一个申报人员的材料由三名同行专家审阅,一入主审,两人辅审。主审一般不审阅本单位申报人的材料。审阅应认真、仔细,并做好简明扼要的记录,同辅审人研究写出评语初稿。

4.同行专家评议会

(1)各主审人向到会专业组成员逐一介绍所审人员的详细情况,并报告网上评审的初审意见或记分意见;到会专家充分讨论、评议或各自逐一预打分。

(2)对全部申报人员的情况初步审议完毕,再进行比较、平衡,反复评议或正式打分。

(3)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采取打分办法的,也应进行投票。参加投票人数超过专业组人数三分之二以上,投票结果有效;赞成票数超过专业组人数二分之一以上才算通过。

(4)统计投票情况,公布投票结果。主审人修改通过者的评语,经宣读通过,作为专业组的评审意见,记入评审表的“专家评议组或同行专家评议意见”栏内,将《材料审阅记录表》等收弃装订成册备查。

5.专业组将同行评议的基本情况、各类评议结果(含通过、未通过情况以及一些专项问题讨论议定意见等)以会议纪要形式写成书面材料,连同申报人的全部评审材料和有关表格交回高评办存档。 (三)评审会议

1.做好会前准备。会前准备工作由高评办具体承办。

(1)确定会议时间、地点,高评办提前通知每个评委和有关列席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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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清理专业组返回的评审材料,检查专业组意见填写情况。 (3)准备会议所需的记录本、表决票、表决结果统计表。

2.召开评审会议。到会评委委员必须达到或超过评委会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方能举行评审会议。评审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或由主任委员委托一名副主任委员主持。

(1)学习有关政策文件和评委会工作纪律,讨论研究需要明确和统一认识的有关问题。

(2)将《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分发每个评委。

(3)专业组组长(也可委托到会的专业组成员)向评委会议汇报同行评议会议情况,逐一介绍申报人员(包括被专业组否定的人员)的基本情况,宣读专业组评语、排序(或给分)、表决结果,回答评委质疑,展示有争议人员的全部评审材料,让每个评委弄清每一个申报人的情况。

(4)评委在充分发扬民主、各抒己见、对照相应职务任职条件认真讨论、独立思考的基础上,各自在“一览表”上注记自己的初步评审意见。

(5)各专业组逐一一对申报人员评议情况介绍完毕后,评委会再用一定时间进行回顾、检查,看看各专业组掌握标准条件是否一致、宽严是否适度,力求客观公正,保证质量。

(6)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如有到会委员半数以上认为情况不清楚,需要调查或补充材料的,暂不表决,作为“暂缓”人员处理。

(7)统计评审结果,宣读通过、末通过和“暂缓”人员名单。计算办法是:同意票占评委总人数二分之一以上才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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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高评办按评委会评审结果将申报人的材料按“通过”、“未通过”、“暂缓”三种类型分类,将表决结果填入评审表的“评审组织意见”栏,评委会主任签字,填写评审日期,加盖评委会公章;填写《四川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送审名册》、《未通过人员名册》、《暂缓人员名册>;将评审会议基本情况、评审结果及一些专项问题处理办法等写成“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务评委会第 次评审会议纪要”存档备查。

五、其它

(一)经评委会评审未获通过的人员,一般不得复议,一年内也不得重新申报。如有专业组同行评议时获全票通过,评蚕会表决时仅差一票而未获通过或确属个别评审不准确、群众反映意见大,有所在单位详细陈述理由、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核实和省职改办审查同意的书面报告,方可送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复议。对未获通过的人员以及评审通过但未获省职改办审查同意的人员,高评办应采取适当方式通知呈报单位告知本人。

(二)经评委会评审通过的人员,高评办应及时完善手续并报省职改领导小组审批,未经批准,评审结果无效。送审材料包括:评审情况报告、《四川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送审名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省职改领导小组审批后,高评办应及时清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等材料并做好登记。

四川省工程技术高级专业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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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委员会工作纪律

一、严格按照工程技术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条件进行评审。坚持原则,不讲照顾;坚持平等竞争,不搞论资排辈;注意选拔符合任职条件的优秀中青年人才。

