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和改进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的调研报告

更新时间:2023-11-07 09:36: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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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和改进精神残疾人服务

管理的调研报告

县残联调研组

根据县综治办的统一部署安排,县残联开展“加强和改进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的调研报告”专题调研活动,成立了调研组,根据县残联工作实际,先后深入精神残疾人家庭走访慰问,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召开乡村调研座谈会,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2010年残疾人普查数据,全县共有残疾人3.26万人,其中精神残疾人2018人(不含多重残疾中的精神残疾人)。根据二代残疾证统计系统,截止2016年7月15日,我县共有办证残疾人11723人,其中精神类别残疾1506人(不含多重残疾中的精神残疾人),占办证残疾人总数的12.8%。持证精神残疾人中农村户籍为1378人,城镇户籍为128人,重度精神残疾人1423人。由于观念陈旧、信息闭塞、精神残疾办证需要专业医院鉴定等因素,农村贫困地区还有许多未办证精神残疾人。

随着国家、省、市、县各项惠残助残政策措施的落实,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高度关切,

我县残联在做好精神残疾人士社会保障工作方面,做了以下工作:

一、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政策,从2009年开始,对低保中的残疾人实施生活补贴。2016年,我县共救助655名精神残疾人(不含多重残疾中的精神残疾人),每人补贴 800元或500元,补贴资金约50万元。

二、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贴政策,从2010年开始,对常年服用精神病治疗药物的持证困难精神残疾人给予药费补贴。2016年,我县共对930名精神残疾人给予药费补贴,每人补贴 1000元,药费补贴资金约93万元.

三、彩票公益金贫困精神病患者住院医疗救助,从2012年开始,对住院治疗精神病患者住院费用自付超过4000元的给予补贴。2015年,我县共对14名住院治疗精神病患者每人补贴 4000元,共计5.6万元。

应该说,从县残联救助的角度来说,我县符合条件的精神残疾人得到基本救助,社会保障水平有所提升,大部分精神残疾人士家庭压力有所缓解。

二、面临的主要问题

调研中发现,在我县一些贫困地区,精神残疾人基本靠家庭养活,生活条件仍然十分艰苦,生存生计十分困难,医疗康复压力非常巨大,与正常家庭相比,

差距越来越大。尤其是重度精神残疾患者的肇事肇祸行为对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社会反映强烈。综合各方面情况,我县贫困地区精神残疾人士面临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方面:

1、精神残疾户贫困现象严重。据初步统计,精神残疾人占全县低保对象总人数(约2.22万人)比例约为3.0%(比例较低)。调研发现,一名精神残疾人一年在安庆六院或池州三院住院所有花销最低5万元,有合并症的重度患者则要8—10万元。医保、新农合住院门槛费高(最低1400元),平均报销比例低。基本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精神残疾人,其家庭不仅要承担治疗费用,还要专人或轮流看护,因此不能外出打工就业或正常的就业,家庭基本没有可靠的固定收入,家庭生活水平剧降,家属精神压力巨大,希望渺茫。更令人担忧的是,由于长期照顾精神残疾亲属,家庭其他成员心理健康受损也逐渐形成精神障碍,有的导致一户多残,甚至一家全残,基本失去生活信心和生存能力,整个家庭极度贫困。

2、专业医疗机构缺乏,专业技术力量薄弱。目前,我市精神专科医院仅池州三院1所,东至县内所有医院没有一家有精神科室或心理科室。我县精神残疾人就医(以2014年数据,约有800人次在医保、新农合报销),60%以上选择安庆市六院或池州三院医治,大大加重病人负担,全市没有一家专业的精神康复机构,

远不能满足群众需要。在专业技术力量上,我县综合医院在精神残疾人治疗方面基本处于“三无”状态,无专业医疗科室,无专业医疗人员,无专项经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极少接受专门培训,在指导病人用药、做好康复随访工作方面效果不佳,导致精神残疾患者频繁复发,症状更加严重。

