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深圳市快递行业电动自行车备案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11-29 23:47: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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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深圳市快递行业电动自行车备案的通知

各快递企业:

电动自行车是快递行业开展终端配送的基础性工具,为保障我市快递行业企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深圳市特殊行业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会将于3月28日至3月31日受理全市快递行业电动自行车备案申请,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凡在深圳市依法注册登记,并有快递经营许可证的快递企业均可申请快递电动车配额。

1、协会向市公安交警局申报本行业需备案的电动自行车的总数,根据市公安交警局批准的总备案数向本行业电动自行车使用单位分配备案数,并向市公安交警局报告分配情况;

2、各快递营业点向所属的企业递交申请,由快递企业初步核定数量,并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深圳市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协会。

3、协会对各快递企业申请备案的电动自行车资料进行初检,并将合格的电动自行车信息预录入市公安交警局互联网;

4、经行业协会初检预录入后,车辆使用单位向车辆行驶区域辖区市公安交警局所属交警大队提出申请,交验车辆。

5、辖区交警大队核对协会预录入的电动自行车资料,查验车辆合格后,予以备案,备案后,产生备案车辆的编号,并在备案车辆的电池箱上方喷涂该车辆编号,准予上路。

二、申报材料

1、车辆使用单位填写《深圳市快递行业电动自行车备案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

2、车辆使用单位营业执照及快递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车辆驾驶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所属车辆使用单位人事证明; 4、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及购车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车辆合法来历证明复印件)

5、证明书与备案材料真实性说明

以上材料均验原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其中,《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kdddc0755@163.com(请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如有虚假,将不予受理!)。

因我市“限电”措施将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时间紧急,请各单位务于3月31日下午6点前将以上材料报送至我会(福田区竹子林福安大厦<客货中心>B座七楼702)

三、联系人

李先生,83581221,13590255482 王先生,83581277,13048817440 四、附件

1、深圳市快递行业电动自行车备案申请表 2、证明书与备案材料真实性说明

深圳市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协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boi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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