二、在规定的权限和范围内开展评审工作。

三、遵守职业道德,办事公道,不分亲疏,不徇私情;不为他人说情更不得接受他人贿赂。在评审亲属的专业技术职务时,评委委员和专业组成员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四、以对每一个申报人员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审阅评审材料,做好审阅材料记录,实事求是地介绍被评人的情况,在充分了解被评人情况的前提下实施表决,不草率表决。

五、评委会办公室应提前将评审会议开会日期告诉评委委员和专业组成员;评委委员和专业组成员作好工作安排,届时出席会议,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

六、评委委员和专业组成员在任期内不将自己评委委员或专业组成员身份向他人透露;不受理被评人员或其他人员的咨询;不将评审过程中的具体情况,包括评议的意见,争论的问题,个人发言内容以及表决情况等泄露出去。

七、工程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委、各专业组成员,均应遵守上述工作纪律。对不能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不按规定程序和审批办法工作的,视其情况停止评审工作;对连续三次以上(含三次)不出席评审会议的评委委员和专业组成员,.应予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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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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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改字[1986] 78号)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工程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人才的合理交流,鼓励他们在推进技术进步,振兴经济,实现四化中作出贡献,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关于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报告》和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 工程技术职务(简称技术职务)是为生产建设、勘察设计、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技术管理等工.作岗位上的工程技术人员设置的技术职务。

第三条 工程技术职务名称定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第四条 聘任或任命技术职务的主要依据是:担任技术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相应的业务知识与技术水平。并应具备相应的理工学科的学历和从事技术工作的资历。

第二章 任职基本条件

第五条 担任技术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 的领导,热爱祖国,积极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担任技术员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2.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大学专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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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考察合格。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成一般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2.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二年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四年以上。

担任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下列部门之一的条件: (1)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①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的方法,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

②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③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技术经济效益。

④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研究、设计部门

①具有独立承担重要研究课题或有主持和组织重大工程项目设计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领域的关键性技术问题。

②有系统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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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有丰富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实践经验,取得过具有实用价值或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研究、设计成果,或发表过有较高水平的技术著作、论文。

④能够指导工程师、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2.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师工作二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工程师工作五年以上。

第十条 担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应具有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的能力。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技术开发、技术情报等工作的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应能比较熟练和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 第十一条 为了广开才路,不拘一格地选拔人才,对在生产、勘察、设计、研究和技术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工程技术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的限制,破格聘任或任命相应的专业职务。

第三章职务设置与职责

第十二条 技术职务设置的原则、职务数额和各级职务的合理结构比例,要在批准的编制定员的基础上,根据部门任务的实际需要、国家规定的限额幅度和上级下达的工资增长指标确定,并制订实施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技术职务的结构比例,应随着技术、生产发展的需要,适时进行合理的调整。

第十三条 设置工程技术职务时,要根据生产、勘察、设计、研究、技术管理等不同的工作岗位,制订各级职务职责,建立技术责任制或岗位责任制。职责范围应该包括:工作范围、任务、权限、完成任务的要求和必须履行的责任、义务等。职责要符合实际,明确具体,便于执行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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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任职资格评审

第十四条 聘任或任命技术职务,一般由单位行政领导或同行专家在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中提名推荐,工程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简称评审委员会)根据任职条件和岗位职责要求对推荐的人员进行评议审定,提出具备任职条件的人员名单;单位行政领导必须在经过相应的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的符合相应任职条件的技术人员中,按照限额进行聘任或任命。 第十五条评审委员会是评议、审定工程技术人员任职条件的组织。其委员应由同行技术专家和担任较高技术职务的、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工程技术人员组成,经单位领导或上级主管机关批准。评审委员会应以民主的程序进行工作,在评审工程技术人员任职条件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评审委员会全体委员半数以上讨论通过,方能确认有效。评市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科学地评价被推荐的工程技术人员,审定任职条件,准确地写出考核评语。

第十六条 各地区、备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分别建立高级、中 级、初级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一般应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组建,也可授权确实具备评审条件的所属单位直接组建,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其委员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是知名技术专家或担任高级技术职务的人员,并注意吸收一定数量的技术水平较高的中青年工程技术人员参力口。 第五章 聘任与任命

第十七条 实行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后,各级国家机关的技术职务实行任命制,实行任命制.的部门,应按干部管理权限,由行政领导向被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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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技术人员颁发任命书。