3、前期预防、随访康复服务等方面工作亟待加强。前期预防方面,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生活节奏明显加快,心理应激因素日益增多,心理压力没有及时排解导致精神疾病日益增多。由于取消强制性婚检,加上贫困地区传统观念的影响,精神残疾家族遗传现象相当严重。随访康复服务方面,由于我县没有专业技术人员及专业康复机构,随访服务徒有虚名,病人临床病情控制后,即被视为痊愈,后期长时间不间断的康复及用药治疗无人过问。

三、关于加强和改进我县精神残疾人士社会保障工作的几点建议

1、健全政府牵头部门联动保障机制,建议由政府牵头、综治部门协调,组建县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明晰财政、民政、人社、卫生、残联、扶贫、公安等各部门职责,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定期会商制度,完善精神残疾筛查、登记、监测、预警、救治、救助、服务和管理机制,形成政府组织领导、部门齐抓共管、政策信息资源共享、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家庭尽力尽

责的精神卫生综合服务体系。建议:①将重度精神残疾人绝大多数纳入低保保障体系,减轻患者及家庭负担;②降低精神残疾人住院门槛费,提高住院报销比例;③县级建立贫困精神残疾人社会保障专项基金,在各种保障政策执行完毕,经济负担仍然较重的重性精神残疾人,进行兜底保障,达到“救治一人、保障一家、稳定一方”的效果。

2、大力加强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和精神康复机构建设。县级综合医院必须创造条件开设精神科或心理咨询门诊,要积极支持县级设立市三院分院或积极支持鼓励外地和本地的社会资本在我县创办民营精神卫生专业医疗机构,落实社会办医疗机构各项优惠政策,将符合条件的民营精神卫生专业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享受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待遇,保障其进行专业治疗或辅助治疗,以方便我县精神残疾人就近治疗、康复,早日回归家庭、社会。

3、加大重性精神残疾人管控,严防肇事肇祸行为发生。一是健全三级管控网络。充分发挥综治委作用,建立健全县、乡镇、村(社区)三级救助管理网络,完善应急处臵机制和预防预警措施,开展重性精神残疾人肇事肇祸行为危险性评估,建立监护人、村委会、派出所民警密切联系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开展情况通报,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救治管控、早回归家庭社会。二是落实日常管控责任。患者所在乡镇、

村卫生机构要根据健康档案,定期指导督促监护人或患者本人按时服药,提高患者服药依从性,稳定病情。对精神残疾人家庭监护人发放“家庭关爱卡”,写上村(社区)医生、治保主任、民政(残联)干事、包片民警、定点医院等相关联系电话,一旦需要采取预警措施,实行“五方联动”,构建就诊就医“绿色通道”。三是严格考核。将救治、救助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单位考评内容。

4、积极营造全社会理解、关爱精神残疾人士的良好氛围 。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广泛宣传“精神疾病可防可治,心理问题及早求助,关心不歧视”等精神卫生核心知识和心理健康公益服务,引导公众正确认识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大力弘扬长期照顾贫困精神残疾人的先进典型,发挥志愿者队伍作用,形成全社会关注关爱精神残疾人及其他家庭成员,监护人主动承担监管职责的良好氛围。

2016年7月22日

村卫生机构要根据健康档案,定期指导督促监护人或患者本人按时服药,提高患者服药依从性,稳定病情。对精神残疾人家庭监护人发放“家庭关爱卡”,写上村(社区)医生、治保主任、民政(残联)干事、包片民警、定点医院等相关联系电话,一旦需要采取预警措施,实行“五方联动”,构建就诊就医“绿色通道”。三是严格考核。将救治、救助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单位考评内容。

4、积极营造全社会理解、关爱精神残疾人士的良好氛围 。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广泛宣传“精神疾病可防可治,心理问题及早求助,关心不歧视”等精神卫生核心知识和心理健康公益服务,引导公众正确认识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大力弘扬长期照顾贫困精神残疾人的先进典型,发挥志愿者队伍作用,形成全社会关注关爱精神残疾人及其他家庭成员,监护人主动承担监管职责的良好氛围。

2016年7月22日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bo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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