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科室岗位职责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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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岗位职责手册

一、科室(机构)职责

拟订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督促落实;负责机关文秘、政务信息、督查督办、机要保密、会务、档案、信访、目标管理、文明单位创建、平安建设、综合治理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的党群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培训及劳动工资、相关人事工作;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信息技术网络建设;负责机关财务、政府采购、车辆、国有资产、卫生、后勤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二、职责和年度工作分解 (一)办公室主任职责

1、组织制定本科室工作计划和各项工作制度并负责实施,全面负责本科室业务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

2、负责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收集各类信息,掌握工作动态,为领导提供信息服务和决策依据,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协助局领导处理临时性工作;

3、草拟审核局领导交办的重要文件,负责局主要会议的会务工作,抓好文书、机要、档案工作和其它工作及社会活动的组织工作;

4、负责司法行政目标管理工作,信访、日常接待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5、机关事务性工作; 6、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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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办公室机要工作科员职责 本职位在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

1、负责公文、机要文件、传真电报的领取、分类登记、分发、呈阅和回收管理工作,负责文件的编号、印章管理、介绍信、证明办理等工作;

2、做好机关文件、资料的保密工作,负责本科室的内务;3、兼办催查催办工作科员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目标管理副主任科员职责 本职位在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 1、做好目标管理方面的有关工作; 2、协助机要工作科员工作; 3、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办公室催查催办科员职责 本职位在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

1、负责督促查办文件和领导指示、批示的落实与反馈; 2、负责督促党委工作部署的落实;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文秘工作科员职责

1、负责局文件、长远规划、年度计划、总结、领导讲话、综合性经验材料、调研材料及领导交办的其它材料;

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目标管理科员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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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局目标管理文件的起草,督促、检查、考核局机关和局属单位以及司法所责任目标的完成;

2、协助机要工作科员工作;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科室(机构)职权及行使规范 (一)职权

1、协调服务。做好上级机关、区直部门、各乡(办)司法所、本局各科室之间的工作协调,做到主动、热情、细致、及时;协调政务公开规范服务事宜和局领导交办的工作。

2、文秘、信息服务。综合掌握全区司法行政工作情况,搞好情况反馈、上传下达,当好领导参谋;负责长远规划、年度计划、总结、领导讲话、报告、典型经验、调研材料、规章制度的制定等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

3、文件收发管理及督查服务。做好文件的收发和传阅管理,内部文件的打印、分发、归纳及文件精神的督促检查落实。

4、查阅档案、资料服务。做好档案管理,严格借阅登记,满足各科室查阅工作需要,采取多种形式为单位各项工作服务。

(二)行使依据

卫政办?2010?31号文《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卫滨区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三)行使程序及编制流程图

1、协调程序。根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围绕党组的中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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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会领导意图,着眼本单位的实际,分轻重缓急,合理分工、统一安排、协调关系,最大限度地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因素。

2、文秘、信息工作程序。凡局里所发文件材料,由各科室拟稿,办公室负责审核。报局领导审签后印发。信息工作,按照收集整理、筛选、编发、把关程序进行。

3、文件的收发管理督查程序。文件管理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省、市、区有关规定执行。督查工作中,凡上级领导机关确定的领导批示件、立办事项、督查件等,要迅速提出贯彻拟办意见,报局领导审批,并呈转有关科室办理。严格按照程序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

4、行政管理服务程序。对外来人员的接待工作,严格按照标准安排,呈局领导审批。机关车辆按照车辆管理制度搞好服务;机关福利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5、财务管理服务程序。对机关的财务管理严格按照本局财务管理规定搞好服务。

6、人事工作服务程序。按照党组的意见和有关文件规定,搞好干部任用考察、技术人员职称晋升、评先、奖惩、老干部工作、人事档案管理等服务,接受有关人员权限内的咨询事宜,做到文明、礼貌、热情。

(四)本科室各岗位之间、本科室与其他科室岗位的衔接方式指导、协商、督导。

文秘、信息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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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拟稿 → 办公室审核 → 局领导审签 →印发 (五)被管理对象、服务对象的权力和义务 1、政务公开制度

(1)凡本局办理的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都要做到“四公开”,即工作职责,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结果。

(2)需要向社会公开的事项,可通过专门会议、制发文件等发布有关信息,必要时可通过电视台、新乡日报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3)在接待服务对象咨询或办事时,工作人员要积极热情地予以解答或办理。对他们提出的问题,工作人员必须依据政策作耐心细致地解释。

2、首位负责制度

(1)办公室人员按周轮流确定首位负责人。

(2)首位负责人对外来人员承担第一接待任务。询问情况后,将其介绍到具体科室。

(3)首位负责人负责本周办公室建设的一般工作,包括公共卫生、信报收发、安全防范等。

(4)首位负责人不在时,按顺序第二位承担首位责任,依次类推。

(5)首位负责人必须尽职尽责,认真完成首位工作任务。 3、限时办结制度

(1)对各级来文和个人来函,办公室要及时登记和提出拟办意见。传阅来文要本着先急后缓的原则进行,在传阅过程中,有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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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及时阅文,不得积压,以最快的速度将文函传至承办科室,保证不延时误事。