事业单位的技术职务一般实行聘任制。三线、边远地区和不具备聘任条件的事业单位也可以实行任命制,但应创造条件逐步实行聘任制。实行聘任制的单位,行政领导应向被聘任的技术人员颁发 聘书,双方签定聘约。

实行技术职务聘任制和任命制,每一任期一般不超过五年。在任职期满前三个月至六个月,单位行政领导要根据任务需要和技术人员在任职期间的实绩,提出连聘(连任)或解聘(免任)的意见,并通知本人。 第十八条 聘任或任命单位,对受聘或被任命的技术人员,在任职期间的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等,应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考核结果记入考绩档案,作力提职、调薪、奖惩和能否连聘或连任职务的依据。

第十九条 实行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后,对暂时未被聘任的技术人员,原单位要继续关心,区别情况,妥善安排。本单位安排有困难的,要鼓励他们到更需要或更能发挥作用的单位去任职。待聘人员应积极应聘到其他单位工作,原单位要积极帮助联系,提供应聘方便。待聘人员在尚未应聘到外单位工作以前,应做好原单位所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第二十条 实行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时,应坚决执行国务院有关干部离休、退休的规定。在这次技术职务聘任中,达到规定离休、退休年龄的技术人员,凡符合高一级技术职务聘任条件的,先经过任职资格评审,确定相应技术职务后,再办理离休、退休手续。

第二十一条 工程技术人员在担任技术职务的任职期限内,按照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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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工资规定,领取相应的技术职务工资。

第二十二条 聘任或任命各级技术职务的批准权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决定。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实行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是对技术人员管理工作的一项重大改革。各级党政领导和科技干部管理部门,要认真掌握政策,注意维护聘任或任命单位和工程技术人员双方的权益。对利用聘任或任命之机打击迫害工程技术人员的,或伪造学历、资历、谎报成果、骟取专业职务的,应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也应参照上述规定,结合企业特点逐步实行。

第二十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报国家经委备案。 中国人民解放军系统的实施细则,由总政治部制订,并抄送国家经委。 第二十六条本条例由国家经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自批准之日起实行。

高级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有关文件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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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外语条件的有关问题

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均应依据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规定,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申报工程系列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考试等级为B级;申报经济系列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考试等级为B级。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可免予外 语考试

1.任现职以来经组织批准出国(有二外要求的应到使用二外的国家)留学、进修1年以上:

2.取得博士学位晋升副高级职称(含无正副之分的高级职称): 3.在非涉外岗位工作,申报专业技术职称时距国家法定退(离)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含符合国家和省政府有特殊规定的人员): 4.参加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取得资深翻译资格;参加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取得一级口译、笔译翻译资格,晋升副高级及以下职称:

5.符合我省直接认定专业技术职称有关规定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 6.在外语考试期间执行援外工作任务的人员。

7.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申报职称有第二外语要求的;

8.公开发表的译文达到三万汉字及以上(高教、科研系列须到 四万汉字及以上)的。凡译文作者均须对本人所译文章作出文贵自负的郑重承诺,并同时提交刊物出版机构出具的证明与正式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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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在本行业、本地区作出重要贡献,并获得部、省级及以上表影的; 1 0.从事民族传统的工艺美术专业技术工作的。

11.申报副高级职称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要求,申报正高级职称需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的(国人部发[2007] 37号)。

(二)下列专业技术人员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外语暂不作要求 1.从事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学、翻译、出版、播音一【.作的人员; 2.在少数民族地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3.在县(区)的乡、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4.边远山区县的下列人员:从事农业、畜牧、兽,医、农机、水利、水产工作的人员;中等师范学校、教师进修学校的教师;从事体育教练、群众文化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对上述外语暂不作要求的人员,如调入有外语要求的地区(单位),或确认有外语要求的专业技术职称,必须辛f、考相应等级的外语,其考试成绩须符合我省有关规定。

(三)下列人员在外语要求上依次降低一个等次(即晋升正高 考B级、晋升副高考C级、晋升中级考D缀) 1.在边远山区县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2.从事农业、畜牧、林业、农机、水利、水产工作的人员。 在上述降低等次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t辛均不含外语暂不作要求者。 (四)下列专业技术人员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必须按本通知规定参加相应等级的职称外语考试并成绩合格。 1.晋升涉外岗位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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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晋升工程、卫生系列正高级职称的人员。

