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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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2013-06-21 作者:nackblack 浏览:1次 【大 中 小】

核心提示:关于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财政所、开发区财政局、县各单位:

近期,省厅在与各金融机构核实关于地方政府性贷款债权债务数据的过程中,发现部分基层单位的政府性债务数据有漏报、错报等现象。为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数据统计工作,现要求如下:

1各单位每月25日将相关债务数据及财务报表报至财政局业务科室(融资平台公司需另报资产构成表),各业务科室审核无误后,报送至预算科。

2各单位将季末纸质的债务月报表,在系统【统计查询-债务报表】中导出打印,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同债务数据一并报至业务科室。

3 有逾期债务的相关单位,务必仔细核对本单位的逾期数额。数据若有差异,在即将上报的6月份债务数据中,及时更正调整。

4 在基础数据填报中,很多单位未填报支出信息,造成未支出金额过大,与实际不符。各单位核对并确认支出金额后,在系统【直接债务-支出信息】中完善基础数据的填报。 如实填报地方政府性债务数据,夯实数据基础,是全面掌握债务情况、防范财政金融风险的必由之路。请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确保债务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如未能及时准确报送,财政部门将暂停该单位的拨付资金。

联系人:周茹 0516-89676765

沛县财政局

2013年6月21日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bne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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