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乡中心小学教育系统深入推进DOC

更新时间:2023-03-08 04:45:32 阅读量: 幼儿教育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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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乡教育系统深入推进“去极端化”

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新和县党员干部带头落实“去极端化”的若干问题规定》,充分发挥教师队伍在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尤其是在“去极端化”工作中的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引导教职工明辨是非,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带头遵守党纪法规、带头实践、带头示范,不参与、不支持、不包庇宗教极端分子和暴力恐怖分子,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坚决制止“三非”活动,全面挤压“三股势力”活动空间,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决定在教职工中和离退休教职工中深入开展”去极端化“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 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宣传教育,使教职工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和“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进一步认清三股势力和非法宗教活动发动本质、丑恶面目及其危害性,充分认识新疆反分裂反渗透的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尖锐性,不断增强反分裂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更鲜明,信念更坚定,形成人人参与的氛围,力争做到无宣传教育盲点,无民族矛盾和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言行,无“蒙留罩”人员出入本单位,无传播“三非”等违法行为。 二、 主要任务

(1) 强化宣传教育。按照带人、管用有效的原则,结

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以现代文化对冲宗教极

端,加强无神论教育以及各种法律法规教育,增强教职工对宗教极端思想流毒的抵抗力和免疫力。

(2) 深入揭批亮剑。大力实施“三管三不”活动,大

力揭批“圣战殉教进天堂”等谬论歪理,使师生表明立场、亮明态度,划清界限,自觉抵御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

(3) 积极引领示范。充分发挥学校党员干部模范带头

作用,坚持“十个不准”、“十个引领”,人人争当“去极端化”工作的宣传者、践行者、引领者,教育亲朋好友,擦亮眼睛,积极行动,成为敢于同“三股势力”做斗争的标兵。

(4) 果断治理整顿。通过深入开展“是个为什么”和

“去极端化”应知应会大学习,大讨论、打查摆、大揭批、大整改、“十个要、十个不准”以及“六个讲清”活动,解决学校出现各种问题,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要认清新疆发展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决同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以及各种错误思潮作斗争,坚决维护学校的持续稳定。

三、 时间安排

(1)宣传引导阶段(2015年4月15日-5月15日)学校召开职工大会,对“去极端化”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并及时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同时,要宣传教育工作常抓不懈。一是

广泛宣传教育。各学校及幼儿园要充分利用每周政治学习时间,组织教职工深入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基础知识》、《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认清宗教极端思想的邪恶本质和严重危害》、《关于共产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和地委、县委稳定工作、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等采取个人自学、集中辅导、专题讲座、组织讨论、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进一步调动我校教职工参与“去极端化”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深化认识,提高我校教职工明辨是非、抵御渗透的能力。二是抓好维稳形势教育。我校要给教职工至少开展一次稳定形势教育,有选择的向教职工通报社会稳定形势,进一步增强教职工责任意识,树立人人参与稳定、人人维护平安的意识。教育好亲属和朋友,在日常生活中,教育自己的父母、配偶、子女和身边的朋友遵纪守法,党和国家命令禁止的事,坚决不做。三是全面落实“四知四清四掌握”自查自纠机制。引导我校教职工要严格落实亲属“去极端化”工作汇报制度,坚持问题导向,每季度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定期向我校党支部汇报一次亲属现实表现情况,重大情况随时汇报。四是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是新建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我校要结合“民族团结教育月”,以“去极端、讲团结、促和谐”为主题,加强民族团结知识教育。大力开展民族团结 “七个结对子”活动。五是抓好离退休人员教育。我校要对离退休人员每月采取不定期集中学习、上门送学等方式,宣传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同时了解他们的政治思想表现。六是开展知识测试。我校要依据《党章》、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疆“三史”、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一反两讲”等有关政策法规,每月对教职工进行一次“去极端化”知识测试。七是继续落实少数民族领导干部带头定期回乡调研制度。 通过家族聚会、走亲戚等形式,讲明民族宗教政策和维稳形势,引导亲属自觉抵制非法宗教思想和狂热宗教思想的侵蚀,切实认清当前社会稳定形势,做好表率,积极主动与各种非法宗教活动和暴力恐怖活动作斗争。八是层层签订责任书。我校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教职工签订《党员和教职工落实“去极端化”责任书》,将责任细化至每一名教职工身上,营造全人共同“去极端化”的良好氛围。

(二)揭批亮剑阶段。(2015年5月16日至6月15日)我校要围绕反对暴力恐怖、提倡现代文明、民族团结互助、正确认识宗教等“去极端化”主题,组织教职工座谈交流撰写揭批文稿,在教职工大会发声亮剑,坚定立场。一是开展声讨大会。结合“十个发声”活动,组织教职工,通过宣讲、讲座等形式,开展共同声讨暴力恐怖活动,表明态度、亮明观点、坚定立场。同时民族团结模范、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员教师站出来声讨,现身说教。以此积极开展好对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引导工作。二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每位教职工围绕“三带头”,“四严禁”,“四落实”,“四率先”内容进行对照检查、查找不足、分析原因、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义言行不批驳、不报告、不制止;严禁对宗教明里不信暗里信、利用职权为亲属朝觐提供便利、鼓励亲友笃信宗