(五)按规定距外语免试年龄不足3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专业技术职称时,如外语考试成绩不合格,可“先评后补”,即在下一年度外语等级考试前,先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和聘任相应职务,在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前达到相应职务外语要求。

(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先评后考”,即先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和聘任相应职务,后参加外语考试,但必须在任现职期内参加相应等级职称外语考试且成绩符合我省有关规定。

1.经组织派遣承担抢险救灾、主持会战等重要、紧迫工作或因公出国不能如期参加外语考试的人员;

2.从国(境)外、省外来川工作,不能如期参加当年外语考试的人员。

符合以上“先评后考”条件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说明原因,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人事职改部门核实,专业技术职称的审批机关同意后,方可申报评审相应职称。

(七)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晋升或确认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 1.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外语考试的人员;

2.按“先评后补”规定评聘‘了专业技术取务,任现职期内未补考达到相应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合格要求的人员;

3.符合“先评后考”条件评聘了专业技术职务,在任现职期内未参加外语考试或考试成绩未达到我省有关规定的人员;

4.从无外语要求或降低外语要求的地区(单位)调入有外语要求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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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降低外语要求的地区(单位),未补考相应等级外语且成绩达到相应规定的人员;

5.因工作调动、岗位变更等原因,其专业技术职称从无外语要求或降低外语要求的系列确认转换到有外语要求或有较高外语要求的系列,未补考相应等级的外语且成绩达到规定要求的人员。

(八)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成绩不再规定有效期。凡按规定参加相应等级职称外语考试并成绩合格的人员,其在晋升与外 语考试等级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职称期内成绩有效。原已参加相应等级外语考试并持有成绩合格证的人员,其考试成绩经人事考试机构确认后,按本通知规定评定相应职称成绩继续有效。

对通过较高一级职称外语考试的人员,其合格成绩可作为申报较低一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外语合格依据。

(九)本文所称在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山区县、内地县、乡、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按本人工作单位所在地界定。边远山区县按国办发[2001] 14号和[1984] 25号文件规定界定。 二、关干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有关问题

省职改领导小组决定从2 000年起,在全省统一组织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的培训和考试(以下简称职称计算计考试)。

职称计算机考试等级由高到低分为A、B、C、D四级,有效期为发证之日起A、B级5年,C、D级4年。文件要求从2 001年起,全省各级各类专、眨技术人员除按规定可暂不参加职称计算机统一考试和免试相应等级者外,必须参加全省职称计算机统一考试并成绩合格,方可申报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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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参加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应参加A级考试,申报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应参加B级考试。 (一)下列人员可免予职称计算机相应等级的考试

1.计算机专业硕士毕业生可免予职称计算机A级考试;计算机专业本科毕业生可免予职称计算机B级考试;计算机专业专科毕业生可免予职称计算机C级考试。

2.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考试,高级程序员级考试合格,免予职称计算机A级考试;程序员级考试合格,免予职称计算机B级考试;初级程序员级考试合格,免予职称计算机C级考试。

(二)下列人员可暂不参加职称计算机考试 1.男年满5 0周岁、女年满4 5周岁的;

2.在少数民族县和内地县以下(不含县)区、乡、镇工作的; 3.在矿山、井下、森林、远离城镇的野外施工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中、韧级职务的;

4.在三州州府所在地和内地县(县级市、区)城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初级职务的。

(三)下列人员职称计算机考试等级进行调整

. 1.三州、内地县(县级市、区)除高教、科研、工程系列外,其它系列的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参加职称计算机c级考试;

2.三州、内地县(县级市、区)除高教、科研、工程系列外,其它系列的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参加职称计算机D级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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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当前职称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一)关于在非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问题。在非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评审或报考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一视同仁,实行统一标准,统一程序,统一评审,统一管理。

(二)关于引进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问题。从省外、国外引进的专业技术人员,要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的实际情况及时为其办理专业技术职务的有关聘任手续。来川前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其任职资格效用不变。对来川前未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由本人根据拟聘专业技术职务,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申报评审相应的任职资格。

(三)关于实行“双师”或“多师”制问题。实行“双师”或“多师”制,是在“评聘分开”的基础上,进一步打破专业技术职务系列限制,允许专业技术人员在其专职或兼职的专业技术岗位上根据自己的实际水平、能力、业缋,依据国家颁布的各职务试行条例,申报多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多种任职资格,其所申报的任职资格档次应与本人的专业水平一致,可以高于或低于原已取得的任职资格。