(2)各承办科室应按文件要求和领导指示及时办文。不能及时办毕的,科室应向分管领导和办公室说明原因。来文办毕后,原件应立即退回办公室存档。

(3)人民来信要按信访工作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上级交办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4)对一般性事项,凡符合政策且材料齐全、手续完备,可及时办理的事项,应即到即办,不能当即办理,在30日内办理或予以明确答复。

(5)需提交党支部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承办科室应及时拿出初步意见,尽快提交会议研究,经相关会议研究决定后,在30日内办完相关手续。

(6)上级或有关部门对布臵的事项有明确工作日要求的按其规定办理,但要对服务对象明确告知工作日的具体时间。

(7)凡服务对象来办事,在正常上班时间工作人员必须予以接待。工作至下班尚未办毕且在较短时间内能完成的,尽量办理完毕后下班。

4、责任追究制度

(1)在服务过程中,工作人员若有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吃拿卡要、敲诈勒索等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党纪、政纪规定分别给予当事人、所在科室负责人相应处分;影响恶劣的,分管局长须在有关会议上作自我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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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服务过程中,工作人员若态度蛮横、故意刁难、久拖不办、办而不断、服务对象有权向所受理的科室负责人、分管局长乃至局长申诉、控告。对反映属实的,将责令相关人员限期办理,并向服务对象当面赔礼道歉。

(3)在服务过程中,工作人员没有不文明行为,但服务工作超过规定期限,一经发现或有投诉,当事人及科室负责人须向分管局长说明原因,无正当理由的应自我检查,保证不再发生类似问题。对有投诉的,当事人应主动虚心向服务对象作出解释,服务中若有不当的应向服务对象致歉

(六)过错行为

1、未按规定完成内部管理事项;

2、未按规定制定工作计划、搞好业务协调、督查督办及组织考核而耽误工作;

3、未按规定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办法及反馈有关情况的; 4、其他不作为、乱作为行为 四、工作标准 (一)工作质量标准

1、协调服务。做好上级机关、区直部门、本局各科室之间的工作协调,做到主动、热情、细致、及时;协调政务公开规范服务事宜和局领导交办的工作。

2、文秘、信息服务。搞好情况反馈、上传下达,当好领导参谋;负责工作规划、总结、领导讲话、报告、典型经验、规章制度的制定等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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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文件收发管理及督查服务。做好文件的收发和传阅管理,内部文件的打印、分发、归纳及文件精神的督促检查落实。

(二)工作责任(发生过错应承担的责任) 工作中发生过错按照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分。

素质要求、工作纪律

一、准时上下班,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二、服从领导指挥,听从安排,服从管理。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三、严格遵守工作程序和工作流程,按照办事、办文规则执行。 四、爱护公共财产,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五、注意品德修养,戒除不良嗜好。举止文明礼貌,待人接物态度谦和,热情大方,不做有损单位形象的言行,维护单位良好形象。

六、尽忠职守,保守工作秘密。严谨操守,清正廉洁。 七、因过失或故意使单位遭受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八、办公室工作人员应严格按要求出勤,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事情,按照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给以批评教育或处分。

九、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能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和办公室业务水平,具有较强的综合能力和较强的文字水平。能够熟练使用自动化办公设备,熟练掌握办公自动技能。

服务承诺制度

实行四公开:即承办事项公开、、政策依据公开、承诺时限公开、办事程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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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传办公室岗位职责手册

一、科室(机构)职责

拟订全区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区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承担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宣传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法制宣传报道工作。

二、职责和年度工作分解 (一)主任岗位职责

组织办公室人员制定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及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安排意见,并负责组织实施普法;指导基层和行业开展依法治理活动;组织办公室人员进行依法治区的理论调研和宣传教育工作;在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对全区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指导;负责信息交流工作,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副主任岗位职责

协助主任制定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及年度普法依法治理

工作安排意见,并负责组织实施普法;指导基层和行业开展依法治理活动;组织进行依法治区的理论调研和宣传教育工作;协助领导对全区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指导;负责信息交流工作,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主任科员岗位职责

协助主任开展普法依法治理的日常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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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副主任科员岗位职责

协助主任开展普法依法治理的日常性工作。 (五)科员岗位职责

协助主任开展会议组织、来信来访、档案管理等工作。 三、科室(机构)职权及行使规范 (一)职权

1、制定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五年规划。 2、制定全区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安排意见。

3、组织实施普法依法治理规划,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4、组织召开全区依法治区工作会议以及相关会议。

5、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区“法律六进”(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

6、组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

7、对专兼职法制宣传员队伍定期进行培训。 8、做好全区普法教材的征订发行工作。 (二)行使依据

1、《卫滨区委宣传部 卫滨区司法局关于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第五个五年规划》 (三)行使程序及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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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bnj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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