教;严格在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各项措施上选择性执行),“四落实”(即:落实签订亲属“去极端化”责任制度;落实填报亲属及现实情况年度清单制度;落实召开亲属“去极端化”家庭会议制度;落实亲属“去极端化”工作汇报制度),“四率先”(即:率先发生亮剑;率先返乡宣讲;率先引领现代文明;率先结民族团结对子)内容进行对照检查、查找不足,分析原因,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祛除思想之弊,行为之垢,使党员干部坚定立场,敢讲、敢说、敢做,旗帜鲜明的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发挥好党员干部带头作用。三是开展演讲比赛。我校以班级、年纪、教研组为单位组织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师生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通过学校初赛选拔出一批在演讲、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知识方面过硬的师生,作为宣传骨干,开展巡回演讲。同时,以活动为载体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提升群众表别是非的能力。四是签订责任书。我校将组织教职工、退休人员及学生逐个签订抵制“三非”承诺书和“去极端化”承诺书,亮明态度,带头实践,以“去极端化”的实际行动,切实维护好社会稳定。五是开展揭盖子活动。深入开展摸排调查,深层次摸排调查在职教职工、退休人员、聘用人员内被严打活动处理人员,查找由问题人员纳入到终点管控范围,作为长期终点观察和帮教转化对象,针对不同群体,建立花名册、揭盖子挖幕后,对于亲属内有问题教职工实行一人一卡,“一对一”帮教措施,定期不定期关心和关注,进行专题培训和讲座。对教职工直系亲属由问题人员将

进行问责、追究责任,严肃处理。与此同时,开展带头谈认识、亮观点、表态度,双承诺活动(即:一是带头谈谈:对暴力恐怖事件的认识,对开展长治久安若干政策教育活动的认识,表明对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的认识,表明对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的认识,看自己在政治上是否清醒,认识是否到位。二是带头亮观点:亮明自己站在党委政府这一边,表明“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兄弟姐妹”,亮明自己对非法讲经学经活动的态度和立场,表明自己对社会异常思潮、不良现象的态度和立场)要表明每一个人都是维护全疆稳定的责任人,都有维护社会稳定的义务。三是带头表态度:表明自己是否坚决反对暴力恐怖事件,表明自己是否坚决支持自治区、地区及县委、政府采取坚决有力处置措施,表明自己是否坚决反对暴力恐怖势力的态度,表明自己是否有狭隘的民族主义倾向,自己的态度是否旗帜鲜明。四是带头双承诺:围绕“珍视团结,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分清敌我,团结起来共同揭批险恶的人;认清形势,增强反分裂斗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仇敌忾;依法打击民族分裂主义分子”等内容,向学校、党支部和广大群众公开双向承诺。接受双向监督。

(三)排查梳理阶段:(2015年6月15日至9月30日)。 以落实“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为载体,对学校脚趾工、离退休人员及学生家庭成员进行一次认真摸排,及时发现不良苗头和隐患,进行认真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力争将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一是加强教职工摸排。二是加强流动人口

及出租房屋摸排。三是发动群众检举揭发,我校党支部采取个别谈话、匿名举报的方式,发动教职工检举揭发本学校、社会面的一些违法犯罪人员。

(四)分类处理阶段(2015年10月1日至11月15日)。我校对发现的苗头和隐患,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共产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和《地区党员带头落实“去极端化”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政策法规,分类施教、分类处理意见上报教育局纪检办,进一步纯洁教师队伍。一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坚强始终是我校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第一标准,在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要始终做到认识不含糊、态度不暧昧、行动不摇摆、坚决不做老好人,坚决不说两面话,这是政治纪律红线,谁越线就要严肃追究政治责任,把党员干部在带头“去极端化”工程中的政治表现作为检验干部政治坚强的试金石,作为考察干部的透视镜,全面了解掌握干部政治立场,对违反党纪政纪的党员干部,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切实架起政治纪律这根高压线。二是教育转化一帮裹挟人员。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要高度重视,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对捕风捉影、造谣中伤的,要为教职工撑腰、大气、鼓劲。对受宗教极端思想毒害不深,现实危害和主管恶性较小,自己悔改表现积极的教职工,由学校党支部负责,采取政策攻心、说服教育、一对一帮教等方式,将政策、讲法律,认真做好教育转化工作。三是坚决查处违法犯罪人员。对教职工中有从事宗教活动、

传播宗教极端思想、编造和传播谣言损害民族团结,参与、协助、支持、配合宗教极端团伙组织活动的违法行为,教育局将严肃处理或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巩固提高阶段(2015年11月15日至12月15日)

我校及时对“去极端化”工作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和全面总结,及时总结活动中的好做法,固话下来,形成长效机制,在实际工作中加以运用,为维护我校及全县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奠定扎实的基础。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bn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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