(四)关于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问题。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是指从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等部门(单位)离退休后,继续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程序与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相同。申报人须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如实 向离退休前所在单位提供证明本人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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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能力、业绩的有关材料, 并出具离退休后所供职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经逐级审查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分别报送相应职务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条件,与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评审同级同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条件一致。 其中,对水平、业绩材料的认定,原则上应以离退休后从事专业技 术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效益、成果作为衡量其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主要依据,离退休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所取得的主要业绩予以参考。如申报人离退休前后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性质相同或相近,离退休后申报与原任职资格同一系列高一级职务任职资格的,其在任原职务期间取得的业绩,可作为证明本人水平、能力的重要依据之一;申报人离退休前后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不同,申报与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同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必须提供新的业绩材料。

离退休专业搜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免予参加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不含未达到我省规定的免试年龄者)。

(五)关于部分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不受任职年限限制问题。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达到各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年限,但对业绩突出的人员,可按照我省《搞活当前人才工作的十四条措施))中关于部分人员可提前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原则规定,提前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这些人员是:

1.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 2.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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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省(部)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 4.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

5.取得硕士、博士学位,并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在推动技术创新活动中发挥关键作用者;

6.具有本科及其以上学历、从大中城市到乡(镇)、从内地到“三州”及边远山区工作连续三年以上者;

7.符合我省“技术创新类”、“成果转化类”职称评审条件者; 8.符合《四川省五系列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推荐条件(试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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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分参考表

项目及基准分 评分档次 1 2 3 4 说明 属于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管理专家,或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或被聘为国家级专业学术委员会和顾问的人员为1档;在科技、设计、施工、生产制造、管理工作中,承担复杂、关键、重要任务,工作成效(20分) 工 作 实 绩 40分 论文论著(5分) 成果奖(15分) 16-20 11-15 6-10 0-5 并取得显著的经济、环境、社会效益,或属于省(部)级专家、学术或技术带头人为2档;承担较复杂、较关键、较重要任务,丙炔明显的经济、环境、社会效益,在本专业领域内有造诣和知名度较高的人员为3档;承担一般任务、取得一般的经济,环境社会效益,在本专业领域内有一定的造诣和知名度的人员为4档。 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一、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或国家级优秀设计奖、优质工11-15 7-10 3-6 0-3 程质量奖为l档;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三、四等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二.三等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特等奖,一等奖-优秀设计-优秀工程质量奖为2挡;获地厅级的各种奖项为3档:获单位内部的各种奖项为4档,取得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技术专利1项2分,但合计不超过15分 在国家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刊物或同级学术协会、学会会议.论文集土公开发表,交流的论著为l挡:在省部级4-5 3-4 2-3 0-2 专业技术刊物或同级学术协会、学会会议,论文集上公开发表,交流的诠著为2档:在市一级刊物发表的论著为3档;在其它刊物或单位内部发表的论著为4档 工作完成任务能力15分 11-15 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3011-15 15分 分 技5 基础知识5分 术知识业务指导能力5分 4-5 水平205 外语成绩5分 分 5 计算机乘机5分 任职年限5分 年度考核5分 5 5 在省部级重大项目负主要管藿或技术责任的人品为1挡:在省部级重大项量丰负某一方面的管理或技术责任、1-10 3-6 0-3 起骨干作用的人员,或在重点项目的管理或技术工作牛起重要作用的人员为2档:在重要项目中负责管理或技术的人员为3档;在一般项目中负责管理或技术的人员为4档 能解决重大项目的关键、复杂问题的人员为1档;能解决较大项目的较复杂问题的人员为2档,能解决一般1-10 4 2-3 4 4 4 4 2 3-6 1 1—2 1 — — — 0-3 项目和日常技术问题的人员为3档;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较差的人员为4档 硕士学位及以上为1档;本科生为2档:大专生为3档:中专为4档.(博士可酌情加1分) 指导高级工程技术人员工作能力强的人员为1档:具有较强的指导高级工程技术人员工作能力的人员为2档:0 — — — — 具有一般的指导高级三程技求人员工作能力的人员为3档;不具有指导高级工程技术人员工作能力的人员为4档 考试合格为1档:政策免试为2档:考试未合格,先评后补为3档 考试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为l档;政策免试为2档。 10年以上为1档,5-10年为2档 任期内2次以上优秀,其余称职的为1档:任职内全部为称职的为2档 项目及基准分 评分档次 1 2 3 4 说明 工作成效(20分) 工 作 实 绩 40分 论文论著(5分) 开拓创新效果(10) 成果奖(15分) 11-15 7-10 3-6 0-3 l、任务复杂,效果(效益)显著;2、任务较复杂,效果(效益)较显著;3、任务一般,效果(效 益)一般:4.完成任务少 7-10 4-6 0-10 1-3 0 l、省部级;2.市厅局级:3.其他:4、无奖.(国家级的成果奖可酌情加分) 取得发明专利、参与标准制定、获冬软件著作权1项2分,取得实用新型技术专利1项1分.可累 计加分,但总分不超过1 0分 1、省部级以上刊物发表:2、地市一级刊物发表:3.其它刊物或未发表的。未发表,但质量较高 的可以酌情在2,3档给分 1、项目负责人,起主要作用;2-某方面负责人,起骨干作盾:3、参加人,起一定作用 4-5 2-3 1-2 工作完成任务能力15分 11-15 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11-15 3015分 分 技5 基础知识5分 术知业务指导能力5分 5 识水5 外语成绩5分 平205 计算机乘机5分 分 任职年限5分 年度考核5分 5 5 7-10 3-6 0-3 4、参加人,起辅助作用。 l,、较大工程或项目,问题复杂;2、较大工程或项目,一般技术问题;3. 一-般共程或项目,一般 7-10 4 3 3 3 5 5 2 3-6 1 1 1 4 4 0-3 技术问题:4.小型工程或项目,一般技术问题 1,研究生及以上;2、本科生;3、大专生;4.中专及以下。(博士可酌情加1分) 0 — — 1.指导中级技术人员工作的能力强;2、指导中级技术人员工作约能力较强:3.指导中级技术人员工作的能力一般 1.考试合格;2、政策免试;3、考试未合格,先评后补.(翻译或留学) 1.考试合格;2,政策免试,(计算机专业免试等) 注:该表仅为评委提供评分参考,评委可根据审报者实际情况和该纽打分总体情况,酌情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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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及基准分 评分档次 1 2 3 4 说明 工作成效(20分) 工 作 实 绩 40分 论文论著(5分) 开拓创新效果(10) 成果奖(15分) 11-15 7-10 3-6 0-3 l、任务复杂,效果(效益)显著;2、任务较复杂,效果(效益)较显著;3、任务一般,效果(效 益)一般:4.完成任务少 7-10 4-6 0-10 1-3 0 l、省部级;2.市厅局级:3.其他:4、无奖.(国家级的成果奖可酌情加分) 取得发明专利、参与标准制定、获冬软件著作权1项2分,取得实用新型技术专利1项1分.可累 计加分,但总分不超过1 0分 1、省部级以上刊物发表:2、地市一级刊物发表:3.其它刊物或未发表的。未发表,但质量较高 的可以酌情在2,3档给分 1、项目负责人,起主要作用;2-某方面负责人,起骨干作盾:3、参加人,起一定作用 4-5 2-3 1-2 工作完成任务能力15分 11-15 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11-15 3015分 分 技5 基础知识5分 术知业务指导能力5分 5 识水5 外语成绩5分 平205 计算机乘机5分 分 任职年限5分 年度考核5分 5 5 7-10 3-6 0-3 4、参加人,起辅助作用。 l,、较大工程或项目,问题复杂;2、较大工程或项目,一般技术问题;3. 一-般共程或项目,一般 7-10 4 3 3 3 5 5 2 3-6 1 1 1 4 4 0-3 技术问题:4.小型工程或项目,一般技术问题 1,研究生及以上;2、本科生;3、大专生;4.中专及以下。(博士可酌情加1分) 0 — — 1.指导中级技术人员工作的能力强;2、指导中级技术人员工作约能力较强:3.指导中级技术人员工作的能力一般 1.考试合格;2、政策免试;3、考试未合格,先评后补.(翻译或留学) 1.考试合格;2,政策免试,(计算机专业免试等) 注:该表仅为评委提供评分参考,评委可根据审报者实际情况和该纽打分总体情况,酌情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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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bp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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